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复习知识点

1、婚姻法的概念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

2、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㈠婚姻自由原则

㈡一夫一妻制原则立法前瞻

㈢男女平等原则

㈣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㈤计划生育原则

3、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必备要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各国结婚年龄

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禁止条件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4、结婚的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5、家庭关系的种类

父母与子女关系

夫妻关系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6、离婚的原则、方式及特殊限制

原则:

㈠保障离婚自由

㈡反对轻率离婚

方式:

㈠协议离婚

㈡诉讼离婚

判离依据: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特殊限制:

⒈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7、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及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的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规定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后,按其生前所立遗嘱,将其遗产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制定继承人的一种集成方式。

遗赠: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并于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集体组织)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和遗赠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联系和区别:

1、除法定继承外,其他三种继承时,都必须有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协议。而且这种遗嘱或者协议,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而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分额。

2、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而遗赠抚养协议和遗赠则不受此限制,继承人可以为任何个人集体。

3、对比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前者则是单纯的受赠,没有义务;而后者负有扶养义务。

婚姻家庭社会学期末试题汇编

一.名词解释 1.家庭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 2.核心家庭是指夫妻和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夫妇中有一人死亡,但有未婚子女的家庭也应该归为此类。 3.家庭网一般是指有亲属关系的家庭之间所组成的社会网络.是以家长为内 容主线,以家长、家庭为服务对象,以育儿、家庭消费、家长社区为服务主导,全面涵盖家长、家庭生活需求的方方面面 4.亲子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它是由夫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家庭关系。从法律上讲,亲子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5.血亲和姻亲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具体分为(1)血亲的配偶(2)配偶的血亲(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冷暴力一般是指当夫妻之间或其他成员之间发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武力方 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放任、疏远、侮辱等,如不理睬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程度、夫妻间停止或者敷衍性生活、不做或者尽量少做家务,或者冷嘲热讽、侮辱对方人格等,从精神上伤害虐待对方。 7.“普纳路亚”家庭人类家庭的第二种形式。由美国人类学家L H 摩尔根命名, 并把它作为群婚家庭的典型。普那路亚(punalua)是夏威夷语,意为“亲密的伙伴”。这个名称是从最早发现实行这种家庭形式的夏威夷群岛的土著人那里来的,由共妻的一群丈夫互称"普那路亚";共夫的一群妻子也互称“普那路亚”。这种 家庭制度是群婚发展的最典型的阶段。原始社会发展到旧石器时代的中、晚期,族群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经济合作和社会联系,于是便产生了各族群之间的通婚。同时,在人类本身的生产方面,经过长期生活经验的积累和自然选择规律的作用,人们逐渐认识到族外通婚对后代体质发育有益,并形成了同母所生子女间不应发生性交关系的观念,于是在家庭内部开始排除兄弟姐妹间的婚姻关系,实行两个族群之间的通婚,这就是普那路亚家庭形式。 8.家庭生命周期指家庭有其自身产生、发展和自然结束的运动过程。一般把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六个阶段。形成期(从结婚到第一个孩子出生)扩展期(从第一个孩子出生到最后一个孩子出生)稳定期(从最后一个孩子出生到第一个孩子离开父母家)收缩期(从第一个孩子离开父母家到最后一个孩子离开父母家)空巢期(从最后一个孩子离开父母家到配偶一方死亡)解体期(从配偶一方死亡到配偶另一方死亡)。家庭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有不同的内容和任务。杜瓦儿将家庭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我见讲述讲解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我见 内容摘要:尽管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作为一个阶段性、过渡性的立法措施,其制度性的缺失以及内容的失之过简,难于操作,使其仍然有很大的修改空间。民法的法典化为婚姻法修订的第二步走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完善婚姻家庭法就应当按照法律规范的科学性、前瞻性、实用性,全面、系统地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各项制度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而非该制度的纲要性规范。 关键词:民法草案婚姻法第二步人本主义亲权制度无效婚姻离婚救济 中国民法草案在千呼万唤之后终于浮出水面,但回归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决不应当是简单地将现有的婚姻法、收养法罗列其中,而应乘此民法典编篡之东风,全面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法规范,并将收养法逻辑性地收入婚姻家庭编。 众所周知,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21次会议颁布了《婚姻法》(修正案),这一修正案是根据我国立法部门关于对婚姻法的修改分两步走的精神所迈出的第一步,即对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率先回应,先行予以修改和补充,以及时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权

益,而将婚姻法体系化的全面完善留待第二步*11。不可否认,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作为一种过渡性或阶段性的立法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但是与修订婚姻法之初制定的全面修改婚姻法,完善有关制度,填补立法空白,实现婚姻法的体系化、完整化和科学化的指导思想仍有相当的距离。修订后的婚姻法仍留有许多重要的立法空白,婚姻家庭法的规范体系尚未全面确立,甚至法律的名称与其调整对象仍然不一致,名不副实依然故我。因此,民法的法典化为婚姻法修订的第二步走提供了极好的机会。笔者认为,作为民法典的一编,既要与整个民法典的体例、体系具有有机的联系,又要凸显婚姻家庭法的身份法特征,要把婚姻家庭编修订成具有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的体系完整、内容全面,具有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的法律。决不可以满足于婚姻法已经作出的修订,因为它毕竟只是一个过渡性的立法措施。本文将在评述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利弊得失之后,就婚姻家庭法中的若干问题发表一孔之见。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得与失既然要迈出修改婚姻法的第二步,对第一步走了多远、走的如何自然要有一番反思。《婚姻法》(修正案)修订的成功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是凸显了婚姻法的伦理性特征,体现了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以及法治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5篇)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5篇) 【第1篇】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我幸福的家庭生活 雨,淅淅沥沥地下,不曾间断。这一条银丝带刚刚落下,下一条已经战战兢兢地跑了下来,唯恐这好不容易的相连突然消逝,雨,使路上的行人模糊了身影。 我在大街上奋力地跑着,生怕淋湿了怀里的书本,刚在同学家做完作业,一看天色不对就急忙往回赶,终于到家门口了,我站在门口,解下书包,搁在墙角,后背的皮肤几乎和衣服粘在了一起,还好书本没事,但双脚已经泡浮了。妈妈见我回来,找了一块干毛巾给我,我擦拭着身上的雨水,闻到一股香味。原来妈妈在做饭呢。我蹑手蹑脚的走进厨房,故献殷勤的说我帮您盛饭吧,不用了,准备吃饭吧。顿时想不到说什么,总之心里有一点甜,少有的甜,很暖。 吃饭的时候又说又笑,爸爸将我们都得前俯后仰,但有时,他对我很严厉。一次数学考试只得了82分,回家后我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实话实说就能得到爸爸的宽恕,可是没想到他大发雷霆,当时要不是奶奶在场,我可能就被深恶痛绝地打一顿了。那天晚上睡觉前想了想,觉得是我的错,想想平日里父亲对我关爱的点滴,想想平日里父亲无怨无悔的劳作,我真是太无知了。现在好了,虽然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我努力了,我会让父亲感到自豪的。 晴晴朗的夜空,有几团云点缀着,没看见月亮,街上叫喊的声

音仍旧在湿润的空气里回响,野犬竭尽全力地呼唤外出的主人。成群的飞蛾低着头,闷闷不乐的样子,像被数学题卡得团团转的我。妈妈则会在这时给我递来水果或一杯水。每当她看到我埋头苦干的样子,她总是会抚摸我的头,我也总是假装认真和专注而不理她。 其实心里已经掀起了巨浪,妈妈,我要让你为我自豪。怀着激情,进入了梦乡,我梦见了幸福。一个三口之家来到了辽阔的草原上。小孩在自由自在的到处奔跑追逐,夫妇在一棵树下相依,一边看着自己天真活泼的后代,一边为自己的结晶和生命喝彩。即使生命很短,生存的环境再简陋,只要幸福,就行了。 不分贵贱雅俗早晚长短,这就是我的幸福的家庭生活,就是把这些散落的碎片收集起来,拼成圆满的人生。 【第2篇】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家庭生活的一幕 家是温馨的港湾,是我们这些扬帆出航的小船最好的归宿;家是一把大大的雨伞,有风为我们遮有雨为我们挡;家也是一首恒古不变的歌谣,是印在我们心中最美的音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而我也不列外。在我这个幸福的家庭中共有四位成员:爸爸、妈妈、我和小胖。你一定想知道小胖是谁吧!嘿嘿!告诉你吧!小胖是我们家养的一头猫,它平时可贪吃了! 在这个家庭中,爸爸妈妈既是我的长辈,又是我的朋友。因此,我们在一起常常发生许多有趣的事情,那真像天上的闪烁的星星,你难道能够把它数清

《婚姻家庭法学》第07章在线测试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婚姻家庭法学》第07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并例示性规定了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根据这一规定,下列几则离婚案中所涉问题,足以判断为“感情确已破裂”的是() A 、赵某诉丈夫周某离婚案中,提出丈夫曾与女网友会面B、林某诉妻子顾某离婚案中, 提出妻子出国留学导致两人分居三年之久 C、朱某诉丈夫董某离婚案中,提出不堪忍受丈夫的经常打骂 D、曹某诉妻子余某离婚案中,提出妻子偶尔和男同事打麻将 2、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A、调解 B、宣告婚姻无效 C、离婚 D、分居二年以上 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有下列哪种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A、患病期间 B、子女未成年期间 C、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 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D、丧失生育能力后 4、离婚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人民法院应() A、告知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 B、按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C、指令当事人到公证机关公证 D、及时作出判决 5、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帮助。 A、必要的 B、适当的 C、一定期限的 D、一定数额的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在我国,有效的离婚证件有() A、离婚证

B、离婚调解书 C、离婚判决书 D、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行使离婚补偿请求权的条件是() A、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B、夫妻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 C、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了较多义 务 D、夫妻一方因生活贫困,无法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 3、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A、双方确系自愿离婚 B、双方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双方已就离婚的原因达成共识 D、双方对子女、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4、下列关于探望权的判断,正确的有() A、探望权是法定权利 B、享有探望权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C、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以成为探望权主体 D、探望权的中止是暂时中止 5、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判决。 A、母方的要求 B、父方的要求 C、子女的权益 D、双方的具体情况

电大婚姻家庭法学形成性考核册试题及答案汇编

学习-----好资料 《婚姻家庭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A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撤销的法定原因是 (B 因受胁迫而结婚) A 按照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下列财产中哪一项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 B 一方在婚前接受继承而于婚后实际取得的财产 ) A 按照我国古代的亲属分类,妻子和丈夫是 (A 宗亲) A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 (D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A 按照亲属的分类和罗马法亲等计算法,表兄弟姊妹是 (D 旁系平辈血亲四亲等 )。 A 按照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王某和他姑姑的女儿是( C 四亲等)。 A 按照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李某和他姑姑的孙子是( B 三亲等)。 A 按照有关的司法解释,配偶一方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时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可以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这 个时间为( B 二年) D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B 民政机关) F “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的规定,出自 (A1791年法国宪法) F 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是指收养( A 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G 公民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能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B 未满三十周岁) N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发给离婚证时,对于双方原来的结婚证,应当 (B 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注销 ) J 甲(男)的外祖母乙是丙(女)的父亲丁的胞姊,因此(A.乙是丙的姑母,丁是甲母的舅父 ) P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 (C 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 R 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 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D 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 X 下列行为中哪一种属于遗弃行为 (D.夫或妻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 ) W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做了下列哪种表述? (D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 ) Y 以婚姻家庭法命名的规范性文件,在传统法学中称为 (B 形式意义上的婚姻法) Y1950年《婚姻法》对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问题的规定是 (D 同胞兄弟姊妹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禁止结婚;其他五代以内旁系 Z 妯娌作为一种姻亲,她们属于 (D 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 Z 在我国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是(D 人民法院)。 Z 在民族自治地方关于婚姻法的变通规定中, 明确规定“禁止一方用口头或文字通知对方的方法离婚” 的自治区是(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多项选择题。 A 按照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A. —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B. —方或双方由知 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或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 C. 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或取得的债权 D. 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 收入ABCD ) B 办理结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A 户口本B 、身份证 C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关系的声明ABC 。 G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弟、妹对兄、姐履行扶养义务的条件是 (B.兄、姐丧失劳动能力、孤老无依 C.弟、妹是由兄、姐抚养长大的 D.弟、 妹有负担能力BCD ) H 婚姻关系终止的形式有(A 、婚姻当事人双方离婚 C 配偶一方自然死亡 D 、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 ACD 。 H 婚姻终止的原因包括(B.婚姻当事人一方自然死亡 C.婚姻当事人一方被宣告死亡 D.离婚BCD ) H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A 、工资、奖金B 、生产、经营的收益C 知识产权的收益D 、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 ABCD 。 X 兄姐扶养弟妹需要具备的条件是(B 被扶养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 C 扶养人有负担能力 D 被扶养人必须是未成年人)。 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 ) Y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如果仅以婚姻法第 X 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直系拟制血亲的有 X 小赵和他的姐姐的丈夫是(B 旁系姻亲)。 Z 中国古代依"六礼"程序成立的婚姻,被称为 Z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的施行日期是 4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B 不予受理) (B 养父母与养子女) (D 聘娶婚) (C C.1950 年 5 月 1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20篇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20篇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20篇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一): 在我的家庭里是和谐并欢乐的,可是往往也会擦出火花,发生冲突,下头就由我来说说我的家庭生活吧。 又是一个周末了,我便美美的睡着,可是才5点半,闹铃发疯似的响了起来。瞬间把我的美梦给惊扰了,惊得我心烦意乱,我便说“大周末的怎样闹钟还响啊!烦死人了!这时候,姐姐说“你们倒好,我还得去上学了。”我想:初三可真累啊!便继续睡了起来。 可是,又过了一会儿,爸爸妈妈叽叽喳喳的在说些什么,有把我从熟睡中吵醒了,原先是爸爸妈妈在为一件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我自言自语道:看来又不能睡个好觉了。”又看了看表,已经10点多了,我便起床玩去了。”回来的时候,发现早上还吵的如火如荼的爸爸妈妈此刻已经和好如初了,他们在一齐哈哈大笑着。 转眼间,太阳已经落山了,天渐渐的黑了,吃过晚饭,打开了电视机,我高兴的说:“最终盼到天黑了又能够看我最喜爱的《隋唐英雄》了”原先,爸爸妈妈也和我一样,也准备看点视,我们全家人都坐在一齐其乐融融的看着电视。里面的情节有搞笑的,也有精彩的,看的我们目不转睛,也有悲伤的,全家人都感动了。 这就是我的家庭生活,也正是家给我带了了欢笑、温暖、和谐。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二): 我有一个欢乐的家。我们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但这却组成了一首欢快的交响曲。 我的爸爸十分节俭,破了的衣服不肯扔掉,而像宝贝似的珍藏着,打了补丁便继续穿了起来。如果哪一天我出门时,没把家里的灯全部关掉,那他必须会把我臭骂一顿。 我的妈妈异常爱唠叨。上一次,我一不细心着凉了,妈妈就开始唠叨我了,说我不注意保暖,明明白会着凉还对着风扇吹。我就像那孙悟空,妈妈就像那唐僧,一向念紧箍咒,我只好逃进了“避难所”--我的房间里。 我的弟弟异常爱哭,就像是水做的。你听,又来了!这声音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就算你把耳朵捂紧了,也没用。只能逃之夭夭了。

婚姻家庭生活有哪些常见的法律小知识

婚姻家庭生活有哪些常见的法律小知识 一、结婚离婚是自由,妨害自由受制裁 禁止包办、买卖等于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包办婚姻主要是父母等无视当事人的意志,强迫其结婚离婚的行为。 买卖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结婚的一种包办婚姻的行为。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刺激和落后的思想观念,在一些农村地区甚至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买卖婚姻日益增多,拐卖妇女的现象也日益严重。 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也很多,例如: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子女干涉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再婚、干涉离婚自由、干涉复婚自由、干涉男到女家落户,等等。 对以上行为《婚姻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严重干涉婚姻自由的,将受到刑法制裁 我国《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婚约法律无规定,处理不好惹纠纷 婚约引发人身关系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对婚约不予保护,不强制履行。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的,也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单方就可以解除。因此,如果订婚的一方当事人到法院去要求法院保护或者解除他们之间的“未婚配偶关系”,甚至是要求强制履行“结婚的义务”,人民法院是不会予以受理的。 赠送的财产,酌情返还 对正常的因婚约引发的财产纠纷,一般的解决原则有以下几点:(一)对以结婚为目的而赠送的财产(包括订婚信物),价值较高的,应酌情予以返还;(二)对订婚期间,当事人双方一般性的经济往来或者是赠送的价值不高的物品,受赠人可以不予返还。 “青春补偿费”,法律不支持

婚姻家庭类法律咨询汇总1

婚姻家庭类法律咨询汇总1 结婚时间短离婚需要返还彩礼吗? 您好我新婚两个月已领证已怀孕两个多月了现在因与丈夫性格不和无法生活想起诉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并要求我生下孩子后离婚彩礼一共10万还威胁我如果不返还就要我家怎样怎样还要发传单给别人看还要说起诉我欺诈请问我该怎么办 回答: 领了结婚证了,彩礼原则上不返还的,但是如果给付彩礼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适当返还,这种情况不构成诈骗,男方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两人没有结婚但是有孩子了请问孩子的户口上 两人没有结婚但是有孩子了请问孩子的户口上在他爸爸的户口上,是不是等于孩子的监护权也是他爸爸,,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回答: 不是的。父母都有监护权。 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 婚前,老婆家里给了2万买车,现在闹离婚,这钱可以退不?另外如果退,男方可不可以也提要求:戒子7000(我要求退还)、婚纱照5000.(婚纱照钱,我要求一人承担一半可以不?)、彩礼钱等其他的费用我就不算了 回答: 你好,如果你们已经将那2万元卖了车,就要看车时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对车进行分割就好,至于戒指,如果已经给了对方,就协商处理吧,个人认为毕竟夫妻一场,无需算的那么干净。若还有疑问或者是需要帮助,欢迎你来电咨询或者预约时间当面咨询。 结婚后我两基本没沟通,我可以提出离婚吗? 我和他结婚没多久就吵架了,自那以后,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娘家,只是节日才回家住几天,在家里下了班回家后,他都不和我说话的,只顾上网玩游戏到晚上十一二点,一直到现在女儿出生还是这样,叫他带孩子说吵着他啦,上网就罢了。我在娘家时,他从来没联系过我。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以什么理由提出离婚? 回答: 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800字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f512561720.html,)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800字〕 家是温馨的港湾,是我们这些扬帆出航的小船最好的归宿,那么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800字一家庭,一个多么让人熟悉的词!虽然只是一幢简单的房子,可是贵在“家人”,是家人把我们和家庭连在了一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我也如此。 我家是一个温馨的大家庭。有三代人生活在一起。我们的家人虽然多,可日子却过得非常温馨、和睦。以前,“家”给我的感觉很平淡,每当我看到邻居家的小朋友跟着他的爸爸妈妈去公园时,我都会羡慕得一个人偷偷流下泪水。这是因为爸爸妈妈工作比较忙,没有过多的时间来陪我。每天吃饭的问题也是由“小饭桌”来完成。每当遇到节假日,自己一个人呆在家中,看到小伙伴们手中拿着心爱的玩具,和爸爸妈妈蹦蹦跳跳地去公园玩时,我又一次羡慕得流下泪水。 一个周末的早晨,姥姥、姥爷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并且告诉我他们俩要从老家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目的是为了照顾我。这对我来说真是天大的喜事!这样一来,我就不

用去吃“小饭桌”了,不用再担心周末家中只有我一个人了,妈妈也能从下班后的家务活中抽出时间来陪我玩了。真是太高兴了!自从姥姥姥爷来到这个家后,妈妈晚上都没什么事 可干了。为了不让两位老人累着,妈妈常劝他们:“爸妈!家务活您们就别干了,把您们接来的目的是为了能让安安正点吃上热乎饭,家里的其它活不用您们干。”可说了还不如不说,姥姥姥爷听了反而干得更带劲。真是让我难以琢磨。不过,老爸老妈还是蛮孝顺的,每个星期都为两位老人买很多他们爱吃的东西来孝敬他们。两们老人也说过不用买,可是妈妈灵机一动学着他们干活更带劲的行为,反而买的更多。现在,我也能像其他小朋友一样,有家人陪着去公园玩了! 好开心! 平日的晚上,我们都是各忙各的。爸爸坐在电脑前查资料;妈妈在给我们洗衣服;姥姥在看关于做饭的书,为明天的饭菜做准备;姥爷看完报纸后就去和邻居刘大爷下象棋;而 我写完作业后则在客厅里看电视。在我们忙于自己的事情时,我的耳边常常传来一些关心的话语:“安安!坐直了写作业,头抬高点!”“安安!看电视别吃太多零食,这样容易积食。”“安安!看电视别看太久,对眼睛不好。”而爸爸妈妈常会对姥姥姥爷说:“爸妈,白天累一天了,早点睡觉吧!”…… 我的家庭生活虽然平淡,却从这平淡之中突出了和谐与幸福,让我深深感受到家的其乐融融!这就是我的家庭,一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_记叙文5篇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_记叙文5篇 篇一: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 在一个家庭中,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一出出喜怒衰乐的戏剧,这些戏剧,都透露出股 浓厚的亲情味儿,让人感动不已。现在,就让我来为大家讲一次我的家庭趣事吧! 一次放学回到家,看见桌上放了张便利贴和10元钱,我拿起便条一看,上面说:孩 子爸爸妈妈今晚加班,你自已用桌上的钱去买点吃的吧。 正当我准备出门的时候,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想法来,不然我自已做饭吧。我立刻就 行动起来,放下钱,跑到厨房里,开始伟大想法。 我先拿起挂在上的一条围裙穿上,颇有有一种胸有成的感觉。 接下来就是煮饭,可要放多少米呢?我要吃一碗,那就放一碗米吧! 打开冰箱,发现里面就只有几个鸡蛋吧。 我把鸡蛋轻轻敲,一股乳白和蛋黄颜色的液体从蛋壳里流出来,可我一点儿准备也没有,结果都流到桌上了,看来这个蛋是要不得了,我把它扔掉重新拿起一个鸡蛋,这次, 我把它对准到锅里,一敲开,就流进锅里,嗯,怎么没有声音,糟了,我油都没放啊!看 来这个鸡蛋被我白白浪费掉了。 我又重新拿出一个蛋,放好油,弄起来,啪,嗒一响,吓得我连忙后退,自信心被 打得粉碎。后来,没办法只好打电话向妈妈请教。原来是这样的…… 打蛋时,要用筷子慢慢搅拌,如太用力,蛋汁起泡会失去原有的弹性。蛋汁倒入锅内,不要急着搅动,若蛋汁煮开冒泡,用筷子把气泡戳破,以除去里面的空气,否则蛋会变硬。用这样的方法炒出来的蛋细嫩柔滑。 通过这件生活趣事,让我懂得了我们还有很多生活常识要学习,只有这样才能生活自理,才能脱离爸爸妈妈的怀抱健康快乐地长大。 篇二: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 在每个家庭里,都有一些有趣的事,我家也不例外,你瞧: 今天数学考试,我考了95分,心里特别高兴,突然心里萌生了一个恶作剧的念头。 一进家门,我就把书包丢在沙发上跑到妈妈跟前,对着她的耳朵,悄悄地说了我的计划。 妈妈是一个幽默的人,她同意了我的计划,说:“我会全力配合你。 随着”叮咚叮咚“的门铃声,老爸回来了,好戏开演了!我没有像往常那样围着老爸 说东说西,也不在沙发上看电视,而是一声不吭、没精打采地坐在那里。爸爸走到我面前,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 法律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复习知识点 1、婚姻法的概念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 2、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㈠婚姻自由原则 ㈡一夫一妻制原则立法前瞻 ㈢男女平等原则 ㈣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㈤计划生育原则 3、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必备要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各国结婚年龄 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禁止条件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4、结婚的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5、家庭关系的种类 父母与子女关系 夫妻关系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6、离婚的原则、方式及特殊限制 原则: ㈠保障离婚自由 ㈡反对轻率离婚 方式: ㈠协议离婚 ㈡诉讼离婚 判离依据: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特殊限制: ⒈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7、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及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的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规定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后,按其生前所立遗嘱,将其遗产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制定继承人的一种集成方式。 遗赠: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并于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集体组织)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和遗赠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联系和区别: 1、除法定继承外,其他三种继承时,都必须有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协议。而且这种遗嘱或者协议,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而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分额。 2、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而遗赠抚养协议和遗赠则不受此限制,继承人可以为任何个人集体。 3、对比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前者则是单纯的受赠,没有义务;而后者负有扶养义务。

关于家庭教育的作文

关于家庭教育的作文(一)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家长让孩子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可有些家长一点活也不让孩子干,说是只要让孩子管好怎样学习就行了,读书才是最重要的。这一观点我很不赞同。孩子读书到底为的是啥?还不是为了将来投身于社会能够立足罢了。那你没有能力咋混呢?我们也应该掌握一些基本的社会能力需求。首先,应从社会实践和劳动中汲取经验。但也得读好书,才能更好的掌握。读书不能读“傻”书,要将从书本中的知识灵活的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去。所以这些都是互相循环的,相辅相成。从劳动中,体会快乐和乐趣。现在的中国家长就是太过于重视学习和溺爱自己的孩子,而轻视于培养孩子的劳动能力。溺爱不等于爱。在现代社会里,大多数家庭都只有一个小孩。这样父母的爱就都献给了这个孩子。对这个孩子过分地疼爱。一次在大街上走,我看到一个小孩在路上摔了一跤,他只是被一块小石头拌拉一下,这件事本是一件再也普通不过的事啦,就是小事一桩,小孩子摔一跤有什么大不了的。可就是这么一件小事,却让我想到了如今的中国家长。当这个小孩子摔跤了以后,他的父母必会百般呵护地说:“我的小宝贝儿,没事吧,疼吧?”有些家长甚至会带孩子全面调查一下。这是不是离谱了些,本是一件极普通的事在中国家长的眼里是都么重要的一件事呀!这不是爱,是溺爱!这反而会使孩子失去自主能力和缺乏自立心理,最终全面的依赖父母。“挫折孕育着成功”要想孩子成为一颗小苗,那不经风雨怎能在这多面的社会圈子中,茁壮成长。我觉得还是让孩子多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但也要抓住学习。这样孩子在将来的生活中再会很轻松。这样不仅可以让孩子养成热爱劳动的好习惯,还可以让孩子体会到父母的辛劳。只有从小培养孩子的劳动能力,长大了才能让父母少操点心,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如果家长不让孩子劳动,把所有事情都包下来,那对孩子的成长带来一些缺陷。像这样惯养他们,长大了只会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废物。我同样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家庭,可我的父母从来就严格地要求我,多做一下家务活。我的能力也慢慢地得到了培养。暑假的中午,父母不在家。我也只好自己为自己做饭,时间长了我也便学会了。甚至还能为大家露一手瞧瞧。劳动并不难,不知你愿否?在激励斗争的社会中,有许多有能力的人,但你是否有本事与勇气和他们竞争。能力在于培养。在一次次失败和成功之间积累经验,这样你才会越走越远。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只要你愿意不断磨练自己,就一定会取得最后的胜利!关于家庭教育的作文(二)我们每一个人,从脱离母体呱呱落地,降临人世,作为一个社会成员,首先进入家庭生活。家庭是每一个孩子的第一个生活环境,家长,其中特别是父母,是孩子不可任意选择的首任教师,家庭教育是人一生中接受教育的开端。婴幼儿的头脑象一张白纸,很容易涂上各种颜色。在孩子生活的早期,家长和家庭生活对他们实施着各种各样的影响,这些影响在他们的心灵上留下极为深刻的烙印,很难消失。家长实施的各种教育,他们终生不忘,成为他们一生成长的基石。最初的言语是从父母那里学会的,最初的感情是受父母感染的,孩子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接受着家长的影响和教育,是父母手拉手教孩子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是在父母指导下进入社会生活,了解社会的。孩子小时候,是形成习惯的最佳时间,良好习惯的形成在人的一生成长中起着打基础的作用。孔子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说早期形成的习惯象是与生俱来的一样稳固。在儿童阶段,孩子们的思想尚未定型,“心知未有所主”,有很强的可塑性。他们兴趣广泛,对于周围的一切都感兴趣,善于模仿,有很强的感受能力,有惊人的学习和记忆能力。儿童时期,孩子们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父母的照料,在生活上和心理上对家长有极大的依赖性,他们的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有限,主要是在家庭,在父母身边同家长朝夕相处,家长的影响和教育几乎天天都在强化。由于父母和子女有天然的血统关系,在朝夕相处的生活中建立了十分真挚深厚的感情,家长在孩子心目中很有威信,孩子十分信赖家长。因此,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自然成为孩子们效仿的榜样。家长的教育成为孩子生活的准则,家长对周围人和事的评价标准,成为孩子道德评价的标准,甚至父母的作风、习惯、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汇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 第二十四条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零二条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正) 主席令[2005]第40号 第四十二条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描写我的家庭生活作文(精选10篇)

描写我的家庭生活作文(精选10篇) 描写我的家庭生活作文(精选10篇) 我有一个快乐的家。我们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但这却组成了一首欢快的交响曲。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描写我的家庭生活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描写我的家庭生活作文篇1我的家庭是个幸福的团体。周末爸爸去买菜,买完菜就去给我们准备丰盛的菜肴。妈妈则收拾屋子。瞧!她把地板擦得光亮光亮的,跟新铺上似的。把玻璃擦得如嫩白的皮肤,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银光四射。而我就在房间里品尝书的滋味。 我的家庭也是快乐的。放假的时候,爸爸妈妈就领我去翠湖公园玩。那天我们一进门,看见栀子树长出了嫩黄色的叶子,可漂亮了。塔松像一个个巨人,挺拔地站在原地。湖边的杨柳,在随风飘动。湖中四座小桥,错落有致。我们在草坪上捉几回迷藏,赛几趟跑,尽情的玩耍着。 我的家庭是一个温馨的家庭。星期五晚上回来,就跟妈妈去跳大绳,在跳大绳时,有时会遇到困难,但我都能克服困难。跳完大绳,就跟爸爸下象棋,哎呀,让爸爸给“将”吃

掉的滋味真不好受,比赛就会有输有赢,有输也有赢。下完象棋,躺在床上听MP3,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我的家庭有酸甜苦辣,有时候会斗斗嘴,有时候也会亲热一下,有时候会吵几回架,还有时候竟然吵翻了天,要摔东西。这就是我们家的生活。 描写我的家庭生活作文篇2每人个都有家。我们大家生活在那里,并从那里获取温暖,社会像是一片大海,我们的家庭像一颗颗珍珠,而我的家庭却是最白的那颗,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动人。 我的家庭很幸福,有既文质彬彬又幽默的爸爸,也有温柔贤惠的妈妈,还有一朵稚嫩的“开心果”——我!家里经常发生有趣的事,那就是我“开心果”的一次作品,怎么样?不错吧!下面来听听吧! 在我家里总是充满着快乐幸福,每次的吃饭不是“家庭谈论会”,就是“笑料一刻”,不是“家庭经济会”,就是“学校那点儿事儿”,总而言之,就是我们吃饭时,嘴不仅要吃,还要讲话。每到吃饭时,我们便不分辈分的讲起来,真是众生平等,其乐融融。类似的事情在我家里比比皆是,总让人觉得处于温暖的港湾之中。这真是一个和谐快乐的家,总是充满着吸引力、凝聚力。 爸爸也真是的,还不到四十岁,头发上便有几丝银发,唉——我也有错,爸爸每天那样的给我改作业,讲错题,并

所谓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所谓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 婚姻法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其编制方法也不尽相同。古代法律多采取诸法合体的形式,不论中国、外国,都没有独立的婚姻法。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一般都包括在内容庞杂的统一法典内。长时期中,婚姻立法不够完备,因此,伦理规范和宗教教义在调整婚姻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新中国建国以来,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婚姻家庭关系摆脱了私有财产的支配,它主要是一种存在于特定成员间的人身关系,其中的财产关系只不过是上述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因而婚姻法不再附属于民法,而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虽然条文不多,内容也较简要,但都是全面规定婚姻家庭制度的独立法律。 我们要从婚姻法的瑕疵来看其发展: 现行婚姻法是“名实不符”的。婚姻法的名称表明该法应是规范婚姻之缔结与解除及其伴生的法律后果的 法律。而实际上不仅法律条文本身超越此名称应具内涵,而且解释上、运用上均人为在扩张这种内涵。如婚姻 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于是人们便从这一扩张的定义去理解《婚姻法》,认为中 国婚姻法是确认和调整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和。可见,现行婚姻法之名称与内容剥离,内容大 于名称,表明立法技术上的不完备或认识上的偏差或错觉。 婚姻法之名称改为婚姻家庭法,以纠正这种名不符实之现状,也是符合中国婚姻家庭关系之现状发展要求 的。婚姻法有十分强的原则性和概括性,此虽是一个特点,但它只是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记录,是客观反映 。1950年婚姻法之任务主要在于推翻封建的婚姻家庭制度,确立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原则。而19 80年婚姻法基本上是继承了1950年婚姻法所确定之原则,由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没有在婚姻家庭领域发生像 今天这样大的变化,所以法的内容仍然原则有余,丰富不足。近十几年改革开放,使婚姻家庭领域出现许多新 问题和新情况,尤其是婚姻的规定、家庭的功能、夫妻财产之共有和独有、独生子女的保护、老人的赡养等问 题使婚姻法原有条文已不堪负担,急需补充规范,而其中需补充之内容更多地属于家庭关系,所以,原婚姻法 名称必须扩大为婚姻家庭法。 从立法与国际接轨的要求看,婚姻法名称也宜改为婚姻家庭法。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均将调整婚姻家庭关系 之法律命名为“亲属法”或“家庭法”,而英美法系国家之成文法名称一般也是结婚法、离婚法、家庭法,分 得很细,也没有以婚姻法为名而婚姻家庭关系为内容的。澳门、台湾也均在“民法典”中专章或专篇设亲属法

收养法律法规汇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984年8月30日) 四、收养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收养子女案件,必须依据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27)经生父母、养父母同意,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也同意,又办理了合法手续的收养关系,应依法保护。 生父母中有一方不同意的,收养关系不能成立。生父或生母送养时,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对的,应视为同意。 养父母中有一方在收养时虽未明确表示同意,但在收养后的长期共同生活中,已形成了事实上收养关系的,应予承认。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始终不同意的,只承认与收养一方的收养关系有效。(28)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29)收养人收养他人为孙子女,确已形成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关系的,应予承认。解决收养纠纷或有关权益纠纷时,可依照婚姻法关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有关规定,合情合理地处理。 (30)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要求解除的理由,并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准予解除。 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养父母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予解除。(31)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32)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收养关系解除时,养子女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人并已独立生活,而养父母却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子女应承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33)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行恢复;已经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恢复,则须以书面方式取得双方一致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600字

关于家庭生活的作文600字 【第1篇】 我、妈妈、爸爸,三个人组成了小小的三口之家,人虽少但却很有趣,房虽小但却很温馨。对这个小小的家庭,我有说不出的喜欢和说不出的幸福。 “现在你处在青春期,也是最容易发胖的阶段,多吃点有营养的补充一下就行了,吃那么多主食干什么……你知不知道现在的孩子因为肥胖所生病的机率有多大?”听着妈妈不停地唠叨,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饭碗走进屋里。“羚羚,快给我过来!”妈妈这声大吼,吓得我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糟糕,偷吃零食又被发现了,赶快藏好,连滚带爬地跑出去。“你看你小脸都圆了,还偷吃零食呢!都可以盖上戳送大红门了,不行,今天开始减肥…你不知道,胖了以后,各种病就都会找上来,你难道小小年纪就想得高血压?”“妈妈,大红门是干嘛的?”“屠宰厂,把你当猪肉卖了!”一听这话,爸爸可

乐了。“真是的,瞧瞧你,什么也不管,你闺女都胖成这样了,还笑,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妈妈怎么能说爸爸没责任心?我可不这么认为。 记得前年,妈妈出了车祸。全家人都急得不得了。尤其是爸爸,把从医院到家的路都快走平了。妈妈躺在床上差不多半年,在这半年中,除了去医院或去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爸爸几乎每天都陪着妈妈,给她做按摩,跟她聊天,逗她开心。妈妈病了,我也同样特别着急,还偷偷地哭过好几次。我知道,我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不让他们再替我费心了。那一年,在我脑海里家中的场景就是我在书桌前写作业,妈妈躺在床上,爸爸坐在床边。总之,全家人在不大的屋子里和睦相处的样子总让人感到很温馨。 “羚羚!”又是一声大吼,把我从回忆拉回现实。“从明天开始不许吃晚饭,必须减肥!”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爸爸终于发话了。“孩子正在长身体,不吃饭怎么行,该吃还得吃,多运动就行了。”“哈哈,还是爸爸好!”我赶紧跑到爸爸身边,又加了一句,“妈妈这么胖,应该她不吃饭才对。”“行,你们俩就合起伙来气我吧!”“谁让我俩都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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