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州中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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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州中撰咨询

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

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典型案例〃仅供参考)

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州

目录

第一章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概论 (1)

一、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名称及承办单位 (1)

二、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 (1)

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1)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原则和范围 (2)

(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 (2)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2)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4)

五、研究的主要过程 (5)

六、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 (6)

七、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总投资估算 (6)

八、工艺技术装备方案的选择 (6)

九、项目实施进度建议 (6)

十、研究结论 (7)

十一、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9)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9)

第二章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产品说明 (15)

第三章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市场分析预测 15第四章项目选址科学性分析 (16)

一、厂址的选择原则 (16)

二、厂址选择方案 (16)

四、选址用地权属性质类别及占地面积 (17)

五、项目用地利用指标 (17)

项目占地及建筑工程投资一览表 (18)

六、项目选址综合评价 (19)

第五章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20)

一、建设内容 (20)

(一)土建工程 (20)

(二)设备购臵 (20)

二、建设规模 (21)

第六章原辅材料供应及基本生产条件 (21)

一、原辅材料供应条件 (21)

(一)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21)

(二)原辅材料来源 (21)

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一览表 (22)

二、基本生产条件 (23)

第七章工程技术方案 (24)

一、工艺技术方案的选用原则 (24)

二、工艺技术方案 (25)

(一)工艺技术来源及特点 (25)

(二)技术保障措施 (25)

(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25)

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生产工艺流程示意简图 26三、设备的选择 (26)

(一)设备配臵原则 (26)

(二)设备配臵方案 (27)

主要设备投资明细表 (28)

第八章环境保护 (28)

一、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29)

二、污染物的来源 (30)

(一)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建设期污染源 (31)

(二)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运营期污染源 (31)

三、污染物的治理 (31)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及治理措施 (31)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2)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5)

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7)

4、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对策 (38)

5、施工建议及要求 (40)

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一览表 (41)

(二)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治理措施 (42)

1、废水的治理 (42)

办公及生活废水处理流程图 (42)

生活及办公废水治理效果比较一览表 (43)

生活及办公废水治理效果一览表 (43)

2、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措施及排放分析 (43)

3、噪声治理措施及排放分析 (45)

主要噪声源治理情况一览表 (46)

四、环境保护投资分析 (46)

(一)环境保护设施投资 (46)

(二)环境效益分析 (47)

五、厂区绿化工程 (47)

六、清洁生产 (48)

七、环境保护结论 (48)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50)

第九章项目节能分析 (51)

一、项目建设的节能原则 (51)

二、设计依据及用能标准 (51)

(一)节能政策依据 (51)

(二)国家及省、市节能目标 (52)

(三)行业标准、规范、技术规定和技术指导 (53)

三、项目节能背景分析 (53)

四、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55)

(一)主要耗能装臵及能耗种类和数量 (55)

1、主要耗能装臵 (55)

2、主要能耗种类及数量 (55)

项目综合用能测算一览表 (56)

(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测算 (56)

单位能耗估算一览表 (57)

五、项目用能品种选择的可靠性分析 (58)

六、工艺设备节能措施 (58)

七、电力节能措施 (59)

八、节水措施 (60)

九、项目运营期节能原则 (60)

十、运营期主要节能措施 (61)

十一、能源管理 (62)

(一)管理组织和制度 (62)

(二)能源计量管理 (63)

十二、节能建议及效果分析 (63)

(一)节能建议 (63)

(二)节能效果分析 (64)

第十章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64)

一、组织机构 (64)

二、工作制度 (65)

三、劳动定员 (65)

四、人员培训 (66)

(一)人员技术水平与要求 (66)

(二)培训规划建议 (66)

第十一章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7)

一、投资估算依据和说明 (67)

(一)编制依据 (67)

(二)投资费用分析 (69)

(三)工程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69)

1、设备投资估算 (69)

2、土建投资估算 (69)

3、其它费用 (70)

4、工程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70)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70)

5、铺底流动资金估算 (71)

铺底流动资金估算一览表 (71)

6、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总投资估算 (72)

总投资构成分析一览表 (72)

二、资金筹措 (73)

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73)

三、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资金使用计划 (74)

资金使用计划与运用表 (74)

第十二章经济评价 (75)

一、经济评价的依据和范围 (75)

二、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 (75)

三、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 (76)

(一)销售收入估算 (76)

产品销售收入及税金估算一览表 (77)

(二)综合总成本估算 (77)

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78)

(三)利润总额估算 (78)

(四)所得税及税后利润 (78)

(五)项目投资收益率测算 (79)

项目综合损益表 (79)

四、财务分析 (80)

财务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 (82)

财务现金流量表(固定投资) (84)

五、不确定性分析 (85)

盈亏平衡分析表 (85)

六、敏感性分析 (86)

单因素敏感性分析表 (87)

第十三章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综合评价 (88)

第一章项目概论

一、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项目名称: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投资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编制单位: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

1、编制单位: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例如:资源条件、原辅材料、燃料和动力的供应、交通运输条件、建厂规模、投资规模、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产品类别、项目节能技术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和劳动卫生保障等,从技术、经济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调查研究。通过分析比较方案,并对项目建成后可能取得的技术经济效果进行预测,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作为该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进行下一步环境评价及工程设计的基础文件。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论述该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

文体中心工程的设立在经济上的必要性、合理性、现实性;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财务上的盈利性、合法性;环境影响和劳动卫生保障上的可行性;建设上的可行性以及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项目法人和备案机关决策、审批提供可靠的依据。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准确可靠,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各项计算科学合理。对项目的建设、生产和经营进行风险分析留有一定的余地。对于不能落实的问题如实反映,并能够提出确实可行的有效解决措施。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原则和范围

(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XX省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4、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5、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基础资料。

6、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在该肇庆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旺文体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中,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遵循“创新、先进、可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发布日期:2012-10-12 肇庆新区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地处鼎湖区中部,东邻肇庆国家高新区和佛山市三水区,南靠高要市,西倚端州区,北接四会市,是肇庆市各功能区紧密连接的主要纽带,是广佛肇经济圈的重要发展腹地,是珠三角联通大西南各省区的重要交通节点,是珠江西岸正在崛起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新兴增长极。 2008年,国务院正式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肇庆市全境纳入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近年来,肇庆市经济建设不断提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为大规模开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正向着“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城市”的目标不断迈进。 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广泛深刻变化,广东正处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时期。加快建设肇庆新区,是广东从长远发展出发,紧紧抓住国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宝贵机遇,充分发挥肇庆市作为珠三角主体城市的先行示范作用,遵循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并引领新型城市化模式,培育广东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对我国大西南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对广东省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规划区域范围包括肇庆市鼎湖区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以西的莲花镇、永安镇、凤凰镇、广利街道、桂城街道辖区内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周边相关区域,规划区面积115平方公里。 科学划定协调区范围,面积约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蚬岗镇。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排和协调管理。 规划区近期至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展望至2030年。本规划是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肇庆新区功能定位的行动指南,是加快建设肇庆新区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图0-1 肇庆新区区位图 图0-2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图 一、建设肇庆新区的重大意义

2018年肇庆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 2018年肇庆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切实发挥肇庆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简称“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在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激活人才以及优化人才集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吸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肇高发〔2011〕17号)、《中共肇庆高新区工委办公室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肇高工委办〔2016〕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共肇庆高新区委办公室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关于大力支持人才工作载体建设促进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肇高党办〔2014〕2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制定肇庆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适用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类型主要包括资助(含配套)、补贴和奖励三类。同一企业(单位)或个人获得同一类别不同级别立项或认定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资助。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与我区其他专项资金对同一资助对象获得同类立项或认

定不予以重复资助。 (二)适用于申报当年以前未享受过符合《意见》和《办法》中规定的资助、津贴、补助、补贴和奖励条件的申请对象。 二、申报资金类别 (一)科研工作站(基地)资助。 (二)特殊津贴。 (三)购房补助。 (四)院士、博士后培养工程经费补贴。 (五)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六)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奖励。 (七)企业优秀管理团队奖励。 (八)区党政人才生活补助。 三、申报时间 每年进行一次集中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申请主体为引进的优秀人才及受资助项目所在单位,申请单位须对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内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凡符合《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由区人才中心集中受理。 (三)区人才资金办、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并按规定初审后,呈区人才资金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团队、人员名单将在肇庆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无异议,签订协议书后拨付资金。

肇庆市高新区新时代医院

大旺新时代医院 大旺新时代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以国际力量为支持的现代化新型妇产科医院,医院完全按照国家三级专科医院标准建设,为肇庆首家导入国际医疗管理体系JCI 管理标准妇产专科,同时也是肇庆市医保定点医院、新农合定点医院。数载风雨路,自始至终专注于肇庆女性同胞的健康为使命,肩负妇产科标杆定点医院的模范。 大旺新时代医院位于肇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成路31号,为区内唯一一家甲级妇科专科医院,院内设床位50张。医院下设妇科、产科、不孕不育科、计划生育科、外科乳腺诊疗等共33个临床医疗部门,确保所有科室全面实现诊疗权威化、技术高端化和专业化,重点提供妇科疾病、生产、不孕不育、产后保健、月子护理等医疗和保健服务,以满足都市女性的健康诊疗需求。 妇科 妇科是大旺新时代医院最成熟的科室之一,拥有国内众多知名专家、教授,组建了一支肇庆地区最具实力的妇科专家团队,专业技术涵盖了妇科肿瘤、妇科炎症、宫颈病变、微创手术、内分泌失调、生殖健康、围绝经期、少女疾病、妇科保健等多个医疗项目,尤其在妇科炎症、宫颈疾病、盆底功能障碍等妇科疾病方面有独到、权威的见解。 产科 产科由国内知名专家、教授领衔,科室引进比利时水中分娩系统(Model Bensberg),美国Hillroom产床等系列国际化设备,让孕产妇享受到国际化,个性化的分娩体验。 不孕不育科 大旺新时代医院不孕不育科是一个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中西医结合治疗男女不孕不育症的国际化专业医疗科室;集医疗、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孕育中心。凭借一流的技术、一流的设备、一流的专家、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为众多求子心切的家庭送去了家的完美幸福! 计划生育科 由经验丰富的国内一流专家领衔,引进各种先进设备,开展薇薇保宫无痛人流、超导可视人工流产、微管人工流产等人流手术,既解决患者痛苦,又有效控制人流综合症的发生。同时开展科学系统的小月子服务,全面保护宾客隐私,全面呵护女性身心健康。 整形美容科 整形美容科以外科整形专家、美容专家、形体设计师、皮肤病专家为强大后盾,以"塑造女性美丽"为使命,技术项目涵盖面部整形、胸部整形、体形雕塑、皮肤美容、女性维养等多个领域,以国际领先的技术和理念,让众多品味女性轻松蜕变! 乳腺外科

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公示稿

附件: 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公示稿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面积800km2(不含海域和滩涂),涉及马尾、仓山、长乐、福清4个县(市)区26个乡镇(街道)的部分区域。 规划控制区:面积1892km2(不含海域和滩涂),涉及马尾、仓山、长乐、福清、连江、罗源6个县(市)区64个乡镇(街道)的部分区域。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总体目标 新的国际国内发展背景下,以海峡、海丝、海洋“三海”跨越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路径,充分释放国家新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自贸区、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五区叠加”政策效应,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区毗邻”优势,强化引擎作用,全力建设“开放新区、海湾新区、智慧新区、绿色新区”等“四个新区”,实现促进民族融合、引领区域转型、推动城市跨越的国家新区历史使命。 — 1 —

四、发展定位:“三区一门户一基地” 福州新区将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 五、发展战略:“两大两+” “大开放”战略。持续提升两岸经贸合作水平,将新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加快中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加强与亚太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引领新区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走向世界。 “大海湾”战略。强化海港、空港特有的战略资源,重塑门户地位,打造外联世界、内接腹地的枢纽型地区。以滨海海岸带串联多个特色海湾,推进城市组团聚合;促进土地混合利用,形成用地高度紧凑集约、功能高度复合的城市空间利用格局。 “创新+”战略。坚持创新驱动,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打造东南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生态+”战略。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国家赋予的生态文明发展使命与要求,引领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潮流,建设绿色新区、生态新区,打造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城乡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 — 2 —

肇庆新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示

肇庆新区用地布局规划图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图

肇庆新区区域用地结构规划示意图 肇庆新区功能布局规划图

《肇庆新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内容简介 一、规划范围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西起凤凰大道,东临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含鼎湖山25度坡以下山麓地,南临西江(含砚洲岛),规划总面积115平方公里,涉及桂城街道、广利街道、凤凰镇、莲花镇和永安镇五个行政辖区的部分区域。考虑到与周边地区的协调,规划还划定了肇庆新区协调区,总面积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蚬岗镇。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排和协调管理。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12~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发展定位 国家低碳绿色发展示范区。以低碳、智慧、人本、包容为目标,建立符合岭南区域特点、能够与国际接轨的低碳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统筹产业、人才和生态的和谐发展,构建高效、便捷、低碳,生活、服务和生产协同互动城市功能组团,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推动低碳发展,建设山清水秀、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的国家低碳绿色

发展示范区。 珠三角健康宜居理想城市。提升城市空间品质,营造与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相匹配、山水城市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成环境友好、资源集约、宜居宜业的建设风尚,打造岭南文化、广府文化的重要展示基地,展现现代岭南风貌的宜居城区,构建珠三角健康产业发展和养生旅游度假胜地。 肇庆市行政文化中心。依托交通枢纽区、中央商务区和行政中心区等功能区,建设新的行政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教育医疗中心,促进城市发展重心进一步东移,强化与珠三角核心区的空间联系和经济联系。统筹肇庆中心区联动发展,肇庆新区与老城区协调发展,与鼎湖区一体发展,与肇庆高新区错位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

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 1 —

二零一三年八月— 2 —

目录 序言 (7) 一、规划背景 (8) (一)自然状况 (8) (二)发展基础 (9) (三)面临问题 (10)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任务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规划原则 (12) (三)协调关系 (13) (四)功能分类 (14) (五)目标任务 (16) (六)战略格局 (19) 三、肇庆市域范围主体功能区 (19) (一)优化开发区域 (22) (二)重点开发区域 (25) (三)生态发展区域 (29) (四)禁止开发区域 (33) 四、各县(市、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布局 (37) (一)端州区 (38) — 3 —

(二)鼎湖区 (39) (三)四会市 (40) (四)高要市 (41) (五)广宁县 (43) (六)德庆县 (44) (七)封开县 (45) (八)怀集县 (47) (九)肇庆高新区 (48) (十)肇庆新区 (49) 五、绩效考核评价 (50) (一)优化开发区域 (51) (二)重点开发区域 (51) (三)生态发展区域 (52) (四)禁止开发区域 (52) 六、规划实施 (52) (一)政策保障 (52) (二)市级职能部门职责 (55)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 (58) (四)监测评估 (59) 附录一:肇庆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一) (60) 附录二:肇庆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二) (62) 附图: — 4 —

(一)肇庆市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肇庆市重点发展区域战略格局示意图 (三)肇庆市综合交通战略格局示意图 (四)肇庆市重点产业园区分布示意图 (五)肇庆市重点城镇扩容提质区域分布示意图 (六)肇庆市重点农业特色园区分布示意图 (七)肇庆市建设用地分布图 (八)肇庆市农业生产空间分布图 (九)肇庆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十)肇庆市开发强度分布图 (十一)肇庆市可利用资源占县区比重图 (十二)肇庆市生态敏感性分区示意图 (十三)端州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四)鼎湖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五)四会市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六)高要市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七)广宁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八)德庆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九)封开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十)怀集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十一)肇庆高新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十二)肇庆新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 5 —

肇庆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

肇庆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 管理办法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为规范城乡规划公示公布行为,保障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概念说明]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公示公布”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等管理职责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公开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包括城乡规划制定(包括修改)和城乡规划实施(审批许可)的公示、公告及公布。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三条 [适用范围] 肇庆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过程中的公示公布行为,适用本办法。本

办法所称“肇庆市中心城区”具体为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的行政区域范围。 第四条 [负责主体]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依法不得公开的除外。 城乡规划实施的公示公告由属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负责管理。 第五条 [基本原则] 城乡规划公示公布行为应当遵循依法、公开、明确、便民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对规划公示公布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的有效反馈意见应作为城乡规划制定、规划管理的参考依据。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有错必纠的原则,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城乡规划公示公布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城乡规划的公示公布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城乡规划制定的公告公布 第六条 [公告对象] 城乡规划制定(包括修改)可分为批前公告和批后公告。 城乡规划公告对象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的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发布日期:2012-10-12 肇庆新区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地处鼎湖区中部,东邻肇庆国家高新区和佛山市三水区,南靠高要市,西倚端州区,北接四会市,是肇庆市各功能区紧密连接的主要纽带,是广佛肇经济圈的重要发展腹地,是珠三角 联通大西南各省区的重要交通节点,是珠江西岸正在崛起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新兴增长极。 2008年,国务院正式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肇庆市全境纳入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近年来,肇庆市经济建设不断提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为大规模开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正向着“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 成果城市”的目标不断迈进。 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广泛深刻变化,广东正处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时期。加快建 设肇庆新区,是广东从长远发展出发,紧紧抓住国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宝贵机遇,充分发挥肇庆市作为珠三角主体城市的先行示范作用,遵循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并引领新型城市化模式,培育广东 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对我国大西南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对广东省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规划区域范围包括肇庆市鼎湖区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以西的莲花镇、永安镇、凤凰镇、广利街道、桂城街道辖区内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周边相关区域,规划区面积115平方公里。 科学划定协调区范围,面积约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 蚬岗镇。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 排和协调管理。 规划区近期至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展望至2030年。本规划是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肇庆新区功能定位的行动指南,是加快建设肇庆新区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肇庆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肇庆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肇庆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吸引集聚各类人才到我区创新创业创造,为实施工业发展“366”工程、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和“创新引领、集聚集约、国内一流”的国家级高新区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人才工作要求和我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人才公寓是肇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在我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暂无住房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只租不售的周转用房。 第三条人才公寓的使用原则是:政府主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 第四条区城镇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住保办”)是人才公寓的统筹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人才公寓的房源分配、租住、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区党群工作部、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房管)、人才服务中心、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人才公寓的管理部门。其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核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情况、职务级别情况,协调人才公寓相关工作;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才公寓

入住申请、受理、入住资格审核等工作;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房管)负责人才公寓审批、退出、监督等工作;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才公寓资金投入、日常管理和运营等工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协助部门,协助配合提供申请人缴纳社保、名下房产信息情况。 第二章申请对象 第五条在我区工作,并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柔性引进人才提供聘用合同或协议),连续购买社保3个月以上(或在区税务部门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的个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连续3个月以上的工资单),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高新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暂时未能解决住房的下列人才和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二)中央“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长江学者,广东省领军人才; (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珠江人才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

肇庆高新区低效企业清退工作方案

肇庆高新区低效企业清退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益、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创新引领、集聚集约,国内一流的国家级高新区”为统领,加快推进实施工业发展“366”工程项目,以狠抓项目三促为抓手,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有序退出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切实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效提升我区经济发展质量,增加我区经济发展总量,推动我区经济科学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开展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出清专项行动为主线、兼促小企业上规模增效益;健全五大保障机制(协调运行、大数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政引导、考核监督)。到2020年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全面实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力争2021年全面实现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出清。 二、基本原则 1. 市场调节与行政推动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

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素配置重点向培育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倾斜,利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形成推动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加大政府引导和行政推动力度,营造促使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企业有序退出的良好氛围。 2. 加强监管与要素倒逼相结合原则。加大对低产低效产能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能耗限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依法纳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改革,建立要素限控机制,提高低效企业生存成本,进一步限制与压缩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的生存空间。 3. 退出激励与清退回购相结合原则。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低效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产业链延伸等形式,对低效企业实施整合重组。设立专项资金,建立退出补偿机制,回购闲置用地。 三、工作对象 根据《肇庆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被列入C类和D类的工业企业。 四、低效企业清退措施 (一)梳理低效企业名单,建立台账制度。 及时掌握全区工业企业的税收、主营业务收入、用地、

粤港澳大湾区专题——2019肇庆市产业园区投资前景研究报告

粤港澳大湾区专题——2019肇庆市产业园区投资前景研究 报告 产业园区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粤港澳大湾区中,广东珠三角九市重点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的加工制造环节、大型骨干企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增资扩产及转型升级项目、珠三角主导产业的配套企业、拥有较稳定国际市场份额的加工贸易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拟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粤九城之一,肇庆市产业园区发展迅速并逐步完善,数据显示,2018年肇庆市新开发及盘活工业园区用地10.3平方公里,新建成及盘活改造通用厂房181万平方米,其中科技孵化器面积91万平方米。承接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项目74个,计划投资总额363亿元。高要、广宁、封开产业转移集聚地被认定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 为了更好地了解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市产业园发展情况,中商产业研究院特推出《2019年肇庆市产业园投资前景研究报告》。《报告》从七个方面介绍当前我国产业园概况、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园现状、肇庆产业园开发环境分析、肇庆产业园发展现状分析、肇庆重点产业园区分析、肇庆产业园产业发展趋势和肇庆产业园的四大发展趋势。以下是报告详情:

PART1:产业园概况 当前我国各地的产业园区设立和建设情况,结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定义,产业园就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通过行政或市场化等多种手段,划出一块区域,制定长期和短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设和完善适于工业企业进驻和发展的各种环境,聚集大量企业或产业,使之成为产业集约化程度高、产业特色鲜明、集群优势明显、功能布局完整的现代化产业分工协作区和实施工业化的有效载体,包括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特色工业小区、技术示范区等。

关于公开征求对《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求对《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保证本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建议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外资管理科; 地址: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富民大厦14楼1415室;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2019年11月19日 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夜间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消费增长,推动夜间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发展夜间经济指导意见的通知》(肇商务字〔2019〕15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培育原则,着力发展彰显大旺特色、商旅文体融合发展、优质便民服务型夜间经济形态,营造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经济环境,打造具有湾区知名度的夜大旺品牌,助力集群化产业区、创新型科技城、高品质新都市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培育形成1个特色夜间经济集聚区;到2022年底,夜间经济活跃区域由中心城区向各商圈、居住区辐射,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大旺地标、商圈和生活圈,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便利居民夜间消费。

129家国家高新区(按批复时间、地区分类)

按国务院批复时间排列 1988年1家、1991年26家、1992年26家、1997年1家、2007年1家、2009年2家、2010年26家、2011年5家、2012年17家、2013年9家,2015年14家 1988年批复1家 1、中关村科技园 1991年批复26家 2、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7、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8、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9、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0、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1、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13、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5、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6、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7、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8、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19、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20、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6、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7、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2年批复26家 28、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9、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0、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1、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2、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3、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4、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5、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6、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7、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8、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9、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 40、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1、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2、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3、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4、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5、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6、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7、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肇府[2011]34号 【发布部门】肇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02 【实施日期】2011.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办 法》的通知 (肇府〔201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9月26 日十一届5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的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用地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09〕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肇庆市市辖区(包括端州区、鼎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申请、审批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一)因城市建设需要已列入城市规划控制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或公益事业用地。 (二)被人民法院查封,或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以及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土地。 (三)经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 (四)企业改制实施方案未经批准,改制企业申请改变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 (

肇庆市城区三旧改造项目

肇庆市城区“三旧”改造项目 开发强度核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建规函…2011?304号),以及《肇庆市实施“三旧”改造规划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肇庆市中心城区(含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范围内“三旧”改造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旧”改造项目不涉及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无需编制单元规划,其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相关规划指标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执行。 二、“三旧”改造项目申请容积率增幅不超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容积率10%及其他方面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按照《肇庆市实施“三旧”改造规划工作计划》要求,在满足公共配套设施、公共空间用地安排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容积率可以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容积率的10%范围内予以提高。 三、“三旧”改造项目所在地块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在

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外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改造的,须按《肇庆市实施“三旧”改造规划工作计划》要求编制单元规划。单元规划须先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对经批准的单元规划,视同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或调整程序。 四、在符合《肇庆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以及在改造经济分析、建筑日照间距、环境容量和城市景观要求等综合论证的基础上(位于重点地段的项目须进行交通评估),单元规划编制中对改造项目地块的容积率指标按以下原则设定:(一)改造项目地块的容积率指标最高上限,根据改造地块规模(扣除城市道路后的净用地)实行分级分类确定为: 1、属旧厂房改造的项目: (1)地块(项目)性质如调整为居住用地的:地块面积≤1公顷,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3.5;地块面积>1公顷且≤5公顷,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3.2;地块面积>5公顷, 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3.0。 (2)地块(项目)性质如调整为商业、办公用地的:地块面积≤1公顷,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5.5;地块面积>1公顷,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5.0。 (3)地块(项目)性质如调整为商业、办公和居住综合用地的,根据各自用地性质面积比例分别计算(下同)。 (4)地块(项目)性质如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的,容积率

肇庆高新区水利综合整治工程西围站扩容以及与独河电排站

肇庆高新区水利综合整治工程西围站扩容以及与独河电排站联排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评标报告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肇庆高新区水利综合整治工程西围站扩容以及与独河电排站联排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评标报告 由肇庆市大旺区水利局堤围管理处委托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的肇庆高新区水利综合整治工程西围站扩容以及与独河电排站联排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于年月日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号)依法开始评标工作,记录工程的招标过程及评标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工程名称:肇庆高新区水利综合整治工程西围站扩容以及与独河电排站联排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肇庆市高新区。 2、工程规模:一是对西围电排站进行扩容,站址位置选择在新东围电排站 下游约,设计流量3;二是拟连通独河、西围电排站进水河道,改造成一个大的调蓄湖,调蓄湖面积约,使得南部泵站(东围电排站、西围电排站、独河电排站)联合排涝,发挥最大效益。工程立项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万元,设备购置费约万元,独立费约万元,基本预备费约万元,专项部分费用约万元。 3、招标范围:项目批复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 管线查勘),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预算编制、相关报建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施工及竣工验收等],设备采购、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总承包。 4、本项目在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截止于年月日,本项目共有家单位递 交了投标文件,分别是: )云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济宁市水利工程施工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国家级高新区好处

荣升“国”字品牌,励精图治铸辉煌 ——写在肇庆高新区晋升“国家级”后 封颖 2010年10月1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10?107号),肇庆高新区正式成为国家高新区,定名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志着肇庆高新区创新发展跨入新阶段。 据悉,此批同时申报国家级高新区的城市涵盖我省江门、东莞、汕头、中山,广西柳州,安徽芜湖,蚌埠,湖南衡阳、彬州,河南安阳,南阳,四川德阳,湖北宜昌,山东莱芜、临沂,宁夏银川,江苏淮安等。在众多申报的城市和园区中,此轮能成功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的园区只有六家。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作为广东省新兴工业园区,肇庆高新区自2002年正式挂牌运作,掐指一算肇庆高新区已8岁了,几年来,我区坚持走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体、第三产业和社会公共事业相配套的发展路子,狠抓招商引资和园区开发建设,经济社会呈现跨越式发展。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 肇庆高新区能成功晋升“国家级”,正式进入高新区序列的“国家队”,这是大旺人民的幸事,也是大旺乃至整个肇庆市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如何以此为契机,凝聚全区人民的智慧力量,使之成为推动大旺发展的引擎和助推工程,实现汪洋书记提出“尽快实现年产值5000亿

元的目标”,加快大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肇庆高新区自迁园大旺正式挂牌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我区承载着省、市赋予的光荣使命。创建期间一直按照建设现代工业城和“两个尽快”的目标要求,按照“一中心六区域,十字拓展”的空间架构,对园区进行整合完善,拓展北部空间、优化用地布局、完善公共配套,使肇庆高新区由单纯的工业集聚区向多维的具备城市功能的宜业宜居的现代工业城转变。我们的目标是将大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服务高效、机制灵活的创税型、科技型、规模型、生态环保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最终形成年产值达5000亿元的现代工业城。 省委汪洋书记自2007年12月就任广东省委书记以来不到两年时间内第五次到我区视察工作,每次都给肇庆高新区带来重要指示。这些指示就是我区发展的导航明灯,没有什么比这些指示更好、更具有激励作用。2010年8月31日,视察,汪洋书记对我区提出“成为全省产业转移示范园中的典范”的殷切期望。领导的期望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新区之前,肇庆高新区把奋斗目标瞄准了广州市高新区。“广州科学城是我们当前的标杆。”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刘龙平直言。二次创业中的肇庆高新区显然已经把发展目标直接瞄准了广东发达地区的园区。在目标驱动力的作用下,国家级高新区创建期间,世界五百强企业韩国SK集团、美国财富五百强企业美国LP集

高新区发展历史简介

新中国档案)“火炬计划” 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https://www.360docs.net/doc/f412849822.html,2009年11月02日13:5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日电建设国家高新区是在邓小平同志“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伟大号召指引下,党中央、国务院为贯彻改革开放总方针,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科技和产业布局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1984年6月原国家科委《关于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和机遇的对策》的报告呈送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制定新技术园区和企业孵化器的政策,要大胆实践;198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明确指出要在有条件的城市试办新技术园区;1985年7月中国科学院与深圳市政府兴办了中国第一个高新区;1988年5月,在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基础上,国务院批准建立第一个国家高新区——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并颁布18条优惠政策;1991年3月国务院12号文件颁布,批准建立26个国家高新区并制定全国适用的扶持政策;同年4月,小平同志“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题词发表;1992年在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指引下,11月国务院又批准建立25个国家高新区。1997年6月,为解决中国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发展和2 1世纪中国粮食问题,国务院特别批准建立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006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国务院批准宁波省级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2009年3月,为应对金融危机,经湖南、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国务院又新批准湘潭、泰州两个省级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至此,全国共批准建设国家高新区56家。 江泽民同志指出:“本世纪在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是兴办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国家高新区是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在世界高技术竞争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正是由于这个重大战略部署,使我们抓住了一个实现跨越式发展和自主创新发展的重要历史性机遇,使我们在科技工业园区建设方面走到了世界的前头,使我们跟上了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步伐,对中国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可以肯定地说,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是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所取得重要进展。在我国进入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时期,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再度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6年温家宝总理提出了国家高新区“四位一体”的目标定位,即高新区“要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高新区现"升级潮" 十余高新区跻身国家队(图) 来源:搜狐焦点网 2010年11月08日10:03 我来说两句(0)省级高新区的“升级”之战早已打响,随着9月底国务院批复文件的下发,10月份,新国家高新区逐渐挂牌,入选结果逐渐浮出水面,十余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晋级,跻身为国家级高新区。据证券日报报道,此次晋升“国家级”的省级高新区共有13个,分别为:江苏省昆山市、广东省东莞市和肇庆市、辽宁省营口市、山东省烟台市和济宁市、河南省安阳市和南阳市、陕西省渭南市、甘肃省白银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安徽省芜湖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 一举开闸十余家高新区升级,这是多年来未曾有的态势,打破了国家高新区数量相对稳定的局面,国家级高新区的数量也一举达到近70家。 高新区制度在中国有近20年的历史。1988年5月,国务院批准中关村成为首家国家级高新区(当时称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1991年,为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发展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国务院正式批准建立了第一批26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1992年又批准第二批25个国家高新区,这是两次较为集中的批复高新区成立,此后,国家高新区的数量始终保持相对稳定。在新世纪到来之前,仅在1997年,杨凌农业示范区被批准建立。 2003年,由于经济过热,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高新区升级基本停滞。但在2005年,国务院曾出台《国家高新区扩区、改变区和省级高新区升级的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制定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升级程序和制度,高新区升级有了新的机遇。2007年,宁波高新区成功升级,国家高新区数量从53家增加至54家,但距离杨凌农业示范区的建立已然相隔10年。随后,2009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和湘潭高新区一起升级为国家级,至此,国家高新区数量为56家。今年4月,科技部启动国家级高新区升级工作。2010年9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全国13个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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