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资料目录清单

人事档案资料目录清单

档案号:姓名:社保号:身份证号:入职时间:

编号内容有/无份数

内容有/无份数

1 员工登记表□有□无16 劳动合同(续签

2 □有□无

2 应聘人员履历表□有□无17 劳动合同(续签3) □有□无

3 个人简历□有□无18 入职体检表□有□无

4 就业登记备案表□有□无19 新员工周日志□有□无

5 失业人员登记表□有□无20 培训考试试卷□有□无

6 身份证复印件□有□无21 人员流动意向书□有□无

7 户口簿复印件□有□无22 转正审批表□有□无

8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无23 调动审批表□有□无

9 结婚证书复印件□有□无24 调动交接清单□有□无

10 离职证明原件□有□无25 违规纪律处分表□有□无

11 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无26 个人任命□有□无

12 就业证□有□无27 离职审批表□有□无

13 照片□有□无28 辞职报告□有□无

14 劳动合同(首签)□有□无29 离职交接清单□有□无

15 劳动合同(续签1)□有□无30 □有□无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一、第一类履历材料 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一)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 (二)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简历; (三)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二、第二类自传和思想类材料 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一)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 (二)带有自传的履历或简历表; (三)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 (四)带有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三、第三类考核鉴定类材料 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一)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二)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援青、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 (三)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

料; (四)专项考核形成的重要材料;干部人才参加援派、挂职、扶贫和博士服务团等工作中形成的考核、鉴定材料;党委(党组)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等。 注意:自2015年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起,“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到第九类”。这里所谓“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是指由于干部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或表现材料。 四、第四类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等材料 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着作译注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第四类材料又分为四小类: 4-1 学历学位材料 4-2 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4-3 科研学术材料 4-4 培训材料 (一)4-1学历学位材料 1.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鉴定表、学习考核表; 2.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 3.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干部档案材料得分类: 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与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得材料。具体为:1、干部(包括录、聘用干部)履历表(书)、履历变化补充表(书);2、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公安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与简历表;3、个人参加革命活动得简历材料;4、带有鉴定得履历表、简历表与登记表(以履历为主)。 注:中央与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得归类,此次明确归入第一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得材料 包括自传与属于自传性质得材料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得报告等材料。 注:此类中新增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得材料;自传材料得归类,应该以内容与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得材料。具体为:1、考察材料;2、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与重大任务中得表现材料;3、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援青、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4、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5、后备干部登记表(经上级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注:一就是与原规定相比,本条中增加了干部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与重大任务中得表现材料,以及援藏、援疆、援青、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以更加全面地反映干部经历、政绩等情况,但要注意与9-2类材料得区别,此类为考核材料,九类为登记(推荐)表。二就是由于干部该职务任免而形成得考察(表现)材料归第九类,附在该任免材料之后;三就是培训鉴定一般放在4-4类,方便培训情况得查询;四就是年度考核得说明、品德评定、实习小结、学年小结等也放在此类。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水平得材料;培训材料 包括记载与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得各种材料,需要采用二级分类法,按照内容得不同再分为四小类:

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资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正本 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 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 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 第十类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 第一类履历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 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 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 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 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

表、简历表 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 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 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 (二)本类材料说明: 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 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一、二、三、五类等; 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自传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 1、自传、干部自传 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本类材料说明: 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 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 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 (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明细表

第一类履历材料 履历材料指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1.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以及干部、工作人员、教师、职工、军 人等各类登记表; 2.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运动员、员工、知青 等各类人员登记表(卡),个人简历材料(入党、入团申请书中所附的个人简历和家庭情况等材料除外)的材料; 3.属于履历表性质的各种登记表(团员登记表); 4.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 政协委员简历; 5.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 6.上述材料中,若有审批机关签署录用或任免意见并盖章的,按其 用途归入九类; 注:本类按材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序; 例:干部履历表、干部简历表、个人简历、职工登记表、红卫兵登记表、职工登记表、军人登记表、教职工登记表等。 第二类自传材料 自传材料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包括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1.自传;

2.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 注:本类按材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例:个人自传、学习自传、入党自传、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等。 第三类鉴定、考核材料 指干部工作、学习、劳动一个时期或工作调动以及参加临时工作结束后,组织上作出的关于本人优、缺点的结论或在个人写就的自我总结、鉴定等所作的评语; 1.以鉴定材料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的登记表; 2.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3.毕业、结业、出国、出境、调动、疗养、劳动鉴定及其他一些鉴定 性的材料; 4.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5.无问题的离任审计材料; 6.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7.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其他材料; 8.以思想政治、工作表现为主的鉴定; 9.推荐入学、参军、招工、转干等的群众评议记录; 10.离任审计考核工作形成的结论性材料; 11.以反映干部学历或学习成绩为主的学生毕业鉴定、学员鉴定、学习 鉴定、结业鉴定等综合性鉴定 注:本类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例:个人鉴定、自我鉴定、挂职锻炼考核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学生学年评 1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第一类履历材料 应归档材料: 1、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工作人员、老师、医务人员、职工、学员、学生(初、高中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军人等登记表; 2、属简历表性质的各种登记表; 3、更改姓名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二类自传材料 应归档材料: 1、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 2、干部革命历史活动简历材料; 3、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 4、有关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应归档材料:3-1鉴定 3-2考察 3-3考核 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 2、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3、作为干部调动依据及平时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形成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 4、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干部、职工、学生毕业生、学员、军人等各种鉴定材料

(包括工作、劳动的鉴定材料); 7、党团员鉴定表; 8、本人历次所写的属鉴定性质的材料; 9、后备干部登记表; 10、参加公务员考试登记表; 11、干部任职后公示期间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 应归档材料: 1、报考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单)、记分册(初中、高中、技校、干部速成中学、干部业余补习学校等),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 2、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小结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 4、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如获奖或全国报刊发表的)等目录(该材料应由有关部门配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分别摘录,并说明原件出处和形成日期,加盖组织公章后,才能归入本类); 5、由组织上调查形成的纯属学历、技术专长、业务能力和贡献等内容的各种专业人员“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6、认定干部文化程度呈报(审批)表。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政审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 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

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 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 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2.离任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或干部离任审计考核材料,一般放第三类。而在审计中发现干部有经济或其他问题的,则放第八类。 3.总结(毕业总结),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名录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名录 第一类: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材料。包括1979、1988、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 第二类: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新增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如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表。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干部考察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注意:此类包括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考核(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各年度考核登记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后备干部登记表(考察材料)。另外,干部在学习、培训期间形成的考核考察材料统一调整到第四类归入学习、培训材料;干部提拔任用时的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调整到九类,作为当次任免审批表的附件进行归类。 第四类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评聘、科学技术水平、培训材料四类材料,并相应分为四个小类,编目为4-1-1,4-2-1:第一小类是学历学位材料,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

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类考核表,学生实习鉴定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党校党性锻炼考评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第二小类为职业(任职)资格材料,包括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第三小类为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包括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注意:按照《关于加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当选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09]47号)规定,2009年以后当选的两院院士,档案中的依据材料是《中国科学院院士登记表》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登记表》,而不再是院士当选通知。

档案管理目录索引(AG301)

一、财务类子目录(C): 1、内部收发及备查(N): 1)账簿: a、银行账 b、现金账 c、总账 d、明细账 e、销售账 f、记账凭证 g、销售台账 2)报表: a、成本差异分析表 b、内部报表 c、外部报表 d、日报表 e、对账单与调节表 f、往来确认单 g、代收代付记录表 h、代垫费用记录表 3)财产: a、申请与批复 b、固定资产

c、低值易耗品 d、财产保险 e、评估报告 4)工程成本: a、拆迁成本 b、桩基成本 c、地下室成本 d、土建成本 e、装修成本 f、奖金 g、购货成本 h、CS01—CC03表 i、施工成本计划5)财务成本: a、美元借款 b、港币借款 c、人民币借款 d、按揭贷款 6)销售成本: a、广告成本 b、售楼合同 c、售楼成本

d、租赁成本 e、代理费 f、奖金 7)行政、人事: a、费用预算 b、租房合同 c、工资发放 8)内部收发文: a、总裁办公室 b、地区总经理 c、本地区各项目公司 d、财务制度 e、财务规定 f、用款联签 g、其他项目公司 2、外部收、发文(W):1)政府文件: a、申请与批复 b、政府规定 c、政府通知 2)银行: a、贷款登记

b、银行开户登记 c、印鉴登记 3)审计报告 a、申请报告 b、自查报告 c、会计年审 d、财政登记。4)外管: a、申请报告 b、自查报告 c、外汇年审 d、外汇登记 e、外债登记 5)税务: a、申请报告 b、自查报告 c、税务年审 d、税务登记 e、购发票证 f、发票存底 g、收据存底 6)其他:

二、工程类子目录(G): 1、内部收发及备查(N): 1)用地拆迁: a、预算 b、合同 c、内部审核审批 d、进度付款审批 e、变更 f、现场日记 g、决算 2)设计: a、地质勘察报告 b、地质勘察合同 c、设计合同 d、往来函件 3)前期工作: a、规划管理 b、各种配置 c、土地估价 d、各种增容 e、红线图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 (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 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 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 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 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 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2.离任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或干部离任审计考核材料,一般放第三类。而在审计中发现干部有经济或其他问题的,则放第八类。 3.总结(毕业总结),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重点谈收获、体会的放第十类。 4.短期(半年以下)的总结材料可不归档。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不归档。

附:《档案目录清单》

附件1:档案目录清单 存档单位:(盖章) 姓名:档案编号: 序号类别材料名称份数备注 一履历 材料 履历表 职工登记表 二自传 材料 自传 三鉴定 考察 考核 材料 高等学校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 学年鉴定(考核)表 毕业(实习)鉴定表 年度考核表 四学历 专业 技术 等材 料 招生报名登记表(博、硕、专接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专、中技)学生登记表(博、硕、本科、大专、中专、高中、中技) 学籍表(博、硕、本科、大专、中专、中技、高中、初中) 毕业生登记表(博、硕、本科、大专、中专、高中、中技) 成绩单(博、硕、本科、大专、中专、中技) 学位申请材料(博、硕、学士)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硕、本科、大专) 毕业论文(设计)、论文评审材料 职称评审表(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职(执)业资格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政治 历史 情况 考生政治审查表 政审登记表 其家庭政治情况调查材料 六党、团 材料 志愿书(党、团) 申请书(入党、党员转正、入团) 积极分子登记表、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登记表 党课结业证明 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 推优入党登记表 群众评议 思想汇报

序号类别材料名称份数备注 七奖励 材料 奖学金登记表、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先进个人登记表、优秀团员登记表、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八处分 材料 处分决定 免于处分的意见 九任免 工资 离退 出国 审批 等材 料 录(聘)用审批表 招工审批表、就业训练学员结业登记表 应征入伍批准书(审批表) 退出现役登记表 退役士兵分配工作通知书 自谋职业登记表 劳动合同书 续订劳动合同材料 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流动登记(审批)表 转正定级表 工资(变动)套改表 接续工龄审批表(证明) 干部任免表 公务员、事业单位辞职审批手续 十其他 材料 就业通知书(博、硕、本科、大专、中专)、中技派遣手续体格检查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体育合格证 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 工资介绍信 行政介绍信 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医保档案登记表 养老保险登记表 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失业金申领表、就业失业登记证 存档/人事代理协议(合同)书:(个人委托、单位委托) 经办人:日期:年月日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本正 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 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 如下:料分类 履历材料第一类 自传第二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三类 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第四类 政审材料第五类

加入党团材料第六类 奖励材料第七类 处分材料第八类 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第九类 记表材料 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第十类 履历材料第一类 等基本情况的经历记载干部个人归入本类的材料是(一)表格材料: 表、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1 表记表、简历表、履历、党员干部登2 表记、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3 、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4行表记表、简历政工作人员登

化、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5 充表补 材料、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6 更改姓名的材料、申请7 明:材料说(二)本类 定等其他、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1 类、第归入第一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二类质的归传三类或其他类。带有自性 、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2鉴别归一、,分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等;二、三、五类 做时录记目,要及顺、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序登3 记表》登应任免登记在《职务变动职务变单好干部工作位化( 上)的登记工作。 2. 第二类自传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

、自传、干部自传1 、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2 (二)本类材料说明: 、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1 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 、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2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 正式出记表、组织人员登、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1 情况材料现鉴定性的干部表具的 定鉴定、个人鉴()自我1 定()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2 定表员鉴党年在整党建党阶段的员鉴()党定(”3“1970定、团员鉴定表不存档)鉴和非党干部的干部”“ )的放第四类定(以此认定学历)(毕业鉴定、结业鉴4 定劳动鉴定、工作调动鉴()5 定)出国鉴(6 定表)社教工作人(员鉴7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标准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 一、履历材料:主要是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包括: 1.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学生履历表》放1类,《学生登记表》放4类); 2.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 3.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和登记表; 4.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二、自传材料:主要是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包括: 1.自传; 2.带有自传的履历表或简历表; 3.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 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三、鉴定、考核材料:主要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包括: 1.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2.毕业、结业、出国(境)、调动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 3.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 4.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 5.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 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四、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的材料 (一)学历学位材料: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二)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三)科研学术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四)培训材料:为期7天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1.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证明材料、证据材料; 2.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主要依据材料; 3.入党、入团、入伍、出国的政审材料; 4.干部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中形成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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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正本 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 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 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 第十类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 第一类履历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 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 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 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 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

表、简历表 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 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 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 (二)本类材料说明: 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 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一、二、三、五类等; 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自传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 1、自传、干部自传 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本类材料说明: 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 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 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 (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

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 第六类入党入团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 第九类工资、任免、退(离)休等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一类履历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 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 第二类自传材料

(一)归入自传材料的内容如下: 1、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包括: 1、各种经组织签注意见或认定的自我鉴定材料; 2、以鉴定或考察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 3、组织上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单行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如下: 1、第一小类:学历学位材料。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学历材料:报考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成绩表(试卷不存档)、高校毕业生登记表,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限于大普),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教育有关材料:学员登记表,学员毕业鉴定表,学历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干部在职学历学位审批表; 2、第二小类: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所有评聘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

3、第三小类:科研学术材料。 4、学习培训有关材料:培训结业成绩登记表,培训鉴定、学员思想小结(结业);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有关政治历史等方面问题的材料: 1、审查干部政治历史(党籍、被捕、参加反党团、法轮功、会道门、社会团体、在敌党、军、政、中任职等)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 2、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 3、入学、入党、入团、参军、出国、机要人员、飞行员等政审材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干部爱人情况登记表,高校学生思想品德考查表; 4、更改民族、年龄、家庭出身、国籍和更改参加工作、加入党团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入党入团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情况的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 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

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 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 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 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 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 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2.离任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或干部离任审计考核材料,一般放第三类。而在审计中发现干部有经济或其他问题的,则放第八类。 3.总结(毕业总结),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重点谈收获、体会的放第十类。 4.短期(半年以下)的总结材料可不归档。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不归档。 第四类学历的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报考高等院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明细表

干部档案分类细则手册

目录 第一类履历材料 (1) 第二类自传材料 (1) 第三类鉴定、考核材料 (2) 第四类学历学位、积称、学术、培训材料 (3) 4-1 学历学位材料 (3) 4-2 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4) 4-3 科研学术材料 (5) 4-4 培训材料 (5) 第五类政历类 (6) 第六类党团材料 (8) 第七类奖励材料 (8) 第八类处分材料 (9) 第九类工资任免类 (10) 9-1 工资 (10) 9-2 任免 (10) 9-3 出国(境)材料 (11) 9-4 会议代表材料 (12) 第十类其他材料 (12) 排序 (13) 编写材料类号、顺序号、页码 (13) 编制目录 (14) 材料形成时间标注 (14) 技术加工要求 (14) 装订 (15) 整理过程注意事项 (15) 1

第一类履历材料 履历材料指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1.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以及干部、工作人员、教师、职工、军 人等各类登记表; 2.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运动员、员工、知青 等各类人员登记表(卡),个人简历材料(入党、入团申请书中所附的个人简历和家庭情况等材料除外)的材料; 3.属于履历表性质的各种登记表(团员登记表); 4.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 政协委员简历; 5.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 6.上述材料中,若有审批机关签署录用或任免意见并盖章的,按其 用途归入九类; 注:本类按材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序; 例:干部履历表、干部简历表、个人简历、职工登记表、红卫兵登记表、职工登记表、军人登记表、教职工登记表等。 第二类自传材料 自传材料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包括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1.自传; 1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 法步骤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审核。收到档案材料后,我们首先要做的是严格审核,整理的第一个环节还是审核。审核不仅贯穿收集整理工作始终,而且还贯穿在编打目录和整改工作的始终。干部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档案内容是否真实;二是材料是否齐全;三是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四是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后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材料,才能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并且整理归档工作必须在接收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除了审核以外,一般来讲,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个步骤: 第一步,分类 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注意,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入第一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自传是个人撰写自己家世、身世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自述。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如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和评价的材料。归入本类的材料,必须是经过组织研究认可正式形成的,手续完备,能正确、历史地反映干部实际情况,具有查考价值的鉴定、考察、考核材料。注意,根据利用工作实际需要,“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第九类”。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注意,过去学生登记表归第一类,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三类,此次修订中统一调整到第四类。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审查和干部基本情况更政形成的材料。注意,过去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是归在第一类的,此次调整到了第五类;“三龄一历”认定材料统一规定归在第五类。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参加党、团组织的有关材料。注意,此类包括民主党派的入党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对干部给予奖励或表彰的材料。注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有的归在第四、七、九类,此次统一规定归在第七类。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问责材料、处分材料、上级决定解除处分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裁定书以及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等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干部档案材料的分类: 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具体为:1、干部(包括录、聘用干部)履历表(书)、履历变化补充表(书);2、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公安等各类人员登记表和简历表;3、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的简历材料;4、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和登记表(以履历为主)。 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的归类,此次明确归入第一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等材料。 注:此类中新增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具体为:1、考察材料;2、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3、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援青、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4、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5、后备干部登记表(经上级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注:一是与原规定相比,本条中增加了干部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以及援藏、援疆、援青、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以更加全面地反映干部经历、政绩等情况,但要注意与9-2类材料的区别,此类为考核材料,九类为登记(推荐)表。二是由于干部该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表现)材料归第九类,附在该任免材料之后;三是培训鉴定一般放在4-4类,方便培训情况的查询;四是年度考核的说明、品德评定、实习小结、学年小结等也放在此类。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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