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电动汽车操纵件及指示器QM11E51500011

报告编号:QM11E51500011 检验报告

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产品名称纯电动客车

产品型号SR6700HBEV

受检单位江西博能上饶客车有限公司

检验类别强制性检验

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注意事项

1.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5.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检验中心总师室受理。

6.送样检验仅对样品负责。

委托单位地址:上饶经济开发区凤凰大道18号

联系电话:0793-*******

实验室地址:中国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于田南路68号

邮政编码:201805

电话:86-021-********

传真:8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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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审核:主检:

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共 3 页第 2 页

二、检验时间、地点

检验于2010年11月01日在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进行。

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共 3 页第 3 页

附录1:样品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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