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电动汽车操纵件及指示器QM11E51500011
报告编号:QM11E51500011 检验报告
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产品名称纯电动客车
产品型号SR6700HBEV
受检单位江西博能上饶客车有限公司
检验类别强制性检验
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注意事项
1.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5.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检验中心总师室受理。
6.送样检验仅对样品负责。
委托单位地址:上饶经济开发区凤凰大道18号
联系电话:0793-*******
实验室地址:中国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于田南路68号
邮政编码:201805
电话:86-021-********
传真:86-021-********
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共 3 页第 1 页
批准:审核:主检:
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共 3 页第 2 页
二、检验时间、地点
检验于2010年11月01日在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进行。
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共 3 页第 3 页
附录1:样品情况表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