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具体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具体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具体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具体要求

第二级基本要求

6.1 技术要求

6.1.1 物理安全

6.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2)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6.1.1.2 物理访问控制(G2)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6.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 主机房应安装必要的防盗报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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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 防雷击(G2)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 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6.1.1.5 防火(G2)

机房应设置灭火设备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1.1.6 防水和防潮(G2)

本项要求包括:

a) 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 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6.1.1.7 防静电(G2)

关键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6.1.1.8 温湿度控制(G2)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6.1.1.9 电力供应(A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

b) 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力供应,至少满足关键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要求。

6.1.1.10 电磁防护(S2)

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隔离铺设,避免互相干扰。

6.1.2 网络安全

6.1.2.1 结构安全(G2)

a) 应保证关键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具备冗余空间,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b) 应保证接入网络和核心网络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c) 应绘制与当前运行情况相符的网络拓扑结构图;

d) 应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重要性和所涉及信息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划分不同的子网或网段,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为各子网、网段分配地址段。

6.1.2.2 访问控制(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在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设备,启用访问控制功能;

b) 应能根据会话状态信息为数据流提供明确的允许/拒绝访问的能力,控制粒度为网段级。

c) 应按用户和系统之间的允许访问规则,决定允许或拒绝用户对受控系统进行资源访问,控制粒度为单个用户;

d) 应限制具有拨号访问权限的用户数量。

6.1.2.3 安全审计(G2)

本项要求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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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应对网络系统中的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记录;

b) 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

6.1.2.4 边界完整性检查(S2)

应能够对内部网络中出现的内部用户未通过准许私自联到外部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查。

6.1.2.5 入侵防范(G2)

应在网络边界处监视以下攻击行为:端口扫描、强力攻击、木马后门攻击、拒绝服务攻击、缓冲区溢出攻击、IP碎片攻击和网络蠕虫攻击等。

6.1.2.6 网络设备防护(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对登录网络设备的用户进行身份鉴别;

b) 应对网络设备的管理员登录地址进行限制;

c) 网络设备用户的标识应唯一;

d) 身份鉴别信息应具有不易被冒用的特点,口令应有复杂度要求并定期更换;

e) 应具有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当网络登录连接超时自动退出等措施;

f) 当对网络设备进行远程管理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鉴别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听。

6.1.3 主机安全

6.1.3.1 身份鉴别(S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对登录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

b) 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管理用户身份标识应具有不易被冒用的特点,口令应有复杂度要求并定期更换;

c) 应启用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退出等措施;

d) 当对服务器进行远程管理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鉴别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听;

e) 应为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不同用户分配不同的用户名,确保用户名具有唯一性。

6.1.3.2 访问控制(S2)

a) 应启用访问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资源的访问;

b) 应实现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特权用户的权限分离;

c) 应限制默认帐户的访问权限,重命名系统默认帐户,修改这些帐户的默认口令;

d) 应及时删除多余的、过期的帐户,避免共享帐户的存在。

6.1.3.3 安全审计(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审计范围应覆盖到服务器上的每个操作系统用户和数据库用户;

b) 审计内容应包括重要用户行为、系统资源的异常使用和重要系统命令的使用等系统内重要的安全相关事件;

c) 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类型、主体标识、客体标识和结果等;

d) 应保护审计记录,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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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4 入侵防范(G2)

操作系统应遵循最小安装的原则,仅安装需要的组件和应用程序,并通过设置升级服务器等方式保持系统补丁及时得到更新。

6.1.3.5 恶意代码防范(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安装防恶意代码软件,并及时更新防恶意代码软件版本和恶意代码库;

b) 应支持防恶意代码软件的统一管理。

6.1.3.6 资源控制(A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通过设定终端接入方式、网络地址范围等条件限制终端登录;

b) 应根据安全策略设置登录终端的操作超时锁定;

c) 应限制单个用户对系统资源的最大或最小使用限度。

6.1.4 应用安全

6.1.4.1 身份鉴别(S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提供专用的登录控制模块对登录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

b) 应提供用户身份标识唯一和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功能,保证应用系统中不存在重复用户身份标识,身份鉴别信息不易被冒用;

c) 应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退出等措施;

d) 应启用身份鉴别、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检查、用户身份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以及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并根据安全策略配置相关参数。

6.1.4.2 访问控制(S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提供访问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文件、数据库表等客体的访问;

b) 访问控制的覆盖范围应包括与资源访问相关的主体、客体及它们之间的操作;

c) 应由授权主体配置访问控制策略,并严格限制默认帐户的访问权限;

d) 应授予不同帐户为完成各自承担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并在它们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6.1.4.3 安全审计(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提供覆盖到每个用户的安全审计功能,对应用系统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b) 应保证无法删除、修改或覆盖审计记录;

c) 审计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事件日期、时间、发起者信息、类型、描述和结果等。

6.1.4.4 通信完整性(S2)

应采用校验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

6.1.4.5 通信保密性(S2)

本项要求包括:

a) 在通信双方建立连接之前,应用系统应利用密码技术进行会话初始化验证;

b) 应对通信过程中的敏感信息字段进行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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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6 软件容错(A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提供数据有效性检验功能,保证通过人机接口输入或通过通信接口输入的数据格式或长度符合系统设定要求;

b) 在故障发生时,应用系统应能够继续提供一部分功能,确保能够实施必要的措施。

6.1.4.7 资源控制(A2)

本项要求包括:

a) 当应用系统的通信双方中的一方在一段时间内未作任何响应,另一方应能够自动结束会话;

b) 应能够对应用系统的最大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

c) 应能够对单个帐户的多重并发会话进行限制。

6.1.5 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6.1.5.1 数据完整性(S2)

应能够检测到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完整性受到破坏。

6.1.5.2 数据保密性(S2)

应采用加密或其他保护措施实现鉴别信息的存储保密性。

6.1.5.3 备份和恢复(A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能够对重要信息进行备份和恢复;

b) 应提供关键网络设备、通信线路和数据处理系统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的可用性。

6.2 管理要求

6.2.1 安全管理制度

6.2.1.1 管理制度(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制定信息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说明机构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范围、原则和安全框架等;

b) 应对安全管理活动中重要的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c) 应对安全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重要管理操作建立操作规程。

6.2.1.2 制定和发布(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b) 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论证和审定;

c) 应将安全管理制度以某种方式发布到相关人员手中。

6.2.1.3 评审和修订(G2)

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6.2.2 安全管理机构

6.2.2.1 岗位设置(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设立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岗位,并定义各负责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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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应设立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岗位,并定义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6.2.2.2 人员配备(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

b) 安全管理员不能兼任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等。

6.2.2.3 授权和审批(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根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授权审批部门及批准人,对系统投入运行、网络系统接入和重要资源的访问等关键活动进行审批;

b) 应针对关键活动建立审批流程,并由批准人签字确认。

6.2.2.4 沟通和合作(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加强各类管理人员之间、组织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信息安全职能部门内部的合作与沟通;

b) 应加强与兄弟单位、公安机关、电信公司的合作与沟通。

6.2.2.5 审核和检查(G2)

安全管理员应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系统日常运行、系统漏洞和数据备份等情况。

6.2.3 人员安全管理

6.2.3.1 人员录用(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人员录用;

b) 应规范人员录用过程,对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背景和专业资格等进行审查,对其所具有的技术技能进行考核;

c) 应与从事关键岗位的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6.2.3.2 人员离岗(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规范人员离岗过程,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

b) 应取回各种身份证件、钥匙、徽章等以及机构提供的软硬件设备;

c) 应办理严格的调离手续。

6.2.3.3 人员考核(G2)

应定期对各个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及安全认知的考核。

6.2.3.4 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

b) 应告知人员相关的安全责任和惩戒措施,并对违反违背安全策略和规定的人员进行惩戒;

c) 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进行培训。

6.2.3.5 外部人员访问管理(G2)

应确保在外部人员访问受控区域前得到授权或审批,批准后由专人全程陪同或监督,并登记备案。

6.2.4 系统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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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1 系统定级(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明确信息系统的边界和安全保护等级;

b) 应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信息系统确定为某个安全保护等级的方法和理由;

c) 应确保信息系统的定级结果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6.2.4.2 安全方案设计(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根据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选择基本安全措施,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补充和调整安全措施;

b) 应以书面形式描述对系统的安全保护要求、策略和措施等内容,形成系统的安全方案;

c) 应对安全方案进行细化,形成能指导安全系统建设、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的详细设计方案;

d) 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安全技术专家对安全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论证和审定,并且经过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

6.2.4.3 产品采购和使用(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确保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b) 应确保密码产品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密码主管部门的要求;

c)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负责产品的采购。

6.2.4.4 自行软件开发(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确保开发环境与实际运行环境物理分开;

b) 应制定软件开发管理制度,明确说明开发过程的控制方法和人员行为准则;

c) 应确保提供软件设计的相关文档和使用指南,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6.2.4.5 外包软件开发(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根据开发要求检测软件质量;

b) 应确保提供软件设计的相关文档和使用指南;

c) 应在软件安装之前检测软件包中可能存在的恶意代码;

d) 应要求开发单位提供软件源代码,并审查软件中可能存在的后门。

6.2.4.6 工程实施(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的管理;

b) 应制定详细的工程实施方案,控制工程实施过程。

6.2.4.7 测试验收(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对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验收;

b) 在测试验收前应根据设计方案或合同要求等制订测试验收方案,在测试验收过程中应详

细记录测试验收结果,并形成测试验收报告;

c) 应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系统测试验收报告进行审定,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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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8 系统交付(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制定系统交付清单,并根据交付清单对所交接的设备、软件和文档等进行清点;

b) 应对负责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c) 应确保提供系统建设过程中的文档和指导用户进行系统运行维护的文档。

6.2.4.9 安全服务商选择(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确保安全服务商的选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b) 应与选定的安全服务商签订与安全相关的协议,明确约定相关责任;

c) 应确保选定的安全服务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必要的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6.2.5 系统运维管理

6.2.5.1 环境管理(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定期对机房供配电、空调、温湿度控制等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b) 应配备机房安全管理人员,对机房的出入、服务器的开机或关机等工作进行管理;

c) 应建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对有关机房物理访问,物品带进、带出机房和机房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作出规定;

d) 应加强对办公环境的保密性管理,包括工作人员调离办公室应立即交还该办公室钥匙和不在办公区接待来访人员等。

6.2.5.2 资产管理(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编制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资产清单,包括资产责任部门、重要程度和所处位置等内容;

b) 应建立资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信息系统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员或责任部门,并规范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行为。

6.2.5.3 介质管理(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确保介质存放在安全的环境中,对各类介质进行控制和保护,并实行存储环境专人管理;

b) 应对介质归档和查询等过程进行记录,并根据存档介质的目录清单定期盘点;

c) 应对需要送出维修或销毁的介质,首先清除其中的敏感数据,防止信息的非法泄漏;

d) 应根据所承载数据和软件的重要程度对介质进行分类和标识管理。

6.2.5.4 设备管理(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对信息系统相关的各种设备(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线路等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b) 应建立基于申报、审批和专人负责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信息系统的各种软硬件设备的选型、采购、发放和领用等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c) 应对终端计算机、工作站、便携机、系统和网络等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按操作规程实现关键设备(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的启动/停止、加电/断电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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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应确保信息处理设备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带离机房或办公地点。

6.2.5.5 网络安全管理(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指定人员对网络进行管理,负责运行日志、网络监控记录的日常维护和报警信息分析和处理工作;

b) 应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网络安全配置、日志保存时间、安全策略、升级与打补丁、口令更新周期等方面作出规定;

c) 应根据厂家提供的软件升级版本对网络设备进行更新,并在更新前对现有的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d) 应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网络系统安全漏洞进行及时的修补;

e) 应对网络设备的配置文件进行定期备份;

f) 应保证所有与外部系统的连接均得到授权和批准。

6.2.5.6 系统安全管理(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根据业务需求和系统安全分析确定系统的访问控制策略;

b) 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系统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补;

c) 应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系统补丁前,应首先在测试环境中测试通过,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后,方可实施系统补丁程序的安装;

d) 应建立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系统安全策略、安全配置、日志管理和日常操作流程等方面作出规定;

e) 应依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维护,详细记录操作日志,包括重要的日常操作、运行维护记录、参数的设置和修改等内容,严禁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f) 应定期对运行日志和审计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6.2.5.7 恶意代码防范管理(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提高所有用户的防病毒意识,告知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在读取移动存储设备上的数据以及网络上接收文件或邮件之前,先进行病毒检查,对外来计算机或存储设备接入网络系统之前也应进行病毒检查;

b) 应指定专人对网络和主机进行恶意代码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

c) 应对防恶意代码软件的授权使用、恶意代码库升级、定期汇报等作出明确规定。

6.2.5.8 密码管理(G2)

应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的密码技术和产品。

6.2.5.9 变更管理(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确认系统中要发生的重要变更,并制定相应的变更方案;

b) 系统发生重要变更前,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并在实施后向相关人员通告。

6.2.5.10 备份与恢复管理(G2)

本项要求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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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应识别需要定期备份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等;

b) 应规定备份信息的备份方式、备份频度、存储介质、保存期等;

c) 应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及其对系统运行的影响,制定数据的备份策略和恢复策略,备份策略指明备份数据的放置场所、文件命名规则、介质替换频率和数据离站运输方法。

6.2.5.11 安全事件处置(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报告所发现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但任何情况下用户均不应尝试验证弱点;

b) 应制定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事件类型,规定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理、事件报告和后期恢复的管理职责;

c) 应根据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计算机安全事件等级划分方法和安全事件对本系统产生的影响,对本系统计算机安全事件进行等级划分;

d) 应记录并保存所有报告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分析事件原因,监督事态发展,采取措施避免安全事件发生。

6.2.5.12 应急预案管理(G2)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在统一的应急预案框架下制定不同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框架应包括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应急处理流程、系统恢复流程、事后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b) 应对系统相关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应急预案的培训应至少每年举办一次。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建设方案

边界接入平台终端安全保护系统 建设方案 2009年6月5日

文件修改记录

目录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1政策必要性 随着全球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政府及各行各业也在进行大量的信息系统的建设,这些信息系统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因此,信息系统安全问题已经被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家主权的战略性高度,已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随着政府上网、电子商务、电子军事等信息化建设和发展,作为现代信息社会重要基础设施的信息系统,其安全问题必将对我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能否有效的保护信息资源,保护信息化进程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直接关乎国家安危,关乎民族兴亡,是国家民族的头等大事。没有信息安全,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安全,就没有稳固的经济安全和军事安全,没有完整意义上的国家安全。 随着国家信息化的不断推进与当前电子政务的大力建设,信息已经成为最能代表综合国力的战略资源,因此,信息资源的保护、信息化进程的健康是关乎国家安危、民族兴旺的大事;信息安全是保障国家主权、政治、经济、国防、社会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要抓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建设。对信息系统实行等级保护是我国的法定制度和基本国策,是开展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战略意义。 1.2整体安全需要 信息安全遵循“木桶原理”,任何一个不完善的环节都可能成为危及整个系统安全的“短板”。在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中数据交换业务前置机和社区警务室终端是边界接入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终端的安全将直接影响整个信息系统的安全。终端既可能是安全事件的源头,又可能是安全事件的目标。从有关安全权威单位得知,绝大多数的攻击事件都是从终端发起的,也就是说安全事件往往都是终端体系结构和操作系统的不安全所引起的。因此,必须从终端操作系统平台实施安全防范,将不安全因素从终端源头被控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 1.3合规性需要

安全等级保护2级和3级等保要求-蓝色为区别2.

二级、三级等级保护要求比较一、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项二级等保三级等保 物理 安全 物理 位置 的选 择1)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 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 等能力的建筑内。 1)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 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2)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 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3)机房场地应当避开强电场、强磁场、强 震动源、强噪声源、重度环境污染、易 发生火灾、水灾、易遭受雷击的地区。 物理访问控制1)机房出入口应有专人值 守,鉴别进入的人员身份 并登记在案; 2)应批准进入机房的来访 人员,限制和监控其活动 范围。 1)机房出入口应有专人值守,鉴别进入的 人员身份并登记在案; 2)应批准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限制和监 控其活动范围; 3)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 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 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度区域; 4)应对重要区域配置电子门禁系统,鉴别 和记录进入的人员身份并监控其活动。 防盗窃和防破坏1)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物 理受限的范围内; 2)应对设备或主要部件进 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 易除去的标记; 3)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 蔽处,如铺设在地下或管 道中等; 4)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 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5)应安装必要的防盗报警 设施,以防进入机房的盗 窃和破坏行为。 1)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物理受限的范围 内; 2)应对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 明显的无法除去的标记; 3)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如铺设在 地下或管道中等; 4)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 案室中; 5)设备或存储介质携带出工作环境时,应 受到监控和内容加密; 6)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的防盗报 警系统,以防进入机房的盗窃和破坏行 为;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 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

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 第六条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八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准则.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4.1 测评原则 (2) 4.2 测评内容 (2) 4.2.1基本内容 (2) 4.2.2工作单元 (3) 4.2.3测评强度 (4) 4.3 结果重用 (4) 4.4 使用方法 (4) 5 第一级安全控制测评 (5) 5.1安全技术测评 (5) 5.1.1物理安全 (5) 5.1.2网络安全 (7) 5.1.3 主机系统安全 (9) 5.1.4 应用安全 (11) 5.1.5 数据安全 (13) 5.2 安全管理测评 (15) 5.2.1 安全管理机构 (15) 5.2.2 安全管理制度 (17) 5.2.3 人员安全管理 (17) 5.2.4 系统建设管理 (19) 5.2.5 系统运维管理 (23) 6 第二级安全控制测评 (27) 6.1 安全技术测评 (27) 6.1.1 物理安全 (27) 6.1.2 网络安全 (33) 6.1.3 主机系统安全 (37) 6.1.4 应用安全 (42) 6.1.5 数据安全 (47) 6.2 安全管理测评 (50) 6.2.1 安全管理机构 (50) 6.2.2 安全管理制度 (52) 6.2.3 人员安全管理 (54) 6.2.4 系统建设管理 (56) 6.2.5 系统运维管理 (61) 7 第三级安全控制测评 (69) 7.1 安全技术测评 (69) 7.1.1 物理安全 (69) 7.1.2 网络安全 (76)

7.1.3 主机系统安全 (82) 7.1.4 应用安全 (90) 7.1.5 数据安全 (97) 7.2 安全管理测评 (99) 7.2.1 安全管理机构 (99) 7.2.2 安全管理制度 (104) 7.2.3 人员安全管理 (106) 7.2.4 系统建设管理 (109) 7.2.5 系统运维管理 (115) 8 第四级安全控制测评 (126) 8.1 安全技术测评 (126) 8.1.1 物理安全 (126) 8.1.2 网络安全 (134) 8.1.3 主机系统安全 (140) 8.1.4 应用安全 (149) 8.1.5 数据安全 (157) 8.2 安全管理测评 (160) 8.2.1 安全管理机构 (160) 8.2.2 安全管理制度 (164) 8.2.3 人员安全管理 (166) 8.2.4 系统建设管理 (169) 8.2.5 系统运维管理 (176) 9 第五级安全控制测评 (188) 10 系统整体测评 (188) 10.1 安全控制间安全测评 (188) 10.2 层面间安全测评 (189) 10.3 区域间安全测评 (189) 10.4 系统结构安全测评 (190) 附录A(资料性附录)测评强度 (191) A.1测评方式的测评强度描述 (191) A.2信息系统测评强度 (191)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关于系统整体测评的进一步说明 (197) B.1区域和层面 (197) B.1.1区域 (197) B.1.2层面 (198) B.2信息系统测评的组成说明 (200) B.3系统整体测评举例说明 (201) B.3.1被测系统和环境概述 (201) B.3.1安全控制间安全测评举例 (202) B.3.2层面间安全测评举例 (202) B.3.3区域间安全测评举例 (203) B.3.4系统结构安全测评举例 (203)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示例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一、XX平台系统描述 (一)2014年8月,XX正式上线,XX隶属于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主要是通过线上XX平台,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衔接,为二者提供中介服务进而实现借贷关系。通过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解决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投融资难的问题。目前该XX平台系统由公司运维部负责维护。我公司是该平台系统业务的主要负责机构,也是为该信息系统定级的责任单位。 (二)此系统是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是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该系统金融业务数据信息进行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机制。 该系统相关的用户数据中心网络,资金管理等边界部分都是等级保护定级的范围和对象。在此次定级过程中,将该系统的网络设备和数据中心连同业务数据作为一个定级对象加以考虑,统一进行定级、备案。该系统的网络设备和数据中心还要作为整个系统的分系统分别进行定级、备案。 (三)该系统业务主要包含:用户身份安全信息、业务平台数据、购买服务等业务,并新增加了法务审核,风险控制等等业

务。系统针对业务实现的差异分别提供实时联机处理和批量处理两种方式。其中:通过网络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连接,均采用约定好的报文格式进行通讯,业务处理流程实时完成。 业务处理系统以内部财务结算模式,负责各类买入转让还款的业务处理,包括与第三方实时连接、接口协议转换、非实时批量数据的采集、业务处理逻辑的实现、与会计核算系统的连接等。系统结构拓扑图如下: 二、XX平台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定级方法参见国家标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一)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业务信息描述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是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XX为旗下借贷平台主要是通过线上平台,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衔接,为二者提供中介服务实现借贷关系。通过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解决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投融资难的问题。 2、业务信息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 该业务信息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侵害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旦信息系统的业务信息遭到入侵、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为宣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以下简称《定级指南》)国家标准,由标准起草人介绍标准制、修订过程,讲解标准的主要内容,解答标准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1.1定级指南标准制修订过程 1.1.1制定背景 本标准是公安部落实66号文件,满足开展等级保护工作所需要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之一,是其他标准规范文件的基础。本标准依据66号文件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精神和原则,从信息系统对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重要作用,信息系统承载业务的重要性、业务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等方面的因素,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提出了分级的原则和方法。 本任务来自全国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WG5工作组负责管理。 1.1.2国外相关资料分析 本标准编制前,编制人员收集与信息系统确定等级相关的国外资料,其中主要是来自美国的标准或文献资料,例如: ●FIPS 199 Standards for Security Categorization of Federal Information and Information Systems(美国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所) ●DoD INSTRUCTION 8510.1-M Do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urity 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Process Application Manual(美国国防部) ●DoD INSTRUCTION 8500.2 Information Assurance (IA) Implementation(美国国防 部) ●Information Assurance Technology Framework3.1(美国国家安全局) 这些资料表明,美国政府及军方也在积极进行信息系统分等级保护的尝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分等级对重要信息系统实施重点保护的思想不仅适用于像我国这样的信息技术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也适用于信息化发达国家。但仔细分析起来,这些文献资料中所描述的等级在其适用对象、定级方法、划定的等级和定级要素选择方面各有不同。 FIPS 199作为美国联邦政府标准,依据2002年通过的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适用于所有联邦政府内的信息(除其它规定外的)和除已定义为国家安全系统之外的联邦信息系统。根据FIPS 199,信息和信息系统根据信息系统中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被破坏的

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 国家档案局 2013年7月

目录 1.工作背景 (2) 2.适用范围 (2) 3.编制依据 (2) 4.档案信息系统类型的划分 (3) 5.档案信息系统的定级 (4) 5.1档案信息系统的定级原则 (4) 5.2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 (5) 5.2.1受侵害客体 (5) 5.2.2对客体侵害程度的划分 (5) 5.2.3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划分 (6) 5.3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的方法 (6) 5.3.1确定定级对象 (7) 5.3.2确定受侵害的客体 (7) 5.3.3确定对客体的侵害程度 (7) 5.3.4确定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 (8) 5.3.5编制定级报告 (10) 6.评审 (10) 7.备案与报备 (11) 8.等级变更 (11) 附录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模版 (12) 附录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14)

1.工作背景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近年来,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了一系列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规章和标准,加强了对重点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于2011年建立了54个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的等级保护联络员制度,档案行业为其中之一。 随着档案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档案部门通过档案信息系统管理的数字档案资源越来越多,提高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已经成为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国家档案局编制《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指导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工作。 2.适用范围 本《指南》是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操作规范,适用于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下同)及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国家综合档案馆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地市级档案局馆和其他档案馆可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本《指南》的编制主要依据以下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

附件乐3:乐山《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模 金阳县人民医院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一、金阳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描述 金阳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主要有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LIS、PACS、卫生统计直报系统、传染性疾病报告系统、医院门户网站等系统组成。本系统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的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医院从事医疗、办公等活动在各阶段中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分析、处理、汇总,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信息支撑。该信息系统的平台运行维护主要有网络中心承担,医院始终将信息安全建设作为安全重中之重建设和管理,将其确定为定级对象进行监督,网络中心为信息安全保护主体。此系统主要由提供网络连接、网络服务的硬件和数据控制的软件程序两大要素构成,提供网络连接和服务的硬件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构成了该信息系统的基础,其主要为保障数据的传输和程序文件的运行;数据控制文件系统、程序源码成为信息表现的载体,二者共同完成院内医疗、办公等信息的综合管理。 二、金阳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定级方法参见国家标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一)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业务信息描述 本信息系统主要处理的业务有医院日常业务运行、医院最新动态、院务公开、等。旨在保障医院业务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院务透明度、扩大医院社会影响力。 2、业务信息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 该业务信息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是患者、法人和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侵害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是指定级对象的具体侵害行为,侵害形式以及对客体的造成的侵害结果)表现为:一旦信息系统的业务信息遭到入侵、修改、增加、删除等不明侵害(形式可以包括丢失、破坏、损坏等),会对患者、医院和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害。本信息系统由于具有一定的脆弱性,需要不定时进行对该系统进行程序升级和漏洞防范,所以很容易受到“黑客”攻击和破坏,可能会影响医疗、办公正常秩序和正常行使工作职能,导致业务能力下降,从某种角度可侵害患者、医院和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范围的不良影响等。 3、信息受到破坏后对侵害客体的侵害程度的确定 当此信息受到破坏后,会对患者、医院和医院职工造成一些严重损害。 4、业务信息安全等级的确定 依据信息受到破坏时所侵害的客体以及侵害程度,确定业务信息安全等级为二级。 (二)系统服务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系统服务描述 本信息系统主要为医院业务的正常运行、日常办公活动正常开展和提供医疗咨询等服务。2、系统服务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 该系统服务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是公民、医院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侵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但不损害国家安全。客观方面表现得侵害结果为:可以对患者、法人和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导致业务能力下降,造成不良影响,引起医患法律纠纷等)。 3、系统服务受到破坏后对侵害客体的侵害程度的确定 上述结果的程度表现为:患者、医院和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一般损害,即会出现一定范围的社会不良影响和一定程度的公共利益的损害等。

网站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整改方案

网站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整改方案 随着互联网应用和门户网站系统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网站系统面临的安全威胁和风险也备受关注。网站系统一方面要加强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的各项保障措施,另一方面要加强系统自身抵抗威胁的能力,同时结合国办2011年4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网站系统要切实进行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各项防护措施的部署和实施,综合提升网站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根据国家等级保护有关要求,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应定为三级,建立符合三级等级保护相关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形成在同一安全策略的指导下,网站系统应建立综合的控制措施,形成防护、检测、响应和恢复的保障体系。通过采用信息安全风险分析和等级保护差距分析,形成网站系统的安全需求,从而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保障体系框架和安全防护措施。 网站系统安全需求 根据网站系统的应用情况,针对网站系统的安全需求可以从系统业务流程、软件、数据、网络和物理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具体需求如下: 1、业务流程安全需求 针对网站类业务重点需要关注发布信息的准确性,采集分析和汇总信息的可控性,以及服务平台的可用性,系统可能面临的威胁包括网络攻击、越权、滥用、篡改、抗抵赖和物理攻击,应加强对于这些威胁的对抗和防护能力,通过严格控制业务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信息采集、分析、汇总、发布等过程中的人员访问身份、访问控制、审批审核等需求,同时要加强系统自身的完整性保护和抗抵赖机制的实现。 2、软件安全需求 网站系统软件架构一般包括接入层、展现层、应用层、基础应用支撑层、信息资源层和基础支撑运行环境等几个层面,由于几个层面涉及的主要功能和软件实现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要通过分析不同层次可能面临的威胁。接入层是目标用户和接入媒介共同构建而成,针对业务系统此层面是一个访问入口,从安全需求方面应当减少入口对于系统的攻击可能性,对于指定的接入和入口可以通过建立可信机制进行保护,对于非指定的接口可以通过控制权限进行防护;展现层是系统内容的展示区域,要确保系统展示信息的完整性,降低被篡改的风险;应用层是对数据信息进行处理的核心部分,应加强系统自身的安全性和软件编码的安全性,减少系统自身的脆弱性;基础应用支撑层主要包括通用组件、用户管理、目录服务和交换组件等通用应用服务,该层次重点是确保系统组件自身的安全性,同时要加强与应用之间接口的安全性;信息资源层是由业务数据库和平台数据库共同构成,此层次重点的安全在于数据库安全;基础支撑运行环境层,支撑应用系统运行的操作系统、网络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等共同构筑成基础支撑运行环境,该层次面临的主要威胁包括物理攻击、网络攻击、软硬件故障、管理不到位、恶意代码等多类型威胁,应加强资产的综合管理。 3、数据安全需求 网站系统的数据主要包括互联网读取、录入、管理、审核的数据信息,以及前台的交互信息和后台的数据交换信息,针对这些信息各个环节中的访问关系不同,信息的敏感和重要程度不同,可能面

(整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

1建设方案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并考虑信息系统实际情况,从计算环境、区域边界和通信网络出发,按照“分级分域、深层防护”的安全策略,提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深度防御方案。建设中,拟采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产品,实现对信息系统的等级化防护,结合技术措施,实现具有等级保护深度防御体系。 1.1 建设方法原则 以自主知识产权和国产化信息装置为基础,建成“分级分域、深层保护”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深度防御体系。在建设过程中,遵循统筹规划、深度防御,统一标准、统一规范,自主产权、国产为主,强化管理、注重技术的原则。 统筹规划深度防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深度防御工程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达到国家等级保护对信息系统的各种安全要求。制定落实等级保护政策的安全总体防护方案,做好统筹规划是前提,完成自主研发的应用和数据库防护设备、移动存储安全管理系统进行网络隔离,建设符合需要的三级安全管理中心是防护基础,对信息系统的等级化深度防御是核心。以“分级分域、深层保护”策略为核心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深度防御工程总体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标准是建设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深度防御工程的最基本要求,是各单位横向集成、纵向贯通,信息共享的前提。同时,在全面推广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深度防御工程时,按照统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规范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信息安全防护水平的

一致。 自主产权,国产为主:确保信息安全,核心安全防护设备要立足于国产产品,选用满足等级保护要求的安全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以有效抵御互联网风险。 1.2 系统安全建设方案 1.2.1 等级保护三级系统技术要求 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三级系统的安全建设要在安全管理中心支撑下,按照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通信网络安全构筑三重防护体系。 其具体描述包括: 1)计算环境安全设计 用户标识和用户鉴别。在每一个用户注册到系统时,应采用用户名和用户标识符的方式进行用户标识,并确保在系统整个生存周期用户标识的唯一性;在每次用户登录系统时,采用强化管理的口令、基于生物特征、基于数字证书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安全强度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机制的组合进行用户身份鉴别,并对鉴别数据进行保密性和完整性保护。 强制访问控制。对在对安全管理员进行严格的身份鉴别和权限控制基础上,由安全管理员通过特定操作界面对主、客体进行安全标记;应按安全标记和强制访问控制规则,对确定主体访问客体的操作进行控制;强制访问控制主体的粒度应为用户级,客体的粒度应为文件或数据库表级;应确保安全计算环境内所有主、客体具有一致的标记信息,并实施相同的强制访问控制规则。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doc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一、马尔康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信息系统描述 (一)该信息系统于2014年4月上线。目前该系统由马尔康县人民检察院办信息股负责运行维护。九龙县县政府办是该信息系统业务的主管部门,信息股为该信息系统定级的责任单位。 (二)此系统是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是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门户网站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服务器托管在九龙县电信公司机房 (三)该信息系统业务主要包含:等业务。 二、马尔康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 (一)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业务信息描述 该信息系统业务主要包含:九龙新闻、信息公开、在线下载、旅游在线、县长信箱等业务。 2、业务信息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 该业务信息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秩序和公众利 —9 —

益。 侵害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是指定级对象的具体侵害行为,侵害形式以及对客体的造成的侵害结果)表现为:一旦信息系统的业务信息遭到入侵、修改、增加、删除等不明侵害(形式可以包括丢失、破坏、损坏等),会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害,可以表现为:发布虚假信息,影响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引起法律纠纷等。 3、信息受到破坏后对侵害客体的侵害程度的确定 上述结果的程度表现为严重损害,即工作职能受到严重影响,造成较大范围的不良影响等。 4、业务信息安全等级的确定 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 (二)系统服务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系统服务描述 该系统属于为民生、经济、建设等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系统,其服务范围为全国范围内的普通公民、法人等。 2、系统服务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 该业务信息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侵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客观方面表现得侵害结果为:一可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引起法律纠纷等);—10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答案

一、单选题(题数:32,共64.0 分)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直接作用的具体的信息和信息系统称为(2.0分) 2.0 分 A、客体 B、客观方面 C、等级保护对象 D、系统服务 正确答案:B 2 根据等级保护相关管理文件,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几个级别: (2.0分) A、 3 B、 4 C、 5 D、 6 正确答案:C 3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应当依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2.0分) A.公安机关 B.国家保密工作部门 C.国家密码管理部门 D.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D 4 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定义为几级(2.0分) A、第一级 B、第二级 C、第三级 D、第四级 正确答案:D

5 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定义为几级(2.0分) A、第二级 B、第三级 C、第四级 D、第五级 正确答案:D 6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 )的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测评机构进行测评合格方可投入使用。(2.0分) A.二级及以上 B.三级及以上 C.四级及以上 D.五级 正确答案:B 7 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 )合同有关部门制定。(2.0分) A、教育部 B、国防部 C、安全部 D、公安部 正确答案:B 8 1999年,我国发布的第一个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国家标准GB 17859 — 1999,提出将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划分为______个等级,并提出每个级别的安全功能要求。(2.0分) A、7 B、8 C、 6 D、 5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服务要求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港澳台地区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测评机构应为成都市本地机构或在成都有常驻服务机构; 3. 参选人必须具有四川省公安厅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4. 参选人必须具有近3年内1例以上,市级以上企事业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的实施业绩(以合同或协议为准); 5. 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 6. 参与项目实施人员中应至少具备3名以上通过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资格证书的测评工程师。 7.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目标 本项目将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

等级保护测评准则》和有关规定及要求,对我单位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通过开展测评,了解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差距,出具相应的测评报告、整改建议,根据测评结果,协助招标方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后期整改工作,落实等级保护的各项要求,提高信息安全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并配合完成公安系统等级保护备案。 等级保护测评主要是基于《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准则》中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测评。测评主要包括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安全技术方面主要涉及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与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涉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配合相应等级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保障。 三、测评内容及要求 1.完成上述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协助学院编写相应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2.完成上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工作,测评后经用户方确认,出具符合信息系统等级测评要求的测评报告; 3.协助完成上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 4.对上述信息系统不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解决方案

地市电子政务网络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一) 一、背景 自从国家启动政府信息化建设以来,各地市政府大都已经完成了从无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但是,初期的地市电子政务网连接范围一般较小,纵向上,没有连接起区县一级的政府办公网络;横向上,没有连接起各局、委、办的办公网络;相互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形成了信息孤岛,导致无论是政府内部办公还是公众服务,都存在沟通不畅、效率低的问题。为了加强政府内部的交流、提高政府的整体办公效率和服务水平,许多地市已经开始规划、建设具有更大连接范围、更快传输速度的大型电子政务网络。 大型地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基本目标是为各接入单位提供统一、优质的信息化传输平台。但与此同时,由于接入人员的身份复杂(分属不同的行政部门),各部门对信息安全的要求也存在差异,所以电子政务网在为正常业务数据提供高速通路的同时,也有可能成为网络安全威胁快速扩散和蔓延的温床。这已经成为地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中需要考虑的头号问题,换句话说:“大型地市电子政务网建设的好与不好,标准就是网络安全是否达标”。 二、“等保”与电子政务网 适逢其时的是,国家的相关部门已经制订了标准、规范,可以非常细致地指导地市电子政务网的“网络安全规划、建设和监管”。这个标准和规范就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简称“等保”)就是国家通过制订统一的标准,根据信息系统不同重要程度,有针对性开展保护工作,分等级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对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实行不同强度的监督管理。“等保”将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分为5级,1级最低,5级最高。例如,电子政务内网要达到4级保护要求,电子政务外网要达到3级保护要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操作指南和操作流程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操作流程 1信息系统定级 1.1定级工作实施范围 “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对于重要信息系统的范围规定如下: (一)电信、广电行业的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等基础信息网络,经营性公众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数据中心等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 (二)铁路、银行、海关、税务、民航、电力、证券、保险、外交、科技、发展改革、国防科技、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商务、水利、国土资源、能源、交通、文化、教育、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邮政等行业、部门的生产、调度、管理、办公等重要信息系统。 (三)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重要网站和办公信息系统。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 注: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可以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安全保护等级。涉密信息系统的等级确定按照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1.2定级依据标准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3] 27号文件)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 号文件) 《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试行)》(国信办【2005] 25号文件)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文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木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指南》

1.3定级工作流程 图1-1信息系统定级工作流程 13.1信息系统调查 信息系统调查是通过一系列的信息系统情况调查表对信息系统基 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信息系统的数量、分布、业务类 型、应用、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管理组织和管理方式等基本情 况。同时,通过信息系统调查还可以明确信息系统存在的资产价 值、威胁等级、风险等级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客体、影响范围等基 本情况。 信息系统调查结果将作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主要 依据,保证定级结果的客观、合理和准确。 ? 网络拓扑调杳 ? 资产信息调査 ? 服务信息漓査 ? 系统边界洞査 ------- ? '? 管理机构分析 ? 业务类型分析 ? 物理位宜分析 ? 运行环境分析 ? 业务信息分析 ? 系统服务分析 ? 综合分析 ? 确定等级 ------- ? 广 、 ? 编写定级报吿 ? ?????? ? 厂 ? ? 孙助评审审批 ? 形成最终报告 信息系统调查 定级要索分祈 编写疋级报告 协助疋级备案 确定定级对象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基本保护要求,包括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管理要求,适用于指导分等级的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和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71.8 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 GB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 AAAA-AAAA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GB/T 5271.8和GB 17859-199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保护能力 security protection ability 系统能够抵御威胁、发现安全事件以及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恢复先前状态等的程度。 4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概述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 信息系统根据其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由低到高划分为五级,五级定义见GB/T AAAA-AAAA。 不同等级的安全保护能力 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应具备的基本安全保护能力如下: 第一级安全保护能力:应能够防护系统免受来自个人的、拥有很少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一般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关键资源损害,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恢复部分功能。 第二级安全保护能力:应能够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外部小型组织的、拥有少量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一般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重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重要的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在一段时间内恢复部分功能。 第三级安全保护能力: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蓝色部分是操作系统安全等级划分,红色部分是四级操作系统关于网络部分的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 引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 [2004]66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系列标准之一。 与本标准相关的系列标准包括: ——GB/T AAAA-AAAA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CCCC-CCCC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本标准与GB17859-1999、GB/T 20269-2006 、GB/T 20270-2006 、GB/T 20271-2006 等标准共同构成了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配套标准。其中GB17859-1999是基础性标准,本标准、GB/T20269-2006、 GB/T20270-2006、GB/T20271-2006等是在GB17859-1999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和扩展。 本标准在GB17859-1999、GB/T20269-2006、GB/T20270-2006、GB/T20271-2006等技术类标准的基础 上,根据现有技术的发展水平,提出和规定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最低保护要求,即基本安全要求,基 本安全要求包括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不同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和监督 管理。 在本标准文本中,黑体字表示较低等级中没有出现或增强的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基本保护要求,包括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管理要求,适用于指导 分等级的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和监督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 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71.8 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 GB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 AAAA-AAAA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 5271.8和GB 17859-199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保护能力 security protection ability 系统能够抵御威胁、发现安全事件以及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恢复先前状态等的程度。 4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概述 4.1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 信息系统根据其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 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由低到高划分为五级,五级定义见GB/T AAAA- AAAA。 4.2不同等级的安全保护能力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附件2: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一、易财经描述 (一)该系统于 2018年投入运营,开发服务商为广州致仪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该信息系统由广州致仪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负责运行维护。广州致仪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是该系统业务的主管部门,广州致仪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办为该信息系统定级的责任单位。 (二)该信息系统部署在阿里云云服务器ECS。由主机服务器、网络设备、防火墙设备、存储系统及其相关的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是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易财经服务器mysql数据库由2台阿里云云服务器ECS E5互为备份,同时接入校园网络中心机房。实现校内、校外全天侯工作的功能。该系统的外部网部络和内部网络部分都是等级保护定级的范围和对象。 (三)该信息系统目前承载的主要业务包括:系统管理、组织管理、课程管理、排课管理、知识库管理、排课管理、考练测评、论文管理、实训中心、资讯管理、法规库管理、资源库、订单管理、积分优惠卷系统等等。系统针对业务的

差异分别提供联机处理和批量处理两种方式。 二、易财经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 (一)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业务信息描述 该信息系统业务主要包括:系统管理、组织管理、课程管理、排课管理、知识库管理、排课管理、考练测评、论文管理、实训中心、资讯管理、法规库管理、资源库、订单管理、积分优惠卷系统等等。 2、业务信息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根据实际描述) 该业务信息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侵害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是指定级对象的具体侵害行为,侵害形式以及对客体的造成的侵害结果)表现为:一旦信息系统的业务信息遭到入侵、修改、增加、删除等不明侵害(形式可以包括丢失、破坏、损坏等),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和损害,可以表现为: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导致业务能力下降,造成不良影响,引起法律纠纷等。 3、信息受到破坏后对侵害客体的侵害程度的确定(根据实际描述) 上述结果的程度表现为严重损害,即工作职能受到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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