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辨识、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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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辨识、获取目录

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591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54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3]第4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7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主席令[1999]第23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1]令第47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修订)。

(13)《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1.2部门规章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

(3)《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

(4)《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2005年9月19日实施);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

(7)《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8)《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9号);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0号);

(10)《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11)《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

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12)《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13)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1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4-2009);

(1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16)《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7)《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1号;

(1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1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

(2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

(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2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2010]第570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1号(修订);

(24)《吉林省消防条例》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吉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修订;

(25)《吉林省劳动保护条例》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26)《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安监管救援字[2006]187号;

(27)《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8)《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3号公告;

(29)《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

(30)《吉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吉安监应急[2011]235号。

(3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第17号;

(3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3]第63号;

(3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

(3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35)《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6〕第92号;

(3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02]第61号;

(37)《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38)《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厅字[2005]43号;

(39)《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2000]13号;

(4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

(4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42)《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落实《2015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工作措施的通知》(吉安委办〔2015〕12号);

(43)《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15〕19号);

(4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15〕62号);

(4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0]23号;

(46)《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47)《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48)《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7号);

(4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

(50)《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7号);

(5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

(52)《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5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9号);

(5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

(55)《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

(5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5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5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5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

(60)《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

(6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6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

(63)《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2014〕153号;

(6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65)《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

(6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1.3标准和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3)《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5)《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

(10)《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

(11)《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 -2013);

(1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1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14)《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1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17)《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18)《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9)《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20)《供配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4)《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2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2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27)《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

(28)《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29)《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30)《安全色》(GB2893-2008);

(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3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35)《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36)《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1993);

(3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8)《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39)《职业性接触毒物危险程度分级》(GBZ230-2010);

(40)《石油化工生产建筑设计规范》(SH/T3017-2013);

(41)《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3081-2003);

(4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4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4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4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4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47)《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48)《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4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50)《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2009;

(51)《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2008;

(5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l4285-2006;

(53)《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5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5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5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

(5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

(58)《高处作业分级》GB/T 36O8-2008;

(5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60)《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ll651-2008;

(61)《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62)《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2006;

(63)《防洪标准》GB50201-2014;

(6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65)《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13;

(66)《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2013;

(6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68)《低压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GB16895.21-2011;

(6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70)《应急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T23809-2009;

(71)《疏散平面图设计原则与要求》GB/T25894-2010;

(7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73)《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总则》GB15052-2010;

(7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

(7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76)《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5295-2010;

(7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

(7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79)《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GB/T15408-2011;

(80)《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8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

(82)《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83)《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2008;

(8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85)《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86)《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

(87)《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AQ/T9005-2008;

(88)《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8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

(90)《石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场设计规范》GB50457-2008;

(91)《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规范》SH3011-2011;

(92)《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 3047-1993;

(93)《石油化工企业总体布置设计规范》SH/T 3032-2002;

(94)《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 3048-2013;

(95)《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导则》AQ/T 3012-2008;

(96)《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AQ 2046-2012;

(97)《石油化工建设管理方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05-2006;

(98)《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10;

(99)《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AQ/T 3046-2013;

(10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

(101)《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61-2008;

(102)《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

(103)《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17-2010;

(104)《石油化工厂区管线综合技术规范》GB 50542-2009;

(105)《石油化工工厂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B/T 50609-2010;

(106)《石油化工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45-2011;

(107)《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 50650-2011;

(108)《化工厂蒸汽系统设计规范》GB/T 50655-2011;

(109)《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90-2011;

(110)《石油化工循环水场设计规范》GB/T 50746-2012;

(111)《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747-2012;

(112)《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 50761-2012;

(113)《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T 50770-2013;

(114)《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2012;

(115)《石油化工大型设备吊装工程规范》GB 50798-2012;

(116)《化工厂蒸汽凝结水系统设计规范》GB/T 50812-2013;

(117)《石油化工粉体料仓防静电燃爆设计规范》GB 50813-2012;

(118)《石油化工装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GB/T 50933-2013;

(1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

(120)《石油化工钢制低温储罐技术规范》GB/T 50938-2013;

(121)《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122)《石油化工工程地震破坏鉴定标准》GB 50992-2014;

(123)《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GB 51006-2014;

(124)《石油化工用机泵工程设计规范》GB/T 51007-2014;

(125)《化工工程管架、管墩设计规范》GB 51019-2014;

(126)《石油化工企业总图制图标准》GB/T 51027-2014。

相关法律法规辨识更新可从: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人民政府网站、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获得。相关行业标准或国标规范等可通过“工标网”进行辨识是否为现行标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中适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识别、获取、评审、更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 1.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识别和更新,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评价。 3.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二)其他部门 1.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环部。 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四、程序 (一)获取途径 1.上级主管部门发文、转文; 2.通过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获取; 3.通过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等获取; 4.上网查询; 5.会议获取; 6.从法律、法规、标准发行处获取; 7.其他渠道。

(二)识别和确认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 2.根据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评审确认,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4.安环部及时将最新版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有关单位。 (三)更新 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安环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四)评审和修订 1.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发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评审,不适宜的及时进行修订。 2.当生产经营范围、设备、技术、材料等发生变化时,各单位应及时对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五)贯彻执行 1.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并在日常生产中严格遵守。 2.安全环保部每年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 3.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记录。

安全法律法规案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案例分析1 案例一 花炮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造成事故案 【案情】 某县花炮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0多人死亡,其中在校中小学生10多人,不在校的未成年人2人,还有1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事故的经过是,2000年初,属于乡镇企业的某县花爆厂,接到一笔大规格爆竹(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品种)的生产订单。因时间紧、任务重,为完成订单,业主采取增加加工费等方法,吸引一部分未经任何教育、培训的人员到厂务工。事故发生当天,配药工李某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火药磨擦起火,引起爆炸。且由于该厂生产的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大规格爆竹,车间内当日存放的成品和半成品及原料火药量严重超标,直接爆炸源引发周围堆放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料接连爆炸,导致严重人员伤亡。 【评析】 引发这起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从花爆厂方面查找原因:首先,该厂违法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大规格烟花产品; 其次,是配药工在配药时急于赶任务,违反操作规程,磨擦起火引起火药爆炸; 再次,根本原因在于该厂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表现在: (1)厂房位置、结构等不符合危险物品厂房选址及结构造型的规定,安全设施如安全窗、安全出口等无法达到案例疏散的要求,各有药工

序、库房布局不合理,特别是危险工序与人员密集型的插引线工序混杂,集中在一个狭窄的场地内,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规定的“小区布置、小型分散、库房分离、操作隔开”的原则。 (2)业主重效益、轻安全,为追求经济利益,非法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花爆产品,为赶任务,完成订单,只重生产,不管安全,置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组织其在危险厂房内冒险生产。 (3)该厂生产管理十分混乱,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检查人员,从业人员未经任何教育和培训,即上岗从事危险性工作。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该厂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胡干蛮干,见利忘义,要钱不要职工的命。 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因此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石。生产经营单位要想安全生产,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安全产生条件,这些安全生产条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 因此,《安全生产法》第16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花爆厂根本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为获取经济利益冒险蛮干,导致特大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编号:SM-ZD-94337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 要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为及时识别和获取的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企业从业人员和相关方,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治企,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各职能单位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收集。 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收集、获取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收集、获取有关工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生产管理部设备组:负责收集、获取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建筑物、检验检测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安全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获取渠道,识别出适用于焦化厂活动、 产品和服务中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 关要求,并及时更新。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 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 于本制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规则 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 五龙镁业安全管理标准汇编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识别与本部门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组织学习贯彻。 3.2安环科负责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收集获取;负责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登记、汇总、传达与更新。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获取内容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 为了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规定,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分工 2.1 本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的识别、获取、更新并建立台帐,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其适用性。 2.2 专职安全员负责向各岗位相关人员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 2.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进行符合性评价。 2.4 各相关岗位人员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应及时传递给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 3 程序 3.1 获取途径 3.1.1 由技术负责人通过网络、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形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 3.1.2 上级部门的通知、公告等。 3.1.3 各岗位人员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应及时报送技术负责人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3.2 识别与登记 3.2.1 根据单位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 3.2.2 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 3.2.3 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组织评审确认,报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目录》。 3.3 更新 3.3.1 当现行的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更新时,应及时重新识别。

安全法律法规案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案例分析1 案例一 花炮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造成事故案 【案情】 某县花炮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0多人死亡,其中在校中小学生10多人,不在校的未成年人2人,还有1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事故的经过是,2000年初,属于乡镇企业的某县花爆厂,接到一笔大规格爆竹(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品种)的生产订单。因时间紧、任务重,为完成订单,业主采取增加加工费等方法,吸引一部分未经任何教育、培训的人员到厂务工。事故发生当天,配药工李某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火药磨擦起火,引起爆炸。且由于该厂生产的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大规格爆竹,车间内当日存放的成品和半成品及原料火药量严重超标,直接爆炸源引发周围堆放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料接连爆炸,导致严重人员伤亡。 【评析】 引发这起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从花爆厂方面查找原因:首先,该厂违法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大规格烟花产品; 其次,是配药工在配药时急于赶任务,违反操作规程,磨擦起火引起火药爆炸; 再次,根本原因在于该厂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表现在: (1)厂房位置、结构等不符合危险物品厂房选址及结构造型的规定,安全设施如安全窗、安全出口等无法达到案例疏散的要求,各有药工

序、库房布局不合理,特别是危险工序与人员密集型的插引线工序混杂,集中在一个狭窄的场地内,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规定的“小区布置、小型分散、库房分离、操作隔开”的原则。 (2)业主重效益、轻安全,为追求经济利益,非法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花爆产品,为赶任务,完成订单,只重生产,不管安全,置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组织其在危险厂房内冒险生产。 (3)该厂生产管理十分混乱,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检查人员,从业人员未经任何教育和培训,即上岗从事危险性工作。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该厂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胡干蛮干,见利忘义,要钱不要职工的命。 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因此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石。生产经营单位要想安全生产,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安全产生条件,这些安全生产条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 因此,《安全生产法》第16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花爆厂根本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为获取经济利益冒险蛮干,导致特大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 1.目的 为识别和获得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及时制(修订)定相应规章制度,同时建立获取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渠道,及时更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信息,保持各单位遵纪守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控制活动和过程。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并予以监督实施。 3.职责 3.1.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识别、更新、收集、整理、分类、存档、使用、宣传、贯彻、下发。汇总所属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提交的相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清单,形成本单位安全生产《行业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3.2.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所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管理,包括负责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识别、更新、收集、整理、分类、存档、使用、宣传、贯彻、上报。 3.3.分管安全的领导负责组织监督执行工作。 4.管理要求 4.1.需遵循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

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关的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省、市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地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规章制度是指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各类制度、章程、规程、流程等文件化的规定,并形成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清单。 4.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获取、识别 各单位办公室、各部门、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及时识别、获取适用于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获取方式可采取自集和上级下发的方式。获取渠道通过电子网络、政府部门、行政主管、报刊书籍等获得。 4.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登记 《行业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后简称《一览表》)由各部门编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由安全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各部门若有新增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应及时对《一览表》更改,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同时,向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发出通知。4.4.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传达、遵循 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途径包括:下发适用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文本,进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等。 各单位、各部门、项目经理部以及职工应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要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新)

QB/CZJT/AQZD-03-2014(B) 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 更新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所涉及的安全与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获取、识别与更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职责 3.1安全监督部 负责及时准确获取、识别与更新适用于建筑业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同时负责汇总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子(分)公司获取、识别与更新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文档资料,并及时将整理、汇总结果告知相关部门、各子(分)公司及项目部,督促各部门、子(分)公司及项目部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宣贯与落实工作。 3.2人事行政部 负责及时准确获取、识别与更新适用的与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劳动法等与劳动者权利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3.3财务部 负责及时准确获取、识别与更新适用的与安全生产投入有关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3.4子(分)公司 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及时准确获取、识别与更新适用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3.4项目部 配合集团公司安全监督部做好相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宣贯和落实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适用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获取渠道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027-49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制度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了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确保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得到及时评价和更新。为公司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指标提供法律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更新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工作。 3.管理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已确认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审批。

3.2行政部负责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的收集、整理、更新、登记、发放及归档管理。将信息传递到各相关部门并确保实施。 3.3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3.4各部门负责收集、识别适合于本部门法律、法规,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将相关信息及时沟通。报生产部归档。 4.工作程序 4.1获取范围 4.1.1有关的国际公约。 4.1.2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4.1.3行业规范、标准。 4.1.4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2获取的途径 4.2.1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印刷

安全法规案例分析

《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课程大作业 安全法规案例分析 案例名称: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监督过失行为的分析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劳安12-2班 成绩评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系 二○一四年十一月制

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监督过失行为的分析 12劳安班 【案情经过】 2005年8月7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特大透水事故。[1] 广东省梅州市大兴煤矿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广东省政府严令全省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组织120名矿工下井作业。大兴煤矿主井东翼四煤-400米石门以东150米附近小断层发育,煤质松散易塌落,-290米水平以下在生产过程中煤层均发生过严重抽冒,在此情况下,仍大量出煤,超强度开采,致使防水安全煤柱抽冒导通了水淹区,造成上部水淹区的积水大量溃入大兴煤矿,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井下123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00多万元。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大兴煤矿证照不全,违法生产,严重超能力超强度开采,在防水煤柱托梁发生大规模抽冒后不采取措施,组织工人冒险大量出煤;地方安全监管、煤炭、国土资源部门的主管人员对大兴煤矿长期超强度开采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知其证照不齐,不仅没有依法查处,并违规为其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存储许可证;主管安全生产的黄槐镇政府未能发现和制止该矿在停产期间的偷采行为,兴宁市和梅州市政府不仅没有督促有关部门对大兴等非法煤矿依法取缔,而且放宽验收标准,致使该矿应关闭而未关闭。 另外,这起事故的背后还存在兴宁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保护身为人民警察的曾云高从事非法经营煤矿活动、兴宁市党政机关多名干部在曾云高开办的企业中投资入股、个别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等诸多违纪违法问题。 【法律问题】 1、本案例中是否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2、本案例中广东省兴宁市安监局副局长赖新泉、煤炭局副局长陈桂浪、李振权、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及与本事故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以及宣传、培训和相关方管理的,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和符合性评价的控制。 三、职责 3.1公司管理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公司适用的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负责汇总登记更新。 3.2公司管理部负责将最新适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3公司管理部负责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符合性评价 四、管理要求 4.1获取方法: 公司管理部及相关部室每半年通过安全监督生产管理部门获取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最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专业性报刊杂志、网络信息、咨询机构等渠道补充,以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为最新有效版本。 4.2识别、确认 1

公司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获取到新的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后,针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服务状况进行识别和确认。识别其有效性,确认其适用性,确认的依据为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风险清单、工贸行业特点、相关要求等,并填写《法律、法规符合性调查表》,并报管理部备案。 4.3登记更新 公司管理部负责将确认后的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纳入公司《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并及时对其进行更新,并经管理者代表审批,由此涉及到其他文件修改和调整的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 4.4传达、培训及相关方管理 公司管理部负责将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下发至相关的使用场所,并组织培训工作,具体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执行。 公司管理部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并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1.建立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发放部门(建立专(兼)职管理员); (2)部门登记并签发至相关负责人阅批或转发至相关部门,原稿存档。登记并发放清单。 (3)执行谁制定谁更新,编制更新制度,废除文件加盖“作废留存”并登记。制定更新发放清单。 2.宣传、培训 2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辨识表(参考)

序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法规/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适用部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 全国人大常委 会 主席令第70号 第4、5、6、17-19、20、 21、23-25、29、33、34、 36-39、42、43、57、5969、 7、73、74条 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05.01 全国人大常委 会 主席令第60号 第4-6、13-16、19-20、 22-23、30-34、36-38、 48条 公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01 全国人大常委 会 主席令第6号 第10、16、19、21-23、 44条 公司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修 正] 2013-07-01 全国人大常委 会 主席令第65号 第7-28、29-35、38、39、 42、44、46条 公司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12-01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591号第19-26、28-39、42条公司 6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01.13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97号第2、6、7、13、14、19-22 条 公司 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6.01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493号第4、6-7、9、14、16、 26、33条 公司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05.01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549号第5、23-30、38-40、66 条 公司 9 工伤保险条例2011.01.01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586号第2、4、10、14-18、23、 26、29、31、33-35、51-53 条 公司 10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11.01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445号第17、32、36条公司 1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2.01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423号第6、9、11、21、23、 26、27条 公司 1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05.12 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52号第4、5、7-8、11-14、 17-23、26、30-42、46、 55、59-60、66、68条 公司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精)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遵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标准, 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 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以及应用,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三条公司安环部、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以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贯彻。 第四条其他各单元负责与本单元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 并列出本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清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切实保证本部门每一个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 为正确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第五条环保综合利用部负责对本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 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第六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天津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等形式获取, 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 第七条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 评价由部门完成, 出具评价报告。 第八条部门对新购置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 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跟新和废止删除。 第九条安环部主管安全部长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和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司实际, 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的计划, 并下发文件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公司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职责 3.1安全部 3.1.1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3.1.3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2各单位、部门 3.2.1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部。 3.2.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3人员职责 3.3.1安全部负责人负责对识别出的法律法规进行汇总,并及时发放至各部门,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3.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适用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并上报至安全部。同时将适用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时告知本部门相关人员。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安全部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 4.1.3各单位、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识别与获取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3安全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新)

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 获取、识别与更新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所涉及的安全与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获取、识别与更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 职责 3.1 安全监督部 负责及时准确获取、识别与更新适用于建筑业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同时负责汇总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子(分)公司获取、识别与更新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文档资料,并及时将整理、汇总结果告知相关部门、各子(分)公司及项目部,督促各部门、子(分)公司及项目部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宣贯与落实工作。 3.2 人事行政部 负责及时准确获取、识别与更新适用的与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劳动法等与劳动者权利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3.3 财务部 负责及时准确获取、识别与更新适用的与安全生产投入有关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3.4 子(分)公司 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及时准确获取、识别与更新适用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3.4 项目部 配合集团公司安全监督部做好相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宣贯和落实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适用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获取渠道 包括:报刊、专业杂志、行业网站(如:中国安全网)、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网站、四川省安全监督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获取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与更新的管理,确保使用者能及时获得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传达及更新等管理要求,适用于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 3主要职责 安全环保部是项目部识别、获取、评审、更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定期发布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清单与电子文本库,评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 安全环保部识别、获取、更新和传达本项目适用的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等。 4管理要求 识别、获取 识别范围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国务院各部委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3)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其它要求。 4)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程与规范等。 获取渠道 1)国家立法机构、安监部门及其它有关行政机关等的文件、网站、报纸、杂志等。 2)行业协会的文件、网站、报纸、杂志等。 3)出版社及发行机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4)其它能确认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有效性的渠道。 识别、获取周期 1)安全环保部应及时识别、获取适用项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安全环保部应及时识别、获取适用本项目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评审、更新 安全环保部及时对已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评审、确认,并根据评审结果及时更新。 安全环保部每年九月份发布一次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清单与电子文本库,平时动态更新可以补充通知形式内部发布。 根据发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各部门及时更新,并配备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文本或电子版。项目部重点识别、获取施工所在地法律、法规及业主要求。 项目部应及时将收集到的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信息传递到安全管理部,以便主管部门及时动态发布、更新清单。 传达、培训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配发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纸质或电子文本,避免使用失效、过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安全环保部应对安全生产法律及其他要求进行宣传培训。宣传培训方式可采用全员培训、安全月、宣传视频、宣传手册、知识竞赛、网络及班前班后会等。 执行情况评估 各单位对安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条款或者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转化的相应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作出评价结论,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安全环保部每年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作出评估结论。 工会负责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行政领导和部门提出建议。 改进建议和措施 各单位通过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需改进的方面应提出建议和制订改进措施,报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意见传达到有关单位实施。 措施实施有效性验证与报告

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经典案例考验变质事件商家可随意踢皮球新招追究商家责任市民王先生从某社区超市买的酸奶还在保质期内结果已经发馊变质。他打通厂家的电话投诉之后对方回应产品出厂前检查过没问题问题应该出在超市的销售环 节比如保存温度过高。王先生又找到超市结果对方却坚称不是自己的问题。“厂家怪商家商家又推厂家到底该找谁负责” 专家诊断按照原来的法规销售企业的法律责任并不明确。换句话说如果是商家保存方法不当而导致产品出现问题消费 者如果要追讨赔偿就缺乏有力和足够的法律依据。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明知故犯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食品消费者在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 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如此一来对销售者的监督力度大大增强了消费者也有足够的依据可以向违反规定的销 售者索赔。考验非法添加事件瘦肉精中毒频现新招细管狠罚也许你没听过盐酸克伦特罗但一定知道它的别名“瘦肉精”。这种对人有平喘功效的药给猪吃了会间接提高猪的瘦肉率再进入人体之后则会引起中毒。事实上不该在食品中发现的东西远不止“瘦肉精”还有用来增色的苏丹红、用来漂白的吊白块、泡火腿驱蝇虫的敌敌畏、给大米抛光的石蜡、用来防腐的甲醛等。专家诊断首先是企业有没有良心的问题其

次是对无良企业怎么惩罚。过去法规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犯罪成本太低所以屡罚屡犯。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将“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各种情况明确列入监管范围内。同时也提高了罚款金额按规定最高可罚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考验名牌免检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新招取消免检2005年4月世界最大食品企业雀巢在黑龙江双城生产的部分批次奶粉被浙江省工商部门检出 碘含量超标。类似的“问题”名牌食品还真不少。同年6月初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爆出用过期牛奶回炉加工成新 奶销售的“回炉奶”事件。不久后哈根达斯也因为其位于深圳的店铺在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西式糕点加 工被当地卫生监督所罚款5万元。对于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接二连三出事许多消费者都感到非常震惊纷纷质疑名牌食 品还可信吗难点诊断为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从2000年开始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不少知名食品企业也向国家申请成为免检产品由此也引发出新问题在免检期 内如果食品出了质量问题该由谁来负责考验索赔事件结 石患儿一度索赔无门新招先赔偿后处罚去年9月国内著名企业三鹿集团宣布召回700吨受化学物品三聚氰胺污染的婴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识和了解与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安全生产科负责对各部门、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批阅并批准转发至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和验证;指定公司办公室制定公司年度“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的计划和落实必要的经费。 2、各部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交办公室备案;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3、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各部门对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三、内容: 1、获取渠道和时机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1.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1.3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1.4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办公室备案。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办公室适时调整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在符合性评审会议前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2、识别适用性 2.1办公室根据公司的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 2.2办公室将各部门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 2.3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3、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3.1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 3.2办公室应对各部门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3办公室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 3.4办公室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

幼儿园安全法律法规案例

幼儿园安全法律法规案例 案例一: 一天中午,某幼儿园中班的大部分幼儿都睡着了,还有个别幼儿没睡,这时,值班教师便到别的班去倒开水,并聊了一会儿,待她回班后,发现一名幼儿头部红肿,问其原因,是刚才教师外出后,他在床上玩耍,不小心摔伤的,教师赶忙帮幼儿揉了揉,便安慰他睡了觉,下午当家长接孩子时看到幼儿伤情,非常生气,要求领导解决处理。 案例二: 某幼儿园大班中午午睡前,教师在活动室督促幼儿收拾整理游戏材料,先进去的几名幼儿在过道玩,一幼儿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其他幼儿赶紧告诉当班老师,教师立即检查,发现其没有外伤,两只胳膊也能动,幼儿自己也没有异常反应,便安抚其入睡;交接班时,由于教师疏忽,未曾将情况交接给下午班的教师,幼儿起床时,下午班的教师发现该幼儿穿衣服时抬不起胳膊,教师翻开衣服发现右肩处红肿,随机将幼儿送医务室,保健医生检查后,建议马上到附近医院拍片检查,经检查,该幼儿锁骨骨折,之后,通知其父母,父母将幼儿领会,于第二日向幼儿园提出幼儿住院的要求。 案例三: 11月27日4岁的小女孩晶晶(化名),被陌生人从重庆市某幼儿园带走,摧残得浑身是伤。近日,记者从关方面获悉,小女孩的父母已将该幼儿园起诉到重庆九龙坡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8万余元及医疗费。据了解,今年5月24日下午5时许,晶晶的父亲唐某去幼儿园接女儿时,却接了个空。唐找到值班老师询问,老师也一脸茫然。经老师仔细回忆和在幼儿园四处查询,才回忆起晶晶尚未放学时,就被一名自称"叔叔"的男子接走。 案例四: 某幼儿园中班的小朋友正在操场开展户外体育活动,张翼小朋友趁老师不注意,溜到活动场地旁边的滑梯玩,不慎从未固定好的滑梯上摔下,并被倾倒的滑梯压住,造成伤残。该滑梯是幼儿园本学期新购的设施,上周发现滑道和滑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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