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讲解_2010》主要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_2010》主要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_2010》主要变化

会计提示第67号-《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主要变化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于2010年底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下简称“新讲解”),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10)讲解的要求编制其2010年度财务报表。

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以下简称“原讲解”)相比,新讲解主要增加了财政部最近两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4号以及相关法规的有关内容(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保险合同等),并补充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变化并已生效的更新内容(如公允价值的披露、关联方认定等)。

经整理,有关新讲解的主要修订要点及其具体内容如下,请大家执业参考使用。

一、修订要点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解读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解读 中央党校教授:中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体现在哪里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那么,怎样理解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有哪些内涵和具体体现?如何破解社会主要矛盾,实现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央党校教授辛鸣。 迈进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为什么变了?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不可能因主观好恶随意选择;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要科学理性、及时敏锐,既不能超前也不能滞后 ●“美好生活需要”内容更广泛,原来的“硬需求”并没有消失,呈现出升级态势,新生的“软需求”则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在什么发展阶段干什么事。“发展起来后”的中国不是说不需要发展了,而是需要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效益的发展,是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 记者:1956年党的八大就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将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确定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为何会在当前这个历史时期发生变化?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 辛鸣:社会主要矛盾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反映,判断社会主要矛盾要注重两点:一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不可能因主观好恶随意选择;二是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要科学理性、及时敏锐,既不能超前也不能滞后。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不准确、不到位会极大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而损害社会发展进步。 之前提出的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是建立在当时社会生产力相当落后的大背景下。这一主要矛盾判断是科学准确、积极有为的。根据对应的社会发展阶段,这一矛盾我们可以称为“发展起来前”的矛盾。 经过6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已经告别贫困、跨越温饱、即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生产力水平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渐成熟定型。这一切有目共睹的巨变,都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也当然会发生相应变化,我们可以把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称之为“发展起来后”的矛盾。 透过现象看本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还是来自生产力的发展,导致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最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

2019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2019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前言 2 0 1 7 年 3 月3 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 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 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 4 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作为全球财经教育领导者,高顿预计,财政部将相继对收入准则、政府补助准则等进行重大修订。结合目前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1 4 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1 6 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均已出台多时,鉴于收入准则也将对绝大多数企业产生深远影响,高顿研究院基于对金融工具准则的深入研究,结合对收入、政府补助、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等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的理解,权威发布《 2 0 1 7 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报告汇总解读最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政府补助准则修订意见稿、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修订意见稿,结合案例研究分析四大类准则变化点及在企业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注意:收入、政府补助、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准则内容,具体应以最终文件为准。 )

目录 第一部分最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解读 .............................................................................................. 1 .1 修订背景 (4) 1 .2 修订的主要内容 (4) 1 .3 金融资产分类原则 (6) 1 .3 .1 金融资产分类标准................................................................................................ 1 .3 . 2 金融资产的“三分类” ........................................................................................... 1 .3 .3 金融资产分类示例................................................................................................. 1 .4 金融负债的最新变化...................................................................................................................... 1 1 1 .5 嵌入衍生工具的简化处理............................................................................................................. 1 1 1 .6 金融工具减值—以“预期损失模型”替代“已发生损失模型”.................................... 1 2 1 .7 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转移判断原则及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1 8 1 .8 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联系更紧密 ........................................................................ 1 9 1 .9 新准则执行时间............................................................................................................................... 2 1 第二部分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解读.................................................................................................. 2 .1 修订背景.............................................................................................................................................. 2 2 2 .2 修订的主要内容 ................................................................................................................................ 2 3 2 . 3 适用范围.............................................................................................................................................. 2 3 2 .4 收入确认“新模型” ....................................................................................................................... 2 4 2 .4 .1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2 .4 . 3 确定交易价格....................................................................................................... 2 .4 .4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单独的履约义务 ........................................................................... 2 9 2 .4 .5 在主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3 0 2 .5 细化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 3 1 2 .6 预计实施时间 ................................................................................................................................. 3 1 2 .7 预计对不同行业产生的影响...................................................................................................... 3 1 第三部分政府补助准则修订意见稿解读 ............................................................................................. 3 .1 准则修订的背景............................................................................................................................... 3 2 3 .2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3 2 第四部分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准则修订意见稿解读.......................................................................... 3 4 4 .1 准则修订的背景............................................................................................................................... 3 4 4 .2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3 4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影响深远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影响深远 李小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人民对物质文化需要的升级版,反映的是人民对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的要求。一是从数量到质量、到品牌的消费升级和服务升级,对产品、文化和服务有更高质量的要求;二是对宜居环境的需求升级,现在人们对大气、水、

绿化等生态环境要求越来越高,对生态绿城的要求越来越高;三是城乡发展由不平衡到均衡:城乡居民收入要均衡、城乡基础设施要均衡、城乡公共服务要均衡;四是地区发展由不平衡到均衡:东部沿海地区、大城市的经济发达,收入较高,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收入有差距;五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已经从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新时代阶段性的历史使命和任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聚全社会之力,通过化解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来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完整版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入利润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三)报表列报的变化 新旧准则下的利润表的列报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方法论内容及其意义

谈谈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方法论内容及其意义。 一、社会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分析方法 (一)社会矛盾的普遍性。类社会充满矛盾,社会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矛盾分析方法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二)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定社会的性质和面貌,规定社会发展的方向,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的基本规律,是理解人类社会矛盾全局、解释“历史之谜”的总开关。 (三)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充满矛盾。自觉认识和解决社会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独特性所在。和谐是矛盾的一种具体状态,即各种社会矛盾的双方处于相互助益而不是相互折损的状态。矛盾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动力。 二、社会矛盾的特殊性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 (一)注重研究不同领域矛盾的特殊性。不同领域的特殊矛盾构成某一门学科的特殊研究对象。 (二)注重研究不同过程和阶段矛盾的特殊性。社会形态的根本矛盾规定了其本质。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受根本矛盾制约和影响的各种具体矛盾具有特殊性。 (三)注重研究矛盾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相互联系,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防止“一点论”和“均衡论”。 (四)注重研究矛盾性质和矛盾斗争形式的特殊性。按照性质和斗争形式,分为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体现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总结: (一)注重研究不同领域矛盾的特殊性 (二)注重研究不同过程和阶段矛盾的特殊性 (三)注重研究矛盾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 (四)注重研究矛盾性质和矛盾斗争形式的特殊性 三、利益分析和阶级阶层分析方法 (一)利益矛盾与利益分析方法。追求物质利益,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原始动因。社会革命和改革都是一定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和利益矛盾一定程度的解决。分析研究各种利益矛盾,探究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的途径,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矛盾的基本方法。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对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 (二)阶级矛盾和阶级分析方法。利益矛盾在阶级社会中突出表现为阶级矛盾。根本利益对立阶级之间的矛盾表现为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分析方法是认识阶级社会的基本方法。阶级矛盾不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仍将长期存在。 (三)阶层矛盾与阶层分析方法。 阶层一:同一阶级内部按照不同经济地位和标准划分成的社会群体。 阶层二:按照特定标准,如谋生方式、从业范围、社会地位等而区分的不同社会群体。 阶级分析和阶层分析相结合,是认识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变迁、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的重要方法。 四、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把握我国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结论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均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我国当前的主要矛盾。 本质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矛盾在当前的具体表现,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矛盾。

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一、专业划分会更加精细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将原2008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由此可见,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二、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明确阐释。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原08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由于原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

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做了精确的量化说明和修改补充: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新规范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

新会计准则的十个变化

新会计准则的十个变化 东小城 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与2001年发布的准则相比,不仅增添了若干新的准则,而且对现行准则进行了重大的修改,使会计准则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 2006年的新的会计准则与2001年发布的准则相比,不仅增添了若干新的准则,而且对现行准则进行 了重大的修改,使会计准则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 变化一:增添了若干新准则,形成系统化的准则体系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在现行准则的基础上增添了若干新准则,例如: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准则《投资性房 地产》(No.3),涉及农业的准则《生物资产》(No.5),涉及金融、证券行业的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No.22)、《金融资产转移》(No.23)、《套期保值》(No.24)、《金融工具列报》(No.37)等,涉及保险企业的准则《原保险合同》(No.25)和《再保险合同》(No.26),涉及能源企业的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No.27),涉及外贸企业的准则《外币折算》(No.19)以及涉及薪酬和个人收入的准则《职工薪酬》(No.9)、《企业年金基金》(No.10)、《股份支付》(No.11)及《政府补助》(No.16)等,使我国不同行业企业在遇到具有行业 特色的特殊性问题时直接有据可依。另外,新准则中还增添了《每股收益》(No.34)和《分部报告》(No.35)等准则,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分部报告的具体披露内容与方法等事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对于第一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所可能引发的问题在准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No.38)中进行了相应的规范。 变化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变动 与现行基本准则相比,新的会计基本准则中取消了对历史成本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 则的明确规定,并且对于配比原则也未在“总则”中单独列项反映,而是在“费用”第35条中规定:“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 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这实际上就是现行准则中所谓的“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可比”,但新的说法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此外,该条中还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 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 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实际上已经反映了现行准则中关于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 支出的规定,但上述说法更能反映“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 变化三:增加了新的会计计量属性

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总结

新会计准则的重要条款的变化,不但将对上市公司等企业年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也决定一般企业会计核算,值得投资者密切关注。 重要变化条款一:公允价值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将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fair value)概念引入中国会计要素的计量体系,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新会计准则对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相对国际会计准则来说,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公允价值的使用程度上,新准则在公允价值的使用上相对国际准则强调公允价值作为基准计量基础而言,仍然有一定的保留。 所带来的影响:“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就拿非货币(即实物)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金,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等企业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例如,上市公司等企业的一块资产(或股权)账面值1000万元,却以2000万元或更高的价格出售,以前需现金交易时,证监会还规定,至少必须50%的转让款到账才能计算收益,现在好了,非货币交易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利润了。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有利润,可谁都知道,这全是空的。 重要变化条款二:存货 新存货准则下,存货取消了原先采用的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记账法。 所带来的影响:所谓“后进先出”法,即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的原材料存货的价格,而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的原材料存货价格。在原材料价格一路下跌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显然扩大了公司的利润率,而采用“先进先出法”等方法,则缩小了公司的利润率,原材料价格上升时则反之。可以说“先进先出”等方法更侧重于反映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比如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等企业,在显像管价格下跌过程中,一旦使用了“先进先出”等方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当期利润下降。又如在有色金属涨价的过程中,一些以有色金属为原料的公司,在把“后进先出”法改为“先进先出”等方法,则将增加利润。 另外新存货准则的存货记账方法,对于生产周期长的行业,如造船及某些机械制造行业,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将降低它

2018年新修订会计准则准则变化

2018年会计准则又有新变化!会计人必须了解 做会计的都知道,在这个行业唯一不变的就是每天都有新的政策变化,从2018年初的会计准则变化,到最近会计准则又有新的科目调整,并且伴随其他发票新政策的施行,会计人简直要忙疯了,根本学不过来,今天小艾一次给大家弄清楚,尽快学习哈。 一、会计准则新变化 这项调整其实是在2017年年末出来的,鉴于很多人已经忘记或者不知道,再次提醒大家的财务报表大调整!先盘点一下年对大多数企业普遍影响的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 1、营业外收入大瘦身 政府补助、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都不能在营业外收入里面披露了。所以各位会计朋友,年末一定要检查一下你们的财务报表是不是已经将上面的2项计入了营业外收入进行披露了! 2、四小税不可以通过管理费用进行核算了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这些之前一定要强调的四小龙,现在改天换日必须通过税金及附加进行核算了。记住,一定要先计提,然后缴纳的时候冲减应交税费科目。 3、营业税金及附加改成了税金及附加 这个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就是去掉了2个字。但是也要改一下,只是让人看到你是知道这个变化的。 二、财务报表新变化 1、《资产负债表》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资产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新增“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负债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利润表》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2)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 化 最近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GB50500-2013)于2013年1月开始实施。 那么,“新规范”有哪些新变化呢? 一、专业划分会更加精细 “新规范”里,将原2008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 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由此可见,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二、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 “新规范”里,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新规范”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明确阐释。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原08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新规范”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由于原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新规范”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 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新规范”里,对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做了精确的量化说明和修改补充: 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新规范”给出了明确的

(财务会计)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1明确提出了财务报告的目标,采用“资产负债观”制定新准则 ?受托责任学派:收入费用观 收益=收入—费用 ?决策有用学派:资产负债观 收益=年末净资产—年初净资产 在资产负债观下,采用了全面收益的观点,即收益中包含了已实现的收益,还包括未实现收益。 ?2.计量属性的多样化 ?新会计准则对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本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 第1号存货 ?1取消了存货发出的后进先出法,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将使资产增加、利润增加。 ?2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将使资产增加、利润增加。 ?3房地产、大型设备、船舶等制造中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将使资产增加,利润增加。 ?4.界定了周转材料的内涵。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的投资由原会计制度采用权益法核算改为成本法核算,将对母公司个别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比如,如果子公司为赢利企业,因母公司不能确认投资收益,将使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利润减少、资产减少。尤其是在母公司进行融资时,银企之间应通过适当协调解决这个问题。 ?2在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得到的净资产的“份额”,原会计制度应作为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将使资产减少、利润减少;新准则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的概念,不再进行摊销,将使资产“增加”,利润“增加”。 ?【例】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30%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时乙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则甲公司拥有的份额为900万元(3000×30%);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缩小了。比如,对购买的股票,如果没有重大影响而且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这将使资产增加,利润或权益增加。

2013年最新清单计价规范

2013年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l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

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 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时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之后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30 多年,我国都在通过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着力解决这一主要矛盾。经过近40 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生产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现了极大跨越,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综合国力实现了大幅跃升,我国已经总体上实现小康,正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因此,再用“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来概括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因此,九大科学分析,精准概括,作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科学论断。其立论根据就在于,我国已经稳定解决了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了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因此,我们面临的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

充分问题。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也构成了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事关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要求在继续推进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也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重大意义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114713800.html, 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重大意义 作者:段永清 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17年第22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回眸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规范表述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两相对照,党的十九大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最新表述,是一个既符合当今中国现实又具有未来指向意蕴的精准判断,其重大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标明党的全新历史方位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有伟大理想和崇高追求、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共产主义作为伟大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了执政理念上的与时俱进,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强烈的国家情怀、民族情怀、人民情怀。满足“美好生活需要”,也向国人和世界重申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鲜明价值立场。 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 社会主要矛盾反映的是一个国家当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最为直接地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层面。改革开放近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八十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8000美元,已经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连续多年保持第一制造大国地位,220多种主要工业品产量居世界首位,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可见,“落后的社会生产”已经成为历史性结论,对社会主要矛盾进行重新界定是非常必要且及时准确的。 顺应中国人民更加广泛和多元多样的生活需求 2016年,我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1%,接近联合国划分的20%~30%的富足标准。从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当下人民的“硬需求”并没有消失,呈现出升级态势(“美好生活”不仅包括吃饱穿暖,更是吃好穿好行好住好);另一方面,人民需求不再局限于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的“硬需求”,而是更加强调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软需求”。新生的“软需求”也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全方位的社会保障、自身权益保护、优美的自然环境、清洁的空气、高质量个性化的商品、经济实用的公共产品等。如当下风靡中国的共享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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