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最新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最新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

及对策

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这30多年中,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小企业融资难、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等问题的背景下应运而生。2005年作为率先开启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五省市,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旗开得胜。银监会于2008年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在全国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开展。随后《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以及《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管理小贷公司的业务行为。本文以借鉴国内外学者在小额贷款公司方面的理论研究为基础,对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归纳。在此背景下,分析当前小额贷款公司显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对策。希望有助于小贷公司发挥扶助三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现实作用。

国外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小额贷款的定义上。19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博士率先提出小额贷款这一概念。随后世界第一家穷人的银行格莱珉银行成立,成为现代信贷模式创新发展的又一里程碑。随着玻利维亚团结互助银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印度互助小组等迅速发展。小额信贷模式也在世界范围内逐步推广。Morduch(1997)研究中,提出了一种无须资产担保的小额贷款模式,直接发放比较高利率的贷款给贫穷农户以解决融资难题。Timothy-G(2010)认为小额信贷是一种为个体工商户或中低收入者提供储蓄及贷款服务的经济途径。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2011)定义小额信贷是指为帮助贫困者实现生产、经营、消费方面的需求,而为其提供储蓄和贷款服务

的一种模式。

国内对小额贷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小额信贷定义上,杜晓山(2001)提出小额信贷又称微型金融,是指为低收入阶层(包括贫困户)提供贷款和存款服务,尽管存在着多种模式,其本质都是提供稀缺的资金要素给传统金融忽略的低收入人群。何广文和李莉莉(2011)基于对小额信贷市场强烈需求的研究,得出大型商业银行可通过合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间接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结论。对于影响小贷公司的发展因素,杨小丽和董晓林(2012)依据对江苏省246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实证分析,提出过高的大额贷款比例、过于集中的贷款、过高的贷款利率及贷款的期限长等因素会阻碍小贷公司的经营效率提高。罗剑朝和曲小刚(2013)则指出影响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几大因素有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融资渠道狭窄、监管缺失等。至于只贷不存模式和融资渠道的研究,其热度自小贷公司产生以来从未减弱。杜晓山(2011)和潘淑娟等(2011)指出小贷公司可借助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来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欧阳倩蓉(2013)创新性地提出区域集中发行票据模式,拓宽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偏差问题上,孙良顺和周孟亮(2013)认为我国东部与中西部之间存在金融资源失衡的二元发展模式,大部分资金趋于流入东部及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导致中西部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未能得到改善,金融竞争力难以提升,存在不合理的区域布局,需要科学的发展规划加以指导综上所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为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不吸收存款的企业法人,存在资金来源匮乏、监管缺失、政策扶持不够、地区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1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本文主要研究全国范围内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选取了2010年~2015年小

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旨在揭示近几年全国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情况。

1.1 机构数量

机构数量是衡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最直接的指标。理想状态下,机构数量越多,说明小额信贷发展得越好,就越能促进更多贷款发放。从2005年12月我国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起,我国小贷公司如雨后初笋般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西藏裕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1日成立,标志着小额贷款公司已全面覆盖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小贷公司8910家,较2010年增长了约2.4倍,年均增长率达27.80%。

1.2 从业人员数量

从业人员数量一方面反映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规模的大小,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小额贷款公司对于所在地区就业情况的贡献程度。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小贷公司从业人员人数达117344人,较2010年增长约3.2倍,年均增长率达33.30%。1.3 资本量资本量是评价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实力及发展前景的重要指标,用小贷公司实收资本总量表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小贷公司实收资本数为8459.29亿元,较2010年增长了约3.75倍,年均增长率为36.56%。

1.4 贷款量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量显著反映了其提供融资服务的能力,用小贷公司在特定时期内的贷款余额总量来表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为9411.51亿元,较2010年增长了约3.76倍,年均增长率达36.65%。

1.5 资金来源及资金成本

由于只贷不存模式的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以下几种:自有资

金、股东借款、向银行融资、通过金融交易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公司自有资金是所有小贷公司最主要、也是大多数小贷公司的唯一资金来源。其成本是最低的,一般处于4%~5%的水平。股东借款的资金成本需要和股东商议,0~12%的利率均有存在。对于向银行融资,一般属国有控股或特大规模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渠道,如阿里小贷。绝大部分小贷公司会选择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利率水平处在6%~7%之间。通过在金交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成本较高,约为12%~15%。

1.6 税收状况

小额贷款公司相较于农信社来说,二者有着非常相近的贷款业务品种,高度契合的目标客户,但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承担的税负比农信社重得多。国家下达给农信社的税收政策是按 3.5%左右征收营业税及附加,减半征收所得税。而小贷公司承担的税负主要包括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其中营业税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约占利息收入的5.86%,企业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15%交纳,股东进行分红时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风险准备金不能在税前提取。

2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资金来源匮乏,渠道单一,成本高昂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以自有资本金为发放贷款的基础。现实中,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在开业的三个月之内就把资金贷放出去。如杭州萧山悍马小贷公司把两亿元资本金在开业的两个月内基本全部贷出;山东济南鲁商小贷公司,将7000万元注册资金在两个月内基本全部贷出。小额贷款公司虽在法律上被允许向银行借款融资,但从实践的情况看,这一融资渠道并不畅通。2013年深圳

市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获得不超过10亿元的直接贷款,不到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10%。2015年辽宁小贷公司实收资本384亿元,从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拆入4亿元,仅占全部可贷资金的1%。在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利差收窄,偏重对消耗资本低、回报高的小微企业贷款。广州市花都万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表示,政府规定的杠杆太低,1亿股本只能从银行拿到5000万元贷款,况且多数小贷公司拿不到贷款。当前小贷公司资金成本太高,利率只有超过18%才能保证不亏损,普遍高于一般企业贷款利率。融资渠道不畅、杠杆低、资金成本高严重制约了小贷公司的发展。

2.2 监管体系混乱,多头监管和监管真空现象普遍

在小额信贷这一块,监管法律严重缺失。由于不属于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适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行业监管法》。目前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监管法律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并未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一层面。各地方政府的监管规则不一致,加剧了监管与执行上的混乱。银监负责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变相吸存、非法集资的行为,央行跟踪监测利率和资金流动。地方政府主要承担主管小贷公司具体操作实施的职责,工商、税务部门、发改委、公安局等诸多部门涉及其中。这样的多头监管易引发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责任,导致监管真空。

2.3 风险预警机制缺乏,信用风险时有发生

当前我国小额信贷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不够完善,信用风险时有发生,信息不对称现象到处存在,违约贷款屡见不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辽宁省内具有代表性的小贷公司进行问卷调查数据显示,从2014年开始,辽宁小贷公司经营风险开始显现,贷款展期、续期情况普遍,部分公司展期贷款高达90%。截

河南省投资创建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关于成立XXXX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一、总论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有效配置建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支持小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实际,拟以作为主发起人,与共同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公司名称: 住所: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性质:小额贷款公司 注册资本:xxx万元 业务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业务;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构成: 主发起人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2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公司拟法定代表人: 拟从业人员:xx人 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依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6号),《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银监发[2007]9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 4、河南省中小企业局、河南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银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中小企〔2009〕13号)。 三、出资人简介 主发起人股东:,男,现年岁,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家庭住址:,现任……..,本人任……。 自然人股东:,男,现年岁,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家庭住址: .,现任……..,本人任……。

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 及对策 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这30多年中,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小企业融资难、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等问题的背景下应运而生。2005年作为率先开启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五省市,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旗开得胜。银监会于2008年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在全国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开展。随后《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以及《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管理小贷公司的业务行为。本文以借鉴国内外学者在小额贷款公司方面的理论研究为基础,对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归纳。在此背景下,分析当前小额贷款公司显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对策。希望有助于小贷公司发挥扶助三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现实作用。 国外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小额贷款的定义上。19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博士率先提出小额贷款这一概念。随后世界第一家穷人的银行格莱珉银行成立,成为现代信贷模式创新发展的又一里程碑。随着玻利维亚团结互助银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印度互助小组等迅速发展。小额信贷模式也在世界范围内逐

步推广。Morduch(1997)研究中,提出了一种无须资产担保的小额贷款模式,直接发放比较高利率的贷款给贫穷农户以解决融资难题。Timothy-G(2010)认为小额信贷是一种为个体工商户或中低收入者提供储蓄及贷款服务的经济途径。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2011)定义小额信贷是指为帮助贫困者实现生产、经营、消费方面的需求,而为其提供储蓄和贷款服务的一种模式。 国内对小额贷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小额信贷定义上,杜晓山(2001)提出小额信贷又称微型金融,是指为低收入阶层(包括贫困户)提供贷款和存款服务,尽管存在着多种模式,其本质都是提供稀缺的资金要素给传统金融忽略的低收入人群。何广文和李莉莉(2011)基于对小额信贷市场强烈需求的研究,得出大型商业银行可通过合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间接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结论。对于影响小贷公司的发展因素,杨小丽和董晓林(2012)依据对江苏省246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实证分析,提出过高的大额贷款比例、过于集中的贷款、过高的贷款利率及贷款的期限长等因素会阻碍小贷公司的经营效率提高。罗剑朝和曲小刚(2013)则指出影响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几大因素有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融资渠道狭窄、监管缺失等。至于只贷不存模式和融资渠道的研究,其热度自小贷公司产生以来从未减弱。杜晓山(2011)和潘淑娟等(2011)指出小贷公司可借助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来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小额贷款公司在几年时间内迅速发展壮大,对支持“三农”、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起到积极作用,并得到了充分的认可,前景普便看好,2009年6月国家银监局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为小额贷款公司指明了一个发展方向,但同样存在一些问题:(一)控股权转让他人,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按照《暂行规定》要求,村镇银行设立的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机构,且持股在20%以上,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关联方持股不得超过10%。这就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如果想升级成村镇银行,必须将控股权或者话语权交给银行。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一旦转为村镇银行,民企的持股比例将大幅度下降,失去了对企业的控股权,而银行金融机构则成为最大的股东将占主导地位,这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者初衷相悖,民营的积极性将受到一定影响。同时,银行通过自有网点就可以展开小额贷款业务,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去收购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开设一个村镇支行,也并非所愿。而且,国有商业银行总部不在本地,且经营战略已逐步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信用社网点遍布城乡,以支持“三农”为主,也不会选择加剧自有网点的竞争,小贷公司实际上很难找到可以合作入股的金融机构。(二)准入指标设置偏高,满足条件存在一定困难。一是转制时间。《暂行规定》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按《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而《指导意见》是2008年5月出台的,因此,2011年5月以前,将看不到小额贷款公司转型成为村镇银行的案例。这对于目前资金缺乏,监管缺位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经营风险将会增大。二是内控指标。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目前,鉴于内控管理水平和外部监管条件的限制,两年之后的整个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以及企业到时的运营情况如何,比较难说。三是资产比例。规定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这就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只能经营单一的贷款品种,经营区域受限、规模受限、拓展业务受限。由于不能经营创新金融衍生产品,如票据业务、资产转让业务等一些低风险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就成为唯一的获利手段,风险相对较高。(三)经营机制转换,贷款公司经营特点受到一定限制。小额贷款公司为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性机构,它没有银行监管部门发放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属于一般工商企业。改制为村镇银行之后,就成为金融机构,纳入银监会的监管体系,控股权转让,经营机制必然转换。受目前银行体制的限制,贷款发放将按照银行的标准流程运作,贷款基本条件又会转移到抵押品上,小贷公司经营上“小而快”的优势难以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短、平、快”的特色也会随之丧失,也就失却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最初的意义。小额贷款公司的诞生是金融改革的一次突破性进展,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具有多项优势,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是其发展壮大的必然途径,因此,应在防范金融风险和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下,小额贷款公司会探索出自己的村镇银行之路。(一)适当放宽政策空间,积极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将有助于其内部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全面提升。但是在具体转制过程中,应考虑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现状和发展空间,进一步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更强的实施细则,达到既可以帮助小额贷款公司实现突破性发展,也可以为农村金融带来更新鲜的血液的改革效应。一是扩大其融资范围。对运营状况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应适当放宽融资比例,可放宽到资本金的100%。二是增加资本金,扩大经营规模。对于依法合规经营、且效益不错的小额贷款公司,遇到运营资金不足时,允许他们提前通过增资扩股增加资本金。三是减轻其税收负担。制定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给新生的小额贷款行业以扶持。四是给予优惠利率。小额贷款公司可按照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或介于同业拆借利率和贷款利率之间,向商业银行融资。(二)加大业务创新步伐,扩展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服务能力。小额贷款公司应充分认识、发挥自己的优势,在业务经营上采用更为灵活的方式,在保证自己的收益的同时,在农村经济中发挥其他金融机构不可替代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高管约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高管约谈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贷款 【发文字号】豫工信企业[2013]346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13.05.14 【实施日期】2013.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高管约谈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企业〔2013〕346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文件精神,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服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现就小额贷款公司高管约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谈原则 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高管约谈,要坚持“提示风险、提高认识,规范经营、稳健发展”的原则,提升质量、打造一批资本实力

和贷款能力较强的小额贷款公司。 二、约谈分类 (一)开业约谈。适用于新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开业前,需要进行的约谈。 (二)变更约谈。适用于公司股东变更造成股权变动超过30%;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变更人数超过40%以上情形,需要进行的约谈。 (三)风险约谈。适用于公司在经营中出现涉嫌抽逃注册资本、变相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等潜在违法违规风险情形,需要进行的约谈。 (四)管理约谈。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出现法人治理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或报送不及时等情形,需要进行的约谈。 三、约谈方式 (一)约谈方式分为集体约谈、个别约谈和委托约谈。集体约谈适用于对2家及以上小额贷款公司高管进行的约谈;个别约谈适用于对1家小额贷款公司高管进行的约谈;委托约谈适用于省级监管部门委托市级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高管进行的约谈。 (二)集体约谈或个别约谈由中小企业局局长或主管副局长主持。委托约谈应由市级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其他工作相关人员应有不少于2人参加。 四、约谈程序 (一)约谈通知应提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被约谈单位,告知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 (二)被约谈单位收到约谈通知书后,应在收到约谈通知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确认通知事项。 (三)约谈会议应指定约谈记录人,由其负责起草制作约谈记录。约谈会议结束后,约谈记录应作为申请材料组成部分或相关文件的附件,一并妥善存档。 五、约谈内容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薄弱的农村金融,严重制约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主要面向农村、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型经济组织,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贷款手续简便、审批省时快捷等特点,对激活民间资本市场、缓解农村资金短缺和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文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情况的有关文献,首先概括出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模式在一些方面的一致性及差异性,然后详细分析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现状及现有运作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运作模式的分析与绩效评价,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提出了发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科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其研究结果不仅能丰富农村金融理论,而且对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经济效益,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好的为农户、农村、农业服务提供帮助。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信贷商业化,运作模式,可持续发展

目录 一.小额信贷的相关理论研究 (3) (一)小额信贷的涵义 (3) (二)小额信贷的两种模式 (3) (三)小额信贷商业化 (4) 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模式的研究 (4) (一)小额信贷在我国机构的开展 (4)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和发展现状 (5) 三.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 (5) (一)政策方面 (5) (二)法律层面 (6) (三)认识方面 (7) (四)经营方面 (7) 四.发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 (8) (一)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 (8) (二)实现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8) (三)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 (8) 参考文献 (9) 致谢 (10)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分析 为加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我市小贷公司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自从xx年12月**市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以来,**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增长较快。至xx年5月末,**市共有开业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16家,总注册资本5.87亿元,经营资金总额5.92亿元,贷款余额为4.37亿元,当年累计发放贷款0.86亿元;从业人员105人,单家平均从业人员5人。单家公司最高注册资本为5.90亿元(桂平市金桂小贷公司),最低为0.1亿元(平南县安怡达小贷公司)。 (二)业务范围和经营模式。按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目前**辖区16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业务基本上只限于贷款业务,其中信用贷款余额3.12亿元,担保贷款余额1.05亿元,其他贷款形式余额0.21亿元。 (三)内控管理情况。目前,**市16家小额贷款公司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高层管理人员设有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下

设客户业务部、风险监管部、财务会计部等部门。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有比较严格和合理的内控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公司章程、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议规则、人事管理办法等涉及公司运营的各方面的,各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比较规范。 (四)财务状况和违规状况。截至xx年5月末,**市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329万元,其中有6家利润为正数,9家为负数,1家正在转让过程中。主要是部分小贷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风险,利息收入无法正常等原因导致利润为负数。目前**市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发起设立、资金筹集、经营范围、利率设定、非法集资等各方面都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一) 资金受到限制,公司规模难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大部分资金都公司的股东,而股东本身经营着多种行业业务,难以抽调更多的资金来增资。另外,金融机构受到上级行或监管部门监管限制,禁止信贷资金融入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而只有股权质押,也难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金。因此,信贷需求旺盛与贷款资金供给矛盾严重,小额贷款公司规模难以扩大。 (二)抵押业务手续繁琐,费用高。

小额信贷文献综述

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文献评述 前言:小额信贷在国际上产生于20世纪60—70年代,最初的目的是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它致力于为低收入人群和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为解决许多发展中国家甚至发达国家存在的贫困问题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法。小额信贷作为一种城乡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小规模的金融服务方式,它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一种扶贫的重要方式。事实上,各国政府都十分关心农民贷款,特别是扶贫贷款的问题。尤努斯①认为,小额信贷的合理逐利与可持续发展之间不能没有平衡。有些小额信贷机构因为亏损严重或是因为项目是短期的,而退出这一领域,使得一些已经脱贫的农户又出现了“返贫”现象。因而为了能持续的服务贫困群体,并扩大其服务的范围、规模和深度,要求小额信贷机构必须是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机构。本文通过对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整理,比较,使读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到目前关于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情况,也更加便于提出对目前存在问题的见解。 关键词:小额信贷可持续商业化市场化 正文 一﹑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概念 (一)小额信贷概念 小额信用贷款(Microfinance)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额信用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二)小额信贷可持续涵义 国际上主流的观点认为,狭义的小额信贷可持续的概念是指机构本身提供的信贷服务所产生的收入能够覆盖其运营操作成本和资金成本,以保证其收入大于支出,即小额信贷机构的商业可持续。广义的小额信贷可持续的概念包括财务可持续与组织可持续两个方面 二﹑中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 (一)法律制度 农村小额信贷行为缺少立法规范和法律的监督,加之已颁布的法律之间还有不少冲突,这些冲突制约着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与国际水平相比,还处在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在我国广泛存在的大量小额信贷机构中,除了那些以信用社和银行类金融机构为名义进行的小额信贷之外,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的处境都十分尴尬。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是,现有的小额信贷机构没有获得明确的合法地位。缺乏合法地位使得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的健康发展受到极大约束。 (二)宏观政策环境 政府对于缓解贫困的承诺以及各种缓贫计划的干预与介入程度,都会不同程度地增强或弱化小额信贷的缓贫效果。纵观我国政府对小额信贷的参与,更像是政府 ①尤努斯,开创和发展了“微额贷款”的服务,专门提供给因贫穷而无法获得传统银行贷款的创业者

2019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

附表:地区名称 机构数量(家)从业人员数(人)实收资本(亿元)贷款余额(亿元)全国 7797847838235.279240.81北京市 1051179143.44142.28天津市 951510118.01127.38河北省 4284733243.69240.98山西省 2682657175.45162.64内蒙古自治区 3252766232.29232.17辽宁省 4933638332.40290.67吉林省 292241797.3475.19黑龙江省 2411617128.18107.15上海市 1251430217.20213.55江苏省 5655087697.39801.12浙江省 3183026552.38628.17安徽省 4364527374.59467.21福建省 1181277263.53297.08江西省 1952231232.53232.01山东省 3163457427.82480.68河南省 2392971209.73224.84湖北省 2752904306.10298.07湖南省 1261046101.12102.42广东省 4568316695.56721.21广西壮族自治区 3063371270.48453.10海南省 5780662.3158.69重庆市 27148721020.521496.41四川省 2774740472.07539.28贵州省 216192669.3066.40云南省 2212051108.42107.62西藏自治区 1915220.0116.96陕西省 2652776243.16244.92甘肃省 2963015153.28132.84青海省 7881448.2146.98宁夏回族自治区 103143945.9743.7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722032172.79189.03注:由于批准设立与正式营业并具备报数条件之间存在时滞,统计口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与各地公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批准设立数量有差别。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表 2019-6-30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研究报告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研究 【摘要】:本文将立足于近年学界对发展迅速的面向农村的小额信贷和正在改进的面向城镇低收入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的传统信贷的研究,研究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问题。目前面向农村的小额信贷主要有三种模式:非政府组织模式、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正规金融机构模式[1]。小额信贷商业化是非正式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作为正规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在经营小额信贷方面有着许多优势,但目前在该市场的份额还非常小。主要问题在于利率管制、交易成本高、贷款偿还率低等方面;面向城镇的小额工商业贷款以往都不为商业银行经营的重点。大量而明显的贷款要求因担保或抵押缺失以及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引起的设租行为而得不到满足。小额贷款的潜在客户群体占我国人口的绝大部分,任何一家商业银行要持续发展,就必须抱着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小额款,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要发展要解决包括上述在内的二个问题:内部管理制约和外部监管制约。 【关键词】:小额贷款交易成本还贷风险 引言 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之一,也是盈利的主要来源之一。由于资本的相对短缺和体制等问题,过去很多年,商业银行主要的贷款客户定位在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或地方集体企业。经济的持续发展、金融政策的放松、金融业的激烈的竞争使情况发生改变,我国商业银行在负债、资产、中间业务等方面都引进或进行了不少创新。贷款业务的利率、客户、方式等都发生了许多改进。近年新兴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为银行创造了不少收入。笔者认为小额贷款有可能成为商业银行得盈利增长点。本文将立足于近年学界对发展迅速的面向农村的小额信贷和正在改进的面向城镇低收入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的传统信贷的研究,研究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问题。 一、小额贷款及其特征 这里首先提出一个相似的词小额信贷,这是近年来在众多讨论农村金融的文献中出现比较高的。本文选用小额贷款一词主要出于以下考虑:首先,在绝大部的文献出现的小额信贷一词都含用扶贫的含义,关于小额信贷的问题下文将进行详细陈述,而本文将要讨论的小额贷款是一种追求利润的商业银行行为。 小额贷款被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信贷管理处定义为以城镇居民、农户、个体工商户、小私营企业为主要对象、以质押、抵押贷款为主要方式、以流动资金为主要用途、单笔金额在20万元以下(中等以下城市>的贷款[2]。在他们后文又提到“因地、因需求、因条件有区别地确定小额贷款的限额,分别欠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和商品交易活跃、繁荣的地区,确定小额贷款的单笔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1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 在这里本文暂可以引用这种定义,考虑到金用途不同,本文将为人们了解的个人消费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排除在讨论范围外而将助学贷款算在其中<前两者都是消费性的,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助学贷款应算生产性用途)。 小额贷款主要特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对象,以农户、城镇低收入者、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为主。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主要是城乡低收入阶层,这些人很难从正

我国小额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我国小额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 题以及对策探讨 资料收集:倩倩、周绮、迪唯 清波、桑恬、徐斐美 PPT制作:毛阿颖、瀚慈 PPT演讲:毛阿颖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1、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 2、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发展分布特点: (1)整体来看,省以922.1亿元的实收资本,1119.76亿元的贷款余额,绝对领先于其他省份,位列全国第一。 (2)从机构数量来看,全国分布偏向于东部和东北部。 (3)从资金使用情况来看,经济发达省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数量已经超过实收资本数量,一方面说明经济发达地区资金需求量

大,另一方面也说明该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创新意识强。 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从性质上来看只是一般的工商企业而不是金融机构,与以扶贫为特点的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是不同的。 特点: 1.贷款利率高。 2.贷款方式:多采取信用贷款,也可采取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3.贷款对象:面向农户和小微企业。 4.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公平自愿协商确定。 5.提供的贷款类型:个人、小企业、循环信用

优点: 1、培育和发展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2、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格局的形成。 3、规民间借贷的发展。 4、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问题: 1、小额贷款公司性质模糊: 小额贷款公司是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性机构,属于一般的工商企业。但从事的贷款业务又不属于《公司法》所管辖的围,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因而不是金融机构却是从事货币业务的企业法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

附件: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加快我省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民间资本规范运作,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和持续发展,维护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金融联络办公室会同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河南银监局建立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负责审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明确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事项进行核准,指导与督促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制定明确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相应的处置责任,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动态监督系统,及时识别、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等,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会同财政、工商、人行、银监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报告

关于成立888888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一、总论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有效配置建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支持小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实际,拟以作为主发起人,与共同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公司名称: 住所: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性质:小额贷款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业务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业务;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构成: 主发起人出资4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2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公司拟法定代表人: 拟从业人员:10人 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依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6号),《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银监发[2007]9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 4、河南省中小企业局、河南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银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中小企〔2009〕13号)。

中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分析

中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分析 摘要:小额信贷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制度在中国发展十几年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可持续发展。从小额信贷的产生及现实意义出发,分析了中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揭示了中国小额信贷取得的成效及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从理论和应用两个层面对中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问题展开研究,提出了促进中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0-0057-02 一、小额信贷的产生及其现实需要 当前,农村金融改革是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中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和运作机制仍然存在严重缺陷,严重阻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亟待解决的有三大难题:一是农村区域广大与金融网点稀少的矛盾,农民存贷款困难;二是农村金融需求量多面广和金融供给量少面窄的矛盾,农村储蓄资金外流严重;三是农业农村贷款笔数多、额度小与金融机构经营成本高、风险大的矛盾,商业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 在此情况下,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提出: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城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引导农户放在资金互助组织,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 在此背景下,专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服务的小额贷款机构应运而生。中国于1993年开始先后在云南、陕西等10多个省、区进行试点,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中国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综合性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事业部、小额信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等。 小额信贷机构作为服务于三农的贷款服务组织,符合中央关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规划的方向,符合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它对于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农村金融创新,规范民间融资,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农民贷款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各小额信贷机构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围绕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改进三农金融服务做了大量工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广度不断拓展,小额存单质押贷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小企业融资取得了新的进展,在缓解三农贷款难,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成效。 1.有力支持三农,拓宽农村金融供给渠道。小额贷款组织增加和拓宽引导各类资金流向农村的渠道,弥补了现有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开辟了满足农民和农村小型企业资金需求的新渠道,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遏制民间非法借贷。小额贷款机构执行的最高贷款月利率严格控制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远远低于民间高利贷的利率水平。利率定价的示范效应使周边地区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得到了有效平抑,压缩了高利贷的市场空间,有效遏制了地下非法融资。 3.机制灵活,手续简便,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小额贷款组织贷款方式灵活,手续简便,放款及时。信用户小额贷款在一天内即可办结,新客户小额贷款在5日内可办结,小企业贷款在20日内办结,个别新企业在两周内告知结果,有效解决了农户的贷款难题。 三、中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1.高成本和低利率的矛盾使小额信贷机构难以实现可持续经营。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需要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而中国对存贷款利率仍实行严格控制,利率控制使目前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收取的利率不能补偿操作费用,因而,大多数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仍只能基本实现账面上的盈利,一旦计入各种进入机构的低息贷款的机会成本,没有一家能实现盈利。 2.多数小额信贷机构缺乏充足且稳定的资金来源。中国小额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扶贫资金,其数量有限,品种单一。其他诸如公开吸收储蓄、基金储蓄、代扣罚金和吸收入股等国际上常见的储蓄形式中国都比较少或者没有。 3.政府的过度干预和监管缺位并存。 4.信用体系不健全,小额贷款风险较大。农村信用建设滞后,征信体系尚未建立,担保机制不健全,农村金融消费者金融意识薄弱,部分农村地区信用环境较差。 5.缺乏保障机制,风险无法分散。 6.缺乏发展小额信贷的外部环境。长期以来,小额信贷主要被当做一种扶贫手段而不是一种产业或行业,小额信贷机构的法律地位仍不明确。另外,出于控制金融风险的考虑,央行政策对小额信贷机构贷款利率实行商业银行现行利率水平和基准利率4倍的限制,而不是根据市场规律来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这也对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7.现有小额信贷品种单一,额度与期限与借贷者需求不匹配。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主要面向农村、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型经济组织,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贷款手续简便、审批省时快捷等特点,对激活民间资本市场、缓解农村资金短缺和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目前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资本总额、贷款余额均居全国前列。但由于尚处于成长初期,其自身经营和外部监管方面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政策引导,民企催生。2006年中央1号文件“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提供了政策依据。近年来,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迅猛,金融机构存差逐年扩大,私有资本储备充足,民间融资日趋活跃,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土壤。2006年8月,在民营经济最活跃的霸州市胜芳镇,由两家民营企业发起成立了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 当时,我省虽不属于国家确定的五个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省份,但出于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和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各级地方政府对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普遍持积极态度。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出现后引起省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实地考察,并召开现场会,予以大力推广。到2008年5月末,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70多家,注册资金达30. 5亿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好势头。 (二)加强管理,规范发展。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省政府迅速研究落实措施,于2008年10月印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在全省开展了整合达标和重新审批工作。从2008年11月到2009年6月,我省对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其中,122家达到规范标准,达标率92.4%;一些不达标的逐步退出市场,经营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市场秩序得到优化。 (三)有序发展,初见成效。经过规范整合和重新审批,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稳步走上了规范运作、快速发展的轨道。到2009年底,我省共有经省金融办审批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150家,约占全国总量的23%,注册资本达87亿元。2009 年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3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自律也初见端倪,逐步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小额信贷的中国发展史

小额信贷的中国发展史 具体来说,小额信贷是指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贷款和存款服务。其贷款一般只能用于生产目的而不用于消费。通常具有小额度、短期、分期还款,灵活多样的担保形式、贷款成员民主管理组织等特点。其存款是建立在个人账户基础上的资源储蓄及其交易。 小额信贷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探索多种扶贫方式成为世界潮流,因此,小额信贷应运而生。小额信贷采取了一套完全不同于政府扶贫的方式给农户以信贷支持,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目前,在世界上比较出名的小额信贷有孟加拉乡村银行、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和印尼巴厘商业银行。 我国自1993年试办小额信贷,试点项目主要受到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扶贫模式的影响,其“团体联保贷款”的扶贫理念和独特的信贷技术受到推崇。经过不断发展,10几年来我国的小额信贷经历了从国际捐助、政府补贴支持到商业化运作的过程。 目前我国的小额信贷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大银行提供的下岗失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和扶贫贷款;二是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部分农户联保贷款;我国开展农村小额信贷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是非政府小额贷款组织,目前越来越多的以民间资本为主的非政府小额信贷公司也大量涌现。 由于主要针对的是中低收入阶层提供的小额度的持续性的信贷金融服务,小额信贷不同于正规的金融管理机制,小额信贷机构及其业务都面临着一系列特殊的风险。第一,小额信贷的小组联保贷款机制,将个人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捆绑到了一起,因而存在特殊的“风险扩散机制”,单个借款人的拖欠或违约可能导致大面积拖欠或违约的发生;第二,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在地域和部门上的分散比较集中,在没有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存在较大的“协变风险”。第三,许多凭借捐助资金建立的小额信贷机构,存在产权安排上缺陷。在工商业和金融业高度发达的今天,要使小额贷款业务走向良性循环,十分不易。面临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危机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局面,浙江省在2009年分别在宁波、舟山开展了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国首创了政府、银行、保险相互合作解决中小企业、农户及城乡创业者担保不足的融资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浙江省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支持对象原则上为向试点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小额贷款的试点地区中小企业、农户和城乡创业者。在小额贷款额度方面,中小企业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城乡创业者单户限额20万元,农户单户限额30万元。 此外,国务院也于日前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大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和财政税收扶持力度。例如,在金融支持方面,加大了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发展小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并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做了相应的政策调整。小额信贷的发展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提供融资解困的渠道,促进中国中小企业群体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未来中国自主创业和缓解就业压力提供机会。通过政府财政出资吸引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由此来缓解目前中小企业的资金困局。这不仅是浙江省,也将是以后我国政府引

[讲解]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讲解]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由企业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政府金融办、各级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的其他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属地政府为当地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各级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等工作,县级监管部门对县域内每家小额贷款公司~分别确定一名正式工作人员作为此公司的主监管员~是其监管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 营和风险防范的直接监管责任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日常监管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经营活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信息披露和风险处置等。各级监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监管工作需要~增加相关的监管和检查内容~细化日常监管制度。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的审慎经营模式,小额贷款公司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切实遵守合同约定。 第二章设立事项监管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监管~实行分级审核、逐级上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廊坊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在各方面充分肯定的情况下,河北廊坊市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到2008年4月末已经发展到31家,累计对1434户企业、农户和个人发放贷款2233笔,26.1亿元。从这31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运作看,由于这些公司在公司成立之初的出发点不尽相同,所以业务开展也不尽一致,据调查了解,目前31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开展业务的有17家。从已开展业务的17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情况看,主要有3种模式: 1.万利通”模式。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支持对象,填补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支持的空当。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位于霸州市胜芳镇,该镇有中小企业4000多家, 这些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形成了以家具制造、金属制品、线缆制造为主的完整的产业链,占霸州市经济总量的40%但受资金缺乏困扰,许多产品有市场、竞争力强、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发展受到制约。由于受到国有商业银行高门槛的限制,这些中小企业的应急资金需求很难得到满足。万利通小额信贷公司营业50天,累计发放贷款1.16亿元,就是说,5000万元的本金周转了两圈多。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在利率的执行上,对一般贷款执行年利率15%但对贷款不到10 天的客户,执行18%勺利率,据当地到万利通贷款的企业主反映,因其贷款办理快捷,能够帮助企业抓住商机,赚到钱,18%勺利率也可以接受。类似模式的有中邦、琨博、鑫利、同安等小额贷款公司

2?中安信业”模式。深圳市中安信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安信业成立于 1993年,是深圳市第一家面向个人、私(民)营小企业主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金融服务公司。主要面向个人提供工资贷款、小企业主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汽车质押贷款、股票质押贷款、贵重物品质押贷款、创业投资、保险代理等多项金融服务。中安信业引入了有国际小额贷款经验和技术的专家团队,并开发了适合中国市场的小额无抵押贷款产品,例如中安薪贷”头家贷”等产品,其中中安薪贷向工薪一族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头家贷'面向小企业老板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小 额贷款服务,帮助小企业解决经营过程遇到的融资难问题。对于贷款人来说,需支付 1.0%勺贷款日利率、贷款额2%勺一次性手续费以及一定的管理费用。每月按期归还本息,手续费在贷款人第一次还款日交清。虽然融资成本比银行抵押贷款高,但其快捷、方便,手续简单的方式很受市场欢迎。目前中安信业三河分公司开展的小额信贷主要是针对上班族的薪'贷业务,贷款不需抵押,额度跟个人固定工资收入有关,最低1000元,最高10万元,只要在职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便可申请,最长可贷18个月。申请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户口本,其次是工作证明(名片或工作证或劳动合同),第三是住址证明,即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网费等清单中的一种,个人还得提供近6个月以上的银行代发工资清单。 3.友联”模式。以集团客户为主要支持对象,为龙头企业的中小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友联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出资人张国新,马瑞阳均是三河兴达集团的股东。自2007年3月10日开业,到2008年4月末,友联小额贷款公司已累放贷款84笔,7600万元,其支持的对象以兴达集团的中小客户为主。 据了解,兴达集团下辖房地产、建筑、服务业十余个子公司,其日常业务往来的中小客户约200多个。这些中小企业与兴达集团有多年的业务往来,它们的资信状况,资金实力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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