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问题研究

城中村改造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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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中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改造问题研究

俞鹏程

(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 300201)

【摘要】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经济、法律、文化等多个领域,对于城中村改造一直是热议话题,它迅速的改变城市的面貌,使以前人口密、建筑密集,交通拥挤的部位改变成一个个大型商业广场、繁华的商业街、摩天大厦、写字楼,或许有的旧村落会变成新的居住小区。而在城中村改造中政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与时俱进、逐步推进”的原则,施行统一管理,最终实现城中村的城市化

【关键词】城市化;城中村改造;发展过程;思路

前言:

城市化的扩张与城市的内生跳跃式发展是城中村形成的主要外部推动力,尤其是迅速发展的外生型城市化过程造成了土地供给的有限与城市用地无限扩张的矛盾,导致农村耕地逐渐减少,传统农业的比重日趋变小,甚至消失,但仍然还是保留“村建制”,实行村行政管理,城中村现象由此而生。随着地价飙升,全国各地的“城中村”的拆迁和改造正在快速推进。目前,主要有政府主导、村集体自行改造,以及开发商与村集体合作三种改造模式。面对当前的这种普遍情况,城中村改造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与时俱进、逐步推进”的原则。 把城中村改造驶稳妥地驶上快车道。

1.城中村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现状

现代城市中的城中村人居环境状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建筑密度、人口密度高。人口的大量集中,让城中村的原有居民看到了增加其闲置房屋以出租形式可以获得一定经济收入,在利益的驱使下,城中村的居住建筑不断增高,盲目增加,再加上规划部门管理松散,最终导致城中村建筑出现规划无序、形式混乱、建筑质量差、建筑密度大等问题。

(2)生活、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基础设施跟不上社会发展。城中村人居环境中的硬件配套设施不足以支撑其庞大的人口数量,其中道路交通不够通畅,电力电讯设施负荷过大,城市给排水等管道设施设施陈旧,城市综合防灾,建筑间距,日照间距都不符合人居环境对其的需求。同时,伴随外来人口涌入,人员复杂,社会治安存在重大隐患,成为社会管理的盲区和难点。

(3)自然生态环境不复存在。居住在郊区的郊区的人们会有很大感受,在短短几年之间,村庄周围到处是原生态的自然景观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城市高速路的出现,高楼林立,空气浑浊,污水横流。城市的发展总在自然环境的损失为代价,社会的进步总是以物质品位的上升为前提,自然景观在城市化初期一直被忽略了。

(4)人际交往空间收缩,村庄历史文化消失。这里的交往空间指实体空间,供人们休闲、娱乐、集会的场所。由于该种场所的缺乏,一系列村庄历史文化也越来越被人们忽视,一致遗忘。西北地区农村逢年过节都会举办大型农村集体活动,社火、拜神、庙会等都是其特色文化传统,而能够举办这些大型活动最需要的就是大型公共场所,既广场。所以说由于公共场所空间的缺失,许多城中村的历史文化也在因此而被淡忘

2 充分把握“城中村”改革改造的重要意义 (1) 有利于拓展城市空间,优化资源配置

“城中村”土地利用率低,通过改造,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城市发展腾出新的空间。

(2) 有利于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

“城中村”布局杂乱,建设无序,形式土而单调。通过改造可重塑形象,提高城市品位和竞争力。

(3) 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素质

“城中村”相对封闭,基本保持农村传统生活方式,观念陈旧,管理滞后,环境脏乱差,通过改造,促其向现代城市方式转变,居住环境、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4)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

伴随着城市外延式扩张的深入,内涵式城市化被提到议事日程,对人居环境及人口素质水平较低的“城中村”改造成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环节,加快“城中村”的城市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真正实现城市一元发展的关键,与实现农村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紧密相关,有利于“城中村”村民真正融入城市,享受城市化的美好生活。

3 城中村改造基本思路

(1)以人为本——城市发展服务市民,不仅要对当地村民进行合理补助和安置,还要对在此居住的外来租客进行疏通与安置。第一,按照发展规划疏通外来人口至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例如各卫星城;第二,制定全面完整的拆迁补偿方案,保障所有人的知情权;第三,政府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温和行动,严禁强拆强搬。要依据法律法规保证房东和租客的基本权利、利益、人格等,充分考虑每家每户的情况最大限度减少摩擦。规划改造应避免对村镇历史文化的淡忘。每个村庄的发展过程中都伴随着很多历史故事,有的村庄会出现许多主要历史人物,历史遗迹等,规划改造时应针对部分历史遗迹等做出相应保护措施

(2)因地置宜――环境、规划双结合

城中村改造要遵循合理的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律,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的村子具体的村民,分别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制定相应的适合的策略方针。在行动中,以此为依据,从而更好地促进城市的发展,减少可以避免的阵痛。 优秀的规划设计范例是营造一种凝聚力,营造一种具有生命力的文化氛围,处处为人,为人性着想,体现以人为核心的规划设计观念。城中村改造就因应该是以居住人群为主,致力于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创造城市新面貌,使城市从无序发展步入可持续性发展阶段。

(3)与时俱进――生活、观念同提升

生活环境和条件改造相对比较容易,通过改善福利政策、做好回迁安置工作等,让村民在生活上有保障。但思想观念是经久形成的,不易改变,所以要使得村民不仅从生活上进城而且从观念上进城,需要更大的宣传教育。提升和培养新的城市生活观念,可以通过广播以及小区文化活动等适时的进行思想观念的传扬,灌输城市生活新思想,在潜移默化的学习中形成新的城市生活理念城中村改造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对其人居环境状况的改造。目前众多城中村改造着眼于实体建筑环境的创造。城市的主体是人,城市规划设计应更多设计出广场、公园、绿地等交往性空间,使人在繁忙的大城市生活中能够得到更多精神享受。

(4)逐步推进――拆迁、安置有始有终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拆迁工作经常复杂繁琐甚至难以进行,归根结底,是各种矛盾的调和解决过程。矛盾的解决需要方法,也需要时间。从客观上讲,拆迁过程要逐步推进,不可能一步拆迁到位。要实行改造与拆迁安置相结合,拆迁一部分安置一部分,然后再进行下一批的拆迁与安置。逐步推进既能给政府带来更多的时间做好安置工作,保障拆迁地区的居民得到最合理的安置;也能给拆迁地区的居民更多时间准备搬迁工作。

4 结语

综上观之,解决城中村问题需要经历一个过程改造要有步骤、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要在充分研究城中村的改造条件是否具备的情况下来决定优先改造对象。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并逐步把市政、环卫、供电、供水、供气以及治安等纳入城市管理范畴,施行统一管理,最终实现城中村的城市化。

参考文献: [1]王珏.我国“城中村”改造模式对比[J].企业导报,2014(11). [2]赵红霞.谈城中村改造模式[J].山西建筑,2012,38(14). [3]陈慧妮.国内“城中村”改造模式比较――以村民权益保护为视角[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2012,26(9).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补充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政 策的补充意见 并政发〔2005〕30号 颁布时间:2005-11-29发文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现就有关政策,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土地政策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解释,《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意见》(并政发〔2003〕10号)第三条第(三)项土地政策修改补充为: (一)城中村村民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后,在其所剩余的少量集体土地全部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征收审批手续,转为国有土地。拟征收的集体土地中有农用地的,应依照法律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再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征收集体土地中有城市规划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用地的,由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代征土地费用和其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安置 费用。 (二)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后,留给村民的生产、生活用地由转制后的集体股份制经济组织按原用途继续使用,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按市政府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组批准的改造方案和规划部门批准的具体建设项目,对进行拆迁改造的用地逐个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转制后的集体股份制经济组织;暂不进行拆迁改造的,待拆迁改造时再依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三)城中村在土地条件许可的前提下,根据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政府确定的人均用地标准,留给转制后的集体股份制经济组织的发展用地,用于转制后村民的生活、生产、就业安置。 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政发〔2004〕29号)相关政策第二条:“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在有剩余土地的前提下,按每人133平方米控制,包括居住、公共设施、预留生产发展用地、道路交通、绿化等用地”,修改补充为: 人均133平方米建设用地,应包括其安置村民住宅用地、小区级公建用地、道路用地(道路红线30米以下)、小区级及以下配套公共绿地、预留的生产发展用地。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益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公共绿地、城市道路(道路红线30米及以上)及两侧绿化用地不计入人均133平方米建设用地中。除此之外,城中村改造非农户房屋拆迁改造人均安置用地为30—50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配套公建、道路、绿地、为实施改造的资金筹措开发用地。 三、改造规划编制及审批

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问题及解决策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d18043902.html, 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问题及解决策略 作者:朱爽 来源:《消费导刊》2016年第09期 摘要:按照省、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总体部署,双桥区从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高效完成了城中村改造、“四纵五横”路网拆迁、外八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及城郊村改造等工程的拆迁任务,有效保证了全市重大专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 一、基本情况 避暑山庄外八庙周边形成的自然村落建筑布局结构混乱,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问题突出,与周围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极不协调,影响了风景名胜和城市整体面貌。为更好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还原古城风貌、恢复历史风韵,市政府启动了外八庙周围环境整治及城郊村改造,工程因拆迁而涉及的村民安置房建设是 项重大民生工程。治理范围涉及我区狮子沟镇的5个行政村、4个社区和普宁寺门前片区(五村六片四社区),拆迁6063户,15564人。项目拆迁房屋建筑总面积136.91万平方米。 就北区回迁房建设实际情况看,按照协议到2013年底拆迁村民应全部实现回迁,但到目前,还没有一处回迁房具备回迁条件,百姓反映极其强烈。回迁的问题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存在的重点问题 1.资金问题。我区回迁房建设资金主要是采取代建企业垫资的方式进行建设的,由于我区肩负100余亿元的债务,致使资金严重不足,不能及时拨付企业的工程款,最终形成了政府对代建企业巨额拖欠而直接影响了回迁房的开工建设。 仅外八庙五村回迁房建设(不含商业用房)债务总量达39.5亿元:(1)企业垫资1 5亿元;(2)后续工程款还需14亿元;(3)基础设施还需9亿元;(4)群众过渡费还需1.5亿元。巨额的资金缺口没有来源。 2.涉军问题。殊像寺村草庐沟、窑塞沟军分区靶场、普宁寺东侧等地块回迁房建设涉及到的军产问题,虽然均有双方认可的方案,但由于手续办理、与军方协调繁琐,进展缓慢,相关回迁房建设工程没有进度。 3.土地指标问题。城中村改造回迁房用地及联动商业开发用地指标需求量较大,但土地指标严重不足,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指标欠缺,土地供求矛盾突出。

城中村发展现状及改造情况调查问卷1

1.城中村发展现状及改造情况调查问卷(当地官员)所属地区(省/市/区/街道)__________ 问卷号__________ 尊敬的受访者: 您好!我们是南京大学的学生,想做一个关于城中村的调查问卷,可能会耽误您的一点宝贵的个人时间。但您的无私帮助将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您的真实所想将是我们调研成功的关键——有了您的不吝支持,我们便能为你们做的更多。 调查问卷采取匿名形式,请各位朋友如实填写,以期获得最真实的信息。 在此,我为我们的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致以真诚的歉意。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问卷说明: 1.本调查问卷的填写对象主要是城中村的当地官员; 2.请在您所要选择的项目前的“□”内打上钩; 3.如果选项内容不全面,您可以再“_______”做补充说明; 4.如对问卷中的有关问题不了解或有疑问,请随时咨询您身边的工作人员。 正式内容: 1.您如何看待我市的“城中村”问题? □A.城中村承担了廉租房的功能,为创新产业人才进入城市提供了“低门槛” □B.城中村存在着“赃、乱、差”的问题,为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C.城中村建设杂乱,影响城市形象及市容市貌 □D. 其他 2.你觉得城中村在当前的城市中有无存在的必要? □A不清楚□B完全没有必要□C有一定的必要□D非常有必要 3.你觉得市政府对本村的城中村改造工作重视吗? □A.重视且实际工作到位□B.比较重视且工作基本到位 □C.表面重视实际不到位□D.不重视 4. 你认为制约本村最大的发展瓶颈是什么? □A.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交通条件制约□B.缺乏资金,债权债务复杂且沉重 □C.自身优势没有发掘,村集体主动性不够

西安市城改管理办法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改造,是指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改善城中村综合环境,完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利民益民、科学规划、综合改造的原则,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五条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本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 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接受市发展改革、建设、房产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做好城中村改造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市规划、国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设立派出机构,负责与城中村改造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第六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工作。其设立的城中

村改造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指导。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委托,行使与城中村改造有关的行政管理职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由其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第七条民政、公安、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中村改造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八条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第九条城中村改造实行计划管理。二环路以内的城中村全部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二环路以外的城中村,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后,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对存在社会公共安全隐患的城中村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限期改造。由城中村迁出的入学、入伍、服刑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迁回原城中村,禁止其他非农人员迁入城中村。第十条城中村改造,应当以行政村为单位实施,有条件实施多个行政村合并改造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决定合并改造。城中村改制完成后,城中村改造的主体是城中村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或者投资人,以及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与投资人合作成立的企业法人。第十一条设立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方案制定第十二条城中村改造方案,应当根据城中村改

【常识】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例)

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 一、规划:(申请-立项-审批)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 2、集体债务审计: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 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城中村改造项目流程图

城中村改造项目流程图 申请旧村改造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镇(办)审查、备案区政府审查、备案列入区政府改造计划签订旧村改造责任书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村(居)委会镇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市规划局用地科 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总平面审批管网综合图、竖向图、给排水图审批规划选址意见书(回迁楼)土地局用地意见(土地预审)核准备案证 设计院市规划局城市科市规划局市政科市规划局用地科耕保科请示,市政府审批政务大厅发改委 规划用地许可证意见出具土地界定报告组征地卷报土地局审批地籍科、规划科、耕保科出征地意见征地卷报市政府审批办理土地所有权证 市规划局用地科国土测绘队市国土资源局各科室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划拨土地组卷(回迁楼)报市政府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土地组卷(商品房)组卷报土地储备中心挂牌公示、出让竞拍、签订成交确认书 市政府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契税报市政府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地质勘探报告、设计施工图纸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用地科勘探公司、设计院市规划局建设科 现场放线、公示牌制作招标方案核准招标登记建设资金证明(总投资的35%)施工许可证办理主体验收房屋测绘报告清欠验收综合验收 规划局服务中心发改委市建设局本公司财务科市建设局建设局、施工、监理、开发单位房管局测绘队清欠办建设局、施工、监理、设计审图节能验收、人防验收、外立面验收工程竣工认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档案移交,出具档案备案证明守法证明办理备案证房屋所有权总证物业用房证明房屋分户证 节能办、人防办、规划局市规划局环保局、消防队建设局档案馆建设局稽查队建设局市房管局交易大厅

村民调查问卷

《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评估问卷调查表 调查日期年月日调查员签名:问卷编号 尊敬的市民: 您好! 在《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评估研究过程中,为了了解新乡市民对新乡市总体规划的认知度和规划实施的满意度,我们特组织本次调查。本问卷采取匿名填写,您所填的内容将予以保密,结果仅用于分析研究,请您如实填写(请在相应选项前或空格内打勾)。(请填写或在符合的答案□内打勾) 一、基本信息 1、您的性别:(1)男(2)女 2、您的年龄:(1)20岁以下(2)25~44岁(3)45~59岁(4)60岁以上 3、您的户口:(1)本市户口(2)外地户口 4、您在本市的居住时间:(1)1年以下(2)1~3年(3)3~5年(4)5年以上 5、您的文化程度:(1)小学或以下(2)初中(3)高中/中专/技校(4)大专/本科(5)研究生以上 6、您现在居住在:(1)卫滨区(2)红旗区(3)牧野区(4)凤泉区(5)高新区 7、您的职业: (1)专业技术人员(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商业服务业工作人员 (4)个体私营业主(5)生产、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6)农林牧副渔劳动者 (7)企业管理人员(8)失业、待岗人员、离退休人员(9)其他 二、新乡市总体规划认知度 1、您对新乡市城市规划了解程度: (1)了解(2)部分了解(3)仅听说过(4)一无所知 2、您是通过哪些渠道了解新乡市城市规划或城市建设的信息(可多选) (1)报纸(2)电视(3)网站(4)政府文件(5)会议(6)从别人那里听说 3、通常您获取规划信息时遇到的问题 (1)获取的信息时效性差(2)获取信息的渠道过少(3)信息量很少(4)其他 4、您对新乡市城市规划或城市建设的相关信息的关注频率 (1)很少(2)每天(3)每周多次(4)每月多次(5)每年多次 三、居住调查 1、您最满意新乡市建设的那些方面?(可多选) (1)商业区建设(2)居住区建设(3)工业区建设(4)交通建设(5)绿化建设(6)文化建设 2、您认为新乡市是否有城市特色_______(是/否),如果是,体现在那些方面?_______ (1)建设形象(2)商业文化(3)山水文化(4)餐饮文化(5)传统文化(6)其它 3、您认为目前新乡市城市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可多选) (1)缺少各种公共服务设施 (2)缺少广场、绿地等公共开敞空间 (3)交通环境较差,出行不便 (4)城中村现象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5)其它 4、目前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混杂有不少“城中村”,您如何看待“城中村”改造问题? (1)城中村应当基本保留,进行适当整治,传承城市的文脉 (2)城中村应当拆除,避免影响城市形象及市容市貌以及带来治安问题 (3)城中村应该根据不同类型,保留部分有代表性的民居建筑,对违章建筑拆除改造 (4)其它 四、居住环境调查 1、您的家庭住址:(区)(街道)(小区) 2、现状居住条件主要问题: (1)公共服务设施缺乏 (2)交通通行不便 (3)居住环境不佳 (4)缺乏休闲活动空间 (5)其它 3、您希望居住在哪里: 4、您在选择居住地时主要考虑以下哪个因素? (1)绿化环境(2)建筑朝向(3)交通环境(4)地段 (5)宗族影响(6)子女教育(7)其它 五、交通环境调查 1、通常上班的方式为:_______ (1)步行(2)自行车/电动车(3)公交车(4)单位交通车(5)私家车 2、通常上班需要花的时间为:_______ 3、您认为目前新乡市交通的主要问题: (1)机动车太多(2)道路太窄(3)道路状况不佳(4)市民交通意识差 (5)交通管理不够(6)停车场缺乏(7)机动车违规现象严重(8)交通混行严重 4、您对乡市交通设施建设的要求有: (1)增加社会停车场(2)增加道路交叉口渠化(3)人车分流(4)道路路面整治

瑞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瑞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2012-11-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中村改造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市(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城中村改造,所涉及的改造、补偿、安置及规划建设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改造,是指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旧村改造。 第三条城中村改造坚持以城市规划为指导,以政府主导、村(居)民自愿、规范运作、统筹推进为原则,按照统一主体、统一规划、统一拆除、统一建设的要求,采用主体工程与配套项目同步建设,整体改造与分期实施相结合的团块改造方式,鼓励整村、连村成片改造。 第四条市政府统一领导、协调、管理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市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住建办”)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日常管理工作。

发改、国土资源、住建、环保、市政园林、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改造项目 第五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负责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策划书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审、安置方案审批、项目报批、建设资金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 第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城中村改造实施与安置方案制订报审、房屋改造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房屋拆除和相关政策处理、土地征收、建设资金筹措、建房款催收、安置房分配等工作。 改造范围内涉及其他行政村的,由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相互约定权利与责任,共同组织实施。 第七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应当设立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镇街应将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融资、收缴、拨付的管理。 第八条城中村改造范围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所在镇街审查同意后,报市农住建办审定。 申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 一、规划:(申请-立项-审批)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2、集体债务审计: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 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城中村改造方案

城中村改造方案

目录 第一篇总论 (1) 一、南芦村地块概况 (1) 二、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三、改造的主要目标 (2) 第二篇南芦村区域环境分析 (4) 第一章周边环境及市政配套分析 (4) 一、南芦村周边配套环境分析 (4) 二、地块市政配套分析 (5) 第二章区域房地产市场分析 (5) 一、市场供应 (5) 二、区域市场前景分析 (6) 第三篇南芦村开发改造方案 (6) 第一章改造模式及实施主体 (6) 一、改造模式 (6) 二、实施主体 (6) 第二章土地利用方案 (6) 一、地块的SWOT分析 (6) 二、地块核心竞争力 (7) 三、客户群分析及定位 (8) 四、项目定位 (9) 五、规划设计方案 (9) 六、“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方案 (18) 七、建设安排及实施计划 (19) 第三章改造中村民利益的保障 (20) 一、拆迁安置过渡中村民的生活 (20) 二、项目中村集体从开发中获得商业房经营或出租的收入 (20) 三、开拓了村民就业渠道 (20) 四、享受政府惠民政策 (20) 第四章项目开发改造投资估算 (20)

一、项目投资估算依据 (20) 二、项目投资估算 (21) 第五章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分析 (39) 一、经济效益分析 (39) 二、社会效益分析 (42) 第六章结论及建议 (43) 一、结论 (43) 二、建议 (44)

第一篇总论 一、南芦村地块概况 某地处黄河中游,整个地区呈不规则的梯形, 东倚巍巍太岳, 西临滔滔黄河, 北与晋中、吕梁市毗邻, 南与运城市接壤,地理位置重要,自然风光优美,是中华民族最早发祥地之一。《帝王世纪》里的“尧都平阳”,即今某。尧王访贤、让位于舜的传说都发生在这里。某资源丰富,尤其是矿产资源得天独厚,素称“膏腴之地”和“麦棉之乡”。 (一)地理位置 南芦村地块位于某市河西新区,锣鼓大桥北800米,西邻滨河西路,东临环境优美的汾河生态公园。村西与某市一中隔路相望,一中北侧是占地2500亩的山西师范大学新校区,汾河生态公园对岸是某市委市政府的办公地,河道上有便桥相连。本地块距某市高铁火车站3公里,距河西长途汽车站5公里,交通非常便利。北侧高速引线工程即将开工,使区域地块开发价值得到极大的提升,为区域房地产开发带来空前的契机。 (二)用地现状 南芦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22.6亩(含代征道路及绿地76.35亩)。其中南芦村村民宅基地380亩,集体用地 142.6 亩(由南芦村村集体出租)。 (三)人口结构 南芦村地块上人口结构较为简单,南芦村中常住人口约1000人(农业人口约900人,非农业人口约100人)。 (四)村民经济来源 南芦村村民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私房出租和私营生意。根据相关调查统计,2011年南芦村平均人均收入约为6600元/人·年。 二、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南芦村村民宅基地长期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村民住宅混乱无序,村里街窄巷小,占地面积又大,使得村里的土地资源得不到充分、合理、高效的利用。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关于雁塔区城中村改造问题调研报告 2012年11月8日我们一行五人组成的调研小组以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口,对雁塔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目的 1.城中村改造之无形改造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问题,以及村名回 迁以后的生活状况。 2.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之具体数据收集。 3.改造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改造完成后发现了什么问题,以 及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二、雁塔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情况 1.全区一共120个城中村的无形改造全部由雁塔区城中村改造办 公室进行。 2.通过土地确权改造四个村,即后村,响塘村,西三爻(堡), 双桥头。 3.将集体土地转性为国有土地也可通过征收的程序,但在具体操 作过程中存在手续繁琐以及耗时过长的问题,因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都通过提地确权的程序来完成土地转性问题。 4.雁塔区已拆25个城中村,安置回迁6个村,采取“就近安置, 原址新建”的原则。 5.2007年以前,自主改造4个村,即新加坡,长延堡,西三爻(堡)。 6.2007年,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成立,后村成为政府主导改造的第

一村。 7.完成经济体制改造的共70个村,完成标准即,报民政局拿到完 成批复。改造规模不能低于2000户,村规模小的就近合并为一个社区。 8.目前,34个完成改造的城中村有民政局统一管理,成为社区, 农民转化为居民,并且完成经济体制改革,成立社区。 9.改造赔付方式主要有3种,即房屋+预留地,房屋+商业面积, 房屋+货币。 三、无形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1.医疗保险问题 主要体现在政府政策盾上。2007年,市政府157号文件指出“自转为居民后,5年以内仍可享受惠民政策。”同年,市卫生局发文指出“户口本转化为居民,则不能参加农合。”而农合只需要农民缴纳30元即可享受的医疗保险,转化为居民后需缴纳180元才能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前,此问题仍未解决。 2.养老保险问题 曲江管委会已解决此问题,主要存在于高新区,已拆村养老保险未落实。 4.村民不愿意回迁的原因主要有:对过渡费不满意以及对房屋质 量、户型不满意。 四、经济体制改造的基本情况 1.由原来的“改制先行,改建跟进”原则改变为“有形无形同步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自开展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以来,城中村改造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城中村改造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推动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和原则 2010年后新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项目,继续按照“统筹兼顾、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村民自愿、资源整合、严格标准、适度控制和四个转变同步完成的原则有序推进。 ——政府主导:坚持市政府主导,区政府负责,本着成熟一个、批准一个、完成一个的原则,逐村下达改造计划。各区要加强督导,对列入范围的城中村拆迁补偿安置、回迁楼建设方案逐村进行研究,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审批备案。——规划先行: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必须按全市的整体规划要求编制规划方案,并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启动改造。——村民自愿:坚持以人为本,村民自愿。城中村改造方案必须在区政府组织下依法经村民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资源整合:已拆迁的城中村土地全部实施收储,收储后的土地,经界定回迁面积后,其余建设用地由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和城市规划集约投放,净地出让。条件成熟的村可以合并改造,统一安置。——严格标准:提高城中村改造的标准,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把改造后的城中村建设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景观宜人、节能环保、各具特色的高标准社区。——适度控制:强化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城中村改造范围,适度控制商品房的开发规模,避免形成供大于求的市场状况,恶化市场环境。——四个转变同步完成:在城中村改造中,区政府负责同步完成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村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的四个转变,政府返还的土地收益部分首先用于村民的养老及医疗保险。 二、近期改造主要任务 按照以上工作思路和原则,2010年后城中村改造的重点是: (一)二环路以内未启动拆迁的城中村。(二)二环路外侧可视范围内的城中村。(三)主要市政及公用设施建设所涉及的城中村。市政及公用配套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村庄,原则上不列入近期改造计划。 三、报批程序 (一)辖区政府对拟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要进行认真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后向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旧村的四至、人口、户数、旧村建筑面积、村址占地面积、村民居住状况、改造完成时间以及申报理由。 (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接到申报后进行现场勘验,核定旧村的人口、户数、旧村建筑面积、村址占地范围,拟定城中村改造计划,经批准后下达正式改造计划,并分送市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 (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公函,提出旧村规划条件。辖区政府依据规划条件组织编制旧村改造规划方案和旧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审核、批复、备案。 (四)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由辖区政府商国土部门组织公开招标选定一级开发企业。参与投标的企业要符合《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开发企业准入暂行规定》(市村改办〔2009〕1号)有关要求。招标时要进入有形建筑市场,由市招标办全程监督。经招标选定开发企业后,由国土部门按照一级开发的程序做出委托,明确一级开发主体,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备案,同时通报市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市拆迁办根据确定的一级开发主体按程序办理拆迁许可证。 (六)辖区政府负责按照批准方案推进改造。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督导,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2010年前已启动拆迁,并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在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备案的,仍按原办法执行;2010年前虽有部分拆迁,但未批准规划改造方案,也未进行拆迁安置方案备案的,按此意见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各区政府是城中村改造的责任主体,对列入改造计划的村要加大推进力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严格执行规划方案。各城中村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的规划方案,严禁擅自更改和调整规划。规划、建设、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严格改造计划管理。凡未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不得擅自启动拆迁,否则追究辖区政府责任;凡列入年度拆迁计划的城中村,要严格按照拆迁目标任务和回迁楼建设进度要求完成改造任务,当年未按计划启动拆迁的,由辖区政府负责调换开发企业。(四)严格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各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城中村改造的有关政策,严禁城中村改造项目非法转让。 (五)提速四个转变进程。各区政府要坚持把四个转变与城中村改造同步推进,确保四个转变与城中村改造同步完成,切实把城中村改造的过程转变为村民生活水平提高、居住环境改善,村集体管理体制完善、经济实力提升的过程。

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营销推广方案

宣恩县旧城改造项目 商业项目招商及销售营销策划提案

华夏鑫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5日 第一部分:本项目重要营销背景及营销命题 一.重要营销背景 1.华夏鑫龙商业地产品牌之作 本项目是华夏鑫龙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地产项目,对华夏鑫龙品牌及本项目住宅营销意义重大。 2.商业部分肩负赢利重任 由于地价高企,商业部分是本项目重要利润来源,能否实现商业部分最大化利润将直接关乎本项目的整体赢利水平。 3.宣恩县商业地产第一盘 本项目是宣恩县第一个推出销售的上规模的商业地产项目,由此打响宣恩县商业地产第一枪,示范效应强,且具有非常好的新闻题材,需要在营销中善用。

4.恩施地区商铺投资回归理性 恩施地区虚拟产权商铺销售受阻,独立产权街铺将重新成为实力投资型客户主流投资品种,对本项目是一个利好。(以上论据,在恩施地区商业地产项目调查报告提到) 5.“宣恩旧城改造项目”之概念及资源整合的深远意义 恩施地区是我省未来几年中西部开展的最重要的区域之一,打造“宣恩旧城改造项目”以及由此带来的商业人气预期将同样是本项目的重要营销背景。

二.重要营销命题 1.“商”与“铺”的关系 有“商”才为“铺”,招商是否成功、进驻商户是否有持久市场生命力将是商铺产权营销的重要前提。本项目应重视“招商”与“销售”的重要因果关系。 2.招商时机的选定 关于招商时机的选定。商业招商是一个周期相对长的营销工作,尤其是著名品牌的谈判。但一旦突破著名品牌,将形成强大羊群效应。因此在招商过程中,如何制订“头羊突破”策略尤为关键。 3.商铺产权销售时机的选定 关于商铺产权销售时机的选定。一个很重要的规律是:商业开业是商铺销售的坟墓!因此,除非对商业一开业就能

关于五华区城中村改造的专题调研报告

关于五华区城中村改造的专题调研报告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报告 中共五华区委办公室 城中村是在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下,城市快速发展、规模急剧扩张,由城市包围村庄后形成的村民无地从事农业生产,但其户籍、土地权属、经济组织形式和管理特征等仍然保留原有农村形态的现象。2008年以来昆明市启动了城中村5年重建改造工程,五华区按全市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面临诸多困难和和问题。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做到以人为本、真正使城中村改造成为民生工程、幸福工程,我们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基本情况 (一)五华区城中村现状 五华区建成区40.86平方公里范围共有城中村51个,总人口约9.1万人、城中村居住用地面积3.6km2,人口密度约为2.5万人/km2,总建筑面积约597万m2,城中村居住建筑平均容积率为1.56。 这些城中村普遍存在建筑安全和火险隐患,环境脏、乱、差,市政设施不配套、治安混乱等问题,也从社会形态上在将“城中村”拒之于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潮流之外,使“城中村”居民在社会保障、就业、就学等方面无法享受到“同城同等”的权益,严重制约了五华区产业空间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和城市功能、形象的提升,与中心城区的功能、人居环境和土地利用价值极不相符,与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差距较大。提同时,这些城中村主要分布于传统老城区范围内,与周边老旧小区相交织,基本无可整合闲置用地,现状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较高,流动人口庞大,改造难度很大。 加快“城中村”改造已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和谐五华建设的需要,是实现城市社会结构与社会管理和谐发展的需要,是提升完善城市功能的需要,是改善城市环境和社会治安的需要,也是盘活城市资产、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的需要,更是“城中村”广大居民群众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强烈愿望。 五华区城中村基本情况简表 <1.0 1.~1.5 1.5~2.0 2.0~3.0 ≥3.0合计 平均容积 率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 李忆冰崔海洋 一、杭州市“城中村”定义 1.杭州市“城中村”概念 杭州市“城中村”的概念,界定应与国内“城中村”相一致,借鉴国内“城中村”概念来定义杭州市“城中村”,可以这样来表述:在杭州市规划建设范围以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 杭州市“城中村”根据它们拥有土地生活主要来源等可分为三类: A类是指这些社区虽然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但由于城市的发展已征用他们原先生存基础—土地,他们已没有土地从事第一产业。它们散布于杭州的主城区的范围内,上城与下城是杭州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经过近几年的建设与改造,“城中村”数量减少得很快,现存的“城中村”已经为数不多,在其他的几个区中“城中村”数量较多。 在杭州市属于A类“城中村”主要有以下28个村。 西湖区:花园村、武林村、宋江村、古荡村、庆丰村、黄龙洞村、金沙港村、玉泉村、伍联村、骆家庄村、九莲村、保亭村、益乐村; 江干区:常青村、定海村、景芳村、闸弄口村、三里亭村、皋亭村、章家坝村; 上城区:玉皇村、近江村、望江村; 下城区:长木村、打铁关村、潮王村; 拱墅区:拱宸村、七古登村、善贤村、大关村、沈塘湾村、八丈井村、东新村。 B类“城中村”是有少量的农用地和处于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它们多处于杭州市的城乡结合部,或近期重点建设区域,或重要大型的基础设施即将建设区域,如:钱江新城、下沙高教园区、风景区

内等。 属于B类的“城中村”典型代表有: 西湖区:五里塘村、转塘村、虾龙圩村; 江干区:常青村、新塘村、蚕桑村; 拱墅区:阮家桥村、吉如村、庆隆村、李家桥村、三宸村、瓜山村、皋亭村; 下城区:灯塔村。 C类是主要分布在绕城公路外,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农村,这些农村具有较多的土地,城市近期建设不会覆盖的地区。 2.杭州市“城中村”分布概述 从广义的“城中村”概念来分析杭州市“城中村”分布情况。 (1)A类“城中村” 这些“城中村”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交错,处于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之中,相对于其他区域的“城中村”,这一地区的“城中村”数量较少,分布密度也相对较稀。居住于其中人群,被城市生活逐渐同化,贴近于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年青一代,大多数已接受良好的教育,易于接受城市文明,已被“城市化”。 该区内建筑景观,有些已通过商业化运作手法改造,与城市完全相融,建筑层数以多层为主,建筑形式也与周边城市建筑相协调。但有些村改造过于迁就农民的意愿,建筑层数以低层为主,建筑形式也较为落后。另外还有一些,根本没有进行改造,建筑布局混乱,基础市政设施严重短缺。 人口仍以原村落居住人口为主体,另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在此租房,居住人口较为混杂。 A类“城中村”居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是工作收入、出租房屋的租金及集体企业土地升值的分红。 (2)B类“城中村” 该类“城中村”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咬合,多处于城乡结合部或城市近期建设将要影响的地区,由

城中村改造意愿问卷调查

城中村改造意愿问卷调查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们是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城乡交错区居住用地利用”课题研究调查小组,正在做一份有关“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情况的调查。您提供的信息仅用于学术研究之用,我们会对每份问卷采取匿名方式处理,保证会对您的个人资料和观点给予严格保密,您的真实回答对我们的研究非常重要,衷心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第一部分访问对象(村委会干部) 问卷填写说明: 1.该问卷是为了了解掌握“贵村目前城中村改造进展”的相关情况,答案只反映情况,并没有对错之分,请您放心回答。 2.该问卷题项为选择题和填空题,请选择备选项或在划线处填写。打分没有绝对的标准,完全取决于您自己真实的感觉和主观判断。 1.贵村目前的土地所有权状态为: A.正在“撤村建居”, 除宅基地以外的土地已被征收,土地所有权部分国家所有,原农民未转为居民。 B. 尚未“撤村建居”,但已列入城市规划框架范围,土地全部仍属于集体所有。 2.贵村被列入城市规划框架范围是在年 3.对于国家目前的征收补偿政策,您的看法是: A.补偿合理 B.如果征收后是用作公益用地建设,没有意见 C.如果征收后是经营性用地,希望能够提高补偿标准,需要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4.目前,贵村物业主要以哪种类型为主:(可多选) A.工业厂房、仓库出租 B.商业办公物业出租 C.专业批发市场 D.个人住房 E.其它 5.本村村民建筑主要有怎样的特点:(可多选) A.多为1-3层低矮破旧的建筑,房屋间距很小 B.经过统一规划,房屋结构和间距较合理 C.村民居住和出租屋分离,村民居住在高层住宅楼 D.混杂 6. 您认为目前本村规划是否合理、容积率够用吗() A.合理,容积率够用 B.不合理,容积率偏低 C. 不合理,容积率偏高 7. 目前贵村城中村改造的资金来源从以下哪方面筹集() A.政府划拨 B.村集体自筹 C.社会投资 D.以上三方结合 E.不知道 8. 目前贵村城中村改造的方式主要是 9. 您认为以下哪种城中村改造模式更适合贵村() A.市政设施建设带动模式 B.整体搬迁改造模式 C.周转地块启动改造模式 D.滚动开发改造模式 E.大项目开发带动模式 F.不知道 10. 您认为本村的哪些建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应该予以拆迁或改造升级() A.低矮破旧的建筑 B.握手楼 C.影响整体美观的零散建筑 D.全部建筑 11.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本村最希望得到哪方面的支持() A.资金支持 B.政府政策支持 C.技术支持 D.村民支持 F.其他 12. 您认为村民转变为居民后,其就业和收入来源问题该如何解决() A.依靠集体分红 B.依靠保留的出租屋收租 C.靠自己劳动收入 D.政府解决医保社保

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

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 (洛政办〔2009〕7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或街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置房是指按照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经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用于安置村民的新建住宅和安置村(组)办公用房、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用房的新建房屋。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使原村民聚居村落或街区成为规划合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居住条件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基础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城市社区。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方针:政府主导、区级负责、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因地制宜、一村一案、积极推进、注重实效。 第六条城中村改造的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村(组)自行组织改造,或由村(组)联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实施改造,也可引进开发企业实施改造。市政府鼓励区、乡、村(组)在保证村(组)及村民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的改造方式。 自行改造的村(组)应成立集体性质或村民入股性质的开发公司具体负责操作。 需改造的城中村在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以一次性整体改造,也可以分步实施改造。 第七条城中村改造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财政、房管、公安、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教育、发展改革、环境保护、人防、公用事

业、文物、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改造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城中村改造应按照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村(组)及村民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国家、集体及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九条市规划部门应根据《城乡规划法》,会同市国土资源、建设、房管等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编制全市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指导全市城中村改造的依据。 第十条需改造的城中村应将该村的全部土地纳入村庄整体改造的统一规划。在实施整村改造时,确因改造需要,城中村周边与城中村交叉地块可一并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并享受相应政策。 第十一条城中村改造规划的编制,应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 第十二条城中村改造应在规划的指导下合理确定安置开发比。安置开发比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关政策变化情况确定并公布。本办法所称安置开发比是指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与配套开发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之比。 第十三条各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规划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实施城中村改造的依据。 第十四条城中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与开发建设项目相结合,充分听取村民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第十五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开发建设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手续。 第三章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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