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的服饰审美理论与日常生活审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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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的服饰审美理论与日常生活审美化

□汪开庆(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广西桂林541001)

关键词:服饰美学和谐日常生活审美化

摘要:李渔的服饰美学思想是他整个美学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李渔在《闲情偶记》中,对服饰的本质和文化内涵、美学价值、美学规律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他的服饰审美理论,与审美实践是紧密结合的,体现了他以人为本,对主体价值的重视,对于我们现代的服饰审美仍有借鉴意义,进一步引起我们对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的思考。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体现在服饰的审美上是再贴切不过的了。服饰作为一种生活实用品,在指向遮风避寒为目的的最初时期,人们就学会用兽骨、贝壳、石头等来装饰自己了。服饰包蕴着丰富而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审美思想和审美意味,在其实用审美性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很早就对这种体现自身本质的审美进行了相当程度的理性思考。明清时期是审美实用艺术品在古代最为发达的时期,而此时的服饰也沿承了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和成果。李渔在他的总结作品《闲情偶记》的《治服第三》中,对服饰的本质、文化内涵、美学价值和美学规律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提出至今仍未失去价值的见解。他的服饰美学理论,是与审美实践紧密结合的。从他的美学思想中我们可以观照到他对人的主体价值、意义的关注,从而也引起我们对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的思考。

一、服饰要与人相宜

李渔在《治服第三》中先对服装的性质和价值做了解释。他提出“衣以章身”①,“章者著也,非文采彰明之谓也。”“章”,即表现出来、显露的意思。李渔认为,衣服并非单纯地表面地对人进行装饰,而是强调由内而外的,某种深刻内涵的外露和显现。“身”并非指人的肉体、形体本身,而是能表现年龄、气质、身份、地位、道德、文化等综合内容的实体。它是“智愚贤不肖之实备于躬,犹‘富润身,德润屋’也”。李渔解释说,有文化修养且德高望重的富人,即使衣着朴实,也有一股丰腴之象;即便住的是没有装饰的茅草房,也能让来者感受到他的旺气。什么原因呢?润也。富润身,德润屋,衣亦润人。可见,“身”是冠以了智、愚、德等社会性内容的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实体。俗语有“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说法,用来比喻衣物与人的气质不相称。寒贱的人,一朝发迹,急于脱下褴褛之衫,以极奢极美的锦缎罗绮相披,却愈显其拙,

起到反效果。是故“衣衫亦类生人,常有水土不服之患。宽者似窄,短者疑长,手欲出而袖使之藏,项宜伸而领为之曲,物不随人指使,遂如桎梏其身”。李渔强调人的主体价值,认为人应该指使物,而不是物束缚人。在对待首饰的佩戴问题时,他提出“以珠翠宝玉饰人”,不能“以人饰珠翠宝玉”。也就是说,在服饰和人的关系中,服饰必须要为人服务,而不是人沦为服饰的奴隶。服饰的美并不在其本身,而在于主体,在于穿戴的人。服饰的美,归根结底是人的美,决定于人在使用它们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效果。如果离开了人去谈服饰的美,美便无从谈起;缺少了人的观照,服饰便无美可言。李渔对人主体决定和主导意义的强调,是值得我们重视和借鉴的。

李渔提出的第一个服饰美学原则也是“与人相称”、“与貌相宜”。“相称”、“相宜”,体现的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重要特征:以和谐为美。和谐不限于形式,还包括内容,或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自古老庄“尚自然”,崇尚的是“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儒家尚“和”,讲的是人与社会的和谐。服饰的审美功能是美化人、美化生活,为了创造美,服饰文化也同样遵循美的原则——

—和谐。如在结构上要与人相贴切,色彩上与人的肤色相宜;组成服饰的各要素之间、色彩与色彩的搭配要协调;饰品与服装的搭配也要相得益彰等。李渔的服饰美学思想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首先,服饰需“与貌相宜”,“貌”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面貌、形貌。“人有生成之面,面有相配之衣,衣有相配之色”,人生来有别,面孔、肤色、体形皆有不同,衣服也有款式、面料、色泽、做工之分。同一款衣服,穿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也是不一样的。妇人之衣,“不贵精而贵洁”,这是前提;“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貌相宜”,这是基本原则;“不贵丽而贵雅”,这是进一步要求。出身于药商家庭的李渔特别强调服饰“不贵与家相称”、不分贵贱,这种定位有利于他更客观地去看待服装的美学问题。如“贵人之妇,宜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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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寒俭之家,当衣缟素”,这就是与人相宜。美不以张扬富贵和财力为目的,所以不要以炫耀财富为手段,忽视自己的相貌特点一味追求浓墨重彩的华贵服饰。面色不适合文采的贵人之妇,如果去缟素而就文采,那就是与自己的面色为仇,与和谐相冲。要想衣服和人达到和谐的效果,当“与貌相宜”。如何做到“与貌相宜”呢?李渔进一步提出了实践性操作原则:相体裁衣,重视通变。面色白嫩,体态轻盈者,无往不宜;面颜白者,衣色可深可浅;面颜黑者,衣色宜深;肌肤细腻者,衣服可精可粗;近糙者,独宜粗。实际上,相体裁衣,就是按照美的规律,物种的尺度来创造美的具体显现。此外,李渔还注意到人的形体结构对服饰美的要求,他认为妇人的体形以窄为美,而背褡、腰带皆有使腰显得更窄更细的效果,从而显现出女子原有的线条美。这也是衣服与人相称,从而达到和谐美的表现。

其次,衣服应该与人的性别、年龄、气质、文化修养和社会地位相称。李渔多次强调这点。“有德有行之贤者”、“无品无才之不肖者”、“智愚贤者”,指的是人的文化素养;“富贫贵贱”、“大富长者”、“公卿将相”、“丐夫菜佣”说的是社会地位;“丰腴之象”,指的是人的内在气质;“少老男妇”,指的是人的年龄性别。衣服必须要与这些表面的或内在的显现因素相称,才能达到理想的审美效果。

再次,服饰应该跟时代的审美思想和审美时尚标准相宜。服装文化是含有审美时尚感的,审美理想决定了时代对事物的衡量标准,也会对服装的颜色、款式、制作等提出不同的要求。如“红紫深艳之色,违时失尚,反不若浅淡之合宜”。李渔回忆,“女子之少者,尚银红桃红,稍长者尚月白,未几而银红桃红皆变大红,月白变蓝,再变则大红变紫,蓝变石青。迨鼎革以后,则石青与紫皆罕见。无论少长男妇,皆衣青矣”,这反映了明朝时期人们对衣服的色彩审美趣味的转变。可见,不同时期皆有它的流行色。李渔还认为当时流行的“水田衣”,被故意毁坏成片状并以零星小块相拼贴,破坏了衣物的和谐美,但却因迎合了人们“厌常喜怪”的趣味获得了一时的流行。

二、审美价值和实用价值的统一

李渔的服饰理论还涉及到审美价值和实用价值的问题。如他视青色为“宜于体又适于用者”。“宜体”即与人体的面色、年龄、气质等相符,美观耐看,说的

是衣服的审美性问题;适用,指的是衣服的实用性价值。与人和谐且具有美感的衣服,应该是这二者的统一。李渔说“云肩以护衣领,不使沾油”,这是云肩的实用价值,同时又强调“须与衣同色,近观则有,远观则无,斯为得体”,

“更须里外合一”,这样才达到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的和谐统一。又说“裙制之精粗,惟视折纹之多寡。折多则行走自如,无缠身碍足之患,折少则往来局促,有拘挛桎梏之形;折多则湘纹易动,无风亦似飘,折少则胶柱难移,有态亦同木强。故衣服之料,他或可省,裙服必不可省”。所以裙幅对实用和审美的要求也是很高的。既要求“裙拖八幅湘江水”、“人前美观”,又要“宜于家常”。所以,在设计衣服的时候,要将实用性和审美性完美结合起来,既要实用又要美观。近人所尚“百褶裙”,虽然尽美却不宜家常,不省物力;“月华裙”,虽然光华却费人工物料,又不甚美观。李渔对衣服本性和美学规律的把握,对于我们今天的服装设计师或时尚人士,是有启发意义的。

总之,从李渔的服饰美学思想看来,他提出的“与人相宜”、“与貌相宜”,充分体现了人对衣服的决定和主导作用。他从富有社会文化内涵的身体出发,去阐发服饰所应具有的美学价值,体现了他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对主体价值的重视。此外,他还特别重视作为实用生活用品的服饰,在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上的和谐统一。他对世俗化生活的关注和总结,对“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今天,仍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作者简介:汪开庆,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艺术设计、广告学、影视学。

①引自[清]李渔.王连海注.闲情偶记[M].济南:山东画报

出版社,2005:158.以下引文皆出自同书第158页-第

164页,故此说明。

参考文献:

[1]杜书瀛.李渔美学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

版社.1998.

[2][清]李渔.王连海注.闲情偶记[M].济南:山东画报出版

社.2005.

[3]周纪文.中华审美文化通史.明清卷[M]合肥:安徽教育

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古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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