稠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要求及工作制度汇总5篇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要求及工作制度汇总5篇第一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要求及工作制度汇总附件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验收管理要求一、营养改善计划食品材料采购实行月计划、周配送。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专干按照区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月采购计划和周配送方案,报校长审核,并提前一周送相关企业。
二、各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都能享受一顿营养午(早)餐。
学校要预算每周蛋奶或粮油需求量,并提前一周安排采购计划。
三、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品原材料必须是统一招标的产品,并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区域实行配送。
未纳入集中采购的食品材料,由学校派专人定点采购,并按有关规定索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确保食品质量。
不得采购腐烂变质、生虫、混有异物、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检验、检疫、卫生、食品等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严格食品验收过程。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材料配送到校后由营养改善计划相关责任人或营养专干进行验货、收存、留样。
验货时对食品材料的品名、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检验报告、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做好每次验货记录。
由供货商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是经过区政府招标确定的品牌规格和价格,配送企业、学校和个人不得私自变通和更改,否则按违纪(违约)行为论处。
食品必须保证食用时在保质期内,超过时限的学校不得采购,并且有权拒绝接收。
附件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业人员管理要求一、营养改善计划从业人员实行由学校自主聘任或食堂承包人自主聘任。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至少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帽外,制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
学生营养餐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生营养餐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国学生营养餐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对象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对象包括:学校校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经营者、食堂从业人员等。
三、责任追究内容(一)学校校长责任1.学校校长是学生营养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营养餐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校长应当确保学生营养餐工作的组织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促。
(二)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校领导责任1.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学生营养餐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堂经营者责任1.食堂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经营。
2.食堂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学生营养餐的质量。
(五)食堂从业人员责任1.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四、责任追究方式(一)行政问责对责任追究对象依法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问责。
(二)法律责任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责任追究对象,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责任追究程序(一)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安全问题扩大。
(二)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三)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责任追究对象进行问责。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小组成员及岗位职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小组:组长:赵仕培副组长:何云成员:黄维成马金蓉罗成楠何汝泽杨再兴班班主任相关成员具体责任:1、校长: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第一责任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2、总务主任:学校学生营养计划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包括学生实名制登记;对营养食品接收、验货、存储、配餐、留样;对从业人员加工、操作的监管;对学生食(饮)用的情况的监控和调整等;负责建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
3、工会主席:行使工会组织的民主监督权力,对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民主监督,并参与过程管理。
10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4、教务主任:协助建立学生实名制登记档案,及时反馈学生的变动情况,申报学生数的核减与增加。
负责学生营养健康情况的监测,并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监测档案。
5、团总支书记(少先队大队部辅导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经费分担办法和保障措施等;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
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6、财务人员:确保营养计划改善资金专款专用,按时结算货款,保证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建立相关账目。
7、班主任: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中学生的日常管理。
协助建立学生实名制登记档案;经常对学生开展营养健康教育;组织学生按学校统一要求对营养就餐食品进行领取、分餐、签字;及时反馈班级的各种情况;保证操作流程正确、安全、高效。
家长监督委员会10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透明度,发挥社会、家长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调整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党和政府这项阳光工程办得更好。
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家长监督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贾梦太副主任:王大学成员:何文生王宜红何蓉王正昌黄维满膳食委员会10/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为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管理,改善全校学生的饮食状况,特成立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膳管会)。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班主任工作责任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班主任
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让学生吃上放心安全的营养食品,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针对学生食用环节,需要班主任落实以下安全责任:
1、各班主任领取营养午餐,确保每人分发一份,不得漏发、错发。
2、班主任要指导并监督学生当场食用(要求学生相互监督),防止学生带回家再次加热食用,出现饮食安全问题。
3、教育学生不要食用有异味、变色、变质、过期、膨胀的食品(出现问题的食品要立即与食堂管理员联系)。
4、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食用前洗手,食用后将垃圾放于垃圾桶,不随地乱扔垃圾。
5、每日督促学生填写好就餐记录。
凡因班主任监督不力,不认真履行上述职责,出现不安全事故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学校负责人 签字 班主任 签字
学校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日。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权责一致、全程监管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督促相关负责人员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计划” 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各相关负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食品原料生产、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各项措施;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
(三)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卫生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必须从纳入“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中选择供餐单位,并签订供餐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瞒漏报、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对校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2、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口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制度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必须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
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学校或个人,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相关责任学校或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在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1)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制度、制度未悬挂上墙、制度不健全的。
(2)经检查发现。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的。
(3)未配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贮存室的。
(4)贮存室无防鼠、防蝇、防虫、防潮、防盗、冷藏等相关措施的。
(5)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责任学校或个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理。
(1)确定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名单,不按照市、县相关规定办事、徇私舞弊、厚此薄彼,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损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管理混乱,造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浪费严重的学校和个人。
(4)对学生浪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3、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有关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1)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或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或个人。
(2)对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或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或个人。
(3)对保管不善、操作不规范,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一、鹧鸪希望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接受制度1、接货。
接货应做到准备充分,手续清楚、责任分明、验明日期、单据和凭证齐全。
接到到货通知后,应了解货物的类别、特性、数量、件重等具体情况。
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责任追究制度
一、质量责任追究
1、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保准的学生食品和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发生的企业或个体,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其供货资格。
2、学生营养工程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供货厂家负责赔偿因此引发的一切损失,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3、质量问题包括;变质、霉变、污染、劣质、以次充好的食品(生产日期不明、保质期不明等)。
所有损失和后果包括;食物、人力、财力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损失和遗留问题。
二、管理责任追究
1、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规定品牌及厂家的食品及原辅材料,因把关不严或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其它严重后果的,有相关管理人员承担第一责任。
2、学校不得定购和组织学生引(食)用非定点企业产品,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由学校承担第一责任。
3、管理责任具体包括:对货物质量和有效日期把关不严;营养食品存放违规,导致合格食品发生污染、霉变、过期、变质;把污染、过期、变质、霉变的食品用作营养餐;鸡蛋、牛奶储藏、存放不规范的等。
具体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4、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严格执行营养计划制度,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xxxxxx小学
2016年2月23日。
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每天做好出入库登记。
二、每天坚持做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留样柜中,并及时上锁,具体管理由专人负责。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个人卫生安全,要求学生按要求在饭前洗手。
四、加工间、储藏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明确各功能区责任人,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五、食堂管理人员制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炊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相关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并及时封锁现场,分析治病原因,科学救治。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稠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必须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而引发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供货商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学校不得私自购买非定点企业的食品,对进入学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运送不规范,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对于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学校或个人要视其情节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五、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严格执行营养改善计划制度,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