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食品安全法4学时
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从事食品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从业人员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培训对象和内容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的对象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与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二)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三)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和预防控制;(四)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流程和卫生要求;(五)食品经营销售管理要求;(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七)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八)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培训方式和时间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分别规定如下:(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三)其他从事与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四章培训组织和实施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承担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制度,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培训,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教育机构、专业团体或者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应当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的教材或者培训资料,确保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一、前言(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名称:食品标准与法规2.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3.课程编码:4.学时:60学时5.适用专业: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食品检测技术专业等。
(二)课程性质《食品标准与法规》是从事食品生产、营销和贮存以及食品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
它是研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法治管理的科学,是食品科学与质量管理交叉形成的一门新学科。
通过学习该门课程,可以使学生了解食品法规的发展历史、现状,使学生懂法守法,为将来从业打造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1.课程设置的依据通过对食品营养与检测等专业、行业的广泛调研,根据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性质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设置本课程及本课程相关内容。
2.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第一,注重课程目标的完整性,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第二,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第三,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第四,着眼于未来,注重能力培养;第五,强调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第六,强调国际意识的培训。
3.课程目标、内容制定的依据课程目标按照2020级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针对该专业的对应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之上编写的。
4.课程目标实现的途径课程通过项目任务驱动开展教学。
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起来,理论辅助实践。
课时安排上要求重实践、轻理论,把过程学习贯穿到整个目标的实现中,整体理念是重过程考核、轻最终考核。
二、课程目标(一)总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描述食品安全法各条款的组成,理解食品企业安全控制岗位的工作过程;会根据企业的需要制定安全管理办法,能熟练根据国家标准或职能部门要求为企业制定合理的安全控制系统和制度;并养成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品德,养成善于动脑,勤于思考,及时发现问题的学习习惯;具有善于和食品加工企业工作人员沟通和与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共事的团队意识,能进行良好的团队合作,养成良好习惯,养成食品安全重于一切的意识。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适用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考核方式:考查总学时、学分: 24 学时、1.5学分其中实验学时: 0 学时一、课程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国内外食品标准与法规基本概念,食品标准与法规之间相互依存关系,掌握食品质量卫生法规、标准的地位与作用,熟悉法规、标准与市场经济和食品安全体系的关系,并学会制定食品标准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GMP、SSOP、HACCP和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和体系文件编制。
二、课程教学要求培养学生能够从事食品企业标准、法规、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能够编制相关的标准和体系文件,并对各类食品企业运行的相关体系进行审核等。
三、先修课程食品原料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生物化学,食品工艺学等。
四、课程教学重、难点课程教学重点:食品标准化原理,中国现行食品标准,中国现行食品法律。
课程教学难点: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五、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本课程的理论和实际应用性都较强,概念性知识较多,因此应在教学中应重视大量实例,结合实际问题。
主要采用幻灯片等多媒体教学手段。
六、课程教学内容第一章绪论(1学时)1.教学内容(1)标准与法规概述;(2)标准与法规的关系;(3)标准与法规作用;(4)国内外食品标准与法规发展趋势。
2.重、难点提示(1)重点是食品标准与法规的概念、相互关系;(1)难点是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对象。
第二章标准化与标准的制定(3学时)1.教学内容(1)标准与标准化;(2)标准分类与食品标准内容要求;(3)食品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2.重、难点提示(1)重点是GB/T1.1的结构、层次、格式与食品标准的编制;(2)难点是标准的制定原则和程序。
第三章食品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2学时)1.教学内容(1)食品法律法规概述;(2)法律法规的分类;(3)食品法律法规的制定。
新食品安全法每章节主要内容

新食品安全法每章节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1.本章主要介绍了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2.强调了政府的责任和监管机构的职责,以确保食品安全。
3.规定了相关术语的定义,为后续章节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解释。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1.本章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制度,包括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管理。
2.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对食品安全的保证和监管。
3.规定了许可证的种类和管理要求,以及吊销和注销许可证的程序和条件。
第三章: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理1.本章重点关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和质量控制。
2.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原材料、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的控制和监管。
4.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检验、检测和记录要求,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章:食品标识、广告和宣传1.本章规定了食品标识的基本要求,包括食品名称、成分表和营养信息。
2.强调了食品标识的真实、准确和明确,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3.规定了食品广告的管理要求,包括广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强调了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五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本章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机构设置。
2.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和检查。
3.强调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加强监督力度。
4.规定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程序,及时控制和消除风险。
第六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控1.本章重点关注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和监控。
2.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及评估结果的应用。
3.强调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包括食品抽检和食品召回。
4.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七章: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食品安全风险提示1.本章规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原则和方式,包括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结果。
13食科《食品标准与法规》合格课程教学大纲

《食品标准与法规》教学大纲课程编号:13ZF096405课程名称:食品标准与法规学时:36一、说明(一)《食品标准与法规》的课程性质:《食品标准与法规》是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食品检测检疫专业方向课。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标准与法规的定义、范围和关系(标准与法规间的关系及与质量管理体系等的关系);标准与法规的地位、分类与制定、监督与管理;食品标准与法规的作用与意义(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监督管国内外贸易);我国的标准与法规(基础标准与法规、添加剂、粮油食品、糖果与饮料、焙烤食品、肉乳食品等);国际和部分国家或地区的标准与法规;国内标准的提升(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方法);食品企业标准体系(编制指南、体系表);国内外标准的发展趋势。
(二)教材及授课对象:教材:王世平. 食品标准与法规.科学出版社.2010.授课对象:本教学大纲适用于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本科教学(三)《食品标准与法规》的课程目标(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通过教与学,使学生能正确理解标准与法规的定义、范围;了解标准与法规间的关系以及与质量管理体系等的关系;掌握标准与法规的作用与意义(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监督管理,国内外贸易等);掌握标准与法规的主要内容;了解标准与法规的发展趋势;并能综合运用于对实际问题的分析。
(四)《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授课计划(包括学时分配)(五)教学建议《食品标准与法规》是应用性、政策性很强的课程,本课的教学环节包括课堂讲授、作业、课外自学与查阅资料、答疑、质疑和考试。
课堂上应对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进行必要的讲解,并详细讲授每章的重点、难点内容;讲授中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学生的思维,加深学生对有关内容的理解,强调不要死记硬背。
要求学生关注重要术语的英文标注,及时了解相关学科的发展及食品标准与法规的不断更新。
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以提高课堂授课的知识含量。
在主要章节讲授完之后,布置一定量的思考题及实例阅读,旨在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及灵活运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食品安全》教学大纲

《食品安全》教学大纲供预防医学专业用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食品安全( Food safety)课程代码:504102020课程类别:专业课学时: 32 学分:2.二、教学目的及要求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研究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威胁人类健康的有害因素及其预防措施,以提高食品的卫生质量、保护食用者饮食安全的科学。
食品安全学是预防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也是本专业学生必修的考试课程。
本课程通过课堂讲授、讨论、自学等方式进行教学。
培养学生从预防医学的观点出发,掌握食品污染物的种类、来源及预防措施,食源性疾病的特点、预防,食品安全管理。
使学生学会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解决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为今后独立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教学中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学生自学能力、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让学生熟悉和了解食品安全的最新国内外进展。
三、教学内容(注:下划双线为掌握内容,下划单线为熟悉内容,句尾的“*”示教学难点。
)(一)基本理论部分第一章食品安全绪论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的概念、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的关系,食品污染的概念、来源、分类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食品卫生学的意义、内容和方法。
食品卫生学进展。
我国已取得的成就和今后的任务。
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及其基本原则第二章食品微生物污染与腐败变质微生物污染及其预防:污染食品的微生物种类,致病性微生物、条件致病性微生物和非致病性微生物的概念。
细菌性污染:食品细菌的概念。
非致病菌与食品卫生质量的关系。
嗜冷菌、嗜温菌和嗜热菌的定义;菌落总数的定义、培养条件、表示方法和食品卫生学意义*。
食品菌相的概念,大肠菌群的概念与检测方法、大肠菌群最近似数(MPN)的定义和食品卫生学意义。
肠球菌(粪链球菌)作为粪便污染指示菌的意义。
食品中常见的致病菌和条件致病菌及其卫生学意霉菌及其毒素的污染:霉菌和霉菌毒素的定义。
与食品卫生关系密切的主要霉菌。
影响霉菌生长和产毒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04.2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施行日期】2015.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第三节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第四节特殊食品第五章食品检验第六章食品进出口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课程标准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

附件 2:《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标准课程代码: 0433915课程名称: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英文名称: Food safety and quality control课程类型: 专业核心能力课程总学时: 48 讲课学时: 40 实验(训)学时: 8 学分: 3合用对象: 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专业先修课程:食品原料学、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第一部份前言一、课程性质与地位《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是专门研究各种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安全性评价方法、质量管理和控制的技术与基本理论,进而对食品质量与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门技术性学科,它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专业必修的专业理论课程。
该课程是食品营养与检测及其相关专业的专业课程,其基础课程是《大学化学》、《仪器分析》等,在学习该课程前应学习《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微生物学》、《食品生物化学》、《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学》等。
可以说,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是这些基础学科在食品企业中的应用。
因此,它主要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规范性的学科。
食品营养与检测及其相关专业的学生,未来大多都要面向生产企业,所有的技术任务都要环绕着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来开展,对这种工作的熟悉与适应能力,是食品营养与检测及其相关专业学生未来成功的基本素质,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为了培养有道德、技术强、懂管理的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材。
因此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对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课程基本理念本课程在现代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教学理念的指导下,依据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工作岗位对职业能力的需求,以案例教学,完成指定单元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完成具体单元的过程中学会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并构建相关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积极主动、勇于探索的自主学习方式,特殊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同时还关注学生终身学习与可持续性发展。
三、课程设计思路课程设计的思路就是按照食品生产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及质量控制技术,分别介绍当前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食品安全性评价、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技术的基本要求和相关内容;结合基于职业岗位的课程建设,课程教学以基础理论知识为基础、工作任务为主线,按照工作岗位对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参照食品检验工、内审员等职业资格标准,选择教学内容,通过典型工作任务的分析,把理论知识和相关实践连接起来,使学生熟悉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技术,掌握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系统、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系统,能够编写SSOP 文件,制定HACCP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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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
共10章104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立法宗旨与适用范围(第一,二条) 阐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第三,四条) 确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第五—十 条)
为了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药
品安全风险,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将原食品安全办、
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
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
2007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法草案,200711-28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阜阳“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
“苏丹红”事件
PVC(聚氯乙稀)保鲜膜致癌事件
含孔雀石绿水产品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食品包装袋苯超标
福寿螺事件
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
猪肉瘦肉精超标
地沟油事件
----成为“修法”的直接动因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2013年9月前)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 卫生部承担办公室工作,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地方政府负总责(即使是垂直管理的部门也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协 调下做好监管工作)
部门分段监管与卫生部门综合协调相统一 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一)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
用“安全”的概念来全面统筹,有利于减少矛盾。
(三)、法律责任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缺乏有效制度和机制,以规范引导企业重质量重安全。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 次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法》,自6月1日起施行。
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 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
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省、市、
县各级质监部门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
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
费,具体数量由地方政府确定,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
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同时,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
验检测资源,建立区域性的检验检测中心。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在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现有
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基础上,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执法
机构。要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食品药品安
全监管工作,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加
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
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
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科学监
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
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
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整合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
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
省、市、县各级工商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要划
垂直管理部门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
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完善落实责任制,对各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职责分工行使职权,承
任
食用农产品
供食用的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 全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
制定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
张涵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2008年奶 粉事件爆发后,他不仅开始关注食品的 添加剂成分,也开始关注食品安全立法。 但是让他迷惑的是奶粉事件爆发后,国 务院多个部门如卫生、农业、工商、质 检、食品药品监督纷纷出面处理,以上 各部门也不断发布各种与食品有关的规 定,他越看越糊涂。他想知道到底哪个 部门负责食品安全?
第三章 食品安全法
1
1.食品安全法的沿革
1979年,国务院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 理条例》。
1982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 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1995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 卫生法》)。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
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
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地方政府负总责
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全程监督管理的 工作机制
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农业、质监、工商、 食药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已经发生变化
宗旨与适用范围
宗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
无毒无害、无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
适用范围: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食品安全管理活动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之规定 第一责任: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负责,承担社会责
管水平。食品药品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四)健全基层管理体系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可在乡镇或区域设立
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配备
必要的技术装备,填补基层监管执法空白,确保食品
和药品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都得到加强。在农
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要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
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2.为何要制定《食品安全法》
(一)、“立法打架”、“机构打架” 、 “管理打架”、“标准打架”。
“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 “六七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 “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
(二)、食品卫生只是食品安全的一个部分
从横向来看,安全包括卫生、质量。如 “毒奶粉” 事件。
纵向来看,安全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包装、 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其中相当 多的环节都是食品卫生法“鞭长莫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