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四院 将孕妇弄瘫 还我公道!
医德败坏的著名案例

医德败坏的著名案例医德败坏的著名案例之“李文静事件”李文静事件是中国广为人知的一起医德败坏的案例,发生在2018年。
李文静是一名4岁的女孩,她因为咳嗽、发烧和呼吸困难的症状,在父母的陪同下前往当地医院就诊。
她被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然而在治疗过程中却发生了医德败坏的行为。
据父母称,当他们陪同李文静在医院等待治疗时,一名年轻医生突然走进诊室,对着李文静大喊大叫,声称她只是在装病。
父母对医生的态度感到愤怒和不可置信,他们请求换一位医生,但遭到了拒绝。
而这名医生继续对李文静喊叫,甚至动手推搡她。
父母绝望地看着这一切,无能为力。
这起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愤怒,许多人对该医生的行为表示愤慨。
社交媒体上充斥着对医生的批评和谴责。
人们纷纷质疑这名医生是否具备应有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一些人将这个案例与医患关系紧张的背景联系起来,认为这是医患矛盾的结果。
在此之后,当地卫生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此事。
经过调查,医生被发现确实存在不良行为。
他被暂停执业,并面临着进一步的处罚。
最终,医院通过道歉和赔偿,试图修复与家属之间的关系。
这个案例引发了公众对医德的关注和反思,也引发了对医疗体制的质疑。
人们开始思考如何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以确保患者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
同时,有关部门也在努力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管,加强医德教育,并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这个案例不仅仅是医德败坏的一个典型例子,更是对整个医疗体系的一个警示。
它提醒我们,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疗行业的根本基石。
没有良好的医德,医患关系就难以建立和发展。
只有加强医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才能确保患者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因此,我们应该对医德败坏的行为零容忍,并加强相关监管和法规的制定。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健康和和谐的医疗环境,让患者能够放心地接受医疗服务。
腹中胎儿被扼杀,重庆金山国际医院推卸责任并威胁家属别闹事

腹中胎儿被扼杀,重庆金山国际医院推卸责任并威胁家属别闹事重庆金山国际医院“扼杀”腹中胎儿事件还原:我们家属为得到更好孕育指导和孕产条件,孕妇于今年6月下旬前往重庆金山国际医院立档待产,并选定了该医院妇产科专家张建华为检查和生育医生。
之后均在张建华的建议和指导下进行产前调养。
期间发生过孕妇腹部多次、持续疼痛等情况,张建华检查后均以“一切正常”、“吃药保胎即可”等正面答复回应孕妇家属,从而为之后的悲剧发生埋下了隐患。
7月29日凌晨3时,也就是仅仅在接受张建华医生最后一次检查后30个小时,孕妇疼痛加剧,在吃药缓解无果的情况下,患者家属致电重庆金山国际医院咨询并寻求要张建华医生手机号。
但值班医生要求孕妇家属自行判断,若3至4分钟疼痛一次再送来医院。
当日早8时许,煎熬一夜的孕妇被其家属送至重庆金山国际医院接受其他医生检查,在检查不到胎心,胎儿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竟以B超医生不在为由,拒绝为其进行B超确认,还冷漠要求立即转院。
随后,孕妇被紧急送往重庆妇幼保健院,但为时已晚,当天22时孕妇顺产而出的男婴被确认由于脐带绕颈未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重庆金山国际医院由于医师不负责任,在每周一次的预约检查中,身为“专家”的张建华竟然没有发现任何不妥迹象,也没有履行告知孕妇“随时可能生产、发生疼痛应及时就医”的医生义务。
使孕妇在“专家”的指导下在家忍痛养胎,希望足月生产,酿成悲剧。
导致胎儿因脐带绕颈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悲剧。
重庆金山国际医院对“扼杀”腹中胎儿事件发表声明推卸责任并威胁家属:首先先对发生的不幸表示同情和理解,我来谈谈对这件事的看法吧:第一,现如今这个年代,发个帖什么的,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帖子的内容只是代表家属的观点和立场上些的,所以其关于某些事物的细节还有待调查。
第二,因为广大人民群众,当然也包括您,觉得医院肯定是站在医生的立场上,答复的细节与内容跟你所写的有一定的出入,总而言之医院的答复肯定是没让你满意的,所以你才会在网上发帖。
语言刺激孕妇导致流产的民事起诉状

语言刺激孕妇导致流产的民事起诉状原告:李某某被告:王某某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告李某某,现就被告王某某以语言刺激导致我流产一事,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请法院依法审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事实经过2019年6月1日,我怀孕3个月,正处于胎儿发育的重要时期。
当天,我与被告王某某在公司办公室内进行工作交流。
不料,在交流过程中,被告采取了极其恶劣的态度,使用恶言恶语对我进行辱骂、威胁和侮辱,其中包括对我的人格、家庭背景以及怀孕这一敏感问题的攻击。
被告的言语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和身体伤害。
当天晚上,我突然感到腹部剧烈疼痛,并出现了大量阴道流血的情况。
紧急前往医院检查后,医生告知我已经发生了自然流产,胎儿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平等地决定生育子女的问题。
”被告的言语行为严重违背了这一法律规定,侵犯了我的生育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被害人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医生的诊断结果,我的流产是由于被告的恶言恶语刺激导致的,与我本人无关。
因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三、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要求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立即停止对我的侮辱、辱骂、威胁等恶劣行为,不得再对我进行言语攻击;2. 被告赔偿我精神损失费10万元;3. 被告赔偿我医疗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共计5万元;4. 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对我名誉的影响;5. 其他应由被告承担的合理费用。
四、证据列表1. 医院流产证明书2. 目击证人证言3. 通话录音及聊天记录4. 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凭证五、案件分析与陈述本案中,被告采取恶劣的态度对我进行精神侵害,导致我流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赔偿我因此遭受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六、诉讼费用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河北“艾滋病官司”判决 受害者获赔36万余元.

河北“艾滋病官司”判决受害者获赔36万余元新华网石家庄5月12日电(记者吕国庆)记者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河北省武安市邑城镇农民王为军因其家人被感染艾滋病状告沙河市康泰医院一案,经过三年多的审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王为军及其女儿获赔362042.55元。
河北省武安市邑城镇农民王为军近日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时陈述,他的妻子靳双英待产期间,曾于1997年7月30日住进沙河市康泰医院接生,8月1日生下一女婴。
8月4日康泰医院给靳双英输血400ML.靳双英在产后不久出现了“双乳肿痛、口腔溃疡”等艾滋病早期症状,1999年4月经北京地坛医院检查,证实靳双英感染艾滋病病毒,靳双英于当年5月16日死于家中。
不久,他的女儿也被查出感染艾滋病毒。
为此,王为军怀疑康泰医院给妻子输的血有问题。
2000年8月,王为军将康泰医院告上法庭,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三次开庭审理。
2001年10月15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康泰医院赔偿王为军一家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6.2万元。
一审判决后,原告、被告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2003年8月5日作出民事裁定,以“原审认定不清”为由,撤消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9月23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经检验,违规采血输血,靳双英死于艾滋病的事实清楚。
法院判决,被告沙河市康泰医院赔偿原告共计362042.55元。
此外,法院驳回了沙河市康泰医院的反诉请求及原告的其他请求。
但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仍然不服,再次提起上诉。
今年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进行了公开审理,4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女主持人告发人大代表 称怀孕七月被其强奸

女主持人告发人大代表称怀孕七月被其强奸
日前,自称黑龙江双城电视台女主持人的网友实名告发当地人大代表长时间逼迫其坚持不正当关系。
昨日,双城市委宣传部称,他们已建立由纪检委组成的查询组,查清事实真相。
告发称怀孕七月被强奸
11月23日,自称双城电视台主持人王德春的“王漂泊2012”在微博发帖,告发现双城市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孙某挟制与其坚持不正当关系。
该告发信称,孙某是公务员、党员、人大代表,自己在啤酒厂采访时与孙某相识,并经过孙某把没有作业的母亲办成啤酒厂退休职工,之后孙某就一向钳制王德春与其坚持不正当关系。
2009年12月份,孙某在她怀孕7个月的时分,还逼迫与她发生关系。
后来她被逼与老公离婚。
告发信称,孙某利用职务之便,处理假退休收取好处费、变
相转卖公家财物、为家人为别人就事等违法工作。
告发微博已悉数删去
昨日,“王漂泊2012”微博已更名,而此前发布的告发信已悉数删去。
记者企图联络告发者采访,未获答复。
记者亦未联络上被告发者孙某,予以核实告发信的内容真伪。
昨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委宣传部部长景丽玲说,双城市主要领导举行紧急会议,双城市纪检委组织建立查询组,对此事打开查询。
现在,查询刚开始,尚无成果。
双城市委宣传部一位王姓作业人员称,如有新进展,会及时发布。
一篇文章讲明白孕妇马茸茸跳楼真相,到底应该谁背锅

一篇文章讲明白孕妇马茸茸跳楼真相,到底应该谁背锅?(1)马茸茸的家人到底有没有责任?事情发生后,马茸茸的家人被骂上了天,大家一致指责,正是因为马茸茸的丈夫延壮壮对她的生死不管不问,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甚至有人说:将来我女儿生孩子我一定陪在旁边,揣着钱拿着刀,医生给钱就要,婆婆阻拦就砍!看看,这句话说的多霸气,多解气!但是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马茸茸在住院时,亲妈就在身边,不但有亲妈,还有亲哥哥、亲姑姑,阵容够强大了吧?但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骂马茸茸的丈夫及其家人?主要是有两个关键点:第一是马茸茸的丈夫延壮壮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的签字:情况已知,要求从产道分娩,谅解意外;情况已知,要求静滴缩宫素催产,谅解意外。
第二是医院提供的两份所谓马茸茸无法承受分娩带来的痛苦,下跪要求丈夫及其家人同意剖腹产,遭到丈夫和婆婆冷冰冰的拒绝。
其实真不想搭理这些喷子,你到底用哪只眼睛看到那是拒绝剖腹同意书?你能认认真真去阅读一下内容吗?那是入院前的医院免责声明,任何产妇家属都得签的文件明白吗?也就是说,别说是住院生孩子,你去医院做个眼科、拔牙这样的小手术,医生也会给一大堆吓人的危险,你只能选择签字,要不就转院,而其他医院也是这样。
那么下跪是怎么回事?大家可以详细看看视频,第一次下跪是1分54秒,第二次下跪是4分48秒。
首先是先蹲下去的,然后再跪下来的,这明显是疼的受不了才蹲下来然后跪倒在地上的!刚跪下来的时候面前就没有其它人,只有旁边搀扶的老公。
特别第二次,是朝空气跪,跪下来的时候首先是护士上来检查,然后其他家属才赶过来,何来跪求之说?马茸茸事件相关视频。
另据媒体报道,坠亡产妇马某的丈夫延先生接受采访称,对于医院发布的声明,他表示不认可,“我妻子期间疼痛难忍有两次,出来跟我说‘疼得不行’。
第一次是17点左右,第二次是18点左右。
她出来喊疼的这两次,我都主动跟医生说,她疼的话咱们就剖腹产。
其他临床的产妇都可以证明我说过这个话。
孕妇伸腿绊倒男童的【一孕妇故意伸腿绊倒4岁男童,结果被人肉,这位孕妇可遭殃了!】

孕妇伸腿绊倒男童的【一孕妇故意伸腿绊倒4岁男童,结果被人肉,这位孕妇可遭殃了!】前些日子在网上刷新闻的时候,看到一个视频,大概意思是这样的:一个男孩高高兴兴的跑进一家麻辣烫店,拿着一双筷子跑出门的时候,突然摔了一跤。
看到这个视频,本来觉得没什么,小孩子摔跤很正常,可是又看了一遍,才发现,不对劲,不是他自己摔倒的!原来是坐在门边上的一个孕妇,在小男孩跑出去的那一刻,伸出腿故意绊了他一跤,才致使他摔倒。
看到她伸出腿的那一刻,我觉得她简直就是一个恶妇,为什么无缘无故的跟孩子过不去。
本以为是这位孕妇的恶作剧,一时兴起,可是后来才发现事出有因,原来是男孩跑进来的时候,掀的门帘打到了孕妇,所以她才伸出腿绊了一跤。
那么这就说得过去了,小男孩不小心掀开的门帘打到了这位孕妇,所以她才要伸腿绊他来报复。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影响可是真的不一般。
网友的责骂声是一片又一片,大多都是骂这个孕妇恶毒,不配做母亲,怀了孕也要流产.........孕妇绊倒他的时候,肯定不知道这位男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肯定不知道自己会因此出恶名!可是为什么那么多的人都要骂这位孕妇?真的就是她一个人的错吗?如果男童掀开的门帘打翻了孕妇正在吃的麻辣烫,碗一下子砸到了她的肚子,照成了流产,那么还是她的错吗?恐怕网友又要骂这个男童没有教养了吧!可是,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孕妇绊倒男童之后,拿着的筷子一下子扎到自己的双眼,那么后悔也会很严重!这位孕妇的结果恐怕会更惨!可是,庆幸的是,这些事情都没有发生!但是这件事情的结局就没有那么简单了!这位孕妇被网友骂的狗血喷头,最后她的家庭住址还有姓名都被挖了出来!而且,她还被罚1000,若不是她怀孕,警察都准备对她进行拘留!哎,我多少有些同情这位孕妇,她的一个报复性的小动作,给她自己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我估计,回家之后,她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所以,不管她是不是怀孕,对待这件事情都应该怀有一颗宽容的心,毕竟男童不是故意的,否则,只会给自己惹麻烦。
剖腹产截瘫了 10年站起全是爱

剖腹产截瘫了 10年站起全是爱作者:来源:《祝您健康·文摘版》2016年第03期2004年11月3日,西安解放军451医院。
此刻,躺在病床上的王静满心喜悦。
她刚刚剖腹产下八斤多的儿子城城,丈夫张军(化名)在一旁开心极了。
王静侧过脸来,她多想亲手抱抱孩子。
但这会身子完全不听使唤,胸部以下没有任何感觉。
第三天早上,医生照常来查房,听说王静的胸部以下仍没有知觉,看着医生一脸凝重,她的心也跟着沉了下去。
“做好心理准备,可能以后都要躺在床上……“医生宣告,麻药打到神经上了,导致神经受损,王静胸部以下已经完全瘫痪。
王静大脑“轰“的一声。
张军满脸痛苦。
夫妻俩默默对视一眼,她捕捉到张军眼底的一丝慌乱。
转院,检查,噩耗一次次被确认。
王静观察着张军,他的沉默令她愈发害怕。
一天下午,王静需要更换尿袋,张军在一旁打盹,她轻声叫了两声,张军眯缝着眼睛瞅了她一下,继续睡。
王静忍不住将声音提高八度:“你要是累就回去休息吧!”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张军竟然站起身离开了!傍晚,王静的母亲过来,听说张军扔下不能自理的王静走了,气得立刻给他打电话。
张军吼道:“我的心情也很压抑!你们想怎么骂就怎么骂我吧!”王母的眼泪一泻而下,直到这一刻她们才明白,张军终于找到机会跑了!命运将王静从天堂抛入地狱。
王静1977年出生在陕西一个军人干部家庭,父亲是某军区领导;母亲是高级经济师。
1995年,18岁的王静以优异成绩考取了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毕业后,她顺利进入西安空军工程大学任英语教师。
身高1.68米、纤瘦俏丽的她当时是学校的焦点人物。
工作第二年,王静结识了来学校参加短期培训的张军。
他的强烈追求,使王静逐渐芳心暗许。
2003年,两人步入婚姻殿堂。
不久,她怀孕了。
2005年1月的一天,张军忽然又出现在病房里。
他目光闪躲:“王静,咱们离婚吧。
”王静抑制不住大叫起来:“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张军也激动起来:“你父亲没有帮我升迁,还总是指责我,我早就受够了!”王静如遭雷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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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四院将孕妇弄瘫还我公道!我叫司秀丽,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现年32岁,我本来有着幸福的人生,有着满意的工作,有着幸福的家庭,有着美好的生活,美好的一切。
但意想不到的灾难改变了我的人生,改变了我的命运,改变了我原本拥有的一切一切。
短短一个小时的剖腹产手术让我从一身体健康的人变成了一个瘫子,霎那间我从幸福的巅峰跌到了人生的低谷,我的一切都没了,就连自理都自理不了,我是去医院生孩子的,但医院却把我弄成了瘫子,天理何在!!。
祸从天降临产前,为了安全起见,我选择了三甲医院河北省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进行生产,我的主治医生尹洁说我骨盆出口狭窄,孩子头大,顺产可能生不下来,建议做剖腹产手术。
2007年10月12日一大早,我充满着期待和幸福来到了河北省省四院,尹洁医生安排我做完术前所有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一切正常,尹洁医生说无手术禁忌症,可以进行手术。
10月12日9时,我走进了河北省省四院妇产科手术室进行剖腹产手术。
当时手术室里只有两个护士,没有医生,手术床上铺了一张蓝色的单子,这两个护士就开始议论这手术床上的蓝色单子是什么单子,是不是撤掉?最后他们说:“应该是防尘的单子吧!然后他们就把这手术床上蓝色的单子撤掉了,让我脱了衣服以手术的状态平躺在了手术床上,我按照他们的说法脱了衣服平躺在手术床上,过了一会儿,我的主治医生尹洁和另外一个妇科大夫进来了,一进来尹洁就说:“谁让你们把手术床上的单子撤掉的,那可是消毒的单子,赶紧铺上。
”然后他们又让我从手术床上下来,又重新铺上了原来的蓝色单子,然后又让我再次躺在了手术床上,准备手术。
又过了一会,又进来一个大夫,开始对我实行麻醉。
当麻醉医生给我注射麻醉药时,我就感到打麻药的地方及两腿疼痛难忍,像过电似的,注射完后,手术刚一开始,我就感到极为不适,头昏、恶心、头疼、发烧,这些我都及时的告诉了当时在场的所有手术医生,医生没做任何解释,继续实施手术,直至婴儿取出,我就这样一直难受着直到手术结束,他们把我推回了病房。
6个小时即10月12日下午4点,麻药劲儿刚一过,感觉刚一恢复,我的双下肢就不能动了,高烧38度多,我嚎啕大哭,好好的怎么动完手术就不能动了呢?并且我第一时间把这情况告诉了我的主治医生,可医生却说我是心理作用,没采取任何措施,任何治疗,任其病情不断恶化。
我只能痛苦的一动不能动的躺在病床上,任其病痛的折磨,病情的恶化,没有医生来管我,又过了两天,即10月14日下午4点,我的双手及两个胳膊也不能动了,高烧40多度,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
在我家人的极力要求下,10月14日他们给我做了核磁检查,但检查结果出来后却说我没病,说是术后反应,属正常现象。
从10月12日下午4点我的双下肢不能动到10月14日下午4点我的双上肢即两手都不能动了,在这两天里医生没有给我用任何药物,没有给我进行任何治疗,并且检查说没病。
眼睁睁的看着我去死。
我的家人哭泣着一再极力要求医院请院外专家会诊,“你们本医院检查不出病来,那不等于没病啊!如果没事那怎么好好的做完手术就瘫了呢?”,10月15日河北省省四院请来了省二院的专家,省二院的专家又重新给我做了一个核磁检查,检查后说我有事,最后省四院说我是“急性脊髓炎”。
但河北省省四院在查出病来之后,没给我用药,任我自生自灭。
10月16日省四院下病危,通知我的家人做好心理准备,人可能不行了,但还是没有用药,并且没有书面病危通知书。
直到2007年10月18日晚6时,在我家人的极力要求下省四院才给我输上了人免疫球蛋白(这是我哥到北京宣武医院问来的治疗药物),可用药为时已晚,病情已发展到最坏,所以用药后病情并未好转,而省四院也未采取任何措施,我奄奄一息,为了救命没有办法家人于2007年10月19日把我转到河北省省二院进行治疗。
专家如是说我在省二院住院期间,请教省二院专家才知,我之所以术后瘫痪那是因为脊髓染上了麻醉剂病毒,造成脊髓被病毒感染而被损坏,导致四肢瘫痪,大小便失禁。
为了印证这原因,我们又来到了北京宣武医院,请教知名专家,专家解释:“病人在剖腹产术前检查无手术禁忌症,也没有出现急性脊髓炎的体征。
而术后却出现四肢瘫痪,这是术中麻醉不当,造成的脊髓病毒感染,最后导致四肢发生运动障碍。
因为院方没有有力的说出急性脊髓炎在病人身上的体征表现,因此可以说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随后我们又咨询了多个专家,他们一致认为在术前我的生命体征一切正常,身体健康,无手术禁忌症,无外伤史,而就经历了短短的一个手术,术后就瘫痪了,这明显的是术中麻醉不当而造成的脊髓损伤,最后导致瘫痪。
漫漫维权路为了讨个说法,我的家人随后去省四院找院长,可院长却盛气凌人、矢口否认,说是我自己得的病,跟他们无关,把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
我真不明白诺大的省四院怎能视病人的生、死于不顾呢?我本来是一个健康的人,在做手术前医院给我做过全面的检查并说无手术禁忌,为什么术后却瘫痪了呢?省四院院长把责任推卸给我本人,先就医疗失误姑且不谈,就职业道德而言,省四院院长——王士杰良知何在?人性何在?他还像是人民的医生吗?还像是三甲医院的院长吗?因为医院的过失造成了我的终身瘫痪,毁了我的一生,同时也毁了我的一家人,使我们原本幸福美满的一家家破人亡,医院把我好好的一个我生生的弄成了一个瘫子、一个废人,我现在每天都在遭罪,生不如死:大便得靠打开塞露,每排一次就得打6、7个,并且光靠打开塞露也下不来,还得靠我年迈多病、白发苍苍的已过六旬的老母来一点点的抠出来,因为我的神经已经坏死,支配不了了。
并且由于我从脖子以下都没有了知觉,神经支配不了,所以我的肚皮因为不能动肌肉已经萎缩没了,肌力为0,由于没有腹压,所以每次排便的时候我就恶心、接不上气,难受的要死,并且一天也缓不过劲来。
小便得定点的靠别人往外挤,每次往外挤尿的时候我都快窒息了。
并且由于我大小便失禁,所以在不定点排的时候就经常拉在裤子里,尿湿了裤子,我那白发苍苍的老母就得天天给我洗带大便的裤子,每每此时我真的想一头撞死,真的不想在这样活下去了,这样活下去会把我年事已高并且本来身体就不好的老母亲累死的,而且自己也每时每刻都在遭罪,这真的不是人过的日子。
由于医院麻醉不当使我的整个脊髓受损,我当时高烧不退,高烧40来度将近3个月,由于高烧使我的肺部严重发炎,烧的气血两亏,气血都快烧没了,所以我的其他内脏肝、胃、脾、肾也都不行了,现在我得病已经快4年了还是接不上气,气短的厉害,只有躺着才能连续的说上一段话,坐着根本就说不了几句话。
嗓子里有痰咳不出来、打不出喷嚏来、就连鼻涕也擤不出来。
都快4年了我的腰软的还像面条,根本就坐不住。
左半边脸和嘴还都是麻的,手也是麻的。
我每时每刻都在承受着病痛和精神的折磨,我所承受的这一切一切的痛苦都是河北省省四院给我造成的,可丧尽天良的省四院不但没有感到一丝的不安和愧疚,反过来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还昧着良心说我是自己得的病,不负这个责任,天理难容!我得病至今已经快4年了,为了治病我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包括我自己和我娘家的所有积蓄),家里的房子卖了,借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和同学,至今已经花了200多万了,现已债台高筑,借不来一分钱。
我的老公在我得病半年的时候就抛弃了我,一直以来都是我自己一边借钱一边治病;快4年了,我还未见过我儿子一面,我老公把孩子带走了,切断了我们母子间的一切联系,我就连唯一生存下去的精神支柱都没有了,如果不是为了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我早就不活了;快4年了,我的肉体及精神都经历了生不如死的煎熬。
我一个拖着残躯的弱女子深知自己对手的强大,省四院有雄厚的资金和广泛的社会关系,他们不缺钱,他们缺的是最起码的良知和人性。
我找省四院讨说法,省四院可以蛮不讲理的把我和家人逐出医院办公室,但是,他们扭曲不了真理,掩盖不了事实,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我自己拖着残躯走上了维权之道,虽古人云:“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别进来。
”但那是旧社会,在当今和谐、法制社会,我相信人间自有公道,法律自然会还我公道,人间正义自会战胜邪恶!铁证如山于是我把省四院告上了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可法院以种种理由一拖再拖,一拖就是将近一年,无奈之余我又将省四院告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院让做医疗事故鉴定,可北京市丰台区医学会在医疗事故鉴定中无视我出示的种种证据和理由陈述,完全站到省四院那边。
在鉴定会上,我提出了省四院病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并出示证据:一:省四院称:是我手术后因抵抗力差自身产生的病毒,从而得的急性脊髓炎,这种说法是不对的,纯粹是胡说,理由如下:(1):如果是因我手术后抵抗力差而产生的病毒,那么病毒应该最先侵入我当时身体抵抗力最差的部位:即手术刀口处,而我的刀口处愈合很好,没有感染迹象,这一点在病历上也说的很清楚。
而事实上病毒并没有侵入我的刀口,我的身体的其它部位也都好好的没有被感染,而是病毒最先直接就作用于我的脊髓上,这说明是手术中的麻醉给我造成的病毒,才致使这种病毒最先直接作用在脊髓上,而不是别处。
(2)如果是因我自身抵抗力差而产生的病毒,导致得的急性脊髓炎,那么得病速度不会如此之快,据“急性脊髓炎的临床表现”的解释:起病时,常先有背痛或腰胸部束带感,起病前数天或1-2周可有发热、全身不适或上呼吸道感染等病史。
也就是说:如若是我自身在手术后因抵抗力差而产生的病毒,那么就会经过数天或1-2周的发热、全身不适或上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后,然后再出现背痛或腰胸部束带感。
而不是在我术前没有任何发热、全身不适、上呼吸道感染等病史的情况下,病历记载在我术后16h就发病,开始腰痛,10月12日上午10:30手术结束,10月13日2:45分:腰部不适。
即使就省四院自己写的病历而言,也足以能证明这种病毒不是因我自身抵抗力差而产生的,而是手术中麻醉给我造成的病毒,才会使这种病毒直接作用于我的脊髓处,才会造成发病的速度如此之快,而实际上我在术后过了麻醉劲,感觉刚一恢复,即10月12日下午4:00我的腰部以下就不能动了,而不是病历上所说的10月13日2:45分开始发病。
(3)在省四院提供的病历中:其中有一张“病毒”检验报告单,此报告单上:无姓名、无日期等等内容,这张报告单不能证明是我的报告单,因为上面没有地方能证明是我的情况,所以我不承认这张报告单是我的检验结果,这是省四院虚造出来的单子,并且在病历的护理记录中没有记载有“病毒抗体”的检查。
(4)省面院说是:我因术后抵抗力差而产生的病毒,那么请问省四院有什么证据来证明是因我的抵抗力差而自身产生的病毒呢?请省四院拿出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一点,那么这种病毒就是省四院的麻醉给我造成的!(5)并且我在2003年夏天,在河北东方中西医结合医院做过痔疮手术,当时用过麻醉药,麻药后身体无不适;2005年夏天在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做过一次拔牙,也用过麻醉药,麻药后身体无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