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五篇)

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民政府报告。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二)是一个组织内部建立和执行的制度,旨在确保消防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3篇)

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是指通过制定一套监督机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监督和整改,确保火灾隐患能够得到及时解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的内容:1. 成立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组:由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代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和督促工作。
2. 制定火灾隐患排查计划:按照一定的周期和计划,对各类场所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确保不存在火灾隐患。
3. 火灾隐患排查方法和标准:明确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方法和标准,包括现场实地排查、检查相关资料和记录等。
4. 火灾隐患整改要求: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5. 火灾隐患整改督促机制:建立督促机制,对整改火灾隐患的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6. 火灾隐患整改报告和记录:对每个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总,形成整改报告,定期向相关领导和责任人汇报。
7. 火灾隐患奖惩制度:对于整改不到位或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惩,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
8. 定期召开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会议:定期召开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整改工作质量。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的内容,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不同地方和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2)一、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整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____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范文(5篇)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二章任务和职责第二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其实施。
各部门、各岗位应负责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第三条本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做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应包括建筑物、设备、用电设施、消防设施、储存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方面。
第五条火灾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细致,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按照严重程度划分等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尽快进行整改。
第六条火灾隐患排查的结果应及时报告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制定整改计划。
第四章火灾隐患整改第七条火灾隐患整改应根据整改计划按时完成。
对严重的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消除隐患。
第八条火灾隐患整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检修、更换老化设备和线路;2. 清理、整顿仓库、库房,分类存放危险品,确保通道畅通;3. 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正常运行;4. 消防通道的畅通和标识;5. 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整改验收第九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成后,应进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
第十条整改验收应由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验收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向相关部门抄送。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岗位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结果应做到实时记录,发现问题要追溯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七章处罚和安全奖惩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范文(4篇)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范文一、本购物中心对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经确定后,应根据本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作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不得推诿、拖延。
二、火灾隐患包括购物中心保安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及防火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公安消防机构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一)购物中心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1、购物中心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责令当场改正(下发)并督促落实:(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营业场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保安部消防主管通过每日核对巡检系统数据(通过对比两个相邻巡查班次的巡查数据)检查上述问题的当场改正情况,并存档备查。
3、巡查、检查中发现或经部门上报的不能当场改正的消防安全隐患,通过巡检系统所设功能打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由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责令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1)涉及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整改情况记录上签字并报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5、对一时确有较大困难(时间、技术、资金等方面),确无能力及时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保安部负责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由购物中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相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度(4篇)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一、制度目的1.1为了确保建筑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2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加强防火工作,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1.3完善相关制度及技术设施,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精细化,减少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场所、民用住宅等。
三、职责分工3.1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布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3.2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3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划、设计文件要求,确保建筑的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4物业管理单位要做好建筑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和功能。
3.5居民要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合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4.1定期火灾隐患排查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相关建筑物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易燃材料的存放是否符合要求等。
4.2整治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的,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复杂火灾隐患的整改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4.3开展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4建立火灾隐患台账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火灾隐患台账,记录每次排查和整治的工作内容和结果,形成有效的防火监管和督查体系。
五、处罚和奖励5.1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5.2对于及时整改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大家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整改原则:坚持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的工作原则。
2.对以下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
(3)幼儿园内吸烟;
(4)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特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5)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6)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3.整改办法
(1)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通报,并提出整改方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范本(5篇)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火灾隐患是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隐患,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最大程度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1.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并报告安全监管部门。
3. 监察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并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措施和要求1. 隐患排查按照公司安全制度和有关法规要求,各部门定期组织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并制定整改计划。
2. 整改责任各部门负责整改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并报告安全监管部门。
五、整改期限和验收1. 整改期限部门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在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2. 验收整改完成后,部门应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邀请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奖惩措施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拖延整改的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2. 要求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做书面汇报,解释整改不到位的原因,并提交整改计划;3. 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个人档案。
七、监督检查安全监管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制度下发到各部门,并将修改情况在公司内公开透明。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制度所涉及的有关费用,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分摊。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有权对他人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者的个人隐私将得到保护。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精编版(七篇)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精编版一、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整改火灾隐患,依据《消防法》、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销案办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火灾隐患的界定第二条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或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具有火灾危险性,可能造成火灾,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
认定条件如下:1、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事实存在;2、由于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工艺技术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灾危险性,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或立即整改的。
第三条凡火灾隐患能在短时期内或立即整改的,为一般火灾隐患。
第四条凡火灾隐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整改时间长而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为重大火灾隐患。
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详见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
三、火灾隐患的主要范围第五条建筑物方面:1、建筑地址选择不当,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违章乱搭乱建的;2、明火作业场所、仓库、生产车间交错布置;3、在甲、乙类物品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的;4、违章搭建违章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5、建筑物的结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与使用性质不相适应,如甲、乙类物品库房采用三级或以下级耐火等级建筑等违反或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6、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产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取相应通风、防火、防爆措施或设置不当的,液化气气瓶库没有设置足够的通风孔,或将通风孔设置在建筑物上部的;7、安全疏散出口数目不足、疏散宽度过小、疏散距离过远的;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站用的。
第六条电气设备方面:1、不按环境选择导线和敷设方式,截面与负荷量不相适应,电线乱接乱拉,导线严重破损、接触不良等,有可能造成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电弧、电火花的;2、照明灯具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易燃易爆场所不采用防爆灯,在物资仓库内使用功率超过60瓦的白炽灯泡,或灯泡与可燃物未保持不小于____米水平距离等,与可燃物相临近的;3、配电盘材质与使用环境不符,用木、竹等可燃物制作的,在有可燃粉尘或纤维产生的场所采用非密闭型配电盘;接线零乱,导线选型不合要求,配电盘内用裸导线连接的;熔断器不符合额定电流要求或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的;4、用电设备安装使用不合要求,选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缺乏安全装置的;在有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非防爆、有可燃粉尘场所选用非密闭型开关、接触器、电机的;在同一线路上接入过多的并联负载或不经过计算随便更换大功率用电设备以至过载的;在导线截面积改变和接入负载时,没有安装合适的熔断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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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以下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和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特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用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饭店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