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办法
路桥工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施工单位在路桥工程中不合格品管理的行为,减少不合格品对工程质量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施工单位在路桥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类型的不合格品管理。
3.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构件、工艺的情况,经现场测定或检验发现,应立即视为不合格品,应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二、责任主体1. 项目经理总经理2. 项目部工程部3. 质量部安全部4. 监理单位、业主代表三、管理措施1. 沿街走查制度2. 工程部专人专项负责3. 配备质量专班4. 报告流程化5. 质量责任状6. 罚则完善具体7. 罚责到人四、管理要求1. 工程前期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对于实测数据与设计要求不符的情况要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并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
同时,要提前准备好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以便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和构件进行实时监测。
2. 施工过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材料和构件的质量控制,确保材料及构件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施工规范,避免出现不合格品。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同时,工程部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操作,提高工程质量。
3. 竣工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要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品要及时整改,并向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报告。
只有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才能顺利通过验收。
五、处理流程1. 发现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现场负责人和质量部门。
2. 检验确认质量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合格品进行检测确认,并制定整改措施。
3. 整改处理根据检测结果,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
4. 处理报告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报告不合格品的处理情况,同时记录整改过程和结果。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6篇)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第四章管理制度文件版本:第一版文件编号:____ny/zg-14九、不合格管理办法及控制程序(一)不合格产品管理办法1、定期由厂长召开质量例会,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人员参与。
2、由质量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汇报生产中、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办法,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3、对于不按操作规程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质量事故进行处罚,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损耗人员进行奖励。
4、对外来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及企业内部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性时研究,分析原因,及时想办法,及时提出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5、不合格的处理(1)对于过程检验中。
计量不足,灭菌温度不够等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纠正,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2)不合格品的原辅材料由检验员根据检验结果出具。
不合格品处理单,并做好置牌标识,购销科负责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a、对发现原辅材料出现一般质量不合格的,由化验室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由质检科处理决定。
b、对发现原辅材料出现重大质量不合格时,由化验室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由质检科会同各有关部门参与质量评审作出使用或不使用的处理意见,报经理批准,购销科负责与供应郑州新农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第四章管理制度文件版本:第一版文件编号:____ny/zg-14商联系处理,办理退货手续,必要时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3)不合格成品由检验员根据检测结果开出不合格处理单,并入不合格品临时堆放点或库房,进行隔离标识。
责任部门应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表,并根据表中的项目内容和完成时间及要求,制订纠正措施,按规定认真实施,并报质检科进行验证。
(4)本程序中涉及的各类记录、文件、应作为质量分析,信息反馈和质量统计,质量考核的原始凭证。
(二)不合格工作管理办法不合格管理是指不能正确依据《企业质量手册》很好的工作,很好地履行自己义务的行为的一种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1、在本职工作范围内不能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不合格的部门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对由此引发的不良影响负全责,以造成影响的大小和经济损失多少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已造成的不合格,能重新再做的要重新再做,不能重新再做的要进行必要的修补或挽救。
不合格管理制度模版

不合格管理制度模版一、背景与目的1、背景:公司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在不断追求卓越的过程中,对不合格品进行及时追踪和整改的能力要求逐渐提高。
2、目的:制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确保不合格品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处理,最终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不合格品管理工作,包括生产、采购、仓储等环节。
三、主要内容1、责任主体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不合格品管理负责。
2、不合格品定义不合格品是指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产品,包括实际缺陷、外观缺陷以及功能缺陷等。
3、不合格品的分类与标识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其分为A类、B类和C 类不合格品,并按照相关标识要求对其进行标识。
4、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1)收集:各部门及时收集和登记不合格品信息,并将其汇总到质量管理部门。
(2)评审: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处理措施。
(3)处理:对不同类别的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退货、返工、报废等。
(4)整改:质量管理部门及时跟进不合格品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复审:对整改后的产品进行复审,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5、不合格品的责任与追责根据不同情况,对造成不合格品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确保不合格品问题的解决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不合格品的统计与分析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不合格品进行统计分析,总结问题的原因和改进措施,为提高质量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7、不合格品管理的监督与审核公司领导对不合格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审核,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四、制度的执行和遵守1、制度执行: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要求执行,并确保不合格品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违反制度的处罚: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
五、附则1、该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 引言不合格品是指生产过程中或产品质量检验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或物料。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不合格品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企业声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2.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并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合格品对企业的影响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生产环节和物料库存管理。
3. 责任和权限3.1 企业管理层企业管理层应负责制定和颁布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同时还需要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以便各部门能够正确处理和管理不合格品。
3.2 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他们应负责以下工作:- 尽力避免不合格品的产生; - 及时发现和报告不合格品; - 组织并实施不合格品的处置措施。
3.3 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是企业负责不合格品管理的部门,他们应负责以下工作: - 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类和评估; - 制定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 审核和分析不合格品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方案。
4. 不合格品的分类和评估4.1 分类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不合格品分为以下几类:- 严重不合格品:对人身安全、环境或他人财产造成严重危害的不合格品。
- 一般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标准不符,但不会对人身安全、环境或他人财产造成严重危害的不合格品。
-允收不合格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但仍可被接受的不合格品。
4.2 评估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对每个不合格品进行评估,确定其处理的优先级和方式。
5. 不合格品的处理5.1 处理流程不合格品处理流程如下: 1. 发现不合格品并及时报告给质量管理部门。
2. 质量管理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估,并确定处理方式。
3. 根据处理方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 处理完成后,编制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确保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三、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管理流程1. 不合格品发现(1)工程试验过程中,实验员发现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将不合格品报告给主管负责人。
(2)主管负责人收到不合格品报告后,应及时调查问题所在,并确认不合格品情况。
2. 不合格品处理(1)对于不合格品,应分类处理。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调整、替换、重试等方法解决。
(2)如果不合格品无法修复或重试,应立即停止试验工作,并将不合格品记录保存。
3. 质量管理部门介入(1)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试验进行抽查,确保试验质量符合标准。
(2)质量管理部门在发现不合格品时,应与主管负责人协商处理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4. 不合格品记录(1)所有不合格品应建立记录档案,包括不合格品的性质、原因、处理方法、整改情况等。
(2)不合格品记录应保存至工程试验结束,并进行归档管理。
5. 整改措施(1)根据不合格品记录,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整改措施需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6. 不合格品追溯(1)在发生不合格品时,应追溯不合格品的来源,并查明责任归属。
(2)对于造成不合格品的责任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四、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管理责任1. 实验员应严格按照试验标准操作,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2. 主管负责人负责指导实验员进行试验工作,并对不合格品的处理负责。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工程试验,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品。
4. 不合格品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可进行调整。
以上为《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3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 目的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体系不断改进和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3 职责3.1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不合格确定,并组织评审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不合格项的识别,技术部负责评审和处置。
3.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隔离和处置的具体实施。
4 管理办法4.1不合格的分类不合格分为体系不合格和产品不合格。
体系不合格称为不合格项,产品不合格称为不合格品。
体系不合格(不合格项):在企业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本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要求的不合格称为体系不合格。
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称为产品不合格。
4.2不合格的性质:对不合格视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性质轻微,属偶尔现象,不具有普遍性,造成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____元以下的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性质严重,具有普遍性或有一定的影响力,或造成的影响很大,经济损失在____元以上的不合格。
4.3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4.3.1不合格由技术部评审,以确定不合格性质,对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应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交责任部门执行。
对于严重不合格应分析发生不合格的原因,并视情况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并应预以验证。
4.3.2不合格品的处置:(1)不合格品的种类:a)不合格原(辅)料:糕点和饼干: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起酥油、白砂糖、鸡蛋、绵白糖等。
b)不合格添加剂:色素、食品添加剂;c)不合格包装物:包括聚乙烯食品包装袋、食品用塑料周转箱;d)不合格半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e)不合格成品:各种类型成品;f)市场退回的不合格品。
(2)不合格的处置不合格品评审后的处置方法通常为:a)原辅料:拒收、让步接收(降级或降价)、报废;b)包装物:拒收、让步接收(降级或降价)、报废;c)半成品:返工、报废;d)成品:报废。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模版1、不合格品的确定质量检查人员在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任一分项或分部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时,该分项或分部即为不合格品。
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在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任一分项或分部质量不合格,该分项或分部即为不合格品。
采购物资的进货检验和试验报告中,任一项经确定不合格的,均应认为该批物资为不合格品。
2、不合格物资的标识、评审和处理进场的物资经检验和试验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科采购人员负责在《材料物资验收报告单》上作好记录,并按《检验和试验状态》的规定,对该批物资挂“不合格”标识牌,严禁投入使用。
对判定为不合格的物资,由项目总工程师召集工程部、物资部及安质部的相关人员作出评审,提出处置意见。
拒收的不合格物资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处理,原则上____小时内撤离现场,降级使用的物资需经规定程序批准。
根据处置意见,物资设备部负责填写《供应商不良记录表》,并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对供应商作出处理,严重的取消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供货资格。
3、不合格品的标识、评审和处置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由项目质检工程师进行记录。
一般不合格品由质检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和作业队负责人进行评审,确定处置方法,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项目总工程师应确认;纠正措施组织实施后,质检工程师重新核定,符合纠正措施及质量要求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全过程由质检工程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汇总表”并记录在案。
较大不合格品,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经项目总工程师明确后,对纠正措施组织实施落实,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核定,符合纠正措施及质量要求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全过程由质检工程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汇总表”,并记录在案。
按返修、返工处置的不合格品应有重新检验的书面记录。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模版(2)一、目的与适用范围该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客户需求,减少不合格品的产生,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和措施,以保障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6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对于客户反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及时将售出产品召回,并根据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检验、确认,确为企业责任时由企业组织技术人员对出现问题的工艺进行改进,并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同时有目的的检查全部生产工艺,有效的预防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二、纠正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理,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堪修,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三、质量不符合规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堪修者,但不包括以下两项:a.进料检验时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应退货或特采)。
b.进料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且责任属原材料供应商的(应退货或交换良品)四、由质检部负责召集生产、采购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五、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集中在产品设计、工序管制、原材料采购等环节分析。
六、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以方便以后的品质追溯,以及为产品品质改善提供原始资料。
七、处理不合格品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原因找不出不放过2.责任查不清不放过3.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八、不合格品处理的程序1.记录、标识、隔离2.预先处理:由质量检验员判定不合格的类别,然后决定提交哪一级处理3.做出结论,按规定权限,对不合格品做出结论(报废、返修、返工和超差使用)。
4.处理结论的实施九、不合格品的处理1.纠正。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之处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达到一定的状态。
2.返工。
质量管理部将批准返工的不合格产品的评审报告交于各生产车间进行返工,使其达到正常的标准。
3.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能达到顾客满意所进行的一定程度的再加工。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二)1、目的为使进入流通领域的、由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快速、完全的召回,保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提供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3、相关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4、职责4.1总经理负责指导组成产品召回工作小组,并负责产品召回计划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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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办法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2)6 检查与考核 (5)附录A (规范性附录)不合格项处理流程图 (6)附录B (规范性附录)不合格项通知单 (7)附录C (规范性附录)质量问题通知单 (9)前言本规定根据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热电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基础性标准。
目的是为了规范热电的基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从而规范并加快热电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代替了-217.08-03-2012《不合格项处理管理标准》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基建工程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基建工程部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热电新建工程基建全过程中的不合格项处理的管理流程、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新建工程控制各承包商的产品或服务不满足规定要求情况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DL/T 5434—2009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210—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各专业篇)DL503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现行版本)H-215.08-01-2013 《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流程》H-215.08-05-2013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19.10-01-2013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管理标准》-219.10-02-2013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标准》-206.03-01-2013 《标准化管理规定》-206.03-02-2013 《标准编制管理流程》-206.03-03-2013 《管理标准编写指引》-206.03-04-2013 《管理流程编写指引》-219.10-45-2013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文件以及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和技术说明书中的技术条件和标准等。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4.1 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对各部门、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在不合格项处置中的分歧意见予以裁定。
4.2 建设单位基建工程部(以下简称:基建工程部)4.2.1 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并负责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2.2 基建工程部对各承包商不合格项的处理意见/技术措施在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的基础上予以确认或批准,对其处置结果进行抽样检查;4.2.3 负责对不合格项的统计,进行归口管理。
4.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对不合格项要及时提出、通知、处理、验证,并监督、检查、督促责任方执行纠正措施;4.4 各参建单位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设备监造承包商和设备、材料供应商等是不合格项的责任方,对不合格项的处置全过程负责。
5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不合格项处理过程,分为问题的提出和通知、处理、验证、关闭不合格项等四个阶段。
主要范围如下: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以及国内外设备资料要求的项目;施工过程(包括调试)中,不符合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或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根据施工验收标准评为不合格的项目;设备、原材料等,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合同要求的项目;试运行中没有按技术规程使用的项目;不适用质量事故的项目。
5.1 不合格项的提出和通知5.1.1 各承包商按各自质量体系文件所界定提出的任何不合格的事项,都应及时通知基建工程部和监理单位。
5.1.2 各承包商虽未提出,但监理工程师或基建工程部发现其明显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的项目需严加控制管理;监理工程师应及时通知有关责任方并报基建工程部。
对严重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基建工程部,必要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通知立即停工。
5.1.3 不合格项或质量问题的通知可采用口头通知和文件通知两种形式。
5.1.3.1 口头通知口头通知仅适用于监理工程师或基建工程部发现的承包商的质量问题:1)当监理工程师发现一般缺陷时,可采用口头通知承包商的方式,即由监理工程师通知责任方的质检部门或设计代表、设备制造商(含外方)代表处理,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2)当口头通知无效或缺陷较大时,应采用文件通知处理。
5.1.3.2 文件通知文件通知既适用于监理工程师、基建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发现不合格项对责任承包商的通知,也适用于承包商自身发现的不合格项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基建工程部。
1)当不合格项为监理工程师、基建工程部主管发现,由监理工程师向责任方(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承包商) 提出对不合格项处理的问题,责成有关责任方提出技术措施并填写《不合格项通知单》(见附录A)或《质量问题通知单》(见附录B);责任方收到通知的24小时内应向项目监理部回复并向基建工程部备案。
2)当不合格项目为责任方(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承包商)发现,由责任方提出《不合格项通知单》(包括内容、原因及处置建议等),通知监理单位对质量问题予以确认后转报基建工程部。
通知应在不合格项发现的24小时内发出。
5.2 处理不合格项的处理分为处理、停工处理和紧急处理三个层次5.2.1 当对不合格项的处理,不影响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寿命,且不殃及接口性能,不发生额外处理费用的项目时,责任方在收到监理单位的《不合格项通知单》后,应及时研究处理意见并得到认可后予以纠正。
口头通知处理的项目也属此列。
5.2.2 土建、水工、安装接口的不合格项,当处理后可以正常运行并达到规定的要求,不发生额外处理费用的项目,责任方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技术措施交监理单位,在得到其同意后,责任方及时将“意见、措施”交相关部门/承包商会签,基建工程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查后,可进行处理/纠正;监理工程师对责任方处理或纠正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2.3 不合格项不会影响主要性能或寿命(建、构筑物,设备、材料等),或返工/返修后可以恢复性能,但需发生额外处理费用的处理,其处理意见和技术措施在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应交基建工程部审批,分清责任后进行处理/纠正;必要时可采取停工处理的措施。
5.2.4 当发现不合格项的情况紧急,不及时进行处理会危及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甚至人身安全,或使事态进一步扩大时,责任方可采用紧急处理措施,即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责任方的现场经理或其授权人可下令先作处理,对处理过程作好记录,同时以最快方式向监理单位和基建工程部通报,事后再及时将记录连同不合格项通知单报监理单位确认。
监理工程师和基建工程部主管应立即到该不合格项现场,审理处理情况并记录备案。
5.2.5 所有不合格项(品)经返工/返修后,责任方均应按质量检验标准重新进行检验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或使用要求;若未满足要求则应重新进行处理。
5.3 验证责任方对不合格项处理结束后,应在《不合格项通知单》的“处理”和“验收”栏中填入相关内容,连同检验结果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报基建工程部确认后方可放行。
5.3.1 对5.2.1的不合格项处理结果,验证由监理工程师完成,基建工程部专业主管对验证认可;5.3.2 对5.2.2的不合格项处理结果,监理工程师需会同相关部门/承包商的授权人一同验证,必要时应到现场进行检查和试验;由基建工程部负责人认可。
5.3.3 对5.2.3的不合格项处理结果,验证除检查其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外,监理单位还应对不合格项目处理增加的费用计算清楚,报基建保障部负责人审核认可;其费用按所签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合同中无规定应经主管领导批准的责任方承担。
5.3.4 对5.2.4的不合格项处理结果,监理单位和基建工程部对验证需持慎重态度,除验证责任方的检验报告外,还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验证其是否消除了不安全的隐患,否则不予放行;验证应在主管领导的组织下进行。
5.4 关闭不合格项所有不合格项处理结束后,都应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监理工程师应对其纠正措施有效性予以验证,确实有效后,该不合格项才能关闭。
5.5 其他事项5.5.1 不合格项处理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不合格项属设计问题时,按《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管理规定》执行。
5.5.2 本规定只适合于不合格项处理,不适用于质量事故处理。
5.5.3 各承包商每月对已发生的不合格项进行统计、分析,报监理单位和基建工程部。
5.6 考核细则5.6.1 基建工程部负责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考核与奖惩。
每季度组织一次。
5.6.1.1 发现设计、设备、施工缺陷,对发现单位给予50-2000元奖励。
5.6.1.2 违反不合格项处理程序,对其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考核。
5.6.1.3 不能及时对不合格项的处理形成闭环,对其单位处以200~500元的考核。
6 检查与考核6.1 归口管理部室按本标准条款,组织标准执行情况检查。
6.2 热电标准化办公室统一组织年度检查。
6.3 考核与奖励标准详见-211.05-21-2014《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不合格项处理流程图附录B (规范性附录)不合格项通知单附录C(规范性附录)质量问题通知单编号:ML-相关单位代码-B02-专业-序号注:主送单位应在接到本单后24小时内签署回复,送达签发单位和抄送单位。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