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设工程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的通知甬建发【2008】131各县(市)区建设局:为全面提升城建档案管理水平,充分满足社会对城建档案的利用要求,根据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以下简称国标)、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宁波市行业标准[2005]甬DBJ07-11《宁波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试行)》、建设部建办档[2004]39号《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建设部CJJ/T117-200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市建办[2003]112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的通知》中所列内容作适当调整,新编了《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具体报送内容及技术要求另行发文,其他组卷要求等规定仍按《国标》有关条文施行。
新编制的《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自文件签发之日起执行,原《宁波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同时废止。
建筑归档建筑安装工程归档范围和排列顺序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一立项文件1 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立项批复)2 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报告)3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4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5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6 专家建议文件7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件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宗地图(出让土地)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及宗地图(划拨土地)5 建设用地批准书6 征地拆迁协议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3 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资料4 建设工程放(验)线测量资料5 竣工图测量资料(包括地形图、竣工图等)6 综合管线竣工测量资料(包括综合管线竣工地形图、专业管线竣工地形图等)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查批复意见8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9 规划设计条件控制文本10 规划审查意见回复单及规划方案总平面图11 初步设计会审会议纪要12 扩初设计批复13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14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批准书四合同文件1 勘察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2 勘察合同3 设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4 设计合同5 施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6 施工合同7 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8 监理合同五开工审批文件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2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工程质量监督登记通知书监理文件一监理规划1 监理规划2 监理实施细则二监理月报三监理例会四进度控制1 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2 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五质量控制1 不合格项目通知2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六合同管理1 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2 合同争异、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3 合同变更材料七监理工作总结1 桩基工程监理报告2 基础工程监理报告3 主体工程监理报告4 专项工程监理报告5 竣工监理报告施工文件一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一)地基工程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2 图纸会审记录3 图纸变更记录4 开工报告5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6 施工材料(预制桩)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7 施工材料(预制桩)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8 钢材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9 钢材焊接试验报告10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一)、(二)汇总表11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一)、(二)12 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通知单13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14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报告1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6 试打桩记录17 灌注桩基施工记录18 试跑桩记录19 跑桩记录20 灌注桩基施工记录21 扩头灌注桩施工记录表22 振动灌注桩施工记录表23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施工记录24 深层水泥搅拌桩施工记录25 重锤夯实试夯记录26 重锤夯实施工记录27 强夯施工记录表28 强夯原始记录29 振冲地基施工记录30 人工挖孔桩施工记录31 钻孔施工记录表32 钻孔灌注桩清孔记录表33 钻孔灌注桩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表34 锤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施工记录35 静压预应力管桩(预制桩)施工记录36 锚杆、土钉抗拔力试验报告37 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38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检测报告39 单桩水平静载检测报告40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检测报告41 钻芯法检测现场操作记录42 钻芯法检测芯样综合柱状图43 桩基低应变法检测报告44 基桩高应变法检测报告45 基桩高应变法检测现场记录46 土工击实试验报告47 回填土试验报告48 桩位偏位记录49 桩位竣工图50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二) 施工准备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2 图纸会审记录3 开工报告4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三)图纸变更记录1 设计变更记录2 工程洽商记录(四)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1 钢材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2 钢材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3 焊条、焊剂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4 水泥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5 水泥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6 砖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7 砖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8 砂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9 砂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10 石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11 石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12 防水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13 防水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14 隔热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15 隔热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16 保温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17 保温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18 门窗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19 门窗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20 其它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21 其它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五)施工试验记录1 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2 钢筋焊接复试检测报告3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包括材料合格证等)4 植筋抗拉拔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合格证等)5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汇总表6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一)、(二)7 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通知单8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9 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10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报告11 混凝土试块抗折强度检测报告12 混凝土试块抗渗检测报告13 钢筋混凝土实体结构检测报告14 结构混凝土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15 混凝土回弹检测报告16 现浇混凝土楼板厚度检测报告17 现浇结构楼层标高检测报告18 现浇结构轴线位置检测报告19 混凝土芯样检测报告20 砂浆配合比试验通知单21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22 砌筑砂浆强度检测报告23 砂浆和砌体强度原位检测报告24 砌筑砂浆贯入法检测报告(六)施工记录1 混凝土施工记录2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3 大体积混凝土测温记录4 预拌混凝土现场坍落度测试记录5 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 基槽验线记录8 楼层平面放线记录9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10 沉降观测记录11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12 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1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1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15 烟道、风道、垃圾道检查记录16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17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七) 装饰工程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2 图纸会审记录3 图纸变更记录4 装饰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5 装饰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八) 幕墙工程文件1 幕墙设计计算书2 施工组织设计3 图纸会审记录4 图纸变更记录5 工程放样定位记录6 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7 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8 螺栓抗拉拔力试验9 铝型材检测报告10 硅酮结构密封胶检验报告11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检验报告12 硅酮结构密封胶相溶性检验报告13 硅酮耐候胶相溶性检验报告14 幕墙注胶检查记录15 幕墙产品合格证书1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7 幕墙淋水试验记录18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19 幕墙检测报告(九)钢结构(网架)工程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2 图纸会审记录3 设计变更联系单4 工程放样定位记录5 钢结构(网架)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及试验报告汇总表6 钢结构(网架)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及试验报告7 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报告8 金属表面磁粉探伤检测报告9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检测报告10 螺栓连接副拉力荷载检测报告11 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测报告12 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检测报告13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测报告14 高强度螺栓表面硬度检测报告15 钢网架球节点螺栓螺纹拉力荷载检测报告16 钢网架球节点杆件拉力荷载检测报告17 钢结构焊钉弯曲试验报告18 钢结构涂层厚度检测报告19 钢结构安装施工记录20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记录21 网架(索膜)施工记录22 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垂直度检测报告23 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平面弯曲检测报告2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十)预应力工程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2 预应力张拉设备校验报告3 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报告4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5 砂浆强度试验报告6 有粘结预应力灌浆记录7 孔位示意图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二安装工程(一)给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2 图纸会审记录3 图纸变更记录4 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5 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6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8 管道系统冲洗记录9 管道(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10 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11 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12 排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13 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14 卫生器具满水、通水试验记录15 室内消火栓试射试验记录16 水泵试运转记录17 补偿器预拉伸(预压缩)记录18 采暖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19 锅炉烘炉、煮炉和试运行记录20 锅炉报警及连锁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二)电气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2 图纸会审记录3 图纸变更记录4 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5 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6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8 电气接地装置隐蔽记录9 高压电气设备及布线系统交接试验记录10 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运行记录11 电缆敷设绝缘电阻测试记录12 线路绝缘电阻测试记录13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14 线路、插座、开关接线检查记录15 建筑物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记录16 双电源自动切换试验记录17 漏电保护器模拟动作试验记录18 漏电开关模拟试验记录19 大型照明灯具吊环承载力试验记录20 大容量电器线路结点温度测量记录(三)智能建筑工程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2 图纸会审记录3 工程图纸变更记录4 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5 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6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7 智能系统工序交接检查记录表8 智能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9 智能系统隐蔽工程(随工检查)记录10 智能系统工程安装观感功能验收记录11 智能系统试运行记录12 智能系统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记录表13 智能系统子系统检测记录表14 智能系统强制性条文检测记录表15 智能系统(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表16 智能系统竣工验收汇总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记录表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记录表19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四)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2 图纸会审记录3 图纸变更记录4 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汇总表5 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6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8 风管漏光检测记录9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10 洁净室测试记录11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12 风机试运转记录13 房间室内风量温度测量记录14 管网风量平衡调试记录15 管道(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16 管道(设备)吹污冲洗试验记录17 管道(设备)真空试验记录18 空调制冷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19 空调水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20 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21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22 氨制冷系统、燃气管道焊缝检查记录23 阀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24 水泵试运转记录25 绝热材料点燃试验记录26 制冷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试运转记录27 通风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记录(五)电梯工程电梯工程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2 图纸会审记录3 图纸变更记录4 电梯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5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6 电梯机房、井道建筑、安装交接检记录7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建筑安装交接检记录8 电梯承重梁、起重吊环埋设检查记录9 轿厢平层准确度测量记录10 电梯层门安全装置检验记录11 电梯噪声测试记录12 电梯运行试验记录13 电梯运行试验曲线图14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运行试验记录15 电梯验收整体功能检验记录16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验收整体功能检验记录17 电梯安装检验报告18 电梯验收检验报告竣工验收文件一工程竣工总结1 工程概况表2 工程竣工总结二竣工验收记录1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3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5 地基与基础分部质量验收备案证明6 主体分部质量验收备案证明7 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8 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 建筑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1 建筑给排水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 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3 建筑智能化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4 通风与空调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5 电梯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6 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7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一~表五)18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记录19 单位工程竣工报告20 竣工工程质量报告21 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22 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23 工程质量监理报告三决算文件四声像、缩微、电子档案(一)声像档案1 工程照片2 录音、录像材料(二)缩微品(三) 电子档案1 光盘2 磁盘竣工图一综合竣工图(一)综合图1 总平面布置图2 室外管网综合图(二)室外专业图二专业竣工图1 建筑竣工图2 结构竣工图3 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4 幕墙工程竣工图5 钢结构(网架)工程竣工图6 给排水工程竣工图7 电气工程竣工图8 消防工程竣工图9 智能化工程竣工图10 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市政归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归档范围和排列顺序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一立项文件1 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立项批复)2 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报告)3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4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5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6 专家建议文件7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件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宗地图(出让土地)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及宗地图(划拨土地)5 建设用地批准书6 征地拆迁协议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3 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资料4 建设工程放(验)线测量资料5 竣工图测量资料(包括地形图、竣工图等)6 综合管线竣工测量资料(包括综合管线竣工地形图、专业管线竣工地形图等)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查批复意见8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9 规划设计条件控制文本10 规划审查意见回复单及规划方案总平面图11 初步设计会审会议纪要12 扩初设计批复13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14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批准书四合同文件1 勘察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2 勘察合同3 设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4 设计合同5 施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6 施工合同7 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8 监理合同五开工审批文件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3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监理文件一监理规划1 监理规划2 监理实施细则二监理月报三监理例会四进度控制1 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2 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五质量控制1 不合格项目通知2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六合同管理1 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2 合同争异、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3 合同变更材料七监理工作总结施工文件(一)桩基工程文件(二)施工准备文件1 施工组织设计2 图纸会审记录3 开工报告4 工程定位测量资料(三)图纸变更记录1 设计变更记录2 工程洽商记录(四)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试验报告1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汇总表2 钢材(钢筋、钢板、型钢)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3 焊接材料合格证及可焊性试验报告4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5 砌块(砖、料石、预制块)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6 砂、石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7 石灰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8 沥青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9 防水材料及粘接材料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10 防腐、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11 涂料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12 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13 水泥、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14 沥青混合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15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16 管材、管件、设备、配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17 预应力混凝土张拉材料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18 混凝土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19 钢结构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20 各类管线井室设施、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五) 施工试验记录1 填土、路床压实度(密度)、强度试验⑴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按土质种类)⑵压实度试验记录(按质量标准分层、分段)2 道路基层压实度、强度试验⑴标准击实试验报告(石灰类、水泥类、二灰类等无机混合料基层)⑵压实度试验记录(按质量标准分层、分段)⑶道路基层混合料强度试验记录①石灰、水泥实际剂量的检测报告(无机混合料基层)②7天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无机稳定土类道路基层)③其它基层强度试验报告3 道路面层压实度试验⑴标准密度(沥青混合料厂提供)⑵实测干密度(按质量标准分层取样)⑶路面弯沉试验报告4 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⑴混凝土强度配合比试验报告⑵标准养护试块28天抗压强度试验报告⑶28天标养抗压、抗折强度试验报告(水泥混凝土桥面和路面)⑷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结构混凝土)⑸抗渗、抗冻性能试验报告⑹实物钻芯取样试压报告(强度未能达到设计要求)5 砂浆试块强度试验⑴砂浆强度配合比试验报告⑵砂浆强度试验报告6 钢材焊、连接试验报告(六)施工记录1 见证记录2 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3 构件、设备安装与调试记录4 预应力张拉记录5 沉井下沉观测记录6 混凝土浇注记录7 管道、箱涵推进记录8 沉降观测记录9 施工测温记录10 导线点复测记录11 水准点复测记录12 测量复核记录13 预检记录14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七)功能性试验记录1 道路工程的弯沉试验2 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3 水池满水试验4 消化池气密性试验5 压力管道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通球试验竣工验收文件1 工程概况表2 工程竣工总结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自评表4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5 市政工程外观评分表6 市政工程实测实量评定表7 工程部位质量评定表8 工序质量评定表9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10 竣工报告11 竣工验收证明书12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三决算文件四声像、缩微、电子档案(一)声像档案1 工程照片2 录音、录像材料(二)缩微品(三)电子档案1 光盘2 磁盘竣工图一综合竣工图二专业竣工图。
宁波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宁波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在宁波市进行的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工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强制性的,合同双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合同有关资料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实施合同备案工作的单位进行备案。
一、备案材料在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时,合同双方需要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 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备案表;2. 工程合同全部正本和副本;3. 附件材料(以下材料提交复印件,查验原件):a. 工程合同双方签字(章)人的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b. 按规定应实行工程担保的,应提供业主合同款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约保函复印件或工程担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c.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应提供交易成交表和承包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d. 非总承包合同约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应当提供业主同意该部分内容分包的书面意见。
二、备案流程合同双方在提交备案材料后,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合同内容进行核查。
符合备案要求的,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将予以备案,并出具合同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将及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修改后重新报送备案。
三、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后果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应加强合同履约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应根据工作职责或上报上级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发包人或总承包人(专业工程发包人)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将面临以下后果:1. 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可以对合同双方进行罚款;2. 影响合同双方在宁波市内的信誉评价;3. 影响合同双方在其他工程项目中的投标资格;4. 合同双方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案例分析以宁波建工为例,其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8月21日与星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航空航天产业配套研发制造基地(海曙区WCH-06-m2/m3地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约5.02亿元。
宁波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宁波建设工程保险制度近年来,宁波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在城市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保险制度逐渐受到重视。
为了促进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的健全发展,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宁波市政府加大了对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的推广力度,以保障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宁波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的现状当前,宁波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认可度不高,覆盖面相对较窄。
根据市场调研数据显示,目前宁波市建筑工程保险保费收入和保障规模仍然较小,市场空间巨大。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在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后期维护等各个环节中并未形成全面的覆盖,存在着保险需求不足、制度监管不严、理赔流程不畅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二、宁波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的意义1.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提升。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有效引导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2.保障市民利益。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能够有效保障购房者和业主在交房后遇到工程质量问题时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旧楼改造、维修和保养的资金筹措问题,提高居民的质量生活水平。
3.稳定建设市场秩序。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杜绝低价中标、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净化建设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4.推动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有助于引导建设企业实现绿色施工、环保建设,促进城市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推动城市建设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三、完善宁波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的建议1.加强监管力度。
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建设工程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2.提高保险认知度。
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增加保险投保意识。
3.优化赔付流程。
建立健全的理赔机制,畅通保险理赔流程,提高保险索赔的效率和速度,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4.拓宽保险产品范围。
丰富建设工程保险产品种类,满足不同建设项目的保险需求,提高保险产品的灵活性和适用性。
宁波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改革

宁波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改革一、宁波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现状目前,宁波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建设工程保险的普及率较低,很多施工单位并没有购买建设工程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往往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其次,建设工程保险的种类较为单一,无法满足不同类型建设工程的需求。
再次,建设工程保险的赔付标准和程序存在不确定性,给受损方造成一定的困扰。
总体来说,宁波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二、宁波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建设工程保险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改革建设工程保险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其次,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改革可以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建设工程市场的竞争力。
再次,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改革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建设工程领域,推动建设行业的发展。
总之,宁波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非常必要的工作。
三、宁波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宁波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改革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首先,保险制度应当稳步推进,逐步完善,避免一刀切的做法。
其次,保险制度应当简化手续,降低保险购买的门槛,提高保险的普及率。
再次,保险制度应当科学制定赔付标准和程序,保障受损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改革应当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止保险机构违规操作。
四、宁波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为了推进宁波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改革,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明确不同类型建设工程的保险需求,推动保险产品的多样化和细化。
其次,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建设工程保险的补偿机制,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再次,建立健全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保险赔付的效率和透明度。
最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保险意识,鼓励更多的单位购买建设工程保险,形成保险保障的闭环。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以下简称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即建设项目总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和单位工程造价的统称,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本办法所称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是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组成。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计划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协同市计划委员会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造价处)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县(市)、镇海区、北仑区的工程造价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当地造价主管部门)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其业务受市造价处的指导。
城建(计划)、财政、物价、工商、金融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造价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二)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编制和修改地方性补充定额,审批一次性补充定额,负责本市各类定额的解释。
(三)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和管理,发布本市建筑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工程价格指数和经济技术指标。
(四)商市城建部门审定工程类别及取费费率。
对政府参资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审定。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编审人员资格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审核、培训、发验证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市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鉴定、推广等工作。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1997年12月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以下简称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即建设项目总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和单位工程造价的统称,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本办法所称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组成。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计划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协同市计划委员会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造价处)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县(市)、镇海区、北仑区的工程造价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当地造价主管部门)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其业务受市造价处的指导。
城建(计划)、财政、物价、工商、金融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造价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二)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编制和修改地方性补充定额,审批一次性补充定额,负责本市各类定额的解释。
(三)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和管理,发布本市建筑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工程价格指数和经济技术指标。
(四)商市城建部门审定工程类别及取费费率。
对政府参资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审定。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编审人员资格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审核、培训、发验证等管理工作。
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文号:颁发日期:2003-09—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施工安全必须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就施工安全事故和隐患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或者举报.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水文、地质、地下管线等真实资料,并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交底。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全面踏勘,对按规定需要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根据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七条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涉及与施工安全相关的勘察、设计问题,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将工程发包给符合安全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并支付保障施工安全生产的必要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协调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若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必须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第十条施工企业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承担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企业、项目经理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及班组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
宁波市政府关于宁波市建设工程统一进场交易的通告-

宁波市政府关于宁波市建设工程统一进场交易的通告正文:---------------------------------------------------------------------------------------------------------------------------------------------------- 宁波市政府关于宁波市建设工程统一进场交易的通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设市场)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从事建设工程交易的合法场所,隶属市人民政府领导。
目前,交易服务功能已基本具备。
为规范我市有形建设市场的交易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市场环境,提高投资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海曙、江东、江北及科技园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统一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活动:(一)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政府贷款项目;(二)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项目;(三)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交通、水利、电力、邮政、电信及其它专业工程项目;(四)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项目;(五)国有企业及含有公有制成份的股份制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上述工程是指投资额500万以上(含500万元)的勘察、设计承发包;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监理及其它中介服务等的承发包;造价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施工、材料与设备供应的承发包项目,包括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建设工程、管道线路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二、外资企业、独资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额投资建设涉及社会公众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都必须实施政府质量监督制度,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符合本公告范围的,应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使用说明1、本示范文本适用于为招标人的建设工程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
2、招标人采用本示范文本时,应在招标文件的相关章节中对建设管理、各专业咨询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其中,建设管理是指工程咨询人受托承担的全部或部分项目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并承担相应工程咨询责任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策划、规划、设计、采购、施工、竣工、结(决)算、试运行过程及项目范围、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内容进行管理和控制;专业咨询服务是指工程咨询人受托承担的投资咨询、设计技术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施工监理等一项或多项专业化咨询服务。
3、本示范文本中以《工程咨询合同(招标合同格式)》为合同主要条款,可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拓展完善。
4、本示范文本中,宜由招标人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及委托工程咨询内容确定工程咨询收费项目(包括计费标准费率和投标报价合理范围)。
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管理费、投资咨询费、设计技术咨询费、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工程施工监理费、试运行管理费等。
5、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使用中宜结合当地电子招标投标应用情况自行调整相关条款。
6、本示范文本适用于不同招标方式,但在资格预审上,没有提供单独的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与之配套,由各地区自行完善或招标人参考评标办法的内容予以补充。
7、本示范文本使用时应注意:(1)以“□”前缀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应删除未选择的内容。
(2)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格部分,由招标(代理)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各地区有关规定进行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用“/”标示。
(3)除可选择部分和下划线部分由招标(代理)人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宜改动。
(4)标注于下划线上括号内文字部分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代理)人选择或填写相关内容后,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应删除。
工程咨询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项目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备案单位:(盖章)备案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 (3)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 (7)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代资格预审入围通知书) (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总则 (16)2. 招标文件 (18)3. 投标文件 (20)4. 投标 (25)5. 开标 (26)6. 评标 (28)7. 合同授予 (2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1)9. 纪律和监督 (3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第三章评标办法 (33)评标办法前附表 (33)1. 总则 (35)2. 评审标准 (35)3. 评标准备 (35)4. 初步评审 (36)5. 详细评审 (38)6.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9)7. 推荐中标候选人 (39)8. 特殊情况的处理程序 (40)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一览表 (41)附件2:评标细则 (42)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46)协议书 (48)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51)第二部分专用条件 (58)第五章技术资料和服务要求 (60)1、技术资料 (60)2、对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机构人员的要求 (61)3、对投入本招标项目的办公及检测设备的要求 (62)4、招标人对工程咨询工作的具体要求 (6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4)一、投标函格式 (64)二、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66)三、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75)四、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81)五、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84)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人为。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建安造价:。
工程咨询服务目标:□建设管理服务目标:。
□专业咨询服务目标:。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建设管理:。
□投资咨询:。
□设计技术咨询:。
□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
□工程施工监理:。
□其他:。
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开展相应专业咨询服务的资质及相应管理机构和人员。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设计、□其他:)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
3.1.3 投标人未处于国家、浙江省、市(设区市)(县、市、区或其他名称)的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3.1.4 投标人其他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
3.2.2 项目负责人未处于国家、浙江省、市(设区市)(县、市、区或其他名称)的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3.2.3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3.3 其他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资质为[□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口其他:(若本章第3.1.2条款规定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的,则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应首选工程监理资质)];(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3)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证明、证件)在(具体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项目相关文件押金元人民币,在退还项目相关文件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担保5.1 金额:人民币整;形式:口投标保证金口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银行保函口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投标银行保函担保收件人:;提交地点:;咨询电话:。
投标保险保单保单收件人:;提交地点:;咨询电话:。
5.2 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口投标保证金以到达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口投标保证金以到达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银行保函以保函出具时间为准口投标保证金以到达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银行保函以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保险保单以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6.5条款,咨询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媒体或网站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人为。
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建安造价:。
工程咨询服务目标:□建设管理服务目标:。
□专业咨询服务目标:。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建设管理:。
□投资咨询:。
□设计技术咨询:。
□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
□工程施工监理:。
□其他:。
工程咨询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有开展相应专业咨询服务的资质及相应管理机构和人员;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设计、口其他:)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
3.1.3 投标人未处于国家、浙江省、市(设区市)(县、市、区或其他名称)的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3.1.4 投标人其他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
3.2.2 项目负责人未处于国家、浙江省、市(设区市)(县、市、区或其他名称)的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3.2.3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3.3 其他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资质为[□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口其他:(若本章第3.1.2条款规定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的,则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应首选工程监理资质)];(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3)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证明、证件)在(具体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项目相关文件押金为元人民币,在退还项目相关文件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担保5.1 金额:人民币整;形式:口投标保证金口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银行保函口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投标银行保函担保收件人:;提交地点:;咨询电话:。
投标保险保单保单收件人:;提交地点:;咨询电话:。
5.2 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口投标保证金以到达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口投标保证金以到达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银行保函以保函出具时间为准口投标保证金以到达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银行保函以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保险保单以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6.5条款,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代资格预审入围通知书)(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项目名称)的工程咨询服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