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塘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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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塘维修养护技术指导工作手册

上海市海塘维修养护技术指导工作手册

上海市海塘维修养护技术指导工作手册
一、引言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海洋环境的恶化,海塘作为上海市沿海地区的重要防洪设施,其维修养护工作日益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我们编写了这本《上海市海塘维修养护技术指导工作手册》,旨在为全市海塘维修养护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指导,提高海塘防护能力,确保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海塘维修养护基本知识
1.海塘的定义和功能
海塘,又称海堤,是指沿海地区为防止海水侵袭、保护陆地生态环境而修建的防护工程。

其主要功能是防御台风、风暴潮等海洋自然灾害,保障沿海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沿海经济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2.海塘的分类和结构
海塘按结构材料可分为土质海塘、石质海塘和混凝土海塘等。

土质海塘主要以土壤、砂石为原料;石质海塘以石块、石材为主要材料;混凝土海塘则采用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等现代建筑材料建造。

不同类型的海塘结构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维修养护方法也有所区别。

三、海塘维修养护技术
1.日常巡查与监测
日常巡查主要包括对海塘的岸线、护坡、排水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监测方面,应定期对海塘的位移、沉降、裂缝等关键指标进行观测,以确保海塘结构安全稳定。

2.维修养护方法
(1)土质海塘:主要包括加固堤基、加高培厚、护坡修复、排水设施改造等。

(2)石质海塘:主要包括石材修补、石块填充、结构加固等。

(3)混凝土海塘:主要包括混凝土修复、裂缝处理、防腐防渗等。

3.养护工程管理
养护工程管理涉及维修养护计划的编制、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和验收等环节。

各环节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维修养护工程质量。

海塘环境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海塘环境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海塘环境治理工作总结报告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人口的快速增长,海塘环境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护海塘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我市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海塘环境治理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一、加强海塘垃圾清理。

针对海塘垃圾堆积的问题,我们组织了城市环境卫生工作队伍,开展定期的垃圾清理行动。

通过加大垃圾分类、清运和处理力度,有效减少了海塘垃圾的数量和污染的程度。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居民的环境教育,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二、改善海塘绿化景观。

在海塘周边,我们进行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工作,引进了各种适应性强、生态效益好的树种,打造了一片片绿色的海塘景观带。

通过绿化工程,提高了海塘周边的环境质量,减少了空气污染,增添了城市景观的美感。

三、加强海塘水质治理。

针对海塘水质污染严重的问题,我们加大了对海塘水体的监测力度,建立了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

通过综合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管理,改善了海塘水质,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

四、加强海塘河道整治。

我们对海塘周边的河道进行整治,清理淤泥,修复河道堤坝,恢复了河道的正常水流,减少了水患的发生。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河道的保护,禁止乱倒垃圾和排放污水,保持了河道水质的清洁和流畅。

五、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

我们加强了对海塘环境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了健全的海塘环境监管体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工作,有效减少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海塘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六、加强社会宣传和参与。

我们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海塘环境治理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居民参与海塘环境治理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维护海塘环境的良好氛围。

总之,海塘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我市将继续加大海塘环境治理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加强监管和执法,推动海塘环境的持续改善,为居民。

上海市海塘维修养护技术指导工作手册

上海市海塘维修养护技术指导工作手册

上海市海塘维修养护技术指导工作手册上海市海塘作为抵御海洋自然灾害的重要防线,其安全运行对于上海市沿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海塘的安全稳定,提高海塘防御能力,我们编制了《上海市海塘维修养护技术指导工作手册》,旨在为海塘维修养护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操作规范。

一、引言上海市海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既是沿海地区的防护墙,也是上海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此,我们要加强海塘的维修养护工作,确保其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

本手册立足于为海塘维修养护工作提供全面、科学的指导,以提高海塘的整体防御能力。

二、海塘维修养护基本原则1.确保海塘结构安全。

海塘维修养护工作应以保障结构安全为首要任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海塘发挥应有的防护作用。

2.遵循环保、生态友好原则。

在维修养护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遵循环保原则,确保海塘周边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保持海塘功能完整性。

维修养护工作要确保海塘各项功能的正常运行,包括防浪、排水、护坡等功能的维护。

三、海塘维修养护技术措施1.检测与评估。

定期对海塘进行检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海塘结构安全。

2.裂缝处理。

对海塘出现的裂缝,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处理方法,如灌浆、锚固等。

3.护坡与排水设施维修。

定期检查海塘护坡和排水设施,对损坏的部分进行及时修复,确保海塘功能的正常运行。

4.植被恢复与养护。

加强对海塘植被的恢复与养护,提高海塘的生态防护能力。

5.防浪墙维修。

对防浪墙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海塘维修养护工程管理1.项目申报与审批。

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确保维修养护项目的合规性。

2.施工组织与管理。

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3.质量监督与验收。

加强对维修养护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4.施工安全与环保管理。

落实施工安全和环保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整洁。

五、海塘维修养护经费管理1.经费来源与分配。

乐清海塘管理制度

乐清海塘管理制度

乐清海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乐清海塘的管理工作,保障海塘环境的良好和谐,确保海塘使用的安全和便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乐清海塘的管理工作由乐清市海塘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管理办公室设立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另设立海塘管理小组,由管理办公室主任带领,负责海塘管理的具体事务。

三、海塘使用1. 海塘的使用范围包括垂钓、观海、休闲等多种功能。

2. 使用海塘需持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垂钓证、观海证等。

3. 使用海塘时需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占据他人使用的位置。

4. 在海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需自行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5. 使用海塘的人员需确保海塘的安全,遵守海塘使用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行为。

四、海塘维护1. 海塘日常维护由海塘管理小组负责,包括海塘的清洁、安全设施的维护等。

2. 海塘管理小组需每日巡视海塘,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发现海塘设施损坏或者其他问题需立即报告管理办公室,及时处理。

4. 定期对海塘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海塘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五、安全管理1. 海塘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规定和措施。

2.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管理人员和海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急救箱等。

4. 加强对天气变化的监控和预警,确保海塘在恶劣天气下的安全。

六、服务管理1. 海塘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服务制度,提高对海塘使用者的服务水平。

2. 给予海塘使用者必要的帮助和指导,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利益。

3. 保持海塘的文明秩序,营造良好的海塘环境。

4. 不得对海塘使用者进行歧视和侵犯其合法权益。

七、监督管理1. 海塘管理办公室要接受乐清市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 对海塘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 欢迎对海塘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改进相关工作。

八、处罚制度1. 对于违反海塘管理规定的行为,管理办公室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

海塘养护技术标准

海塘养护技术标准

海塘养护技术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海塘是指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中分隔水域与陆地的边界。

海塘通常由岩石、混凝土、土方等材料构建而成,用以防止水体溢出、保护周边土地以及岸边建筑物。

海塘不仅在水利工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也对周边环境起到重要的维护和美化作用。

为了保证海塘的安全性和美观性,有必要遵循一定的养护技术标准。

一、海塘巡查和监测1. 定期进行海塘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特别要注意海塘的结构是否完整,有无渗漏等问题。

2. 对于海塘进行定期监测,记录海塘的变化情况,如裂缝、滑坡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二、海塘维修1. 发现裂缝、滑坡等问题时,要及时召集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2. 维修时要选择合适的材料和工艺,确保修补的牢固耐久。

3. 维修时要注意与海塘原有结构的衔接,避免造成次生灾害。

三、海塘绿化1. 在海塘上适当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防止土壤流失,美化环境。

2. 植物对海塘的保护作用不能忽视,要定期修剪、整理,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四、海塘除草1. 海塘上经常会生长各种杂草,需要采用机械或化学方法进行除草。

2. 除草时要注意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时机,避免对植物和土壤造成伤害。

五、海塘防护1. 海塘周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避免人员和车辆误入海塘区域。

2. 海塘附近要开展定期清理和整治工作,确保周边环境清洁整齐。

六、海塘安全1. 海塘施工和维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人员安全。

2. 海塘用具和设施要定期检修、保养,保证安全使用。

以上是关于海塘养护技术标准的一些基本要求,只有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养护工作,才能保证海塘的安全和美观。

希望各地相关单位能够重视海塘的养护工作,共同维护好我们周边的水域环境。

第二篇示例:海塘是海岸线上的一种人工结构,用来保护沿海地区免受海浪侵蚀和海水侵入。

海塘的养护工作对于维护海岸线的稳定和保护沿海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海塘的长期稳定和安全运行,制定一份科学的海塘养护技术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标准海塘管理制度

标准海塘管理制度

标准海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塘管理,维护海塘的安全和环境卫生,保障海塘的合理利用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海塘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海塘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海塘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四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海塘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对海塘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五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海塘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六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海塘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责权限,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海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保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第二章海塘管理工作第九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海塘坝体检测机制,定期对海塘坝体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海塘坝体的安全稳定。

第十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对海塘周边环境进行管理,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十一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海塘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巡视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海塘巡查制度,定期对海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海塘告警机制,及时发现海塘问题并做出预警处理。

第十四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海塘使用审核制度,依法依规审核海塘使用申请,确保海塘的合理利用。

第十五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海塘维护保养制度,对海塘进行常规保养和维护,确保海塘的良好状态。

第十六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海塘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对海塘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海塘管理人员第十七条海塘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海塘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海塘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海塘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海塘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的公正、专业和透明。

水塘维修养护方案

水塘维修养护方案

水塘维修养护方案概述本文档详细介绍了水塘维修养护方案,以确保水塘的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

水塘的维护对于水资源的保护和水生态系统的平衡至关重要。

目标- 延长水塘的使用寿命- 提高水塘的运行效率- 保护水塘的生态环境维修养护计划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保持水塘正常运行的基础。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水塘结构的检查:检查水塘的堤岸、溢洪口、泄洪排水口等结构,确保其完好无损。

- 水位监测:测量水位,比对历史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波动。

- 水质分析:进行水样采集和实验室分析,评估水质状况,并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 设备检修:检查水塘相关设备的工作状态,包括泵站、机械设备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 植被管理:定期清理水塘周围的植被,防止其堵塞溢洪口。

定期养护定期养护是保持水塘稳定运行的重要措施。

根据水塘的实际情况和使用需求,制定定期养护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清除淤泥:定期清理水塘内的淤泥,维护水塘容积,防止淤积影响储水能力。

- 补充养分:按照水塘的养分需求,适时添加氮、磷等营养物质,保持水体的生态平衡。

- 修复破损结构:修补或更换破损的堤岸、溢洪口、泄洪排水口等结构,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应急响应在突发情况下,需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水塘的安全。

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水位监测和预警系统:安装水位监测器和预警系统,及时监测水位变化,并发出警报。

- 快速排水方案:制定快速排水方案,以应对水位过高的情况,确保水塘不会溢出或决堤。

- 紧急维修队伍:组建专业的紧急维修队伍,能够迅速响应、修复破损结构。

结论水塘的维修养护方案是确保水塘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的关键。

通过定期检查、定期养护和应急响应措施,可以保证水塘的安全和稳定性。

实施本方案,将有效延长水塘使用寿命,提高水塘的运行效率,维护水塘的生态环境。

水塘维修项目实施方案

水塘维修项目实施方案

水塘维修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水塘是农田灌溉的重要水源,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长期使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水塘的维护和维修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水塘的正常使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我们制定了水塘维修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

1. 对水塘进行全面的检修和维护,确保水塘结构的完好和安全性。

2. 对水塘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3. 提高水塘的蓄水能力,确保农田灌溉的需要。

4. 保障水塘的长期可持续利用,减少维修次数和费用。

三、项目内容。

1. 对水塘进行全面清淤,清除淤泥和杂草,提高水塘的蓄水能力。

2. 对水塘的护坡进行检修,修复裂缝和损坏部分,确保水塘的结构安全。

3. 对水塘的进水口和排水口进行疏通和检修,确保水塘的正常进水和排水。

4. 对水塘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清除垃圾和杂草,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5. 对水塘的防渗工程进行维修,确保水塘的不渗漏。

6. 对水塘的防汛设施进行检修,确保水塘在暴雨等极端天气下的安全性。

四、项目实施步骤。

1. 制定详细的维修计划和方案,明确维修内容、工期和费用预算。

2. 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先进行水塘的清淤工作,清除淤泥和杂草。

4. 对水塘的护坡进行检修和维护,修复裂缝和损坏部分。

5. 对水塘的进水口和排水口进行疏通和检修。

6. 对水塘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清除垃圾和杂草。

7. 对水塘的防渗工程进行维修,确保水塘的不渗漏。

8. 对水塘的防汛设施进行检修,确保水塘在暴雨等极端天气下的安全性。

五、项目实施措施。

1. 严格按照维修计划和方案进行工作,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 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4. 做好维修工作的记录和资料整理,便于日后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项目预期效果。

1. 水塘的蓄水能力得到提高,可以更好地满足农田灌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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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堤防和海塘维护加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堤防和海塘维护加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实施办法》(浙财农字[2004]10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堤防和海塘维护加固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专项资金适用于:钱塘江维护、重要堤防和海塘维护、重要海塘和水闸加固、主要堤防加固。

钱塘江维护是指钱塘江西湖区社井、应沙与萧山鼠尾闸连线至平湖金丝娘桥与慈溪庵东连线之间河段、临浦镇高田陈以下浦阳江河段的维护。

重要堤防和海塘维护是指已验收的20年一遇以上(含20年一遇,下同)浙东(舟山、台州、温州)标准海塘与沿塘水闸维修养护、已验收的50年一遇以上(含50年一遇,下同)堤防与沿堤水闸维修养护。

重要海塘和水闸加固是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确需加固的20年一遇以上标准海塘及上款所指重要堤防(海塘)上安全类别为三类到四类的重要水闸除险加固。

主要堤防加固是指中小流域保护人居集聚区、重要乡镇、大片农田、重要基础设施的堤防加固。

第三条浙江省堤防和海塘维护加固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

省堤防和海塘维护加固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已验收的钱塘江海塘、重要堤防和海塘维护及经批准的重要海塘和水闸、主要堤防加固工程,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统筹使用原则。

省堤防和海塘维护加固专项资金必须与所补助项目的其他投资统筹使用,同步到位。

(三)效益原则。

省堤防和海塘维护加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申报和审核第四条重要堤防和海塘维护实行分级管理与负责,钱塘江省管海塘由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负责,钱塘江地方海塘由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水利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二级以上堤防(海塘)和保护重要目标的三级海塘由县级或设区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水利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三级、四级海塘由镇(乡)人民政府负责。

保护特定目标的专用海塘由专用单位负责,城市堤防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者专门管理人员,负责重要堤防(海塘)的日常维护工作,管理单位定岗定员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行)执行。

第五条申请钱塘江维护、重要堤防和海塘维护专项资金必须由工程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和财政部门于当年8月底前向省水利厅、财政厅申报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并提供申报材料如下:1、市、县(市、区)水利部门、财政部门联合申请资金的文件,包含重要堤防和海塘维护计划表(附件1);2、重要堤防和海塘验收鉴定书;3、上年度堤防和海塘维护工作总结(包括工程检查观测、维修养护、水事处理、资金到位情况、存在问题等方面内容)。

钱塘江维护专项资金省级使用部分由省钱塘江管理局负责申报,列入部门预算管理。

钱塘江地方海塘维护资金需由省钱塘江管理局提出初审意见。

第六条申请重要海塘和水闸及主要堤防加固专项资金,必须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和财政部门于当年8月底前向省水利厅、财政厅申报下一年度项目,并提供申报材料如下:1、市、县(市、区)水利部门、财政部门联合申请资金的文件;2、重要水闸安全鉴定或技术认定报告,重要海塘安全复核分析论证报告;3、《浙江省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标准文本》及年度实施计划表(附件2);4、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文件。

第七条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对各地上报的重要堤防和海塘维护计划审核后,根据省级年度预算落实和上年度维护工作情况,确定年度维护补助方案,并联合下达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省财政厅根据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拨付专项资金。

第八条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各地上报的重要海塘和水闸及主要堤防加固项目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意见,结合已安排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省级预算落实情况,确定补助方案,由省水利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省财政厅拨付专项资金。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八条重要堤防和海塘维护资金各地要按《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确定的堤防、海塘、水闸的维修养护定额认真负责筹集,省级按不同级别堤防和海塘长度及不同规模水闸座数予以补助。

各地要按照《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程》(DB33/T596-2006)、《浙东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维修养护,省、市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自筹资金不配套、维护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将扣减或取消下年度补助定额,并酌情予以通报批评。

第九条重要海塘和水闸及主要堤防加固项目专项资金实行分类补助。

三类地区为欠发达和海岛县(市、区),具体为:衢州、丽水两市及所辖县(市),以及泰顺、文成、永嘉、苍南、磐安、武义、三门、仙居、天台、淳安、平阳等县和舟山市、岱山、嵊泗、洞头等县。

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不高于核定主体工程投资的40%;二类地区为享受省财政“两保两挂”体制和工资转移支付的个县(市、区),具体为:安吉县、金东区、婺城区、建德市、桐庐县、临安市、浦江县、兰溪市、临海市、长兴县,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不高于核定主体工程投资的20%;其他市、县(市、区)为一类地区,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不高于核定主体工程投资的10%。

第十条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钱塘江维护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钱塘江省管一线、二线海塘和地方一线海塘的维修养护日常维修、养护、险工险段加固、备险及安全监测系统建设等;重要堤防和海塘维护专项资金重点用于:(1)50年一遇以上堤防的维修养护:土方养护、堤顶路面维修养护、堤坡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等;(2)20年一遇以上浙东海塘的维修养护:堤顶、堤坡和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堤塘隐患探测等;(3)沿堤、沿塘水闸的维修养护: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和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等。

重要海塘和水闸加固专项资金重点用于:(1)海塘加固:塘身、护面结构、镇压层(护塘地)加高加固、防渗和消浪防冲等主体工程。

(2)水闸加固:闸室、闸上下游消能防冲工程、水闸两岸岸墙、翼墙、护坡和塘闸连接段,以及闸门启闭机改造、管理设施等主体工程建设。

主要堤防加固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基础防渗处理、堤身加固、险工险段治理等主体工程建设。

本专项资金也可用于省级对堤防和海塘项目审核、基础研究、监督管理等工作经费支出,列入部门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各地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所确定的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与建设内容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二条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规范堤防和海塘维护加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建立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制度。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缓或停止拨付堤防和海塘维护加固专项资金:(一)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二)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的;(三)资金未按办法专款专用的;(四)有严重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五)财会机构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六)未按规定要求报送有关计划或信息资料严重失实的。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各级水利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本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一)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其他资金是否落实到位;(二)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三)有无计划外工程和超标准建设;(四)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五)是否建立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截留、挤占和挪用本专项资金,擅自变更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标准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各级水利部门应重视和加强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工作。

堤防和海塘维护加固项目实行季报制,于季后5日内将项目季报表(见附件3、4)报送省水利厅,抄报所在市级水利部门,钱塘江地方海塘抄报省钱塘江管理局。

第十七条本专项资金支出后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八条重要海塘和水闸及主要堤防加固工程建成后,由项目法人按照相关建设程序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后应及时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抄报省水利厅核查备案。

第十九条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明确产权归属,加强相关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

落实管护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规章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10年底止。

附件1:________年度堤防和海塘维修养护计划表填报单位:(章)单位:人口:万人;面积:万亩;投资:万元。

市、县(市、区)水利局负责人(签名):填表人:联系电话:67联系电话:附件2:年度浙江省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建议计划表市、县(市、区)水利局负责人:填表人:附件3:主要堤防加固工程建设进度统计季报表填报单位名称(盖章):项目名称:注:本表每季过后5日内上报。

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话:填报日期:8附件4:重要海塘和水闸加固工程建设进度统计季报表填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长度:公里;投资:万元;工程量:万方。

注:本表每季后5日前上报。

统计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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