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改革促进经济增长对策研究(1)
行政审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行政审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行政审批存在的主要问题1. 低效率问题行政审批过程复杂繁琐,需要逐级申请、反复补充材料,并经历多个部门的审核和协调。
这种层层递进的审批流程导致了审批时间长、效率低下,严重拖延了企业和个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2. 不透明和不公平问题行政审批中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缺乏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条例规定模糊、标准不统一,容易导致执法主体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主观偏差或“变相否决”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市场竞争环境和社会公平正义。
3. 腐败滋生问题由于行政审批环节涉及权力运行,其口头约束力不足以形成有效制约。
各级官员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利益,也极大地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4. 高成本问题与旧有操作模式相比,行政审批需要依赖大量资源和人力,包括专业人员、办公场所和设备投入等,这意味着高昂的成本支出。
对于企业来说,要想完成行政审批程序,需要支付大量费用和耗费大量时间。
二、解决行政审批问题的对策1. 简化审批流程建立一体化在线平台,整合各个部门的信息系统,并实现数据共享与互通。
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处理,简化审批流程,减少文件材料的重复提交和审核环节,并提高审批效率。
2. 强化信息透明度建立全面公开、规范透明的信息发布机制,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规章制度的向社会公布。
同时,加强对申请过程及结果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正、公平地执行职责。
3. 推进阳光审批加强企业以及公众参与行政审批决策过程,建立民主协商议事机制。
借助新媒体、社交平台等工具开展舆论监督活动,并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的调查报道,提高行政审批公信力。
4. 强化职能转变通过加强公务员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公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构建以权责清晰为导向的考核制度,并建立公正、有效的激励机制。
同时,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严厉的问责机制。
5. 推动电子政务发展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文)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文)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旨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政府效能。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详细介绍。
二、行政审批改革的意义1. 促进创新创业经过改革,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不断简化和优化,为创新创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2. 提高政府效能行政审批改革通过推行“一网通办”和“一次办好”等服务举措,大幅提高了政府工作效能,提升了政府形象。
3. 构建法治化政府行政审批改革依靠法治手段,推动政府行为规范化、公正透明化,有效避免了行政任性和滥用职权的问题。
三、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措施1. 简化审批事项通过精简、合并和废止一批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
2. 推行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我国逐步推行“最多跑一次”制度,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最大限度地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减少企业奔波。
3.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改革注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企业和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规范运行和合法合规。
四、行政审批改革的成效与问题1. 成效行政审批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如审批时限明显缩短、审批事项减少等,极大地提升了政务公开和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2. 问题行政审批改革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操作中的不规范、权力下放的不到位等,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和改进。
五、下一步改革方向1.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 加强监督与执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与执法,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合规行使,维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 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公开、行政决策透明度,提升行政审批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六、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附件二:相关统计数据七、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审批:指政府依法对市场主体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策并赋予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行为。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三篇)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行政审批制度在各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过于繁杂和低效的行政审批程序也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很多困扰和负担。
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效能,我提出以下意见:一、简化审批程序1.优化审批流程:对于常规的审批事项,应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自助办理,减少人工干预,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建立统一的审批标准和流程,规范审批行为,避免多头审批和重复办理。
2.加强事前咨询和指导:政府应设立咨询热线和网站,及时回应企业和个人的疑问,提供相关政策解释和指导意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审批纠纷。
3.简化审批材料和要求:精简审批材料清单,剔除冗余和无关材料,确保所需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增加电子申报和电子证明的接受范围,促进全面电子化办理。
二、优化审批环境1.加强协同合作:政府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进行跨部门审批,避免多头办理和繁重的审批程序。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多部门合作中的问题和利益冲突。
2.建立信用机制: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根据信用记录评价结果确定审批时间和手续的简化程度。
通过信用评价和绩效考核来激励政府部门提高办事效率。
3.提供在线服务:将审批事项移交到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申请、查询、审批和反馈等服务,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推动政府网站和移动应用的开发,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和办理途径。
三、强化审批监督1.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设立独立的审批监督机构,对行政审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投诉渠道和受理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将审批效率和质量作为考核指标之一,优化资源配置和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3.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批标准、流程和结果,提高审批透明度,增强社会监督。
我国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政府行政审批成为了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然而,在日常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一些行政审批的问题,包括审批时间长、程序复杂、环节繁琐等等,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行政审批的有效进行。
本文将探讨我国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一、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1. 审批时间长尽管我国实行了“法定期限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审批部门常常延期甚至最终无法按期完成审批。
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投资和经营发展,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审批时间长主要是由于审批流程的繁琐、各环节的重复以及审批人员素质的不稳定等因素导致的。
2. 程序复杂在进行行政审批时,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且要求申请材料精细严谨,这使得申请人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准备申请材料。
由于申请人和履行人之间存在信息交互的不对称性,使得申请材料和审批要求层层累积,审批成本上升。
3. 环节繁琐很多行政审批环节繁琐,例如,受理、登记、审查、咨询、审核、许可等等环节,往往需要不同程度的审批、审核、评估和指导,这样的复杂流程使得申请人需要与许多部门接触。
环节繁琐是因为审批部门之间的工作范围没有具体的界定,而且工作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
二、对策1. 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核心是简化审批流程。
通过强化审批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优化申请材料的检验评估,精简审批环节,取消不必要的审批项目、步骤和材料收取。
这样就可以显著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审批成本,提高审批效率,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2. 落实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为了确保审批制度的落实,应该强化审批部门之间的协调,实现接口统一管理及制定统一规范,同时加强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机制,内部自查,外部监督。
行政审批部门应该注重员工素质培养,并通过培训提升员工素质,使得审批人员在繁琐的细节方面得到更好的表现,从而大力提高审批效率。
3.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审批速度行政审批作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活动,需要实现信息化处理。
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审批成为了企业和个人办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环节。
然而,长期以来,行政审批过程面临诸多问题。
本文将对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行政审批流程复杂低效目前行政审批环节经常需要企业或个人提交大量冗余材料,审核周期长,导致申请人等待时间过长。
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创新创业活动和经济发展。
2. 审批机构权力过大由于监管不足和权力滥用等原因,一些审批机构可能会以各种方式收受贿赂或滥用职权。
此种现象严重影响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3. 缺乏信息透明度和公开性在许多案例中,出于各种原因,在行政审批流程中有关手续、标准及要求等信息缺乏透明性与公开性。
这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4. 缺乏监督与问责机制行政审批过程中,监督与问责机制相对薄弱。
审批部门缺乏有效的检查和监管,使得权力无法被有效地约束和监控。
三、解决方案1. 简化审批流程并推行“一口受理”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是提高效率的关键。
政府可以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合并审批环节、整合相关业务等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并推行“一口受理”,即在一个窗口集中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减少企业和个人在不同部门之间奔波。
2. 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提升透明度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标准及要求的信息,让企业和个人了解申请所需材料及程序要求。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对审批机构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渠道,以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戒。
3. 加强内部管理及培训行政审批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水平。
此外,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与奖惩制度,激励他们提供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
4. 建立健全监督与问责机制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督与问责是确保公平公正的关键。
建立起多级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察、独立第三方监察和舆论监察等,可以有效地发现和制止滥用职权等问题。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
行政审批制度作为政府对于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管理手段,对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起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任务。
本文将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问题分析1. 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目前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着审批流程复杂、时间周期长等问题,造成了企业创新创业的困难和效率低下。
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而且影响了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等去处理审批事宜,从而使得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过程变得繁琐和复杂。
2. 审批标准不统一在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中,不同行政部门和地区之间存在着审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这使得企业在不同的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不同部门之间需要面对不同的审批标准,增加了企业运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3. 行政审批过程存在腐败问题一些官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进行权力寻租,通过审批程序变相搞权钱交易,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和公正。
这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而且也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对策建议为了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需要从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和技术工具等方面入手进行改革。
应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
应该明确审批权限,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
应该运用信息化技术,建设电子审批系统,实现审批的网上办理和实时监控,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效率。
为了统一审批标准,需要建立行政审批标准的统一制度,明确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标准和程序,确保审批标准的统一和透明。
应该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形成统一规范的审批标准。
3. 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腐败行为为了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应该加大监督力度,对审批过程中存在的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成为我国政府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之一,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减轻审批负担,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但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实践中仍面临很多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审批职权过于集中在行政审批中,需要审批的涉及面太广,职权过于集中,导致某些领域的审批难度较大,审批难度大、周期长,笨重、复杂的问题比较普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考虑将一些常规的行政审批事项设立网上审批系统,让社会公众通过网络进行办理,从而有效提升审批效率。
此外,可以拓宽审批渠道,开放自由竞争的审批市场,让不同类型的审批收贿结构形成竞争,以此促进政府简政放权。
二、审批标准不够清晰在行政审批中,审批的标准不够明确,解释性条款过多,会使申请人理解难度加大,加剧用人单位和个人用人单位的不确定性,给社会搞乱状况。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对审批标准进行修订改进,明确规定专项职权和全面审批规则,并严格执行,加大对审批的监管力度,建立基础行政执科考核制度,同时,加强行政审批与法律规范和制度规约的衔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批公正、公开、透明。
三、审批环节过多在行政审批中,由于环节过多,难免要进行多次反复审批,给申请人和部门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和成本。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优化行政审批机制,划并合并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加速办事程序。
此外,可以建立以申请人为主体和核心的事项审批监督机制,强化监管和监督,提高审批机制的公正、透明以及效率。
四、审批权之间的嫌隙仍然存在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由于审批权之间的嫌隙仍在,导致诸多不当的审批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批效率。
针对此问题,可以强化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完善国家行政机构法等法律法规,细化行政审批的流程和规范,明确各项行政审批业务的主管部门和职责,保证整个行政审批的程序公正、公开和透明。
五、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在很多地方行政审批的问题之一,就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方式单一、监督机关没有监督权、监督决策效果不好等问题比较突出。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作者:帕丽扎.马合赞来源:《管理观察》2011年第03期摘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健全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条件。
我国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目前行政审批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成果问题对策研究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行政审批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规范、管理与服务的一种手段。
任何一个有效的政府都存在行政审批制度,以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但它又必须根据社会需要不断进行改革。
2001年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务院先后分四批取消和调整了一半以上行政审批项目。
但是,行政审批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审批项目依然过多、已经取消或调整的审批项目未得到完全落实、审批行为不够规范、对审批权的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等。
十七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也都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2009年以来,由监察部牵头,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等12个部门组成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力量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清理审核,向国务院呈报了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建议,9年取消1845项行政审批项目。
2010年7月4日国务院决定取消113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合计184项,占国务院部门现有行政审批项目总数的10%。
另有2项拟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是由有关法律设立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后才能向社会公布。
国务院先后四批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992项,减幅达50.1%;31个省、(市)、自治区减幅均在一半以上,市、县两级的审批项目也不同程度地得到了较大幅度的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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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改革促进经济增长对策研究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不断改善国民福利是每个国家政府追求的目标,尤其在当前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增长面临诸多两难问题和不确定因素,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经济低迷徘徊,主权债务危机正在加深。
各国除切实采取积极有效的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应对外,研究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探索促进经济增长的体制机制新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有很多,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储蓄率、增加人力资本投入、推动技术进步等,但制度创新对经济增长具有决定性的关键作用,特别是行政审批作为与经济发展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制度性安排,是政府干预经济活动最重要的手段,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并影响着我国经济运行的速度和质量。
道格拉斯·诺斯把制度解释为一个社会“博弈的规则”,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
制度可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前者和国家权力或组织联系在一起表现为法律及社会组织的章程等;后者是那些对人的行为的不成文限制,与法律等正式制度相对的概念,包括习惯、习俗和规则等。
制度约束体现在有时它禁止人们从事某种活动,有时则界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某些人可以从事某种活动,是对传统经济学理论只从生产函数出发,认为技术、资本、人力资本、劳动力等因素出发研究经济增长的一种颠覆。
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在社会中具有更为基础性的作用,是决定长期经济绩效的根本因素。
但制度框架事实上常常既包含着那些有利于提高生产能力的制度,又包含着那些为进入设置壁垒、鼓励垄断、限制和阻止信息低成本流动的制度。
衡量制度好坏的标准是有效率的经济制度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人民获得更多的福利。
反之,则经济处于徘徊或衰退状态,社会被饥饿、贫困所伴随。
有效率的制度可以通过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激励,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接近的活动,这样就能够激励人们去从事那些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活动,诸如技术创新、资本积累等。
制度在社会中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互动的稳定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
制度通过其对交换与生产成本的影响来影响经济绩效,与所用技术在一起,制度决定了构成总成本的交易费用和转形生产成本。
因此,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国家宪政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被看成是影响制度变迁及其经济增长的基石。
交易费用理论对目前行政审批制度变迁提出的要求或设定的目标是遵循交易成本的规律,设定和实施审批应当以降低交易中的“磨擦力”、减少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为原则,对于干预企业组织内部生产、影响契约成立、不法限制或提高进入某一产业、提高市场信息成本和损害产权保护的审批应当革除。
产权理论指出产权是一种关于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的制度设计或者规则,涉及到产权的获得、变更、保护和剥夺等。
清晰地界定和保护产权,使每个人能够有效地拥有、享受和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人们就会愿意从事财富创造活动,从而对整个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
政府既是建立产权制度并界定和实施有效保护产权的维护者,又是对产权进行干预限制从而影响和破坏产权制度效率的实施者。
政府审批除对初始产权进行界定外,应当改变审批过多地介入对产权的干预,主要应当通过立法保护产权及其自由交易,如果对已经界定的产权进行重新界定则是“政府掠夺”。
国家宪政理论提出了国家具有强制性、垄断性以及规模经济优势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国家能利用其优势干预和推动制度变迁。
国家可以借助自身力量,打破路径依赖制度变迁的陷阱,依据经济发展规律提供适度超前的制度供给,引导经济的发展。
意识形态理论是为市场主体及其参与者主观意志对有关市场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态度。
意识形态属于非正式制度形式,但它影响和弥漫在几乎所有的其他制度安排中,被称为最重要的制度安排。
意识形态理论表明如果个人与环境达成一致,就会简化人们认知和选择的过程,节约信息费用。
同时它所包含的与公正相关的道德评价,有助于缩减人们因对立而进行选择时所耗费的时间和成本。
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的正向功能表现在:意识形态创新成为某个制度变迁的先导力量;一致性意识形态在制度变迁中能寻求对变革的合法支持,保持变革中社会秩序的稳定;可以通过降低制度变迁的总成本而使潜在的有效的制度创新得以发生和实现。
我国目前的改革进入到了深水区,经济持续增长受到自身结构、环境资源以及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面对诸多两难问题,如何增强经济内生动力,通过管理创新特别是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从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是当前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之外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制度经济学为我们研究探索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以促进经济增长。
第一,审批职能应当从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的领域退出。
目前我国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干预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投资等交易行为、对市场商品进行限价等价格行为和对市场准入及行为的各种规定和限制等规制行为。
而这些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大都以设置大量的行政审批来体现,政府职能部门通过个别的具体的审查对市场主体的交易、投资、价格等行为作出同意与否的决定,无论在干预的范围和干预的程度上看都与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促进经济健康较快增长的举措和现行法治经济的规范不相适应的。
因此,政府在经济管制的范围上,应当严格限于安全、自然资源开发、公共资源配置、涉及公共服务的资格、资质和企业组织的主体资格等领域。
凡是市场主体能自主决定的、竞争机制能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自律管理的以及通过事后监督能解决的政府干预应当尽快退出。
在管制的项目上,对目前缺乏法律支持的管制措施应当进一步削减和调整。
特别是在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组织了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大规模清理以后,国务院对需要继续保留的原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500项行政审批事项以决定的形式一揽子设定为行政许可,我们认为这些许可事项政府大都可以通过减少或改变管理方式的形式从中退出管制。
因为从这些项目本身所涉及的领域来看政府没有必要运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不必要的干预,浪费大量资源,提高经济运行的成本,增加市场主体的交易费用。
同时,实施这些项目的合法性也存在质疑,虽然国务院决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二款规定将500项行政审批设定为行政许可,但从决定颁发到现在已经过去六年,全国人大和国务院至今没有把这些许可事项制定为具体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违背了行政许可法该条款的规定,目前继续实施这些项目不具有合法性。
此外,目前个别部委正在实施的许可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如“个人通过因私渠道出国进行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的审批”、“经营场所从事外国来华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资格的审批”、“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核准”等是由部委规章设定且目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在实施的,不符合行政许可法有关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
在政府干预的程度上,应当放宽干预内容的深度、弱化干预行为的强度,放松干预措施的力度。
国务院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出台了系列产业振兴计划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表明,应当加快放松政府对垄断行业和限制甚至禁止行业的市场准入,减少或改变对贸易、投资行为的差别化审查,赋予不同主体市场公平竞争的机会。
对于目前部分许可和审批项目有多个部门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必须明确一项审批由一个部门实施的原则,避免和减少多头管理和审批,而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的领域则应重点加强监管,从而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发展,增强经济平稳运行和抗御风险的能力。
第二,构建促进自由贸易和投资的新审批体制。
目前我国经济总虽然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可以说是一个经济大国,但并非是一个经济强国。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努力经济有了大幅度提升,但用经济强国的许多指标来衡量经济发展还处于低水平,2009年我国人均GDP为3600美元,而日本为39000美元、美国为43995美元;在科技创新方面,我国企业和个人的发明创造明显不能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较,据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中科技贡献率超过60%,美国为80%,而我国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和引进外资拉动经济,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约在40%。
因此,由经济大国转变为经济强国必须在经济和行政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特别是要改革与经济增长和科技进步密切相关的影响发展和创新的贸易投资审批体制,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富有效率、充满活力、具有创新力的新的审批体制。
一是推动实行强制性审批体制的变迁。
按照制度经济学国家具有强制性、垄断性和规模经济优势特征的理论,我国政府应当下大决心运用强大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优势干预和推动强制性审批制度变迁。
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作为推动改革的“第一行动集团”通过法律的立改废形成强制性制度规则,并型塑推动改革的一致性意识形态,把基层机构、社会力量及利益集团等“第二行动集团”变为“第一行动集团”,着力打破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
二是坚定地实施大部制机构改革。
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改革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推动审批体制变迁,并凭借自己的暴力潜能和规模经济优势降低制度变迁的组织成本和实施成本,根据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合并和减少审批机构,优化政府审批层级和职能责任,从而改变因职能交叉造成重复审批等现象的发生,降低行政成本。
三是探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试点工作,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加强此项工作的研究,对目前成都武候区和苏州吴江市实行的相对集中许可权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指导和提高,并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加以推广。
四是建立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审批网络。
目前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从省到市、县、镇(乡)、村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机构——行政服务中心,而拥有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最多的中央政府部门大都还没有成立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大量行政审批在中央政府部委之间及部委内部周转,不仅时间长程序复杂,而且批件上报后杳无音信,石沉大海。
许多项目业主为了了解进展情况,请求省市有关部门一去进京求见,有些涉及地方利益的审批事项,甚至有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到北京疏通关系,费时费力费钱,审批衙门作风之盛关键在中央政府机关。
所以,应当重点整治中央和省级审批的乱象,建立中央政府审批服务机构,完善省级及以下审批服务体系,整合和简化审批程序及环节,通过立法规定行政审批新体制和审批事项必须集中到审批服务机构办理。
第三,建立促进经济均衡增长的审批新机制。
国际金融危机中由于我国政府采取强有力的干预措施,中央政府投资四万亿人民币,拉动了大量的地方政府和民间投资,迅速使我国经济从企稳回升到回升向好再到持续向好,率先走出了经济衰退的阴影,并为世界经济的复苏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