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再修选课申请表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通知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通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选课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在选课前务必组织学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
现将本学期的选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选课时间:1. 第一轮选课:2018年6月20日12:00至2018年6月23日12:00止。
按年级、专业优先,不得跨年级、跨专业选课(包括普通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及体育课、全校性通识选修课)。
2.第二轮选课:2018年6月26日9:00至2018年9月30日16:30止。
可以跨年级、跨专业选课(包括普通理论课和实验课)。
学生应在检查第一轮选课结果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第二轮选课。
2018年9月12日9:00—9月13日16:30转专业学生选课,在此时段选课系统暂不对其他学生开放。
3. 2015、2016级(及以上年级)未修满体育必修学分的学生,请于2018年6月26日9:00至2018年6月27日16:30在网上进行体育课选课。
4. 学生必须按已选课表上课,否则按旷课论处。
选课系统关闭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行退、改选课。
5.为避免选课时出现网络拥堵及计算机机房场地拥挤等现象,第一轮选课实行分时选课,具体安排各年级学生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课,通识选修课以高年级优先为原则,绝不允许囤课,一旦发现将给予纪律处分,按各时段选课人数的比例进行分批开放。
6月26日9:00以后,选课系统向各年级所有学生开放。
6.第一轮选课期间,下沙校区第三教研楼的中心机房和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五楼)将免费对学生开放选课,机房开放情况见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可用机房安排》。
为避免选课期间机房及图书馆拥挤,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尽可能提供本学院的计算机资源供学生选课。
建议学生尽量利用自备计算机或智能手机通过校内网(数字杭电手机版入口)进行选课。
在选课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选排课办公室联系(电话:86915015)。
跨校区选课申请表(本科学生)

暨南大学教务处制表(2011年11月) 受理号:(教务处受理时产生,凭号查询结果)跨校区选课申请表跨校区选课申请表((本科学生本科学生))申请须知申请须知::暨南大学作为华侨最高学府,恪守“忠信笃敬”之校训。
暨南大学除广州校本部外还分别设立了珠海校区、深圳校区及华文校区,鉴于部分学院课程安排可能涉及不同校区,特制此表,以备有需要跨校区选课的学生填写。
请详细阅读以下填表事项并慎重填表。
·申请人填表后,先交任课教师签字后,再交至学院教科办,由教科办统一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教务处在接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大一新生课程申请会在新生选课结束后一周内处理完毕,处理结果将会转发至各学院教科办,学生可前往学院教科办查询处理结果。
·该申请表的收表时间为开学第一周(含选大一新生课程的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本申请表只接受三年级及以上的重修学生申请。
暂不受理低年级学生申请。
·填写该表的学生需符合以下选课要求:a.有足够可选学分。
b.所选课程人数未满。
·申请课程只限必修课,且学生所属校区未开课。
暂不受理选修课申请。
·具体课程信息可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选课管理系统”—“查询统计”—“排课选课信息查询”中查询。
------------------------------------------------申请人填写部分------------------------------------------------1.学号: ︱ ︱ ︱ ︱ ︱ ︱ ︱ ︱ ︱2.姓名:________________3.学生类别:[ ] 内招生 [ ] 外招生4.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联系方式(请书写工整)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申请课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课程学分:___分 9.上课校区:________ 10.上课教室:_______11.排课班号:___________________ (请填写9位班号,如2012*****) 12.是否新生课程:[ ] 是 [ ] 否13.上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任课教师:__________申请理由(如空白不够或对此表有意见及建议,可附页说明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签名确认已阅读申请须知,并承诺遵守所有规定,同时确认表中所填内容及附件真实、准确,如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等欺骗行为,申请会被驳回并会按《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学生选修课管理规定

学生选修课管理规定选修课作为学生在课程中的自主选择权,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发展个性特长、全面发展的机会。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选修课,提高选修课的效果,学校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规定,以便保证选修课的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以下是对学生选修课管理规定的探讨。
一、选修课申报与审核学生在选修课申报时,应填写选修课申请表,并与班主任或辅导员确认。
学校应设置选修课审核机构,对学生的选修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学生选择的选修课符合学校的教育目标和学科要求。
二、选修课销选与调剂在选修课的时间安排上,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销选与调剂。
学校应设立选修课销选与调剂平台,方便学生在线进行操作,同时要严格控制变动次数,以免影响其他学生的选课进度。
三、选修课教师队伍建设选修课的教师队伍是保障选修课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学校应精心组织选修课教师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提高选修课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同时,学校要为选修课教师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源和支持,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
四、选修课教学质量评估选修课教学质量评估是监督选修课教学进程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建立选修课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选修课进行评估,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满意度,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选修课学分要求为了提高学生对选修课的重视程度,学校可以根据不同年级和学科特点,对选修课的学分要求进行设置。
学生必须达到一定的选修课学分要求才能毕业,这样可以有效增加选修课的学习积极性和完成率。
六、选修课时间安排选修课时间安排要合理,避免与学生其他重要学业或课程的时间冲突。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日常时间表和学科课程的需要,制定选修课的时间表,并提前公布,以方便学生合理安排时间。
七、选修课教室分配选修课教室的分配要兼顾教学需要和师生实际情况,确保选修课教室的安全和便利。
学校应根据选修课的教学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分配选修课教室,避免过多的浪费和低效的使用。
八、选修课教材及教具学校应根据选修课的教学要求和学科特点,购买相应的选修课教材和教具。
学校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范本

学校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
教师所在单位:填表日期:年月日课程名称(中文)
课程名称(英文)
总学时实验上机
课程性质□社会科学类□人文艺术类□科学与技术类
供选年级教室要求
人数上限禁选专业
起止周次
教师姓名工号职称
参考教材版本
出版社作者
教学科研经历
课程简介
申请说明
教学单位意见
签字:
学院意见
签字:
教务处意见
签字:
说明:
1、规定公共选修课的选课人数为20-60人,其它情况请另行说明。
2、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必须附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打印版及电子版)、。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的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教务通知(2014)第5号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的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特对本科生申请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学生首次修读课程不及格或对成绩不满意者,可以申请重新学习该课程。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学制年限内,每门课程的重新学习的次数不超过2次。
1.重新学习范围.(1)对修读的课程成绩不满意的,可申请重新学习;(2)除通识教育公选课以外的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实践环节除外)第一次参加考核但成绩不及格的,给予一次免费学期初补考的机会,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课申请重新学习;(3)通识教育公选课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学生可以选择重新学习该课程(如原选修的通识教育公选课未开设,学生需另行选修其它课程),也可以另行选修其它课程;(4)毕业班学生申请重新学习的,最后一学期修读的课程一般只能选择前10周结束考核的。
选择后10周结束考核的课程时,毕业审核时按结业生处理。
2.重新学习方式(1)跟班重新学习。
跟班重新学习是指将重新学习学生编入正常教学班级与初修学生一起学习和考核的重新学习方式。
(2)组班重新学习。
组班重新学习是指当学期学校根据课程情况、重新学习人数单独组班开课。
组班重新学习的教学要求及考核要求与正常教学班级一致。
(3)自学重新学习。
当学生选修或重新学习的课程与原有选修课程存在上课时间冲突时,允许学生在征得重新学习课程的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按自学的方式进行重新学习。
参加自学重新学习的学生需按任课教师的要求参加除课堂教学以外的其他教学活动。
3.重新学习课程的有关要求(1)学生申请重新学习的课程每学期累计不超过2门且总学分不超过6个(降级、休学复学的学生可根据情况放宽要求);(2)学生在第一学年内不允许申请重新学习;(3)考试缺考、违纪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须参加跟班重新学习或组班重新学习,不得参加自学重新学习;(4)当学期学生选课的总学分数(含重新学习学分数)不得超过40(含40)个;(5)重新学习某课程2次后,考试仍不及格的,不允许再次申请重新学习该课程;(6)凡经批准重新学习某门课程的学生,要按任课教师的要求参加教学活动,学生没有完成任课教师对出勤、作业、实验、实践等环节的要求,教师有权禁止其参加课程考核(教师在成绩录入界面的备注栏加“禁考”字样),考试成绩按零分记载;(7)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重新学习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擅自参加考核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毕(结)业学生旁听选课申请表 (1)

学分
课程名称
课号
学分
所在学院审核
旁听选课资格及
选课学分签字(ຫໍສະໝຸດ 章):年月日教务处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计财处收费证明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旁听选课申请需在每学期开学初第一周办理,待所有部门签好意见后,将表格交回所在学院教务办,进行网上选课。
毕(结)业学生旁听选课申请表
(20 ---20学年第学期)
姓名
学号
毕(结)业时间
申请理由
二选一(在相应的理由后打“√”):
1、因结业,想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换发毕业证书。()
2、因学位课程未达要求,想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获得学位证书。()
课程名称
课号
学分
课程名称
课号
学分
课程名称
课号
学分
课程名称
课号
学分
课程名称
选修课申请书(范文)

选修课申请书选修课申请书篇一:选修课申请关于申报201X年秋季公共选修课程的通知学院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开发更多有特色、高质量的公共选修课程,现向全院征集公共选修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程设置公共选修课程的设置分为:A.中华文化与历史传承 B.自然、科学与科技 C.社会与文化 D.自我与人生E.经济与管理思维F.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 G.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 H.心理健康与情商教育 I.社交礼仪与就业指导 J.大学生职业规划与指导八大范畴,具体介绍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1、由申请本人填写《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经所在教研室审核同意后,由系主任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报教务处审批;行政管理和教辅单位的兼课教师由本人填写《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可以直接报教务处审批。
2、教务处于201X年9月12日前根据课程介绍和开课条件,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开设的课程和教师进行审核,提出复审意见并报主管院长审批,批准后下达教学任务,公布开设公共选修课程信息,并组织学生选修。
3、原已批准正在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如果计划下学期继续开设,也须按申报要求重新申报。
若不重新申报,视为自动终止开课。
三、教材使用1、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可以不给学生提供教材。
确需提供教材由任课教师进行推荐,在申报选修课时一并将教材信息报教务处审核确定,并纳入学院教材购买计划。
不经审核批准,任课教师等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发售教材。
2、提倡任课教师使用自编的未经出版的校本教材或资料。
获准印刷的少量学习资料,须按学院有关规定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四、开设形式 1、公共选修课程一般以课程形式开设;30学时(4-18周),周学时为2,2学分。
学生课程选修申报流程

学生课程选修申报流程一、学生课程选修申报流程背景介绍学生在学校期间,有时需要根据个人的兴趣和发展需求进行课程选修。
这样的选修可以增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知识储备,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未来的职业发展。
而学生选修申报流程,则是整个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二、课程选修申报流程的开展1. 了解选修课程信息在申报之前,学生首先需了解学校提供的选修课程,包括课程名称、课程内容、适用人群等相关信息。
这可以通过向学校相关部门查询、阅读选课手册或浏览学校网站等途径来获取。
2. 拟定选修课程计划在了解选修课程信息后,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需求拟定一个选修课程计划。
这个计划可以包括学生期望参加的选修课程、每个选修课程的学时、课程先修要求等。
3. 与导师或辅导员讨论学生完成选修课程计划后,可以与自己的导师或辅导员进行讨论。
他们可以从专业角度出发,帮助学生分析选修课程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并提出建议或修改意见。
4. 填写选修课申请表学生在申请选修课程时,需要填写选修课申请表。
这一表格通常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选修课程清单、导师或辅导员的意见等。
填写时,学生需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和所选课程,确保准确无误。
5. 递交选修课申请表填写完选修课申请表后,学生需要准备好其他材料,如个人证件复印件、课程先修证明等,并将相关材料一并递交到学校指定的办公室或部门。
递交时要注意时间,以免错过截止日期。
6. 审核选修课申请学校相关部门会对学生提交的选修课申请进行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他们会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人情况、先修课程完成情况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选修课申请。
7. 通知选修课结果学校会通过邮件、通知或在学生选课系统中发布选修课结果。
学生需要及时查收通知,并根据通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选课或调整。
三、课程选修申报流程的重要性课程选修申报流程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对发展规划的支持通过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更加自主地规划自己的学习道路和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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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成绩
成绩性质
正修/重修
(公师签字:
年月日
教务处教务科处理记录:
经办人:年月日
备注:
注:此表一式2份(A4),办理后由任课老师和学生所在学院各存一份。
**大学 ~ 学年第 学期
学生再修选课申请表
学院
学号
姓名
联系电话
专业班级
注意:①再修选课仅适用于原有成绩及格的课程。
②若再修课程与已选课程冲突,请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免听手续。
③再修选课申请时间在正修选课系统开放时间内,过期不再受理。
再修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分
任课教师
上课时间
学生所属学院填写:
原修读学年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