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 防雷设计
概论建筑电气的防雷接地功能及防雷系统设计

概论建筑电气的防雷接地功能及防雷系统设计摘要:建筑设计施工中防雷接地系统设计占有重要地位,它关系到建筑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对居民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确的建筑电气防雷设计和施工,是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建筑物发生火灾事故关键环节。
本文对建筑电气防雷接地进行多方面的分析,提出了防雷系统设计方法,希望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关键字:建筑;电气;防雷接地;设计中图分类号:f4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正文:雷电发生时除了直接雷外,还会生产感应雷,感应雷又分为静电感应雷和电磁感应雷。
所有防雷措施中最主要的方法是接地。
建筑电气防雷设计关系到人身和建筑物安全,正确的建筑电气防雷接地设计是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建筑物发生火灾事故关键环节。
一、防雷接地概念和功能:将设备和用电装置的中性点、外壳或支架与接地装置用导体作良好的电气连接叫做接地。
接地通常是为了防止人为触电或者是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护,通常是把电力电讯等设备的金属底盘或外壳接上地线,利用大地作电流回路接地线,也有将设备无用电流或者噪声干扰传导到大地的作用。
电气接地按接地性质接地可分为工作接地和安全接地。
工作接地:工作接地是维持系统安全运行重要手段,工作接地的目的是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一般是将设备的中性点接地。
工作接地有效提高电气设备安全系数,防止工作电流对设备的伤害,保证设备性能可靠。
雷电是自然界中的一种放电现象,雷击分为直击雷击和感应雷击。
雷电具有高电压高电流高能量在短时间内释放特点,对人们生产和生活具有较大威胁。
防雷接地是指为了将雷电流导入大地,防止雷电经过电压对设备及人身所产生的危害,所设置的电压保护设备接地,如避雷针、避雷器等。
建筑防雷接地设计要根据建筑所在地区年平均雷暴日等参数等确定防雷类别按照相应规定进行设计。
建筑物和电气设备的防雷主要是用避雷器(包括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和消雷装置等)。
避雷器的一端与被保护设备相接,另一端连接地装置。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新)

TC64和28标准
电气装置和电击防护
建筑物电气装置(IEC 60364系列) 接地装置和保护导体(5-54:GB16895.3)
过电流保护
布线系统 GB16895.9)
(4-43:GB16895.5)
(5-52:GB 16895.6)
数据处理设备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7-707: 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高压系统与地之间
需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地方标准(DB);没有GB和行标,而又需要在省(自治 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
企业标准(Q系列);企业生产的产品应符合GB和行标, 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意见》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一项重 大技术经济政策,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 品质量,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与国际惯例接 轨的重要措施。
IEC 61024-1:1990-03 建筑物防雷 第 1 部分:通则 IEC 61024-2 建筑物防雷 第 2 部分:建筑物 高于 60m 的附加要 求 IEC 61024-3 建筑物防雷 第 3 部分:有爆炸 危险和易发生火灾 建筑物的附加要求
IEC 61024-1-1:1993-08 建筑物防雷 第 1 部分 第 1 分部 分:指南 A-防雷装置 保护级别的选择 IEC 61024-1-2:1998-05 建筑物防雷 第 1 部分 第 2 分部分: 指南 B-防雷装置的设 计、施工、维护和检测
与各成员单位
(中国为25个P成员-积极参加工作、承担标准草案投 票表决)
在IEC TC81 的标准 在 IEC TC 81 的标准
IEC TC 81 雷击保护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2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22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增加了术语一章;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总则1.0.1为使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地采取,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筑物所发生的,以及,做到,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1.0.3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
1.0.4建(构)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对地闪击lightningflahtoearth雷云与大地(含地上的突出物)之间的一次或多次放电。
2.0.2雷击lightningtroke对地闪击中的一次放电。
2.0.3雷击点pointoftrike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上的那一点。
一次闪击可能有多个雷击点。
2.0.4雷电流lightningcurrent流经雷击点的电流。
2.0.5防雷装置lightningprotectionytem(LPS)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2.0.6外部防雷装置e某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ytem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2.0.7内部防雷装置in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ytem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2.0.8接闪器air-terminationytem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民用电气设计规范(防雷)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防雷篇)12 建筑物防雷12.1 一般规定12.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物防雷设计,对于有爆炸及火灾危险的建筑物防雷,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执行。
12.1.2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认真调查地质、地貌、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2.1.3 不应采用装有放射性物质的接闪器。
12.1.4 新建工程应在设计阶段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并与有关人员充分协商合作,尽可能利用建筑物金属导体作为防雷装置。
12.1.5 按照本规范装设防雷装置后将会防止或极大地减少雷害损失,但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
12.1.6 年平均雷暴日数,需根据当地气象台(站)的资料确定。
如有困难时,可参照附录D.1的数据选取。
12.1.7 按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建筑物的防雷分为三级。
12.1.8 山地建筑物的防雷,可根据当地雷电活动特点,参照本章有关条文采取防雷措施。
12.2 建筑物的防雷分级12.2.1 一级防雷的建筑物12.2.1.1 具有特别重要用途的建筑物。
如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档案馆、大型博展建筑;特大型、大型铁路旅客站;国际性的航空港、通讯枢纽;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国际港口客运站等。
12.2.1.2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12.2.1.3 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
12.2.2 二级防雷的建筑物12.2.2.1 重要的或人员密集的大型建筑物。
如部、省级办公楼;省级会堂、博展、体育、交通、通讯、广播等建筑;以及大型商店、影剧院等。
12.2.2.2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12.2.2.3 19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50m的其他民用建筑物。
12.2.2.4 省级及以上大型计算中心和装有重要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12.2.3 三级防雷的建筑物12.2.3.1 当年计算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时(见附录D.2),或通过调查确认需要防雷的建筑物。
浅析建筑室内电气设备防雷设计

电过 电压 ,因此 建筑 物避雷 系统 不 但 不能保 护计 算机 ,反而 可 能 引入 了雷 电 。计 算机 网络 系统等 设 备 的集成 电路 芯片耐 压能力 很 弱 ,通 常在 1 0 以下 ,因此 必 0伏 须 建立 多层 次 的防雷系 统 ,层 层 设防 ,确保 计算机 网络系统 的安 全 。 由此可 见 ,对 建筑 物 内各 电 气 设 备进行 防感 应雷 保护 设计是
及2 7K . 8 A×3 % 0 8 K 0 = . 3 A,且 电 涌
电压 。据 测 ,低压 线路上 感应 的 雷 电过 电压 平均 可达 1 K ,完 全 0V 可 以击坏 各种 电气 设备 ,尤其 是
保护器承受1/ 5 s 0 3 0 u 的雷 电波能
量相当于8 2 S / 0 U 的雷 电波能量的
◆学术起跑线 Aae i Satn Ln cdmc tri i g e
区 , 即 不 可 能 直 接 遭 受 雷 击 区
.
/
惜
若与有 连接 电子 设备 的其他 接地 体 靠近 时 ,即产 生高 压地 电位 反 击 。建筑 物 防直击 雷 的避雷装 置
次 雷 击 电 流 幅 值 为 2 0 A 波 0K , 头 1 u ;二 次 雷击 电流 幅 值 为 0s
准 《 筑 物 防雷设计 规范 》 建
G 5 0 79 (0 0 B 0 5 — 4 2 0 年版 )附录 六
理与 否 ,对 电气 设备 的安全 使用 与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 据 国 家 标 准 《 筑 物 防 建
雷 设计规 》G 5 0 7 9 ( 0 0 B 0 5 — 4 2 0 年
现代建筑的电气防雷设计分析

3 外部防雷与内部 防雷
3 . 1 外部 防雷
接闪器 ( 也叫接闪装置) 由接闪杆、 接闪带、 接 闪线 、 接 闪网以 及金属屋面 、 金属构件组成 , 它位于建筑物的顶部, 其作用是引雷 或 叫截获闪 电, 即把雷 电流引下。 技术评价 内容有: 接 闪杆、 带、 网
公, 4层为技术层及住宅的社区服务, 5 ~ 3 0 层 为高档商 品住宅 。
t
3 . 2 内部防 雷
3 . 2 . 1 等 电位 连 接
图 1 雷 电 流 波 形 图
建筑物 内用 电设备 , 进入建筑物 的各种金属 管道 、 电源线路、 通信缆线等是否有等 电位措施 。 凡穿越不同保护 区界面的金属物
2 . 2 雷 电流 幅值
并要求多点接地 , 一 幢 建 筑 物 一 般 在 一 层 雷 电流 i . 是一种 非周 期性 的冲 击波, 受到气 象、 自然条件等 都 要 进 行 等 电位 联 接 , ( 或地下层) 电源 总配 电箱 附近应设计总等电位连接 ( M E B ) 箱, 卫 的影响 ,因为其是 随机变 量所 以要 了解其概率 的分布 规律就要 进行大量的实测 。
文章编号 : 1 6 7 2 — 1 6 7 5 ( 2 0 1 3 ) 1 5 — 0 0 2 5 — 0 3
引 言
为 了防止和减少雷击对建 筑 电气设备 的损坏,要对建筑 物
2 . 4 地面 落雷 密度
要充分 了解地面落雷 的密度 , 确保 防雷设计和防雷措施的展
采取一 定的防雷设计措施 , 防雷措施要安全可靠 , 经济合理 。一 开。 由于线路高 出地面产生了引雷的作用 , 通过大量 的实验得知 并与之成正 比。 = 4 0的 般 防雷装置 有接 闪器 、 引下线 、 接地体 。对建筑物 进行必要 的局 线路的一般 高度 受到受雷面积 的影 响, 每 1 0 0 k m每年的雷击次数为: N L = 0 . 2 8 ( b + 4 h ) 。 部等 电位连 接。要选择合理的防雷装置 , 画 出屋顶 防雷平面 图, 地 区, 并根据建筑物 的防雷、 安全用 电及 防静电等要求 , 选择合理 的接 2 . 5 建弧 率 地型式 , 画出等电位连接示意 图。 在 雷冲击 绝缘子 串时, 雷冲击 电压过 去后 , 弧道仍有一 定程 度 的游离 , 在 工频 电压作用下 , 将有短路 电流流过 闪络通道 , 形成
GB50057-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2000版)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某地区公共建筑电气设计防雷大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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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防雷设计1. 泰州附近农村一幢小三层住宅楼,由于没有防雷设施,人站在用铝合金窗封闭的二层阳台上,打雷时被雷击死。
如按计算N值,肯定不要求设防雷设施。
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答:可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1.0.1条的条文说明:“有人认为,建筑物安装防雷装置后就万无一失了。
从经济观点出发,要达到这点是太浪费了,因此,特指出‘或减少’,已示不是万无一失。
因此按照本规范设计的防雷装置的防雷安全度不是100%。
”对于设计人员来说,只要N值计算无误,准确地划分了防雷类别,各项措施符合规范要求,则对个案的特殊情况就没有责任了。
2. 110kV、220kV变电所的防雷类别如何确定?答:110kV、220kV变电所的防雷类别按电力行业设计规范进行划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的指定对象很明确,是建筑物(含构筑物)。
对于网架等户外装置,可见电力行业和化工行业设计规范。
3. 未注明年预计雷击次数N值,定为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但图内已按二类、三类设计,算不算违反强制性条文或强制性标准?答:《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4年版)第2.0.1条的条文说明:“本规范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二、第三类的部分(如爆炸危险环境、文物)仍沿用以往的做法,不考虑以危险度作为分类的基础。
对于第二、三类中一些难于确定的建筑物则根据危险度这一基础来划分。
对危险度的分析,见本规范第2.0.3条的说明。
”所以,应以定性分析的方法来确定防雷类别,无法定性时,则应以定量计算N值的方法来确定防雷类别。
据此可知,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有N值,图纸中具体做法应符合规范对各类防雷建筑物的具体要求。
审图工作中已发现:(1)不注明N值;(2)防雷类别标定混乱,二类定成三类,三类定成二类;将“类”写成“级”等;(3)不管应是何类别,都按二类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规定,随图说明可包括:防雷类别和采取的防雷措施。
可以明确地说:文字说明中应明确防雷类别,计算结果,送审图纸中应有计算书,图纸上各种措施要符合规范要求。
没有年预计雷击次数,怎么能确定是二类或是三类呢?审核人怎么能判断对错呢?4. 相当多的普通工程设计,把年预计雷击次数小于0.06次/a也按三类防雷建筑物进行设防,这是否违反《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4年版)第2.0.4条规定?答:原则性地讲属超标设计,没有必要,可以不做。
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6.1.3条规定:在设有信息系统的建筑物需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情况下,当该建筑物没有装设防直击雷装置和不处于其它建筑物或物体的保护范围内时,宜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取防直击雷的防雷措施。
(“信息系统”的定义见附表N:建筑物内许多类型的电子装置,包括计算机、通信设备、控制装置等的统称。
“电子信息系统”的定义也可见《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第2.0.1条)5. 单支避雷针保护建筑物,当针高超过滚球半径h r时的保护范围计算方法(作图法)如何进行?避雷针设于屋顶时,针高h应从地坪起计算还是从屋顶平面起计算?答:单支避雷针保护范围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附录四中的(1)条。
当针高大于滚球半径时,其保护范围见附录四中的(2)条。
问题可能是建筑物高度超过滚球半径时,要采取哪些措施?见天的屋面由接闪器保护,高度超过滚球半径的部分应有防侧击雷保护措施(见第3.3.10条、第3.4.10条、第3.2.4条等)。
屋顶避雷针保护范围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附录四中的(7)条.6. 关于防雷类别问题: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中的年平均雷暴日数,《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苏州为28.1d/a;新实施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中,苏州市亦为28.1d/a。
但苏州市防雷中心口头要求苏州市应为52d/a。
应如何执行?设计抬高防雷类别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是否经计算不需防直击雷的建筑物都要采取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答:必须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不计算无法分类的。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附录一已写清楚,“T d——年平均雷暴日,根据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d/a)”。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第3.1.3条指出,“地区雷暴日数按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为准”,若无正式下文,不能做为依据,应请主管部门下文明确。
另一种办法是,在设计图纸上注清资料来源,再请主管部门审定。
设计抬高防雷类别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问题。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应用示例(房屋建筑部分-电气专业)》04DX002上有解释:“设计时,必须根据建、构筑物的性质、高度、体量确认其防雷类别,有的需进行计算,如划分错误,会造成损失和浪费。
”请注意,《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6.1.3条的意思是按规范其它条文要求,可以不考虑防雷装置的建筑物,但内部没有信息系统时,则宜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取防直击雷的防雷措施。
7. 防雷设计中,什么样规模的商业建筑属“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答:《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规定:“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如集会、展览、博览、体育、商业、影剧院、医院、学校等建筑物;”另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文说明及《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第4.5.4条、第4.5.7条的条文说明可知,除上述建筑外,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候车候船候机厅以及养老院、托儿所、集体宿舍等也属于人员密集建筑物。
8. 屋面避雷带、避雷网格可否利用结构梁上层钢筋?若行,应注意些什么?答:从理论上讲,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第1、4、5、6、7款之外的其它防雷建筑物,只要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3.3.5条时,都可利用屋面结构钢筋做接闪器。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4.1.5条注:利用屋顶建筑构件内做接闪器,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和第3.4.3条的规定。
另可见《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相关内容。
但是,国标图集《利用建筑物金属体做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03D501-3)上有段话:“1.接闪器……,为此,高层建筑物屋顶防直击雷首先宜沿屋顶周边设接闪带,其安装位置宜略为突出屋顶外沿。
规范没有不允许利用高层建筑物屋顶的钢筋做为接闪器的规定,但在此不建议利用屋顶周边混凝土内的钢筋做为接闪器。
因闪电击中钢筋时,钢筋表面的一小块混凝土将比多层建筑物屋顶落到地面的动量要大得多,但屋顶钢筋要与防雷装置相连,做为屏蔽和后备接闪器用。
”据此可知,结构梁上层钢筋可利用,规范允许用,但最好别用,特别是高层建筑物屋顶周边混凝土内钢筋尽量不要用。
9. 彩钢板屋顶的车间利用彩钢板做接闪器,是否还要考虑20×20(m)或24×16(m)避雷带网格?答:彩钢板做接闪器用,其上不必再做避雷网格,但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4.1.4条相关要求。
10. 宽度小于20m的坡屋面避雷带是否要形成网格。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3.4.1条规定,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周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如果是坡屋面,是否也可在屋脊、周边敷设避雷带。
纵向是否需要加20×20m的网格?答:坡屋面可在屋脊及周边设避雷带,不必再设避雷网格。
详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附录二相关说明。
11. 车间利用柱内主筋做为防雷引下线,独立柱基内的钢筋做为接地极,独立基础之间则利用地梁内的钢筋连通,但地梁距地小于0.5m,这样做是否可以,是否会有跨步电压的危险?答:规范对地梁埋设深度是有要求的,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3.3.5条第4款及第3.4.3条第1款。
现实是大多数工程的埋设深度都是大于0.5m,详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5.1.2条。
个别小于0.5m的地梁,从理论上讲也可做为接地装置的一部分,另补充人工接地装置以满足要求。
此问题与跨步电压的问题无关。
关于跨步电压的问题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4.3.5条。
12. 国标图集《利用建筑物金属体做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03D501-3)中有一张雷击多跨距厂房的雷电流通路示意,图中在建筑物中间的柱上也是有雷电流流下的,这是否意味着较大面积的厂房(如实际中遇到200m×300m的金属屋面,混凝土结构的厂房)内部的柱筋上也可做为引下线?如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中规定的只沿建筑四周设引下线是否会影响到雷击时的安全性?如果是全钢结构厂房,是否所有钢柱均要接地?如接地,则意味着所有柱均可以做为引下线吗?答:内部的柱筋可算作自然引下线。
由于《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的第 4.2.2条的条文目前尚未修改,所以,建议设计人员仍然利用四周柱筋做引下线用,尽可能不要内部柱筋。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3.3.3条和第3.4.7条对二、三类防雷建筑物需设的引下线数量和间距都有要求,请注意“不应少于”和“不应大于”的含义,即只做1根引下线,规范不允许;每根柱子都做,间距小了,规范允许,但是增加了施工工作量。
详见该“规范第5.3.3条表5.3.3-1的规定。
1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第5.3.1条第1款,要求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地层中心部位,其设备应远离外墙结构柱,但在实际设计中,大多机房设在外墙处,是否将电子信息机房及设备尽量远离用做防雷引下线的外墙结构柱即可?答:是的。
机房和设备应尽量远离外墙结构柱,设备与利用钢筋做为引下线的柱子至少保持不小于1m的距离。
详见该“规范”第5.3.3条表5.3.3-1的规定。
1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3.3.5条防雷引下线和接地装置中的钢筋,其数量、直径是否一定要写上?防雷引下线沿建筑物四周,如有内庭院的怎么办?现在有多跨工业厂房,而且长度在100m以上,中间跨的柱子能不能设防雷引下线?答:引下线的定义:连接接闪器与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