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环保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4篇)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推行绿色发展的要求,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企业责任感。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的施工现场,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将严厉打击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原则第四条环境保护工作要始终贯穿于施工的各个环节,严禁一切污染环境的行为。
第五条施工现场环保管理要遵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源头治理、综合整治”的原则。
第六条施工现场环保管理要尽可能使用环保材料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施工现场环保管理要充分利用附近的环保资源,如合理利用水资源、绿化资源等。
第三章施工现场环保管理措施第八条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环保警示牌,提醒人员注意环境保护。
第九条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和防尘网,防止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第十条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分类区域,并制定垃圾分类标准,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污水处理设备,对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粉尘处理设备,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控制。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第十四条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洁,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环境卫生。
第四章环境保护监督与执法第十五条公司将成立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小组,负责对施工现场环保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小组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一旦发现施工现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小组将立即采取措施制止,追究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公司将暂停其相关工作,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罚款和赔偿责任。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3篇)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生态平衡。
所有施工人员和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二、责任与义务1.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环保方案并落实到位。
2.施工单位应向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
3.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环保方案的要求。
4.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应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上报。
5.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三、环境污染防控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应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包括覆盖裸土、喷洒水雾等。
3.油污等有害物质的排放必须进行有效的处理,不得直接排放到水体或土壤中。
4.施工现场应设立垃圾分类和垃圾收集点,垃圾应及时清理和处理。
5.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污染监测设备,监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质量。
四、节能减排措施1.施工现场应采取合理的节能措施,减少能源的消耗。
2.施工设备和机械应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高效运转。
3.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器材,减少能源的浪费。
4.采用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环保培训和宣传1.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2.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让他们知晓环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宣传栏,发布相关环保信息和政策法规,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知识水平。
六、违规处罚和奖惩措施1.对于违反环境保护制度的行为,施工单位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及时纠正和整改。
2.对于表现突出的环保工作,施工单位将给予相关人员和单位奖励和嘉奖。
七、监督和检查1.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和不定期检查,确保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3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保护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补充生活设施及卫生防疫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
二、总包方负责全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各分包方必须服从总包方管理,按总包方管理模式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配合现场责任区域的消防保卫工作,确保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体系的组织严密性、高效性。
三、施工现场严格划分责任场区,各责任区的施工负责人派专人每日清扫场区,进行洒水降尘;监督工人做好活完料净脚下清的工作,保证施工垃圾、零散碎料每日及时清理、采用容器清运到指定垃圾存放处,保持现结、作业面整洁、有序。
四、现场各责任区负责人负责合理安排施工工序,22:00以后不得发生噪音工作,夜间作业面照明注意方向,减少声扰、光抗。
五、施工生产过程中,各施工队负责总包方的搅拌场地、临水、临电等环保设施的保护、维持,持之以恒落实现场、作业面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积极参加责任场区环保工作达标竞赛活动。
六、进出场的车辆要注意不得带泥进出,严禁污染城市道路,装运车辆不得超载,并应采取有效防泄漏遗撒措施
七、现场监督员持牌上岗,监督检查各区域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执行奖罚制度
八、环境保护工作的监检由“不定期检查”和每月5日、20日“联检”实现。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篇)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工地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地,包括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水利工程施工工地等。
第三条工地负责人应贯彻执行本制度,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施工管理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的施工管理工作,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工地负责人应组织开展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提前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管理规范,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粉尘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确保施工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预防和控制污水、废水的排放,确保不对地下水、河流等水源造成污染。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工作,严禁乱丢乱倒,保护周边环境。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防尘、防风、防火等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倡导文明施工行为,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环保方案,明确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随时清理施工现场,防止建筑材料和垃圾等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管理,减少尾气和噪音的排放。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严禁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做到垃圾分类和安全处理。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粉尘、污水等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确保不扰民。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控制。
建筑施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细则

建筑施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及分包单位项目部。
第二章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第三条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是指施工现场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施工垃圾的总称。
施工垃圾是指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第四条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总体策划、源头减量措施、分类收集与存放措施、就地处置措施、排放控制措施以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一)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原则。
(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收集、存放过程中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和危险废物等。
(三)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时,在扬尘、噪音控制等方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和当地行政部门有关规定。
(四)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宜结合BIM、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机制。
(五)施工垃圾分为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其他类(表1)。
表1施工垃圾分类第七条源头减量(一)施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案确定后,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二)施工过程中,应避免或减少设计变更、施工拆改。
(三)减废工艺:1.挖填土方工程中,应结合地形地貌,优先考虑工程场地区域内的挖填土石方平衡。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生态平衡,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道路工程等。
第三条主管部门的职责主管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如果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第四条噪声控制1.在施工现场内设置噪声监测点,定期测量,确保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2.噪声源应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音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周边居民不受噪声干扰。
第五条粉尘控制1.在施工现场进行水雾喷洒、覆盖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现场产生的粉尘。
2.施工人员应佩戴口罩,减少粉尘对呼吸系统的影响。
第六条废水排放控制1.废水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2.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水,确保不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
第七条废弃物管理1.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制度,将废弃物进行分类储存和运输,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废弃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能随意倾倒。
第三章环境保护责任及监督第八条施工方的责任1.施工方要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环境责任。
2.施工方要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第九条监督和检查1.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环保部门要对施工方进行环保培训,加强环保意识的培养。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条处罚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违反了本制度的规定,则由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工整改、吊销施工许可证等。
第十一条奖励对于认真执行本制度,并取得良好环境保护成绩的施工单位,由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并加强宣传和推广。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篇)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篇)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精选3篇)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篇1(1)所有原材料及工程剩余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并应划分原材料和成品区域,不得混放。
库房材料成堆、成型、成色进库。
钢材必须按规格、品种堆放整齐;油漆材料、焊材等辅助材料要存放在通风仓库内,并堆放整齐。
(2)噪声必须限制在95分贝以下,对于某些机械的噪声无法消除时,应重点控制并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以免带来职业性疾病。
严格控制粉尘在10mg/m3卫生标准内,操作时应佩带有良好和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品加以保护。
进行射线检测时,应在检测区划定隔离防范警戒线,并远距离操作。
(3)保持车间整洁干净,成品、半成品、零件、余料等材料要分别堆放,并有标识以边识别。
要使食堂、厕所等特殊部位保持清洁,防止流行病的传播。
(4)施工现场必须做到道路畅通无阻,排水通畅无积水,现场整洁干净,临时建筑搭设整齐,宣传、安全标志醒目;施工现场应封闭,完善施工现场的出入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在现场佩带工作卡,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居民区附近施工要避免夜间施工;施工现场的.螺栓、电焊条等的包装纸、袋及废铁应及时分类回收,避免污染环境,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在焊接时周围用彩条布围住,防止弧光和焊接的烟尘外露。
(5)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加强职工的文明施工意识;实行区域管理,划分责任范围,定期进行文明施工检查。
(6)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中拧下来的梅花头,要随拧随收到地面集中存放和处理。
(7)涂装施工前,做好对周围环境和其他半成品的遮蔽保护工作,防止污染环境。
反腐涂料施工中使用过的棉纱、棉布、滚筒刷等物品应存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并定期处理掉,严禁向下水道倾倒涂料和溶剂。
施工现场应做好通风排气措施,减少有毒气体的浓度。
(8)夜间施工时不得敲击压型钢板,以免噪声。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篇2第一节管理目标要求各施工单位依据gb/t24001-(1996) /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我集团环保手册,建立iso14000环保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整体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四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机构,确保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环保技术和绿色施工工艺,提高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平。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措施第七条建设单位在进行施工现场建设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照相关规定报经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状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并将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应当包括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并遵守环境保护规定。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环境保护设施,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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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岭项目建设总指挥部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创建文明施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各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4、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严格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5、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6、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矸石、灰渣等)排放要严格在指定地点排放,堆放整齐并压实,定期维护,以防垮塌,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计量、检查、记录。
7、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箱,并采用专车装运,严禁随意随地抛散。
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
9、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从事土方、混凝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11、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3、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施工现场要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气体、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7、食堂要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8、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9、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