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旧事业单位会计衔接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比较与分析摘要:事业单位是我国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则是其财务行为和业务活动管理运行的指南。
随着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体现出了多样性和多层次化等特点,那么相应的会计制度也要跟随发展起来。
对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进行比较与分析就有助于事业单位对其财务行为及其管理运行有着更为深入的把握,以期提高单位的效益。
关键词: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会计行为一、引言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国事业单位开始施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
新制度的制定和施行比之前一直施行的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即1998年制定并实施的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的进步,表现在会计基础、会计科目的调整以及报告的完善等方面。
从就制度到新制度,是一个从量到质慢慢进步的过程。
这个过程就是我国事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行为越来越得到相关群体的关注,并在此情形下不断的借鉴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会计准则来完善自身的会计制度。
面对新的经济坏境和新的国内国际金融环境,新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是对此做出适当的调整。
这些调整都是以旧制度作为基础而进行的,因此对比新旧制度,并对二者进行分析将有利于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更好的进行,有利于我国国有资产得到更为稳健的管理,同时还有利于我国整个公共财政体系提高效益。
二、会计基础问题的比较分析(一)会计制度制定的目的比较分析新制度的会计目的更为明确,即主要在与规范事业单位特定会计行为的合规性,整合并维护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行为的秩序,从财务角度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益。
旧制度会计目的因为当时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其目的在于贯彻旧的会计准则的,同时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
在会计目的上,新制度的会计准则比旧制度更为具体而鲜明。
此外,新制度的会计目的还具有法理性。
新制度总则第一条就提出了会计目的,即“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其法律依据是我国的《会计法》。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关于“投资”
(1)投资,即让渡资产(资金)的使用权,以获取 报酬、收益。
(2)按投资对象不同,可分为—— 股权投资:购买股票,成为股东,利润分红 债券投资:购买债券,成为债权人,利息收入
按投资期限不同,可分为—— 短期投资:持有时间≦1年 长期投资:持有时间﹥1年
(一)资产类
6、原制度:“固定资产” 新制度:“固定资产” 转账说明: (1)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将相应余额转 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2)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将相应余额 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同时,将相应 的“固定基金”转入“事业基金”
30000
贷:应缴国库款
30000
例2、某事业单位收到无主财物变价收入8000元,
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国库款
8000 8000
例3、实际上缴款项时 借:应缴国库款
贷:银行存款
关于“应缴财政专户款”
(1)核算内容 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财政专户的款项。
(2)业务处理 ◆ 若是现金收费 ①开票时,借:库存现金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②将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库存现金
(1)这是确认会计主体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两种 截然不同的观点。
(2)主要思想 权责发生制:经济行为本期是否发生 收付实现制: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
(3)应用举例 甲公司于2013.4.10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已发出,货
款共计30000元。双方约定款项两个月之后一次性结清。 ◆ 按照权责发生制,30000元销货款应当作为甲公司
则原账中其账务处理为:(以万元为单位,下同)
借:固定资产
100
贷:固定基金
100
例2、假定按照新制度规定,其中有60万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则应将这60万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其账 务处理用分录表示如下:
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三)

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三)摘要:本文对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和主要差异比较分析,并对如何新旧账务处理解析,使会计人员对变化部分引起关注。
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促进新制度贯彻实施,如何正确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处理规定随着新事业单位制度的发布,从2013年起所有的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新旧制度发生变化。
如何更好适应新制度需要从出台形式、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等方面进行深入理解,从而达到学习领会,掌握运用。
笔者结合自身的学习经验,对新旧事业会计制度差异进行分析,权作抛砖引玉,以飨读者。
一、收入支出类1.新制度设置“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支出”、“应交税费”科目。
上述原账中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转账处理。
自2013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2.新制度取消“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转账时,将原账中“拨入专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将原账中“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借方。
二、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事业单位应按照新制度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
事业单位应在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将2012年年底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相当于追溯调整。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2013年可谓预算会计改革年。
新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均自1月1日起实施。
此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中关于“固定资产”要素的变动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了调整,即把“房屋和建筑物"调整为“房屋及构筑物”、把“一般设备"调整为“通用设备"、把“图书”调整为“图书、档案"、把“其他固定资产”调整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二是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即通用设备由500元提高到1 000元、专用设备从800元提高到1 500元;三是把“固定基金”修订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四是引入“折旧”因素;五是明确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六是每月末把“基建账”数据纳入大账核算;七是明确了盘盈固定资产计价的方式方法,即依次计价的标准为:重置完全价值、按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及名义金额等。
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户的核算内容更能体现财政改革和业务处理的需要.正是由于“固定资产”变化较大,就需要我们及时把握这些变化,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目的就在于适应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需要,而形式上却采取了“虚提”的方式,即计提的折旧额不直接计入“支出或费用",而是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本文拟就固定资产折旧处理的相关问题进行浅析,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年初“固定资产”要素新旧制度的衔接方法年初,适用新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根据新的固定资产标准对现有固定资产逐项进行重分类,并做账项调整。
新制度规定:凡达不到新标准的固定资产均列入“存货”管理,并要求各单位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目录。
据此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按照新制度规定的标准转为存货。
转账时,应当根据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及其明细账进行分析调整.(一)账项调整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1.对达不到新标准的固定资产转为“存货”,账务处理为:借“存货——种类(或规格、报告地点)”、贷“固定资产--类别(或项目、使用部门)”,同时,借“固定基金"、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差异分析及衔接处理

杜 娟
( 山东 r - _ , l k  ̄3 k 学院 山东 ・ 淄博
摘
2 5 6 4 1 4 )
要: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 国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步入 了 新 的阶段。文章针对新的事业单位 会计 制度 ,
首先总结分析了新旧制度二者之间的差异, 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处理的有效措施,以期为事业单位相
关管理人 员开展会计管理工作提 供合 理的参考 。
关键词 :事业单位 ;新旧会计制度 ;差异 ;衔接处理
引 言
一
、
三、 新 旧制度事业单位衔接处理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 国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 以及 国家公 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 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环境也发生 了 较大的变化, 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 以及财务管理工作也提出 了 更 高的要求 , 旧的 《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难 以满足事业单财
( 一) 组织事业单位相关人 员对新 的会计制度进行学 习培训 由于新 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科 目设置 、 会计报表体 系以及会计基础 工作方面发生 了较大的变化 ,因此为 了便于事
业单位 会计管理工作 的进 一步开展 , 事业单位会计管理部 门应 该集中组织 工作中人 员学 习新 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重点在于 足、 会计信息不完整 以及科 目与报表 体系设置不完 善等一系列 了解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出台背景, 并明确新旧制度中的 的 问题 , 国家财政部于 2 0 1 2年 1 2月 1 9日颁布实施新的 《 事 业 具体变化 内容, 同时及 时地总结新的会计制度 执行过程 中存 在 单位会计制度》 , 以缓解 旧制度 中存 在的一系列不适应 问题 , 并 的一系列 问题 , 通过提高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人 员的业务知识 能 充分发挥 《 事业 单位会计 制度》 在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 服 务 力, 做好新 旧制度的衔接 处理 工作 。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方面的作用 , 提高事业单位 的跨级管理水平 。 ( 二) 按照国家财政部 的相关规定 , 规划完善新 旧事业单位 二、 新 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差异分析 会计制度 的衔接处理工作 1 . 修订 了事业单位会计科 目的运用 。在新 的事业单位会计 为 了确保新 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 实, 确 制度中修订 了旧规定 中的 “ 不 需用 的科 目可以不用 ” 的 内容 , 并 保新 旧会计制度的顺利平稳衔接, 国家财政部单独制定 了《 新旧 明确 了事业单位除 了在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 目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 问 题 的处理规定》 , 因此事业 单位会 外, 可 以根据 自身情况调整使用某 些会计科 目, 使得新的会计制 计管理部 门应该 以此为准则, 开展事业单位新 旧会计制度 的衔 度更加灵活和务实。 接处理 。 新 旧制度的衔接处理工作主 要是根据 新的事业单位会 2 . 进 一步的优 化 了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 。在新的会计制 计制度中的规定, 调整科 目 余额编制科 目余额表 , 进 而依据新 的 度 中完善 了会计报表 的项 目、 结构 以及排列方式 , 实现 了财务报 会计制度编制各会计科 目期初余额 以及事业单位 的期初 资产负 表体 系与会计惯例 的协调处理 , 同时也提高 了事业单位财务报 债表, 并进一步地完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 进而确保新制度在事 表体 系的科 学、 完整 以及实用性 。 业单位的顺利衔接过渡 。 3 . 增加 了与财 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 内容 。为 了实现与财 ( 三) 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 政 改革 的适应性 , 在 新的会计制度 中增加 了与财政集中支付 、 政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工作的重要 府收支分类 、 国有资产管理 以及预算管理等相关 的内容 内容, 也是提高固定 资产利用效率, 建设节约型事业单位 的关键 4 . 提 出了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折旧以及 无形 资产摊 销酌财 务 内容。在事业 单位 固定 资产 的衔接处理上 , 事业单位首先应该 处理方式 。在新的会计制度 中明确提出对 固定 资产计 提折 旧, 对本 单位 的固定资产 的实际状况进行调查、分类并进一步的核 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 , 通过增加累计折 旧以及累计推销科 目, 准 实, 进而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的购 置、 使用 、 维修 以及处理进行 确反映事业单位 资产 的消耗 水平 , 强化 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 制度 约束 , 确保各项管理程序符合单位规章 以及国家法规规定 。
2013年执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需注意的问题

进行了规范 ; 为 了适应当前经济改革的需要 , 对事业单位的会计科 目 进行了增减, 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 目更加科学。
二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影响
( 一) 改变会计要素 , 统一会计信息
为了促进我国的事业单位向盈利型的转变, 改变 以往非盈利的状 态, 对我国事业单位中的会计要素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变 , 提高我国 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效率 , 充分的发挥事业单位的自主权 , 这也是我 求, 同时也能满足我国政府宏观体制调控的需求。为了更好的运用和 国实行的新 《 会计制度》下的要求。 实施新 《 会计制度 , 我们就需要对其不同于旧 ( 《 会计制度 的地方 ( 二) 建立新 的会计平衡公式 ,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 进行重点研究和透彻理解 , 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 在 以往事业单位会 己 账法中, 采用的资金收付法。资金的平衡 考虑, 是通过参考 : 资金来源—资金运用= 资金结存, 来确定的。这种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变化
自1 9 9 7 年 会计制度》实施 以来, 会计制度》—直在我国的事 业单位 的财务管理和预算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随着我 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开放 , 事业单位改革 的不断深入, 旧的 《 会计 制度 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事业单位经济体制的需求。为 了更好的推 动事业单位稳步向前发展 , 更好的规范事业单位 的经济行为, 提升事 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 , 就需要对会计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新 《 会 计制度 的推出, 不仅能使我国的事业单位更好的适应时代改革的需
方法下, 会计工作者的思路比较简单 , 对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没有提供 参考标准。在新制度下, 采用了借贷记账法, 即“ 资产和支出= 负债+ 净资产+ 收入” 。 , 新制度下的平衡公式 , 更好的与现代会计发展接轨 , 同时也对事业 单位 资金的使用情况有 了汤 次的了解, 沌 了事 单 位经济业务的操作。 ( 三) 与时俱进 。 适应时代发展需要 新 《 会计制度 是在对原有的会计制度进行修正和完善的基础 上发展而成的 , 它更能够适应现代经济体制的需求 , 对事业单位的财 务管理、资金收支和预算管理都有重要的作用 , 与此同时, 新的会计 制度能够更好的与国家的其他财政政策接轨 , 使得事业单位更好的适 应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浅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衔接

2 0 1 2 年1 2 月我 国新的 《 事 业单位会 理 。这种 变化能够 更好 的从会计 核算方
计 制 度 》 正 式 发 布 .新 制 度 对 事 业 单 位 面着手有效 反应事 业单位 的预 算与财 务
现 行 会 计 制 度及 会 计 实 务 工作 作 出 了
实际状况 从而加强 事业单位账 目资产
更 多更新 的要 求 。新会 计制度 的推行有 与 实 物 资产 的 相 符 程 度 ,提 升 事 业 单 位
利 于 提 升 我 国 事 业 单位 会 计 工作 总 体 质 会计核 算工作 的准确性 与科学性 。
浅 议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3.在 实现 成本 精 细化 核算 的 基础 标 以是 否 可控 为标 准 分 解 到 每个 参 与 析和 控制 ,并 以此为决策依 据 ,推动企
上 才 能 进 行 成本 精 细化 分 析 。实践 表 者 ,企业 与每个参 与者签定成本 费用责 业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步 入 崭 新 阶 段 对 企 业 明 ,财务成本 管理 精细化不能 由企业财 任 书 ,让每 个参 与者 都承担 管理 自身可 防范各类财务 和经营风 险 实现企业经 务部 门独立 完成 ,而是 需要企 业各部 门 控预 算成本 费用 的职 责 ,并 以此 为标准 济效 益与社会效 益价值最大化 ,提升企
和 各 职 能部 门特 点 与需 求 对 生产 成 开展后续 的成本管理 提供决 策依 据 并 环节 ,使决 策层及 时采取 有效措施予 以 本 、采 购 成 本 管理 及 营 销 费 用 、财 且 由于 沟通 的充分 增强参与 者之 间的互 纠正 ,以确保 财务成本 精细化管理得 以 务 费 用等 一 系 列成 本 费 用 进 行 以是 否 信和集体荣誉感 ,从 而提 升凝聚 力。 可 控 为 标 准 的分 解 ,让 每 个参 与 者都 成 为 成 本 费 用 的管 理 员和 统 计 员 并 标 体系是成 本精细化 控制 的前提 ,而合
关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问题的思考

关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问题的思考摘要:经过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于2013年1月1日实施了,由于颁布的时间和实施时间非常接近,许多基层事业单位对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的学习和掌握不能很快到位,本文根据笔者参加培训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会计制度》实施的意义进行了概括性的认识,对如何有效解决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的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探讨,并对未来事业单位会计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有益的思考。
期望给基层事业单位的会计同仁们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事业;会计;制度;探讨一、新修订的《会计制度》实施的意义关于新修订的《会计制度》的内容、特点已经有不少专业人士发表文章进行了细致的探讨,从总体方面来说,新修订的《会计制度》的实施主要有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两方面的重要意义。
1、从宏观层面讲,新修订的《会计制度》的实施全面提高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
这次修订的《会计制度》着力解决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针对固定资产不提折旧、基建账游离于大账外、捐赠划拨资产的不入账、财政投入资金核算的不清晰、一些重要业务核算无规范、会计科目体系滞后、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都在《会计制度》中引入了相关改革举措和改进方法,将会提高有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最终促进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
2、从微观方面讲,新修订的《会计制度》有力促进了事业单位财务精细化管理。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
修订后的《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要求各项目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管理需要进行明细核算,这些要求都将有力促进事业单位深入开展财务精细化管理。
二、新旧《会计制度》接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制度》执行时间是2013年1月1日,由于颁布时间在2012年12月,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事业单位对制度的学习还不能很快到位,财政部的相关培训是安排在2013年2月份进行的,各省的培训安排在3月份,到了地市级的培训已经安排在4月份进行,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业务的账务处理基本上已经到了4月份,按照培训的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去年年末数据重新做账,这样不少业务量较大的事业单位比较有意见,因为将1-4月份的账按照新《会计制度》重新做一遍的工作量较大,需要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提高和折旧的补提等资产状况的核定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同时这些事项的处理也会影响到5月份单位正常财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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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净资产类
“固定基金”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但设置了 “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 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 产占用的金额。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 科目的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 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 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3
一、总体要求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事业单位 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 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 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4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A直接转至新账或沿用旧账 B经过分拆拆分或合并转入新账 C需要特殊处理的科目 D不需要进行转账处理的科目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
省财政会计处
1
一、总体要求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 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 编报财务报表。 1.执行的时间:2013年1月1日 2.执行的范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除外:(1)按行业制度执行的事业单位 (2)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 业准则的事业单位
“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材料”、“产成品”、“成本费 用”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目,其核算范围 包括原账中“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 科目的核算内容。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材料”、“产成品”、 “成本费用”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存货” 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业务2)
10
(一)资产类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 资产的原价。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反映 的是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 转账时,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 转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 “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 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事业单位按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的,应当自2013年1月1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摊 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2013年1月1日的 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8
(一)资产类
“对外投资”科目。 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 资和长期投资,相应设置了“短期投资”、“长 期投资”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 中“对外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余 额进行分析:将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 年(含1年)的对外投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 投资”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 科目。 (业务1)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202 203 204 207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2402
长期应付款
12
(二)负债类
“借入款项”科目。 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划分为短期借 款和长期借款,相应设置了“短期借款”、“长 期借款”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 中“借入款项”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 时,应对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余额进行分 析:将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余额转 入新账中“短期借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 账中“长期借款”科目。(业务4)
5
1001 1002 1011 1101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短期投资
101 102
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401
1201
长期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7
对外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
120101
120102 1211 1212 1213 1215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105 106 108 110 115
11
2001 2401 2101 2102 2103
短期借款 201 长期借款 应缴税费 应缴国库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210 208 209 应交税金 应缴预算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借入款项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2301 2302 2303 2305
29
3001
事业基金
301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0
3101
非流动资产基金
310101
310102 310103 310104 31 3201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专用基金
301
302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固定基金
303
专用基金
32
3301
330101 330102
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404 拨入专款
20
(三)净资产类
“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转 账时,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余 额分析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相 关明细科目。
21
(三)净资产类
“经营结余”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科目,其 核算范围与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的核 算范围基本相同。转账时,如果原账中 “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应直接转 入新账中“经营结余”科目。
22
(三)净资产类
“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结余”科目,其核算范 围较原账中“事业结余”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 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新制度未设置 “结余分配”科目,但设置了“非财政补助结余 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 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因原账中“事业结余”、 “结余分配”科目一般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 理。“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 目自2013年1月1日起直接启用新账即可。
16
(二)负债类
“其他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 该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账中“其他应付款” 科目的核算范围小,不包括事业单位应付的社会 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 (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 定资产租赁费等,相应内容转由新制度下“应付 职工薪酬”、“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 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将其中属于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 的应付款项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应付款” 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付款” 17 科目。
23
(四)收入支出类
1.“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 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经 营支出”、“销售税金”、“结转自筹基建”科 目。 由于上述原账中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无余额, 不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应当按 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材料 产成品 成本费用 固定资产
1301
存 货
116 509
1501 1502 1511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
120
1601
1602
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124
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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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类
“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 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 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 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 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 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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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类
“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由于固定资产价值 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 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转账时,应当根据重 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 额进行分析: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 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 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对于已领 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 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 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 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业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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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类
“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 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缴税费”、“应缴国库 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 原账中“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 财政专户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 应将原账中“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余额分别直接转入新 账中的“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 财政专户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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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类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票据”、“预收账款” 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 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 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 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但不包括偿还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账 款,如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 转账时,应当对“应付账款”科目进行分析, 将偿还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账款的余 额转入新账中的“长期应付款”科目;将剩余余 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账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