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与石材幕墙的性能与构造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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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是指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为确保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该规范旨在提高幕墙工程的设计水平,规范施工过程,确保幕墙工程的稳定性、耐久性和美观性。

一、设计要求1. 幕墙设计应满足建筑的功能需求,确保合理的降雨、隔音、隔热等要求,并与建筑整体风格和造型相协调。

2. 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幕墙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严把材料、构造、施工等环节的质量关。

3. 幕墙的承重结构选择应科学合理,经过强度、稳定性、刚度等力学性能计算和分析。

4. 设计中应考虑金属与石材的性能和工艺特点,并合理选择材料的厚度、形状和连接方式。

5. 幕墙设计应注重对材料的防火性能、耐候性能、抗腐蚀性能的要求,确保幕墙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二、施工要求1. 幕墙施工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并持有效证书方可上岗。

2. 安装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施工作业规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3. 幕墙构件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防松动,且应采用专用连接件,避免使用焊接和切割等方式,以免影响材料的性能。

4. 进行金属与石材幕墙的安装时,应确保每一步的施工质量,包括构件的方正、水平、垂直度等,并及时进行检查和修正。

5. 室内外金属与石材幕墙的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其他建筑设施与结构的保护,避免损坏或造成二次污染。

三、验收要求1. 幕墙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前应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沟通,明确验收标准和要求。

2. 验收包括材料验收和施工质量验收两个方面,应全面检查幕墙是否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修复。

3. 材料验收应检查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4. 施工质量验收应检查幕墙的垂直度、平整度、水平度、线性度、尺寸偏差等,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5. 验收合格的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必须进行整改或重做。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1. 引言金属与石材幕墙是一种现代建筑外墙装饰技术,其使用金属和石材材料来覆盖建筑的外墙表面,以提供保温、防水和装饰等功能。

本文档旨在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法。

2. 术语和定义•金属幕墙:使用金属材料进行装饰和保温的外墙幕墙系统。

•石材幕墙:使用石材材料进行装饰和保温的外墙幕墙系统。

•幕墙承重结构:指支撑幕墙的主要结构,包括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等。

•幕墙骨架:指与幕墙板材连接的支撑结构,包括铝合金和钢材等。

•幕墙板材:指覆盖在幕墙骨架上的金属或石材材料。

3. 设计要求•幕墙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幕墙应具备防水、保温、隔热和抗风等功能。

•幕墙的外观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且不应有明显的缺陷和变形。

•幕墙的连接结构应具备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以承受风载和重力。

•幕墙应采用可靠的防水措施,以确保建筑结构的防水性能。

4. 材料要求4.1 金属材料•幕墙骨架应使用耐腐蚀、耐候性和强度适宜的铝合金或不锈钢材料。

•幕墙板材应使用耐候性好、强度适宜和装饰效果优良的铝合金、钢板或其他金属材料。

4.2 石材材料•幕墙骨架应使用耐腐蚀、耐候性和强度适宜的钢材料。

•幕墙板材应使用品质优良、均匀质地和装饰效果好的石材材料。

5. 施工要求5.1 幕墙骨架安装•幕墙骨架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连接件应牢固可靠。

•幕墙骨架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以延长使用寿命。

5.2 幕墙板材安装•幕墙板材的安装应保证水平度和垂直度,且板材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间隙。

•幕墙板材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且连接处应具备防水功能。

5.3 防水处理•幕墙的防水处理应采用合适的材料和工艺,确保建筑结构的防水性能。

•幕墙板材和连接处应进行防水处理,防止水渗透。

6. 检验与验收6.1 施工检验•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幕墙骨架的安装质量、板材的安装质量和防水处理质量等。

•施工检验应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一、前言金属与石材幕墙是建筑设计和建筑外墙装饰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美观、耐久、环保等优点。

为保障安全、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技术规范,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以便广泛应用于建筑外墙装饰。

二、适用范围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和现有建筑改造的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施工,涉及的建筑类型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综合体、酒店等。

三、术语和定义1.金属幕墙:以金属材料为主要装饰材料的幕墙。

2.石材幕墙:以天然或人工石材为主要装饰材料的幕墙。

3.幕墙构配件:幕墙系统的基本构成部分,包括支撑结构,气密、水密和隔热件,以及气窗和骨架材料等。

4.挂件:幕墙板材的连接器件,可用于上下左右方向的连接。

5.密封胶:用于密封幕墙板材和构配件之间的环氧胶、硅酮胶等。

6.幕墙板材:用于幕墙表面覆盖的板材,包括铝板、钢板、石材板等。

7.幕墙结构:(1)幕墙分为幕墙主体和幕墙副体,幕墙主体为连接支撑结构和幕墙板材的构体,幕墙副体为光环、底座、灯槽等。

(2)幕墙支撑结构分为主体和次体,主体负责传递风载、自重和水平荷载,次体负责传递重量。

8.幕墙系统:幕墙板材、幕墙结构和幕墙构配件等组成的幕墙系统。

四、施工要求1.金属幕墙板材安装:(1)板材尺寸和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板材之间距离一般不大于3mm。

(2)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扣板和接缝,露出的面板后面应焊接支撑构件。

(3)板材在安装前应检查是否有碰损和划痕,安装时应垂直、平整、正确放置。

2.石材幕墙板材安装:(1)板材应选用质地均匀、色差小的石材。

(2)板材宽度不宜大于0.4m,板材之间应留有1mm缝隙,缝隙要求平行。

(3)板材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应垂直、平整、正确放置。

3.幕墙挂件安装:(1)挂件应选用型号、规格、材质齐备的挂件。

(2)挂件应接合严密、牢固,不得有松动和变形。

(3)挂件的尺寸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密封胶施工:(1)密封胶应按厂家要求使用,不得有干燥或硬化现象。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是建筑外墙装饰与保温的一种主要方式。

它以金属和石材材料为主要构件,通过一定的技术和工艺进行组装和安装,形成具有装饰和保温功能的外墙表面。

为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建设,提高施工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和持久性,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工程总体要求1.1 本工程应按照相关的国家建设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1.2 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科学施工、合理工序、合理布置设备和材料,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1.3 施工现场应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二、材料要求和选用2.1 金属材料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候性,具备一定的防火和隔热性能。

2.2 石材材料应经过充分检测和试验,具有足够的抗压和抗冻性能,无裂纹、掉角等缺陷。

2.3 使用的胶粘剂和密封材料应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具有足够的粘结强度和耐久性。

2.4 涂料应具备耐候性、防腐性和装饰性能,同时符合环保要求。

三、施工工艺和方法3.1 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安装步骤和质量要求。

3.2 金属幕墙的安装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采取适当的固定和连接方式。

3.3 石材幕墙的安装应先进行试装,确认尺寸和间距无误后再进行正式的安装。

3.4 安装过程中应注意防水防潮,确保幕墙的密封和防水性能。

3.5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的达标。

四、质量控制和检测4.1 施工过程中应随时进行质量检测和控制,不合格的材料和构件应及时更换或整改。

4.2 金属与石材幕墙竣工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幕墙的稳定、牢固和装饰效果。

4.3 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合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抽查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五、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5.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

5.2 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工人的安全。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要求规范》JGJ1332001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要求规范》JGJ1332001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3 材料3.1 一般规定3.1.1 金属与石材幕墙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3.2 石材3.2.1 幕墙石材宜选用火成岩,石材吸水率应小于0.8%;3.2.2 花岗石板材的弯曲强度应经法定机构检测确定,其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3.2.4 为满足等强度计算的要求,火烧石板的厚度比抛光石板厚3mm。

3.3 金属材料3.3.1 幕墙用的不锈钢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

3.3.4.钢结构幕墙高度超过40m时,钢构件宜采用高耐候结构钢,并在其表面涂刷防腐涂料。

3.3.5 钢结构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时,壁厚不得小于3.5mm。

3.3.10 幕墙用单层铝板厚度不应小于2.5mm。

3.3.11 铝塑复合板上下两层铝合金板厚度均应为0.5mm,铝合金板与夹心层剥离强度标准值应大于7N/mm2。

3.3.12 厚度为10mm的蜂窝铝板应由1mm厚的正面铝合金板、0.5~0.8mm厚的背面铝合金板及铝蜂窝黏结而成;厚度在10mm以上的蜂窝铝板,正、背面铝合金板厚度均应为1mm。

3.4 建筑密封材料3.4.1幕墙采用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密封胶条应为挤出成型,橡胶块应为压模成型。

3.4.3 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

3.5 硅酮结构密封胶3.5.1 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分单组份和双组份。

3.5.2 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

3.5.3 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

3.5.4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4 性能与构造4.1.3 石材幕墙中的单块石材板面面积不宜大于1.5m2。

4.2 幕墙性能4.2.1幕墙的性能应包括下列项目:1.风压变形性能;2.雨水渗漏性能;3.空气渗透性能;4.平面内变形性能;5.保温性能;6.隔声性能;7.耐撞击性能;4.2.3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钢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300(L为立柱或横梁两支点间的跨度),绝对挠度不应大于15mm。

JGJ133-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Metal and Stone CurtainWalls EngineeringJGJ 133-2001J113-20012001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S Technical Code for Metal and Stone CurtainWalls EngineeringJGJ 133-2001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2001 年 6 月 1 日2001 北京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108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1997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71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其中3.2.2,3.5.2,3.5.3,4.2.3,4.2.4,5.2.3,5.5.2,5.6.6,5.7.2,5.7.11,6.1.3,6.3.2,6.5.1,7.2.4,7.3.4,7.3.10为强制性条文。

该标准编号为JGJ133-2001,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5月29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71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3.材料;4.性能与构造;5.结构设计;6.加工制作;7.安装施工;8.工程验收;9.保养与维修。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石材幕墙 JGJ133-2001 强制条文

石材幕墙 JGJ133-2001  强制条文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强制条文3.2.2花岗石板材的弯曲强度应经法定检测确定,其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

3.5.2 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

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

3.5.3 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

4.2.3 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钢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ι/300(ι为立柱或横梁两支点间的跨度),绝对挠度不应大于15㎜;铝合金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ι/180,绝对挠度不应大于20㎜。

4.2.4幕墙在风荷载标准值除以阵风系数后的风荷载值作用下,不应发生雨水渗漏。

其雨水渗漏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5.2钢销式石材幕墙可在非抗震设计或6度、7度抗震设计幕墙中应用,幕墙高度不宜大于20m,石板面积不宜大于1.0㎡。

钢销和连接板应采用不锈钢。

连接板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4㎜。

钢销与孔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6.6横梁应通过角码、螺钉或螺栓与立柱连接,角码应能承受横梁的剪力。

螺钉直径不得小于4㎜,每处连接螺钉数量不应少于3个,螺栓不应少于2个。

横梁与立柱之间应有一定相对位移能力。

5.7.2 上下立柱之间应有不小于15㎜的缝隙,并应采用芯柱连结。

芯柱意长度不应小于400㎜。

芯柱与立柱应紧密接触。

芯柱与立柱之间应采用不锈钢螺栓固定。

立柱应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并再通过角码与预埋件或钢构件连接。

螺栓直径不应小于10㎜,连接螺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进行承载力计算。

立柱与角码采用不同金属材料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注胶应在温15℃以上30℃以下、相对湿度50%以上、且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6.3.2钢销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销的孔位应根据石板的大小而定。

孔位距离边端不得小于石板厚度的3倍,也不得大于180mm;钢销间距不宜大于600mm;边长不大于1.0m时每边应设两个钢销,边长大于1.0m时应采用复合连接;2 石板的钢销孔的深度宜为22~33mm,孔的直径宜为7mm或8mm,钢销直径宜为5mm或6mm,钢销长度宜为20~30mm;3 石板的钢销孔处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孔径内应光滑、洁净。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2)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2)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1. 引言金属与石材幕墙作为建筑外墙装饰的一种常见形式,具有美观、耐用、防火等优点。

为了确保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技术规范,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要求。

2. 术语和定义2.1 金属与石材幕墙:指采用金属、石材等材料构成的建筑幕墙系统。

2.2 幕墙设计:指根据建筑物的功能、风格和环境要求,对金属与石材幕墙进行结构设计和材料选择的过程。

2.3 幕墙施工:指根据幕墙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金属与石材幕墙的安装和施工工艺的过程。

2.4 幕墙验收:指对金属与石材幕墙施工结果进行评估和检验的过程。

3. 设计要求3.1 结构设计要符合建筑物的功能和设计要求,确保幕墙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2 金属与石材材料的选择要考虑其耐久性、防火性和可维护性等因素,确保幕墙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3.3 幕墙的开洞和固定要符合要求,保证幕墙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4. 施工要求4.1 施工前要进行现场勘测和测量,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2 施工过程中要进行现场调试和测试,确保幕墙的性能和功能正常。

4.3 施工人员要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并遵守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5. 质量控制5.1 施工过程中要进行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5.2 金属与石材幕墙的安装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5.3 幕墙的密封和防水性能要进行测试和检验,确保幕墙的抗水渗透性和防水性。

6. 幕墙验收6.1 幕墙施工完成后要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6.2 幕墙验收要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和材料检测等内容。

6.3 幕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进行相关保养和维护。

7. 维护和保养7.1 幕墙使用期间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幕墙的正常使用和功能。

7.2 幕墙维护要包括清洁、修复和更换等内容,确保幕墙的美观和耐用性。

7.3 幕墙维护人员要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并遵守相应的维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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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与石材幕墙的性能与构造需求(之二)
一、幕墙的性能要求
1.幕墙的性能应包括下列项目:
(1)风压变形性能;
(2)雨水渗漏性能;
(3)空气渗透性能;
(4)平面内变形性能;
(5)保温性能;
(6)隔声性能;
(7)耐撞击性能。

幕墙性能包括下列项目,为了便于读者及时查到有关性能的具体数值,现将有关的标准对幕墙性能的分级规定摘抄如下。

1.风压变形性能
以安全检测压力差值P3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2.雨水渗漏性能
以发生渗漏现象的前级压力差值P作为分级依据,其分级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空气渗透性能
以标准状态下,压力差为10Pa的空气渗透量q为分级依据,其分级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4.保温性能
以传导系数K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5.隔声性能
以空气计权隔声量RW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符合表5的规定。

6.耐撞击性能
以撞击物体的运动量F进行分级,分界线以不使幕墙发生损伤为依据,其分级指标应符合表6的规定。

7.平面内变形性能
以建筑物层间相对位移值γ表示。

要求幕墙在该相对位移范围内不受损坏,其分级指标应符合表7的规定。

《钢化玻璃》GB 9963引用如下条款:
二、技术要求
1.尺寸及公差
(1)钢化玻璃的长度、宽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2)平面钢化玻璃边长的允许偏差见表8,按5.1条检验。

(3)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不超过0.5%;波形时不超过0.3%,按5.2条进行测定。

边长大于1.5m钢化玻璃的弯曲度由供需双方协商。

(4)曲面钢化玻璃铁形状和边长的允许公差、吻合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5)厚度允许偏差:以浮法玻璃作原片应符合GB 11614的规定,以普通平板玻璃作原片应符合GB 4871的规定,按5.3条进行测定。

2.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必须符合表9的规定,按5.4条进行检验。

3.抗冲击性
钢化玻璃的抗冲击性,取6块试样按5.5条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

破坏数为2块时,再抽取6块进行试验,但6块必须全部不被破坏。

4.碎片状态
不同种类钢化玻璃的碎片状态要求如下:
(1)I类钢化玻璃厚度为4mm时,取5块试样按“三、6.(1)”进行试验,所有5块试样中最大碎片的质量不得超过15g。

厚度大于或等于5mm时,用成品做试样,按“三、6.(2)”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
50mm×50mm区域内的碎片数必须超过40个。

(2)II类钢化玻璃根据平面玻璃与人体等接触破坏时的碎片状态,对4块试样分别按“三、6.(3)”进行试验,4块试样全部破坏并且每块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的65cm2面积的质量。

(3)III类钢化玻璃III类钢化玻璃的碎片状态应全部符合“二、4.(1)”和“二、4.(2)”的规定。

(注:对曲率半径大于等于400mm,弦高大于等于100mm钢化玻璃的碎片状态由供需双方商定。

)
5.抗弯强度
6.透光度
钢化玻璃的透光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按GB 5137.2进行测定。

7.热稳定性
钢化玻璃的耐温急变性,按“三、8.”条进行试验样块试样均不应破碎。

三、检验方法
1.尺寸的测量
尺寸用精确到0.5mm,符合JB 2546的金属尺测量。

2.弯曲度的测量
将试样垂直立放,再把钢板尺的直线边紧靠玻璃边,用塞尺测定钢板尺的直线边与玻璃边之间的缝隙。

弓形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表示。

波形时,用波谷到波峰的高与波峰到波峰(或波谷到波谷)的距离之比的百分率表示。

3.厚度的测量
使用GB l216所规定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以上精度的器具测量玻璃每边的中点,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就是厚度值。

最后以毫米(mm)为单位圆整到小数点后二位。

4.外观检验
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照条件下、距玻璃表面600mm左右,用肉眼进行观察。

5.抗冲击性试验
使用与制品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610mm×610mm正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试样,支承在如图1所示的钢框上,曲面钢化玻璃必须使用相应的辅助框架支承。

规定用直径为63.5mm(质量为1040g)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1000mm的高度,使其自由落下。

冲击点应在试样中心25mm的圆面积内。

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一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

试验在常温下进行。

6.破碎试验
(1)4mm厚钢化玻璃的破碎试验
(2)厚度大于或等于5mm的钢化玻璃破碎试验
(3)霰弹袋试验
7.抗弯强度的测定
钢化玻璃的抗弯强度是在材料试验机上以15mm/min的试验速度使压力作用于钢化玻璃试
样上;试样的规格为300mm×300mm的平面钢化玻璃,支撑环直径为200mm,压环直径为l00mm,如图6所示,试样受压直至破碎,则抗弯强度σ(MPa)为(略)
8.钢化玻璃的热稳定性试验
将尺寸为300mm×300mm的试样在室温下放置2h,然后在其表面的中心位置浇注开始熔融的铅液327.5℃),不应破碎。

将同一块试样置于高温箱内加热,当温度达到200℃后保持半小时,取出试样,投入25℃水中,不应破碎。

四、检验规则
1.检验项目
2.抽样方法
3.判定规则
若不合格品等于或大于表10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弯曲度不合格。

其他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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