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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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xx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xx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和《xx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以下简称《申报条》)等,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设定(一)改革领导小组各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本区教委联合成立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区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审定本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根据《改革实施方案》和《评审办法》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年xx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及选聘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号)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委托市教委组建xx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正高级评委会),负责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各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本区教委组建本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高级评委会),代行本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本区正高级教师的推荐、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评审工作。

各区不再单独设立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区高级评委会一般由区教委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区人力社保局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副局长和区教委主管中小学教育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各学科评议组的组长可担任委员。

区高级评委会组成人员中,行政领导不得超过(含)三分之一,同时兼顾委员的学科、学段分布,同学段同学科的委员原则上不应超过2名。

区高级评委会下设的学科评议组应按照不同学段、不同学科分别组建,对于当年申报人数较多的,可拆分组建多个同学科评议组;对于当年申报人数较少的,可合并组建综合学科评议组,原则上每学段、每学科的评议专家不少于1人。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09]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09]80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唐教人字[2008]15号)、《唐山市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字[200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和岗位基本情况我校经上级人事部门核定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数129人,实有在编专业技术人员117人,空编12人;未纳入编制管理的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23人。

符合聘用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122名(含07年1月1日以后二线3人、退休5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设置正高级岗位8个,副高级岗位39个,中级岗位57个,初级岗位25个。

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为教师系列,辅系列为图书、档案、实验、卫生、会计等其它系列。

高层级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五级、八级岗位)设在主系列,辅系列原则上不设。

1、正高级教师岗位层级为教授岗位,对应三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级岗位指数为3个,四级岗位指数为5个。

计8个,已评5人,已聘四级岗位2人。

2、副高级教师岗位层级为副教授(高级讲师)岗位,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五级岗位指数为8个,六级岗位指数为15个,七级岗位指数为16个。

计39个,已评76人,已聘七级岗位57人。

3、中级教师岗位层级为讲师岗位,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八级岗位指数为17个,九级岗位指数为23个,十级岗位指数为17个。

计57个,已评34人,已聘十级岗位40人。

4、初级教师岗位层级为助教(助讲)岗位,对应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十一级岗位指数为10个,十二级岗位指数为10个。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一、背景与意义教育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未来,而中学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则是决定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近年来,我国教育改革不断深化,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也得到了重视。

加强对中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聘任,是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与任务本次聘任的目标是选派那些在教学、科研、校园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业务能力强、素质优良、品德高尚的中学教师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发挥其在所在学校内的领导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工作发展。

各级学校应当根据聘任任务实现的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范围,确保聘任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聘用条件(一)岗位条件1.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达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

2.在教学、科研、校园管理等方面表现出色,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胜任所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3.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二)年龄条件一般应当年满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四、流程与程序(一)岗位申报1.符合条件的教师应当向所在学校提出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职称、奖励等证明材料,以及工作总结、业绩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由所在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评审由评审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教师进行总结汇总,形成评审报告,并提出聘任资格建议。

(四)聘任学校行政部门按照评审建议和职务空缺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聘任。

五、聘期与考核(一)聘期1.初聘期不超过5年,经评议后,聘任资格符合条件的,可以再次予以聘任。

2.聘期满后,经评审符合条件者,可以再次聘任,每次聘任不超过5年,最高聘任年限不得超过15年。

(二)考核聘任教师应当接受学校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嘉奖、晋升等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学校应当及时给予帮助和纠正。

六、总结本方案是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旨在加强对中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聘任,发挥其在所在学校内的领导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工作发展。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教师职务”)聘后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全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受聘在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履职要求中小学教师应按所聘教师职务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一)基本要求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爱岗敬业,具有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锤炼专业能力,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测试与评价。

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5.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

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任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按规定完成学校安排的企业实践任务。

(二)专业要求1.正高级教师(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均达85%以上。

(2)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3)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在设区市及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课15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做好我镇小学教师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善我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根据《关于深化广东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和《关于做好徐闻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徐教[2014]3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先来后到的原则,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为依据,实行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二、聘任的范围和对象全镇公办小学(幼儿园)及借调外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取得各种相应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

借调教师在原单位聘任,实际表现证明由现工作单位提供。

三、聘任职数。

我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数为97%,不得超过指标,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职数不互相挤占。

四、聘任程序(一)成立全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位懂(校长)副组长:邓大操(副校长)、潘孝志(副校长)成员:林家胜、王月丽、郑礼杰、符应报、杨培邺、黄丕俊、谭慎水、许玉敏、施声雄、郑红、符天虹、林茂峰、陈永再、梁证豪、黄扬勇、俞法兴、方伟、谢成伍、郑吴川、谭瑞基、黄运勇、苏文健、朱琼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前山镇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由邓大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家胜同志担任。

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镇各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二)组织学习、宣传发动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教师全面、正确、深入地理解职称聘任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职称聘任的目的和意义,积极支持和参与此项工作。

(三)制定聘任方案本着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和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目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徐教[2014]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聘任方案。

本方案的制定注重教师的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全面准确地反映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及业务水平。

南安国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

南安国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

南安国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修订稿)
2、说明:
①外校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调入我校之前的荣誉或奖励只认定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以证书为证。

②尚未取得上一级别任职资格而参与竞聘入围的老师,若参与评审没有通过则暂停一次竞聘资格。

③根据《南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其他专业技术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其岗位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④本《标准》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⑤本《标准》解释权归校务会或职称评聘领导组。

二、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1、组织机构:①成立教师职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组;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2、聘任程序:
①公布岗位:组织学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师职务评聘文件,公布岗位
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②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并根据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自评;
③资格审核:由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初审;
④资格复核:在学校公示栏公布初步量化结果,接受投诉与申诉,领导组对
初审及量化评分中反映的问题集体研究、裁定,再次公示无异
议后提交研究;
⑤研究决定: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⑥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按规定时限进行公示。

⑦上报认定:上报主管部门认定。

⑧签约上岗:校长与受聘人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南安国光中学
2015年12月17日。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方案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方案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方案各处室、专业部、年级组:为认真做好学校新晋升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有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一、基本原则1、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施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2、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3、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以学校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首次聘任后空余的岗位数量、类别及等级组织实施。

二、聘任的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解放,务实创新,顾全大局。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

4、满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相应岗位工作的业务能力、知识技能和管理经验。

5、具备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相应岗位说明书中的所有条件。

6、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三、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组长:陈强成员:陈涛林家雷靖朱波袁斐吴金国吴远明罗鹏领导小组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制定出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林家保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袁斐、吴金国、罗鹏、时庆新、周平。

四、聘任程序1、个人申请。

由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向学校提出聘任岗位书面申请。

2、资格审查。

由办公室负责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提出是否符合聘任条件的初步意见。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拟聘任人员的说课、作业批改以及备课情况等进行测评赋分,达到85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大会述职和民主评议。

召开由领导小组、拟聘任人员所在专业部(年级组)全体成员参加的民主评议会。

某某中学关于教职工全员县管校聘任制的规定

某某中学关于教职工全员县管校聘任制的规定

某某中学关于教职工全员县管校聘任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用人制度,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提高教职工素质和办学效益,根据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全员县管校聘任制的实施意见》,对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作如下规定:一、聘任制实施的领导小组和实施对象1、领导小组:按照教育局下发的文件规定。

2、实施对象:在编在职的全体教职工。

二、聘任形式1、聘任:对具备受聘人员基本条件、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本人有应聘意向的教职工,学校可根据岗位需要按有关程序给予聘任。

2、改聘:对未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或基本符合受聘人员基本条件,但经考核认为履行教育教学岗位能力水平较差,不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改聘为调换相应岗位。

3、试聘:对不具备受聘人员基本条件,经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工作实绩较差的教职工,可在原工作岗位或其它岗位上试聘。

试聘时间一般为一年,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转为聘任;经考核仍达不到要求(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转为待聘或不予聘任。

4、待聘:对有应聘意向未被学校聘任的教职工和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仍达不到要求(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教职工,作为校内待聘人员处理。

待聘时间为一年,待聘期间由学校或县教育局在寒暑假提供两次应聘机会,本人也可到系统内其它学校(单位)或外系统应聘,应聘成功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仍未被学校聘任的按县管校聘文件中相应规定处理。

5、拒聘:在聘任期间,不向聘任单位(学校)提出应聘意向的教职工或拒绝接受聘任单位(学校)所聘任岗位的教职工,作为拒聘人员。

拒聘教职工应在一年内调离本学校(单位),否则学校(单位)将作辞退处理。

6、不聘:对不履行岗位职责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或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教职工,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上县局批准学校(单位)可不予聘任,并予辞退;教职工本人也可辞职;不办理有关手续擅自离开学校(单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如请假期满较长时间无故不归队,严重影响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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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闽教人[2014]22号)和**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本校实际,按相关程序认真制定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校受聘在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履职要求
中学教师应按所聘教师职务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一)基本要求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爱岗敬业,具有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锤炼专业能力,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测试与评价。

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5.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

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任务。

(二)专业要求
1.正高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均达85%以上。

(2)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3)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课15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4)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聘期内指导2名及以上教师,所指导教师在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等方面取得进步。

(5)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高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优秀,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

(3)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1篇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并收录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参与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4)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本学科教师课10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5)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聘期内指导1名及以上教师,所指导教师在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6)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中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良好,每学年学生满意率达80%以上。

(3)认真钻研教学工作,每学年开设公开课,接受高水平教师指导点评,提升教学能力。

(4)参与教研、教改任务和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总结,每学年撰写1篇及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教学总结文章。

(5)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4.初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生满意率达75%以上。

(3)认真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每学年开设公开课,接受高水平教师指导点评,提升教学能力。

(4)参与教研、教改任务和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每学年撰写1篇及以上教学总结文章。

(5)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聘任考核
1.学校应对教师受聘期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聘任考核分为年度绩效考核和聘期考核。

教师职务聘期一般为3-5年,聘期考核应与年度绩效考核相衔接,在年度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教师聘期内的师德表现、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

2.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工会代表、纪检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师聘任考核工作小组(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1/3),组织实施本校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工作。

3.以《**中学岗位聘用量化评分参考表》考核指标体系为基准,出台《**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量化评分参考表》,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教师聘任考核工作。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教师职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聘期考核优秀,在续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期考核合格,作为续聘、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聘期考核基本合格,不作为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推荐人选,是否续聘视具体情况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予以待聘培训、低聘、调整至非教师岗位,直至解聘。

3.教师职务聘任考核要注重教师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考核。

教师出现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聘期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

五、其他事项
为了保证工作的连贯性、科学性,执行本实施方案中,将继续执行我校相关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聘用量化评分参考表》、《教职工绩效工资及考核工作意见》、《**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相关学校制度。

附1:**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工作小组(由教师选举产生)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附2:《**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量化评分参考表》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量化评分参考表
(讨论稿)
注:1、表中量化的有关年限及佐证材料均指任现职以来的。

2. 校评分达到60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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