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施工安全规定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基本要求1.1破土作业是指炼化企业生产车间内的作业、油田企业油气集输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库)和销售企业油库(加油加气站)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1.2破土作业须办理“中石化破土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1.3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办理相应的工作许可证。
2管理部门职责2.1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
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公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所属单位与地下设施主管单位共同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2.2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方案由施工部现场负责人和基层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有关部门和工程总图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动土作业危险识别3.1.1破土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3.1.2在许可证中填写安全措施。
3.2动土作业安全措施3.2.1破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
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3.2.2破土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工作,严防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破土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
中石化工地规章制度

中石化工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石化工地的施工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程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石化工地规章制度适用于中石化所有工地的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地负责人应当认真贯彻本规章制度,并指导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第四条工地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第五条工地负责人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方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第六条所有员工进入工地前,必须穿戴齐全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
第七条在工地内禁止吸烟、随意乱丢垃圾、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立即开除。
第八条施工中严禁私自调换施工材料,违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严格遵守动火作业规定。
第十条工地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十一条工地应设置安全提示牌,标明危险区域和操作规程,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工地负责人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严格把控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掌握施工规范和标准。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执行,严禁任意改动。
第十五条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质量部门汇报并整改。
第十七条工地每月应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对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八条工地负责人应当设立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工地环境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噪音、粉尘、污水等污染。
第二十条工地负责人应当配备专业人员监测环境指标,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第二十一条施工期间如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应当进行限制通知并赔偿。
第二十二条施工结束后,工地应当进行环境清理,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第五章外来人员管理第二十三条工地外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并接受登记,进入工地需经过安全培训。
第二十四条外来人员必须听从工地负责人指挥,遵守规章制度。
中石化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1.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未明确、施工方案未审批、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开展的,不得施工。
2.无业主人员带领,承包商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厂区;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得施工。
3.承包商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带班、现场未成立作业班组(岗组)的,不得施工。
4.检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业主、承包商双方共同编制,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业主方技术人员组织。
5.特殊作业的安全视频监控信号必须传输至监控中心,实施实时监控,对违章行为做到实时纠正。
6.实施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合法分包承诺及业主开工前分包合法性确认,日常检维修和保运项目原则上不得分包。
7.实施承包商全员实名制管理。
诚信记录不合格、技能未经验证合格的人员(包括监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承包商(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自有人员,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
8.特级用火、一级起重、Ⅳ级高处作业、情况复杂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业主方必须明确管理人员带班,并由专业人员实施现场监护。
9.业主单位安全督查大队必须按计划做实作业现场巡检和违章查处,并赋予其现场处罚权和停工权。
10.实施甲方(业主、总包方)人员积分考核、承包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双积分考核。
对扣分达到一定积分的甲方人员采取下岗、停职、取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对扣分达到一定积分的承包商单位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严重违章的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退。
发生一般A级事故的分包商给予限制投标18~36个月处罚;一年内发生2起一般A级事故或者两年连续发生事故的承包商,按较大事故实施责任追究,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清退出中国石化市场。
中石化高空作业须知

中国石化高空作业安全规定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了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第五条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安全员)保存,保存期为1年。
第六条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
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九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六级风以上的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十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中石化高空作业须知

中国石化高空作业安全规定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了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第五条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安全员)保存,保存期为1年。
第六条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
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九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六级风以上的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十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中石化“十不准”开工、“十要”停工、“十必”处理

“十不准”开工1、承包商的施工、安全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符合要求的。
2、未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和社保信息,存在转包和违规分包的。
3、未落实有效合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人员的。
4、未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的。
5、未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的。
6、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资质、专业资格达不到要求的。
7、我方现场监管人员未明确或培训不合格的。
8、未按标准设置围挡、“七牌一图”的、划分作业分区的。
9、未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的。
10、未按要求提供安防设备设施,灭火器材、防爆工具、测爆仪、测氧仪等。
“十要”停工1、未落实双监护。
2、未办理作业票。
3、未进行JSA风险分析。
4、未落实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
5、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违规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7、出现基坑坍塌、透水、渗漏,有可能导致发生安全、质量、环保事故的。
8、出现三违行为,影响施工安全的。
9、出现恶劣极端天气,不适宜施工的。
10、设计施工图与现场不符,对安全、质量有影响的。
“十必”处理1、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本单位资质承揽工程的。
2、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
3、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规定的从业证书上岗。
4、不按照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履行义务。
5、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6、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7、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8、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的;设备机具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9、违法违规挪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的。
10、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中石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化公司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作业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化公司所有生产、施工、维修、检验等作业活动,以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相关作业活动。
第三条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车间、班组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3. 组织开展作业安全教育培训;4.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意见;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的主要职责:1. 落实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安全;2. 定期开展作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 配合安全环保部开展作业安全管理工作;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内容第八条作业前的安全管理:1. 作业单位应编制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措施等;2. 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注意事项;3. 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九条作业中的安全管理:1.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2. 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通道畅通;3. 作业单位应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作业安全;4. 作业单位应加强对危险源、危险作业的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作业后的安全管理:1. 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作业现场,消除安全隐患;2. 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总结,分析作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3.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加油站施工作业的安全,在加油站安全施工规定基础上,重申和补充一下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具体如下:1、在施工现场动火之前必须到中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项目组办公室安全管理一组办理动火作业证。
2、在加油站内动火之前应由主管安全负责人到现场用测爆仪检测油气浓度,在动火点半径____米的范围内均应做油气浓度检测。
3、在加油站区内划出动火作业区,动火作业区应选在油罐区、加油机、排气管不低于18.5-____米处。
4、管道预制应在动火作业区内,在现场焊接应设定固定动火点,固定动火点的要求:1)油罐区内固定动火点不应多于2处。
2)加油区内固定动火点应干管与支管连接处为1处,主干管现场动火点为2-3处(有凝液罐的加油站应在加油区内增加2处固定动火点)。
5、所有在加油站内动火作业的必须用防火板围住动火点(挡火板可用围挡板),挡火板底部两侧需用细沙或细土埋实阻止油气和电焊火花通过。
6、施工动火部位措施:1)加油区动火之前应把加油家拆除移到安全位置,并用盲板将油管线盲死。
2)油罐区动火之前应将油罐人孔盖搬走以后用临时盖(可采用大芯板上粘贴耐油胶板)将油罐人孔封死,同时在油罐人孔法兰水线处涂抹黄油密封。
3)外移到动火区动火点部件,动火前要对其进行清洗,合格后方可动火。
4)透气管部位动火之前把人孔井内法兰一端用盲板封死,拆除透气帽后把透气管内用清水注满,柴油透气管也应断开注水,预防有关产生火花,用钢锯把汽油透气管锯掉,锯时用水冷却或在锯条上涂抹机油,焊接时应把焊机地线和焊接部位距离尽量缩短;为保证通气管与油罐彻底断开,应该用电阻摇表测试通气管接地电阻,通过数据分析加以确认。
7、施工动火期间,必须有专人监护,配备完好灭火器材,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
8、施工现场,临时动火、用电,必须由具备资质人员进行作业,并按照规定,办理临时动火、用电作业票。
动火结束后,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
9、进一步明确,施工加油站站长是该站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管,行使监督职能,发现违章,有权下达停止动火和临时用电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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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安〔2011〕715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施工
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
1基本要求
1.1施工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所辖区域内进行新建、改扩建、检修和维修等施工。
1.2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对施工作业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2具体要求
2.1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条款。
2.3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制定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方案。
2.3.1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共同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定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3.2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均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对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对通往下水井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2.3.3凡在无法实施隔离装置运行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必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4建设单位进行不停产检修和维修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
2.4.1基层生产单位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学习和演练。
2.4.2在施工作业现场,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2.4.3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应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2.4.4遇有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及时撤离人员并报警。
2.5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检修和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总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6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设施和装置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根据合同期限办理入区作业许可证。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由各单位根据施工场所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2.7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设施和装置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中国石化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
2.8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
2.9施工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10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10.1施工机具和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设施、装置人员的操作与巡回检查。
2.10.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仪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2.10.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应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使用消防栓供水。
2.10.4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
2.10.5施工废料应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检查与考核施工作业期间,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组织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性质严重的予以停止作业直至辞退。
主题词:印发施工安全规定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2011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