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格利茨 知识产权加剧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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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国际化对发展中国家利大于弊VS弊大于利辩论赛 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知识产权国际化对发展中国家利大于弊VS弊大于利辩论赛 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知识产权国际化对发展中国家利大于弊VS弊大于利辩论赛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反方辩词: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是反方一辩。

我们认为,知识产权国际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弊大于利。

首先,知识产权国际化会加剧贫富差距。

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占有绝对优势,这会使得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上更加依赖发达国家,贫富差距更加悬殊。

其次,知识产权国际化会导致技术壁垒,阻碍新兴产业的发展。

发达国家压制知识产权,使得发展中国家无法获取到新技术,无法发展新兴产业。

最后,知识产权国际化会限制发展中国家的文化自主权,威胁文化多样性。

发达国家通过知识产权的掌控,使得发展中国家无法保护自己的文化,导致文化多样性面临威胁。

因此,我们认为知识产权国际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弊大于利。

二辩反方辩词: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是反方二辩。

我们认为,知识产权国际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弊大于利。

首先,知识产权国际化会加剧发展中国家的技术依赖。

发达国家通过掌控知识产权,使得发展中国家无法独立开展技术创新,进一步加强了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

其次,知识产权国际化会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风险增加。

发展中国家在获取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很大,但是由于技术壁垒等原因,无法保证获取知识产权的回报,使得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风险增加。

最后,知识产权国际化会限制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创造力,使得发展中国家无法发挥自己的文化优势。

因此,我们认为知识产权国际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弊大于利。

三辩反方辩词: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是反方三辩。

我们认为,知识产权国际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弊大于利。

首先,知识产权国际化会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下降。

发达国家通过掌控知识产权,使得发展中国家无法获取到最新的科技信息,从而使得发展中国家在科技创新方面处于劣势地位。

其次,知识产权国际化会导致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多样性受到威胁。

发达国家通过掌控知识产权,使得发展中国家无法保护自己的文化,导致文化多样性面临威胁。

高考历史-现代中国的经济建设-专题练习(含答案与解析)

高考历史-现代中国的经济建设-专题练习(含答案与解析)

高考历史专题练习现代中国的经济建设1.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比例与国情及经济政策休戚相关,下列有关下表中的工农业发展状况的评述正确的一项是()《1952~1956年中国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统计表》项目粮食棉花钢煤原油时间1952年163亿吨1304万吨135万吨66亿吨44万吨1956年192亿吨1445万吨447万吨110亿吨116万吨A.农业、重工业与轻工业之间比例适当B.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性变化C.工农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一五计划的完成D.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2.从20世纪60年代初期开始,大批沿海城市人口向内地迁移,在内地形成了一批新的城镇,促进了中国城市分布向中西部扩散的格局。

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A.国家实行城镇化战略B.人口急剧膨胀C.国家调整了工业布局D.大跃进运动的开展3.1949年春夏,刘少奇在视察天津的时候说:“工人政治解放,还不能完全不受剥削,不是愿意不愿意,而是做不到。

现在是资本家太少,而不是太多。

工人的痛苦不是在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在于资本主义的不发展。

”刘少奇说这番话的主要意图是()A.利用私人资本恢复国民经济B.推进计划经济体制引入建立C.民主改革与生产改革要同步D.积极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经济4.1978年11月24日晚,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一间破草屋里,18个衣衫破旧、面色饥黄的农民,借助一盏煤油灯,面对一张契约,神情紧张地按下血红的指印,并人人发誓宁愿坐牢杀头,也要分田到户搞包干。

小岗村,是中国改革的起点。

这份包干契约,被认为是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枪”。

小岗村的做法()A.违背了社会主义原则B.满足了农民的土地需求C.否定了人民公社体制D.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5.从1976年10月到1977年6月,中国高层出访总次数252次,平均每月32次;从出访国看,除传统友好国家外,有两类国家比较显著:一是发达国家,二是正在进行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

其作用是()A.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B.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C.推动了改革开放决策的出台D.拓宽了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领域6.这是一次被称为“强国序曲”的会议,法国《世界报》评论:“这次代表大会似乎将成为世界共产主义历史上,特别是中国历史上有意义的日子。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及其新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及其新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

全推 断代 理 人 的 真实 行 为 , 因而 他 对代 理人 的能 力 、 代理 人 根 据 委托 人 的利 益 采 取 行 动
的程 度 等无 法 获 得 准确 的了 解 。 因此 , 斯 蒂
格利 茨等将 委 托 一 代理 关系 的 特 征描 述 为 :
委 托人 由于 部分 非对称 信 息 的存 在 而具有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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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瑟夫 · 斯 蒂格 利 茨及 其新 凯恩斯 主 义 经济理 论
— 0 0 年1度诺 贝 尔经 济学 奖2 得 主 学术 贡 献评 介之 一 胡怀国
编者 按 瑞 典 皇: 家科 学院 于 田 年 0 1月 01 日 宣1布 , 将 本年 度 的2 诺 贝 尔 经 济 学 奖 授 予 美
2以刀 年 第 9 期 拟 定 出 一批 潜在诺 贝 尔 经 济 学得 主 名 单 , 并 据 此 开 设 了 “ 潜 在 诺 贝 尔 经 济 学 奖
得 主 学术贡 献评 介 ” 系列 专栏 。 今年 的 三 位诺 贝 尔经 济学 奖得 主 均 被 本刊 列 入拟 定 的 “ 潜在 诺
贝 尔经 济 学奖 得 主 ” 名 单 , 其 中 , 《乔 治 · 阿 克 洛 夫 新 凯 恩 斯 主 义 经 济 思 想评 介 》一 文 已 于 本 刊
的单 调 函 数或 连续 函数 ” 。 显然 , 不连 续性将 削弱 人们 对 市场 机 制 的 自信。 此外 , 他 们认
为非 市场 因素 会使 得道 德 风险 间题进 一步 加 剧 。 为此 , 阿诺 特 和 斯 蒂格 利 茨 ( 19 1) 所 得
出的结论是 : “ 当发 生 明显 的市 场失 灵 时 , 非

我国经济内外失衡的特征及其治理方略

我国经济内外失衡的特征及其治理方略

【内容提要】本文对我国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失衡的现状进行梳理,并从经济结构角度探究引起内外失衡的原因,指出未来我国宏观调控的政策取向应从“总量调控”转向“结构调控”,继续扩大内需,稳定外需,加强市场经济体制及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有效发挥财政减税政策,扶持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带动产业结构、贸易结构均衡,最终实现内外经济均衡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关键词】内外经济均衡宏观调控服务业服务贸易一、引言金融危机发轫于“次贷危机”,却暴露出全球经济结构失衡的严峻现实。

透过全球经济失衡的大背景,我国经济内外失衡又显得格外突出。

有学者指出我国经济内外失衡就是内部需求结构的失衡,即高投资、高出口、过度储蓄而消费不足引起了内外经济的失衡,认为解决内外失衡问题,首先要解决内部失衡,扩大内需。

这种观点仅考虑了需求结构,而没有考虑供给结构、产业结构、贸易结构的失衡对内外经济失衡的影响。

另一方面,也有学者将内外失衡归因于我国长期实行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战略,指出这种发展战略极易导致经济不均衡,也容易遭受到国际游资的侵害。

是我国过去粗放型增长的产物,提出要解决内外经济失衡就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战略。

另外,关于经济失衡的宏观调控政策思路也难以形成统一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当前宏观调控要注重总量调控,防止总量失衡。

虽然,我国目前存在“滞涨”的风险,总量调控也有一定道理,但是,更应该注意到的是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宏观调控要结构先行。

针对目前形势提出内外经济均衡的宏观调控战略应该更加注重结构调控,充分利用服务业、服务贸易两大抓手,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来促进内部和外部经济均衡。

二、我国内外经济失衡的现状全球经济再平衡把我国推向了风口浪尖,我国宏观经济所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大,冲击不断增多,对外贸易也是处处碰壁,贸易摩擦与争端进入高发期。

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提醒我国,要保证经济平稳快速可持续的增长,就必须全面审视内外经济不平衡的现状,深刻挖掘失衡的根源,从而制定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选择结构均衡的发展战略。

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创办和扩大国有企业

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创办和扩大国有企业

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创办和扩大国有企业摘要: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在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不被人为分离。

而企业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表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完全能够取得比私有经济和股份制经济更高的效率。

再进一步地从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来看,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大力创办和发展国有企业,才有可能从初级阶段走向中高级阶段。

那些主张国有企业非国有化或股份化的观点,那些主张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点都是毫无理论根据的,都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

社会主义国家创办和扩大国有企业原本是天经地义的事。

但是,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改革方案的起草专家之一的魏杰却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应当以非国有化和股份化为前提,并称这“两化”是20多年改革取得的经验。

这不由得不让人重新思考,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创办国有企业。

一、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显然,要回答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探讨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之间的本质区别到底是什么。

在传统的观点看来,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区别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

但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计划经济就不再被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而我国改革的目标也逐步从“计划经济为主,商品调节为辅”过渡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相比之下,公有制虽然没有象计划经济那样被全盘抛弃,但也逐步从以公有制为主体,缩减到仅在“属于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内是主体。

而这样的领域的范围显然也在逐步缩减之中。

于是,面对现实,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当前所致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到底有什么区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名称中的社会主义到底意味着什么?或许有人会认为,“共同富裕”可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特征,但是,现在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实现了“共同富裕”,难道现在就不存在社会主义国家吗?显然,如果不弄清楚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区别,那么,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就有可能导致其社会主义性质的丧失,而成为一场真正的和平演变。

《世行报告》是从“北京共识”转变到“华盛顿共识”的路线图

《世行报告》是从“北京共识”转变到“华盛顿共识”的路线图

《世行报告》是从“北京共识”转变到“华盛顿共识”的路线图曾飞2012年2月29日现代快报:《世行发布研究报告为中国未来发展开6味药》:“昨天,世界银行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在京发布了一份名为《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的研究报告。

报告认为,即使经济增速放缓,中国也可能将在2030年前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

报告同时指出,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中国已经到达一个转折点,需要再一次进行根本性的战略转变。

”它还给未中国的改革者开了6味药,号称专治中国经济的顽疾。

2012年2月27日中国网络电视台《世行报告建议中国缩减国企称不改革可能面临经济危机》:从《华尔街日报》披露的内容看,报告最热辣的建议是“敦促北京方面缩减庞大的国企规模,使之在运营模式上更接近商业公司”。

世界银行不是学术机构,它的头头是美国政客,而不是学术专家。

中国由吴敬琏之类“专家”把持的“国研”也是政府机构,它仅仅对上头的指示作“注释”,也不是真正的学术研究机构。

因而两者合谋抛出的所谓《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的研究报告(下称《世行报告》)显然不是学术研究报告,而是提供给中国的改革者的锦囊妙计、改革路线图和经济刺客的匕首。

因此,对《世行报告》评论就只能是政治批判,而不应当是学术评论。

著名的经济学季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曾担任世界银行资深副总裁与首席经济师,接触过世行大量机密文件)的《不变的是掠夺本质,转变的是掠夺方式》:指出,“与19世纪一样,欧洲人和美国人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到处冲破壁垒打开市场,却阻碍第三世界的农产品进入他们的市场。

鸦片战争中,西方用战争来推行他们的不平等贸易;今天,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组织使用的金融和财政手段几乎一样有效。

”《货币战争》一书中对此有着更为详尽的阐述:“斯蒂格利茨透露,所有的国家都有同一类药方等着他们:第一副药:私有化。

更准确地说是贿赂化”。

政府干预理论

政府干预理论

政府干预理论政府干预理论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政府干预理论,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的经济职能理论。

斯蒂格利茨与西方其他经济学家一样,认为政府干预的主要作用是弥补市场失灵。

因此,对市场失灵的研究就成为政府干预理论的一部分。

传统的市场失灵理论,在承认市场竞争可以在某些条件下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同时,认为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外部性、垄断、收入分配和公共品提供等问题,因此,政府干预的范围应限制在上述“老四条”范围之内。

斯蒂格利茨对这种观点提出了挑战。

他的独特之处在于,不仅从各种表面现象论证市场失灵,而且还触及到了微观经济学的核心——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这就使他的理论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福利经济学是西方微观经济学的核心部分,正是福利经济学最终完成了对市场机制会导致帕累托最优的论证。

这一论证建立在福利经济学两个基本定理的基础上。

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指出,每一个完全竞争的经济都能够带来帕累托效率;第二定理指出,每一种具有帕累托效率的资源配置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

若这两个定理成立,则政府干预的范围将被局限在上述狭隘的范围之内,市场将把大部分事情做好。

可见,福利经济学基本定理为限制政府干预提供了最有力的论据。

而斯蒂格利茨则认为,这些定理都是建立在错误的假定之上,因此定理本身也是错误的。

首先,福利经济学假定,市场经济中的买者和卖者通过观察价格即可掌握所有有关商品交易的信息,即人们是具有完全信息的。

而斯蒂格利茨认为,有关商品交易的事件空间远大于价格空间,市场中不仅存在影响厂商产出的一般事件,而且存在许多无法预料的偶发事件,如总经理生病、机器突然损坏等。

这些成百上千的变量会影响厂商的利润率,但这并不能很快从价格上表现出来。

此外,有关效用函数的假设也非常重要。

盖尔和斯蒂格利茨(1985)证明,只有在一个极为严格的假定之下,即必须存在“恒定的绝对风险规避效用函数”,价格才可以传递所有信息。

一旦偏离此假定,价格就不能充分传递信息。

知识产权侵权分析论文

知识产权侵权分析论文

知识产权侵权分析论文一、学术界主要观点1.过错责任说。

此说主张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采用过错责任。

理由是:知识产权侵权为一般侵权行为,在我国民事基本法及知识产权部门法没有明确规定知识产权侵权应坚持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应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2.无过错责任说。

有学者认为,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45条第2款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无过错责任持相当明确的态度,如果我国加入该协议,就必须履行有关的国际义务,我国的法律规定也必须与协议内容相衔接,因此,我国的知识产权归责体系也应该适用无过错责任。

3.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二元归责说。

有学者认为,在侵犯无形财产权诉讼中,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应为二元归责原则,两者共同行使认定侵权责任的使命。

这种归责体系的具体运行模式是:法律授予作为原告的权利人一种选择权,即假定权利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他“有权”选择自己举证,以便有力地、有针对性地向侵权人追偿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同时,权利人也可以放弃这种举证的“权利”,法院即责令侵权人举证,举证不能或举证证明不成立的,推定侵权人有过错。

在这种情况下,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4.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二元归责说。

还有学者从实务角度出发,认为就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而言,根据我国法律体系目前仍属于民事法律中的民事责任范畴。

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上,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就应当依照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构成的规定处理。

目前在民法通则和知识产权专门法中没有规定侵犯知识产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就应当依照过错责任原则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

但针对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的一些具体情况,可以对一些难以确定当事人主观状态的行为适用过错推定的原则。

5.无过错责任及过错责任协调说。

有学者认为,分别直接侵权、共同侵权、间接侵权不同情况,规定无过错责任及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场合,而不是“一刀切”地否认前者或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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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不平等作战的我们已经听惯了坏消息,突然来个好消息,反而吓一大跳。

美国最高法院曾判定富人和大公司操纵大选并不违宪,谁会冀图它发布什么好消息呢?不过,日前的一项判决却赋予了普通美国人用金钱无法衡量的东西——生存权。

乍看之下,美国分子病理学协会与巨数遗传公司(Association for Molecular Pathology v. Myriad Genetics,以下简称“巨数遗传”——观察者网译注)的诉讼像是纯粹的科学之争:大法官们一致裁定,人类基因不能注册专利,而在实验室人工合成的DNA则可申请专利。

不过,这项判决的重要性超乎常人想象。

这是一场战争,一边是希望将健康私有化、变成与财富同比例增长的财产,另一边则认为,健康属于任何一个公正社会和经济体的大众权利。

更深刻的是,医疗是不平等塑造我们的政治、司法和人口健康状况的潜在途径。

这桩诉讼不同于三星与苹果之争。

在后者的官司中,裁判们(美国法院)装作持论公允,但似乎总是偏袒本土公司。

而基因之争不仅仅关乎两家大公司。

它是一个切入口,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不平等状况有多么恶劣、多么顽固,与自私自利的商业行为作斗争有多么艰难、多么重要。

当然,法院和论辩双方不是这么描述争议的。

巨数遗传是一家位于犹他州的公司,它分离出了两个人类基因,BRCA1和BRCA2。

这两个基因的变异可能诱发女性乳腺癌——早期检测和预防工作至关重要。

该公司业已获得这两个基因的专利权。

基因“拥有权”可以禁止其他人检测这两个基因。

似乎关键是一个技术性问题:分离出的自然基因可以用来注册专利吗?
不过,专利却拥有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因为他们抬高了检测的高昂价格。

基因检测实际上可以非常低廉的价格铺展开来——一个人花约1000美元便可检测全部2万个基因,更不要说只是针对某种疾病的专门检测,价格会便宜得多。

巨数遗传却要价约4000美元,只检查那两个基因。

科学家们提出,巨数遗传的检测方法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检测那两个他们声称“拥有”的基因,其数据库因为专利原因,其他人拿不到。

最高法院支持原告(各个大学、研究者、美国公民权利联盟[ACLU]和公共专利基金会派出的患者代表)的判决生效数小时后,多家实验室即宣布,他们也将开始提供乳腺癌基因检测。

这从侧面证明,巨数遗传所谓的“创新”实际上是基于现有的基因,而不是发明了某种特别的检测方法。

(巨数遗传还不甘心,本月,他们已发起两项新的诉讼,试图阻止Ambry Genetics和Gene by Gene两家公司进行乳腺癌基因检测。

其理由是,后两家公司侵犯了巨数遗传所拥有的其他专利。


巨数遗传竭尽所能阻止竟争对手自有其苦衷——最高法院判决出来以前,该公司刚刚从一轮30%的跌势中喘过气来,现在股价又跌了将近20%。

这家公司曾经“拥有”基因,不希望别人偷窃它的财产。

巨数遗传就像大多数公司一样,更希望利用专利来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不是拯救生命——如果它还有恻隐之心的话,早就应该降低检测价格,引入同行,推动研发更精确、更廉价的检测手段。

该公司力图证明,其专利所带来的垄断价格和经营活动,乃是其未来科研活动的动力。

但是,专利所带来的负面效果日趋明显,它又死抱着垄断权不放,无怪乎那些假借公益的名头都经不起推敲。

制药行业——一如往常——宣称一旦缺少专利保护,医药研究就没有了动力,那所有人都将遭殃。

我为法庭提供了一份专家意见,解释制药行业观点的谬误之处,并指出此类专利实际上是在阻碍创新。

支持原告的其他专家团体(例如AARP)指出,巨数遗传的专利使得患者无法获得关于病情的第三方意见或验证性检测。

最近,巨数遗传宣称不会禁止此类检测——虽然该公司对Ambry Genetics和Gene by Gene两家公司发起了诉讼。

本案中,巨数遗传拒绝接受两名女性的联邦医疗补助,从而拒绝为两人做基因检测——
据控方说法,因为嫌联邦医疗补助的回扣过少。

而其他女性在经过巨数遗传的一轮检测以后,必须做出痛苦的决定,是否要做手术切除一侧或两侧乳房,或者切除卵巢。

她们知道的信息极为有限,因为,巨数遗传的额外乳腺癌基因突变检测要价高昂(巨数遗传要价700美元才肯提供按国家规定必须告知患者的信息),且由于专利封锁而无法获得第三方意见。

最高法院传来的好消息是,在美国境内,人类基因不得作为专利。

在某种意义上,法院将原本属于女性的东西还给了她们。

这有两个重大意义:第一,引入竞争,可以研发出更精确、更廉价的基因检测手段。

我们终于可以利用市场手段驱动创新。

第二,贫困女性的生存权更为平等——获得抗争乳腺癌的平等权利。

同样重要的是,这只是全球知识产权全景的一个小小注脚,该领域严重从属于商业利益——尤其是美国。

美国试图利用其知识产权霸权欺压他国,例如世贸组织和各种双边、多边贸易机制。

正在进行的所谓跨太平洋伙伴(TPP)谈判也是美国的工具之一。

贸易协定理应是外交的重要手段:贸易能够促进各方面交流。

但美国贸易谈判代表的所作所为却让其他国家觉得,美国人把商业利益看得比人命更重要。

这将损害美国的国际形象,强化“粗俗的美国人”的刻板印象。

经济力量常常比道德观念更有影响力,美国因为知识产权而获得商业利益,国家政策则对世界不平等推波助澜。

大多数国家已经和美国一样:穷人的生命因公司利润而牺牲。

但就算政府愿意出钱为民众提供巨数遗传的基因检测服务,那也会付出代价:政府为了某项医疗服务而支付高昂的垄断价格,这些钱本可以用来推广其他医疗服务。

巨数遗传体现了拙著《不平等的代价》所指出的三个方面。

首先,我提出,社会不平等不仅仅是经济活动的后果,还受到政治、司法等因素的影响。

我们的知识产权机制无疑推动了最恶劣的不平等。

生命权不应该从属于不均等的支付能力。

第二,我国经济体制中某些万恶的不平等状况是“寻租”的恶果:通过操纵社会或政治环境而攫取利润、创造不平等——瓜分蛋糕,而不是把蛋糕做大。

最恶劣的是,少数人通过牺牲底层人民积累财富。

巨数遗传的高额检测费用既没有扩大经济活动规模或提高经济活力,又降低了贫困人口的福利状况。

有医疗保险的人为巨数遗传创造了利润——医保可抵消部分检测费用,而数以百万计的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人一旦上钩,就必须支付巨数遗传开出的垄断价格以及后续服务。

由于价格超过了可承受能力,这些人可能会有过早死亡的危险。

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论者宣称,这是我们享受创新所带来的必要代价,长远看来,知识产权可以拯救更多人。

两难境地:一边是人数较少的贫穷女性,另一边是未来人数更多的女性群体。

但这种说法有许多漏洞。

本案中,这尤其荒唐,因为,这两个基因早晚会被“人类基因组计划”分离出来。

但荒唐之处不止于此。

基因研究者甚至提出,专利实际上阻碍了研发新的基因检测技术,干扰了科学研究进程。

所有的知识都以现有知识为基础,垄断现有知识也就是阻碍创新。

巨数遗传自己的发现——就像其他科学活动一样——使用了其他人研发的技术和理念。

如果不依靠原有知识,巨数遗传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技术。

第三,正如拙著的书名所强调的,不平等不仅要在道德上予以谴责,它还有物质上的代价。

监管知识产权的司法体系设计糟糕,很容易带来寻租——我国便是如此,虽然最高法院最近的几次判决有所改善。

结果是,创新少了,不平等多了。

上月去世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经济历史学家罗伯特?福格尔(Robert W. Fogel)曾提出一个洞见:健康和技术的双重进步是自19世纪以来经济爆炸新增长的重要原因。

所以,可以说,滋生垄断寻租的知识产权体制阻碍了人类的健康发展和经济发展,在更为普遍的意义上创造了不平等。

不妨另辟蹊径。

知识产权的捍卫者们过度强调推动创新的作用。

大多数的重要创新——计算机、晶体管、镭射激光的基本理念,以及DNA的发现——都不是因为金钱的诱惑而诞
生。

这些都是对知识的渴求的产物。

当然,科学离不开物质支持。

但专利制度仅仅是提供科研资源的一种方式,而且还不是最佳的方式。

政府资助、基金会、奖励(对于发现者予以奖励,并通过市场机制获取收益,普及知识)都是可行的方案,且不会像专利制度这样造成不平等。

巨数遗传的DNA专利是最恶劣的医疗不平等现象之一,反过来看,也是最恶劣的经济不平等现象之一。

最高法院的本次判决坚守了我们所珍视的权利与价值,令人欣慰。

但这只是社会与经济平等的漫长斗争中的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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