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车安全管理
第三章 铁路行车安全管理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
车站值班黄得到助理值班员的回话后,命令信号员李某取消5道发车进路,放2道机车入库。信号 员按照值班的命令,以总人解的方式取消5发车进路,5道进路经305延时后解镜。信号员随即排列了2 道机车入库的进路。
6时02分值班员李某通过拉制台发现5道出发进路轨道电路变红,立即以无线电台连续三次呼叫 83404次司机停车,83404次机车于6时02分停于223号道岔前。
(三)调车作业影响接发车进路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 1.调车进路与接发列车进路重叠时; 2.调车进路与接发列车进路交叉时; 3.调车进路违反接发客运列车特定的限制条件时; 4.调车进路的相邻线路接发超限列车,或接发列车线路
的相邻线路调动超限车辆,其线间间距不足规定要求时; 5.进路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展方向为超过6%的下坡道,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一节 接发列车安全管理
(三)引导接车办法 1.严格进路、道岔、接车线路的检查,执行三人对道制度。 2.开放引导信号接车。当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设有引导信号时,由接车人员按
压引导按钮,开放引导信号将列车接入站内。 3.派引导员,显示引导手信号接车。未设引导信号的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或
在接车线末端无隔开设备的延续线路上调车作业时; 6.其他影响列车进路的调车作业(如在无隔开设备的线
路上手推调车等)。 “及时”是指在《站细》规定的时间内应停止调车作业,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二条公司厂区内的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个人车辆、公务用车等。
第三条员工个人车辆1. 员工个人车辆需在公司要求的地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2. 员工个人车辆需按规定的时间停放,不得随意长时间未移动。
3. 员工个人车辆需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不得影响安全通行。
4. 员工个人车辆需按规定的规格停放,不得停放超出规定的大小。
5. 员工个人车辆需保持整洁,不得在车辆内乱丢垃圾。
第四条公务用车1. 公务用车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方可使用。
2. 公务用车使用完毕需将钥匙交还给车辆管理员,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
3. 公务用车在使用期间需注意交通安全,合理安排行车路线,遵守交通法规。
第五条车辆维护与保养1. 公司将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员工个人车辆的维护保养由员工自行负责。
2. 员工个人车辆需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车辆年检,相关手续须妥善保管。
第三章行车安全第六条行车准备1. 车辆使用前需完成相关的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2. 行车前需检查油量、轮胎、灯光、刹车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七条驾驶员行为规范1.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且驾驶证必须适用于该车型。
2. 驾驶员需在行车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规行为。
3. 驾驶员不得饮酒、吸毒、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4. 驾驶员不得私自改装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设备和配置使用车辆。
第八条安全驾驶1. 遇到恶劣的天气条件或路况时,驾驶员需减速慢行,保证行车安全。
2. 驾驶员不得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安全的设备和物品。
第九条防范盗窃与劫持1. 车辆在停放期间需锁好车门与车窗,防止被盗窃。
2. 驾驶员需保持警惕,避免被劫持行车。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事故处理1. 发生车辆事故时,驾驶员需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及时联系公司安全部并报警。
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道路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驾驶员,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第二章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行车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行车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确保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企业领导组织、行车安全管理委员会、行车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企业领导组织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的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确保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行车安全管理委员会是由企业领导组织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机构,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的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第八条行车安全管理部门是专门负责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行车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工作内容制度,包括: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处理程序等。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行车安全培训,确保驾驶员掌握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知识,提高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事故处理程序,明确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及时处理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第十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行车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对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提高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校内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内行车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来访人员在校内的车辆行驶、停放等活动。
第三条校内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有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校内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校内行车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校内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 制定校内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监督检查校内车辆行驶、停放等情况;3. 负责校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档案。
第三章行车规定第七条校内车辆行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通警察指挥;2. 限速行驶,校园内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3.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4. 行驶过程中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随意变道、超车;5. 严禁在校园内逆向行驶、占用应急车道;6. 严禁在校园内鸣喇叭、按喇叭;7. 严禁在校园内行驶过程中抛洒物品。
第八条校内车辆停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人行道;2. 停车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3. 严禁在校园内随意停放车辆;4. 严禁在校园内长时间停放车辆。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九条校内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以下程序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 报告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3.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调查处理;4. 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5. 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第五章宣传教育第十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通过校园广播、海报、宣传栏等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程(三篇)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程第一章概述第一条本规程是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车行为,保障驾驶员和乘车人员的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交通秩序。
第二条驾驶员是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包括公共汽车驾驶员、货车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等。
第三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警指挥。
第四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当保证车辆的良好状态,严禁驾驶疲劳、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
第五条驾驶员在救援或应急情况下,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二章驾驶员的基本要求第六条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驾驶证照齐全,有效期内。
第七条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无影响驾驶能力的疾病。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定期参加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具备较强的车辆驾驶技术,熟悉道路交通规则和信号。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共道德,文明驾驶,热心助人。
第三章行车安全注意事项第十一条驾驶员在起步前应检查车辆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包括发动机、灯光、刹车、转向等。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看手机、吸烟、听音乐等。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要保持车距,安全行驶。
遇到倒车车辆、行人,应及时减速让行。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夜间行车时要打开车灯,保持良好的照明效果,提高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如遇到公交车、救护车、警车等特殊车辆,要主动给予让行。
第四章特殊情况下的行车规范第十六条驾驶员在雨雪天气中行车时要适当减速,保持安全车距,如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刹车,并靠边停车。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夜间行车时应当打开车灯,保持良好的照明效果。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渡桥、过隧道等特殊路段行车时要注意减速慢行,提前预警。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城区道路行车时要注意观察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保持车速适中。
第五章驾驶员的安全责任第二十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保证车内乘客的安全,不得超员,不得疲劳驾驶。
消防站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站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站行车安全管理行为,提高消防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行车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站所有消防车辆驾驶人员,包括消防车辆的驾驶、保养、维修等一系列行车活动。
第三条消防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必须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第一优先。
第四条消防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运输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消防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消防车辆的构造和性能,具备丰富的驾驶经验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六条消防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应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消防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必须进行规范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熟练掌握车辆的技术操作知识和安全用车常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八条消防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标准,经过定期的车辆检测,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九条消防车辆必须按时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完好。
第十条消防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超速和超载。
第十一条消防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驾驶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二条消防车辆驾驶员必须进行定期的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消防车辆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驾驶证,且必须符合相关的驾驶年龄,驾龄和驾驶技能要求。
第十四条消防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驾和疲劳驾驶。
第十五条消防车辆驾驶员必须了解车辆的技术参数和性能,确保安全驾驶。
第十六条消防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消防站的出动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知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消防车辆驾驶员必须每天检查车辆的机油、水温、轮胎气压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消防车辆驾驶员必须随车携带相关的急救药品和消防器材,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消防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消防水源和路线,确保能够迅速赶到火场。
第二十条消防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出动程序,出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车辆的性能完好。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第三章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管理

一、行车安全
行车安全一般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列车 在运送乘客的过程中对行车人员、行车设 备以及乘客产生作用和影响的安全。行车 安全工作包括:行车调度安全、列车驾驶 安全、车站作业安全、接发列车作业安全、
调车作业安全等。
二、行车调度安全指挥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严格执行单一指挥的原则
一般地,轨道交通企业规定凡指挥列车运行的 命令和口头指示,只能由行车调度发布。行车各有 关部门必须服从所在区段行车调度的集中统一指挥, 各级领导对列车运行的指示必须通过行车调度下达, 坚决禁止令出多口或多头指挥,维护调度命令的严 肃性和权威性。有关行车人员必须执行调度员的命 令和指示,不得违反。
三、行车调度在行车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
概括起来说,行车调度在安全工作中的作
• 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指挥行车人员完成各项行车作业,
• 保证列车安全正点运行。
•
第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行车各有
• 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及时
• 处理行车中发生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止
• 发生行车事故。
八、调车作业概念
•
调车作业是指除列车在正线运行,车站
• (车厂)到发以外的一切机车、车辆或列车
• 的有目的的移动。在调车作业中发生的事故
• 称为调车事故。一般来说,调车作业惯性事
• 故分为撞、脱、挤、溜四种类型,即冲突、
• 脱轨、挤岔、机车车辆溜逸。
(二)要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紧急处理 能力
•
熟练掌握调度工作技术是做好安全指挥工
作的基础。行车调度必须熟悉主要行车人员情
况,掌握车辆、线路、设备等方面的知识,熟
知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行车作业的程序,掌握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第三章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管理

三、行车组织指挥
3.运营控制中心(OCC)
(1)OCC 是地铁日常运营、设备维护、行车组织的指挥中心。 (2)OCC 是地铁运营信息收发中心。 (3)OCC 代表运营分公司总经理指挥运营工作,应急情况下代表分公司与外界协调联 络地铁运营支援工作。 (4)OCC 各调度员由值班主任协调统一指挥。在处理突发事件或事故时,各调度员有 责任向值班主任提供本岗位的协助处理方案,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2.ATS/LCW(本地控制工作站)集成工作站操作规定
(4)操作 ATS/LCW 集成工作站过程中,操作员如发现进路要素显示不正确,须立即 停止该项操作并报告行调。车站应转换为 LCW 界面进行操作,如仍不能正常操作,按 ATS/ LCW 集成工作站设备故障处理。
(5)设备管理人员或维修人员需操作 ATS/LCW 集成工作站时,应报告行车值班员, 征得行调同意,取得控制授权后以相应身份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1.移动闭塞
移动闭塞是随着列车的移动而自动调整列车运行安全追踪间隔距离的闭塞方式。
2.固定闭塞
固定闭塞是当无线通信移动闭塞功能不能使用时的代用闭塞法,又分为有列车超速防护 的固定闭塞和不具备列车超速防护的固定闭塞。
3.电话闭塞法
电话闭塞法是人工办理闭塞的一种方法,是车站之间以电话记录号作为确认区间空闲 的凭证,以路票(见下图)作为列车占用区间的凭证,以值班站长(或指定胜任人员)的 发车手信号作为发车凭证的一种行车方法。
1.办理闭塞的安全要求
1.1 闭塞区间的状态确认 办理闭塞前,必须确认闭塞区间空闲。车站值班员在办理闭塞时,为防止向占用区间发 出列车,在确认区间空闲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确认前一列车是否完整到达。 2)通过闭塞设备确认区间空闲。 3)检查确认区间是否有列车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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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列车运行安全管理
一、列车出段安全
(一)驾驶员出勤 1.出勤方式:车辆段出勤和车站出勤两种方式。 2.出勤安全要求主要包括纪律和业务两方面。
(二)列车出库前安全检查 (三)列车出段运行 1.ATS确认的计划列车 2.运营时间内非计划列车
二、列车正线运行安全
换轨调车时按列车办理。 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手推调车时,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控制好速度,并采取好
相应的安全措施。 越出站界(或场界)调车时,须得到行车调度员的准许。 车辆段内的调车作业,不得影响出入段列车的正常运行。 不得调动挂有禁止移动标志牌或设有红闪灯的车辆或列车。 调车车列应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连结制动软管。 在调车过程中,有关人员应严密监控作业动态,发现调车作业人员违反安全规
三、车站非正常行车作业安全
1.道岔故障 (1)道岔故障时的作业办法 1)道岔故障时正线作业办法 2)道岔故障时折返作业办法 (2)手摇道岔前的准备工作 (3)手摇道岔作业步骤 (4)手摇把管理 2.电话闭塞 (1)列车运行安全控制 (2)行车间隔安全控制 (3)接发列车安全控制
第三节 车站作业安全管理
一、开放车站前的安全作业
1.行车安全准备 (1)运营信息核对 (2)车站线路及站台检查 (3)设备设施检查测试 2.票务安全准备 3.客运服务安全检查 4.开启运营设备
二、车站日常行车作业安全
1.值班站长日常行车作业 2.车站值班员日常行车作业 3.站台站务员日常行车作业
定,有危及调车作业安全、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的情形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 并通知有关人员停止调车作业。 由于情况变化或实际工作的需要,必须取消调车进路时,应确认调车尚未起动, 通知调车长或调车驾驶员,得到回复后,方可关闭调车信号。
1.作业前安全检查 2.调车运行安全 3.车辆连挂安全 4.车辆防溜
(一)正常运行:区间自动停车,接近车站,通过车站 (二)推进运行 (三)列车退行:全部越过站台,部分越过站台 (四)反方向运行:设有反向ATP区段,设有反向ATP或故障区段
三、列车站台作业安全
1.正常情况 (1)开门安全 (2)站台监控 (3)关门安全 2.列车门故障 (1)个别车门不能打开 (2)全列车门不能打开 (3)个别车门不能关闭 (4)全列列车门不能关闭 (5)全列车门关闭后车门指示灯显示异常 3.未对准停车标 (1)列车进站未对准停车标停车标仍可动车 (2)列车进站未对准停车标停车无法动车
1.接触网悬挂异物 2.捡拾物品 3.道岔清洁涂油
四、轨行区作业安全
五、关闭车站安全作业
车站应在末班列车到达前一定时间内,启动关闭车站工作,各个车站的关闭时 间随末班列车到达的时间不同而不同。
六、车站突发行车事件应急处理
1.屏蔽门故障 (1)个别屏蔽门不能打开的处理 (2)整侧屏蔽门不能打开的处理 (3)个别屏蔽门不能关闭的处理 (4)整侧屏蔽门不能关闭的处理 (5)列车进出站时因屏蔽门故障自动停车或紧急制动处理 (6)屏蔽门玻璃碎裂时的处理 2.夹人夹物 (1)屏蔽门或列车门夹人夹物列车未起动 (2)列车门夹人夹物列车已起动 (3)屏蔽门夹人夹物列车已起动 (4)屏蔽门与列车之间夹人夹物 3.列车挤道岔 (1)列车处理 (2)道岔修复
三、列车运行调整安全
1.列车载客通过车站 2.扣停列车 (1)信号系统具备扣车功能时 (2)信号系统不具备扣车功能时 3.小交路运行 4.单线双向运行
四、突发事件行车调度应急处理
1.区间线路火灾 (1)区间明火处理 (2)区间隧道烟雾处理 2.水淹线路 3.恶劣天气 4. ATC故障 (1)ATP 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1)车载 ATP 设备故障处理 2)轨旁 ATP 设备故障处理 (2) ATS 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1)中央 ATS 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2)本地 ATS 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3) ATO 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七、列车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撞人 2.区间疏散 3.列车火灾 4.列车冒进信号
第二节 行车调度安全管理
一、日常调度安全
1.运营前的安全检查 2.运营中调度监督 3.运营结束后的安全工作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调度命令发布安全
录音通信设备正常时,行车调度员发布口头命令;录音通信设备故障停用时, 行车调度员发布书面命令;日常调度指挥中,行车调度员还经常发布口头指示。
四、列车折返作业安全
1.自动折返 (1)无人自动折返
(2)有人自动折返 2.人工折返 (1)正常情况下人工折返 (2)联锁故障时的人工折返
五、列车入段安全
1.列车入段运行安全:计划列车,非计划列车 2.驾驶员退勤安全要求
(1)车辆段退勤 (2)车站退勤
六、列车运行人身安全
1.司机人身安全注意事项 2.保障车外人员人身安全的注意事项 3.保障车内乘客人身安全的注意事项
五、行车调度应急处理示例:接触网断电
某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共有13个车站,J站至K站间、L站至M间分别为一个接触网 供电分区,车站分布情况及J站至M站之间下行接触网供电分区的具体情况如图 所示。305次列车即将进入K站时,接触网突然断电,列车滑行进站停车。
五、行车调度应急处理示例:列车故障
某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共有13个车站,车站分布情况如图所示,车辆段位于H站, I站是客流大站。302 次列车在 L 站~ K 站间发生空气压缩机故障,维持运 行至 K 站后无法缓解。
第四节 调车作业安全管理
一、调车作业计划安全
调车作业计划由调车领导人编制,以书面形式下达。 调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调车作业计划,不得擅自变更。遇必须变更计划时,
应停止作业,重新布置、传达,确认所有作业人员均了解清楚后,方可继续进 行调车作业。
二、调车作业安全规定
调车作业方法一般仅限牵引和推进,禁止溜放调车。 未取得行车调度员准许,禁止使用转换轨进行调车作业,有些城市规定使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