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2
法理学作业二

法理学作业二一、多选(共计25分,每题2.5分,每题答案完全一样得满分,少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法律责任本质属性的理解错误的有(CD)。
A. 法律责任是一种否定性评价,这种评价与统治阶级或社会集团无关B. 法律责任是直接由违法行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C. 法律责任与意志的自由与否无关D. 法律责任不应看作是一种惩恶或纠错的机制2、下列关于法律行为的说法,你认为错误的有()。
A. 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产生法律效力,这是法律行为意志性的体现B. 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这是法律性的体现C. 动机与目的是法律行为结构的内在方面D. 认知能力与手段是法律行为结构的外在方面错误:【A;B;D】3、关于对应有权利、习惯权利、法定权利与现实权利的理解,下列选项错误的有(BC)。
A. 应有权利之所以被称之为“道德权利”,是因为种种原因其通常表现为道德上的主张B. 年满十八周岁的大学生向父母索要学费与生活费用是不应算作一种习惯权利C. 法定权利虽然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但有时也包括法律之外的权利D. 现行权利是权利运行的终点4、下列关于权利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AD)。
A. 权利和义务互相比较,权利具有能动性和可选择性B. 权利是目的,义务是工具C. 权利因为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所以权利的界限不明确D. 义务是主体必须履行的,所以义务的界限是明确的5、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对此句话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制定与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二种形式B. 任何人的合法行为都无一例外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的违法行为也都无一例外地受到法律制裁C. 把习惯上升为法律的行为是制定D. 由于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故法具有统一性错误:【A;B;D】6、关于法与正义的关系,以及对正义的论述,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 正义与社会体制有关,指一个社会基本制度及其所合理性和公正性。
张文显法理学讲义第二季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历史上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一、西方思想史上的权利和义务概念二、中国思想史上的权利和义务概念第二节权利和义务概念一、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1)权利和义务是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关系在到法律责任的逻辑关系的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
(2)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的一切部门。
(3)权利和义务通贯法律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
(4)权利和义务全面地表现和实现法的价值。
二、权利和义务的释义(一)释义法律权利: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法律义务: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二)本质、特征、作用1.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或是隐含在法律规范中,或至少可以从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中推定出来。
2.任何法律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社会上占支配地位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①以社会承受力为限②互为界限③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受程度上的限定4.权利和义务归根结底都是工具,而不是目的。
5.相比于义务,权利具有能动性和可选择性。
第三节权利和义务的分类(1)依存在形态应有权利义务——现实权利义务;法定权利义务——习惯权利义务(2)依体现社会内容的重要程度,即在权利义务体系中的地位、功能、价值基本权利义务——普通权利义务(3)依对人们的效力范围一般权利义务——特殊权利义务(4)依因果关系第一性权利义务——第二性权利义务(5)依权利主体实现意志和利益的方式行动权利VS消极义务——接受权利VS积极义务(6)依权利主体不同个体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国家权利义务——人类权利义务第四节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一、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1、对立:①一个表征利益,一个表征负担;②一个是主动,一个是受动。
权利和义务是法这一现象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相互排斥的对立面。
法理学 第二版 张文显 摘记

第一编法学导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是一个由众多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学科体系。
现代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标志就在于,由自己独立的方法论和研究方法。
法学是以法律现场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从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实践需要,通常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划分法学体系:一是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由于法被划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不同部门,与之相应就有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二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公民人格和能力是由许多要素构成的,其中以下八个要素更为重要:①主体意识②权利意识③参与意识④平等意识⑤宽容意识⑥法治观念⑦义务(责任)观念⑧理性精神具有理性精神的公民在利益平衡和价值选择以及重大事件面前,能够从实际出发,从人民利益出发,不跟着感觉走,不空想虚幻,更不被个人情绪和偏见所左右。
理性精神也就是一种科学精神法律职业伦理的主体应当包含崇尚法律真实、崇尚程序公正和崇尚自律精神身体素质包括机体的力度、速度、韧度和耐受度;心理素质包括心理动力、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和心理特征四个方面要注意培养学学生冷静、谦虚的气质和自信、积极、乐观、果断的性格。
法律角色的参照系由其独特的推理、论证方法。
我们仍把法律工作者与医生比较。
医生的角色参照系使他变得特别细心、谨慎,总是把来访者设想成为病人,由此试图着手诊断,这就是“有病推理”。
而法律工作者呢?他的角色参照系使他特别关系人的权利和自由,因此在确证某人有罪之前不能设想该人有罪,这就是“无罪推定”硕士研究生又分为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两类,前者侧重法学理论的系统学习和深入研究,后者侧重法律专业理论和应用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从发展阶段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法学的历史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夏商西周时期,春秋战国时期,西汉至清代中期,清末至中华民国一般认为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法理学2

• (4)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法的滞后性。
3.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区别:
(1)作用对象不同(人的行为、 社会关系)
(2)手段(规范作用)与目的 (社会作用)的不同
4、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被概括为指引、评价、预 测、教育、强制作用。
(1)指引作用
3、效力范围
• (1)对人 • 属人、属地、保护、 • 我国:属地为主,兼采属人与保护。 • (2)对事 • (3)空间 主权范围,驻外使馆、
在外船舶及飞机。
• (4)时间
• 生效:(1)公布之日;(2)该法律规定;
(3)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生效(4) 自法律试行之日起生效。
• 失效:(1)明示(2)默示
B.个案平衡原则往往只是在特定的案件 中适用
C.在特定情况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 利益,可以考虑不承认公司的法人地位, 这里适用了比例原则来解决价值冲突
D.虽然秩序是其他法价值的基础,必 须受到自由和正义的制约,但法律所确定 的秩序归根结底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
【例题·不定项】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体现了
法律价值冲突解决原则中的个案平衡原则?( )
A.与利益和效率相比,自由是优先的价值
B.在某一民事案件中,法官在考虑各方当事
人利益的基础上,找到了最佳的解决方案
C.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
管制,但应尽可能实现“最小损害”或“最小限
制”
D.某地发生骚乱,为了公共安全的需要,国
家采取了暂停互联网的措施
内容 功能
强行性 程度 确定性 程度
类别
授权性 义务性 权义复合性 调整性规则 构成性规则
法理学作业2及答案

《法理学》课程综合测试2学习层次:专升本时间:90分钟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1.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动水平的概念,它是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活动中所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知识的总和。
2.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2.法的创制: 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3.法的部门: 法的部门,是指对一国现行法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4.法的形式渊源: 法的形式渊源,指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即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
5.立法体系: 立法体系或称为制定法体系,是指一国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法理学属于(C )A.国外法学B.应用法学C.理论法学D.边缘法学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C)A.统治阶级意志B.阶级斗争状况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D.历史传统3.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这条规定属于(C )A.命令性法律规范B.禁止性法律规范C.授权性法律规范D.义务性法律规范4.下列判断正确的是(B )A.公民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同时产生B.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同时产生C.公民和法人的权利能力是相同的D.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并非同时产生5.大陆法系的发展是以(C)A.普通法为基础B.判例法为基础C.罗马法为基础D.衡平法为基础6.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该条款的内容属于哪种规则?( A )A.授权性规则B.义务性规则C.命令性规则D.禁止性规则7.在法学中所称的法律渊源,通常是指什么?(B )A.法律来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B.根据法律效力.来源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类别C.各种部门法D.法律表现为法律制度.法律关系8.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法理学-第二章-法的运行

法理学第二章法的运行第一节立法一、立法的定义1.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是将一定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2.立法具有以下特点:(1)立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活动;(2)立法是一项国家职能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有效调整;(3)立法是以一定的客观经济关系为基础的人们的主观意志活动,并且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4)立法是产生具有规范性、国家强制性的普遍行为规则的活动;(5)立法是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6)立法是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制度性的分配,是对社会资源的第一次分配,反映了社会的利益倾向性。
二、立法体制1.立法体制包括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机关的设置和立法权的行使等各方面的制度,主要为立法权的划分。
2.根据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和形式的不同,立法权可以划分为国家立法权、地方立法权、行政立法权、授权立法权等。
3.立法体制的性质是与国家的性质相一致的,立法体制的形式则是与国家的结构形式和管理形式密切联系的。
3.当代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性的立法体制,全国只有一个立法体系;同时又是多层次的。
三、立法原则1.确立立法原则时要考虑这样一些关系:(1)需要与可能:立法的阶段性,立法的具体条件的配套;(2)历史、现实与未来:立法的超前问题、立法的继承问题;(3)客观与主观:人的能力问题,客观认识把握与与主观表达;(4)整体与部分:各个利益集团的平衡:法律自身的统一性、和谐性;(5)专家与社会:专家意见与社会要求;(6)本国与全球化。
2.我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1)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2)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3)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4)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3.由此可以认为当代中国立法的原则为法治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
法理学2

19. 法律责任:大致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四种。
第二. 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第三. 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第四. 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7. 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主要的本质区别:
8. 首先,法学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它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具有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属性;而法律体系则是指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属于社会规范体系范畴。一个属于思想范畴,一个属于规范体系,是两者的外在的本质的区别。
第三. 从法律规则的功能上看,可以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第四. 从法律规则的强制性程度上来看,可以分为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
5. 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
第一. 在对事和对人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教宽,法律规则教窄,即法律原则有更大的宏观指导性,某一法律原则常常成为一群规则的基础,被成为超级规则。
第二. 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法律规则的改变要容易得多。
第三. 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而规则较为明确。双方冲突时选择方法也不同,规则要么有效,要么没有效。原则则要对所代表的利益作出权衡。
6. 法律体系的特点:
第一.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14. 法律关系不同于一般社会关系,而是法所构建或调整的,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一. 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第二. 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理学作业2

法理学作业2问题1 1 分保存单选题1.在古代汉语中,‘‘法’’和律的关系是A法和律最初合在一起使用B法和律最初分开使用C法和律的含义最初是相同的D法和律的含义一直都是不同的问题2 1 分保存2.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指A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B最高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C最高司法机关制定的法律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问题3 1 分保存3.以下属于静态的法是A法律规则B立法C执法D守法问题4 1 分保存4.下列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有A国家强制性B权威性C人民性D规范性问题5 1 分保存5.法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式、标准和方向,这意味着法具有A法的概括性B法的效率性C法的规范性D法的连续性问题6 1 分保存6.法是一种抽象的、一般的规定,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别的人,它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
法的这一属性属于A法的规范性B法的概括性C法的稳定性D法的连续性问题7 1 分保存7.下列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是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B行政委任令C公安机关的逮捕证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问题8 1 分保存8.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是A制定新法和沿用旧法B制定国内和参加国际条约C制定和认可D制定和解释问题9 1 分保存9.法的国家强制性表现在A法约束人们的思想意识B法以思想教育作保证C法来自人们内心反省D法以国家名义并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所实施问题10 1 分保存10.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靠A社会舆论B领导的威信C自觉遵守D国家强制力的保证问题11 1 分保存11.认为法的构成要素是规则、原则、概念和标准的是哪个法学家的观点A哈特B德沃金C奥斯丁D庞德问题12 1 分保存12.命令性规范与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A授权性规范B确定性规范C义务性规范D委托性规范问题13 1 分保存13.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条规定属于A授权性法律规范B命令性法律规范C义务性法律规范D禁止性法律规范问题14 1 分保存14.交通规则属于A调控性规则B构成性规则C委托性规则D命令性规则问题15 1 分保存15.构成性规则与调控性规则的区别标准是A行为模式的不同B法律结果的不同C特定行为以前是否有调整规则D法律规则的内容不同问题16 1 分保存16.根据法律效力的强弱程度,法律规范可分为A确定性和准用性B准用性和委托性C强行性和任意性D授权性和义务性问题17 1 分保存17.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189条和第192条的规定,分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名词解释1.法学方法论:是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
一般来说,法学方法论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基本层次或方面。
第一个层次是法学方法论的原则,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并对各种方法的适用发挥着整体性的导向功能。
第二层次是各种法学方法,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主干部分,在研究各种法律问题时发挥着广泛的作用。
2. 法律方法论原则:在法学方法的体系中,法学方法论原则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方法论原则是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思路,也是关于如何开发和运用具体方法的一种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根本方法,就此而言,可以把方法论原则理解为“关于方法的方法”。
3. 阶级分析方法: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
它可以广泛地应用于各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在法学研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会否认,法律与利益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法律的存在之所以必要,就在于它是维系某种社会利益关系、利益格局所不可或缺的条件。
众所周知,在原始公社制度解体之后和阶级差别、阶级斗争消灭之前,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构成了具体个人之间利益关系基本社会背景,并从根本上影响着这些具体利益关系的形成、延续和变更,至于在那些阶级分裂、阶级矛盾十分明显的社会,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更会成为最具决定性和最具根本性的利益关系,任何在政治和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团,都必然要借助于法律秩序来建立和维护有利于自己的利益秩序。
这些基本的历史事实,决定了阶级分析方法在法学理论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4. 价值分析方法是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
法律作为调整社会生活的规范体系,从终极的意义上说,它的存在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一定价值的手段。
也就是说,社会中所有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是一种进行价值选择的活动。
价值分析方法之所以是法学的基本方法,就在于法学的一个基本任务是揭示法的应然状态或价值属性,即回答法应当是怎样的(关于“法律应然”的问题)。
5. 实证研究方法是在价值中立(价值祛除)的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所谓经验事实,指的是可以通过人们的直接观察或间接观察被发现的确定的事实因素,这些事实因素是如此的确定、确实,以致于由此所作出的有关“是什么”的判断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即使发生争议,也比较易于复核、检验,而极少出现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永无止境的争议。
对于法学的实证研究而言,经验事实既包括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有关的一切可以确定的事实,也包括法律文本中的词语、句法和逻辑结构等事实因素。
实证研究方法之所以是法学的基本方法,就在于法学的一个基本任务是揭示法的实然状态,即回答法实际上是怎样的。
单项选择1.根据方法的适用范围和重要程度,法学方法可分为(A)。
A.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B.主要方法和次要方法C.理论方法和实践方法D.原始方法和派生方法2.列宁指出,为了解决社会科学问题,为了用真正获得正确处理问题的本领而不被一大堆细节或各种争执意见所迷惑,为了用科学的眼光观察这个问题,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从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
以上描述的以下那种法学研究方法?(B)A.历史的比较B.历史考察的方法C.逻辑分析方法D.语义分析方法多项选择1.方法论是指(AC)。
A.关于方法的理论B.论证的方法C.关于方法的体系D.关于方法的学科2.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分为(ABD)。
A.阶级分析方法B.价值分析方法C.比较分析方法D.实证分析方法3.实证分析方法主要包括(ABCD)。
A.社会调查方法B.历史研究方法C.逻辑分析方法D.语义分析方法简答题1.简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应坚持的方法论原则。
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以下几条基本的方法论原则:第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中国式表达,是规定思维的根本出发点和总方向的方法论原则。
这也就是说,一切本质上合乎科学的方法(包括其他方法论原则),只有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加以运用并用实事求是来统帅,才会使人们的认识和研究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称“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第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也即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决定社会精神生活过程的观点。
具体说来,就是要在深入考察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基本条件和方式的基础上,来说明法的产生、发展和更替,说明法的本质、内容和作用。
法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经济关系的记录,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及其分配状况当然要通过人类的理性、观念和意志来确定,但是,归根结底,最终的决定力量则存在于社会物质生活的现实过程之中。
总而言之,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着什么样的社会意识会占居统治地位,决定着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和分配状况。
第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社会现象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
我们在法学研究中不仅要强调经济因素的作用,而且还要注意社会现象间的普遍联系,不能忘记非经济因素尤其是法对经济因素的反作用。
第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
任何法律体系都不能不具有一定的时空特征,它必须与自己时代的社会条件相适应并随着这些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就会发现,法律发展的过程与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过程有着深刻的联系。
一种法律制度,只有在准确反映了社会发展的主题和基本趋势的条件下才能为推动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并且在自身的运动和发展过程中获得强大的生命力。
用发展的观点指导法学研究,对于一个改革的时代而言,就显得尤其重要,它是克服因循守旧的传统和教条主义思想的强大精神武器。
2.如何正确对待阶级分析方法?答:在如何对待阶级分析方法这一问题上,必须防止两种错误倾向。
第一种错误倾向是以教条主义的态度来理解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把法学片面归结为"阶级斗争之学"和"对敌专政之学",这种错误倾向曾给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
第二种错误倾向是以虚无主义的态度对待阶级分析方法,有意或无意地贬低、轻视甚至否认阶级分析方法的理论意义和认识价值。
对于这种错误倾向也应注意防止。
3.简述阶级分析方法的功能。
答:阶级分析方法作为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其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第一,对于法学的理论建设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避免走入唯心主义法学误区的必要指南。
唯心主义法律观的总体特征是把法律制度的产生与演变归结为某种精神因素的决定性作用。
阶级分析方法的运用,可以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法律观谬误之处。
第二,对于法律现象的历史考察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探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历史演变规律的基本线索。
借助于阶级分析方法,可以在复杂多变、迷离混沌的历史现象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
第三,对于古今中外法律制度的定性研究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有力的分析工具。
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来观察问题,我们就可以不被这些形式上的共相和差异所迷惑,从而在总体上对它们做出准确的定性分析。
第四,对于法制实践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确立和坚持我国法制根本宗旨的重要理论参照。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是中国人民在同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势力的长期艰苦斗争中建立起来的,它使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劳动群众从奴役中解决出来,成为社会的主人。
以法律手段维护和促进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大众的共同利益是它的根本宗旨。
简述法学中价值分析的过程。
答:法学中的价值分析包括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它们是价值分析过程的两个不同的阶段或方面。
这两个阶段或方面既相互区分又相互联系,构成了价值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
价值认知是以法律这个被认知的客体所蕴含的价值属性为对象的,它要探究特定的法律制度是按照哪一个阶级、阶层的利益标准与价值观念来调整社会关系和在社会主体之间分配权利义务的,价值认知的直接目的是如实地观察和描述特定法律制度所包含的价值准则和价值排序。
价值评价是从一定的利益和需要出发,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价值准则对特定法律制度的总体或部分进行判断与取舍。
案例分析材料(一):“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生活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8页)材料(二):“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76页)材料(三):“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
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
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惟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
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6~696页)材料(四):“青年们有时过重看重经济方面,这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
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她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
……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运力,而且还不总是掌握得正确,那就算已经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应用它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8页)问题:1.根据材料(一)分析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历史唯心主义法学的区别。
2.根据材料(二)分析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观点。
3.结合材料(一)、(二),根据材料(三)、(四)理解为什么把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简单地归结为经济决定论是错误的。
答:在几千年的人类思想史上,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一直是各个时代的思想家们所着重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
但是,在马克思之前,人们总是力图从所谓宇宙理想、上帝一直、人类理性、绝对精神或民族精神出发去说明这一现象。
针对这种历史唯心主义的错误方法,马克思和恩格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法的关系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历史上出现的一切法律制度,必须与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联系在一起,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