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申报”还是“负申报”
企业零申报操作流程

企业零申报操作流程一、企业零申报的概念企业零申报是指企业在特定的纳税期内没有纳税事项需要申报的情况下,向税务机关进行的零报告申报。
企业零申报是企业纳税法定义务的一种表现,也是企业纳税信用建设的重要环节。
对于符合零申报条件的企业来说,及时准确地进行零申报申报,不仅是一种法定纳税义务的履行,更是一种自觉的纳税信用行为,能够提升企业在税务管理中的信用等级,获得税收优惠政策。
二、企业零申报的条件和要求企业零申报是在特定纳税期内没有应税事项需要申报的情况下,向税务机关进行的申报。
按照税收政策和税法规定,企业零申报的主要条件和要求为:1.企业必须符合零申报的条件。
即在特定纳税期内,不存在纳税申报事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
2.企业应当按时进行零申报申报。
企业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零申报申报,遵守纳税申报的法定时间和流程。
3.企业在进行零申报申报时,必须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申报信息。
三、企业零申报的操作流程企业零申报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零申报申报前的准备工作、零申报申报流程和零申报申报后的监督管理等环节。
1. 零申报申报前的准备工作企业在进行零申报申报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了解零申报的相关政策法规。
企业需要了解零申报的相关政策法规,包括纳税申报的时间、方式、流程、申报表格等信息,确保对零申报申报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要求有所了解。
(2)确定零申报的时间。
企业需要确定零申报的申报时间,包括纳税期限、申报周期等信息,做好申报时间的记录和安排。
(3)准备申报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企业需要做好纳税申报所需的各类材料和信息的准备工作,包括纳税申报表格、税务机关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要求、企业的纳税信息等。
2. 零申报申报流程企业进行零申报申报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1)登录税务机关网站。
企业首先需要登录税务机关网站,在网上办税系统中选择零申报申报的相关事项和功能。
(2)填写申报表格。
企业根据税务机关网站上的相关指导和要求,填写零申报的申报表格,将企业的纳税信息等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税会实务】税务申报前提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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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税务申报前提醒事项
1.无论有无收入都要进行税务申报,没有收入则进行零申报。
2.本月初申报的是上个月的税。
3.申报日期:涉及到的常规税种一般都是在次月15号之前申报(比如:增,消,营),不同的税种具体的申报期限不一样,而且有一些税种不同的省份申报期限也不一样,建议大家,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列一张税收征收日期表,来提醒自己,以免错过申报日期。
也可以注意查一下当地税务局网站。
现在某些地方的税务局网站会在年初公布当年的征期日历。
一定要注意不能逾期申报,如果确实有理由需要延期申报的,需提前向税务机关申请。
4.申报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手工申报,电子申报(即网络申报)
现在大部份地区都以网络申报为主。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多问老师。
等你明白了,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深圳注册公司 处于零申报的企业请注意

好顺佳财务顾问-专业深圳公司注册、代理记账深圳注册公司处于零申报的企业请注意!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是企业进行零申报,但长时间零申报、负申报就属于异常申报,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且还存在税收风险。
那零申报怎么定义?长期零申报到底有什么后果?为何要将它列入重点监控?今日好顺佳深圳注册公司小编提醒大家处于零申报的企业请注意!一、零申报的定义1.按《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申报、负申报现象的调查报告》最早对增值税零申报进行了定义,零申报指的是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既无销项税额也无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零。
2.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规定: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说明:零申报指的是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此情况一般存在于未开展经营或当期有收入未按照规定如实申报。
何谓长期?通常情况下,税务局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但具体时限还是以各省、市税务局认定时间为准。
好顺佳财务顾问-专业深圳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二、长期零申报带来的后果税务局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规定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存在隐瞒收入和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的名单,并且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
同时可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税务局通过核查,可按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三、汇算清缴季,企业所得税有零申报的说法吗?2008年两法合并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有零申报企业的认定概念吗?深圳注册公司小编经认真查找,发现在税务局关内部对汇算清缴数据的分析上,一直都有这方面的数据统计:《修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统计表有关问题通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填报说明上有对零申报企业的统计。
会计干货之纳税长期“零申报”,这10项业务你如何解释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纳税长期“零申报”,这10项业务你如何
解释?
导语
企业纳税零申报对我们财务人员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有全部税种零申报的、有增值税负申报的、有所得税零申报的各种不同现象,无论什么情况下的零申报或负申报,对一个企业来说,长期零申报或负申报都是不正常的现象。
今天昌尧讲税就来和大家罗列一下这些零申报或负申报的现象,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1、企业既无收入,也无费用,各税种长期零申报。
核算矛盾:办公场所,房租费去哪儿了?
2、企业长年亏损,永亏不倒,所得税长期零申报
违背常规:老板为什么没钱赚,还要办企业?
3、企业销项很少,留抵充足,增值税长期负申报
核算矛盾:产品生产成本,为什么高于同行业?
4、企业银行存款,形同虚设,所得税长期零申报
核算矛盾:企业经营,为什么千元收支都没有?
5、企业开票收入,每月稳定,各税种长期零申报
违背常规:你企业收入为什么每月刚好接近三万?
6、企业开票稳定,费用稳定,各税种长期零申报
违背常规:你企业员工工资,都没超过3500元?
7、企业有开票收入,有采购材料,各税种长期零申报
核算矛盾:为什么你企业印花税也没有?。
什么是零申报?为什么要将它列入重点监控?长期零申报到底有什么后果?(老会计人的经验)

什么是零申报?为什么要将它列入重点监控?长期零申报到底有什么后果?(老会计人的经验)什么是零申报?为什么要将它列入重点监控?长期零申报到底有什么后果?什么是零申报?为什么要将它列入重点监控?长期零申报到底有什么后果?企业进行零申报,大家都比较熟悉.但长时间零申报或负申报就属于异常申报,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而且还存在税收风险,这是很多企业都没有想到的.一、什么是零申报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一司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申报、负申报现象的调查报告>的通知》(国税流一函〔1997〕2号)最早对增值税零申报进行了定义,即”零申报,是指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既无销项税额也无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零”.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的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说明: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此情况一般存在于未开展经营或者当期有收入未按规定如实申报.何谓长期?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当然具体时限还是以各省、市税务机关认定的时间为准.二、长期零申报带来的后果◆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三、汇算清缴季,那企业所得税有零申报的说法吗?◆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四、需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第六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提醒!企业如果长期零申报,不经营,会引起税局的注意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 提醒!企业如果长期零申报,不经营,会引起税局的注意一般是新成立的公司,或者注册公司后一直未营业,企业进行零申报,大家都不陌生。
但是零收入就做零申报吗?要知道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还存在税收风险。
关于零申报,了解一下?什么是零申报零申报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当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真实申报数据全部为0,可以进行零申报。
何为长期零申报?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当然具体时限还是以各省、市税务机关认定的时间为准。
5大法规来了,不要再零申报了,直接影响信用等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 2015年第85号)的规定,“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的规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以该情形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同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记录。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其中第六条指的就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如果当期有收入及应纳税款却办理零申报,属于偷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本办法公布的纳税人,除判定为D级外,还会: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一)对欠缴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限制其出境。
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到底零申报好?还是注销好?

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到底零申报好?还是注销好?今天统一回复!创业九死一生,公司经营不善做不下去也是常事,但公司不经营了可不是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烂摊子”如果不收拾好,以后还想再创业就难了,而且一不小心上工商黑名单,那后果就严重了。
一般来说,公司不经营了,有零申报、转让和注销三种处理方式,今天大白就来逐一谈谈每一种方式的利弊。
零申报一、比较适合暂时经营不下去的企业如果公司只是暂时运营不稳定,或者只是暂时没有精力管理公司,可以零申报养着公司,后期想要继续经营也不必再重新注册。
暂时养着公司比以后想继续创业,重新注册公司来的划算,而且公司成立年数越多以后越有用。
二、企业在选择零申报的时候,有两点一定要注意!1.地址不能异常。
2.按时申报纳税,按时年报,不要让工商税务局盯上。
企业进行零申报,大家都不陌生。
但是零收入就做零申报吗?没有应纳税款和零申报是一回事吗?要知道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还存在税收风险。
三、企业对零申报的6个错误操作切记,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进行零申报的。
在此,我们总结了企业常见的6个零申报错误操作。
四、长期零申报的后果1、会被税务机关纳入重点监控名单,甚至会被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2、有收入及应纳税款却办理零申报,属于偷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罚你五万不成问题!而且你还得更正申报数据,补缴税款和滞纳金!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纳税人。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会被判为D级纳税人!4、长期零申报,并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不仅会降版降量,还会被要求去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5、长期零申报超过6个月,可能会被列入“非正常户”,甚至还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转让如果老板不想花钱养着不经营的公司,那也可以考虑为公司找个好下家。
但是!咱们也得看清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是咱们想转让就有人来接盘。
财税实务总想着零申报-快看看,零申报也有风险!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总想着零申报?快看看,零申报也有风险! 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或者企业之后,就要开始考虑注册公司运营之后的一系列问题了,记账报税就是创业者需要进行的工作之一,记账报税对于想要长久将注册公司或者企业正常的运营下去是很重要的工作,并且创业者可以说时遇到了创业最好的时机,注册资本可以实缴,也可以认缴,所以门槛是降低了的,创业者在进行记账报税时,是可以选择零申报的,一般来说,这对刚刚开始运营的注册公司或者企业来说比较合适,创业者还是不要为了,满足自己哪一些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而一直进行零报税的工作,毕竟,零报税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各位纳税人们,多有米小编今天就来讲讲零申报的一些风险,可以当作提醒,也可以当作警告. 总想着零申报?快看看,零申报也有风险!
首先来看看一些纳税人相关的疑问:
1、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每个月销售额都在30000以下,增值税申报的时候我在申报表上都填写0,有问题吗?
2、税务机关每季度都从我的银行卡上扣除3000元的税款,昨天接到电话说要我去地税缴纳城建税,怎么回事?不是都扣税了吗,还交什么?
3、企业每月的增值税都会如实的进行申报,但是亏损比较多,所以为了避免麻烦,都进行了零申报,有问题吗?
4、如果有收入,但还是进行零申报,有什么后果,求普及!
看来广大的纳税人碰到的问题还是不少,想要在对怎么去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之前,先要弄清楚几个问题.先看其他税种零申报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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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的,不等于本企业商品销售,就不需要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
3、根据税法规定,销售商品在销地纳税的原则,因此,对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都要纳销项税,其会计帐如何处理问题?简言之,受托方销售代销商品不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对销售商品货款和手续费均通过“应付帐款”科目,对销售商品货款和手续费均通过“应付帐款”科目结算,其进销项税金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委托方收到受托方代销商品清单后,通过“商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经营费用(支付手续费)科目处理。
4、对包装物的核算,《商业会计制度》规定了单独会计科目,对出租、出借、出售包装物在“包装物”科目核算。
其销售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处理,按此规定,企业对销售包装物(特别是麻袋销量较大)不应通过“商品销售收入”科目。
否则,就扩大了销售额,增加了按销售额计算的附加费用支出。
(何福贵)
国、地税稽查案件转办制度亟待建立
国、地税机构分设后,虽然都有各自不同的征管范围,但相互税种之间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在日常征管中,常常发现两个征收机关各征各的税,彼此之间互不通气,这种各自为战的结果必然导致部分税款流失。
如去年8月,我们在对某机电修理厂(非国税主管户)注销税务登记的检查中,发现其1996年6月城维税、教育附加费突然增多,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此税费系地税局查出该企业漏交增值税而补交的。
该企业这笔收入没做销售处理,地税做出查补税费处理后,企业仍未将其做为计算税费依据的增值税作帐务处理,更谈不上交纳国税,致使这笔9万余元的增值税偷逃两年之久。
目前,一些建筑、交通运输等非国税主管企业收到以物抵债的货物很多,这些货物大多数无法用于正常生产,因此,一些企业以低价将货物销售出去,这样,这些非增值税企业就发生了增值税行为。
由于这些企业属地税局管理,国、地税两局之间又未建立案件转办制度,因此,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由此推理,对于国税查补的增值税,也同样会造成地方税收的大量流失。
又由于两局不能同时进驻同一企业,全国每年因此而漏缴或被占用的税款不占少数。
鉴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国、地税领导要提高协调作战的认识,树立税务稽查案件的转办意识。
二是建立两局相关税收政策文件的传递与通报制度。
三是建立市级以下税务机关稽查案件转办与交换制度,定期以税务公文形式转办涉及两局的税收稽查情况。
四是加强两局稽查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稽查工作效率,以求得稽查工作事半功倍的效果,降低稽查成本。
(唐斌师小云)
“零申报”还是“负
申报”
笔者曾在报刊杂志上看到过“负申报”的字眼,也听到过有些人常常在谈论增值税“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如何如何普遍和严重。
那么,增值税“零申报”的含义是什么、“负申报”的概念是否正确呢?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按6%的征收率对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的差额。
“零申报”也好,“负申报”也罢,主要是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中的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合计减去实际抵扣税额。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实际抵扣税额与应抵扣税额合计有着密切的联系。
应抵扣税额合计等于抵扣税额合计(本期进项抵扣税额+期初进项抵扣税额)加上上期留抵税额。
当应抵扣税额合计小于销项税额合计时,实际抵扣税额为应抵扣税额合计;当应抵扣税额合计大于销项税额合计时,实际抵扣税额为销项税额合计,而应抵扣税额合计与实际抵扣税额(即销项税额合计)之间的差额为留抵税额。
所以说按现行增值税法规计算出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永远是大于或等于零。
因此,增值税存在“零申报”的现象,但“负申报”的提法是错误的。
(姜英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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