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0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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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为全面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与完善学校包括录取规则、信息查询等在内的有关措施,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NORMAL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学校地址:我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与东校区3个校区,以及不在上述校区的电影电视学院。

具体地址如下: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3.东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中路351号4.电影电视学院:成都市金牛区华严路8号除电影电视学院外,我校各学院(系)所在校区及2012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查询。

第三条我校是以本科生教育为主,同时招收与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也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高等学校。

同时,学校现已发展成为文理渗透、理工管结合、师范与非师范并重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现有72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第五条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与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发放遵循如下基本规定:1.我校各学院(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由四川师范大学具印颁发注明有学生所在学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

2020四川师范大学历史学考研分数线汇总

2020四川师范大学历史学考研分数线汇总

2020四川师范大学历史学考研分数线汇总2020四川师范大学历史学考研分数线已经公布,今年的分数线是升是降呢?博仁考研的老师为各位历史学考研人,汇总了近3年分数线,一起来看看吧!四川师范大学历史学考研专业正在招生。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隶属于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是四川师范大学重点教学单位之一。

历史学是我校建校时就成立的五个系科之一,前身为私立川北大学哲史系和私立川北文学
2021历史学考研序幕拉开,很多同学已经利用这段空余时间,开始复习了,你还在观望么?了解分数线后,确定了报考院校,只是第一步,随着考研时间的推进,考试有哪些科目?参考书有哪些?复习重点是什么?……
不要让这些问题成为你复习的阻碍,博仁考研老师将根据你的问题给予帮助,让考研复习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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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2023年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2023年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2023年招生简章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2023年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1.教育学(含教育学硕士和教育博士)2.心理学(含心理学硕士和心理学博士)3.体育学(含体育学硕士和体育学博士)4.文学(含文艺学硕士和文艺学博士)5.历史学(含历史学硕士和历史学博士)6.数学(含数学硕士和数学博士)7.物理学(含物理学硕士和物理学博士)8.化学(含化学硕士和化学博士)二、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3月31日三、报名条件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热爱教育事业和科研工作;2.具有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经历和相应的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素养和实践能力;4.具有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经历和研究成果、发表过具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报名方式1.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报名并在线填写报名表格;2.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3.上传个人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学习成绩单、研究成果及其他相关文件。

五、招生程序1.资格初审:审核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初步筛选。

2.综合面试:初审合格者将参加面试(或视频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科研潜力。

3.录取:根据综合面试成绩、学术研究能力和科研潜力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六、注意事项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本简章,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2.报名费用不予退还,面试考核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3.资格初审通知和面试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请随时关注和查看。

本简章解释权归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所有,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师范大学所有。

四川公费师范生2023招生简章

四川公费师范生2023招生简章

四川公费师范生2023招生简章四川公费师范生2023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要求,我省将于2023年招收公费师范生。

现将有关招生简章公布如下:一、招生范围凡具备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及以上,身心健康,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符合国家和我省关于师范生政策规定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2023年招生工作时间为(具体报名时间请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三、报名方式考生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到我省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线下报名。

四、招生计划根据我省教育发展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我省拟招收师范生XXX名。

五、报考条件1. 符合我省师范生招生政策规定的考生。

2.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 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

4. 无不良学术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六、招生流程1. 考生须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请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2.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下报名。

3. 报名结束后,我省将组织考试、面试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估。

4. 评估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排名情况,我省将确定拟录取名单。

5. 拟录取名单将经过教育部门审核后正式公布。

七、学费和补助我省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公费师范生提供学费资助和生活补贴。

具体标准请以我省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招生相关信息,请拨打XXXXX咨询,或前往我省教育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以上为四川公费师范生2023招生简章,敬请广大考生关注招生通知,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祝愿各位考生顺利入选,并在未来的教育事业中取得优异成绩!。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

英文译名为HarbinInstituteof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

学校法定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学校在哈尔滨设有西大直街校区、黄河路校区,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筹)。

第三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大学之一。

第四条学校办学格局为“一校三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含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筹))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213,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所有毕业生均颁发相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

第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章程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章程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章程四川师大附中建校于1952年,初名四川大学工农速成中学,为新中国培养工农兵干部。

1955年秋季起转为普通中学,更名为四川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1963年由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成为成都市最早的四所重点中学之一,1979年再次由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成为成都市首批办好的五所重点中学之一,1985年因四川师范学院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学校随之更为现名。

1997年6月,经成都市政府批准,原成都市39中学并入我校,成为学校初中部,形成“一校两址”格局。

2002年,学校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13年,通过“四川省一级高中”评估验收。

学校遵循“崇道鼎新,成人成才”为办学思想,以“创建面向未来并与世界接轨的一流中华名校”为办学目标;以“为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成人成才’打下良好而坚实的素质基础”为培养目标;以“立志、勤奋、诚实、尚美”为校训,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简称师大附中、川师附中),英文名称the Middle School Attached Si Chuan Normal University,单位地址:高中部为成都市锦江区劼人路318号,初中部为成都市锦江区海椒市街103号。

第三条学校由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主办,经锦江区事业登记管理局批准,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本校是一所具有法人资格、实施高中、初中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学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办学规模70个教学班,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校歌《梦想从此起航》,校徽、校旗请见附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

四川师范大学专业分数线

四川师范大学专业分数线

四川师范大学专业分数线
四川师范大学专业分数线:
一、文学类:
1、汉语言文字学:文科(理科)本科男线570 学女线535;
2、历史学:文科本科男线543 学女线502;
3、汉语国际教育:文科本科男线560(汉语网络教育)580(传统教育模式)女线535(汉语网络教育)555(传统教育模式);
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文科本科男线530(母语特长生及教育技术学)550(其他专业)女线495(母语特长生及教育技术学)515(其他专业);
二、理学类:
1、心理学:文科(理科)本科男线596 女线569;
2、应用心理学:文科(理科)本科男线596 女线569;
3、统计学:理科本科男线568 女线530;
4、生物科学:理科本科男线557(教育技术学,可以使用730分成绩等价)。

四川各大学二本招生简章策划及招生人数规定.doc

四川各大学二本招生简章策划及招生人数规定.doc

2018年四川各大学二本招生简章计划及招生人数规定2018年四川各大学二本招生简章计划及招生人数规定1.四川工商学院四川工商学院在全国招生8450人,本省招生7290人,其中本科招生人4296人,招生人2997人;省外招生1157人,其中本科招生1097人,专科招生60人,北京招生29人,天津招生22人,河北招生29人,山西招生45人。

2.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本省招生6355人,其中一本招生4935人,艺术类招生520人,指教招生900人。

新疆招生100人,青海招生40人,河南招生192人,吉林招生20人,内蒙古招生50人。

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在全国招生共计4985人,其中本省招生3552人,文史类招生634人,理工类招生2918人;贵州招生47人,安徽招生73人,内蒙古招生34人,新疆招生46人。

4.四川轻化工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在全国招生共计6628人,其中本省招生2712人,其中文史类招生884人,理工类招生4198人;江苏招生66人,重庆招生75人,湖南招生63人,云南招生23人,山东招生70人。

5.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在全国招生共计4985人,其中本省招生3552人,文史类招生634人,理工类招生2858人,艺术类招生60人;湖南招生63人,黑龙江招生37人,浙江招生62人,江西招生56人,广西招生65人。

2018年四川各大学一本招生简章计划及招生人数规定2018年四川各大学一本招生简章计划及招生人数规定近年来,四川省普通高考录取率逐年提高。

今年,四川省继续争取教育部协调部委属高校增加在川招生计划,继续争取省外高校增加在川招生计划,继续增加四川省地方本科院校招生计划。

,四川省高校招生将实现“5个增加“,包括:普通本招生人数进一步增加;普通本科招生人数进一步增加;本一批次院校招生人数进一步增加;“211”高校在川招生人数进一步增加;在川部委属高校在四川的招生人数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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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0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四川师范大学2018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四川师范大学2018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NORMAL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东校区3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3.东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中路351号 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18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报考指南》,或登录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查询。“高端技术与技能型本科”通信工程专业为我校与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公办专业,就读地点在我校与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监察处028-8476100584760624 2.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的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706584768899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由学校校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纪委工作和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由监察处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十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及有关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与《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与招生计划》中发布。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可在今年招生计划中预留少量本科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我校承诺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决定及投放均在相关省(市、自治区)“信息交互”中并批量“投档前”,且将使用情况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告。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六条若相关省(市、自治区)允许学校自主择定考生档案的调阅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00%。其中,对于因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出现的招生计划空缺,均用于考生志愿的公开征集。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大学外语》的教学语种。

第十九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舞蹈学、音乐表演(音乐剧)、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同时,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也不能录取到毕业后可能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关专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关于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参考学校近年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结合考生本人的分数和爱好合理、有序选择专业。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2.对于已经实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计划投放省——浙江省,我校将依据2015年已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选考方案,依据《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体育与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8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40分(除单列学校代码的产品设计和绘画两个中外合作项目以及公费师范生外)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3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20分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5.其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对于生源数大于计划数的体育与艺术类专业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情况先划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此比例不超过105%。

7.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体育与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的录取手续、所获得的录取资格、身份证明、身心健康状况与文化(体育与艺术类考生还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学校抽调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本校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招生宣传、咨询接待、录取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且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同时,除本章程、《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报考指南》及《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与招生计划》规定的原则与内容外,任何人涉及招生录取环节对考生的不当承诺均属违规,由此而造成的法律、经济及其它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并由承诺者个人承担。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以奖(助)学金为激励(帮助)方式、以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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