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一、编制背景

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在我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及《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科[2005]98号)中均提出了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并提出了编制《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标准的具体要求。

二、编制原则

1、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

2、重点突出“四节”与环保要求。

3、体现过程控制。

4、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5、系统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三、编制情况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2005]63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国家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城市建设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借鉴国外同类标准,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开展了《标准》试评工作,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标准简介

《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

1)节地与室外环境;2)节能与能源利用;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5)室内环境质量;6)运营管理(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

各大指标中的具体指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三类。其中,控制项为评为绿色建筑的必备条款;优选项主要指实现难度较大、指标要求较高的项目。对同一对象,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提出对应于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指标要求。

绿色建筑的必备条件为全部满足《标准》第四章住宅建筑或第五章公共建筑中控制项要求。按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对住宅建筑,原则上以住区为对象,也可以单栋住宅为对象进行评价。对公共建筑,以单体建筑为对象进行评价。对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

1.0.3绿色建筑的建设与评价应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并正确处理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1.0.4 绿色建筑的建设与评价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相关的标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术语

2.0.1 绿色建筑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

热岛效应是指一个地区(主要指城市内)的气温高于周边郊区的现象,可以用两个代表性测点的气温差值(城市中某地温度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即热岛强度表示。本标准采用夏季典型日的室外热岛强度?T hi(居住区室外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值,即8:00~18:00之间的气温差别平均值)作为评价指标。

2.0.3可再生能源

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0.4非传统水源

指不同于传统市政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和海水。

2.0.5可再利用材料

指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6可再循环材料

指已经无法进行再利用的产品通过改变其物质形态,生产成为另一种材料,使其加入物质的多次循环利用过程中的材料。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1.1 本标准着重评价与绿色建筑性能有关的内容,实施本标准时,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

3.1.2 应以节约和适用的原则确定建筑标准。

3.1.3 绿色建筑的建设应对规划设计、施工与竣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

3.1.4绿色建筑建设应选用质量合格并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和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或地方管理部门禁止、限制和淘汰的材料和产品。

3.2 绿色建筑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3.2.2绿色建筑的评价原则上以住区或公共建筑为对象,也可以单栋住宅为对象进行评价。评价单栋住宅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住宅所处住区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3.2.3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2.4绿色建筑评价的必备条件应为全部满足本标准第四章住宅建筑或第五章公共建筑中控制项要求。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按表3.2.4-1、表3.2.4-2确定。

表3.2.4-1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

中对一般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

注:根据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特点,符合条件的项数可能会减少,表中对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

3.2.5 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要求时方能评为通过。定量条款的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认定。

4 住宅建筑

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1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4.1.2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4.1.3绿化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4.1.4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人。

一般项

4.1.5选用已开发且具城市改造潜力的用地或在废弃场地上进行建设;若为已被污染的废弃地,需要对污染土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4.1.6住区公共服务, 设施按规划配建,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4.1.7住区内部及附近无污染散发源。

4.1.8住区环境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4.1.9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4.1.10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4.1.11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乔木量≥3株/100m2绿地面积。

4.1.12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4.1.13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荫。场地透水指标符合以下规定:

透水率>0.5×(1-建筑覆盖率)

透水率:开发后基地透水面积÷基地总面积

优选项

4.1.14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如利用地下空间作公共活动场所、停车库或储藏室等用途。

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4.2.1住宅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4.2.2当设计采用集中空调(含户式中央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

4.2.3设置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采取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

一般项

4.2.4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面积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4.2.5选用效率高的用能设备,如选用高效节能电梯。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4.2.6当设计采用集中空调(含户式中央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比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高一个等级。

4.2.7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并采取其它节能控制措施,其照明功率密度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在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的照明系统。

4.2.8设置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采用能量回收系统(装置)。

4.2.9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

优选项

4.2.10采暖和(或)空调能耗不高于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

4.2.11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控制项

4.3.1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考虑传统与非传统水源的利用。

4.3.2设置完善的供水系统,水质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且水压稳定、可靠。

4.3.3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采用建筑自身优质杂排水、杂排水作为再生水源的,实施分质排水。

4.3.4用水分户、分用途设置计量仪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4.3.5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8%。

一般项

4.3.6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

4.3.7绿化用水、景观用水等非饮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

4.3.8绿化灌溉采取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高效灌溉方式。

4.3.9在缺水地区,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4.3.10在降雨量大的缺水地区,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处理及利用方案。

4.3.11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3.12采用非传统水源时,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小于10%。

优选项

4.3.13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30%

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4.4.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相应产品质量国家或行业标准;其中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满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

4.4.2 采用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构件和部品,减少现场加工。

一般项

4.4.3建筑材料就地取材,至少20%(按价值计)的建筑材料产于距施工现场500公里范围内。

4.4.4使用耐久性好的建筑材料,如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等。4.4.5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可循环利用、可再生利用的建筑材料分离回收和再利用。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利用的材料(按价值计)占总建筑材料的5%;可再循环材料(按价值计)占所用总建筑材料的10%。

4.4.6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利用工业或生活废弃物生产的建筑材料。

4.4.7使用可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功能性装饰装修材料。

4.4.8结构施工与装修工程一次施工到位,避免重复装修与材料浪费。

优选项

4.4.9采用高性能、低材耗、耐久性好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

4.5 室内环境质量

控制项

4.5.1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当有4个以上居住空间时,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

4.5.2卧室、起居室(厅)、厨房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7。当一套住宅设有1个以上卫生间时,至少有一个卫生间设有外窗。

4.5.3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白天不大于45 dB(A声级),夜间不大于35 dB(A声级)。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外窗和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dB。

4.5.4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

4.5.5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一般项

4.5.6居住空间开窗能有良好的视野,且避免居住空间之间的视线干扰。

4.5.7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

4.5.8设采暖和(或)空调系统(设备)的住宅,运行时用户可根据需要对室温进行调控。

4.5.9采用可调节外遮阳,防止夏季太阳辐射透过窗户玻璃直接进入室内。

4.5.10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利于住户的健康和舒适。

4.6运营管理

控制项

4.6.1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

4.6.2住宅水、电、燃气,采暖与(或)空调分户、分类计量与收费。

4.6.3制定垃圾管理的制度,对垃圾物流进行有效控制,对废品进行分类收集,防止垃圾无序倾倒和二次污染。

4.6.4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存放,保持垃圾容器清洁、无异味。

4.6.5制定并实施施工项目节能与节水的具体措施。

4.6.6制定并实施施工项目保护环境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影响、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一般项

4.6.7垃圾站(间)设冲洗和排水设施,存放垃圾能及时清运、不污染环境、不散发臭味。

4.6.8智能化系统定位正确、采用的技术先进实用、系统可扩充性强,能较长时间的满足应用需求;达到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与信息网络子系统的基本配置。

4.6.9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

4.6.10栽种和移植的树木成活率>90%,植物生长状态良好。

4.6.11施工单位制定建筑废弃物管理计划,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4.6.12建筑施工企业和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6.13垃圾分类回收率(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住户占总住户数的比例)达90%。

4.6.14设计为改造和更换设备、管道提供便利。

优选项

4.6.15对可生物降解垃圾进行单独收集或设置可生物降解垃圾处理房, 垃圾收集或垃圾处理房设有风道或排风、冲洗和排水设施,处理过程无二次污染。

5 公共建筑

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5.1.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5.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危害性电磁辐射及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5.1.3 不对周边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造成光污染。

一般项

5.1.4 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公共活动场所、停车库或设备房等。

5.1.5 场地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5.1.6 充分考虑建筑周边、广场、道路、停车场的绿化和遮荫,绿地率高于国家及相关地区标准。

5.1.7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减少单纯的草坪绿化。

5.1.8 绿化修剪和灌溉及时,绿地内无裸露土壤,绿化用地土壤厚度、土质条件满足植物的需要。

5.1.9 场地内无严重污染空气环境的污染源。

5.1.10 场地环境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5.1.11 室外风环境利于建筑通风和冬季人员行走舒适。

优选项

5.1.12 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场地上有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等,采取措施提高土地生态价值。

5.1.13 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或为工业厂房改造。

5.1.14 道路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地面,场地透水指标符合以下规定:

透水率>0.5×(1-建筑覆盖率)

透水率:开发后基地透水面积÷基地总面积

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5.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有关规定。

5.2.2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符合国家和地方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有关规定。5.2.3建筑采暖与空调热源选择,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第5.4.2条的规定。

5.2.4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或采取其它节能控制措施。

5.2.5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应根据用户等情况,对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一般项

5.2.6 建筑总平面设计有利于冬季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则利于自然通风。建筑主朝向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

5.2.7 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透明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5.2.8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4级要求。

5.2.9 采用适宜的蓄冷蓄热技术和新型节能的空气调节方式。

5.2.10 采取切实有效的热回收措施,设计为可以直接利用室外新风的空调系统。

5.2.11 通风空调系统在建筑部分负荷和部分空间利用时不降低能源利用效率。

5.2.12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第5.3.26、5.3.27条的规定。

5.2.13 建筑需蒸汽或生活热水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

5.2.14 采用太阳能、地热、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5.2.15 楼宇自控系统功能完善,各子系统均能实现自动检测与控制。

优选项

5.2.16 建筑屋面采用种植屋面技术。

5.2.17 对于直接以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系统,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和回收燃气余热的燃气热泵技术,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5.2.18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

5.2.19 建筑冷热源、空调输配系统、照明、生活热水等部分能耗实现分项和分区域计量。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控制项

5.3.1根据建筑类型、气候条件、用水习惯等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考虑传统与非传统

水源的利用,降低用水定额。

5.3.2设置完善的供水系统,水质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且水压稳定、可靠。

5.3.4 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和运行不应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并应设置用水计量仪表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检测管道渗漏。

5.3.5 合理选用节水器具,节水率大于25%。

一般项

5.3.6 在降雨量大的缺水地区,选择经济、适用的雨水处理及利用方案。

5.3.7在缺水地区,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5.3.8采用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绿化灌溉方式,与传统方法相比节水率不低于10%。5.3.9 优先采用雨水和再生水进行灌溉。

5.3.10 游泳池选用技术先进的循环水处理设备,采用节水和卫生的换水方式。

5.3.11 景观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且用水安全。

优选项

5.3.12 沿海缺水地区直接利用海水冲厕,且用水安全。

5.3.13办公楼、商场类建筑中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在60%以上。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5.4.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满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

5.4.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一般项

5.4.3 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用量70%以上(按重量计)。

5.4.4使用耐久性好建筑材料,如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土等建筑材料。

5.4.5 使用可改善室内空气环境的功能性装饰装修材料。

5.4.6 结构施工与装修工程一次施工到位,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装修时避免重复装修与材料浪费。

5.4.7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工业或生活废弃物生产的建筑材料。

优选项

5.4.8 从全生命周期(包括材料的生产、运输、使用、维护、废弃、再生利用等)评价并优选所用建筑材料。

5.4.9采用高性能、低材耗、耐久性好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

5.5 室内环境质量

控制项

5.5.1 采用中央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满足设计要求。

5.5.2 围护结构内部或表面无冷凝现象。

5.5.3采用中央空调的建筑,新风量符合标准要求,且新风采气口的设置能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

5.5.4室内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要求。空调系统的过滤器、风机盘管和风道等定期清洗或更换。

5.5.5 建筑外窗的隔声性能达到《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8485中II级以上要求。

5.5.6建筑室内采光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T50033的要求。

5.5.7建筑室内照明质量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一级要求。

一般项

5.5.8 单独处理的新风直接入室,避免二次污染。

5.5.9 合理进行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

5.5.10 室内背景噪声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一级要求。

5.5.11 宾馆类建筑围护结构构件空气隔声性能(Rw)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二级要求。

5.5.12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采取诱导气流、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

5.5.13 建筑75%以上的空间可根据需要实现自然采光。

5.5.14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有无障碍设计。

优选项

5.5.15 采用中央空调的建筑,采用经济有效的空气净化技术和系统。

5.5.16 采用可调节遮阳,调控夏季太阳辐射。

5.5.17 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5.5.18 建筑75%以上的空间可实现自然通风。

5.6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

控制项

5.6.1建筑规划设计充分体现所在地域的气候、经济、历史、文化等特点,并同自然环境特征相协调。

5.6.2 采取具体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引起的大气、土壤、噪声、水、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一般项

5.6.3 建筑规划设计充分体现所在地域的气候、经济、历史、文化等特点,并同自然环境特征相协调。

5.6.4 占地标准、建设规模和荷载余度适宜适宜,有效节约资源。

5.6.5 建筑设备管道更换方便,空间可灵活划分,调整方便。

5.6.6 施工、运营过程具有节约资源计划书,采取具体措施有效实现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节能、节水、节材。

5.6.7 物业管理部门或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标准认证。

5.6.8施工单位制定建筑废弃物管理计划,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5.6.9 采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系统运行状况的数据计量。

优选项

5.6.10 结合模拟手段进行建筑规划设计优化。

5.6.11从建筑全生命周期角度,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各项技术、设备、材料的选用。

5.6.12 具有并实施节能管理与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钩。

5.6.13 对水、电、天然气、热等实行独立计量收费,取代按面积收费的方式。

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字体:大中小】2010-09-01 11:12:43 来源:中国天气网 目前全球对建筑“绿色”与否的评估标准主要有: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的“领先能源与环境设计建筑评级体系”(LEEDTM),英国的建筑科研组织(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BRE)“环境评价法”(BREEAM),日本的CASBEE体系等。其中以LEEDTM标准体系为最完善,是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各类建筑环保评估、绿色建筑评估以及 建筑可持续性评估标准中最具有影响力。 美国的LEED绿色建筑评级体系 为了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与实践,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建立了一套自愿性的国家标准LEED (Leadershipin Energyand Environmental Design-领导型的能源与环境设计),该体系用于开发高性能的可持续性 建筑,进行绿色建筑的评级。简而言之,LEED是设计、建造和世界上最好最环保建筑的一套先进体系,整个项目包 括培训、专业人员认可、提供资源支持和进行建筑性能的第三方认证等多方面的内容。 中国绿色建筑三星认证 为了推动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2006年6月1日,原建设部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第一次为“绿色建筑”贴上了标签。中国绿色建筑三星认证以《标准》为基础,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通过这六类指标将建筑划分为一星至三星3个等级。 为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明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 通知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和 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委托具备条件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开展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 标识工作。 通知指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中,“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2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 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3年。 从LEED看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任何一套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特别是一些推荐性的评估体系,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如果这些基本的问题无法得到很好地解决, 那么这套体系最终不可能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实施: 第一个问题就是开发商如何受益? 也就是如何让得到绿色认证的建筑得到更高的估值,这会给开发商带来最直接的利益。当然这是针对那些不仅仅是想"打绿色牌",炒作绿色的发展商,而是一些脚踏实地的,具有前瞻性的开发商。因为我们目前所讲的绿色建筑,不仅仅是建造完之后的给一个认证,而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版发布实施公告来源:中国房地产报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9日 14:41 作者:焦玲玲 绿色建筑进入2.0时代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焦玲玲北京报道 已经施行8年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工作正式完成。 5月27日,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挂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同时废止。 “锤子总算是落地啦。”、“谁有新标准?”、“求电子版终稿。”一时间圈内人士一下子活跃起来。一位消息灵通人士称,“6月中下旬才有纸质版,电子版目前搞不到”。 据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2011年9月开始修编,2013年3月送审报批,至今历时两年半,这个用来衡量国内建筑绿色化的标尺才获得又一次“校准”,也标志着中国的绿色建筑开始进入2.0时代。 千呼万唤始出来 国家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2006年首次发布实施以来,有效指导了我国绿色建筑实践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评出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446个,绿色建筑面积达到1.6亿平方米。在不久前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主要指标显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将由2012年的2%增加到2020年的50%。

“但随着绿色建筑各项工作的逐步推进,绿色建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各行业、各类别建筑践行绿色理念的需求不断提出,该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绿色建筑实践及评价工作的需要。”这是2011年启动标准修编时官方做出的修编说明。2011年9月28日,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在此之后,直到2013年3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才送审报批,之后业界多次传出正式颁布时间,有人曾预测标准会在“2014年正式实施”,但迟迟未见出台。 历经周折的绿色建筑新国标修订显示出国家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重视的同时,另外一个背景就是国内绿色建筑经过8年的“野蛮生长”之后,出现的问题也不少。 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杨榕在几天前的一次绿色建筑技术交流会上用“几重几轻”概括了当前绿色建筑发展中的几个问题,其中的一点就是目前绿色建筑重视技术材料的单项运用,对于技术整合尤其是与建筑功能的结合运用不足。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与业内多位人士交流现行国标时,有人甚至直言,当前绿色建筑标准中采用的条数计数法无形中在引导绿色建筑技术堆砌,“我用了哪些技术就打勾,然后加起来,做了几项就可以得一星,然后再增加几项,就可以拿二星级标识,然后是三星级标识”。 获取标识难度加大 5月24日,也就是在新国标颁布公告的3天前,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有幸听取了新国标修订组成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林波荣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版)》的解读报告。 据悉,新标准主要在“定位与原则”和“评价方法”上做了调整。新国标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明确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在节地、节能、节材、节水、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体现了绿色建筑的全过程控制,“施工管理”一级指标在运行标识阶段参评。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一、编制背景 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在我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及《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科[2005]98号)中均提出了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并提出了编制《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标准的具体要求。 二、编制原则 1、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 2、重点突出“四节”与环保要求。 3、体现过程控制。 4、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5、系统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三、编制情况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2005]63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国家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城市建设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借鉴国外同类标准,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开展了《标准》试评工作,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标准简介 《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

基本规定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 1. 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 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说明】 建筑单体和建筑群均可以参评绿色建筑。当需要对某工程项目中的单栋建筑进行评价时, 由于有些评价指标是针对该工程项目设定的〈如住区的绿地率),或该工程项目中其他建筑 也采用了相同的技术方案(如再生水利用〉,难以仅基于该单栋建筑进行评价,此时,应以该 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为基准进行评价。 建筑群是指由位置毗邻、功能相同、权属相同、技术体系相同或相近的两个及以上单体建 筑组成的群体。常见的建筑群有住宅建筑群、办公建筑群。当对建筑群进行评价时,可先用本 标准评分项和加分项对各单体建筑进行评价,得到各单体建筑的总得分,再按各单体建筑的建 筑面积进行加权计算得到建筑群的总得分,最后按建筑群的总得分确定建筑群的绿色建筑等级。 参评建筑本身不得为临时建筑(例如,多见于北方的冰雪建筑,近年来在南方出现的集 装箱建筑〉,且应为完整的建筑,不得从中剔除部分区域。无论评价对象为单栋建筑或建筑 群,计算系统性、整体性指标时,要基于该指标所覆盖的范围或区域进行总体评价,计算区 域的边界应选取合理、口径一致、能够完整围合。 常见的系统性、整体性指标主要有:人均居住用地、容积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 3. 1. 2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 进行。 【说明】 本标准2006年版要求评价应在建筑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但在随后发布的《绿色建筑 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建科综[2008]61号)中,己明确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 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而且,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 了这种分阶段评价的可行性,以及对于我国推广绿色建筑的积极作用。因此,《标准》在评 价阶段上也作了划分,便于更好地与相关管理文件配合使用。 具体方法上,根据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大部分反馈意见同意将“施工管理”、“运 营管理”2章的内容仅在运行阶段评价。基于此,《标准》将设计评价内容定为“节地与室 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 量”5章,运行评价则在此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运营管理”2章。 本标准3. 1.1条规定绿色建筑评价以一栋完整的建筑为基本对象。设计评价应坚持这一原则,不对一栋建筑中的部分区域开展绿色评价。但运行评价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灵活一些,这 主要是指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的多功能综合性建筑,首先仍应考虑“以一栋完整的建筑为 基本对象”的原则,鼓励其业主联合申请运行评价;如所有业主无法联合申请,但有业主有意 愿单独申请时,则可对其中建筑中的部分区域开展运行评价,但申请运行评价的区域,建筑面 积应不少于2万m2,且有相对独立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等设备系统,此区域的电、气、热、水耗也能进行独立计量。申请运行评价(尤其是部分区域)的业主,应明确其物业 '{-

解读2019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解读2019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第61号公告,8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新标准”作为规范和引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根本性技术标准,自2006年第一版发布以来,历经十多年的“3版2修”,此次修订之后的“新标准”总体上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与2014版相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修订的主要内容变化。 变化一 重新定义“绿色建筑” 原定义 新定义 2.0.1绿色建筑: 影响 新版绿色建筑定义更关注人和环境的关系,以建筑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变化二 评价技术指标体系重视“以人为本” 原版指标评价 从“四节一环保”以及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框架打分。 新版指标评价 2.0.2 绿色性能

影响 从“以人为本的”建筑性能出发,转变“开发者“视角为“使用者”视角,从百姓视角来设计,以增进建筑使用者对于绿色建筑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变化三 拓展“绿色建材”的内涵 新标准 2.0.5 绿色建材: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7.2.18:选用绿色建材,评价总分值为12分。 影响 材料生产者可以针对上述定义,发掘创新材料的价值,在项目应用中带来“加分“。 变化四 评价方式和阶段的变化 原标准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新标准 3.1.2: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 影响

GB/T50378-2014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1 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2.0.5再生水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 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5年新规)

1 1 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语 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再生水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3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3.1.2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 介绍 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一、概述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的定义: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 ,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即“四节” )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方米,预计到 400 多亿平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在我国发展绿色建 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原则 1、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 2、重点突出“四节”与环保要求。 3、体现过程控制。

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2页word

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I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E2005]63号(关于请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工作的函)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总结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国家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有为韩继红曾捷杨建荣方天培汪维王静霞秦佑国毛志兵马眷荣陈立叶青徐文龙林海燕郎四维程志军 安宇张蓓红范宏武王玮华林波荣赵平于震平郭兴芳涂英时刘景立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3.1基本要求 (3) 3.2评价与等级划分 (3) 4住宅建筑 (5) 4.1节地与室外环境 (5) 4.2节能与能源利用 (6)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 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 4.5室内环境质量 (9) 4.6运营管理 (11) 5公共建筑 (12)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12)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13)

绿色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节能评价 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 介绍 自 6月1日起施行。 一、概述 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的定义: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中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即“四节”)与环境保护,

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中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中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中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在中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原则 1、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 2、重点突出“四节”与环保要求。 3、体现过程控制。 4、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5、系统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三、标准简介 《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 前言 为了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受建设部科技司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编写《技术细则》的目的是,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为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提供更加详细的评判依据,从三个层面推进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技术细则》的编写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国内绿色建筑的实践,特别是自2005年3月“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以来的实践,还借鉴了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发展绿色建筑的成功经验。其内容既有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面,也有与国际绿色建筑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一面,具有比较强的适应性的同时又有比较好的先进性。这是《技术细则》的特点。 参加《技术细则》编写的人员,有的参加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写,有的参加过绿色建筑建设活动,有的参加过系统的研究工作。这样一个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专家学者群体,是编写《技术细则》十分宝贵的前提条件。随着绿色建筑实践活动的拓展,这个群体正在发展,正在壮大,正是中国绿色建筑的基石。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 二OO七年六月 1 总则 1.1 基本规定 1.1.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本细则。 1.1.2 本细则依照《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适用于指导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和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及运行管理。 1.1.3按照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评价内容判定得分情况和达标情况。根据达标情况评定星级,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根据得分情况,区分同一星级绿色建筑的相对水平,用于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和工程项目评审。 1.2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1.2.1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应先审查是否满足控制项的要求。参评的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则通过初审。 1.2.2对一般项、优选项,进行达标判定,判定结果分为是、否、不参评三种。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1.2.3当某条文要求不适应该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作为参评项,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1.3 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 1.3.1进行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应先审查是否满足控制项的要求。参评的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则通过初审。 1.3.2为细分绿色建筑的相对差异,在控制项达标的情况下,按本细则的要求进行评分。根据设定的分值,按满足要求的情况评分,逐项评分并汇总各类指标的得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介绍 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一、概述 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的定义: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即“四节”)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在我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 标准 1 2020年4月19日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 核心提示: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 2 2020年4月19日

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3 2020年4月19日

2.0.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经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4 2020年4月19日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_50378评分表模板

绿色建筑预评估 预评估结果 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预评估.经评估,控制项全部达标,评分项得分分,达到一星级绿色住宅建筑。评估结果如下表。 评价内容理论 满分 实际 满分 评价 得分 折算 得分 分项 权重 计算值总得分 一星级 要求得分 节地与室外环境100 0.21 节能与能源利用100 0.24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00 0.2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100 0.17 室内环境质量100 0.18 13.2预评估表 节地与室外环境 类别条文 自评 得分 适用 得分 控制项4 .1. 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 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符合要求4. 1. 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 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符合要求4.1. 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符合要求 评分项4 . 2 . 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 分。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4.2.1-1的规则评分;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4. 2. 1-2的规则评分。 5 表 4.2.1-1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 (m2) 3层及以下4?6 层7?12 层13?18 层19层以上得分 35 < A ≤ 4123 < A ≤ 2622 < A ≤ 2420 < A ≤ 2211 < A ≤ 1315 A ≤ 3 5 A ≤ 3 5 A ≤ 22 A ≤ 20 A ≤ 11 19 表 4. 2.1 - 2 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 容积率R得分 0.5 ≤ R< 0. 8 5 0.8 ≤ R< 1.510 1.5 ≤ R< 3.515 R ≥ 3. 519 4 . 2 . 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4 1 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文章来源:居家环保网文章作者:王博关键词:室内空气环境标准 1 总则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 绿色建筑的建设与评价应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并正确处理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绿色建筑的建设与评价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相关的标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术语 绿色建筑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 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热岛强度 热岛效应是指一个地区(主要指城市内)的气温高于周边郊区的现象,可以用两个代表性测点的气温差值(城市中某地温度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即热岛强度表示。本标准采用夏季典型日的室外热岛强度 T hi (居住区室外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值,即 8 : 00 ~ 18 : 00 之间的气温差别平均值)作为评价指标。 可再生能源 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非传统水源 指不同于传统市政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和海水。

可再利用材料 指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可再循环材料 指已经无法进行再利用的产品通过改变其物质形态,生产成为另一种材料,使其加入物质的多次循环利用过程中的材料。 3 基本规定 基本要求 本标准着重评价与绿色建筑性能有关的内容,实施本标准时,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 应以节约和适用的原则确定建筑标准。 绿色建筑的建设应对规划设计、施工与竣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 绿色建筑建设应选用质量合格并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和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或地方管理部门禁止、限制和淘汰的材料和产品。 绿色建筑评价与等级划分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绿色建筑的评价原则上以住区或公共建筑为对象,也可以单栋住宅为对象进行评价。评价单栋住宅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住宅所处住区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绿色建筑评价的必备条件应为全部满足本标准第四章住宅建筑或第五章公共建筑中控制项要求。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按表、表确定。 表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总结

国内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即将实施,以下总结旧版与新版标准变化。 1、标准条文动态更新 新标准另一个最显眼的地方就是涉及行业和国家标准,没有具体的年份,仅存有具体的标号,意味着标准耦合建筑业最新发展动态变化,时刻更新,时刻升级。 2、标准评价难度增加 建筑行业诸多标准已经更新或将于近期颁布,譬如《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筑自然采光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意味着绿色建筑技术性能参数集体升级,绿色建筑设计难度不言而喻。 3、标准灵活性更强 旧标准采用的是条文条数判定,选择的余地和空间十分有限,导致很多绿色建筑设计师在追求更高绿色建筑等级出现了瓶颈。旧标准很多控制项内容均已经设置在得分项数内,譬如: 人均居住用地、人均公共绿地、绿化率等当前居住绿色建筑设计棘手的问题,如今似乎都轻松得到解决或规避,充分表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以人为本、考虑整体、顾及个体的大局路线。 4、条文适用性更加清晰 每个条文均明确说明条文的适用性,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例如: A条文适用公共建筑;B条文适用所有民用建筑;C条文适用设计标识;D条文适用于设计标识和运营标识等等。 这些具体的条文信息促使绿色建筑设计工程师头脑更加敞亮,绿色建筑技术方案博弈之间不需要更多的斟酌和思考,解放了旧标准存在疑虑和质疑空间。

5、定性分析与条文定量更加明确 新标准中在旧标准的一些含糊的技术指标和概念将做出明确解析,扩大了绿色建筑设计的深度和宽度,侧面折射出绿色建筑量体裁衣和因地制宜的思想,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地特色特点,选择条文合适规定分数,既不有失绿色建筑设计元素,又增添绿色建筑设计师创造力。更加详细和可靠的条文分数评价方法,为绿色建筑设计追求更高级别等级开辟一条全新绿色建筑设计通道。新标准针对绿色建筑某些专项设计的技术规定更加明细,定量分析已经占据整个绿色建筑设计的主导位置,旧标准绿色建筑设计主导定性分析已悄然“消失”。 6、适用范围更广 新标将标准适用范围由 1、住宅建筑。 2、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 3、商业建筑。 4、旅馆建筑等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总体表现新标准是一本繁杂和集成式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充分考虑建筑类型、建筑体量和气候区域。 7、结构体系更紧凑 新标准保持原有“控制项”不变;取消“一般项”和“优选项”,旧标准二项合并为“评分项”;新增“施工管理”、“提高和创新”。由此修改,新增项内容促使绿色建筑设计、建设和运营的发挥空间更加宽广,致使绿色建筑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各阶段体现得更加完美。结构体系同样引用了,国际主流绿色建筑标准LEED结构体系,此结构体系已在国际大量工程中落地应用,评价方法和结构体系的更新升级,体现出国内绿色建筑逐渐向国际主流轨道靠近。 8、评价方法升级 旧标准用的是条数计数法判定级别,新标准改为分数计数法判定级别,这是新标准重要的更新。新标准判与国际流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LEED保持了一致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组二〇〇五年十月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 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

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GB/T 50378-201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40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15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实施情况和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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