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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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内容

转变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内容

转变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内容转变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一是要改进调查研究。

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各级领导干部每周至少要到基层进行一次调研,每月至少解决一件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至少形成一份调研报告。

调研要轻车从简,减少随行人员,不悬挂或显示欢迎标语,不派警车、不布路线,不封路和清场闭馆,简化接待,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

二是要密切联系群众。

完善领导干部包村制度,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推进干部下基层常态化,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元旦各部门、各单位没有举办茶话会等庆祝活动,也要求春节期间各单位不得举办各种庆祝活动,机关之间不得相互走访拜年,将节省出来的资金用于慰问帮扶困难群众。

三是要精简会议活动。

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能通过文电、网络等方式传达的会议不再召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简化程序,讲实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

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各类节庆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电贺信、题词、剪彩等。

四是要精简文件简报。

减少发文数量,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压缩公文篇幅,不讲空话、套话,做到文字精练、意尽文止。

压缩简报种类,能停的停,能并的并。

五是要改进公务接待。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餐、住宿有关规定,推行公务接待自助餐。

领导干部到镇、村和下级部门调研,非特殊情况,一律不接受宴请。

公务接待一律不额外配发纪念品。

六是要规范出国(境)管理。

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以任何明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

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

七是要改进公务活动新闻报道。

压缩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报道及报道字数、时长。

领导同志参加政务活动及会见活动播发标题新闻,逐步推进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播发标题新闻。

领导活动安排工作制度与流程

领导活动安排工作制度与流程

领导活动安排工作制度与流程一、安排范围有县委领导参加的下列公务活动,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调研考察,相关会议,现场办公,外事活动,走访慰问,重要节日和纪念日活动,接待,庆典、剪彩等礼仪性活动,接受采访,参加义务劳动等。

二、安排原则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精简事务性活动,控制不必要的礼仪性、应酬性活动;从实际出发,节俭朴实,注重实效,控制活动的规模、时间、参加人数;按县领导工作分工,对口安排;做到科学、规范、细致、周到、保密。

三、安排程序本办主办的县领导活动1、制订方案。

县领导确定活动后,秘书科确定专人制订活动安排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员、程序、主持人、讲话人等。

方案应依次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等审定。

2、组织实施。

印发活动方案或“近期县领导公务活动安排”,通知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准备有关资料,落实讲话稿、车辆、新闻报道、记录、交通疏导等事项;提前到达并布置现场,安排座位,迎候、引导参会人员入座,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其它部门、单位邀请县领导出席的活动1、受理。

邀请县领导出席县内公务活动的审批表。

由秘书科统一受理。

审批表由各乡镇、各部门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

邀请件须写明活动的时间、除尘地点、规模、内容、议程,拟请县领导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需安排县领导讲话的,须同时报送讲话代拟稿或讲话参考材料。

秘书科承办人员受理报件时,应对报件进行审核。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退回报件单位备齐有关材料再报。

2、办理。

受理报件后,按下列步骤办理:进一步明确活动时间、地点、程序、内容及有关背景情况;打印呈送县领导参加活动申报表,依次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审核,有关县领导审定。

3、落实。

将拟出席县领导名单反馈邀请单位,下发“会议通知单”;核实活动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将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出席领导名单编入县领导公务活动安排;落实讲话人、讲话稿、新闻报道等;印发县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并提前到达活动现场,进一步核实活动安排,检查现场布置、座位排列等情况,迎接、引导县领导入座,现场处理有关问题。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重要公务活动安排暂行办法》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重要公务活动安排暂行办法》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重要公务活动安排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8•【字号】伊政办发[2008]4号•【施行日期】2008.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重要公务活动安排暂行办法》的通知(伊政办发〔200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领导重要公务活动安排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一月八日市政府领导重要公务活动安排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依据《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市政府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领导重要公务活动安排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坚持精简、务实、效能和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工作机制,使市政府领导从不必要的事务性活动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研究处理重大问题。

第二章重要公务活动安排原则第三条市政府领导原则上出席下列重要公务活动:(一)国家、省组织的会议、活动;(二)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会议、活动;(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确需市政府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四)市政协组织的、确需市政府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五)伊春军分区组织的、确需市政府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六)各民主党派市委、联合会、协会等组织的,确需市政府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七)与其他地市(区)政府交往的活动;(八)重要的涉外、涉港澳台活动;(九)其他重要活动。

第四条市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出席县(市)区局和部门、单位组织的会议、论坛、庆典、剪彩、奠基、挂牌、揭幕、首发首映、地方节日、周年纪念、颁奖、演出等活动,不为县(市)区局和部门、单位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XXX,不题词和撰文。

10、政务活动新闻报道规范

10、政务活动新闻报道规范

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和会议新闻报道工作规范(暂行)【失效日期】【实施日期】2001.03.14【正文】全文一、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和会议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和分工(一)市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政务活动,包括解决基层和群众生产、生活以及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重大事项的公务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落实,具体由新闻处承办,秘书处协助。

组织报道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由新闻处安排本市新闻媒体(主要是广州日报、广州电台、广州电视台,简称“一报两台”)以及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省电台、省电视台等到现场采访报道。

(二)市政府领导同志日常公务活动、出席部门或地方的一般性、或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会议,以及到各地检查指导工作,除市委、市政府有特殊安排外,一般不作报道。

需作报道的,只发一条综合消息或简讯。

由会议主办单位或陪同检查的部门、地方负责组织落实,报道内容由上述有关单位直接送领导本人审定。

(三)市政府领导会见兄弟省市考察团的报道工作,属市政府负责接待的,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安排,具体由新闻处承办。

新闻报道内容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提供,办公厅新闻处把关。

(四)市政府领导带团出国(或出省)开展对本市经济有重大影响的考察、招商、举办展览等活动的报道工作,由承办该项活动的市政府直属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必要时市政府办公厅给予协助。

(五)市政府领导外事活动的报道工作由市外办负责落实。

(六)市政府领导出席涉台工作的公务活动,其新闻报道工作由市台办负责。

二、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和分工(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市长碰头会有关需要报道的新闻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落实,具体由新闻处承办。

(二)市政府每周新闻发布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含新闻座谈会、记者招待会),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具体由新闻处承办,有关委办局协助。

(三)市政府召开、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会务工作的全市性会议,其新闻报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落实,具体由新闻处承办,秘书处协助。

公务活动规章制度内容

公务活动规章制度内容

公务活动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务活动的管理,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的所有公务活动。

第三条公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做到合法、规范、透明。

第四条全体参与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不得有违背规定行为。

第五条公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条公务活动中因违规行为导致某种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公务活动的管理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公务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人具体解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单位应设立公务活动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公务活动的规划、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务活动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岗位,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一条公务活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公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公务活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备份工作。

第十三条公务活动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务活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对于重要的公务活动,应当提前设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

第十五条工作小组应当根据工作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第十六条工作小组应当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上级的指导和检查。

第十七条公务活动中应当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公务活动中应当加强对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十九条公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做好相关工作报告和档案整理工作。

第四章相关责任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导致损失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于工作失职、渎职和不作为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全文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全文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全文文章来源:铜仁市商务和粮食局文章类型:原创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2日点击:140329 [English]中央八项规定 , 六项禁令全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 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 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1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关于改进新闻报道工作方案

关于改进新闻报道工作方案

关于改善新闻报道工作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和活动,应依据工作必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断定是否报道。

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做报道。

搞好涉及全年工作布暑、出台重要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安排、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导向和影响作用的会议和活动的报道。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和活动,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一般发综合消息或"一国一报"的简明新闻。

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要按照精简务实的原则,简化职务称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

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中央宣扬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

领导同志处不直接向新闻媒体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

美国皮尤研究中心最近发起一个名为"昨天你读报纸了吗"的调查,结果显示美国报纸读者的平均年龄超过了45岁,30岁以下的报纸读者不到10%,而50%以上的读者超过了65岁。

传统媒介受众老龄化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早在2004年,一项针对北京市场进行的调查显示,北京综合性报纸读者的平均年龄已超过41岁,报纸读者老龄化趋势开始加速。

但皮尤这次调查的另一层含义——报纸读者年龄结构不合理,可能比老龄化的问题更特别。

在层出不穷的新媒体面前,如何赢得年轻读者,是关系传统媒介生死存亡的问题。

年轻人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是互联网打通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也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利用网络,既可以延续传统媒体的风格和品牌,又可以吸引青年读者的注意,实现新闻内容的多次传播。

因此,围绕着互联网进行革新、融合、转型,成为很多传统媒体高举的大旗。

在过去,报纸就是报纸,电视就是电视,很少听说有报纸转型做电视这种事情。

新媒体的出现打破了媒介的界限。

今天,无论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口碑凹凸,传统媒体纷纷进行媒介融合的施行,从开网站开始,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基本上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没落下,新媒体迅速崛起,传统媒体居功至伟。

第六章 重要政务新闻与政府信息发布

第六章  重要政务新闻与政府信息发布

第六章重要政务新闻与政府信息发布一、重要政务新闻发布重要政务新闻是指党和国家的领导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事件、重要文件以及有关领导人的重要公务活动等。

这类新闻一种是有正式文件或文书的,需以公告形式发表;另一种虽然没有文件文书,但也要有一个权威性的官方文本,称为公告性新闻。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发布《关于统一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重要新闻的暂行办法》,规定凡须经过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通过或同意的一切公告(如文书、法律、法令、决议、命令、训令、通令、计划、方针、外交条约、外交文书、判决、起诉书等),以及须经过上述机关负责首长同意后发布的一切公告性新闻(如关于政府会议、政府重要措施、政令解释、工作总结、外交事件、重要案件等的新闻),均由国家通讯社即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

次年政务院又发布《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机关发表公报及公告性文件的办法》,重申“一切公告及公告性的新闻,均由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凡属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的一切公告及公告性新闻,均应交由新华通讯社发布,并由《人民日报》负责刊载;如各种报刊所发表的文字有出入时,应以新华通讯社发布、《人民日报》刊载的文字为准。

”政府所属各部门“均应负责以有关新闻稿件供给新华社,或将应发布之新闻材料通知新华社”。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决定“将新华通讯社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国家集中统一的新闻发布机关”。

1987年中宣部等部门《关于改进新闻报道若干问题的意见》重申新华社是“党和国家发布新闻的机关”,负责准确地、及时地统一发布党和政府的重要新闻,主要是指:(1)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决定;(2)重要文件;(3)重要会议新闻;(4)中央领导人的重要活动;(5)中央领导人同外宾会见、会谈时发表的涉及国内国际重大问题的谈话;(6)重要人事任免;(7)领导人去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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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根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就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依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按照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改进和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工作,严格控制领导公务活动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增加基层群众新闻量,不断提升新闻宣传报道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更好地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适用范围
1、领导干部指**副县级(包括副县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

2、新闻媒体指**县域内新闻媒体,包括**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电台、《**日报》、**政府网、手机报、手机微信平台。

3、新闻报道指为领导干部调研、会议、下乡等公务活动采写、拍摄的报道、通讯、图片、视频等正式性、公布性新闻新资讯。

三、实施原则
1、减少数量,调整结构。

减少领导干部一般性会议、调研、慰问等报道数量,报道量要比去年减少30%以上。

增加基层群众新闻报道量,增加问题性新闻报道比重。

2、注重质量,强化引导。

领导报道要改变模式,要对领导关注事件本身、领导决策及背景做为报道的重心,加强引导性。

3、加强跟踪,督查落实。

对重点报道过的领导公务活动新闻,要及时跟踪,对落实情况进行反馈。

四、具体措施
(一)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县委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县级领导出席各种会议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

确需报道的要压缩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

1、压缩会议活动报道篇幅。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举办的全县性会议活动,县四套班子领导集体出席的,新闻播出(发)电视视频时长一般不超过3分钟,报刊文字稿不超过1300字;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部分出席的,新闻播出时长一般不超过2分钟,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其他县级领导部分出席的,新闻播出简短消息,时长不超过1分钟,文字稿不超过500字。

县领导出席部门会议、行业会议、议事协调会议只播发标题新闻或不做报道。

2、规范考察调研活动报道。

县四套班子领导集体参加的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3分钟,报刊文字稿
不超过1200字;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部分参加的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字稿不超过800字;其他县级领导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闻播发简短消息,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文字稿不超过500字。

领导考察调研活动报道一律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报道。

3、严格重大会议活动报道。

县党代会、全委会和全县“两会”等重大会议的报道工作,按照会议新闻报道工作方案执行。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按照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提出的报道工作意见执行。

4、减少领导新闻报道次数。

县委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县级领导一天内的每人电视新闻报道一般不超过2条,《**日报》每期报道只安排1条新闻。

5、县领导听取部门行业汇报会和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会议,一般不作报道。

6、县领导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的只报道活动情况不报道领导个人。

7、取消部门单位一般性报道。

各部门、各乡镇及其它组织的较为重要的活动只播发简短消息或口播新闻。

一般性会议、活动不安排记者采访,不予报道。

可由活动单位编发信息,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编发。

(二)简化领导职务称谓
1、新闻报道中的领导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

2、根据会议活动类型不同,确定报道中领导报道方式。

(1)全县综合性大会(活动)新闻报到时,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含县委副书记)报道姓名职务,其他的一般按照“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级领导出席会议”进行报道,不点姓名。

(2)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县长办公)会议报到时,只点主持会议领导姓名,不点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3)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县四大班子联席会议等四大班子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报到时点主持会议领导和县四套班子上要领导(含县委副书记)姓名职务,其他的一般按照“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级领导出席会议”进行报道,不点姓名。

(三)规范新闻报道中关于领导的用词。

1、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报道,不使用“亲自”等形容词。

2、关于领导的报道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等词语。

(四)调整涉及领导新闻报道次序
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涉及领导的新闻一般安排在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二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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