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2019年度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务实推进《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推进我省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9年度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类型和经费

2019年度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按照需求引导型和自由探索型两种类型予以支持。

(一)需求引导型。

以国家重大学科前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发展

技术需求和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技术攻关重点领域为导向,以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重点领域为限定申报范围实行限项申报。

按照重大前沿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进行分类支持。重大前沿项目主要是指瞄准国际科学发展前沿,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及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核心问题而开展的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围绕我省交叉学科、优势学科领域,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科学问题而开展的研究。面上项目主要是指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公益民生可持续发展领域,为解决产业和学科普遍存在的基础性、共性问题而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其中,重大前沿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面上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自由探索型。

尊重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特点,弘扬求真探源的科学精神,尊重个性,宽容失败。以重点支持青年科研工作者探索获得更多原创性、基础性发现和发明为目标,鼓励自由创造,不限学科领域、不限申报项目数量。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支持总数不超过100个。

三、关于需求引导型项目有关说明

(一)支持原则。

按照“优中选优、兼顾平衡”的总原则进行项目立项支持。对申报项目从学术思想新颖性、创新性、科技意义、应用前

景、预期原创性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确保项目质量。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原则,在相关方面进行鼓励性和引导性支持。

按照“基地+项目+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申报的项目。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宽容失败,提携后生的政策导向原则,加大对40周岁及以下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申报项目的支持。

按照统筹区域、兼顾平衡的原则,适当倾斜支持部分民族地区、偏远欠发达地区、省属科研院所等申报的项目。

(二)支持重点。

1.军民融合。重点支持数据与能量的一体化传输关键技术、通信组网技术的理论创新和基础研究;航空发动机、军民两用卫星、微型新能源系统等重要理论与技术攻关;泡沫陶瓷用于金属熔融过滤;超高速大推力(超导)直线电机能量传递与变换控制规律;机载通信系统、新型雷达等。

2.磁约束核聚变。重点支持高参数条件下杂质输运和等离子体与壁相互作用的行为;中性束射频负离子源;高性能等离子、托卡马克热流主动控制及其机理;核聚变堆材料;先进核能、聚变堆小型化等研究。

3.网络空间安全与电子信息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方面重点支持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新型网络安全防御架构、网络安全度量模型与方法、智能化漏洞挖掘方法等共性基础性研

究;网络空间新型应用安全方面,重点支持数据安全、新型密码算法、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验证、物联网安全等新方向;电子信息技术方面重点支持自主可控信息系统相关核心方法与关键技术研究,包括新型材料与器件、低功耗射频芯片与电路、新一代无线高速传输技术、新一代工业互联网体系结构、信息安全新机理、大数据分析处理、图像与音视频处理、空间信息获取与处理、人工智能、机器人环境感知与理解、机器人仿生技术、智能制造系统、固态量子存储等。

4.未来交通。重点支持超高速低真空磁浮交通悬浮与导向、牵引与制动、管道气动、高温超导磁浮车轨耦合动力学研究等应用基础研究;超高速轨道交通运输规划、通信信号、运行控制等基础理论研究。

5.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方面重点支持大气环境容量与气象条件的关系、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VOC)来源与空气污染关系、空气污染源谱、污染源清单对源解析的影响、四川盆地大气污染传输及沉降特征、机动车(移动源)污染源污染特征及模拟等;水污染方面重点支持膜技术在水污染控制上的机理及应用、多介质空间范围内的有毒有害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及降解机理、涉重金属废水的高效吸附材料开发与工艺、城镇污水厂剩余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地表径流强度与黑臭水体成因等;土壤污染方面重点支持土壤有机污染原位修复新技术、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废旧工矿污染场地安全利用、土壤污染修复新材料、土壤污染各因子赋存形式与迁移转化等。

6.化学、生物、基础医学等学科。重点支持合成化学领域,不对称催化合成、复杂药用天然分子合成、配位化学、光催化合成、电化学合成、金属协同催化合成、功能性超分子器件、功能性高分子聚合物的设计合成;能源化学领域,生物质转化、太阳能电池、光电分子器件;环境化学、绿色化学、辐射化学等。支持农业、生命科学领域,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作物分子育种、种子生物学、禾谷类作物品质与食品安全、作物遗传与进化、土壤改良、农产品重金属残留等。支持特色猪、鸡、羊等品种资源及畜禽重大疫病及其流行病学调查等。支持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毒理学、分子生物学等基础医学研究。

7.肿瘤相关研究。重点支持肺癌、胃癌、结直肠癌等恶性肿瘤基础研究的临床转化,靶向药物设计,成熟药物的新适应症开发;肿瘤发生发展的分子生物学基础研究及诊疗新技术;中医药与肿瘤防治的相关基础研究等。

8.重大疾病个体化诊疗。重点支持重大疾病个体化诊疗相关的基因和蛋白组学研究、诊断技术开发、队列研究和大数据分析研究等,疾病治疗新靶点的发现和新治疗方法的建立,小分子和生物靶向药物的研究,新型靶向载药系统研究;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证候、本质研究;老年疾病及养老健康服务相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等。

9.新材料。重点支持国防、军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钒钛等新材料开发;清洁能源材料;纳米功能材料、绿色分子材料、环境治理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基础性和迁延性研

究。

10.新能源。重点支持非常规油气、煤炭、水合物、地热、风能、太阳能、核能等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应用基础研究。

11.农业。重点支持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作物分子育种、种子生物学、作物遗传与进化、土壤改良、农产品重金属残留;特色猪、鸡、羊等品种资源及畜禽重大疫病及流行病学等。

12.林业生态。重点支持森林碳循环参数体系构建与评估;天然林地力维护与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保育等;生态脆弱区森林应对气候变化;人工林近自然转化与综合服务功能提升;特色野生园林植物资源的筛查、选育、驯化、开发和利用等。

13.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重点支持灾害作用危险性分析;灾害监测预警与综合管理技术;工程结构多尺度破坏规律;土木工程结构全寿命可靠性设计理论与方法;高性能结构体系与可恢复功能结构体系;防御多种灾害的结构整体可靠度设计理论与方法;工程结构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保障等。

14.深地科学与工程。侧重支持应用性、前沿性、颠覆性深地科学与工程研究,具有较好应用前景的项目。重点支持深地原位高保真取芯原理与技术、深部岩体原位力学行为及非常规本构、深部采动岩石力学理论、深地固态资源流态化开采理论与技术、深部地热开发与发电一体化技术、深地空间围岩原位长期力学行为与稳定性等方向的基础和应用

基础研究。

15.交叉综合领域。鼓励学科交叉融通发展,重点支持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或交叉信息研究院等综合基地固定人员申报项目;支持学科交叉融合,与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的基础研究,支持“卡脖子”重大关键技术方面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

2.项目资金。

申报单位为企业牵头的须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3.限项数量。

按照指南要求,申报单位具体限项数量详见附件《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表》;附件中未涉及的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单位超额申报将不予受理。

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申报的项目不受申报单位项目总数限制,总数不超过3项,并在项目名称后备注,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申报的项目,请在项目名称后面加注(国重),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申报的项目,请在项目名称后面加注(省重)。

4.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必须有足够精力投入项目组织和管理。项目主要研究人员要具有相应

的专业技术职称。

重大前沿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创新基地的固定人员,应具有主持省部级(含)以上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含)以上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面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四、关于自由探索型项目有关说明

(一)支持原则。

按照“优中选优,专家网络评议加专家会评”的原则进行竞争立项支持。

(二)支持形式。

不限学科领域,不限申报项目数量。需在项目名称后加注(自由探索型)。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

2.项目资金

申报单位为企业牵头的须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3.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必须有足够的精力投入项目组织和管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附表: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表

附表

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表

注: 1.未涉及单位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2.单位超额申报将不予受理;

3.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申报项目总数

不超过3项,且不受单位申报项目总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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