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公司三级复核制度
1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内部三级复核制度

1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内部三级复核制度****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部三级复核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对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复核业务,提高复核的进度和质量,明确责任,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组人员应当将实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过程及其结果记录于工作底稿,并进行必要的复核,工作底稿实行由项目经理详细复核、部门经理一般复核、技术负责人重点复核的三级复核制度。
第三条项目经理复核是三级复核制度中的第一级复核,为详细复核。
要求项目经理对项目组人员形成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底稿逐张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项目组人员及时修改完善,主要审查以下事项: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确定的事项是否实际,工作底稿是否完整、清晰。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计划及程序的完成是否适当;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风险重要性水平的判断、估计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 1 -3、工程项目的概况及主要建筑特征。
4、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特征描述是否准确,有无漏项。
5、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相应定额、计价规范或文件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6、原清单综合单价和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的计价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
7、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计价。
8、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施工企业有无资质,是否按有关部门核定的规费标准计取费用,税率是符合规定。
9、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对结算的计价方式的要求进行结算。
10、多个单项工程组成一个工程项目时,审核工程项目是否包罗各个单项工程,费用内容是否精确。
1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调整事项是否与委托单位交换意见,处理是否正确,小结是否完整。
1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底稿归类是否恰当。
在实施一级复核中,将以上内容分别贯穿在审核进点前、审核现场、审核报告三个阶段中。
第四条部门经理复核是三级复核制度中的第二级复核,为一般复核。
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是指

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是指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核查与审定:一级复核、二级复核和三级复核。
其中,一级复核主要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工程图纸、施工方案、材料设备清单等方面的核查。
二级复核则由工程造价核算专业人员进行,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费用分析、造价编制等方面的审定。
最后,三级复核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公司进行,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预算管理、造价审计等方面的复核。
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的实施对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和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多层次的核查和审定,可以有效减少因信息不准确或计算错误而造成的成本偏差,提高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管理水平。
其次,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公司从外部角度进行审定和复核,可以有效减少内部管理中的人为干扰和利益冲突,确保复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最后,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的实施还需要与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相结合,确保复核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也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支持平台,以实现信息的及时、准确共享和管理。
同时,还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适应不同类型、规模的工程项目的需求,推动工程造价管理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在未来的发展中,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引导和规范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管理,促进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
同时,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对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人们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共赢。
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三级复核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三级复核制度是为了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而设立的一种内部审核机制。
该制度要求咨询项目必须经过三个不同级别的复核人员(通常是初级复核人员、中级复核人员和高级复核人员)依次进行复核,以确保咨询成果的质量和准确性。
以下是针对“工程造价咨询三级复核制度”的操作流程:一、一级复核一级复核人员应对咨询项目的基础数据、计算过程、依据等进行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对项目中的疑点和难点进行梳理,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完成一级复核后,应形成复核报告,详细列明复核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等,并提交给二级复核人员。
二、二级复核二级复核人员应对一级复核人员的复核报告进行审查,并对一级复核中未涉及或未解决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复核。
二级复核人员应重点关注咨询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确保咨询成果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完成二级复核后,应形成复核报告,对一级复核报告中的问题进行确认或补充,并提交给三级复核人员。
三、三级复核三级复核人员应对二级复核人员的复核报告进行审查,并对二级复核中未涉及或未解决的问题进行最终的复核。
三级复核人员应全面评估咨询项目的质量、准确性和合规性,确保咨询成果符合客户要求和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完成三级复核后,应形成最终的复核报告,对二级复核报告中的问题进行确认或补充,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后续工作根据三级复核人员的复核报告,咨询团队应对咨询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修改完善后的咨询成果应再次经过三级复核,确保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准确性。
最终咨询成果应提交给客户,并根据客户反馈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
通过以上三级复核制度的操作流程,可以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准确性和合规性,提高咨询服务的满意度和竞争力。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咨询团队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级复核制度

(五)三级复核制度1、复核的范围凡是由我司出具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必须按照三级复核的程序进行复核,并由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发后,方可对外发出;2、复核人的级别(1)第一级复核人:专业造价师(2)第二级复核人:项目负责人(3)第三级复核人:技术负责人3、复核的程序和要点专业造价师作为一级复核,应对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小组成员在咨询全过程形成的工作底稿逐项进行详细复核,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并签名。
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予以明确反映,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修改和完善。
复核要点如下:(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相关要求及范围是否清楚,签署的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是否齐全;(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书(合同)的鉴定要求是否明确,是否有法院盖章;(3)编制的审核(鉴定)方案或计划是否得到实施,并针对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4)收集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施工合同(协议)、施工组织设计等是否有效,是否有不规范的签证或其他难以确认的资料;(5)是否按操作要求对现场实施了勘察、对图纸不明确或与变更内容不符的项目进行了现场测量,且有必要的记录;(6)是否按工程项目(如土建、装饰、水、电、暖或修缮、市政、园林等等)分别编制工程量计算书,计算书的编制日期、编制人、工程项目名称是否记录清楚;(7)所依据的有关基本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合理,所执行的定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和合同约定;(8)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定案表初稿中的内容是否填列清楚,核增(减)额是否明确;(9)拟定的审核(鉴定)报告、审核(鉴定)结果、审核情况明细表、结(预)算审定书、审核定案表等初稿相互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准确;(10)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项目是否按有关程序进行操作,对有关重要事项是否说明清楚,其依据是否充分,有关底稿是否齐全、清楚;(11)预(结)算审核是否实施了三方审对,并对其工程量、执行定额、定额套项、取费等达成一致意见。
项目负责人作为二级复核,应对专业造价师复核过的工作底稿和草拟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预(结)算审定书进行重点复核,同时也是对一级复核的监督。
工程造价单位三级复核制度

工程造价单位三级复核制度一、目的与意义工程造价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承担着工程造价计量、审核、结算等工作。
而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建设单位的利益保障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造价单位三级复核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工程造价核算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保障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
二、系统构建1. 制度框架工程造价单位三级复核制度应包括复核责任主体、复核流程、复核标准和复核结果处理等内容。
制度应明确各级复核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复核流程和标准,确保复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可靠。
2. 复核责任主体(1)一级复核:由工程造价单位内部认证资深专业人员进行,主要负责复核核心数据和计算过程,验证价格指数、计价依据、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的准确性。
(2)二级复核:由工程造价单位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主要负责复核项目文件和施工图设计的配合性和合理性,审核工程变更、索赔等内容的合规性。
(3)三级复核:由工程造价单位内部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主要负责复核项目总体概况、成本控制和质量效益等内容的符合性及合理性,对一二级复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复核流程(1)准备阶段:确认项目信息、梳理核算数据,保障复核前的准备工作齐备完善。
(2)一级复核:核算人员按照工程造价标准和要求,对工程量清单、价格指数等相关数据进行详细核算并形成复核报告。
(3)二级复核:技术人员对计算结果进行综合核对,确认设计文件与核算数据一致,符合规范要求。
(4)三级复核:高级管理人员对一二级复核结果进行总体评估,确定最终造价报价,签字确认并归档。
4. 复核标准(1)准确性:核算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计算公式及过程无误差。
(2)合理性:价格指数、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价格等合理可靠。
(3)符合性:设计文件与核算数据一致,方案变更、索赔等合规合法。
(4)综合性:造价报价符合预算金额、符合成本效益、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某工程造价咨询三级复核标准制度及执业质量保证标准制度.PDF

4工程造价咨询三级复核制度一、复核范围工程量清单、参照估算、代编标底(估算)、审计工程预结算及其余工程造价咨询。
二、复核要求1、在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推行三级复核制度;2、复核人员一定按每级复核的内容、范围及要求复核,并在复核建议表上写明发现问题和办理建议,复核人对复核结果署名认同。
三、复核程序一级复核由部门经理复核,所签订复核建议表交企业稽核部专职人员进行二级复核,再将复核建议及所有资料交技术负责人进行三级复核,经过三级复核后,交由企业总经理全面复核,再出具正式报告,复核建议表应随报告一同存档存案。
四、复核内容( 一)编制工程量清单、参照估算、招标控制价一级复核〔部门经理复核〕:1、编制范围及工程量计算要求:〕能否按招标文件的范围;〕工程甩项的内容有无按要求做;〕图纸上有的内容,清单和估算不包含的,能否在编制说明中详尽说明;〕图纸上模糊内容不完好,设计深度不到位的内容除咨询设计单位外,仍不明确的局部,能否在清单和估算编制说明中注明编制时所临时考虑的作法;〕工程量能否按规定的工程编码、工程特点、计量单位和要求列入清单。
2、定额及价钱依照〕价钱的计入能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信息价或市场参照价计入;〕业主暂定资料价钱能否按要求计入,暂定完工价的资料价能否计在税前,暂定资料价的资料、数目和种类能否按要求计入;〕对推行估算报价方式的标底及参照估算,所套用的定额版本能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施工年度区分来执行;〕定额子目的套用能否正确,参照或换算的定额工程能否合理、正确。
3、取费及其余工程1〕估算、标底的取费有无按规定执行;2〕其余工程,如举措花费,业主单列的花费等有无按规定计入;〕本工程有无对建设单位的建议,建议能否合理。
二级复核(稽核部专人复核〕复核一级复核的三局部内容:并核查报告内容、语言能否适合合理;对一级复核发现的问题及办理建议能否正确;对复核发现的新问题,做出办理建议。
三级复核〔技术负责人复核〕1、复核工程进行程序能否切合企业工作流程及规定;2、对一、二级复核的内容作要点核查,看每级核查的要点及问题办理能否切合相关规定;3、复核所编工程量清单、估算和标底能否按拜托要乞降相关规定做到位;4、对企业所出具的报告内容全面核查,看能否充足反应了该工程工程的主要工程特点,编制依照能否正确,计算规那么及计价方式能否按相关规定实行,详细说明能否清楚,报告能否谨慎,完好性能否切合要求,各编审人员能否签字盖印,报告的附件能否齐备。
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处罚制度

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处罚制度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工程造价审查工作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复核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造价复核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建立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处罚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处罚的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处罚。
对违反工程造价复核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确保处罚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公开透明处罚。
对处罚决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社会公众进行相关说明,确保处罚的公开透明。
3. 严格执法。
对于违反工程造价复核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职责,防止漏罚、错罚等情况的发生。
二、处罚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应当给予处罚:1. 对工程造价复核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复核的行为;2. 对工程造价复核报告存在严重错误和偏离实际情况的行为;3. 对工程造价复核工作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造假等违法行为的行为;4. 对工程造价复核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5. 其他影响工程造价复核质量和公正性的行为。
三、处罚的具体措施1. 责令改正。
对于工程造价审查机构在审查工作过程中存在错误或偏差的情况,应当责令改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审查工作。
2. 罚款。
对于工程造价审查机构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工程造价复核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罚款,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罚。
3. 暂停资格。
对于工程造价复核机构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当暂停其工程造价复核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4. 吊销资格。
对于工程造价复核机构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且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应当吊销其工程造价复核机构资格,终止其相关工作。
5. 其他合法合规的处罚措施。
四、处罚的程序1. 立案审查。
接到有关工程造价复核机构违法行为的举报或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立案审查,核实情况,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工程造价公司三级复核制度

工程造价公司三级复核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保证工程造价公司项目造价工作的质量与准确性,充分发挥复核的作用,制定本三级复核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复核工作流程,提高复核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经济指标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造价公司所有的项目,包括施工、勘察、设计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复核等级根据工程项目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将复核等级分为三级:一级复核、二级复核和三级复核。
四、复核程序(一)一级复核1.一级复核由项目工程造价师进行,主要对项目的造价计算表进行复核。
2.一级复核主要内容包括:造价计算表的正确性、金额的准确性、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规范等。
3.一级复核完成后,在造价计算表上签字并注明复核日期。
(二)二级复核1.二级复核由工程造价公司内部的专职核准师进行,主要对一级复核的内容进行复查核实。
2.二级复核主要内容包括:造价计算表各项参数的合理性、工程量计算的方法是否准确等。
3.二级复核完成后,在造价计算表上签字并注明复核日期。
(三)三级复核1.三级复核由工程造价公司的高级核准师或独立复核机构进行,主要是对一、二级复核的内容进行终审。
2.三级复核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完整性、造价计算表的逻辑性、核算依据的合理性等。
3.三级复核完成后,在造价计算表上签字并注明复核日期。
五、复核依据在进行复核工作时,复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工程造价行业的规范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有权查阅和使用相关的资料和文档。
六、复核结果处理(一)一级复核1.如果一级复核存在错误或不准确的地方,一级复核人员应及时对其进行修改并重新复核。
2.一级复核人员应将修改后的版本及复核情况汇报给二级复核人员。
(二)二级复核1.如果二级复核人员对一级复核结果有异议,应与一级复核人员进行沟通并明确修改要求。
2.二级复核人员应将修改后的版本及复核情况汇报给三级复核人员。
(三)三级复核1.如果三级复核人员对二级复核结果有异议,应与二级复核人员进行沟通并明确修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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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三级复核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和提高执业质量,防范和降低执业风险,规范执业行为,根据相关专业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质量控制是全面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业务承接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质量进行控制。
第三条项目质量三级复核的具体程序及要求:
一级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
二级复核: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复核
三级复核:总经理或授权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复核
具体要求是:
一级复核
1、是否己对客户基本情况及审核项目进行了解并形成相应工作底稿;
2、是否已根据业务约定书编制审核计划并核准实施;
3、整个审核工作是否受到严重条件限制;
4、是否已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核相关文件:
⑴、有关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⑵、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⑶、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计取情况;
⑷、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经济政策变化情况;
⑸、工程质量情况、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⑹、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业务约定书;
⑺、施工图的备齐程度;
⑻、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书;
⑼、其他相关文件。
5、是否已实施了必要的现场查勘并形成相应的记录;
6、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计算规则并准确;
7、定额子目套用是否恰当;
8、工程取费是否按相应的基数及费率执行;
9、材料、设备用量是否已定价或市场计价;
10、是否对助理人员及时进行督导并确信其工作;
11、是否采信专家的工作;
12、是否已对审核工作进行总结或小结;
13、是否己对工作底稿进行详细检查和复核并足以支持所形成的审核结论;
14、草拟的审核报告是否符合执业规范,披露是否恰当。
二级复核
1、是否已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
2、实施的审核程序是否达到审核目的;
3、对(预)结算书的勾稽关系是否已进行了复核;
4、是否对审核报告所列各项数据进行了检查核对;
5、审核报告是否符合执业规范,报告附件是否完整;
6、是否已对项目经理复核内容再次进行复核。
三级复核
1、实施审核前是否己对审核计划进行核准;
2、审核目的是否已按计划实现;
3、重要审核程序是否已完成;
4、相关备查文件是否充分适当;
5、工作底稿的编制是否清晰、完备、简明并且能阐释审核结论;
6、是否可以出具审核报告。
第四条项目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具体内容体现在不同性质业务的不同项目中。
其他性质的项目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项目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应与执业人员签字制度、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风险责任追究制度等结合实施。
第六条执业人员应当具有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并在执业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七条本制度复核内容体现在工作底稿复核记录中。
第八条本制度自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