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杯奖申报资料要求及评选办法
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申报资料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规范评选程序,满足现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鼓励建筑业企业争创精品工程。
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鲁建管发(2007)14号),对原《关于修改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02]14号)进行了修改。
现将新修改的《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办法通知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管局、省建筑业协会26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 2008年4月7日印发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不断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鲁建管发(2007)1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以下简称“青岛杯”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青岛杯”奖的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主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第三条“青岛杯”奖由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建设单位、监理企业自愿参与申报,经各区、市建筑业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工程质量应达到我市先进水平。
第四条“青岛杯”奖每年评选一次。
评选工作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并颁发证书、奖杯。
申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和“泰山杯26奖”将从“青岛杯”奖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青岛杯”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或改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一、公共建筑工程1、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1500座以上的游泳馆、影剧院、礼堂;4、150间以上客房的宾馆、饭店;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教学楼、候车(机)楼、铁路站房、图书馆等;6、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仿古建筑及历史遗迹重建工程等。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总工会共青团青岛市委青岛市妇联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青岛市第十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各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工会、团委、妇联、经贸委,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中央、省属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鼓励和调动劳动者学习钻研专业技术的积极性,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全市性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的开展,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整体技术素质,经研究,定于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举办青岛市第十届职业技能大赛。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市第十届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根据有关单位申请情况设立分赛区,各分赛区设组委会,负责本赛区职业技能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组织形式㈠大赛分通用工种、专业工种和专项技能三项竞赛,其中,通用工种和专业工种的竞赛只设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竞赛。
大赛设1个主赛区,22个分赛区。
主赛区竞赛由市组委会组织,各分赛区竞赛由本赛区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情况见附件2)。
㈡本届大赛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自愿有偿冠杯、冠名形式。
可全程冠杯、冠名,也可分工种、分专项冠杯、冠名,如:“××杯青岛市第十届职业技能大赛”、“第十届职业技能大赛××杯××工种大赛”、“第十届职业技能大赛团体优胜××杯”。
三、参赛范围及报名办法㈠参赛范围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农村及外地在青务工人员,各类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院校的师生等,不受年龄、职业技能等级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各工种竞赛。
青岛市市长杯比赛规则

青岛市市长杯比赛规则1. 赛事背景青岛市市长杯比赛是青岛市每年都会举办的一项综合性运动比赛活动。
该比赛旨在推动青岛市民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增强身体素质,提高生活品质。
比赛项目涵盖了多个体育项目,包括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等。
通过该比赛,青岛市希望培养更多优秀的体育人才,提升全民体育水平。
2. 参赛资格2.1 比赛面向所有青岛市居民开放,不限年龄、性别、职业。
2.2 参赛选手需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能够适应相应的比赛项目要求。
2.3 参赛选手必须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并提交相应的健康证明和个人信息。
3. 比赛项目3.1 田径项目:包括100米短跑、200米短跑、400米短跑、4x100米接力、跳远、跳高、投掷等项目。
3.2 篮球项目:男子篮球和女子篮球分别设立,进行5人制比赛,采用四节制,每节10分钟。
3.3 足球项目:男子足球和女子足球分别设立,进行11人制比赛,比赛时间为2个半场,每个半场45分钟。
3.4 乒乓球项目:包括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和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比赛。
比赛采用直线三胜制。
4. 比赛规则4.1 比赛采用国际通用的竞赛规则,由主办方制定比赛细则并公布。
4.2 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裁判员指令,如有违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或受到相应处罚。
4.3 所有比赛项目均设置奖项,分为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的奖项。
5. 比赛安全5.1 主办方将确保比赛场地的安全性,并配备专业的医疗救护团队。
5.2 参赛选手在比赛前需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适宜参赛。
5.3 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有身体不适,可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由医疗救护团队提供相应的医疗救助。
6. 奖励与荣誉6.1 个人项目奖励设置为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并颁发奖金。
6.2 团体项目奖励设置为前三名,颁发团体奖杯,并颁发奖金。
6.3 比赛还将评选最佳运动员、最佳裁判员等个人奖项。
6.4 获奖选手将获得青岛市市长颁发的奖状,并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奖罚制度青岛杯奖申报资料要求及评选办法

(奖罚制度)青岛杯奖申报资料要求及评选办法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壹”的战略方针,保证本市工程质量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各项管理有效联动,强化全市建设行业创建“精品工程”的质量意识,鼓励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水平。
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活动(以下简称“青岛杯”奖)。
第二条“青岛杯”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青岛杯”奖每年评选壹次,奖励数额原则上每年60个。
评选工作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青岛杯”奖的评选是由五市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施工企业申报、且经各市(区)建筑业协会或部门(总公司)推荐出来的工程中优中选优,质量为青岛市壹流水平。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评选“青岛杯”奖的工程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交通、港口、工业设备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的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形成生产能力且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壹、公共建筑工程1、壹百五十间客房之上的宾馆;2、1.5万座位之上的体育场;3、壹千五百座位之上的影剧院、礼堂;4、三千座位之上的体育馆;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之上的办公楼、综合楼、教学楼、候车(机)楼、铁路站房、图书馆等。
二、住宅工程1、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含)之上配套的城市住宅小区;2、壹万平方米(含)之上的村庄及集镇住宅小区,五千平方米(含)之上的集镇市场建筑群;3、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之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三、工业建设项目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1、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之上的厂房工程;2、投资于1000万元之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四、交通工程1、全长30公里之上的高速公路和100公里之上的壹级公路;2、全长1公里之上的独立公路、铁路大桥;3、1000吨级、长80米之上的沿海港口、码头;4、长度于1000米之上的隧道。
2019年度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工程

青岛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公布2019年度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工程的通
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的要求,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的申报、复查、评审和公示工作。
经审定,中青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小水清沟村改造配套学校(24班小学)等143项工程被评定为2019年度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工程,现予公布。
附件:2019年度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工程名单
青岛市建筑业协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
2019年度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工程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青岛市建设工程“青岛杯”评选办法

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战略方针,保证本市工程质量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各项管理有效联动,强化全市建设行业创建“精品工程”的质量意识,鼓励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水平。
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活动(以下简称“青岛杯”奖)。
第二条“青岛杯”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青岛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原则上每年60个。
评选工作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青岛杯”奖的评选是由五市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施工企业申报、并经各市(区)建筑业协会或部门(总公司)推荐出来的工程中优中选优,质量为青岛市一流水平。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评选“青岛杯”奖的工程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交通、港口、工业设备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的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形成生产能力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公共建筑工程1、一百五十间客房以上的宾馆;2、1.5万座位以上的体育场;3、一千五百座位以上的影剧院、礼堂;4、三千座位以上的体育馆;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教学楼、候车(机)楼、铁路站房、图书馆等。
二、住宅工程1、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含)以上配套的城市住宅小区;2、一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村庄及集镇住宅小区,五千平方米(含)以上的集镇市场建筑群;3、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三、工业建设项目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1、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工程;2、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四、交通工程1、全长3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和10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2、全长1公里以上的独立公路、铁路大桥;3、1000吨级、长80米以上的沿海港口、码头;4、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隧道。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办法

附件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标准、规范制定。
第三条评审工作应严格标准,实事求是,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是我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负责组织实施我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按照本办法,对申报的工程进行过程中初评,每年年底组织一次专家评审,评审出的优质结构工程原则上不超过150项。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的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述房屋建筑,都可依据本办法申报评选:(一)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二)单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三)住宅小区组团工程(以施工标段划分),总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以上;(四)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五)不具备上述规模,但施工技术先进、质量突出或者影响力较大的工程,经市质监站同意,也可参加优质结构工程奖的评选。
第七条评选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二)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三)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四)施工技术资料齐全、真实,审签手续完备;(五)基础、主体结构抽样检测合格;(六)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完成工程结构验收、主体质量验收。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奖:1.原有建筑物改建工程;2.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3.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4.在申报、评审、公示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5.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6.不符合本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的工程。
“青岛杯”优质结构工程质量创优计划

质量保证项目
分项负责人
基
础
工
程
分
项
1、筏板满堂基础
设计地基地耐力为18吨,勘察、设计、验基符合设计所要求的地基承载力
王宝海
2、满堂基础
垫层、厚度、标号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姜志敬
3、防水卷材采用SBC120-400克
卷材试验合格,附加层及搭接长度符合规范要求
王宝海
4、钢筋制作、绑扎
钢筋制作、绑扎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钢筋搭接长度、锚固长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姜志敬
3、现浇板负弯矩筋按设计规范要求绑扎,控制负弯矩钢筋下移。
王宝海
4、墙体与柱间按规范放置拉结筋
王宝海
5、模板支设位置严格按图纸尺寸支设。
秦入生
6、剪力墙模板制作、土施工缝位置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姜志敬
8、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厚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青岛市优质结构工程奖
质量创优计划
青岛市胶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优质结构工程奖质量创优计划
由胶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施工的阳光丽苑5#楼工程,公司始终本着创优质结构,争创“青岛杯”的目标而精心施工。该工程图纸下发后,项目部立即组织全体技术管理人员认真讨论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各分项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排出具体计划如下:
秦入生
5、模板支设位置,几何尺寸
符合图纸尺寸要求
秦入生
6、满堂基础采用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浇筑
秦入生
7、混凝土成型后,做好成品保护及其养护
秦入生
分部工程
质量保证项目
分项负责人
主
体
工
程
分
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战略方针,保证本市工程质量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各项管理有效联动,强化全市建设行业创建“精品工程”的质量意识,鼓励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水平。
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活动(以下简称“青岛杯”奖)。
第二条“青岛杯”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青岛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原则上每年60个。
评选工作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青岛杯”奖的评选是由五市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施工企业申报、并经各市(区)建筑业协会或部门(总公司)推荐出来的工程中优中选优,质量为青岛市一流水平。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评选“青岛杯”奖的工程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交通、港口、工业设备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的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形成生产能力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公共建筑工程1、一百五十间客房以上的宾馆;2、1.5万座位以上的体育场;3、一千五百座位以上的影剧院、礼堂;4、三千座位以上的体育馆;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教学楼、候车(机)楼、铁路站房、图书馆等。
二、住宅工程1、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含)以上配套的城市住宅小区;2、一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村庄及集镇住宅小区,五千平方米(含)以上的集镇市场建筑群;3、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三、工业建设项目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1、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工程;2、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四、交通工程1、全长3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和10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2、全长1公里以上的独立公路、铁路大桥;3、1000吨级、长80米以上的沿海港口、码头;4、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隧道。
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1、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给排水、煤气、供热、防洪工程;2、日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3、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桥面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桥梁或新建15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4、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并有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六、其它工程。
上述五款范围内未具体列出规模标准的工程,其建筑安装工作量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发展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工程在评选“青岛杯”奖时工程规模可以适当放宽,准予推荐、申报,但工程质量必须特别优良,社会反映良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七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二、由于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原因造成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存在质量隐患或造成质量投诉的工程;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工程;四、分段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含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五、不符合基建程序,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工程。
六、由我市企业施工的境外、市外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青岛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城市规划、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的要求,由有关部门出具设计先进水平的证明;二、主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达到优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获青岛市优质结构工程奖;三、按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了质量验评;四、建设单位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质监部门的现场监督下组织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已经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五、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和一个冬、雨季的考验,没有发生质量问题或隐患,无质量投诉;六、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一个单位工程项目,其观感质量评分率不低于87%;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项目,其单位工程必须全部优良,总体优良率应达到100%。
第九条评选“青岛杯”奖旨在鼓励直接进行工程施工的企业,所指的主要是工程的总包企业、工程的主承建企业,也可以是对住宅小区工程的施工进行组织管理的企业(单位)。
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由一个主要企业申报“青岛杯”奖。
第四章申报程序第十条拟申报“青岛杯”奖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办理创“青岛杯”奖工程登记,填报《创“青岛杯”奖工程登记表》,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后,列入创“青岛杯”奖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第十一条质监部门对列入计划的工程进行重点监督。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结构质量抽检、设备安装质量抽检及功能试验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的工程,撤销其参加评选“青岛杯”奖的咨格。
工程竣工后,五市三区及各专业质监部门将《创“青岛杯”奖工程登记表》报市建筑业协会、市质监部门各一份。
第十二条“青岛杯”奖申报程序:一、五市三区所属施工企业向五市三区建筑业协会申报,未成立协会的市(区),向其市(区)建委(建设局)申报;市直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施工企业向市直有关部门(总公司)申报;驻入青施工企业向青岛市建筑业协会申报。
二、五市三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部门(总公司)根据施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应该分别征求工程用户和施工企业主管单位意见。
市直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施工企业申报的工程,应该征求工程所在市(区)的建筑业协会的意见;五市三区施工企业申报属于市直有关部门(总公司)归口管理的专业性(包括市政)工程,应该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总公司)的意见。
三、五市三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部门(总公司)应在《“青岛杯”奖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的具体意见并盖章,出具正式文件向青岛市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
推荐申报两项(含)以上工程时,应在文件中说明推荐申报评选顺序的具体意见。
第十三条申报单位填报《“青岛杯”奖申报表》,市质监部门按本办法第八、九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核查确认后,申报单位将有关资料报协会。
第十四条两个企业联合承包一个工程可以联合申报“青岛杯”奖。
第十五条主要分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程达到总工程量20%以上;3、完成的工作量、数额在该工程所有分包单位中列前二位;4、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第十六条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一、申报资料的内容1、申报资料的总目录,并附各种资料的份数;2、《“青岛杯”奖申报表》一式二份;3、工程计划任务书一份;4、工程报建批件(包括: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5、证明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文件;6、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一份;7、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份(复印件加盖备案机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一份(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9、总承包或主承建合同书一份;10、主要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和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验评资料一份;11、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10张。
二、对申报资料的要求1、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不能只写“同意”。
2、申报“青岛杯”奖必须使用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的《“青岛杯”奖申报表》,复印无效,文字清晰,字体工整。
3、申报的各种资料必须涵盖申报工程的全部。
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各方面的文字描述与工程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变更,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
第五章工程复查第十七条为了保证参选工程的质量水平,审核申报工程是否符合条件,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要组织工程复查小组进行复查,复查小组由市质监部门为主,吸收熟悉工程质量的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十八条工程复查本着简化程序、把握重点的原则进行,其主要内容有:1、听取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情况介绍,重点内容是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保证质量的措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和质量评定的结果。
2、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状况。
3、分别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意见(申报企业有关人员回避)。
4、查阅工程有关内业资料。
5、复查小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讲评。
第六章工程评审第十九条“青岛杯”奖的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
评审委员会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研究确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评审委员11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
评审委员每两年一轮换,每次轮换1/3左右。
第二十条评审工作必须公正、严肃、认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及工程复查小组的情况汇报,进行讨论、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获奖工程。
评审委员会将评选的获奖工程上报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审批。
第七章奖励第二十一条对荣获“青岛杯”奖的单位,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授予奖杯和证书,对主要参建分包企业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
各级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在工程招投标时给予适当加分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规定)。
有关施工企业对获奖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酌情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八章纪律第二十二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弄虚作假,不搞请客送礼,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三条复查和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违反者,撤销参加工程复查和评审委员资格。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青岛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说明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评选“青岛杯”奖工程的活动,是经市政府同意、市建委研究决定的。
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参照国家、有关城市的做法,结合青岛市的实际情况,通过广泛征求各市、区、市建委有关处及施工企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于二00一年二月十五日,以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青建质字[2001]66号文件“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印发给全市建设系统贯彻执行。
为了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五市三区协会,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对《评选办法》有一个比较全面的理解,便于“青岛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
以确保申报、推荐、评选的工作质量。
现将《评选办法》中的有关章节做如下说明,供参考。
一、制订《评选办法》,开展“青岛杯”奖的评选活动,旨在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提高施工质量,促进施工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通过评选“青岛杯”奖,增强施工企业质量意识,激发争创一流工程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全市建设系统工程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