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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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第二条监理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工程的监理工作,明确监理人员的权责、工作内容和方法等。

第三条监理人员的组成和职责1.监理组由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组成。

2.监理工程师负责统筹协调监理工作,验证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3.建筑工程师负责检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4.结构工程师负责检查结构工程质量,验证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案。

第二章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第四条施工合同的审核1.监理人员应仔细审核施工合同,确认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核对合同中工期、质量、单价等条款的准确性,并与业主协商解决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第五条审核施工图纸1.监理人员应仔细审核施工图纸,核对其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并与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

2.确认施工图纸的合理性,特别是与周边环境的配合、风险防范等方面是否满足要求。

3.确保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施工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施工方案的评审1.监理人员应评审施工方案,确认其与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一致性,以及可行性。

2.评估施工方案对施工质量、工期和成本的影响,并提出建议或异议。

第七条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评估监理人员应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行性,审查其对项目实施的影响、风险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考虑。

第三章工程施工阶段第八条施工过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1.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查验施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3.随机抽查施工现场的材料试验数据和工序验收记录,以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

4.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施工图纸的变更情况,确认其合规性。

第九条安全措施的监督1.监理人员应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2.核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负责人。

监理实施细则完整详细版

监理实施细则完整详细版

监理实施细则完整详细版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监理工作,规范和优化监理工作流程,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理的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独立原则: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时应当保持公正、公平、独立的态度,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影响。

2.实事求是原则:监理人员应当客观、真实地记录和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不得歪曲事实,不得捏造或隐瞒信息。

3.安全第一原则:监理人员应当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项目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合理、经济原则:监理人员应当在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确保监理工作的经济性。

5.风险和问题导向原则:监理人员应当重视项目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解决。

6.法律法规遵守原则: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工作。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1.监理准备阶段:(1)了解项目背景和相关文件:监理人员应当对项目背景、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进行全面了解,确保对项目的整体情况有清晰的认知。

(2)制定监理计划:监理人员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并报经相关部门和项目方批准。

2.监理实施阶段:(1)监理人员的工作日志:监理人员应当每天记录工作日志,包括所到现场视察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等,以备后期参考。

(2)现场检查与验收: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监理计划,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

3.监理总结阶段:(1)监理报告的编写:监理人员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监理报告,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2)项目总结与经验总结:监理人员应当及时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形成项目总结和经验总结,以便今后参考和借鉴。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职责与权限1.监督施工质量: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3.项目竣工验收:监理人员应当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对项目的合格性进行评估。

监理安全保证体系实施细则(4篇)

监理安全保证体系实施细则(4篇)

监理安全保证体系实施细则监理安全保证体系是指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深入监管,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和防范,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监理安全保证体系的实施细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职责,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基本安全要求和标准。

2. 安全组织机构:监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资质和经验。

3. 安全培训和教育: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安全理论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等。

4. 安全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监理人员应参与安全会议和协调会议,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5. 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6. 安全记录和报告:监理单位应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记录,包括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事故记录、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等。

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业主报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

7. 安全奖惩制度: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奖励和惩罚,激励其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是监理安全保证体系实施细则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具体制定。

监理安全保证体系实施细则(2)监理安全保证体系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管理层级和责任制度。

安全监理规划、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监理规划、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监理规划、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的安全,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人文关怀与利益统一,特制定本《安全监理规划、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规划、细则的编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工程监理相关规定以及项目管理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保持科学、严谨、可操作性。

第三条本规划、细则适用于本项目的全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涵盖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建立科学的监理任务分工,明确安全职责,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

第四条本规划、细则是施工单位实施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五条本规划、细则由项目监理部门统一监督执行,施工单位配合监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任务和主要责任第六条安全监理的主要任务是监管、审查并指导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监理部门的主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计划、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合理、可行;(二)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三)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安全建议和改进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四)协调施工单位与相关单位的安全工作,包括与工程设计单位、专业监理单位等的工作协调、信息共享等;(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等进行评估,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推动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不断改进;(六)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验收,提供安全保障意见。

第三章安全监理的工作流程第八条安全监理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编制与评审;(二)安全监理计划编制与发布;(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现场监督;(四)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与教育;(五)施工单位安全事故处理与调查;(六)安全监理报告的编制与提交。

监理实施细则范例

监理实施细则范例

监理实施细则范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1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遵照执行。

深度超过5m(含5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应有论证。

1.2 挖、运、填土机械进退场前,应察看行驶道路上的架空线路、桥梁、涵洞、便桥、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确认安全。

必要时应对道路上的设施、地下构筑物等进行验算,确认安全。

当危及其安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通行。

轮式机械在城市道路和公路上行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3 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道路、公路及其附近等人员活动和出行的地方施工时,沟槽、基坑外侧必须设围挡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处尚须加设警示灯。

1.4 测量钉桩、坑探时,不得影响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1.5 施工现场的坑、井必须加盖或设围挡、护栏,并由专人检查确认安全。

设围挡、护栏时应设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必须加设警示灯。

1.6 沟槽、基坑穿越道路时,开工前应制定交通疏导方案,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施工中应在社会道路与施工区域之间设围挡和安全标志,并设专人疏导交通。

需设临时交通便线、便桥时,应设专人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1.7 施工中,沟槽、基坑应设安全梯或人行土坡道。

严禁攀登撑木、土壁上下。

安全梯、人行土坡道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其间距不宜大于50m。

1.8 施工中需设置行车土坡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坡道宽应大于运输车辆宽度加1.0m;纵坡不宜陡于l:6.(2) 坡道两侧边坡应采取稳固措施。

⑶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1.9 使用平板拖车运输大型施工机械应遵守下列规定:(1) 运输前应根据机械质量、结构形式、运输环境等选择平板拖车,并制订运输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运输超限机械时,应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超高机械应有专人监管,并派电工随带工具保护途中电力架空线路,保持运行安全。

监理旁站实施细则范文(3篇)

监理旁站实施细则范文(3篇)

监理旁站实施细则范文一、旁站监理措施1、旁站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安排,具体由现场监理人员实施。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时旁站监理人员在进行旁站监理时,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如需暂时离开,必须要有其他监理人员顶替,确保施工过程中有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

3、旁站监理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监理员或是专业监理工程师。

4、旁站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监理旁站记录,认真做好旁站记录。

二、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检查施工准备工作是否齐备,检查内容包括:A、检查施工现场人员①施工过程中,质检员必须掌握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动态;②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操作;③施工现场操作人员配备齐全,各工种间能互相协调配合,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B、检查原材料的质量①施工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在进场时应办理报验手续,并经监理同意;②主要原材料应经过监理见证员见证取样试验,试验结果报监理试验工程师审查并同意方可使用;③原材料存放时间未超过规定期限,无因保存不当而导致使用质量降低的缺陷;④材料的储备、供应能与施工进度相适应;⑤核查商品砼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混凝土配比单。

C、检查机械设备①机械设备进场时应向监理报验并经审查同意;②材料称量的衡器均应经过校验,并有校验记录;③机械设备的性能应能满足达到工程质量等级目标的要求;④机械设备的数量应能满足施工需要。

(2)检查施工安全A、检查用电安全①临时架设的电线用绝缘物支撑,绝缘良好;②各种电气设备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装入防水箱,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③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④现场配电箱采用三相五线制,零线、接地线不得混接,并复测接地电阻是否符合临时用电要求。

B、检查各种支架①受力支架经过设计计算,并报监理审查;②支架基础牢固,能承受其上可能承受的最大荷载;③杆件连接牢固,竖杆无倾斜、弯曲,纵横向连接能确保支架的整体稳定;④走形板搭设牢固,板端头无悬空,各凌空处设有安全栏杆。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模板)1. 监理职责分工1.1. 监理工程师职责负责制定和执行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负责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进行审查和监督。

负责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及时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负责对监理助理和其他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2. 监理助理职责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协助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监理工作。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负责收集、整理和反馈工程现场的信息和数据,及时向上级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1.3. 其他岗位职责负责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招标等环节。

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进度款拨付等工作。

负责工程建设后期评估和总结工作,对工程质量和效益进行全面评价。

2. 监理工作制度2.1. 监理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参加,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和决策。

2.2. 监理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监理报告,汇报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情况、问题及建议等。

2.3. 其他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其他相关制度,如监理日志制度、安全监理制度、验收制度等。

3. 监理工作流程3.1. 项目监理流程负责审查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资质和施工计划等。

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把关。

3.2. 巡查维护流程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监理工作依据4.1.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2. 合同依据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内容和标准进行明确和规范。

4.3其他相关依据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和执行其他相关依据,如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1.1本细则是监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操作指南,旨在规范监理工作。

1.2监理人员应按照本细则进行操作,在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基础上,积极配合项目相关方的工作。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2.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管理和法律知识,熟悉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能够全面了解项目的整体进度和质量要求。

2.2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委托书和合同要求,对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必要的意见和建议。

2.3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施工单位的合法合规作业,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2.4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和设计单位反馈工作进展和项目质量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监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3.1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计划,安排和组织监理工作,合理分配资源,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3.2监理人员应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材料使用、施工操作等情况。

3.3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和质量验收资料等文件,确保其合规合法。

3.4监理人员应定期召开会议,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工作协调,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3.5监理人员应及时撰写监理报告,记录项目的工作进展和问题处理情况,并向业主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4.1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施工计划、技术方案和施工资料等,并对其进行审核。

4.2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操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4.3监理人员有权在工程施工中暂停作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4监理人员有义务对项目质量和工程进度负责,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4.5监理人员有义务保守项目的商业秘密,不得将项目相关信息向外泄露。

五、监理工作的验收和结算5.1监理人员应在项目完工后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对项目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进行评估。

5.2监理人员应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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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三期工程(清流段)监理实施细则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编写:苏志龙卢鸿宝张勇柱黄伟林建亦审核:肖义球审定:吴坤德目录(一)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1)(二)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9)(三)建筑材料与混凝土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7)(四)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3)(五)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27)(六)工程信息与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33)(七)设计文件监理实施细则 (46)(八)工程进度监理实施细则 (49)(九)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53)(十)工程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58)(十一)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64)(十二)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74)(十三)工程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80)三明市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三期工程(清流段)(一)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本细则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三明市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三期工程(清流段)施工承包合同以及其他规程规范编制。

2、本细则适用于三明市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三期工程(清流段)建设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

3、施工区范围内的控制网点及基本数据,由设计单位提供,经监理单位复核后提交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收到成果后,应重新校测基准点,并对测量成果全面负责。

4、施工承包单位施测的起算数据、技术设计书和观测大纲等关键性文件须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才能实施。

二、组织实施1、施工承包单位需设置测量专业机构,并根据施测工程项目配备相应的人员、仪器设备,所有仪器均要经过有资质证书的专门机构检验校正后才能使用。

2、施工承包单位就在施测前7天将施测进度安排计划报告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审核。

包括以下内容:⑴施测项目概述;⑵施测技术方案要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和引用技术标准等);⑶测量仪器设备(含计算机、气象仪器和仪器检测设备等);⑷测量专业人员设置;⑸施测进度计划;⑹测点保护措施;⑺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3、以上报告须经施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后递交。

监理单位审阅后退回意见单一份,以作为施工单位施测或进行下道工序开工的审批依据。

4、施工区范围内有关控制点的基准数据,由建设单位通过监理单位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

施工承包单位在收到数据后应进行复测验算。

若对该数据有疑问,应在收到数据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单位,共同进行核实。

核实后数据如不相同应经设计单位确认后,监理单位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

5、施工承包单位要根据施工测量需要增设的控制点,应满足规范所规定的精度要求。

在施测前7天应将施测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报告内容应包括施测方法、计算方法、操作规程。

必要时,监理单位有权进行监督测量。

6、施工承包单位应负责保护并经常检查已接收的和自行建立的测量控制网点,防止移动或破坏,一旦发生移动或破坏,应立即报告监理单位,并共同协商补设或移置。

(具体测量工作由承包单位负责实施)修复后的控制点必须达到原控制点的精度。

7、如确因施工需用毁掉或移置测量控制点时,施工承包单位事先报告监理单位,说明对工程施工的影响情况和补救措施。

经监理单位审核并转请业主单位(或设计单位)同意后实施。

三、阶段成果1、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报送时间表测量项目测量成果报送时间控制测量阶段性成果7天内报送;地形测量原始地形测量应在开工前报送;阶段性成果7天内报送;一般每间隔7~14天报送一次,但重要部位应及时报送,放样测量仓面验收等测量资料应在仓面验收前报送;断面测量每间隔10~15天报送一次;收方测量每月25日报送阶段成果完工后在验收前报送所有成果竣工测量竣工验收前14天报送;2、控制测量各阶段报送成果内容⑴平面、高程控制网设计①已有的控制点成果及略图、测区地形图、工程布置图和建筑物设计图等;②设计书(含标石类型、联测方案、引用技术标准)。

⑵控制测量的选点、埋石。

包括控制网点布置图、水准测量路线图;⑶控制测量观测:①观测大纲(含观测时各种限差标准);②仪器检验资料;③外业观测资料检验计算成果;⑷内业计算和成果验收:①内业成果计算资料(包括有关的测量规范);②成果表(含坐标系统、投影面和高程系统);③质量评价、技术总结、验收报告。

⑸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如计算程序使用说明。

3、局部地形测量报送成果内容⑴测图控制①基本控制参见控制测量要求,相同内容无须重复递交;②控制布置方案及加密方法;③仪器、工具检验资料;④测站点平面坐标和高程的测定方法图根点和测站点坐标计算及相应的计算程序使用说明;⑤加密高程观测方案和控制路线图图根点、测站点、加密高程点成果表及展点图。

⑵地形图测绘①地形图比例尺、等高距、分幅、图式;②仪器、工具检验资料;③图根点、测站点计算资料、地形原图、索引图、图式;④质量评价、技术报告、验收报告。

⑶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⑷报送成果内容,放样测量一般要求报送主要轮廓点(轴线)和重要部位的放样数据及资料。

必要时,应根据监理单位要求报送所有放样数据及资料,内容包括:①施工区等级控制点成果及略图、工程布置图和建筑物设计图编号(内容重复者,可不报),在放样前7天报送;②放样数据、放样略图(含引用的高级控制点)、放样方法、及计算资料,在放样前7天报送;③放样测量检查资料及点位精度评定,最迟在开挖或开工前三天报送;④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另外,在单位工程完成后的14天以内,施工承包单位还应报送单位工程的放样测量工作总结,质量评价与验收报告。

⑸断面测量报送成果内容①断面轴线点或中心桩放样图(即断面布置图)、断面测量方法;②原始断面施测记录、计算和断面点成果表(包括设计断面成果表);③各种断面图及断面编号、桩号中心桩高程一览表;④危险地带断面测量技术安全措施(此项内容重复者,只注明,无须重复递交);⑤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⑹收方测量报送成果内容①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原始地形图、断面图或其它已报监理单位签发确认的资料;②收方测量原始记录和断面图(绘于原始断面图上,也可用1:200原始地形图截取断面,间距按规范执行。

此表断面图一经确定,不能改动,复制图递交监理部两份);③工程量计算资料;④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⑺竣工测量报送成果内容:①监理单位确认的原始断面图(含每月完成的开挖轮廓线,也可用1:200原始地形图截取断面,间距按规范执行);②竣工地形图及断面及其上述有关条款要求报送的内容;③土石方工程量计算成果;④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资料以及规范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四、测量成果审核与评定1、测量成果资料须经施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签署后递交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审阅后,退回施工单位保存,并就工序管理中的关键点签发审查意见,以便下道工序的顺利进行。

2、如果施测单位拥有某种新仪器设备或掌握某种新技术方法而尚未规定其技术要求,则该技术要求须事先报送监理单位批准。

3、施工承包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单位报送上述报告资料,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均由施工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若施工承包单位在限时内未收到监理单位退回的审查意见,可视为已通过审核。

4、监理单位要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各类测量成果资料及时审查核实。

一般审查期为7天,大型项目或竣工验收审查时间为21天。

如果过期限未返回审查意见,施工单位可视为监理单位已审查确认。

5、施工单位依照有关测绘成果质量评定执行标准对其已完成的测量成果进行质量评定,并报送监理单位确定。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测量产品,施工承包单位应及时安排予以复测,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双方测量1、原始断面⑴在土石方工程开挖(或回填)以前,施工承包单位要进行原始断面测量。

原始断面布设应满足规范精度要求,断面间距在5~20M 内变通。

断面点间距一般为5~15M,地形变化时,加密测点,并能反映断面形状。

⑵施工承包单位应在土石方工程开挖(或回填)、隐蔽工程覆盖前将测量原始资料和原始断面图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若监理单位审核发现问题时,可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重新检测或复测,施工承包单位不得拒绝。

⑶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原始断面图,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双方加盖公章后,作为核算设计方量和收方的依据。

2、双方测量⑴施工承包单位收方断面的布设,必须与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和加盖公章的原始断面相一致,当开挖地形变化较大时,要加密测点测量。

⑵对于超挖部分,在测量断面上要精确反映出来,其测点数视超挖范围而定,但测点最少不应小于3点。

3、监理现场工作⑴监理单位要经常深入现场,依据施工承包单位月计划安排,对照检查施工进展情况,了解、熟悉施工现场,控制施工进度。

⑵对于施工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量,监理单位审查的重点是控制开挖的形体和工作面开挖高程。

现场实地抽查要有计划地作到季度工程量的整体控制。

⑶现场实地抽查的方式,一般为“旁站”,对照测量,也可进行单独复测。

抽查量由监理工程师确定。

⑷对施工承包单位送交的收方断面测量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旁站”或复测成果放在施工承包单位施测的断面上进行核对。

审核无误时才可签证。

4、工程量复核⑴施工承包单位报送月工程量报表时,须同时送交下列成果资料;原始断面图,收方断面积计算范围线(审核后返回)。

测量断面记录和收方工程量计算成果;测量原始手薄(妥善保存,监理需要时调阅)。

⑵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成果,需经专业负责人审查签名和加盖公章。

⑶监理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计算成果进行审核、确认。

5、其它⑴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成果提出异议时,施工承包单位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加以说明。

若问题不能在审核限期内解决,涉及该部分工程量转入下期计量结算。

⑵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和延误收方工程量复核,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承包单位承担。

⑶重要部位的测量放样应建立校测制度,确保其放样准确。

⑷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应严格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测量和记录,并根据测量记录认真做好整理,所有的测量人员都必须具有高度的测量专业职业道德,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测量成果的精度、准确和及时。

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测量成果时,一方面要追究领导者责任,另一方面要追究直接责任者责任,甚至责令退场。

对于关键部位或造成工程损失较大时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明市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三期工程(清流段)(二)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三明市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三期工程(清流段)施工中所有开挖工程。

包括:土方开挖、砂卵石开挖。

2、本细则编制的依据是:⑴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⑵三明市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三期工程(清流段)施工承包合同;⑶三明市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三期工程(清流段)施工详图和相应的设计说明及技术要求等;⑷《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099-1999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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