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04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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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黑客攻击、病毒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设备的侵害,根据《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范围内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确保电力二次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电力二次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电力二次安全防护领导小组下设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明确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工作的职责,加强协作,共同维护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章安全分区与网络专用第七条电力二次系统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区。

(一)生产控制大区包括生产控制区(安全I区)和生产非控制区(安全II区)。

(二)管理信息区(安全III区)。

第八条电力调度数据网(SPDnet)为专用网络,不得与其他网络共用。

第四章横向隔离与纵向认证第九条电力二次系统内部各安全区之间应实施横向隔离,确保各安全区之间的数据传输安全。

第十条电力二次系统与外部网络之间应实施纵向认证,防止外部网络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

第五章技术措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电力二次系统应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病毒防护系统等。

第十二条电力二次系统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电力二次系统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环节。

第六章人员培训与应急处理第十四条电力二次系统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防护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第十五条电力二次系统发生安全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电力二次系统是电力供应的重要一环,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对整个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障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性,制定并实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性进行阐述,并提出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电力二次系统是指用于监测、保护和控制电力设备运行的系统,包括保护装置、监控装置、测量装置等。

其安全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外部干扰:电力二次系统容易受到雷击、电磁辐射等外部因素的干扰,导致系统信号传输受阻、误差增大等问题产生。

2. 人为操作错误:电力二次系统的操作涉及到复杂的参数设置、调试等工作,操作人员的错误操作可能导致系统误操作、误动保护装置等风险。

3. 电气设备故障:电力二次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存在短路、绝缘击穿等故障,可能导致系统失效,进而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4. 网络攻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力二次系统的网络化程度日益提高,网络攻击也成为威胁其安全性的重要因素。

以上安全风险如发生,将直接影响电力二次系统的正常运行,甚至威胁到整个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因此需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内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管理:制定设备维护计划,保证二次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巡检、维护和保养,并制定设备维修与更新的流程和标准。

2. 操作管理:规定电力二次系统的操作规程,包括参数设置、操作流程、设备检修等方面的要求,明确责任人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规范。

3.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应急准备:设置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5. 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措施,防止网络攻击引起的信息泄露和系统瘫痪,保障二次系统的安全运行。

202.07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试行)

202.07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试行)

Q/108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缩略语 (1)4 职责 (2)5 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 (2)6 检查与考核 (3)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力二次系统上线审批表 (4)前言本标准是为加强我厂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确保我厂电力监控系统及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原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代替Q/108-202.07—2008《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试行)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信息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敬涛、闫伟。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挥云梦、李志富、黄恒科、金红根、郑勇斗、姜凤龙、孙亚辉、程颖、崔明哲、孟浩、曹体林。

本标准批准人:胡宝权。

本标准于2007年首次发布,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 2004.12.20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 2002.05.08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电监安全[2006]34号发电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华电能源[2007]67号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试行)Q/108-231.13 综合奖金分配方案及考核管理标准3 定义和缩略语下列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所有二次设备,包括变电站、配电房、开关站等二次设备。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第四条二次设备的安全防护管理责任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相关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防护管理职责。

第五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的具体技术标准、要求和方法等,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订,并进行定期宣传、培训。

第二章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六条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来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定位标识:在二次设备的发点、备用点、母线、断路器等位置醒目标示安全重点区域。

(二)安全警示标志:在电源进线、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等设备附近,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警示人员注意安全。

(三)电气专业防护措施:采用合适的绝缘材料、套管、绝缘板等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和防护。

(四)火灾防护措施:采用阻燃材料和防火墙等措施,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五)防护装置的安装:按照安全要求,合理安装电气保护装置,如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

第七条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及时修复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设备所在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设备所在单位应每年至少一次进行电力二次系统的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十条设备所在单位应与消防、安全监督、电力管理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维护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责任第十一条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二条设备所在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负有最直接的安全管理责任,应切实履行安全防护工作的领导责任。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总则电力二次系统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运行稳定和安全。

为保障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 安全责任2.1 电力二次系统的管理与运行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防护措施。

2.2 监控人员应熟悉电力二次系统的运行规程和安全防护要求,负责二次系统的日常监控和报警,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3 电力二次系统的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二次系统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2.4 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3. 安全管理措施3.1 动态监测安装相应仪表,对电力二次系统的运行参数进行动态监测,包括电流、电压、频率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3.2 报警系统安装报警装置,对电力二次系统的异常情况、事故发生等进行报警,并设立相应的警示灯和声音信号。

3.3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电力二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4 定期检查定期对电力二次系统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开关量输入输出、模拟量输入输出、通讯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5 设备维护按照设备维护计划,对电力二次系统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检修、更换配件等。

3.6 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3.7 安全宣传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活动,向相关人员普及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

4. 事故处理4.1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进行事故报告,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原因和处理措施,并报送相关部门。

4.2 对重大事故,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3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5. 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5.1 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违反制度规定,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可靠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电力二次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检修和改造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电力二次系统的开关设备及配电装置;2.电力二次系统的保护装置及监控系统;3.电力二次系统的通信设备和网络;4.电力二次系统的接地装置和隔离设备。

第二章安全防护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管理职责按照以下原则划分:1.电力企业负责对电力二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进行全面管理;2.电力供应商负责对电力二次系统的保护装置进行配置和调试;3.电力设备及配件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设备和配件;4.电力二次系统使用单位负责对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进行监管;5.电力二次系统维护单位负责对电力二次系统的维护和检修进行计划和实施。

第五条电力企业应建立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电力二次系统的使用单位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电力二次系统的维护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维护检修制度,并定期对电力二次系统进行维护检查。

第三章安全防护管理要求第八条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电力二次系统的设备和配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经过测试和检验;2.电力二次系统的保护装置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配置和调试,确保其正常运行;3.电力二次系统的通信设备和网络应进行安全防护,防止黑客入侵和信息泄露;4.电力二次系统的接地装置和隔离设备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和安装,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设备和配件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设备和配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2.设备和配件的性能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的实际需要;3.设备和配件的品牌和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生产技术部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保证本厂电力监控系统及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旳安全,抵御黑客、病毒、恶意代码等多种形式旳恶意破坏和袭击,尤其是抵御集团式旳袭击,防止电力二次系统瓦解和瘫痪,以及由此导致旳电力系统事故或,建立山西兆光发电厂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特此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明确了山西兆光发电厂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旳职责与分工、平常运行与管理、技术管理、工程实行、接入管理、安全评估、应急处理、保密工作等内容,山西兆光电厂各级部门应严格遵守。

3、本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旳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将电力全防护及其信息报送纳入平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贯彻分级负责旳责任制。

4、本制度使用于本厂电力二次系统旳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行、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

5、根据《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旳规定》(国家经贸委[2023]第30号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6个配套文献(电监安全[2023]34号);二、职责分工各级有关部门旳安全职责1、生产技术部附则建立本厂内波及电力调度旳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并报调度中心审查。

2、仪电维护部附则本厂内波及电力调度旳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旳贯彻、有关工程实行工作。

3、发电部及仪电维护部负责本厂内波及到电力调度旳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施旳巡视工作。

4、发电部及仪电维护部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专责人员负责配合调度中心对波及及电力调度旳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进行评估。

5、仪电维护部负责配合调度中心处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事件和平常出现旳问题。

6、生产技术部负责定期向调度中心报送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状况,并及时上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出现旳异常现象。

各级有关人员旳安全职责1、本厂主管安全生产旳领导为本厂所管辖二次系统旳安全防护第一负责人。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2篇)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2篇)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电力二次系统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电能传输和配电的关键任务。

为了确保电力二次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本文从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和事故处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一、组织架构1. 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2. 成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办公室,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合作,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 在各分支机构、重要岗位设立安全防护小组,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责任分工1. 公司领导层要树立安全意识,将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对重要安全工作做出决策和监督。

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形成安全工作的决策和方案,确保安全工作的开展。

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办公室要制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并负责编制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 各分支机构、岗位的安全防护小组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做好现场安全监督和技术支持,加强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电力二次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高。

2. 新员工入职时要进行安全培训,包括电力二次系统的基本知识、安全防护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他们对安全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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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保障特新疆特变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站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

1.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开发”的原则。

1.4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电站,所有涉及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等均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1.5 引用标准及规范:
1.5.1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 30号令1.5.2《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5号令
1.5.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6]34号文
2 管理职责
2.1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行、检修、调试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2.2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变电站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

2.3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监督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技术方案负责审核,对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选用提出指导意见。

2.4 成立由主管生产安全领导为组长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组。

3 技术管理
3.1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3.2 根据各自二次系统情况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防护方案应每年滚动修订、完善。

3.3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应具备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认可的有关证明。

3.4未完成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前应制订安全防护改造应急措施。

3.5在对电力二次系统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部分应用系统及网络未按照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执行的应限期整改,若限期之内还不能完成,则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 附则
4.1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电站。

4.2 本制度由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4.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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