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2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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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0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含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卫生局设立的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0篇)确保食品安全是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0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

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一)为保障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岗位的员工。

(三)本制度的执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法律依据,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一)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人: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岗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食品安全措施,并对食品安全问题负责。

(三)员工:对自己的工作环节负责,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一)原材料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拒收符合不合格原材料。

建立原材料流向追溯制度。

(二)生产加工管理:保持生产加工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严格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和食品串样。

建立生产记录制度,确保产品溯源可追溯。

(三)质量检测管理:建立完善的检测体系,对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抽检和自检,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四)储存运输管理:建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储存和运输条件,确保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五)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防止食品安全事故扩大化。

(六)培训和教育: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四、监督和评估(一)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合作,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投诉。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违规处理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企业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提醒教育、责令整改、停工整顿等措施,严重违规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员工健康,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供应商、客户等,规范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行为,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制定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目的与范围第四条本制度目的在于:确保本公司所有生产、销售的食品制品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制度制定程序第六条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公司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反复研究分析,调查食品安全现状,制订全面恰当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需报告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1. 每个生产车间必须得到食品生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事项,并运用并严格地执行。

2. 必须定期检查车间安全设施、防火设施和其他安全措施的效果,并记录问题。

3. 应该制定生产车间员工应对应急事件的应急措施,且定期检查进行演练。

遇到生产事故及时报警。

第九条食品加工、储存、销售1. 严格落实进货、压货、装卸、运输等各项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杜绝任何疏忽、漏洞,确保商品安全。

2. 对生产加工环节,要按照安全的生产流程,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范。

3. 处理和贮存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生产加工的设备运行正常,卫生有保障。

4. 取样、分装、包装、标签等所有环节都要完整、卫生、安全并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1. 一定要定期对食品安全作出风险评估。

2. 严格按照公司网站上的应急预案办事,避免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培训1. 新员工应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

2. 公司负责对员工、供应商、客户等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从而加强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认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监督和协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确保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安全。

(二)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原料、辅料等,确保采购来源的安全可靠。

(三)销售部门:负责食品的销售工作,确保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

(四)仓储部门:负责食品的储存和运输,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五)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食品质量检验,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三、原料采购与验收第七条采购部门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原料,确保原料来源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采购原料时应索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验收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规定对采购的原料进行验收,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第十条生产部门应按照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生产部门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设备符合生产要求。

第十二条生产部门应建立生产记录,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

五、储存与运输第十三条仓储部门应按照食品储存要求,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仓储部门应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运输部门应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六、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六条销售部门应向消费者提供合格、安全的食品,确保消费者权益。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食品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八条采购食品应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

第九条食品验收时应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食品符合质量要求。

四、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霉变、变质。

第十二条食品运输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卫生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六、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六条食品销售应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十八条餐饮服务应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环境,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七、食品安全检查与整改第十九条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检查内容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二十一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公众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自律,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第七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八条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原料处理、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方面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食品安全控制第十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控制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应当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得使用非法原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

第十二条应当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控制,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食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等。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餐饮服务控制制度,保证食品卫生、营养、安全。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本(7篇通用范文).doc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本(7篇通用范文).doc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本(7篇通用范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本篇1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

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本篇4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毒者。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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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一下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的合法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者生产加工者索要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 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及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省级以上食品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呼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议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退市制度
1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单独存放,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立即通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食品批发企业对已售出的危害人身健康的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子公示,通知购货人员立即停止销售,负责将该食品召回,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
告。

3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食品包括(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消费反映已经造成危害后果的食品。

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1 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依法先行承担相关责任。

2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经营假冒商标、假冒厂名、厂址等食品,,不伪造进货凭证,守法经营。

3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存放、销售预包装食品。

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4 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主动向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3应当建立建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4从业人员的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5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自检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认真检查食品合格证明,对储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经营食品的大型超市,商场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食品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对食品进行自检或则送检,提高对销售食品质量的控制能力。

3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货自行分装食品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货自行分装食品的最小独立销售单元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分装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等自律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经营活动,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放心的食品明确市场内各方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必须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核,明确和落实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
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食品是否符合法定
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
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工商部门。

第三条,市场内经营者应保存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四条,市场内经营者均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责任制度,要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责任。

第五条,市场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场内食品质量实施以下监督管理:
1建立市场内质量安全制度,负责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检查进场销售食品的相关凭证,并分类管理。

3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发现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
劣食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查
处。

.4建立并指导场内经营者建立食品经营台帐。

5宣传落实政府食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市场管理人员应积极协助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

第八条,市场内经营者应雨本市场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退款条款。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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