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公司治理变革_李维安
中国公众公司需要加快经济型治理改革——李维安教授访谈录

中国治理改革 的路径 ,是从公司治理到政府治 理、社会组织治理 ,再到国家治理 ,改革开放 4O年 来取得 了举世瞩 目的重大进展。而在中国全面深化 改革 的过程 中,治理理念与治理理论的引领,具有 特别重要的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 出推进 国 家治 理体系和治 理能 力现代化 以来 ,“治 理”被热 议、普及 化 的趋势 越发 明显。 因为 企业、社 会 以 及整个 国 家的改 革 ,首 先面 对的就 是主要 规则和 治理结 构 的重构 ,以及 由此 引发的 资源和 责权 利 的 配置 。
陈 欣 :国 企 改 革 的 核 心 是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 现 阶 段 国 企 治理 模 式 您称 之 力 行 政 经 济型 治 理模 式。 那 么 在 由政 府 计 划 管控 下 的 行政 型 治 理 向 以 市 场 机 制 为 主 的 经 济 型 治 理 转 型 过 程 中 ,当 前 需 要 注 意 哪
当前,如何看待 中国治理改革的演进方向 ,如 何看待 中国治理发展的新趋势?如何通过分 类治理、 配套治理实现 中国治理改革 的阶段性任务? 2O1 8年 6月下旬 ,作为国内唯一专注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践的 《董事会 》杂志总编辑 ,我对中国公司治理权威专家 , 天津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教授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 点研究基地 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江苏人 民出 版社新近 出版的 《从 公司治理 到国家治理 》一 书的 作者李维安先生 ,进行 了深度访谈。
虽然从发展 的角度看 中国上市公 司治 理水平表 现 不俗 ,但我们也 应该认识到 ,中国上市公司 同国 际 上有些发达市场的上市公 司相 比,仍然存在一些 差距。其中一个突 出表现就是 自主性治理水 平偏低 , 一 些企业在国内上市的时候往往满足 于遵 守监管部 门的一般规定 ,缺乏 自主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 的积极 性。随着我国越来越 多的企业 实施 “走 出去”的发 展战略 ,容易 出现 由制度落差带来 的合规 问题 等治 理风险 ,如往往把 国内 “可行 的”的习惯 做法照搬 到海外 ,结果发现这套治理模式 与海 外的法律 等治 理环境落 差太 大,为此在 实施 的海外 并购中等支付 了巨大的治理 成本。在这里我们觉得有 耍惺 出我
李维安《公司治理学》读后感

李维安《公司治理学》的启发杜茜(2007110039)参考了南开大学李维安老师《公司治理学》的课件第六章:《高层管理者:激励与约束》,结合自己的想法,对如何在上市公司建立有效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出一些建议。
我的建议是:第一,建立企业家市场,到市场上选老总。
如果管理者是通过行政任命的,这不仅有可能使企业得不到合适的管理者,而且在这个前提下,若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制定一个较高的工资标准,则有可能是滋生新的平均主义的温床,培养出一个高薪管理者阶层,而体现不出不同能力的经营者价值的差异性,使一些很有作为的企业家得不到真正的激励。
所以管理者要真正各得其所,并与企业真正生死与共,应以老总的选拔市场化为前提条件。
第二,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给他们期权。
在这方面,除了推行年薪制、继续注重精神奖励外,还要积极探索对管理者的激励机制。
其中一种较好的方式就是给高层管理人员以股票期权,在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是给予企业的管理人员一种权利,允许他们在特定时期内(一般3-5年),按某一预定价格购买本企业普通股,这种权利不能转让,但所购股票仍能在市场出售。
股票期权行权所需股票的来源渠道有两个:一是公司发行的新股票;二是通过留存股票账户回购股票。
根据我国企业的情况,其具体作法是经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报酬中的一部分,无偿但有条件地分配或奖励给公司高管人员。
这种激励制度将企业经营者的个人所得与企业的长远利益、企业的资本升值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得以很好地结合,不仅有利于激发高管人员经营管理的能动性,更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素质。
第三,建立风险机制,给他们风险。
管理者承担的风险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经济上的风险和职业上的风险。
只有奖励没有风险的机制,则管理者可能会为得到奖励而使企业冒较高的风险。
成功了,管理者获得巨奖;失败了,没有多大损失。
尤其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控制权不强的时候,更容易发生这方面的冒险行为,从而增加企业的风险。
所以一种好的分配制度,既要调动人的积极性,又要尽可能防范风险。
公司治理评价研究前沿探析——李维安

公司治理评价研究前沿探析57第33卷第8期外国经济与管理V o l 33No 82011年8月Fo reign Eco no mics &M anagement A ug.2011公司治理评价研究前沿探析李维安1,徐业坤1,2,宋文洋1,2(1 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天津300071;2 南开大学商学院,天津300071)摘 要:公司治理实践的发展推动了公司治理评价研究。
国外学者和研究机构开发了一系列公司治理评价系统,并且基于这些评价系统构建了公司治理指数以检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而国内相关研究比较缺乏,尚待丰富。
鉴于此,本文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国外公司治理评价研究的相关文献,首先介绍了公司治理评价系统的发展情况,其次梳理了基于公司治理指数的相关实证研究,继而探讨了公司治理评价系统和公司治理指数的合理性,最后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以期推动国内研究深入展开。
关键词:公司治理;公司治理评价;公司治理指数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4950(2011)08 0057 09收稿日期:2011 05 17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完善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研究 (编号:10ZD&03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诊断与治理风险预警系统研究 (编号:7067209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重大项目 董事会结构、机制及其评价研究 (编号:08J JD63000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NKZXB10101)作者简介:李维安(1957-),男,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徐业坤(1984-),男,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宋文洋(1975-),女,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商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引 言公司治理是确保投资者获得收益的一系列制度安排(Shleifer 和Vishny ,1997)。
最新李维安公司治理课件16章

跨世纪同仁堂人的目标是:承同仁堂诚信传统, 扬中华医药美名
《公司治理学》
六、公司治理学的研究方法
(一)实证分析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 (二)制度分析方法 (三)比较分析方法 (四)实验研究方法
《公司治理学》
所谓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 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 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 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 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的一种 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学》
第三节 公司治理学的研究对象、 学科性质与研究方法
一、公司治理学产生的必然性 二、公司治理学的研究对象 三、公司治理学在管理学科中的地位 四、公司治理学的学科性质 五、公司治理学的特点 六、公司治理学的研究方法
《公司治理学》
1、围绕着控制和监督经理人员行为的界定
(1) 股东、董事和经理关系论。马克·J·洛(1999) (2) 控制经营管理者论。斯利佛和魏斯尼(1997) (3) 对经营者激励论。梅耶(1994)
《公司治理学》
2、围绕着保护股东利益的界定
(1) 控制所有者、董事和经理论。普罗兹(1998) (2) 利益相关者控制经营管理者论。希克(1993) (3) 管理人员对利益相关者责任论。布莱尔(1999) (4) 利益相关者相互制衡论。
政策层面:《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 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 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研究关注的重点:随着研究的深化,学者们的研究 集中在两个焦点问题上。一是国有企业公司化后,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力如 何分配与制衡;二是国有企业公司化后如何处理新 老“三会”的关系。
公司治理学李维安公司治理资料整理.docx

第一章公司治理概论1、企业的发展从法律角度看,企业制度是企业经济形态的法律范畴,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通常指的是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1)业主制企业:(2)合伙制企业(3)公司制企业2、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典型企业(知识了解)(1)公司在古罗马和中世纪的萌生:康枚达(Commenda)、索塞特(SOCietaS)(2)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特许公司,如1600年,特许的、专营海外贸易的东印度公司被认为是第一个典型的股份公司。
(3)19世纪中期公司制的确立。
(4)公司在19世纪末的普遍发展。
3、国内公司治理的研究主题(一般了解)第一个主题:治理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经营者腐败问题。
(监督经营者)经理人员腐败的表现形式1、在职消费膨胀;2、侵占和转移企业资产;3、信息披露不规范,报喜不报忧,对重大经营活动不做出应有的解释;4、经营行为围绕着个人眼前的成绩、地位和利益展开;5、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工资、奖金、集体福利等收入增长过快,侵占企业利润;6、财务关系透明度低,甚至搞“黑箱操作"7、置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搞不分红或少分红,大量拖欠债务;8、抵制兼并重组。
第二个主题: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化改造。
政策层面:《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研究关注的重点:随着研究的深化,学者们的研究集中在两个焦点问题上。
一是国有企业公司化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力如何分配与制衡; 二是国有企业公司化后如何处理新老“三会”的关系。
4、公司治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一般了解)公司治理学是一门通过对公司治理的综合性硏究,探讨公司治理实践中具有共性的基本原理、运作规范和方法的科学。
第二章公司治理基本框架1、说明责任和问责制(一般了解)委托代理安排的实施,要求代理人在行使权限、履行职责时要将其行为的结果向委托人报告, 以示其行为的正当性。
公司治理(第二版)李维安第三章

股东利益至上理论的局限性
1. 企业价值增值的来源不仅仅是股东最初投入的物 质资本要素
2. 人力资本是企业价值增值的重要资源,企业职工 也与股东一样承担了与企业经营效益相关的风险
3. 股权的分散和流动降低了股东承担的风险,其关 注企业的积极性减弱
4. 经营环境的变化使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群体的利益 受到企业业绩的影响,企业越来越演变为“社会 的企业”。
22
三、谁是公司治理的主体
公司治理主体的选择原则
公司长期市场价值最大化原则 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营的原则
公司治理主体的选择
从公司治理主体选择的原则导向,我们认为,设计一套双 重公司治理模式,即以股东利益为主导、兼顾各相关利益 主体利益的治理模式应该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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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决策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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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的表决制度
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投票表决可细划为两种:
法定表决制度 累积表决制度
代理投票。
第一百零七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 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14
一般事项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去正义。因此正义和效率是统一的。
26
二、股东平等与资本多数决原则
对于中小股东而言,公平正义包括公平、公正、 平等等含义。公平指所有股东在市场中均处于平 等的地位,在风险和收益面前,拥有公平的机会。 公正则是强调对执法者、立法者或是监管者的约 束,保证每一个股东都应该获得程序上和实质上 公正的待遇。 平等指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政治、 经济、法律等方面具有平等地位,享有相等待遇。 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在资本市场上,每一个股东无论其是国家股还是 企业法人股,个人股,抑或是控股股东和中小股 东,无论其拥有股份多少,都应该平詹森对利益相关者理论提出如下质疑: 1. 利益相关者理论将股东利益至上的企业单一目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公司治理变革_李维安

主编寄语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公司治理变革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技术网络、组织网络和社会网络深度融合,催生了互联网金融等新兴商业业态,在对传统治理造成冲击的同时也为公司治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启发了对新兴商业模式有效治理的思考。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公司治理变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司治理成本降低,致使新的小股东、社群等积极治理主体应运而生。
移动互联时代“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对象、任何信息、任何方式”的信息交流观念推动了原来没有能力、缺乏积极性的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甚至手机投票等方式参与治理,新的股东主体开始焕发活力;移动互联网使得由基于搜索来查找信息的方式变为精准信息推送,“影响型”朋友成为社交网络传播信息的重要节点,拉动移动互联网络群体及社会化媒体成为公司外部治理的重要主体。
第二,公司治理进入“大数据”时代,新的治理手段开始出现。
社群等外部治理主体的广泛化倒逼,使得产品供给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他们的信息交流间接或直接影响着公司市值变化,而以往被冠以弱势之名的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投票的关键环节往往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博客、微博、微信形成企业信息传播的“大数据”,相应地,潜在的顾客“声讨”与投资者意见也成为公司治理的“大数据”。
收集这些数据,对潜在外部治理主体和投资者进行分析,有助于倡导“精准治理”,从而更好地适应顾客和投资者这两个“上帝”。
第三,公司治理权力重组,新的治理模式得到创新。
移动互联网使得顾客群体、资金众筹变得大众化,进而使高科技网络组织的技术持有者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而控制权对技术持有者至关重要,是技术能够自由流动、使用和发挥应有效果的保障。
沿用“垂直化”治理模式,无法保证对技术持有者的有效激励,难以保持企业发展所需的持续动力。
所以,对于网络组织来说,“垂直化”治理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于移动互联网时代,需要调整以技术核心为主的管理层在治理链条中的位置,探索向“扁平化”治理模式发展创新。
公司治理李维安答案

公司治理李维安答案【篇一: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概述1、最早提出公司治理问题的是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
1932年在《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随着公司财富的所有权变得更加广为分散,对这些财富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已经变得越来越少集中于同一个人之手。
在公司制度下,对行业财富的控制可以而且正在被以最少的所有权利益来完成。
财富所有权没有相应的控制权,而财富的控制权没有相应的所有权,这似乎是公司演进的逻辑结果。
”郎咸平认为,伯利与米恩斯把资本家和劳工之间的紧张关系进行了转移,转换为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矛盾,这一转换得到美政府的支持。
伯利和米恩斯在书中说:20世纪30年代初,在美国最大的200家大众公司中,由大股东拥有并控制的公司不到5%,占公司数量的44%的公司和占财产58%的公司由所有权相当分散的少数股东和管理者拥有,并区分了所有者主导型企业(o-m)和经理主导型企业(m-m)但郎咸平认为200个样本公司中证据确凿的大众持股公司只有44个,而200家公司中106家是工业公司,其中只有4家是大众持有公司【ps:1、引导案例:美加州政府雇员退休基金会:19842注意1932年大危机的背景公司治理概念最早出现在经济政府中的时间时1980年代期初,威廉姆森提出治理结构(governance structure).指企业内部的等级制度,即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经营企业的财产,董事会再聘任班子来具体实施经营,经理再通过职权部门,科室等层次,一直传达到每个员工。
何业东,曾刚《公司治理的产生,内涵与机制》,《现代管理科学》,2002,4期“伯利—莱恩斯命题”:公司控制理论的衍生与演化探析。
广东财经职业研究学报,2008(12)但这一事实却不能抵减伯利与莱恩斯提出的问题的重要性,尤其在今天看来。
】2、在现代中突显其重要性则源自1984年美加州政府雇员退休基金会的遭遇,并最后形成世界潮流。
3、英国的情况英国无疑是在公司治理运动中创先河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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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寄语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
公司治理变革
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技术网络、组织网络和社会网络深度融合,催生了互联网金融等新兴商业业态,在对传统治理造成冲击的同时也为公司治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启发了对新兴商
业模式有效治理的思考。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公司治理变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司治理成本降低,致使新的小股东、社群等积极治理主体应运而生。
移动互联时代“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对象、任何信息、任何方式”的信息交流观念推动了原来
没有能力、缺乏积极性的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甚至手机投票等方式参与治理,新的股东主体
开始焕发活力;移动互联网使得由基于搜索来查找信息的方式变为精准信息推送,“影响型”
朋友成为社交网络传播信息的重要节点,拉动移动互联网络群体及社会化媒体成为公司外部
治理的重要主体。
第二,公司治理进入“大数据”时代,新的治理手段开始出现。
社群等外部治理主体的广泛化倒逼,使得产品供给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他们的信息交流间接或直接影响着公
司市值变化,而以往被冠以弱势之名的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投票的关键环节往往成为“压死
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博客、微博、微信形成企业信息传播的“大数据”,相应地,潜在的
顾客“声讨”与投资者意见也成为公司治理的“大数据”。
收集这些数据,对潜在外部治理主
体和投资者进行分析,有助于倡导“精准治理”,从而更好地适应顾客和投资者这两个“上帝”。
第三,公司治理权力重组,新的治理模式得到创新。
移动互联网使得顾客群体、资金众筹变得大众化,进而使高科技网络组织的技术持有者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而控制权对技术
持有者至关重要,是技术能够自由流动、使用和发挥应有效果的保障。
沿用“垂直化”治理模式,
无法保证对技术持有者的有效激励,难以保持企业发展所需的持续动力。
所以,对于网络
组织来说,“垂直化”治理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于移动互联网时代,需要调整以技术核心为主的
管理层在治理链条中的位置,探索向“扁平化”治理模式发展创新。
第四,信息自披露和非官方披露得到强化,公司治理链的信息不对称得到弱化。
移动终端的便捷性促进了信息的易得性与互动性,信息传播渠道增加成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必要
补充。
这一方面有利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更加快捷地掌握公司的信息,更加及时准确地投资;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内部治理主体了解、共享公司信息,从而降低代理成本。
于是,层层
推进的信息披露方式得到改革,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得以弱化。
移动互联时代的技术创新已经领先于管理创新,更领先于治理创新。
为适应这一技术创新带来的治理变革,不仅要坚守治理思维,还要不断推动治理创新。
如此,现代公司治理才
会生机勃勃,向新的台阶迈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