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第60号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2013年7月10日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一)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一)化学品是人们工作、生活中经常接触的物质,但由于其危险性较大,相关人员需要掌握其危险性的鉴别与分类方法,以提高安全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一、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化学品危险性分类能够对化学品进行科学的鉴别与分类,准确评估其危险性,将其纳入安全管理范畴中。
化学品的危险性分类主要分为三类:1. 生理危险:包括毒性、腐蚀性、刺激性等,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如苯、硫酸等。
2. 火灾危险:包括易燃性、氧化性、自燃性、爆炸性等,会对环境造成损害,如乙醇、硝酸等。
3. 环境危险:包括生态毒性、环境危害性、臭氧破坏潜能等,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如氯甲烷、氟甲烷等。
二、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化学品危险性鉴别需要分析其组成成分、性质、危害等因素,并进行科学评估的过程。
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1. 检测方法:通过对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理学表现等方面进行检测,来判断其危险性。
2. 数据分析法:通过数据库中已有的危险性数据,来分析化学品的危险性。
3. 专家评估法:通过对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和评估,来判断化学品的危险性。
三、化学品危险性标识化学品危险性标识是化学品危险性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标志的形式一般是由符号、颜色、图案等组成的印章,其标识含义一般包括:1. 包装标识:对容器进行标识,告知用户这种化学品的族群,对使用者进行提示和警示。
2. 标签标识:对化学品进行标识,如化学名、危险性等信息。
3. 条码标识:以条码形式表示的商业标识,可对化学品进行统一和标准化的识别,有助于实现自动识别和管理。
四、化学品危险性处理针对化学品的不同危险性,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般来说,化学品危险性处理方法包括:1. 废弃物处置:对已经使用过的化学品进行处理,可采取化学中和、高温焚烧等方法。
2. 活动过程控制: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方式、安全措施和操作程序,来减少化学品的危险性。
3. 事故处理:在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保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2013年7月10日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② 易燃液体按闪点分为三项 第1项 低闪点液体:
闪点< -18℃的液体
第2项 中闪点液体:
-18℃≤闪点<23℃的液体
第3项 高闪点液体:
闪点在23℃~61℃的液体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③ 易燃液体按闪点分为两级 一级易燃液体:
指低闪点和中闪点液体,即闭杯试验闪 点低 于23℃.
一级遇湿易燃物品: 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
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引起燃烧的物 品.
二级遇湿易燃物品: 遇水或受潮时发生缓
慢反应,产生可燃气体而引起燃烧的物品.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 ① 特性
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在不同条件下,遇酸,碱, 受热,受潮或接触有机物,还原剂即能分解放出氧, 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引起燃烧,其中有机过氧化物 具有易燃甚至爆炸的危险性.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强氧化性,反应力强, 危险性极强,需单独存放,严禁与其他危险品,有 机物,可燃物混存混装. 本类物品按其组成分为两项.
(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
① 特性
本类物品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 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变 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 性或持久性的病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多数有毒品遇酸,受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或 烟雾.其中有机有毒品具有可燃性,遇明火,热 源与氧化剂会着火爆炸,同时放出有毒气体.液 态有毒品还易于挥发,渗漏,污染环境.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将危险货物分为 类: )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将危险货物分为9类
第1类 爆炸品 第2类 压缩,液化,加压溶剂或冷冻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 的物质 第5类 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 有毒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第8类 腐蚀性物质 第9类 杂项危险物质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就是根据化学品(化合物、混合物或单质)本身的特性,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是危险化学品,并划出可能的危险性类别及项别。
我国危险性分类依据有《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两个标准。
分类不仅影响产品是否受《规定》管制,而且影响到产品标签的内容,危险标志以及MSDS的编制。
鉴别与分类是化学品管理的基础。
3.1《规定》的管制对象图3.1 确定管制对象的程序《规定》的管制范围主要是《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86)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中规定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六大类危险化学品。
下列产品不属《规定》管制:·受限制的民用消费品,如化妆品等;·民用爆炸品和军用爆炸性物品;·药品、食品、兽药;·放射性物品;·有害废物。
一般确定某种化学品是否是《规定》的管制对象可采用图3.1所示方法进行。
3.2 生产和经营单位的鉴别与分类责任生产企业对其生产、销售的化学品危险性的鉴别与分类负有最基本的责任。
生产企业必须依据《规定》和国家标准到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对其生产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和分类,否则不能出厂。
经营企业必须对所经营的化学品(包括进口化学品)向供应商索取有关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分类的文件。
3.3 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及分类的一般程序3.3.1 危险性类别危险性分类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两个国家标准,将危险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
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1项易燃气体第2项不燃气体第3项有毒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1项低闪点液体第2项中闪点液体第3项高闪点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2013年7月10日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危化品分类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1 概述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就是根据化学品(化合物、混合物或单质)本身的特性,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是危险化学品,并对危险化学品划出可能的危险性类别和项别。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是进行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前提,鉴别与分类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6第5类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3 我国化学品危险性的鉴别与分类3.1 化学品危险性生类别的划分依据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l3690 —92)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86)两个国家标准,我国将危险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
3.2 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判据1、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少爆炸危险的物品。
如:叠氮钠、黑索金、2,4,6一三硝基甲苯(TNT),三硝基苯酚、火药等均属于爆炸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汽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l℃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者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按闪点范围分为以下三项:(1)低闪点液体:闪点<–18℃,如:乙醚(闪点为–45℃),乙醛(闪点为–38℃)等;(2)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如:苯(闪点为–11℃),乙醇(闪点为12℃)等;(3)高闪点液体:23℃≤闪点≤6l℃,如丁醇(闪点为35℃),氯苯(闪点为28℃)本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以下两项:(1)氧化剂: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第三章法律责任第四章附则《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2013年7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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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② 有毒品经口、呼吸道、皮肤接触进入人体,
至病甚至危及生命,具体指标为 经 口: LD50≤500 mg/kg(固体) LD50≤2000 mg/kg(液体) 经皮(24h接触): LD50 ≤1000mg/kg 吸 入:LC50≤10mg/L(粉尘、烟雾) ③ 按危害程度分为剧毒品、有毒品、有害品 三级
第2项 感染性物品
( 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归为危险生物品类)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归为危险物理品类) (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归为危险物理品类)
主安全标志
符号:黑色 底色:上黄下白, 附一条红竖条
符号:黑色 底色:上黄下白, 附二条红竖条
符号:黑色 底色:上黄下 白, 附三条红竖条
易燃固体: ① 易燃固体:
指燃点低(低于400℃),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散发出有毒烟雾或 有毒气体的固体。
自燃物品: ② 自燃物品:
A 指燃点低(自燃点低于200℃)。在空气中易发生 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B 按自燃的难易程度和危险性,自燃物品分为两级:
主安全标志
主安全标志
(符号:黑色,底色:橙红色)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第4项 无重大危险 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第5项 非常不敏 感的爆炸物质
(符号:黑色,底色:橙红色)
主安全标志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1项 易燃气体 第2项 不燃气体 第3项 有毒气体
符号:黑色或白色 底色:正红色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3 一物多性
因物质分子的组成与结构的多样性,危化 品一般都兼居多种危险特性,只是各种特性的 程度不同而已。要特别注意一物多性,除以主 要危险特性分类项外,每种危化品还需掌握其 他危险特性的程度。具体每种危化品的特性, 需详细全面查阅有关技术手册或产品安全技术 说明书;针对各种危险性作出安全防护措施, 防止灾害发生。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1 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依据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92) 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6944-86)两个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按其 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第 1类
爆炸品
第1项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2项 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3项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 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本类物质的毒性指标与第6类毒性指标相同。对人 畜有强烈的毒害、窒息、灼伤、刺激作用,其中有些还 具有易燃、氧化、腐蚀等性质。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3) 易燃液体 )
概念: ① 概念: 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 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 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 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一级自燃物品: 在空气中剧烈氧化,引起自燃
或达到燃烧点能迅速燃烧的物品。
二级自燃物品: 在空气中缓慢氧化而能引起燃
烧的物品。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遇湿易燃物品: ③ 遇湿易燃物品: A 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 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 能着火爆炸。遇酸和氧化剂时反应更剧烈,极易 燃烧和爆炸。 B 遇湿易燃物品分为两级: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就是根据化学品(化合物、混合物或 单质)本身的特性,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是危险化学品, 并划出可能的危险性类别及项别,鉴别与分类是化学品管理的 基础。
世界各国相关机构皆对化学品危险性进行了分类 分为6 (1)加拿大 )加拿大WHMIS分为 类 分为 (2)欧共体分为15类 )欧共体分为 类 (3)日本消防法分为 类 )日本消防法分为6类 (4)美国环保局分为 类 )美国环保局分为4类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第8类 腐蚀品
第1项 酸性腐蚀品 第2项 碱性腐蚀品 第3项 其它腐蚀品
符号:上黑下白色 底色:上白下黑色 主安全标志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2 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判据 (1)爆炸品 )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 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 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 物品。 主要特性:爆炸性物质的爆炸属化学爆 炸,反应速度快,放出大量热量和气体,高 温高压,破坏力大。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将危险货物分为 类: )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将危险货物分为9类
第1类 爆炸品 第2类 压缩、液化、加压溶剂或冷冻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 的物质 第5类 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 有毒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第8类 腐蚀性物质 第9类 杂项危险物质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第2项 碱性腐蚀品 特性是呈固态或液体,具有强烈腐蚀性,也 可腐蚀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如氢氧化钠、乙醇 钠等。 第3项 其他腐蚀品: 其他腐蚀品: 特性是呈固态或液体,也具有强烈腐蚀作用。 如:漂白水、甲醛、氯化铜、亚氯酸钠、氯化锌 等 。
③ 按其腐蚀性的强弱又可以分为一级 腐蚀品和二级腐蚀品。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3 安全标志的尺寸
尺寸一般分为4种(㎜): 50×50、 100×100、 150×150、 250×250 具体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易燃气体: 第1 项 易燃气体:
指在常温常压下遇明火、高温即会发生着火或爆炸, 燃烧时其蒸气对人畜具有一定的刺激毒害作用。
不燃气体: 第2项 不燃气体:
指无毒、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但高浓度时有 窒息作用。助燃气体有强烈的氧化作用,遇油脂能发生 着火或爆炸。
有毒气体: 第3项 有毒气体:
二级易燃液体:
指高闪点液体,即闭杯试验闪点在23~ 61℃。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④ 易燃液体特性
(1)高度易燃易爆性(低沸点、低闪点; 着火能量小;其蒸气一般比空气重,易积聚不 散,与空气混合,遇火即爆炸); (2)高度流动性和热胀性; (3)与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如浓硝酸) 反应剧烈; (4)大多数易燃液体的挥发蒸气都有一定 毒性。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A 剧毒品的具体指标 经 口: LD50≤5mg/Kg
经皮(24h): LD50≤40mg/Kg 粉尘、烟雾或蒸气吸入1h: LC50≤0.50mg/L B 有毒品的具体指标 经 口:5mg/Kg<LD50≤50mg/Kg
经皮(24h): 40mg/Kg<LD50≤200mg/Kg 粉尘、烟雾或蒸气吸入1h: 0.5 mg/L<LC50≤2mg/L
一级遇湿易燃物品: 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
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引起燃烧的物 品。
二级遇湿易燃物品: 遇水或受潮时发生缓
慢反应,产生可燃气体而引起燃烧的物品。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 ① 特性
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在不同条件下,遇酸、碱、 受热、受潮或接触有机物、还原剂即能分解放出氧, 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引起燃烧,其中有机过氧化物 具有易燃甚至爆炸的危险性。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强氧化性,反应力强, 危险性极强,需单独存放,严禁与其他危险品、有 机物、可燃物混存混装。 本类物品按其组成分为两项。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② 第一项 氧化剂
A 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 放出氧和热量,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 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 敏感。有些氧化剂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接触, 即能分解引起着火和爆炸。大多数氧化剂和强酸类液 体接触,发生剧烈反应,放出有毒气体。有些氧化剂 具有毒性或腐蚀性。 B 按其危险性大小分为两级:一级氧化剂、二 级氧化剂。
(7)放射性物品 ) 放射性物品是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 7.4×104Bq/kg的物品。按其放射性大小细分 为一级放射性物品、二级放射性物品和三 级放射性物品。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8) 腐蚀品 )
概念: ① 概念:腐蚀品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 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 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 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其散发的粉尘、烟雾、蒸 汽强烈刺激眼睛和呼吸道,吸入会中毒。 腐蚀品按化学性质分为3 ② 腐蚀品按化学性质分为3项: 第1项 酸性腐蚀品 特性是呈固态或液态,具有强烈腐蚀性,从其 包装中泄漏的该类物品还能导致对其他货物或运输 工具的损坏。硫酸、盐酸等。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C 有害品的具体指标
固体经口: 液体经口: 50mg/Kg<LD50≤500mg/Kg 50mg/Kg<LD50≤2000mg
经皮(24h):200mg/Kg<LD50≤1000mg/Kg 粉尘、烟雾或蒸气吸入1h: 2 mg/L<LC50≤10mg/L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
1 安全标志的概念
安全标志是通过图案、文字说明、颜色等信息 明、简洁地表征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和类别,向作 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的警示性资料。
2 安全标志的图形
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 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 附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 底色三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 别号。
符号:黑色 底色:白色红条
符号:黑色 底色:上白下红色
符号:黑色或白色 底色:蓝色
主安全标志
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