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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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浅谈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浅谈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浅谈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权属问题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目的是明确土地权属,解决土地流转、流转、抵押、开发利用等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地方政府管理和土地管理部门的不规范管理,导致部分农村土地确权成功率较低。

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权属不明确。

在一些地区,由于历史因素和土地权属转移不规范,使得土地的权属存在争议,一些农户难以确定自己的土地所有权,导致确权进程受阻。

(2)土地登记不全面。

一些地方在进行土地确权时,未能做到全面登记,并且登记的信息和数据存在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情况,这给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二、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土地确权完成后,解决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农村集体土地改革的重要内容。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土地流转也面临许多问题。

(1)缺乏统一规范。

农村土地流转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许多地方缺乏完善的流转政策,导致流转过程中质量参差不齐,区别对待,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

(2)流转过程中的争议。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导致在流转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争议,如流转价格、流转条件、流转责任等,给农村土地流转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后,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也存在一些问题。

(1)资源配置不合理。

在一些地区,由于缺乏规划和指导,导致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农业生产单位的规模小,生产成本高,效益低,难以形成竞争力。

(2)流转条件不明确。

一些地区在推动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时,对流转条件和要求不够明确,流转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难以推动规模化经营的发展。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提出将农村土地资源资产化,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探讨

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探讨

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探讨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土地的权属进行确认和登记的过程。

在中国农村,土地确权一直是一个长期存在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权属不清晰:由于历史原因、传统习惯和政策漏洞等因素影响,农村土地的权属普遍较为模糊。

随着农村土地的流转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土地权属不清晰给农民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2.地籍档案不完善:农村地籍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完善,无法提供权属确凿的证据。

地籍档案信息不准确、不及时,使得土地确权工作难以进行。

3.权力集中导致腐败问题:农村土地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由地方政府主导,权力过于集中,容易导致腐败问题。

一些非法行为和不正当手段使得土地确权的过程失去了公平和公正。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权属的归属和流转方式,提供土地确权的法律基础,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2.完善土地确权的机制:在政府主导下,建立土地确权的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土地确权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农村土地资源管理的制度,加强对土地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不正当的土地流转和乱占滥用。

完善地籍档案管理,提高土地权属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和法律援助:加强农民土地权益的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农民法律援助制度,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的支持。

5.加强农村土地使用和流转的规范:建立健全土地使用和流转的规则和标准,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和公平。

6.加强农村土地改革的推进: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解决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的问题。

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

农村土地确权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

政府要多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依法解决土地权属问题,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浅谈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浅谈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浅谈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主要问题1. 引言1.1 引言农村土地确权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关键一环。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难点。

本文将从土地确权的程序复杂、权属不清、监督机制不完善、农民理解不足以及农民参与度不高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2. 正文2.1 问题一:土地确权的程序复杂农村土地确权是一项涉及广泛、程序繁琐的工作,其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土地确权的程序繁琐。

在进行土地确权时,需要进行多轮的调查、测绘、核查、登记等程序,牵涉到政府部门、农民个人、土地管理部门等多方的参与和协调。

整个确权程序十分复杂且耗时耗力。

土地确权的标准不一。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农村存在着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和土地利用情况,导致土地确权的标准和流程并不统一。

这就需要在确权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协调,增加了程序的复杂性。

土地确权的资源投入较大。

进行土地确权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投入,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测绘、登记等工作,因此确权程序的复杂性也与资源的投入成正比。

农村土地确权的程序之所以复杂,主要是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历史遗留问题、地区不同、标准不一等因素。

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各方共同努力,简化程序、统一标准,提高确权的效率和准确性。

2.2 问题二:存在着权属不清、界限不明的情况由于历史原因和村庄关系复杂,一些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清晰。

在过去的土地流转和转让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监督,容易导致土地的所有权出现混乱。

一些土地可能存在多重所有权纠纷,甚至有些土地的所有权无法明确界定,这给土地确权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农村土地确权的界限也存在着不明确的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明确的界限划分标准和依据,容易导致界限划分不清晰,甚至出现争议。

一些土地界限模糊不清,给土地确权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N o n g y e j i n g j i一、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农村土地确权有利于当下我国农村土地的资源分配。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农业生产过于分散,部分农户随意开垦荒地,不仅影响了生态平衡,并且还很容易与周围农户发生矛盾。

通过土地确权可以有效避免以上问题的出现。

通过对土地进行明确划分,可使农民在面对侵权或他人质疑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保证农村土地使用的公平、公正、公开。

通过土地确权之,大量矛盾问题可得以缓解与改善,有利于解放农民生产力,对推动我国农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1、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确权过程中出现纠纷工作人员在土地确权工作中会调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也会和村里具体农户了解各方面数据信息,但是许多复杂的历史问题不能得到很好处理,新问题却又不断呈现,这也阻碍了确权工作的进行。

这主要体现在1998年二轮土地延包以来,经过人口增减、家庭分户、地块互换、婚姻嫁娶、多轮流转、建设用地占用等,导致实际土地承包经营状况与原来登记颁证的情况不相吻合。

2、农民积极性较低实际上,土地经营权及所有权是各自独立、互相分开的。

国家拥有土地,然而对土地的管理与经营则属于下属各部门。

当前,大部分农民不能正确认识农村土地相应权属关系,往往以为土地归其自身所有,可以自由处置土地,能对土地自由占用而从事农业生产。

同时,有关部门推广、宣传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力度不大,致使许多农民无法明确土地的重要性及土地权属关系,所以不会配合此项工作。

例如,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一般需要重新测量土地,以便对实际边界关系加以确定,然而此过程会导致大部分农民产生不安情绪,使其认为国家要回收土地,甚至会损坏自身实际权益,因此农民基本不会支持此项工作,甚至有人持反对意见,最终使农村稳定性受到严重威胁。

与此同时,许多农民没有注意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其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1、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宣传力度,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促进农村现代化、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制约了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问题的角度出发,分析当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土地权属问题显现。

农村土地确权前,由于历史原因,土地权属不清晰、不明确,不同地区、不同农户之间存在着诸多土地权属纠纷和争议,成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一大难题。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

在土地确权后,部分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或流转给他人,希望通过流转土地来实现规模经营、增加收入。

由于地方政策限制、流转手续繁琐等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到制约,无法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

3.农村土地权益保护不到位。

在土地确权后,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法律保护,但由于地方执法不严、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一些地方存在着农村土地违法占用、乱种乱建等现象,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

4.土地确权工作程序繁杂。

当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程序复杂,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还需要各级政府重大的资金投入,这对于农村基层财政而言无疑是一大负担。

5.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存疑。

由于工作流程、数据采集等环节的问题,农村土地确权的数据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全面的情况,这对于土地资源管理和政策制定都会带来很大的隐患。

二、解决对策1.加强土地权属调查和登记。

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权属的调查和登记,在确权前对土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和摸底,弄清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为土地确权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简化土地流转手续。

应该出台更加便民利民的政策,简化土地流转的手续,减少流转环节,便于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并制定相应的流转指导意见和法律规定,为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便捷的途径。

3.加强农村土地执法。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执法力度,尤其是对于农村土地违法占用、乱种乱建等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农民个人的土地进行权属确认和登记,为农民提供土地经营和流转的法律依据。

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对于加强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主要讨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问题一:土地权属不清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模糊,存在不少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权、经营权等方面的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块存在多头登记、多份证书等情况,导致土地权属不清晰,难以明确归属。

对策一:建立完善的土地登记制度制定完善的土地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的土地登记档案,明确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经营权等,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同时加强土地登记的审核和监督,确保登记工作的真实、准确。

问题二:缺乏土地权属证明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不少土地权属证明不完备的情况。

一些地区的农民可能无法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材料,也无法证明土地的确切归属。

对策二:建立土地权属调查机制建立土地权属调查机制,对农村土地进行全面的权属调查,明确土地的归属情况。

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协助农民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确保土地权属的确定。

问题三: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不足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农民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存在着流转难、流转成本高等问题。

一些地区的农民由于土地权属不明确,无法进行土地流转和经营,影响了土地的利用和流转。

对策三: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流转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降低土地流转的门槛和成本,鼓励农民通过流转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同时建立土地流转的监督机制,确保流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问题四:土地确权工作程序繁琐在一些地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程序繁琐,需要农民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和资料,审批流程繁冗,影响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问题五:缺乏土地确权工作专业人才一些地区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人员技术水平不高,缺乏专业人才和经验,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浅谈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确权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土地确权作为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关系到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也影响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探讨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议题。

一、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农村土地确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权属不清晰过去长期实行的集体经营制度,导致了大量土地的使用权属不清晰。

在很多地区,农民只是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没有产权,这导致了土地无法有效流转及贷款抵押,制约了土地的管理和利用。

(二)土地规划管理不足由于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不足,导致土地规划、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流转等环节出现不规范、不清晰的现象,甚至出现了违法违规的情况。

这严重影响了土地的有效利用和综合开发。

(三)侵占和乱占现象严重由于土地权属不清晰,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农村土地出现了严重的侵占和乱占现象。

一些无良分子通过各种手段非法占有土地,导致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也使土地的资源比价失衡。

(四)农民权益保护不力在一些地区,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和监管措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产权受到侵犯的现象比较严重。

农民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导致了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针对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应当采取以下对策措施进行解决:(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动摇,但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让农民有更多的话语权和控制权。

应完善土地确权的法规政策,将土地使用权和产权分开,使农民的产权得到有效保障。

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规划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应严格规范土地用途变更和流转的程序,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土地资源保护应当加大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占和乱占土地行为。

进行土地资源调查和登记,建立健全土地资源保护的体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

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

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土地确权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探讨并寻找优化路径。

一、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土地权属争议复杂多样在农村地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流转不规范、地界划分不清等原因,导致土地权属争议频繁发生。

一些土地的归属存在多个主张方,各方之间难以达成一致,给确权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2、测量技术和标准不统一土地测量是确权工作的关键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采用的测量技术和标准存在差异。

有的地方使用传统的测量工具和方法,精度较低;而有的地方则运用了先进的卫星定位和测绘技术,但数据处理和转换过程中可能出现误差。

这使得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难以保证,影响了确权工作的质量。

3、农民参与度不足部分农民对土地确权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他们认为确权只是政府的工作,与自己关系不大,或者对确权的流程和政策不了解,不知道如何参与。

此外,一些农民在确权过程中,由于自身利益诉求未得到充分满足,对确权工作产生抵触情绪,不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4、确权工作经费紧张土地确权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包括测量设备的购置、人员培训、资料整理等。

但一些地方政府财政困难,难以保障足够的工作经费,导致确权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出现停滞的情况。

5、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但在土地确权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和具体,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和空白。

这使得在确权工作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难以依法解决问题。

6、档案管理不规范土地确权工作会产生大量的档案资料,包括土地调查登记表、权属证明材料、测量数据等。

但一些地方在档案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如档案收集不齐全、整理不规范、保存不妥善等,容易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影响确权工作的后续查询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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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的常见问题
什么是土地确权?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一、新生儿能分土地吗?
农村土地最开始大多数是以家庭承包的,所以只要这个家庭里面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远还都是他家的。

不论你人口增加或减少,都不会再新分配土地给你,也不会因为你家人口减少而收回你家原本拥有的土地,这也就是最开始的方式。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在最开始的分配时,一般的村里面都不会留存土地,所以村里的土地一开始就分完了,新增人口没有地,是无法分配的,村上一般也不会预留土地来作为后面新增人口分配的。

一些常见的集体土地,没有分配的,大都是我们常说的公山、公林,土地目前并没有。

而这些共有的并不会分给新增人口,这些是在一些特殊情况用来补偿给村里被占用土地的人的,得通过集体协商,大多数情况是不会分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规定:
符合这三个条件,你就可以去申请土地: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因此,新生儿的土地是在有土地存在的情况下,才可获得分配。

如果这些情况都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新生儿分配土地的情况了,所以不要去纠结为什么新生儿没有土地。

如果满足这种条件,可以去申请分配。

二、如果集体所有的土地确权后被国家征用,那么补偿款如何分?
1. 征收农民承包地的,一般由村集体预留一部分给失地农民缴纳的社保,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
2. 征收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配。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第24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三、土地确权过程中如果有村民去世,但是名字还在户口本上,那么确权过程中他的土地要被取消吗?
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是户,在承包期内,按“生不补、死不退,原户主已死亡,其承包地由子女耕作的,更换承包土地共有人”进行登记。

但属于原户主单独居住(无配偶子女)已死亡的,其承包地应交回集体处理。

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

所收回土地纳入集体机动地管理。

四、土地确权的同时遇到了有一部分没有分出去的土地,这些地如何处理?
这部分地属于未承包出去的土地,未承包出去的土地归集体所有。

五、土地确权登记表怎么填?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填表时一定要注意下列事项:
(一)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本表按地块填写,同一地块填写一张
1、长宽要按实际测量的填写;
2、此表讲顺序,一般在同一地块按由北向南、由东向西顺序逐户填写;
3、四至界限用固定坐标,如:东边(道路)、西边(张三)、南边(渠)、北边(李四)。

逐户登记如:1号地块第一户张三、第二户李四,填表时按张三接李四的顺序填写;
4、其中附属地面积为承包地块面积的其中数,只填面积,不填长宽。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请表:本表按农户填写
1、表内户主姓名、出生年月日填写要与户口本上的一致,发包方为村民小组;
2、与户主关系依次填配偶、长子、次子、女、媳,不能填妻、子妻等以此类推;
3、注意此表填写时没有分地的人不填入此表,死亡人口不填入此表;
4、承包总面积为承包地块面积合计数;
5、表内关系:承包总面积=人均应分地亩数×分地人数+附属地面积;
6、承包起止日期不填;
7、承包地块信息与同一地块登记表信息对应一致。

(三)集体预留机动地和四荒资源情况记录表:机动地和四荒地要分别填表登记
1、登记地类一栏填写机动地或四荒地;
2、面积按实测面积填写;
3、四至界限同上;
4、使用情况填写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
5、使用者填写承包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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