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学籍处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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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申请须知:
1. 申请对象:学生申请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学籍信息。

2. 本表需附:①新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户籍证明(原件,加盖派出所公章)或户口簿(复印件,含有变更信息记录)。

若为高考录取信息有误,除第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③《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
④高考准考证(复印件);⑤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⑥高考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由招生办公室出具并加盖公章)。

3. 所有材料要求同时提交扫描件(发送至)。

其中,身份证要求正面、反面各扫描一份。

4. 本表由教务部负责送院务会审核并最终存档。

更正信息属实且材料齐全者,由学校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申报更
正;学籍信息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请有关部门查究。

申请人填写部分
审核部分(请在相应的“□”内打“√”)
1 / 1。

普通高校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

普通高校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

普通高校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院系部: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原信息内容:性别民族、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更改后内容:2寸近期免冠照片(加盖系部、学生处公章),附详细情况说明或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更改原因:请注明更改原因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学籍信息更改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必需,缺一不可):1.学生本人提交学籍信息更改申请。

2.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更改姓名应在户口本曾用名一栏注明原姓名)。

如身份证原件丢失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要有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章)。

3.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户籍信息变更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本人照片及发函单位联系方式)。

4.学生高考电子档案照片复印件一份。

5.入学后的正规缴费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高考“考生档案”。

7.新生高考录取审批表复印件。

说明:所有的学籍信息修改需得到省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经核查无顶替入学情况,院系同意办理。

审核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经调查该生无冒名顶替情况,信息更改理由充分、材料齐全,学生处同意办理学籍信息更改手续。

审核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注:1、学籍信息更改中涉及到的户籍信息需先在公安机关更改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2、新生报到后,第一学年内和应届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不得变更学籍信息。

毕业生学籍处理申请表

毕业生学籍处理申请表

毕业生学籍处理申请表
填表注意事项
1. 毕业生申请“毕业”、“结业”或“降级”等信息将于毕业当年7月上报教育部学历平台,数据一旦上报无法更改。

2. 达到毕业条件,未达到学位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毕业”、“降级(延长学制)”或“降级(跟班学习)”;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结业”、“降级(延长学制)”或“降级(跟班学习)”。

3. 申请“毕业”的学生,可先发放毕业证书,若在毕业当年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向学校申请补授学位。

4. 申请“结业”的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可向所在学院提出毕业申请。

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未能达到毕业要求者做“永久结业”处理,不再发放毕业证。

5. 申请“降级(延长学制)”的毕业生仅参加相关课程考试,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若在一年内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可向所在学院提出毕业及补授学位申请;若在一年内仍未能达到学校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需继续延期者,须向所在学院再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审核后上报至教务处审批。

6. 申请“降级(跟班学习)”的学生,其毕业和学位授予与跟班学习的当届毕业生相同。

7. 申请“降级(延长学制)”或“降级(跟班学习)”的时间计入弹性学习年限内,总时间不能超过学校规定修业年限。

8. 当年达到毕业条件,未达到学位条件学生,未提交本申请表的,按当年“毕业”处理;当年未达到毕业条件学生,未提交本申请表的,按当年“结业”处理。

9. 申请补授学位的学生须填写《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

10. 请确保联系方式有效与通畅。

大学生学籍处理表(联单)

大学生学籍处理表(联单)
年日
6、教务处意见:
处长签字(公章):
年月日
2、班主任或辅导员意见:
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
年月日
7、校领导审批:
校领导签字:
年月日
3、专业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8、附件目录:
文件编号:
行文时间:
教务处印制
XX学院学籍处理联单
姓名________学号院专业_____年级联系电话:
处理类别:□取消入学资格□转专业□退学□休学
□保留入学资格□降留级□转学□复学(在□内打√)
1、事由:
签字:
年月日
4、因病休学、复学需校医务室审批,退学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5、学生处意见
处长签字(公章):

大学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大学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本人受委托办理以上学籍变动手 续,确认以上信息属实,且为申请人真 实意图表达,并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本人签字: 年月日
本人依照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管理 规定代为办理。
代办人签字:
大学教务部 制表
年月日 本表共 2 页,务必正反面打印
学生家长确认
(仅限本科生申请休学/放弃入学资格 /退学时填写)
接收学院/书院意见
大学教务部 制表
本表共 2 页,务必正反面打印
大学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学院/书院
专业
教学班级
联系电话
家庭 联系电话
代办人及 联系方式
学籍变动内容
在校 暂时离校
离校
降级(仅限降入低一年级勾选) 跳级(仅限跳入高年级勾选) 转专业(仅限同年级勾选) 保留入学资格(仅限未入学或入学未满 3 个月新生勾选) 休学(仅限暂时离校学生勾选) 放弃入学资格(仅限未入学或入学未满 3 个月新生勾选) 退学
(仅限本科生转专业时填写)
家长签字:
年月日
专业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校医院意见:(仅限本科生因身体原因申请休学/复学时填写)
(盖章) 月日
教务部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教务学籍室受理情况: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附加材料说明: 1、受委托代办的,须附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 2、因病申请休学的,请附校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病愈申请复学的,请附校医院开具的恢复健 康诊断证明。 3、申请信息变更的,请附公安机关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档案等能充分支撑变更理由 的材料。 4、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将不能提出休学、降级、转专业等申请。

学生学籍登记表

学生学籍登记表
4、学习期间,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变化请及时告知学校有关部门。
学生学籍登记表
编号:
学校名称
贴一寸照片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日ຫໍສະໝຸດ 籍贯身份证号专业名称
层次
入学时间
政治面貌
家庭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家庭电话
手机
以上信息已经本人核对无误。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录取的新生填此表;本表由学生本人填定。
2、编号由学校统一编制,“入学时间”按注册报到时间填定。
3、如需调整专业,请在报到时提出,按专业调整程序办理手续。

毕业生学籍处理情况表【模板】

毕业生学籍处理情况表【模板】
备 注
本表一式二份,学院(系、中心)、教务处各一份。
不及格情况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正考不及格学期
4、本表上报到教务处审批后,将即时上传学历注册信息,毕业结论部分的“留级、结业、永久结业”无法更改。
5、满足结业换证条件,并已申请结业者方能参加结业换证考试;换证考试时间为2012年9月8日至9月9日;二次答辩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9月16日;
6、申请结业者,换证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审核可换发毕业证书;换证考试未通过者做永久结业处理。
教务处
审 核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政策告知
1、仅弹性修业年限(本科8年)或实际修业年限(本科6年)未满的学生具备选择留级的资格。
2、不及格课程(含毕业设计)总计超过25学分者,可申请永久结业或留级。申请永久结业者,无换发毕业证资格。
3、不及格课程(含毕业设计)总计未超过25学分者,可申请结业或留级。
毕业生学籍处理情况表
院 系
班 级
学 号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毕业设计
通过 □ 不通过 □
已修业年限
不及格情况(需填写全部不及格课程,可附纸不及格学期
申请毕业学籍处理结 论
永久结业□结业□自愿留级□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情况核实
教务秘书签字:年月日
院 系
意 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7、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未在规定时间一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8、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毕业资格审查不及格课程低于15学分且选择结业者,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参加换证考试,成绩合格且满足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位。”

变更学籍申请表

变更学籍申请表
附件10编号
***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基本信息修改审批表
日期:年月日
姓名
学号
考 生 号
学院
班级
联系电话
入学前基本信息(每项必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
拟修改后信息(若有项目不修改,请划斜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
材料准备情况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高考报名登记表3、户口页复印件 4、其它:县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本人信息更改情况说明
信息修改缘由说明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班主任(签名):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学籍管理部门意见
申请变更学籍信息处理结果:
该生信息修改申请已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审核结果将按申请人所填联系方式告知申请人,并将审核结果在学信网平台进行电子标注。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更改信息。如有特殊原因变更姓名、生日、身份证号、学制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及户籍证明等,变更姓名的需在户籍材料上体现曾用名,非高考报名信息错误的变更生日申请,请提供高中及以前的学籍证明材料),并核对高考报名信息,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查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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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学籍处理申请表
填表注意事项
1. 毕业生申请“毕业”、“结业”或“降级”等信息将于毕业当年7月上报教育部学历平台,数据一旦上报无法更改。

2. 达到毕业条件,未达到学位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毕业”、“降级(延长学制)”或“降级(跟班学习)”;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结业”、“降级(延长学制)”或“降级(跟班学习)”。

3. 申请“毕业”的学生,可先发放毕业证书,若在毕业当年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向学校申请补授学位。

4. 申请“结业”的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可向所在学院提出毕业申请。

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未能达到毕业要求者做“永久结业”处理,不再发放毕业证。

5. 申请“降级(延长学制)”的毕业生仅参加相关课程考试,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若在一年内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可向所在学院提出毕业及补授学位申请;若在一年内仍未能达到学校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需继续延期者,须向所在学院再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审核后上报至教务处审批。

6. 申请“降级(跟班学习)”的学生,其毕业和学位授予与跟班学习的当届毕业生相同。

7. 申请“降级(延长学制)”或“降级(跟班学习)”的时间计入弹性学习年限内,总时间不能超过学校规定修业年限。

8. 当年达到毕业条件,未达到学位条件学生,未提交本申请表的,按当年“毕业”处理;当年未达到毕业条件学生,未提交本申请表的,按当年“结业”处理。

9. 申请补授学位的学生须填写《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

10. 请确保联系方式有效与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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