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相关方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相关方是指在发电区各厂站生产区域内从事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各厂站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相关方主要包括:1.依照与本单位订立的合同,在本单位内从事工程施工、基本建设、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类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2.有对应接待单位人员陪同按照预定路线活动的人员。
3.事先与发电区有关单位联系,按照计划内容进行检查、指导工作的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4.因各厂站购买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厂家需要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的安装、技术指导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与各厂站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配套(供应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同时,规定了厂内劳务派遣人员、参观学习及其他公务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禁止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及项目所在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厂站内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
第六条除参观、检查指导人员外的其他相关方人员,都必须办理厂区出入证。
该类人员应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并按照政工科相关规定办理出入证。
第七条凡相关方人员进入各厂站生产区域在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系统上进行作业的,项目所在单位必须报发电区生技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发电区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第九条各用工单位和参观或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单位是相关方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
第十条各用工单位应按要求负责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交底,介绍应急预案,监督相关方人员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安全要求和规定。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承包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项目发包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管理活动。
3、职责3.1工程及设备维修项目的发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初期审核,安全员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复审。
办公室基建负责对工程项目承包商的作业活动进行日常管理,生产部负责对涉及特种设备的外委维修项目的承包商进行日常管理。
3.2办公室负责公司通勤服务项目的发包,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安全员进行复审。
办公室负责对复审合格的承包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同时负责保管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
3.3供应部负责公司委外加工项目承包商的资质审核和相关资质文件的管理。
3.4安全员负责对各部门承包商的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4、程序4.1承包商的安全资质预审和选择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
项目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____,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前,应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2)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3)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4)近三年的工作业绩。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4.2开工前的准备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保证其人员身体健康,提供健康体检证明,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承包方、租赁方及临时工、外来施工、参观培训等人员的管理,明确相关方的责任,规避基建技改、大中修、设备设施采购、维护等协作过程的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在公司所属区域内进行工作、活动的相关方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名词解释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经相关合同内容所确认,进行基建施工,设备安装、维修,总包、区域承包、产品配套供货、物流服务,环保、绿化工程,后勤服务等各类承包商及各种商业业务接洽、参观培训等外来协作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各相关方主管部门:指对基建施工、设备安装及检维修、物流运输、产品配套供货及其他外来人员等相关方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部门。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生产技术科根据业务职能划分,对入场进行施工、安装、检维修、环保等作业的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上述相关方进行综合管理,并对其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建立相关方合格施工方目录。
第五条材料科是物资、物料采购相关方及物流运输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上述相关方进行综合管理,并对其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建立相关方合格供方目录。
第六条办公室是绿化工程,后勤服务的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上述相关方进行综合管理。
第七条对于参加培训、入场参观人员及临时外用工等相关方的管理,由接待或用人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科对相关方及各相关方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相关方职责(一)相关方负有与公司相关业务内容的安全主体责任。
(二)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管理制度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三)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合格供方目录与准入第十条各相关方主管部门要在日常工作过程中,逐步建立合格供方目录,合格供方目录须经各相关部门会签核定。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有助于企业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从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范围、内容、实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各类相关方(如供应商、承包商、分包商、客户等)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控制,降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事故发生。
通过建立健全的相关方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二、相关方安全管理的范围相关方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供应商、承包商、分包商、客户等所有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企业应对这些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资质、能力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三、相关方安全管理的内容1. 供应商安全管理:企业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法的安全生产资质证明,对其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审查,确保供应商的产品和 services 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 承包商安全管理:企业应审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资质,对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进行审查,确保承包商的施工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 分包商安全管理:企业应加强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明确分包商的安全责任,审查其安全生产资质,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
4. 客户安全管理:企业应了解客户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指导和服务。
四、相关方安全管理的实施1. 建立相关方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相关方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形成全面、协调、高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2. 制定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制定完善的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3. 开展相关方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企业应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5篇)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对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环境因素、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控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相关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供方、工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参访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过程。
3.引用文件和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一体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工程分包管理程序》《供方资格和评价管理程序》4.定义相关方:指与公司具有一定合同关系、服务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外来单位的人员,在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设备安装维修、供货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参访者等外来协作的单位及人员,主要包括:供方:包括材料、设备供应商、服务供方(如:计量检测、物资运输、技术咨询服务〉等;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单位人员;外来单位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上级管理单位、监测机构等单位人员;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实习培训人员、返聘人员、外来参观人员、采购、运输、送货及其他需要进入公司的人员。
5.职责____公司总部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监督考核。
负责组织实施对采购、分包活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负责对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合同、返聘职工劳动合同的审批,并对劳务人员、返聘人员等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履行对相关方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支持。
5.2二级公司负责对本单位各管理层级部门在相关方管理活动中的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并负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物资和服务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程分包活动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并负责供方的监督管理;____项目部负责对相关方安全管理的实施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对相关方(进入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行为进行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接口。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依据《劳动保障检察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相关方管理的范围1、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2、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企业内部施工。
3、聘用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
4、实习、代培、临时进场作业。
5、进场送货、取货的物流公司。
(三)办公室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签订安全协议或合同,审核各类证件和资质进行企业级教育,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管理。
(四)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1、对外来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保障条件。
2、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企业施工区,在签订工程承包协议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安全防范措施、设备管理、安全教育、防火管理、安全检查、违范规定的处罚条款。
4、承包工程发生变化重新签订安全协议。
(五)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安全管理1、承包或租赁单位必须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2、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或者无生产经营资质的租赁单位或个人。
3、承租房现场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租赁项目变更、新增、削减内容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安全协议。
(六)相关单位安全管理1、租赁单位必须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租赁单位,必须按法律法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教育档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安全生产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3、租赁单位必须服从出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4、租赁单位的领导,安全员应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巡视检查,及时纠正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租赁单位对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需要出租单位协助解决的,应及时向出租单位汇报,予以解决。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员工和相关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
二、安全责任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对本人的安全负责,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4. 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应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活动符合安全要求。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有特殊作业要求的相关方,公司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作业安全。
4. 公司定期对员工和相关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安全设施与设备1. 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设备,不得擅自拆除、损坏。
3. 相关方在使用公司提供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时,应遵守操作规程。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
3. 相关方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公司,共同整改。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方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4. 公司员工和相关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安全稳定。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方包括:承包工程项目单位、生产经营项目或设备发包或出租、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上级检查人员等。
1、对承包工程项目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1.1凡进入本企业从事施工作业的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均必须具有区级有关单位颁发的工程项目施工资质证。
1.2根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在承包工程施工时,发包单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决不允许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与其资质不相符合的施工单位施工。
发包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监控和管理。
1.3发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应在“安全条款”中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并对施工所必须的安全措施做出明文规定。
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员必须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4施工单位在进行特种作业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市级以上劳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1.5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企业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施工。
1.6在禁火区动火施工时,发包单位必须事前到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证,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员必须到现场进行施工监护。
1.7安全员在日常的安全巡察中,应加强对企业生产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巡视,发现隐患,应立即通知发包单位并责令其停工整顿,同时,应对整改情况加以监督。
1.8为有效地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凡在企业内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均应与企业生产部签定《安全施工责任书》,并缴纳安全保证金。
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2.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单位应首先审查承包或租赁单位是否具有相关安全生产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2.2承包或租赁合同要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发现承包或租赁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发包或出租单位进行处罚。
3、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3.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必须经公司、车间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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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对相关方施加影响,使其了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的事宜,保证相关方人员在活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生产部负责对承包运输业务的相关方进行管理。
2.2仓库负责对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评估,并对其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
2.3管理部负责对现场的相关方施加影响。
2.4管理部负责与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签订合同。
2.5其他部门对为本部门服务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
3 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相关方(包括公司工程施工方、供应商、承包商、运输方等以及进入本公司的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 定义:
5 流程图:
6 程序:
6.1对供应商的管理
6.1.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或证明,以便采购处对其进行评价:
(1)供应商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供应的物品对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产品标准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3)提供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等环节进行控制;
(4)食品供应商应提供其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5)供应商的服务与活动与本公司的目标指标相适宜。
6.1.2由仓库组织市场调研和信息收集,对每类物资各提出5家左右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选,确定3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
6.1.3供应商的考核指标包括:质量水平、交货能力、技术能力、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经营状况以及合作经历等八个方面。
6.1.4供应商的评定方法:
(1)对于提供标准件、一般备品备件、劳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供应商,由仓库按合格供应商的标准进行评定;
(2)对设备、生产辅料及重要备品备件的供应商由仓库负责会同生产部的相关人员进行评定;
(3)为我公司提供特种设备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4)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资格证及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评定结果填写入《供应商评定记录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合格供应商。
6.1.5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并编制《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公司的采购时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6.1.6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年度评估,并填写《供应商评定记录表》。
6.1.7所有到公司来访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热情接待,进行登记。
供应商若想进入生产区,须经领导同意,采购人员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6.2对运输公司的管理
6.2.1对于承接公司对外送货运输业务的单位,需向营销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承包商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
(2)车辆年检、保险证明;
(3)危险化学品车辆安装GPS的证明;
(4)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资格证书等。
6.2.2营销部对运输公司进行评价,择优选取,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制《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6.3对承包商的管理
6.3.1管理部对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和劳务用工资格评审。
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承包商过去的安全业绩表现资料;
(2)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
(3)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许可证;
(4)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
(7)承包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
6.3.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公司,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的同时,签订“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主要内容: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以及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设备使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监督和防范措施等。
单项工程的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有效期为一个施工周期,长期在本公司从事零星项目施工的承包商,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
6.3.3管理部确认承包商特殊区域或特殊作业所需的安全培训要求,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做好培训记录。
6.3.4施工项目所在部门(车间)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做好培训记录。
6.3.5承包商须配置下列安全资源:
(1)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和现场监护人员;
(2)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承包商为检修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4)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
(5)承包商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
6.3.6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水、电、汽(气),因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本公司同意,并安装相应的计量仪表,按规定缴费。
6.3.7承包商需要进行危险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时,须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危险作业证后按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6.3.8生产部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或督促监理单
位进行
审查。
6.3.9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承包商负责报告、调查处理。
6.4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管理
6.4.1公司内部实施的经营承包和财产租赁活动应由生产部考评承包和租赁公司的安全保障条件,不得与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签订承包或租赁合同。
6.4.2具备条件可以签订承包或租赁合同的,应与安全管理协议书同时签订,且有效期一致。
6.4.3生产部应加强对相关方的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施加影响。
6.5对生产区域内的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的管理
6.5.1管理部使用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应签订合同。
并对其进行安全健康培训,规定其操作规程,告知作业场所的危险源和控制方法。
6.5.2生产部应加强现场检查,杜绝违章作业。
6.6对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的管理
6.6.1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须经门卫的询问,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6.6.2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由管理部负责入厂安全教育。
6.6.3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须经陪同人员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7 相关文件:
8 记录表单:
8.1《供应商评定记录表》
8.2《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8.3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8.4《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