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2018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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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单选题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特征的是()。

A、规范性B、利导性C、任意性D、国家意志性【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法的特征包含: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包括可预测性)、规范性(包括概括性、利益导向性)。

(P2、3)2.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于4月10日交货,张某于甲公司交货后的5日内付清全部价款。

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电脑B、张某和甲公司C、张某要求甲公司4月10日交货的权利D、甲公司要求张某按时付清全部价款【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本题中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张某和甲公司。

(P4)3.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等级的排列中,正确的是()。

A、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B、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C、法律>宪法>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D、法律>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法的效力等级为:(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P10)4.下列对法的分类中,属于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的是()。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实体法和程序法D、一般法和特别法【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1)选项A:是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所作的分类;(2)选项C: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3)选项D: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P11、12)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B、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总论1、法的本质与特征:(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2、法律关系主体:(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3、法律关系内容:(1)权利(2)义务:积极、消极4、法律关系客体:(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5、行为能力:(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7、法律事实:(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10、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法规: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11、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的概念1、法的概念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但古今中外对于法的概念理解并不一致。

一般来说,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力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注意】法并非是社会认可。

2、法律的概念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国家意志性。

①法需要通过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特定的方式,表现为特定的法律文件形式才能成立。

②并非国家发布的任何文件都是法。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国家强制性。

①法的强制性是由国家提供和保证的,因而与一般社会规范的强制性不同。

②国家强制力是以国家的强制机构(如警察、法庭、监狱)为后盾,和国家制裁相联系,表现为对违法者采取国家强制措施。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一利得性。

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一般人提供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概括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一一规范性。

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法的可预测性)。

二、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具体内容包括:(二)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2018年经济法第一章笔记

2018年经济法第一章笔记

经济法基础(前言)一、课程内容1.经济法(50%):法律基础,会计法,结算法,劳动法。

2.税法(50%):实体法,程序法。

二、考试题型:(考试时间:1.5小时,60分及格)1.单选题(24题36分):4选1 。

2.多选题(15题30题):4选几,多选、错选、少选均不得分。

3.判断题(10题10分):找错,选对得1分,选错倒扣0.5分,不答不得分也不扣分。

4.不定项选择(12题24分):选对一个小项加0.5分,全对加2分,错选不得分。

三、学习方法1.听课:程序,要点,意思表示。

2.笔记:总结体会。

3.记忆:全面,准确。

4.做题:强化记忆。

5.测试:查缺补漏。

6.习题讲解:答题思路和技巧。

(树立信心,认真听课,反复练习,一次通过!!!亿诚亿诚,一次就成!!!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约束)(一)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二)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通过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动机和行为,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可预测性”。

【考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答案』B 『解析』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因此B错误。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5则范文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5则范文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5则范文第一篇: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初级会计经济基础第一章总论1、法的本质与特征:(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2、法律关系主体:(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3、法律关系内容:(1)权利(2)义务:积极、消极4、法律关系客体:(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5、行为能力:(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7、法律事实:(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10、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11、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主要知识点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主要知识点

二.经济仲裁 1.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①平等主体(横向关系纠纷) ☀仲裁和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解决 ☀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当事人放弃或协议无效时法院才可行使管辖
权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②不平等主体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
第一章 一.法律基础 1.法的本质和特征 ①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总论
②特征❤: 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2.法律关系❤ ☀主体:
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内容(权利和义务): 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 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⑤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⑥特别行政区的法 ⑦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⑧国际条约
☀法律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5.法的分类 ①按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 ②按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 ③按法的内容分:实体法(实际内容 eg: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程序方面 eg:刑事诉 讼) ④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人的效力分:一般法(普遍适用)和特别法(特别群体时 间) ⑤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 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 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总论》主要知识点

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总论》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和特征①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②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2.法律关系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内容权利和义务: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客体:物自然物eg土地森林;人造物eg机器建造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人身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为转移:①自然事件绝对事件:水灾、地震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4.法的形式①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④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⑤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⑥特别行政区的法⑦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⑧国际条约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5.法的分类①按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②按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③按法的内容分:实体法实际内容eg: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程序方面eg:刑事诉讼④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人的效力分:一般法普遍适用和特别法特别群体时间⑤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国际法和国内法6.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①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②划分标准: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③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部门;民法、商法部门;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7.二.经济仲裁1.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①平等主体横向关系纠纷仲裁和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解决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当事人放弃或协议无效时法院才可行使管辖权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②不平等主体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特殊情况下,eg甲公司对税务机关行为不服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2.仲裁适用范围①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②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③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3.仲裁的基本原则①双方自愿②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③独立仲裁原则④一裁终局制度4.仲裁委员会①独立性②组成=1主任+2-4副主任+7-11委员其中法律、经贸专家不得少于2/35.仲裁协议①书面形式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②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③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设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④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⑤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异议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⑥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的效力6.仲裁程序①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②仲裁庭由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③仲裁员的回避④开庭协议不开庭的可根据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⑤不公开协议公开可公开,国家机密除外⑥当事人的和解⑦仲裁庭的调解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7.仲裁裁决①作出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②仲裁裁决书的生效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③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民事诉讼1.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当事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有五类:①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案件eg:合同、房产纠纷②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福安息发生的争议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案件④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⑤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2.审判制度①合议制度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以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于审判员一人审理的案件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二审: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名以上的单数②回避制度③公开审判制度④两审终审制度如果发现终审有错的,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3.地域管辖①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失踪人员进行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②特殊地域管辖原则4.诉讼时效①概念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届满时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间限制②期间普通→2年适用于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注:“归零”——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归无效④判决和执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第一审判决发生效力四.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范围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对行政机关作出的…②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节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③当事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2.行政复议申请①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②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仲裁必须是书面的③行政复议机构不能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④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⑤行政复议的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但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3.行政复议机关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or上一级主管部门②海关、金融、归谁、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上一级主管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④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or省级人民政府4.行政复议决定①有下列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合理的;法律规定停止的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③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具体行为决定维持;一定期限内履行;予以撤销、变更或确认其违法④行政复议决定的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⑤行政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维持”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变更”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行政诉讼1.行政诉讼范围①行政处罚不服②行政强制措施和执行不服③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④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决定不服⑤对征用、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⑦认为行政机关遣返其经营自主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⑧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⑨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不受理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②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2.行政诉讼管辖①级别管辖一般情况下,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②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的,由最先立案的管辖3.行政诉讼程序①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②审理公开审理合议庭审判员组成or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3名以上的单数回避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关系的建立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劳动合同的订立①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②订立主体劳动者年满16岁文艺工作者除外;不受歧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or委托订立合同③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规的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退还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除以惩罚3.未依法及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理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用工之日起满1年之日不与劳动在订立劳动合同的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规,续订劳动合同④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双10协定注意:不要与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限制性规定情形相混淆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合同双5协定5.劳动合同无效①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②无效的情况:欺诈、胁迫的手段取得;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③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可以约定试用期、服务期等条款2.工时制度我国目前实行三种类型的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①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②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③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4.劳务报酬①工资的发放以法定货币支付;遇节假日应以前支付;每月至少支付一次②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应支付工资,③加班费平时晚上加班≥工资标准的150%支付给劳动者周末休息日加班≥工资标准的200%支付给劳动者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的300%支付给劳动者部分公民放假节日加班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应支付工资但不支付加班费;若恰逢周末,单位安排加班,则应当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5.最低工资制度每个注册地不一样,若发生经济损失,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工资的20%,扣除后<最低工资,按最低工资支付6.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与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者合同规定工资的80%7.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一般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过错或用人单位的过错8.保密期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9.劳动合同的履行①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者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关系的请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务合同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的,用人单位无需补偿2.劳动合同的终止①终止的情形合同期满;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死亡;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②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盒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③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其他物品,予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除以罚款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1.经济补偿金的含义①是指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给予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①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的②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③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④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合同的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和通因完成任务而终止的⑦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⑨其他情形3.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算注:小于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08年以后,08年前不区分6个月<X<1年的,按1年算08年以后若劳动者的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12年×当地上年年度职工工资的3倍4.经济补偿金的支付①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交付,未按规定支付的,应予以50%以上100%以下的加付赔偿金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计算年限在用工之日起计算五.特殊的劳动合同1.非全日制用工①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个小时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订立口头协议③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④双方当时人不得约定试用期⑤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⑥时薪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时薪,可按小时、日或周为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2.集体合同VS劳动合同注:集体合同内容通过协商决定,每方至少3人,再确定1名代表;职工大会时,应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3.劳务派遣①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是劳务派遣的最显着特征②适用范围临时性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限内,可以有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③用人单位的义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按最低工资按月支付;使用的被派遣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六.劳动争议的解决1.劳动争议的范围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劳动调解①目前可受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②劳动调节程序申请→调解协议书→不履行→仲裁→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5日内未达成协议仲裁3.劳动仲裁①协商no→申请调解no→申请仲裁no→提起诉讼②劳动仲裁不收费,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工作场地,申请时效1年,劳动关系终止的,③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④时效的中断重新算时效的中止继续算⑤劳动仲裁的基本制度-公开仲裁、仲裁庭制度3名or1名、回避制度⑥和解仲裁后自行和解达成协议撤回申请和调解裁决前先行调解制作调解书⑦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计入笔录⑧劳动仲裁的裁决-终局裁决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非终局裁决对裁决不满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⑨裁决的撤销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有误;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证据伪造;隐瞒证据;索贿受贿10裁决的执行: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不提供担保4.劳动诉讼申请范围。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新大纲新教材精美课件)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新大纲新教材精美课件)
B.商品
C.法人
பைடு நூலகம்D.行为
【练一练】
(多选)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人的有(ABCD)。 A.北京大学 B.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3.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参加某种法
权利能力 和承担一定的义务的法律资格 (法律赋予)
能不能 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练一练】
(2015年判断)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 普遍遵行的效力。

【练一练】
(2014年多选)下列各项中,属于法的特征的有
ABCD)。 (
A.国家强制性
B.利导性
C.规范性
D.国家意志性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
(4)D今年16周岁,全日制高中在读。(限制)
(5)E今年17周岁,已在某餐厅打工,以自己的工
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完全)
【练一练】
(2016年单选)根据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达 到一定年龄阶段、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的公民,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年龄阶 段为( A )。 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B.18周岁以上 C.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被法律规范所 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客体
主体 三要素 内容
【想一想】
上述当中的关系,哪个关系属于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1.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有两个主体。
2.法律主体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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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特征的是()。

A、规范性B、利导性C、任意性D、国家意志性【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法的特征包含: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包括可预测性)、规范性(包括概括性、利益导向性)。

(P2、3)2.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于4月10日交货,张某于甲公司交货后的5日内付清全部价款。

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电脑B、张某和甲公司C、张某要求甲公司4月10日交货的权利D、甲公司要求张某按时付清全部价款【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本题中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张某和甲公司。

(P4)3.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等级的排列中,正确的是()。

A、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B、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C、法律>宪法>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D、法律>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法的效力等级为:(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P10)4.下列对法的分类中,属于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的是()。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实体法和程序法D、一般法和特别法【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1)选项A:是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所作的分类;(2)选项C: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3)选项D: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P11、12)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B、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选项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P11)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权利依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下列选项中,根据享有权利能力主体范围不同进行分类的是()。

A、民事权利能力B、政治权利能力C、特殊权利能力D、劳动权利能力【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1)选项C:公民权利能力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2)选项ABD:公民权利能力按照法律部门的不同,可以分为民事权利能力、政治权利能力、行政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等。

(P4)6.下列关于适用法的效力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B、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直接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D、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该题针对“适用法的效力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7.下列法律行为的分类表述正确的是()。

A、按照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分为单方的法律行为和多方的法律行为B、按照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分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C、按照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分为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D、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分为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分为单方的法律行为和多方的法律行为。

选项B,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分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选项C,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分为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

【该题针对“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8.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

A、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B、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C、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D、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该题针对“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9.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但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是由()决定的。

A、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B、阶级社会的生产方式C、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D、统治阶级的利益【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法作为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该题针对“法的本质”知识点进行考核】10.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将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划分标准是()。

A、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所作的分类B、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C、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D、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选项A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选项B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选项D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该题针对“法的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11.下列关于法的特征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B、法是最具有强制力的规范C、国家发布的任何文件都是法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法是通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但并不是国家发布的任何文件都是法。

【该题针对“法的特征”知识点进行考核】1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法的主要形式的是()。

A、宪法B、自治法规C、法律D、判决书【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我国法的形式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国际条约。

不包括判决书。

【该题针对“我国法的主要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13.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C、国务院制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选项BD 《公司法》和《会计法》属于法律;选项A《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的,属于部门规章。

【该题针对“我国法的主要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14.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

A、法律调整的对象B、法律调整的方法C、法律规范的内容D、法律规范的种类【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

【该题针对“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概念”知识点进行考核】15.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制造设备的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乙方制造的该设备B、甲乙双方C、乙方承接制造设备的劳务行为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一般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人格人身、非物质财富和行为,本题属于行为,所以甲、乙双方签订制造合同而形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即该法律关系客体并不是乙方制造的设备,而是乙方承接制造设备的劳务行为。

【该题针对“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知识点进行考核】1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外国人B、商品房C、提供劳务的行为D、荣誉称号【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选项A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该题针对“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知识点进行考核】17.小张和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小张向银行借款10万元,银行当日交付借款,小张一年后归还利息和本金共11万元。

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A、借款合同B、利息和本金11万元C、借款10万元D、小张和甲银行【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该题针对“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知识点进行考核】18.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C、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产生,终于终止D、只有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权利能力【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与法人都是具有权利能力。

【该题针对“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知识点进行考核】19.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相对事件的是()。

A、地震B、爆发战争C、纵火D、行政命令【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法律事件中的绝对事件;选项CD属于法律行为。

【该题针对“法律事件”知识点进行考核】二、多选题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事实的有()。

A、签发票据B、签订合同C、发生火灾D、重大政策变更【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法律事实包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选项AB:属于法律行为;(2)选项CD:属于法律事件。

(P7)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

A、营利法人B、特别法人C、国家D、非营利法人【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自然人,即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人组织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P4)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负刑事责任C、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D、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选项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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