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工作细则
政教处工作具体规章制度

政教处工作具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宗旨,政教处的工作是贯彻学校的各项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学校的政治、思想和宗教工作。
政教处的工作要服务于学校的发展,促进师生思想政治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条政教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法治校、服务发展、保障民主和团结稳定,坚持教育为本、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为实现学校的宗教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政教处的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对学校宗教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和贯彻学校的政治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学校宗教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政教处领导班子要带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学校制度,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维护学校的形象,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政教处工作要与学校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发挥政教处的统筹组织作用,实施综合治学,积极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管理创新。
第六条政教处领导班子要关心和支持基层教职工队伍,做好师德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党团建设和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教风、学风、校风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政教处要加强对外联络与合作,积极参与学校在学术、科研、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交流活动,推动学校的对外开放和合作。
第八条政教处要加强学校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学校的发展成就和工作进展,提升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声誉。
第二章政治工作第九条政教处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政治工作方针政策,做好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活和学习环境。
第十条政教处要积极引导师生听从党和政府的指挥,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稳定,促进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一条政教处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政治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学校的政治安定工作,加强政治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安全稳定。
第十二条政教处要强化师生的政治觉悟,提升师生的政治素质,加强师生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的政治文明和政治文化建设。
第十三条政教处要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处理好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师生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利益。
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政教处管理工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政教处工作人员、班主任及全体学生。
3. 政教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以德治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人才;(2)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3)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4)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学校政教工作。
二、政教处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2. 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和总结;3.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4. 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5. 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和教育;6. 负责学生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7. 负责学生家长、社会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8.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班主任职责1. 负责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2. 负责班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3. 负责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4. 负责班级学生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5. 负责班级学生与家长、社会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6. 完成学校政教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2.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3. 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4.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5. 自觉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6. 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政教处工作人员、班主任及学生实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2. 对政教处工作人员、班主任及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纪律、违法乱纪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教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教处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政教处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政教处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等。
2. 政教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具体分工,协调各部门工作。
3. 政教处成员负责具体执行政教处各项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家校联系等。
三、工作制度1. 考勤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2)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前向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3)请假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以便随时接受工作安排。
2. 会议制度(1)政教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总结政教处工作。
(2)会议时间、地点由主任确定,政教处成员应按时参加。
(3)会议期间,政教处成员应认真听取报告,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2)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觉悟。
(3)加强对学生社团、班级活动的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学生管理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关注学生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方面。
(2)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3)对学生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5.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3)加强与家长、班主任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6. 家校联系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积极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2)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四、考核与奖惩1. 政教处成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2.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政教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的政教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政教处常规检查评分细则范本

政教处常规检查评分细则范本一、思想政治工作1. 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评分细则:1.1、坚定的政治立场,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宣传党的中心工作和政策1.2、关心群众,乐于助人,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1.3、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态度端正评分标准: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较差(60-69分)、差(低于60分)2. 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评分细则:2.1、关心班级集体,热心参与学生自治组织工作2.2、宣传党的理论和政策,关注时事热点,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2.3、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评分标准:优秀(80-100分)、良好(70-79分)、一般(60-69分)、较差(50-59分)、差(低于50分)二、德育工作1. 学生的道德品质评分细则:1.1、遵守校纪校规,尊重师长,关心同学,与人为善1.2、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愿意帮助他人评分标准: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较差(60-69分)、差(低于60分)2. 学生的自律能力评分细则:2.1、遵守纪律,自觉完成学校和班级的规定任务2.2、自律守时,认真对待学习和生活2.3、课间秩序良好,不打闹、不乱扔垃圾等评分标准:优秀(80-100分)、良好(70-79分)、一般(60-69分)、较差(50-59分)、差(低于50分)三、教学工作1. 教师的教学水平评分细则:1.1、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科学合理1.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互动1.3、课堂管理有序,学生学习积极性高1.4、教学效果明显,学生学习成绩稳步提升评分标准: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较差(60-69分)、差(低于60分)2. 学生的学业水平评分细则:2.1、学习态度认真,课堂笔记规范、整洁2.2、积极参加课外学习活动,学习兴趣高2.3、学习成绩稳步提高,考试成绩符合年级水平评分标准: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较差(60-69分)、差(低于60分)以上是政教处常规检查评分细则范本,具体评分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初中政教处规章制度

初中政教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在学校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树立良好的师道风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的管理教职工、学生以及来访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学校政教处负责学校的政治、教育和学生工作管理,具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执行和监督学校的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学生的纠纷和矛盾,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第四条政教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任职期间不得有违纪行为。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和同学,遵循学习和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学生不得进行违法、违纪、不良行为,不得擅自离校或参与非法活动。
第七条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锻炼自己,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八条学生在学校内发生纠纷或矛盾时,应当及时向政教处进行反映,不得采取暴力或其他不良手段解决问题。
第九条学生要热爱集体,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
第十条学生违反规章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者停课直至开除学籍。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一条教职工应当具备相关的教育教学资格,热爱教育事业,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负责。
第十二条教职工要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备课、授课,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不得违规补课或进行不当行为。
第十三条教职工要尊重学生,不得实施体罚或侮辱学生,不得进行与学生正常教学无关的行为。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当加强自身修养,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参与学生的纠纷,不得向学生传授错误的思想观念。
第十五条教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者停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来访管理第十六条学校来访人员需提前向学校政教处做好登记手续,接受学校的安全检查,入校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
第十七条学校来访人员须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进入校园内部,不得扰乱学校的正常秩序。
政教处工作管理制度

政教处工作管理制度
政教处工作管理制度
政教处是主管全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全体政教处工作人员是学生日常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者,包括政教处主任、副主任、教导员、年级组长和班主任。
以上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主动自觉地开展工作,对学生发生的问题要及时管理不得推诿,待问题处理完毕后写出书面报告,并且逐级向有关人员报告。
二、在工作期间内如因公或个人事情需离开工作岗位时,事先要向有关领导请假,待批准后再行办理。
三、工作期间注意为人师表,着装、礼仪符合行为规范的要求,与学生或学生家长谈话时语言要符合教师身份。
四、工作时间要专时专用,遵守工作纪律。
五、严格遵《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主动配合共青团和学校其他部门的工作。
七、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八、如违反规定由上一级领导进行帮助教育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政教处工作制度

政教处工作制度
是指政教处根据学校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制定的各项工作规定和程序。
政教处是学校管理教务和政务的综合性部门,其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保证政教处工作的规范性、高效性和公正性。
政教处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政教处的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 工作程序和流程:制定各项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流程,包括会议召开、文件发布、信息沟通等,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3. 工作规范和标准:明确政教处工作的规范和标准,包括文件起草、会议记录、信息处理等方面,确保工作质量和结果符合要求。
4. 决策权和执行权:明确政教处在教务和政务方面的决策权和执行权,确保重要事项能够快速决策和有效执行。
5. 考核评估和奖惩制度:建立政教处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激励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质量。
6. 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建立政教处的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确保敏感信息保密,防止信息泄漏和滥用。
政教处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提高政教处工作的效益和质量,推动学校的管理和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
政教处的规章制度

政教处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教处的管理,加强教职员工的工作素质,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教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学校的宗教事务,落实宗教政策,维护宗教和谐。
第三条政教处的工作宗旨是服务教职员工,提供宗教服务,维护校园宗教和谐,促进校风建设。
第四条政教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宗教政策,管理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活动,指导学生宗教教育,维护宗教和谐,处理宗教纠纷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政教处设处长一人,副处长若干人,工作人员数名。
第六条政教处设宗教管理组、宗教活动组、宗教教育组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由处长分配。
第七条政教处设有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文件管理等。
第八条政教处下设办事处,协助政教处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政教处负责制定学校的宗教政策,指导各部门贯彻执行。
第十条政教处负责管理学校的宗教场所,保障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政教处负责组织学校的宗教活动,提高教职员工的宗教素养。
第十二条政教处负责制定宗教教育计划,指导学生的宗教教育。
第十三条政教处负责处理宗教纠纷,维护校园的宗教和谐。
第十四条政教处有权对违反宗教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十五条政教处有权对宗教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活动的安全和规范。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政教处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包括宗教政策的宣传、场所的管理、活动的组织等。
第十七条政教处每月举行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安排下期工作。
第十八条政教处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宗教问题,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九条政教处每年编制年度工作总结,评选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激励工作积极性。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政教处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法违规。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政教处将给予批评教育、责任追究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经学校领导同意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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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工作细则总则为了更好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使学校工作规范化、正规化,特制定此细则。
一、教师要服从学校领导分配,按师德、师风规定去做,执行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名誉与利益。
实行教师积分制。
具体内容包括:例会、升旗、签到、集会、值日与重大活动参与等。
二、期终或年终将依据教师的积分总名次(内含教导处设置的各种积分)排列名次,学校将依名次进行评先表优、奖金分配、评级、淘汰和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
三、班主任要严格按照班级管理细则去做,实行到位制和量化管理级别制。
教师管理细则1. 请假制度:教师有事须向教导处请假,待教导处批准后到政教处或值日领导处记录请假。
无手续视为旷签。
2. 值班职责:①领导组负责签到、查课、学生请假批条、处理突发事件等。
②男教师值班、负责晚上放学期间的安全、学生就寝安全、当晚财产安全、做学生出入寝室的记录,是当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③女教师值班:负责饭场秩序、处理饭场突发事件,是饭场安全第一责任人。
④门卫值班:出入学生登记,来校人员记录,闲杂人员无故不得进校。
外来人员进校闹事,门卫是第一责任人。
⑤课任老师值班:负责当堂学生安全,尤其晚上负责学生楼梯安全,是楼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 签到:每签到一次积3分,缺签不计分,每周只请假一次计1分,超出记0分,公差视为出勤,代签、超签各扣2分,各部门请假有各主管领导批,无请假手续视为旷签。
4. 教师例会、升旗,每到一次记5分,不到记0分,请假一次记2分,迟到及早退记2分,公差算出勤。
5. 集会与重大活动:每参加一次记10分,不到记0分,请假记2分,公差算出勤。
6. 值日:男、女教师值日每月积40分,男教师缺一次扣20分。
女教师缺一次扣4分,有事可找人替换,替换的人不到场,扣原值班人员得分。
7. 突发事件,据情而定。
8. 公差说明:①国家规定的婚、丧、嫁、娶的假日。
②自学考试,课恰当安排的时间。
③因公外出的人员。
班主任管理细则一、班主任工作职责班主任是是学校管理好学生各方面工作的主力军,是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具体事务贯彻和落实的执行者。
同时是班集体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教育者,肩负着培养祖国未来一代的重任。
班主任工作任重而道远,辛苦而富有意义。
班主任工作应德育为首、刚柔并济、循循善诱、以理服人、惩戒适当。
班主任工作具体有:(一)班主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教育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热情关怀和爱护学生,对学生要“爱”、“严”兼济,重视思想道德、理想纪律、安全法制、心理卫生等方面的教育。
教育循循善诱,工作深入细致,能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三)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生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努力学好各门功课,不断提高学生成绩。
(四)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加强生活管理能让学生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组织和指导本班学生参加文娱、体育活动。
认真落实学校关于班级体育、卫生工作、公物管理的规定。
(五)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六)每学期开始时要制订好班主任工作计划,制订好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班规。
(七)认真上好班会课,并做好班会记录。
表扬先进、树立正气,定期举办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以及课余班队活动、公益活动等。
(八)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研究布置班级工作,注意发挥学生班干部自治自理的作用,督促检查班级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理班级中的偶发事件。
(九)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家庭和社会有关方面取得联系,与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十)每学期评出班级的优秀干部、三好生等,认真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做好通知书的发放。
(十一)每学期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发挥其激励作用,完善学生的人格和情操修养。
二、班主任工作评估及奖励制度为了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突出班主任在学校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引进竞争机制,鼓励先进,全面客观地反映班主任的管理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班主任奖励津贴每期平均发放4次,每次按班主任工作评估积分和班级量化积分总和分级段分4档发放,一档200元,二档180元,三档170元,四档160元。
级段有5个平行班的增加1个三档170元。
荣誉按班主任工作评估积分和班级量化积分总和发放,积分总和在所有班级中名列前茅的班主任就是当年的优秀班主任。
(二)班主任工作评估积分1、班主任实行到位制、午休坐班制。
到位包括早操(早读)、早饭后、课间操、午饭后(午休),夕会、学生就寝、集会及其它情况按学校控制时间到位,学生在,班主任在。
缺一次扣2分,请假且找人代替能够履行职责不扣分。
2、每周五午控制时间定为班主任例会,全员参加,认真做好记录,向学生传达会议内容。
不参加扣2分,请假且找人代替能够履行职责不扣分。
3、每月学校组织一次班主任工作研讨,交流经验,班主任应根据当前阶段班级情况写一份不少于2页的材料。
交材料奖5分。
4、每月各班交班会记录(不少于3次)。
上交及时且达到规定次数奖5分,每少一次在5分的基础上扣2分,没上交不奖分。
5、及时上交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都不少于3页),每项奖奖5分。
6、认真填写学生报到册并上交奖5分。
7、认真填写通知书并及时发放给学生奖5分。
8、组织学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完成彻底、规范并上交政教处,奖10分。
注:以上所有工作积分当月所做工作奖扣分之和除以4计入班级评比当中;第3、4、5、6、7、8条完成不好应在奖分基础上适当扣分或不奖分。
班级管理量化评比细则班级管理评比包括纪律、卫生、学习、财务保管、寝室管理、学生巩固的保持和校园活动。
1、各班级基础分130分:纪律35分,卫生35分,学习30分,财务保管10分,巩固率20分。
2、各班纪律、卫生实行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其他几项实行月总结。
寝室管理所得分将加到月总结的总和之上。
3、实行“两面红旗”。
每周纪律和卫生之和第一名者,挂“文明班集体”红旗;月考各级段前两名挂“学习榜样”红旗。
一、纪律方面:纪律设35分实行扣分制。
每月总结的办法为:每周所得分之和除以周数得到本月的纪律分,寝室管理的纪律扣分一并算入此项。
实行举报制度,发现跳墙,从窗户向外撒尿一人次扣5分,奖举报人2分。
具体扣分办法如下: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纪律,有事履行请假手续,事病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或两天以上者由政教处或值日领导批准。
(请假以存根为准,无存根视为旷课。
)迟到一人次扣1分,旷课一人次扣2分。
请假程序为:(1)、班主任把关签章、(2)值班领导纪录备案签章、(3)门卫见前两项手续齐全做好记录方可放行。
班主任在学生请假超过一小时不到校者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否则班主任立即上报学校。
每周各班只限10张请假条。
每天只准批两张请假条,多批一张扣一分,如请假一周以上必须持相关证明。
请假超过一月者按休学处理。
考试时没有相关证明学生缺考一场扣2分。
2、学生应团结友爱,骂人扣1—2分,打架斗殴者每人扣5分;若持强凌弱或纠集社会上的人闹事者包括强行借钱,一人次扣10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学校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3、严禁学生吸烟、赌博、喝酒,违者一人次扣2--3分,学校将对其公开批评处分。
4、发现直呼教师姓名者,每人扣2分,侮辱顶撞老师者每人扣5分,情节严重的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个人承担后果。
5、拾金不昧者,学校予以表扬,发现有偷窃他人财物者,一人次扣5分,数额较大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要爱护学校财物。
发现有翻越围墙、校门,破坏设施者一人次扣5—10分,造成损坏的要负责修复与赔偿。
7、要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发现放鞭炮、夜静时故意喊叫等故意制造混乱者,每人次扣3--5分。
8、上课期间(体育课除外),学生不准在教室外逗留,发现一人次扣1分。
9、遵守考场纪律,月考中有舞弊现象一经核实,一人次扣3分,考场睡觉、看与考试无关书籍一人次扣2分。
10. 各班的教室日志、板报记录,按时交政教处检查,否则一次扣1分。
11. 服装整洁,朴素大方,不许穿奇装异服,不许佩戴金银首饰,不许染发,留光棍毛,穿拖鞋,发现每人次扣2分。
12. 有其他违纪现象,一经发现,立刻严肃处理,并酌情扣分。
注:如违犯以上第2、3、4、5、6、7条中规定者,家长或其实际监护人必须到校协助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休学等处理,处理结果写入综合评定手册。
对能承认错误,并积极改正的学生,扣分一律取最低限。
二、卫生方面设总分35分,其中教室10分,卫生区10分,寝室10分,平时卫生保持5分。
卫生总分35减去一周各项所扣分所得的差就是该周卫生分,月卫生分等于周得分之和除以周数。
1、教室卫生实施细则:(1)地面打扫做到干净清洁,适当洒水,无垃圾堆放、无积水、无痰迹等,违者扣1—2分。
门窗玻璃窗台灯具洁净无灰尘,违者扣1—2分。
(3)教室内挂图、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张贴要规范无灰尘、无卷边。
个人用品、书桌、劳动工具摆放要整齐有序,窗户上不准贴纸影响光线,纸篓无溢出现象,违者扣1—3分。
2、卫生区卫生实施细则:(1)地面打扫不留死角,做到无坑洼、无砖头、绿化带内无纸片,果皮杂草、塑料袋等,违者扣1—4分。
(2)果皮箱、花池应及时清理干净,垃圾定点倒,违者扣1—3分。
(3)水池和水沟应及时疏通并清理干净。
下雪后及时清扫道路,违者扣1—3分。
(4)楼道内栏杆扶手、窗台等做到干净整洁无灰尘,违者扣1—3分。
楼道内墙壁和窗户玻璃上无乱涂乱画、蛛网和灰尘,违者扣1—3分。
地面打扫强调不能有泥饼,其它方面同教室。
违者扣1—4分。
3、寝室卫生实施细则:(1)地面,室内地面应打扫干净,无垃圾堆放,无积水,违者扣1—5分(特别强调床下和走廊)。
(2)被褥:被褥要勤晒,床单枕头、被罩等应清洁,叠放应整齐有序,置于里床头、席、床单和褥子应铺平,违者扣1—5分。
(3)脸盆等洗涮用品应整齐有条理地摆放在柜子里,各种包裹箱子整齐的放在水泥板上,违者扣1—5分。
(4)便桶和垃圾桶应及时的清倒、涮洗,室内外地面无大小便,违者扣1--5分。
(5)门窗墙壁无乱涂乱画,无灰尘蛛网,窗户能通风应及时开窗通风,违者扣1—5分。
(6)墙壁上和床下无私拉乱挂现象,违者扣1—5分。
4、卫生保持实施细则:(1)每天不定时检查教室、卫生区、寝室卫生。
按照以上实施细则扣分,然后折合。
最高不超过5分。
(2)违纪学生处理,发现乱扔垃圾的学生扣该班卫生分1—2分,并责成其做好事以功抵过。
5、检查时间:(1)每天上午第一节上课前检查,每周不少于三次。
(2)卫生保持放在下午第一节上课前检查,每周不少于三次。
三、学习方面:依据教导处提供的月考平均成绩作如下处理:同级段各班设30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分值的2倍是本班本次考试所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