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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管理,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相关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案场经理等。

1.3定义1.3.1联合代理销售案场:指由多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共同代理销售的房地产项目。

1.3.2销售人员:指在联合代理销售案场从事销售工作的员工。

1.3.3案场经理:指负责管理案场销售工作的主管人员。

二、案场管理2.1管理目标2.1.1提高销售业绩:通过合理的管理手段,提高案场销售业绩,实现销售目标。

2.1.2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确保客户在案场购房过程中得到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2.1.3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

2.2案场组织结构2.2.1案场经理负责案场的整体管理,包括销售业绩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等。

2.2.2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销售沟通,提供相关服务。

2.2.3案场经理和销售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销售目标。

2.3销售流程2.3.1接待客户2.3.1.1销售人员应主动接待来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

2.3.1.2销售人员应礼貌待客,提供详尽的房地产项目信息。

2.3.2.1销售人员应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2.3.2.2如遇到无法回答的问题,销售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尽快给予客户答复。

2.3.3签订购房合同2.3.3.1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

2.3.3.2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详细解释合同条款,确保客户理解并同意。

2.3.3.3销售人员应及时将合同送交案场经理审核。

2.3.4客户回访2.3.4.1销售人员应在签订合同后进行客户回访,了解客户的购房体验和意见建议。

2.3.4.2销售人员应认真记录客户回访情况,并向上级提供相关报告。

2.3.4.3根据客户回访结果,及时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2.4业绩管理2.4.1案场经理应根据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考核。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行为,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合代理案场的组织、管理、运营等活动。

第三条联合代理案场指以多个代理商共同运营的案场,旨在提供更多的产品种类和服务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和整体销售业绩。

第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原则:服务至上、诚信经营、协调发展、共创共赢。

第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合规经营,遵纪守法,促进诚信经营。

第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至上的原则,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共同发展。

第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强调团队协作,提倡资源共享,共同创造价值。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是联合代理案场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代理案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第十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负责领导和协调联合代理案场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由联合代理案场各代理商的负责人组成,代表各方利益。

第十二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并决定联合代理案场的重大事务。

第十三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设联合代理案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的营销策略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各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的产品采购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协调,保证产品供应的充足和品质的稳定。

第十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的销售活动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各代理商积极配合,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第十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的客户服务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规划,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十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的市场监测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九条联合代理案场的经营管理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推进联合代理案场的发展。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新城地产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三、乙方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多家代理公司用A B、C表示:代理公司A:专案一名、销售员8名、助理一名;代理公司B及C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同A;四、业务接待流程规定•联合代理公司销售员轮流接待,示意图如下:备注:非热销期,项目销售经理(甲方代表)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接待轮序模式,两个销售团队轮流进行场外渠道的开发,但销售现场至少保留一个销售团队负责客户接待,另队留守二名销售人员做本团队来电回访客户的接待工作。

客户确认岗标准模式:轮接台每次仅允许2家代理公司各一名销售人员进行客户确认。

A B | (代理公司A、代理公司B,)制作轮排表,早晨第一班开始,对于来访客户,先由B对客户简单寒暄时对于如下几个问题进行询问:①您是否是第一次来?②我们有业务员之前给您打过电话或发短信吗?③ 您的家人之前有来看过吗?此时,A在旁倾听。

经过以上问题询问,判断客户时新客户之后,B并不接客户,而是将客户移至A,让A接待。

此时控台A所在的公司销售员A'补位,形成:轮接台B A如果有3家代理公司,则C公司销售员部位,形成:轮接台: B C按照上述例子,此轮由A'或C询问,而由B接待客户。

案场甲方代表负责每日客户确认岗首次轮接业务员顺序,原则上前日首次接待若为A 公司销售员,次日则为B公司销售员,轮换排班。

对于客户确认岗业务员询问后客户由如下回答,则采用相应处理方式:若客户回答之前来看过,并能记得销售员姓名,则客户确认岗业务员将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客户回答之前来过但记不起销售人员姓名,则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经查询后确实有之前业务员的接待记录并且也在规定时间内回访追踪了客户,则同样将该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明源查询后未有客户登记记录,则视为新客户接待;若查询后有客户登记记录,但之前业务员未对客户在规定期限内跟踪回访,则经客户确认岗两方确认后后视为新客户接访,接访完毕后再报备甲方代表实际情况,申请由甲方代表在明源中对该客户进行权属转移(转移到自己权属下)。

双代管理制度

双代管理制度

XXX项目2015年10月31日前言按照公司的营销安排,为了确保各项目销售目标的按时保质完成,经公司营销部研究建议,报经公司同意,公司的营销代理工作适合探索一种全新的模式,即联合代理销售模式。

特制订本制度,作为双代模式下的案场管理执行规范。

双代模式下,管理制度以公平竞争为原则,以最大化的促进销售人员对客户的跟踪服务为目的,调动两方销售人员及策划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项目销售业绩的提升.核心工作为客户归属判定管理,及营销策划工作责任追究,本条例围绕以上两点重点加强管理规范。

目录一、双待模式下销售代理公司基本组织架构 ....................................................................... - 4 -1。

1双待模式下销售代理公司基本组织架构 ...................................................................... - 4 -二、双代模式下的策划管理制度 ........................................................................................... - 5 -2。

1策划人员架构 .................................................................................................................. - 5 -2.2策划管理制度 .................................................................................................................... - 5 -三、双代模式下的销售管理制度 ........................................................................................... - 6 -3。

房地产甲乙联合代理管理制度体系

房地产甲乙联合代理管理制度体系
3、补轮排情况为:学习空看、调盘、接待领导或领导安排的相关人员(非买房客户)、复访老客户且忘记置业顾问是谁并未能查出置业顾问。
第二部分:权属及佣金分配办法
一、客户权属确认应以前台审位为主要确定原则,已确认为新访的客户在接待过程中他人不得以任何缘由打断接访。违者处以1000元罚款,并予以清场。
二、常见权属争议处理原则:
⑦走姿:上身直立,走路时不能左右晃动。
⑧注重个人卫生,每日喷香水,香水味道以阳光、沉稳为主。忌身上有异味。
上述情况如出现相应违规行为,或过渡问题导致客诉,责任方应处以10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导致客户损失,甲方经理有权将该销售人员清理出场。
4、如遇同组客户多名成员到访的情况,且来访时间不一致,到访后也没有说明是有同行之人或有联系好的销售的客户,则由判客人员问清后交第一接访销售人员,按照首访进行轮接(在首访接待时客户发现同行之人,接待依旧不变),如客户成交则业绩记入首访接待人名下;
3、如到访客户为复访客户,则双方团队的销售人员排位不变,由该客户首接的销售员接待;若复访客户原始销售人员休息或调离,则该客户则由原始销售人员所在销售团队的案场经理重新安排销售人员跟进,其客户到访性质按照复访客户处理,不做新访记录。复访客户如占用轮排,则不予补访。任何由于排位影响售楼处正常销售秩序的行为,视情况给予一方或双方处罚,每次罚款100元,若情节严重者则在给予相应处罚同时甲方经理有权要求对其进行停岗处分,该客户进行重新分配。
五、如进入售楼处的客户是如下情况:
1、如遇问路、去卫生间、饮水、询问招工事宜、问管理费、借用售楼处电话或寻找朋友亲属以及进场后明确不需要销售人员接待情况下且在中途未向销售人员索取资料,则不视为其为新客户,整体销售团队按照正常接待轮序进行接待。(如客户一开始表示不留电话,接访后又留电话登记了,则视为正常客户不予补轮排)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范文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范文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范文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各方权益,特制定此《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的情况。

第三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旨在通过多个代理机构联合协作的方式,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增加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应遵循依法公正、公平、透明和互利共赢的原则,倡导与其他代理机构真诚合作。

第二章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第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由主管部门成立,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代理机构的协作和管理。

第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

第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协作中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章代理机构入驻和退出第八条拟入驻联合代理案场的代理机构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关的人员、设施和技术条件;(三)有较好的信誉和良好的声誉。

第九条代理机构入驻联合代理案场后,应签订相关协议,并交纳入场费。

第十条代理机构退出联合代理案场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管理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联合代理案场服务第十一条联合代理案场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案件管理、投诉处理、咨询服务等。

第十二条案件管理包括案件登记、审查、分配、办理和结案等环节。

第十三条联合代理案场应制定合理的案件分配制度,确保案件均衡分配给各代理机构。

第十四条投诉处理应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纠纷。

第十五条联合代理案场应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

第五章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费用第十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费用由入驻的代理机构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用于维护和改进联合代理案场的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费用的收入和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保密和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及各代理机构应加强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案件相关信息不泄露。

联合代理案场

联合代理案场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执行力
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营销管理岗
一条腿?两条腿?
营销工作
策划工作
共同前进
会营销的策划 复合型人才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执行力
会策划的营销
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营销管理岗
哪些我们做的还 不够好?
团队的成立、培训、维稳、客户分析、客户谈判、案场问题把控 项目营销工作全流程的掌控以及办公软件熟料的掌握运用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执行力
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我们,该何去何从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执行力
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联 合 代 理
时代产物
活下去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执行力
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联合代理,大势所趋,前方 高能,你准备好了吗?
机遇
挑战
淘汰
营销机构
营销管理层
一线团队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执行力
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营销管理岗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哪个是我们自己?
守旧者
保持原有的固话思维,固步自封,沉浸在案场山大王的氛围中,无危机意识,不善 于学习总结,不及时学习更新市场新的营销模式和策略,闭门造车,在地产职业生涯中 越走越远,从一线城市,走向二线……最终走到十八线,直至销声匿迹,无影无踪。
加强自我专业修为,内部竞岗、人才培养晋升、注入新鲜血液,实现人员综合能力 优化,增强团队市场竞争力。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执行力 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营销机构 公平、公正、公开、完善的晋升体制 任人唯贤而不是任人唯亲 完 善 晋 升 通 道 岗位任命先内后外,减少空降兵 人员培养纳入管理层的考核晋升指标 设立管培生机制,协助案场负责人管理项目

案场管理制度规范doc范文

案场管理制度规范doc范文

案场管理制度规范doc范文案场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案场管理,提高案场工作效率,保障案场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案场管理制度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案场,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案场、展示案场等。

第三条案场负责人应严格遵守本规范,对案场的日常运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任何案场活动均应依照本规范进行操作。

第二章案场管理第四条案场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案场运作计划和目标,并对案场运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每个案场都应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并定期向上级报告案场运作情况。

第五条案场负责人应确保案场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作和维护。

如发现设施和设备有损坏或问题,应及时报修。

第六条案场负责人应组织并实施案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案场内应设置合适的安全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理。

第七条案场负责人应定期召开案场汇报会,对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案场工作流程第八条案场工作流程应符合公司的规定和流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接待、项目介绍、销售谈判、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九条案场负责人应对案场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

第十条案场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客户接待,并组织培训,确保客户接待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的销售流程进行销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资料、带领客户参观案场、解答客户疑问、收集客户需求等。

第十二条案场负责人应确保案场的销售谈判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不得采取虚假宣传、误导顾客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案场负责人应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解决。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四条案场负责人应对案场员工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员工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案场负责人应组织安排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六条案场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七条案场负责人应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压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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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1新城地产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三、乙方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多家代理公司用A、B、C…表示:代理公司A:专案一名、销售员8名、助理一名;代理公司B及C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同A;四、业务接待流程规定●联合代理公司销售员轮流接待,示意图如下:备注:非热销期,项目销售经理(甲方代表)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接待轮序模式,两个销售团队轮流进行场外渠道的开发,但销售现场至少保留一个销售团队负责客户接待,另一队留守二名销售人员做本团队来电回访客户的接待工作。

客户确认岗标准模式:轮接台每次仅允许2家代理公司各一名销售人员进行客户确认。

制作轮排表,早晨第一班开始,对于来访客户,先由B对客户简单寒暄时对于如下几个问题进行询问:①您是否是第一次来?②我们有业务员之前给您打过电话或发短信吗?③您的家人之前有来看过吗?此时,A在旁倾听。

经过以上问题询问,判断客户时新客户之后,B并不接客户,而是将客户移至A,让A 接待。

此时控台A所在的公司销售员A如果有3家代理公司,则C按照上述例子,此轮由A’或C询问,而由B接待客户。

案场甲方代表负责每日客户确认岗首次轮接业务员顺序,原则上前日首次接待若为A 公司销售员,次日则为B公司销售员,轮换排班。

对于客户确认岗业务员询问后客户由如下回答,则采用相应处理方式:✓若客户回答之前来看过,并能记得销售员姓名,则客户确认岗业务员将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客户回答之前来过但记不起销售人员姓名,则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经查询后确实有之前业务员的接待记录并且也在规定时间内回访追踪了客户,则同样将该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明源查询后未有客户登记记录,则视为新客户接待;若查询后有客户登记记录,但之前业务员未对客户在规定期限内跟踪回访,则经客户确认岗两方确认后后视为新客户接访,接访完毕后再报备甲方代表实际情况,申请由甲方代表在明源中对该客户进行权属转移(转移到自己权属下)。

✓若客户回答之前未来过售楼处,但收到过案场销售人员电话或者短信的邀约,则同样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查询后的客户权属判断标准同上。

✓若客户回答其家人之前已经来过,则客户确认岗销售员须询问家人的姓名或询问其是否能向家人确认接待的业务员以便于一对一更好的服务。

同时过程中控台同事须配合将其家人联系方式通过明源系统进行查询而判断客户归属。

✓经询问后即便客户表示是老客户推荐其来看房,除非第一次来访时老客户亲自带看现场或者该客户表示朋友让其直接找某位销售员接待,又或者老客户在该客户来访前提前致电某位销售员做好接待工作,其他情形该名新客户均不作为之前老客户权属分配,而归于实际接待业务员。

四、现场销售服务岗位设定目的与职责要求1.控台接听岗目的:控台接听岗由轮值公司业务员担任。

职责:现场销售来电接听,传送产品信息,来电登记,促成邀约。

●根据各公司轮值接待顺序表,控台接听岗轮值业务员做好电话接听工作,并及时做好来电登记表信息记录及明源录入工作。

2.客户确认岗目的:客户确认岗由轮值业务员担任,并针对来访客户进行客户界定原则分配。

职责:通过客户确认由轮值业务员担任了解并登记来访客户的获知渠道等相关信息,根据客户界定原则安排轮值接待轮值销售人员进行有序接待。

●客户确认岗必须仅有2家联合代理公司业务员共2人值班轮岗,并且接待礼仪必须符合《新城地产销售现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客户确认岗A、B两名销售员迎接客户时,A销售员对来访客户进行询问时,B销售员在旁仔细倾听并保持微笑,当A确认完客户时新客户来访时,必须很自然地向客户介绍B 销售员,此时B销售员继续接待。

●一旦客户转移进行一对一接待时,客户确认岗必须及时补位,那家公司销售员缺位即补充那家公司销售员,不得出现仅一家代理公司在客户确认岗迎客的现象。

●以上客户确认岗规定用于平常工作日内的正常接待。

周末或由于客户活动及项目加推开盘等情况现场来人量较大的时间段内,客户确认岗相关规定如下:✓客户确认岗内仍然为两家代理公司共同值班站岗;✓客户到达售楼处后,客户确认岗内业务员按照轮排顺序依次接待,但A上前接待时,B不上前共同倾听,而是继续轮班站岗,但A公司业务员必须立即补位。

✓A接待时经询问若为老客户时或者客户指明上次接待业务员姓名,应当主动将客户领至指定销售员进行接待,否则根据明源录入标准规定,接待也属于无效。

✓如果A接待客户属于无效客户(即已经将客户领至其他销售员处),此时A可以回到客户确认岗内,补位的A公司销售员再回到控台。

✓整个过程中不允许客户确认岗无人或仅有一人的现象。

3.销控岗位目的:通过销控管理销控房源,进行房源交易前的确认,销售协议及合同的审核。

职责:由甲方代表或指定代理机构专案负责,以明源系统的房源成交状态为主要前提依据,负责现场销售房源信息透明、公开,参照经甲方签确的销售合同/协议模版,负责合同审核。

●确保现场房源成交状态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驻场各代理销售团队专案经理。

●确保现场房源保留时及时通报驻场各代理销售团队专案经理。

●确保盖章合同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现场房源的增补及保留由甲方代表负责,各代理团队均无此权力。

4.助理岗位目的:通过助理岗位的助理人员,有效管理各自代理团队现场成交数据。

职责:以新城各类报表的标准格式为前提依据,有效管理统计与汇总相关数据。

驻场代理机构助理人员各自汇总报表后,按月度为单位轮值,负责与新城公司的工作对接,包括但不限于汇总上报项目的各类报表等工作;●确保明源系统的准确录入与维护。

●确保新城各类报表数据准确、定时提交。

●确保签约资料责任到人,执行签收登记管理。

●负责礼品、办公用品、客户资料的签收登记管理。

●完成甲方代表交待的其他工作。

五、相关人员规范要求1、客户确认岗内必须保证有且仅有2家代理公司各一名销售员站岗,不允许出现多家公司销售员聚众闲聊或者争相拉客的现象。

2、联合代理销售团队任何一方也不能在售楼处3公里范围内进行派单及其他拦截客户的行为。

若有任何一方出现在售楼处3公里范围内进行派单或者其他拦截客户的行为,另外一方可取证交由甲方,出现一次,则在该代理公司销售佣金中扣除一套;出现两次,则扣除2套,以此累加。

3、联合代理下的销售案场控台内业务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6人,其余业务员可到办公室或按照甲方代表规定区域等候接待客户;销售员必须按照客户确认岗的轮排顺序,需要补位的业务员必须在控台岗内等候并及时补位;4、控台内业务员行为礼仪必须符合《新城地产销售现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聚众聊天。

六、设立原则:1.客户界定原则1)现场来访客户通过大众媒体渠道(包含报媒、电视、户外等)自然到访,以明源系统客户记录为依据界定来访客户接待归属。

●若明源系统保存完整客户记录(至少符合姓名、电话、客户需求房源),界定客户接待归属明源系统所示代理机构客户记录首次接待销售人员继续接待。

●若明源系统无客户记录则视为首次来访。

●若发生任何争议疑义,任何一方代理机构提出申诉则由该代理机构准备举证材料,举证材料必须于申诉当天提交甲方给予判定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举证材料,甲方视为无效举证处理。

●不论任何情况,驻场代理机构必须绝对服从甲方代表的判定结果。

2)在客户接待中如发生两组业务员同时接待同一组客户,如:甲业务员正在接待或已经定购的客户被乙方认出曾在甲方之前接待过,具体判定可分以下两种情况:A.当甲方是首次接待,则在乙方提供之前7天内接待、联系记录后该组客户交由乙方接待,房屋的成交佣金与面积均由乙方获得;但如果乙方不能提供7天内有效的接待与联系记录,则该套房屋归属甲业务员。

B.当甲方已经是二次或以上接待,而乙方能提供之前7天的接待或联系记录,则该组客户仍由甲方业务员继续接待,但该套房屋一旦成交则奖金与面积由两位业务员共同平分。

C.当一个购买单位(家庭)的不同成员先后分别由两家公司业务员合理接待,且均具有7天以内的接待、回访记录,则该套房屋成交金额与面积由双方业务员平分。

D.当新客户进场时若有老客户同时陪同到场,则可由老客户指定的业务员接待。

但之前已经确认业务员接待的客户则仍由原业务员进行接待。

E.客户归属一旦划分,其他业务员不得与该客户进行联系,以免说辞信息不统一导致客户流失。

3)现场来访客户通过驻场代理机构开拓场外渠道(包含二手中介门店、巡展、大客户团购、购买目标客户联系方式等),以场外渠道开发登记的客户记录为依据,界定来访客户归属开拓场外渠道的驻场代理机构接待。

同时不影响该驻场代理机构轮值接待岗的销售人员轮值接待顺序。

●若购买目标客户联系方式的场外渠道开拓,必须进行电话回访,并在明源中录入电话回访的具体情况,以便后期核实。

若所购买目标客户联系方式的客户,在回访前明源系统已经出现来访或来记录,则应界定归属之前接待的团队。

●若场外渠道来访客户与现场自然到访客户出现直系亲属重复登记,界定直系亲属以同一组客户计算原则,归属开拓场外渠道的驻场代理机构接待。

●若场外渠道来访客户与现场自然到访客户交叉时,界定归属开拓场外渠道的驻场代理机构接待。

同时给予明源系统对此类客户记录进行更改团队接待记录。

●若发生任何争议疑义,任何一方代理机构提出申诉则由该代理机构准备举证材料,举证材料必须于申诉当天提交甲方给予判定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举证材料,甲方视为无效举证处理。

●不论任何情况,驻场代理机构必须绝对服从甲方代表的判定结果。

4)公司安排的关系户的接待及业绩划分●来访首接归属原则:客户已先有来访(要有明源记录为证),然后找到领导关系,领导安排保留,待客户来购买该套保留房时,业绩应仍归属首接销售员;客户后续继续购买其他房源(不管是否是领导安排),业绩仍归属该首接销售员。

●无来访轮流原则:在领导安排保留前,被保留客户根本无来访,待客户来购买该套保留房时,由项目营销经理安排,遵循两家一家一套轮流的原则;客户后续继续购买其他房源仍然由原销售员继续办理,业绩划分归属该销售团队)。

●特殊情况:一家有不同成员分别来看:a)如果告知其家庭成员有来看过,则你们有义务将该客户继续引导至曾接待的业务员,如果成交,业绩归属首接公司。

b)如果未告知家庭成员关系,被两家分别接待,则如果该户成交:如果合同中只有一家接谢谢你的欣赏待的客户名字,则业绩归属该家;如果两家接待的客户名字都出现在合同中,则业绩两家平分,销售手续由来办理客户的对应业务员办理。

c)特殊情况举例:客户A、B同属于X家庭(包含泛义的关系“家庭”),客户A先来访由世联S接待;客户B后来访由新联康J接待。

如果B告知J其家庭成员A已来看过,则J有义务将B引导至S;如果该户成交(不管合同中有几人名字),则业绩归属S。

如果B未告知其家庭成员A已来看过,后续S和J仍分别接待A和B;如果该户成交:谢谢你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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