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创业协会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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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与就业协会章程

大学生创业与就业协会章程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与经济贸易系大学生创业与就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与经济贸易系大学生创业与就业协会(简称创业与就业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以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服务广大师生,提高自身能力;注重协同奋斗,培养团队精神;协助就业服务,开发就业渠道;锻炼拼搏精神,提升创业能力;发挥能动潜能,开辟全新天地。

全体协会会员以关注学院学生创业、服务学院学生就业为己任,宣传实用的就业知识,传播优秀的创业理念,做好学校与学生之间、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

第四条协会口号:励志照亮人生,奋斗改变命运第五条协会追求:理想实践成功进步第六条主管单位: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与经济贸易系团总支。

第七条协会成员必须以协会章程为基本行动准则第二章会员第八条凡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遵守本协会纪律和参加本协会各种活动,本人提交申请,经考查合格的,均可加入本协会。

加入本协会后即拥有本协会会籍,协会将建立会员档案,会员应热爱本协会,不得有有损于本协会名誉和不利于本协会发展的行为。

第九条入会程序:(一)本人提交申请;(二)经考查合格者由本人填写会员登记表;第十条协会不固定纳新时间,随时接受申请。

第十一条会员权利(一)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会员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三)会员有监督本协会的工作,并提出批评、建议,及向负责人反馈活动意见的权利;(四)会员可以优先参与本协会的各种活动;(五)会员有申请退会的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本协会形象;(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学生就业积极工作;(四)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奖惩原则(一)协会每学期期末将成立协会评审小组对会员进行工作评定和打分,奖励优秀会员,并对违规会员和不合格会员视情节处以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取消会员资格。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规章制度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规章制度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规章制度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是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直接领导下的先进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归属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是就业创业,我敢我赢。

第四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人员第五条:职务产生办法干事:凡新生经申请,经各部部长面试选拔后由会长同意后生效,每学期按平时表现评选优秀干事,名额按社团人数的10%而定。

部长:经一年的培养、锻炼后,换届时从干事中公平竞选产生部长,经会长同意后生效。

第六条:会长部长职责1、讨论审查各部长所提问题,决议重大事项及有关代表提案。

2、修改协会章程3、积极主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4、热心为广大学生服务,维护协会成员利益,反映协会心声,协调本协会及学院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5、会长对协会的日常工作及大型活动负有组织、协调指导责任。

6、各部长会长指定当前工作计划,完成当月工作总结并报人事部存档。

第七条:成员的义务1、协会的每位成员必须诚实、务实,有为同学们服务的热情,把大家和全局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配合院里的老师完成教学任务。

2、协会的每位成员必须相互团结、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发展,使本协会成为一支精干的学生团体,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效能。

3、协会的每位成员要注意个人的言谈举止,讲究个人仪表,树立良好的形象。

4、协会的每位成员要有超前意识、创新精神,大家应经常在一起相互学习,交流经验,统一思想,提高办事能力,增强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规章制度第八条:协会成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和协会章程。

第九条:协会成员应该有较强的责任心,时刻考虑为伴协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十条:协会成员要热爱自己所学专业,有上进心,还要注重自身心理素质的培养。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应该有良好的道德,待人真诚,尊老爱幼,帮助同学,充满爱心,努力工作,专心学习,坚持不懈,吃苦耐劳,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草案)

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草案)

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草案)宁夏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的名称:宁夏大学生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Students Venture Association of Ning Xia第二条协会的性质:协会属于地方性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服务对象主要为在校大学生及其他创业者(以下简称“创业者”)创办的企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一)协会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引导、展示创业项目、汇集创业资源、提供创业服务并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二)协会立足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育、传播和倡导创业文化,组织在校大学生和创业者培训、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使之成为创业者与政府及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三)培养和选树一批创业典型,引导和带动更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为促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第四条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银川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办公场所设在银川市银江大学生IT创业工场(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党和国家扶持创业的政策,组织创业者交流创业经验,参加创业培训;引导创业者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实现共同发展;(二)利用各种渠道,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支持和帮助,并维护其合法权益;(三)认真做好“宁夏大学生创业协会”品牌宣传推广工作,开展“宁夏大学生创业协会联盟企业(店)”的审查、评选活动;(四)开展以创业等主题的各项有利于创业者事业发展的交流活动,不断增强创业者之间的友谊和合作;(五)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上级各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按照章程规定吸收会员。

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协会章程,并有加入协会的意愿;(二)是合法的经济实体或企业经营管理者;(三)热心和支持创业工作服务的在校大学生或有关人士。

创业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创业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创业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创业协会的管理制度,提高协会的组织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社团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创业协会的各级组织及全体会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创业协会的宗旨是服务创业者、促进创业发展、搭建创业平台,以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意向的人士、团体和企业。

第四条创业协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决策、服务会员、合作共赢、诚实守信,坚持社团自治、自愿入会、自愿退出。

第五条创业协会的权利和义务:全体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活动和决策,享受协会的服务和福利;全体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共同维护协会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创业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依据协会章程和工作需要设立其他职务。

会长为协会的合法代表。

第七条创业协会的财务管理采取公开透明、严格规范、严密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最大化。

第八条创业协会的工作主要包括会员发展、活动组织、资源整合、政策宣传等方面,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第九条创业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专业委员会等,各级机构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作用。

第十条创业协会的建设以服务会员、促进创业、推动发展为宗旨,不断提高协会的影响力和服务水平,为会员提供更好的帮助。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创业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和荣誉会员,各类会员均应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享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是指具有创业意向和需求的个人,符合协会入会条件并通过审核的个人。

第十三条团体会员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基金会、协会等团体组织,符合协会入会条件并通过审核的团体。

第十四条荣誉会员是指对创业协会有杰出贡献者、社会知名人士、行业领袖等,由协会理事会评选产生的荣誉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提交建议、参与决策、参与活动、获得服务和福利等权利;会员有义务维护协会的形象、秩序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创业协会组织章程模板

创业协会组织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创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激发创业热情,推动创业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具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个人或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1. 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为会员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2. 促进会员间的资源共享和互助合作;3. 培养会员的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4. 提升会员的创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5. 推动创业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1. 开展创业培训、咨询、交流等活动;2. 组织创业项目评审、展示和推介;3. 促进创业投融资对接;4. 推广创业成功案例和经验;5. 开展与创业相关的公益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重大决策和管理。

第六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权:1.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5. 制定协会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八条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的职责:1. 负责理事会的日常事务;2. 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3.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4. 处理协会的对外联络事务;5. 管理协会的财务和资产。

第三章会员第十条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资格:1. 个人会员:具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个人;2. 单位会员:支持创业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协会工作的监督权;5. 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信息和资源。

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2.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3. 支持协会的工作;4. 不得损害协会的合法权益;5. 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社会捐赠;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高校创业协会规章制度

高校创业协会规章制度

高校创业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便于发挥广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潜能,促进校园内创业者之间的交流与互助,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本协会名称为“某某大学创业协会”。

第三条成立宗旨本协会的宗旨是:鼓励并支持广大学生创业,培养其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使创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发展,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发展。

第四条主要任务(一)开展创业教育,提高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二)搭建学生创业平台,促进创业项目孵化和成果转化;(三)组织各类创业活动,丰富学生创业体验;(四)加强国内外创业资源对接,推动创业项目国际化发展。

第五条遵循原则(一)坚持政治立场独立,坚持学术独立,坚持学生自治;(二)遵循科学公正原则,促进民主决策;(三)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加强学风建设,维护社团声誉。

第六条组织形式本协会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学生代表会议三权分立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七条组织架构本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财务长、宣传部长等职务。

各部门设立具体的部长和干事,分别负责具体工作。

第八条职责分工(一)会长:主持协会全面工作;(二)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三)秘书长:负责协会的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四)常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五)财务长:负责协会会计及财务管理;(六)宣传部长:负责协会对内外宣传工作。

第九条职责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及干事要结合协会工作需求,明确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第十条常设机构本协会设立指导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学院教师、创业导师等组成,为本协会提供指导与支持。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会员资格凡本校在校学生,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计划者,均可向本协会申请成为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一)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服务;(二)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三)主动参与协会各项工作,有权享有参与工作的机会。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服从协会管理;(二)积极参与协会活动,保护和发展协会利益;(三)维护协会形象,提高创业精神和创业素质。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社团章程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社团章程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社团章程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就业创业活动,促进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和发展,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建立起健康、积极、和谐的大学生就业创业社团,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大学生自愿组成的就业创业学生组织。

协会依托高校,依法注册,并接受学校党委、学校处级机关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推动更多大学生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栋梁之才。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公正透明、务实高效、创新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学校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经营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协会设置理事会、秘书处和分支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是协会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理事会由会长带领,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协会的运行。

第八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具体运作和组织工作。

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分支机构是协会在各学院设立的工作组织,负责将协会的工作推广到各个学院,加强与学院的合作交流。

第十条协会设立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协会成立期间,理事会与秘书处暂时由指定人员负责。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会员代表。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指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的本校大学生。

普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的权益。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是指每届理事会选举产生的代表,代表会员行使选举和监督权,参与协会决策和管理。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发表意见、参与选举和被选举权的权益。

会员代表有权利和义务向理事会提出建议、要求召开理事会会议,并有参加会员大会、选举与被选举的权益。

第十五条每届选举产生的会员代表总数应不超过理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六条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

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

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

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会的管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促进协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学校精神与文明共同进步,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全称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协会(Student 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Anhu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创业协会(SEA)。

第三条本协会是在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并在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隶属于校团委社团部,是由我校学生本着自愿结合的原则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协会以为学生创业提供帮助为主导思想,是在国家大力倡导大学生创业的整体趋势下成立的一个具有全新理念的综合性学生社团。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与口号是:(一)宗旨:普及创业知识、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展现创业风采;(二)口号:励志改变人生,创业成就未来。

第五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是:(一)通过创办“创业之星”大讲堂等系列创业知识培训班,在广大同学中普及创业知识;(二)通过组织创业计划大赛、ERP沙盘模拟大赛等比赛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三)紧密联系校外公司企业,为广大同学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信息,为广大同学接触社会工作提供便利,鼓励同学进行创业实践,争取成为学校学生联系社会的桥梁和本校创新的“孵化器”。

(四)通过知识的普及、能力的培养和实践的锻炼等,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在全校激发和鼓励大学生创业热情,培养一批有深入、全面世界眼光和创业潜质的人才。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义务和准则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一)会员有参加本协会一般活动的权利;(二)会员有了解本协会内部运作的权利;(三)会员有监督权利和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四)优先参加协会创业知识培训的权利,参加协会重大会议的权利,对协会重大决策有建议权和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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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创业协会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的管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促进协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学校精神与文明共同进步,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XX]5号)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全称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协会(student 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anhu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创业协会(sea)。

第三条本协会是在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并在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隶属于校团委社团部,是由我校学生本着自愿结合的原则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协会以为学生创业提供帮助为主导思想,是在国家大力倡导大学生创业的整体趋势下成立的一个具有全新理念的综合性学生社团。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与口号是:
(一)宗旨:普及创业知识、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展现创业风采;
(二)口号:励志改变人生,创业成就未来。

第五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通过创办“创业之星”大讲堂等系列创业知识培训班,在广大同学中普及创业知识;
(二)通过组织创业计划大赛、erp沙盘模拟大赛等比赛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三)紧密联系校外公司企业,为广大同学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信息,为广大同学接触社会工作提供便利,鼓励同学进行创业实践,争取成为学校学生联系社会的桥梁和本校创新的“孵化器”。

(四)通过知识的普及、能力的培养和实践的锻炼等,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在全校激发和鼓励大学生创业热情,培养一批有深入、全面世界眼光和创业潜质的人才。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义务和准则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一)会员有参加本协会一般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有了解本协会内部运作的权利;
(三)会员有监督权利和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四)优先参加协会创业知识培训的权利,参加协会重大会议的权利,对协会重大决策有建议权和投票权。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五)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章程,积极参加本社团理论培训、
比赛和实践活动;
(六)会员有协助理事会开展活动的义务;
(七)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
(八)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名誉和利益的义务;
(九)会员有发展新会员和扩大本协会影响力的义务;
(十)会员需明确协会及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本人职责,认真思考并出谋划策,在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义务。

第八条会员准则:
(一)sea行为准则:不要找借口;
(二)sea评价准则:一切用行动说话;
(三)sea思想准则:责任是一种使命;
(四)sea机遇准则:强者创造机会;
(五)sea生存准则:学会适应环境;
(六)sea合作准则:团队高于一切。

第三章协会组织机构、负责人及职责
协会设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导师团
第九条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推选出会员代表参加每年的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推选出总经理(会长)、副总经理(副会长)候选人选,由院团委及指导老师和上届总经理(会长)考核后任命,报校团委批准。

第十条常务理事会,由总经理(会长)、副总经理(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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