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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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模版(三篇)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模版(三篇)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车间生产、设备维护、员工培训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明确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合理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健康。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基本原则、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培训、日常检查等。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和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情况。

第二章安全管理基本原则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2. 预防为主,采取有效的措施和管理手段,预防事故的发生。

3. 全员参与,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4. 科学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三章责任体系第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应当建立明确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员工的安全义务。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包括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

1. 领导责任:小型露天采石场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

2. 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 个人责任:每个员工都应当履行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员工的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员工安全作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修正)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修正)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5修正)【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78号【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5.05.26【实施日期】2015.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1年5月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78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矿山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露天采矿工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种形式的露天矿山、采石场(简称矿场)。

第三条矿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矿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检查,各级劳动部门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矿场的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察权。

第四条开办矿场,应依法申请“采矿许可证”,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作业。

第五条各矿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场长(经理)全面负责矿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职能机构的人员和各工种的施工人员,都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各负其责。

矿场实行承包经营时,由承包人履行矿场负责人的职责。

第六条各矿场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与技术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书,凭证作业。

第七条劳动部门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及乡镇矿场长的安全资格条件;公安部门负责审查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人员的条件。

第八条各矿场必须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贫富兼采”的原则。

按计划正规采掘,禁止滥采乱挖、采富弃贫,以免造成资源浪费和事故隐患。

第九条禁止在下列地点从事采矿采石作业:(一)铁路、重要公路、河流、堤坝及其保护范围内;(二)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三)国家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学校、居民区、工厂、高压输电线路和重要广播线路;(四)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五)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第二章开采第十条矿场必须按照由上而下开采顺序,分成水平台阶正规开采。

严禁从下部不分段掏采。

第十一条矿场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和最小平台宽度应根据矿岩性质、采掘方法、爆破方式和采、装、运设备的要求确定。

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

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

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露天采石场安全培训讲课提纲一、学习《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9号令)(重点: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二、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型及原因1、物体打击采石场在爆破作业后不及时对采面上的浮石、险石进行彻底清理,采面上的浮石、险石滚落、坠落击中伤人事故屡屡发生。

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一味追求生产进度,或受技术水平的限制及工作疏忽大意等原因,使采面清理不及时、不彻底,仍残留浮石、险石,一旦落下击中采面下作业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道县“5.13”事故案例)。

2、坍塌采石场经营者为了提高产量,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采用“一面墙”的开采方式,利用凿岩爆破先掏空下部,以使处于上部的岩面悬空,失去支撑而自由塌落。

掏底开采不能将上方岩面全部崩落,会在工作面上形成较大的悬石或伞檐等重大事故隐患,上部岩体受雨水侵蚀和频繁爆破震动的影响,致使岩体坍塌可能酿成重大伤亡事故。

(原桃川所城刘和顺采石场掏底开采,发生上部岩体坍塌事故,造成一作业人员死亡。

)3、高处坠落部分采石场作业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规定作业,在凿石、爆破、清理岩面等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从而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部分采石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蛮干,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008年1月2日,夏层铺文富采石场作业人员在准备处理松石过程中,未将安全绳系牢固就作业,固定端脱落导致作业人员坠落死亡。

2008年9月17日,潇浦镇圳景采石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绳、未戴安全帽进行高处作业,坠落死亡。

)4、爆破伤害《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

”第十五条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一年五月四日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1年5月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78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2019年整理国家安监总局39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资料

2019年整理国家安监总局39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资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一年五月四日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 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3. 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 采石场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5. 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三、作业环境安全管理1. 采石场应当定期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采石场应当合理布局作业场地,确保作业场地平整、宽敞,作业通道畅通。

3. 采石场应当根据作业环境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噪音、振动等有害因素对从业人员的影响。

4. 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防洪、防雷、防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

四、设备安全管理1. 采石场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采石场应当为设备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 采石场应当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设备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

4. 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五、作业安全管理1. 采石场应当根据作业环境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作业安全规程,并监督从业人员遵守。

2. 采石场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规程。

3. 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

4. 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39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39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

采石场布置和开采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并由原审查部门审查批准。

履行设计审查程序。

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15300米。

对可能危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审核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不采用爆破方式直接使用挖掘机进行采矿作业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

第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

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最大开采高度(第一分层的坡顶线到最后一分层的坡底线的垂直距离)和最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实施浅孔爆破作业时,分层数不得超过6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30米;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数不得超过3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60米。

分层开采的凿岩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最小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

分层开采的底部装运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且应当满足调车作业所需的最小平台宽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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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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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6040-15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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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条件简陋,安全保障条件差,事故多发,绝大多数开采设计不具有可操作性,开采方法落后。

大部分采石场仍然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的非正规开采方法,装备水平低,多数采用手工作业方式;管理方式落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素质低,没有基本的安全健康保护措施,存在着种种弊端和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采石场主要事故类型及原因
1、物体打击
采石场在爆破作业后不及时对采面上的浮石、险石进行彻底清理,采面上的浮石、险石滚落、坠落击中伤人事故屡屡发生。

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一味追求
生产进度,或受技术水平的限制及工作疏忽大意等原因,使采面清理不及时、不彻底,仍残留浮石、险石,一旦落下击中采面下作业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坍塌
采石场经营者为了提高产量,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采用“一面墙”的开采方式,利用凿岩爆破先掏空下部,以使处于上部的岩面悬空,失去支撑而自由塌落。

掏底开采不能将上方岩面全部崩落,会在工作面上形成较大的悬石或伞檐等重大事故隐患,上部岩体受雨水侵蚀和频繁爆破震动的影响,致使岩体坍塌可能酿成重大伤亡事故。

3、高处坠落
部分采石场作业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规定作业,在凿石、爆破、清理岩面等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从而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部分采石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蛮干,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高处坠落事故
发生的主要原因。

4、爆破伤害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作业单位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但不少采石场为了减少凿岩量,还能获得更多的产量,仍然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

而且为了节省爆破器材用量,采用过短导火索;扩炮时缩短扩炮时间,药包和孔壁发生摩擦撞击、孔内温度过高等原因而早爆酿成事故。

另外,扩壶爆破大块率高,许多崩落下来的岩石尺寸过大,必须进行二次爆破,如果爆破作业人员不规范操作,往往产生大量的飞石,造成更多爆破事故的发生。

二、采石场安全开采的对策及措施
(一)安全生产对策及措施
1、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生产
采石场在开采前,必须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
定资质的采矿工程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开采方案,并严格按照开采方案生产,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采用台阶式开采,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2、采用科学的开采方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规模小,地形条件千差万别,采石场应根据自身实际采用轻型潜孔钻中深孔爆破简易台阶开采,爆破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技术。

这种开采方法稳定可靠,综合效益高,爆破后多为碎石,且坡面角符合要求,安全性能好,震动波小,飞石少,效率高,作业人员劳动强度低,一般不用二次爆破,节约成本,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对那些确因生产规模、地形条件和开采矿种等因素限制既无法实施正规化台阶分层开采,也不能采用轻型潜孔钻中深孔爆破简易台阶开采技术的采石场,则可以采用浅孔排炮安全小平台开采技术。

采石场要立足安全生产的长远发展目标,加快淘汰扩壶爆破和掏底开采,注重安全
经费的有效投入,引进科学先进的开采技术,选用合适的穿孔设备完善和优化爆破工艺,改进铲装运输方法,促进采石场科学化、规范化开采技术方法的实施。

3、提高机械装备水平
大多数小型采石场机械装备水平低,采用手工方式,采面下作业人员较为集中,一旦危险出现,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

采石场应提高机械化程度,减少人工作业工序,采用机械运输和装载,提高生产效率和产量,改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减少伤亡事故发生。

4、加强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大多数采石场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却缺少全面的劳动保护措施,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多年不年检、不更换,早已失去了保护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作用。

采石场经营者应以人为本,注重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防噪耳塞、防尘面罩、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设立和加强机械、
电器等方面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卫生健康,减少和降低事故发生时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二)安全管理对策及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大部分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方式落后,缺乏安全管理人员。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采石场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采石场采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

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石场经营者要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强化落实实施,把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点和岗位,严格监督检查,奖优罚劣,杜绝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所导致的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3、加强培训和教育
加强培训和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的有效手段。

采石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要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持证进行安全管理;采石场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如爆破员、机动车辆驾驶员、电工、焊工等也要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作业。

另外,采石场负责人要根据生产进度、新设备的使用、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等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对新从业人员和换岗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和教育。

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和教育,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

4、注重有效的安全投入
采石场经营者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而不注重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加之从业人员以农民工居多,安全意识不强、素质不高,忽视对自身安全采取应有的保障,从而埋下事故隐患。

有效的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必要保证,采石场经营者必须依法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进行相应的资金投入,在培训教育、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标志、隐患
治理、工伤保险、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备更新、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科学、合理地注入有效的安全生产经费。

只有满足了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条件,才能确保安全,为经营者创造出更多、更大的经济效益。

5、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采石场要制定出内容详细、完备、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事故模拟演练,教会从业人员掌握自救互助常识,一旦事故发生,从业人员面对险情能够处险不乱,从容不迫地采取正确的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拨打救助电话,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尽最大的可能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完善,并经常实施演练,能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综合素质,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为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从人员素质上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小结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除从业人
员的安全意识低、违章操作等以外,主要原因是采石场经营者违章指挥,仍然采用“一面墙”不分台阶扩壶爆破崩落的开采方式,这是造成露天采石场安全条件差,事故多发原因的本质所在。

另外,采石场机械化装备水平低,采面下作业人员密集,矿山层层转包,掠夺性开采等也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采石场经营者在取得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按正规开采设计方案生产,合理、有效的投入安全资金,逐步使生产现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要以保护和尊重从业人员生命和健康为己任,坚决杜绝和抵制违规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冒险蛮干等现象,逐步建立起采石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既能在经济利益方面取得长足可观的经济效益,又能在安全生产方面确保长期稳定的生产安全,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双利双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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