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基础 教学大纲
《设计基础(二)》
教学大纲、实训(实践)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0122008
课程总学时:40
理论课学时:12
实训(练习)课学时:28
课程总学分:2
理论学分:1
实训(实践)学分:1
课程性质:专业基础必修课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立体设计基础》和《动态设计基础》是艺术设计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通过构成要素、构成方法的教学以及对力学的分析和形态运动规律的综合研究,使学生掌握构成要素间的相互关系,运用构成方法,创造生动的静力构造体,启发学生的独创性和拓展他们的造型构思。
二、相关课程的衔接
本课程是美术绘画专业学生选修课程,前接课程《平面设计基础》《色彩设计基础》。
三、教学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培养学生关于造型、色彩、肌理的审美、直观判断力,以及造型创造的逻辑体系,提高立体型态的表现技法。使学生掌握各种思维方法和构成的组织方法以及构成造型的传达方法,为学生进入专业学习奠定基础。
四、教学方法
1.为提高立体构成课程的教学质量,加强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研究,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推动教学和教改。
2.教学中注意引导学生对立体构成课程的兴趣培养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力求使学生学以致用,选用优秀教材,参考资料动态调整,制度对接与时俱进。强调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结合,激发学生的潜能,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积极思考。
3.课堂讲授与讨论式、启发式和研究式教学相结合。将提问、讨论和案例教学结合起来。
4.系统讲授与课后辅导相结合,课上教学与课下实践相结合。对教学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课后辅导答疑,对个别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辅导,强化教学效果;为加强综合素质培养,注意教学实践环节、学生科研环节、学生社团活动、学术研讨等方面的衔接。
五、教学手段
1.课程组设计了立体构成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投入使用,并根据学生反馈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2.邀请校内外专家做学术报告或讲演,组织学生成立会计研究会和学习小组,针对性地采用沙龙式的讨论,倡导学生积极参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其综合能力。
3.积极推动和落实网络教学在课程教学中的运用。现已在网络教学课件的制作、网上答疑等方面取得了初步进展。
六、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六、课程考核
1.本门课程采取期末考试加平时成绩的方法进行。考试采取实训的作业练习和展览汇报的形式,占考核成绩的80%;平时成绩根据考勤、课堂表现及平时习作的综合情况给出,占考核成绩的20%。
2.评分标准:
立体构成作品体现的设计性主题强,具有创新性(60%)
立体构成作品画面突出形式美规律、法则,构图合理占(20%)
立体构成作品画面构成形式美感,视觉感强占(20%)
七、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1.《设计基础》范凯熹主编,湖南美术出版社
2、《三大构成设计技法图例》张如画主编,吉林美术出版社
3、《造型基础——立体构成》王向勤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八、其它
由于课程的特殊性,课程中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章节、进度进行调整,对学生的作业实践时间进行适当的符合教学需要的灵活安排。
执笔人:教研室:综合教研室教学院长审核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