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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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设立与管理指南(2023版)

重症医学科设立与管理指南(2023版)

重症医学科设立与管理指南(2023版)1. 引言本指南旨在提供关于重症医学科设立与管理的指导,以帮助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的重症医疗服务。

重症医学科是一个关键的部门,负责处理危重病患的治疗与护理。

正确的设立和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康复度。

2. 设立重症医学科的考虑因素在设立重症医学科之前,医疗机构需要考虑以下因素:2.1 医疗需求评估评估本地区危重病患的数量和需求,确保设立重症医学科能满足患者的需求。

2.2 人员需求评估评估医生、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的人员需求,确保能够配备足够的高素质专业人员。

2.3 设备与设施确保重症医学科能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包括监护设备、呼吸机、手术室等。

2.4 政策和法规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要求,确保设立的重症医学科符合相关标准。

3. 重症医学科的管理指南以下是重症医学科的管理指南:3.1 人员管理- 招募和培训合格的医生和护士,确保他们具备处理危重病患的能力。

- 建立持续的教育培训计划,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 设立合理的人员轮班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3.2 设备管理- 确保重症医学科的设备正常运作,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校准。

- 保证设备的充足性和先进性,以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

- 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购买、维修和淘汰等。

3.3 患者管理- 建立患者登记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 制定患者评估和监测方案,及时评估患者的病情变化。

- 设立合适的转诊和转运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紧急治疗。

3.4 质量管理-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质量指标和评估方法。

- 定期进行质量审核和改进,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 推行经验分享和医学研究,促进重症医学科的学术发展。

4. 结论设立与管理重症医学科需要综合考虑医疗需求、人员需求、设备与设施以及政策和法规等因素。

遵循本指南的建议,能够确保重症医学科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康复度。

重症监护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监护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监护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重症监护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重症监护病房(ICU)是医院内最关键和最严格的部门之一。

重症患者通常需要严密的监护和高度专业的治疗,因此重症监护病房的建设和管理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些关于重症监护病房建设和管理的指南。

1.重症监护病房的位置和大小重症监护病房应该在医院的中心位置,方便医务人员和其他部门的患者。

重症监护病房的面积应该不小于300平方米,这样可以提供足够的空间用于医疗设备和病床,并为医务人员提供宽敞的工作区。

2.设备和物品重症监护病房必须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工具,如呼吸机、血液透析机、心脏监护仪、无创血压仪等。

此外,还有必要为病人提供舒适的床位,为医务人员提供洗手间和休息区域。

3.护理团队重症监护病房应该配备合适的医疗团队,包括医生、护士、技师和其他医疗专业人员。

医护人员应该接受合适的培训,以确保他们具备严格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

4.感染控制重症监护病房可能会面临来自不同病区的病人。

为此,必须严格控制重症监护病房内的感染传播。

这包括适当的隔离和消毒措施,以及涉及医护人员的手部卫生和防护装备。

5.病例管理为确保齐备的病例记录和严格的医疗和护理程序,必须建立适当的电子病历管理系统。

这可以跟踪每个患者的医疗历史、记录医疗操作的明细、支持实时远程协作和报告疾病流行情况。

6.持续的教育和培训重症监护病房的工作人员必须不断更新他们的医疗和护理知识以及技能,以便保持他们的专业水平,例如严格的卫生防疫措施提醒、临床会诊、技术培训等。

总之,重症监护病房的建设和管理非常重要,这对于患病的患者和他们的家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因此,医院管理者必须关注这一部门,提供最好的条件来支持病人和医护人员。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

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

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症医学科。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2006.4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引言】重症医学(Critical Care Medicine,CCM)是研究危及生命的疾病状态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诊治方法的临床医学学科。

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它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危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技术,是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重症患者的专业科室。

ICU应用先进的诊断、监护和治疗设备与技术,对病情进行连续、动态的定性和定量观察,并通过有效的干预措施,为重症患者提供规的、高质量的生命支持,改善生存质量。

重症患者的生命支持技术水平,直接反映医院的综合救治能力,体现医院整体医疗实力,是现代化医院的重要标志。

重症医学的科建设和ICU的组织与管理,应该符合有关标准。

为促进我国重症医学的发展,规我国医疗机构ICU的组织与管理,特制订《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基本要求】(一)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直属医院职能部门直接领导。

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

(二)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

(三)ICU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

【ICU的规模】ICU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该ICU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2~8%为宜,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

从医疗运作角度考虑,每个ICU 管理单元以8到12床位为宜;床位使用率以65~75%为宜,超过80%则表明ICU的床位数不能满足医院的临床需要,应该扩大规模。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是为了提供高质量、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以满足重症患者的特殊需求。

本指南于2024年发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建筑设计、设备配置、功能布局、人员配置、质量管理等。

一、建筑设计方面,ICU的建设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建筑结构:ICU应位于医院主楼或主楼相邻部位,便于各科病人转运和抢救。

建筑区域应合理布局,不宜过小。

2.空间布局:ICU需要合理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包括病房、护士站、医疗设备室、洗手间等。

3.通风与照明:ICU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并且要提供充足的自然光线和人工照明。

二、设备配置方面,ICU需要配备一系列的医疗设备,以满足重症患者的监测和治疗需求,例如:呼吸机、心电监护仪、无创血压监测仪等。

三、功能布局方面,ICU需要合理划分不同功能区域,确保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

例如,病房区域应包括病人床位、观察区、诊疗区等;护士站应设置在能够全面观察病人情况的位置上,方便护理操作和监护工作。

四、人员配置方面,ICU需要有合适的专业医护人员。

医务人员要对重症患者有全面的了解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处理各种急危重症状况。

五、质量管理方面,ICU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和标准操作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安全。

同时,对ICU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之,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24)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有指导性的建设和管理原则。

通过合理的建筑设计、设备配置、功能布局、人员配置和质量管理,我们能够做到为重症患者提供高质量、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73145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73145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

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

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第八条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

构建与管理重症医学科:2023版指南

构建与管理重症医学科:2023版指南

构建与管理重症医学科:2023版指南
简介
本指南旨在为医院和医疗机构构建和管理重症医学科提供指导。

重症医学科(ICU)是一个关键的医疗部门,负责治疗危重病患者。

本指南将提供一些简单的策略,以帮助医院顺利建立和管理高效的
重症医学科。

构建重症医学科
构建重症医学科需要以下步骤:
1. 需求评估:评估医院的需求,包括危重病患者数量、设备需
求和人员需求。

2. 空间规划:确保有足够的空间来容纳ICU所需的床位、医疗设备和工作站。

3. 设备采购:购买适当的医疗设备,如监护仪、呼吸机和药物
输液泵。

4. 人员招聘和培训:招聘合格的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并提
供必要的培训。

5. 制定流程和协议:建立标准化的流程和协议,确保医疗团队
在处理危重病患者时能够高效运作。

管理重症医学科
管理重症医学科需要以下策略:
1. 领导团队:建立一个专业的领导团队,负责协调和管理ICU 的日常运作。

2. 持续培训:为医疗团队提供持续的培训和研究机会,以保持专业水平。

3.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机制,监测ICU的运作质量并持续改进。

4. 多学科合作:促进ICU内外的多学科合作,提供综合的医疗服务。

5. 危机管理:制定危机管理计划,以应对突发情况和灾难。

结论
通过遵循本指南提供的简单策略,医院和医疗机构可以成功构建和管理高效的重症医学科。

重症医学科在救治危重病患者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因此重视其建设和管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指南ICU的定义►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它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危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技术,是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重症患者的专业科室基本要求►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直属医院职能部门直接领导。

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

►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

►ICU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ICU的规模►ICU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该ICU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2~8%为宜►每个ICU管理单元以8到12张床位为宜►床位使用率以65~75%为宜,超过80%则表明ICU的床位数不能满足医院的临床需要,应该扩大规模ICU的人员配备►ICU专科医师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0.8~1:1以上►ICU医师组成应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医师,每个管理单元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全面负责医疗工作。

►ICU专科护士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2.5~3 : 1以上。

►ICU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相关的技术与维修人员。

ICU医护人员专业要求►ICU医师应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以胜任对重症患者进行各项监测与治疗的要求。

►ICU医师应经过规范化的相关学科轮转培训。

►ICU医师必须具备重症医学相关理论知识。

掌握重要脏器和系统的相关生理、病理及病理生理学知识、ICU相关的临床药理学知识和伦理学概念。

ICU医护人员专业要求►ICU医师应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复苏▪休克▪呼吸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肾功能不全▪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严重肝功能障碍▪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急性凝血功能障碍▪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镇静与镇痛▪严重感染▪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免疫功能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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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推荐------------------------------------------------------中国ICU建设与管理指南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 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 2006. 4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引言】重症医学(Critical Care Medicine, CCM)是研究危及生命的疾病状态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诊治方法的临床医学学科。

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它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危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技术,是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重症患者的专业科室。

ICU 应用先进的诊断、监护和治疗设备与技术,对病情进行连续、动态的定性和定量观察,并通过有效的干预措施,为重症患者提供规范的、高质量的生命支持,改善生存质量。

重症患者的生命支持技术水平,直接反映医院的综合救治能力,体现医院整体医疗实力,是现代化医院的重要标志。

重症医学的学科建设和 ICU 的组织与管理,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为促进我国重症医学的发展,规范我国医疗机构 ICU 的组织与管理,特制订《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基本要求】(一)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1/ 9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直属医院职能部门直接领导。

ICU 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

(二) ICU 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

(三) ICU 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

【ICU 的规模】 ICU 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该 ICU 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 2~8%为宜,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

从医疗运作角度考虑,每个 ICU 管理单元以 8 到 12 张床位为宜;床位使用率以 65~75%为宜,超过 80%则表明 ICU 的床位数不能满足医院的临床需要,应该扩大规模。

【ICU 的人员配备】(一) ICU 专科医师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 0.8~1:1 以上。

ICU 日常工作中可有部分轮科、进修医师。

ICU 医师组成应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医师,每个管理单元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全面负责医疗工作。

(二) ICU 专科护士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 2.5~3 : 1 以上。

(三) ICU 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相关的技术与维修人员。

---------------------------------------------------------------最新资料推荐------------------------------------------------------ 【ICU 医护人员专业要求】(一) ICU 医师应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以胜任对重症患者进行各项监测与治疗的要求。

(二) ICU 医师应经过规范化的相关学科轮转培训。

(三) ICU 医师必须具备重症医学相关理论知识。

掌握重要脏器和系统的相关生理、病理及病理生理学知识、 ICU 相关的临床药理学知识和伦理学概念。

(四) ICU 医师应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1)复苏;(2)休克;(3)呼吸功能衰竭;(4)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5)急性肾功能不全;(6)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7)严重肝功能障碍;(8)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9)急性凝血功能障碍;(10)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11)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12)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13)镇静与镇痛;(14)严重感染;(15)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16)免疫功能紊乱。

(五) ICU 医师除一般临床监护和治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1)心肺复苏术;(2)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3)机械通气技术;(4)纤维支气管镜技术;(5)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6)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7)胸穿、心包穿刺术及胸腔闭式3/ 9引流术;(8)电复律与心脏除颤术;(9)床旁临时心脏起搏技术;(10)持续血液净化技术;(11)疾病危重程度评估方法。

(六) ICU 医师每年至少参加 1 次省级或省级以上重症医学相关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的学习,不断加强知识更新。

(七) ICU 护士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熟练掌握重症护理基本理论和技能,经过专科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上岗。

【ICU 的医疗管理】(一) ICU 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诊疗常规。

除执行政府和医院临床医疗的各种制度外,应该制订以下符合ICU 相关工作特征的制度,以保证 ICU 的工作质量:(1)医疗质量控制制度;(2)临床诊疗及医疗护理操作常规;(3)患者转入、转出 ICU 制度;(4)抗生素使用制度;(5)血液与血液制品使用制度;(6)抢救设备操作、管理制度;(7)特殊药品管理制度;(8)院内感染控制制度;(9)不良医疗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10)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制度;(11)医患沟通制度;(12)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二) ICU 的患者由 ICU 医生负责管理。

患者的相关专科情况, ICU 医生应该与专科医生共同协商处理。

(三) ICU的收治范围: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 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最新资料推荐------------------------------------------------------ 的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4、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ICU 的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范围。

【ICU 病房建设标准】(一) ICU 应该有特殊的地理位置,设置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考虑以下因素:接近主要服务对象病区、手术室、影像学科、化验室和血库等,在横向无法实现接近时,应该考虑楼上楼下的纵向接近。

(二) ICU 开放式病床每床的占地面积为 15~18M2;每个ICU 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面积为 18~25M2。

每个 ICU 中的正压和负压隔离病房的设立,可以根据患者专科来源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决定,通常配备负压隔离病房 1~2 间。

鼓励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条件下,多设计单间或分隔式病房。

(三) ICU 的基本辅助用房包括医师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休息室、中央工作站、治疗室、配药室、仪器室、更衣室、清洁室、污废物处理室、值班室、盥洗室等。

有条件的 ICU 可配置其他辅助用房,包括示教室、家属接待室、实验室、营养准备室等。

辅助用房面积与病房面积之比应达到 1.5:1 以上。

5/ 9(四) ICU 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互相干扰并有利于感染的控制。

(五) ICU 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有条件者最好装配气流方向从上到下的空气净化系统,能独立控制室内的温度和湿度。

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41.5)℃左右。

每个单间的空气调节系统应该独立控制。

安装足够的感应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每床 1 套,开放式病床至少每 2 床 1 套。

(六) ICU 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最好通过不同的进出通道实现,以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干扰和交叉感染。

(七) ICU 病房建筑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八) ICU 的设计要求应该满足提供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条件和在必要时尽快接触病人的通道。

(九)除了患者的呼叫信号、监护仪器的报警声外,电话铃声、打印机等仪器发出的声音等均属于 ICU 的噪音。

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这些声音应尽可能减少到最小的水平。

根据国际噪音协会的建议, ICU 白天的噪音最好不要超过 45---------------------------------------------------------------最新资料推荐------------------------------------------------------ 分贝(A),傍晚 40 分贝(A),夜晚 20 分贝(A)。

地面覆盖物、墙壁和天花板应该尽量采用高吸音的建筑材料。

(十) ICU 应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网络与临床信息管理系统、广播系统。

【ICU 必配设备】(一)每床配备完善的功能设备带或功能架,提供电、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等功能支持。

每张监护病床装配电源插座 12 个以上,氧气接口 2 个以上,压缩空气接口 2 个和负压吸引接口 2 个以上。

医疗用电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分开。

每个 ICU 床位的电源应该是独立的反馈电路供应。

ICU 最好有备用的不间断电力系统(UPS)和漏电保护装置;最好每个电路插座都在主面板上有独立的电路短路器。

(二)应配备适合 ICU 使用的病床,配备防褥疮床垫。

(三)每床配备床旁监护系统,进行心电、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有创压力监测等基本生命体征监护。

为便于安全转运患者,每个 ICU 单元至少配备便携式监护仪 1 台。

(四)三级医院的 ICU 应该每床配备 1 台呼吸机,二级医院的 ICU 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呼吸机。

每床配备简易呼吸器(复苏呼吸气囊)。

为便于安全转运患者,每个 ICU 单元至少应有便携式呼吸机 17/ 9台。

(五)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每床均应配备,其中微量注射泵每床 2 套以上。

另配备一定数量的肠内营养输注泵。

(六)其他设备:心电图机、血气分析仪、除颤仪、血液净化仪、连续性血流动力学与氧代谢监测设备、心肺复苏抢救装备车(车上备有喉镜、气管导管、各种接头、急救药品以及其他抢救用具等)、体外起搏器、纤维支气管镜、电子升降温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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